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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企业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

申请日期:

批准注册登记编号:

海关总署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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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企业资质和实验室资质需提供相关复印件;种植基地及加工包装厂布局需提供示意图;种植基地和加工包装厂质量管理体系须提供有关质量管理文件及相关记录复印件;植保员、质量监督员及企业实验室检测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复印件。

2、根据实际情况在□ 内打“√”,项目中无申报内容的填写“无”。- 4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 2016年4月19日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以及绿化和药用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四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

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

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廊坊市农林局为进一步搞好全市的林木种苗建设,规范苗木市场秩序,加大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力度,推动全市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于xx年5月,对全市种苗生产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全市林木种苗的发展布局和对策措施。论文面试面试 一、林木种苗生产的基本情况论文面试面试 全市共有苗圃1829处,育苗总面积万亩。其中今年新育万亩,可供今冬明春造林用苗万株。按所有制划分:国有苗圃12处,育苗面积2264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2%,产苗量659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集体苗圃28处,育苗面积313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产苗量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个体苗圃1789 处,育苗面积9407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产苗量22932万株,占全市产苗量的%。论文面试面试 二、林木种苗生产的主要特点论文面试面试 (一)呈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加之西北及京津地区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拉动了廊坊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各地紧紧抓住苗木紧缺、种苗价格上扬的契机,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产业,全市苗木生产呈现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百亩以上苗

圃205 个,50亩以上苗圃380个,20亩以上苗圃1283个。其中,个体私营育苗已成为廊坊市育苗产业的一支生力军。安次区葛渔城镇村成立了苗木公司,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产、供、销一条龙,在6688亩土地上发展林地面积达5800亩,其中苗圃面积xx亩,不但摘掉了贫穷落后的帽子,还成了远近闻名的用材林苗木生产基地。永清县个体茶庄老板王刚今春投资150多万元承包曹家务乡沙荒土地1000亩,采用先进的喷灌技术,聘请有育苗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发展速生杨新品种,成为全市个体育苗的排头兵。论文面试面试 (二)高标准组织生产。一是各大苗圃水电基本配套,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被应用到生产中。二是通讯设备被普遍利用,育苗户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市场信息。少数育苗大户还购买了计算机,自费上网,及时掌握了各类苗木购销信息和先进的育苗技术,站在了市场的前沿。三是高科技育苗手段得到应用,组培育苗、容器育苗、全光雾扦插育苗等育苗新技术已在重点苗圃引进应用。市农林局中韩示范农场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初步建成了河北省占地面积最大的现代化温室大棚,实现了苗木生产自动化、规模化。论文面试面试 (三)育苗品种良种化。去冬今春以来,廊坊市大部分苗农认识到林木良种的市场优势,并采取多种渠道,积极到科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要求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进出境种苗花卉质量和安全,防止植物疫情传入传出,根据《关于加强进出境种苗花卉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7?831号)文件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自2007年12月1日起,未获得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业务。具体要求如下: 1、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种苗花卉种植、加工、包装、储运、出口等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溯源记录,推行节能、节水、环保的生产方式,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监测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虫害发生与传播扩散。 2、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且至少保存2年。进货台账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来源国家或地区、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或进口时间等,销售台账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输入国家或地区、收货人及其联系方式、出口时间等。 3、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检疫机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第四条所列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注册登记证书,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3年。 4、注册登记的具体要求如下: 4.1出境种苗花卉种植基地要求: (1)应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植物卫生防疫要求。 (2)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溯源体系等有关资料。 (4)建立种植档案,对种苗花卉来源流向、种植收获时间,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措施等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基地有害生物监测、报告、防治等工作。 (6)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4.2出境种苗花卉加工包装厂及储存库要求: (1)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种苗花卉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2)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3)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必要的除害处理设施。 (4)加工种苗花卉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有关卫生环保要求。 (5)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种苗花卉加工、包装、储运等相关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人员培训等内容。

广州市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样表

(样表)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申请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张三联系方式 8559XXXX、138XXXXXX 说明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已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确知相关权利和义务。 2、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申请广告发布登记,除完整填写本表外,还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2)相关媒介批准文件;(3)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4)委托代理人证明。 4、通过网上申请的,上述材料扫描为图片后上传。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一、申请登记事项 申请单位名称 XXX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五 单位实际经营地址 广州市XXX路XXX街XXX号 单位类型 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或报刊出版单位 申请从事广告发布的媒介名称广州市XXX报 批 准 文 件 《XXX报纸出版许可证》 广州市XXX杂志《XXX期刊出版许可证》 广州市XXX电视台《XXX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广州市XXX广播电台《XXX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五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公章 X 年 X 月 X 日注:1、“单位类型”一栏应填写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2、“申请从事广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以媒体批准文件核定的名称为准,单位有多 个经批准的媒介的,分别列明并提交相应的媒介批准文件。(表内空间不够的,可单独另附页填报)

二、广告从业人员、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姓名人员类型姓名人员类型王五负责人 陈六广告审查员 注:广告业务机构负责人和广告审查人员,请在人员类型中注明。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 序号材料名称说明 1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 媒介批准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 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原件(申请单位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 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企业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 申请日期: 批准注册登记编号:

填表说明

.企业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相应证书上的“机构名称”。英文名称填写对应的英文名称。 .地址: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企业住所”,其他组织机构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申请日期:填写递交申请资料当天的日期。 .批准注册登记编号:不填。 .邮政编码:填写工商注册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主营业务: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勾选,若未列明,勾选其他并在其后填写。 .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填《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个人独资企业填《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投资者姓名”,其他企业填工商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姓名,其他组织机构填相应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并填写其联系电话和手机。 .质量主管:填写企业的质量主管姓名、联系电话和手机,并提供证明其经培训合格的证件复印件。 .企业性质: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勾选。 .企业资质: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勾选,并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 .种植基地:填写企业种植基地的相关情况,并提供种植基地的示意图、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及相关记

录复印件、证明植保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合格的证件复印件。 .加工包装厂:填写企业加工包装厂的相关情况,并提加工包装厂的示意图、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企业实验室:填写企业实验室的相关情况,并提实验室的示意图。如无实验室,可不填。 .产品质量状况: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勾选。 .企业承诺:由企业法人代表确定遵守承诺并签字,日期填写签字日期。 .现场考核情况:不填。 .隶属海关初审意见:不填。 .直属海关审批意见:不填。 .批准注册登记编号:不填。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加强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实行林木种子可追溯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以及绿化和药用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专人管理。 第六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保存如下资料: (一)生产经营记录。 生产记录,包括采种林或采穗圃的施肥、灌溉、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种子或穗条采集、调制、储藏、种子产量等;苗木整地、播种(扦插、嫁接等)、间苗、定苗、移植、施肥、灌溉、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等。 经营记录,包括种子出入库记录表、树种(品种)、数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等。

(二)证明种子来源、产地、销售去向的合同、票据、账簿、标签等。 (三)自检原始记录、种子质量检验证书、检疫证明等。 (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技术标准。 (六)其他需要保存的文件资料等。 生产经营林木良种的,还应当保存林木良种证明材料。 生产经营转基因林木种子的,还应当保存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或者其复印件。 生产经营植物新品种的,还应当保存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企业,还应当保存林木品种选育的选育报告、实验数据、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等的照片)及试验林照片等。 第七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分类分年度归档,妥善保存。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档案毁损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补齐原有内容。 第八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林木良种、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第九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记载的信息应当连续、完整、真实,不得用圆珠笔或者铅笔填写,不得随意涂改,签字、印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要完备,并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建立、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按《种子法》第八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国家林业

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名称: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项目 1.2 项目承办单位:博华苗木有限责任公司 业”的指导思想,运用“现代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自己的组织。为此,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良好信誉。由于坚持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诚信为根本”的经营思想,所经营的承包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 2.1 项目由来:

随着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和城乡绿化美化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花卉、园林苗木的生产是农民群众特别是青年人创业的一条重要渠道。杨安镇水库景区有着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和良好的种植基础,适合大力发展园林绿化苗木、花卉产业,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绿化苗木、花卉市场需求。 2.2 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第三章项目区基本概况 项目区位于乐陵市杨安镇水库景区东北角处,西邻248省道和京沪高速东线,北邻滨德高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通讯畅达,项目区内无线通讯,长途程控电话普及,基地中心实现微机联网,开通传真业务;水利资源木种植奠定了良好基础。 3.1 自然条件

(1)气候条件: 乐陵市属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温度适宜,雨量适中。气象资料显示: 极端最高温度42℃ 第四章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4.1 群众基础好,有着丰富的种植经验。 项目区内各行政村大多农户靠农业种植,他们都是农业种植的能手。在项目区发展苗木种植,可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4.2 承办人实力雄厚。 承办人有着专业的种植技术和成熟的种植经验,有管理农业种植团队的能力,并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第五章市场前景分析 万元。 6.2新建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800平方,每平方1600元,投资128万元。 6.3建设高标准钢架结构太阳能冬暖式花卉大棚2000平方,建设种苗生产育苗大棚4000平方,投资162万元。 6.4种植所需生产设备,投资20万元。

申请林木良种

申请林木良种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交资料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地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机关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和章程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权属证明材料可以是土地使用证、承包合同、租赁协议或林权证等;生产经营苗木的承包合同、租赁协议中生产地点具体到村,生产经营种子的生产地点具体到地块,提交所有生产地块权属证明材料。 4、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提供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证明;提供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证明(由生产地所在县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出具,证明内容应包括具体生产地点和面积),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证明及照片。 从事苗木生产的,提供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证明材料(由生产地所在县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出具,证明内容应包括具体生产地点和面积)。 5、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用A4纸打印)。 自购设备的应提供有关购买凭证,租赁设备的提供租赁合同。 ①申请单位种苗质量自检的应具备以下检验设备: 生产经营苗木的检验设备包括游标卡尺、钢卷尺、米尺等; 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检验设备应包括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

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冷库(常温库)(地点、面积、储备能力等)以及烘干、风选、精选机等必要的加工设备和贮藏设施。 ②委托检验的,应当提交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证明(委托书原件)。 6、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 及劳动合同。 检验人员、技术人员要求: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说明三者具备 其中之一即可。专业技术水平说明从事林木种苗工作的年限或参加相关种 苗技术培训的经历。 7、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应提供国家级或者省级林木品种 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及良种种源证明材料(品种名称和良种编号)等。 8、申请办理良种采穗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提交采穗圃 定植图,(定植图内容包括:地理方向、地块地界、明显标志物、生产品 种的分布情况等,并列出每个品种的株行距、数量、面积。) 9、生产经营林木良种种苗目录,种类的填写要具体到品种。品种名 称应与良种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应注明品种审(认)定编号,按树种分 品种分别列出,并注明面积及数量。 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 申请者公章。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医疗广告申请表

(注意:此须知为告知事项,不在申请表格之列,无须下载) 申请医疗广告须知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和西安市卫生局印发的《医疗广告办理程序》的要求,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式十份,正面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背面为注意事项。 二、《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十份,须盖医疗机构公章,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十份,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和核发证机关公章。 四、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每个媒体类别样件一式十份粘贴的内容为: 1、平面广告包括: 报纸、户外、期刊、印刷品等设计好的成品样件一式十份。 2、广播文稿一式十份,另附制作好的音频文件(在计算机内可播放的文件)两份。 3、电视脚本一式十份,另附制作好的VCD光盘两个。 广告成品样件内应加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字样,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加盖医疗机构骑缝章。

五、办理时间:每周五,联系电话:86787680。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背面)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产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医疗广告刊播后十日内,医疗机构将刊登医疗广告的成品样件挂号寄至审查机关备案。 6、本广告审查证明公式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花卉种苗产品等级标准

花卉种苗产品等级标准 Product grade for Y oung Plants 标准号:GB/T 18247.5-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见的切花种苗等级划分、检测方法及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花卉生产及其贸易中花卉种苗的等级划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苗木种类 tape of young plant or seedling 根据培育、繁殖苗木使用的材料(种子、茎、叶、根)和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分为播种苗、扦插苗、嫁接苗、分株苗和组培苗。 3.2 苗龄 age of young plant or seedling 苗木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3.3 地径 stem base 地际直径,系指位于栽培基质表面处苗木的粗度。 3.4 苗高 height of young plant 自地径至苗顶端的高度。 3.5 根系长 length of root 自地径以下的长度。 4 质量分级 4.1 苗木以地径、苗高为依据分为三级。 4.2 合格苗应具有发达的根系,苗干健壮、充实、通直,色泽正常,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具体规定见表1。 5. 检测方法及判定原则 检测方法及判定原则按GB6000-1999中第4章、第5章的规定进行 Product grade for Y oung Plants

广告经营许可证申请

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一、广告公司类型: [1]、综合型广告公司: 1、概念:指具有为客户提供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广告效果测定及广告设计、制作和全面代理服务能力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资质标准: (1)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广告”这一行业名称;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冠省名的不少于300万元, (3)经营场所不少于120平方米, (4)必须具有与广告专业有关的大专以上学历(如广告学、美术设计、工业设计、市场营销等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如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专业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 (5)公司登记注册壹年内,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广告专业必须参加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并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并要两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广告审查员培训,取得《广告审查员证》。 (6)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用语标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2]个体工商户: 1、概念:指从事影视、广播、印刷品、户外(包括路牌、灯箱、霓虹灯等)等广告的设计、制作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广告发布、代理业务。 2、资质标准: (1)户主必须具有广告专业有关的大专以上学历(如广告学、美术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如工艺美术师等专业职称),并具有两年以上广告从业经历,在登记注册以后壹年内参加广告审查员和广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2)除户主外,还要有两名以上的具有广告专业知识的广告设计、制作人员。登记注册以后壹年内需参加广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3)要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计制作设备,经营场所不小于20平方米。 (4)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用语标准:设计、制作(影视、广播、印刷品、户外等)广告。 二、程序: [1]开业: 1、填写《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 2、提交文件:

林木种苗生产现状及经营管理技术-经营管理论文-管理论文

林木种苗生产现状及经营管理技术-经营管理论文-管理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摘要:林业产业在我国国民产业中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的产业为林木种苗产业,而林木种苗产业作为整个林业产业的发展基础,其需要在保证良好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平衡和稳定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趋势,不过目前我国的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态势不是很稳定,无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进而对整体的林业产业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针对元江县林木种苗生产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深层次探究了元江县的林木种苗经营管理技术,以期对元江县的林木种苗产业提供相关的建议参考。 关键词:林木种苗;生产现状;经营管理技术 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质量直接决定着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

效益的总体趋势,因此,林木种苗产业是林业产业在发展道路上的基础和核心因素,在保证林木种苗的数量充足、机构正规以及品质过关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林木产业的稳定运转,为我国的林木事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因此,元江县的林木产业要想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对林木种苗的经营管理技术进行优化改革,为当地的绿化工作和种苗产业创造切实的保障条件[1]。 1元江县地理位置与环境概况 1.1元江县地理位置 元江县地处云南省中南部,隶属于玉溪市,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3°18′~23°55′、东经101°39′~102°22′。全县东西长71.5km、南北宽.5km,土地总面积约27万hm2。县政府驻澧江镇,距玉溪市府红塔区145km,距省会昆明220km。元江县作为国际河流元江到红河中上游比较有重要性和代表性的城镇,成为了元江到河南国际河流航运

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批登记程序

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批登记程序 一、工商代理办理机构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各区县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 二、联系方式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重庆市渝北区。 各区县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材料齐备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四、受理主体范围: 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工商代办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二)事业单位;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 五、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权限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持有市级相关部门核发的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各区县工商局、直属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持有区县级相关部门核发的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或代办工商执照许可证的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六、申办条件: (一)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二)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三)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四)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七、申办材料: (一)《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网上文书可以下载); (二)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四)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五)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依据: (一)《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代理行政管理局令第16号公布)。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 【修改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失效依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2.11.02 【实施日期】2002.12.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令 (第5号)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10月15日国家林业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周生贤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木质藤本等木本植物及用于林业生产和国土绿化的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第四条从事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从事林木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从事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的或者从事林木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花卉种苗行业成本核算方法

花卉、种苗行业成本核算方法 作为大农业的一个分支,花卉、种苗行业的生产方式与工业企业有很大区别,也与农业中的畜牧业、养殖业有明显区别。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花卉、种苗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部分企业还进入了证券市场,成为了公众公司。但对该行业的成本核算问题,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专业核算办法还没有出台,造成不同企业会计核算不统一,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对与农业活动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但该准则是建立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上的。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故该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适合目前的国内企业。本文试以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为基础,对花卉、种苗行业的成本核算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行家。 一、林木资产的核算 林木按其提供的效益和用途,可分为: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和防护林。林木是林木资产的核算对象,林木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以货币计量的活立木价值,也即林木培育的累计成本,包括造林、抚育和管护费用。林木资产的核算期是指林木累计培育成本的计算期限。由于这类资产一般不直接用来出售,其性质与固定资产类似,在实务中可以参照固定资

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即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林木资产”二级明细科目,在林木资产下设置“培育期林木”和“达产期林木”三级明细科目,最后在三级明细中按具体品种(如柑桔、毛竹等)设置四级明细。林木资产一般要经过一定的培育期,性质类似于一般企业的在建工程,故在培育期发生的费用增加其账面价值,并且不作摊销。当林木资产达产后,需将其从“培育期林木”转入“达产期林木”,并按一定的方法进行摊销。实务当中,一般按其经济年限平均进行摊销。经济年限一般根据行业惯例确定,以下是部分林木资产的估计经济年限: 林木资产类别摊销年限(年) 竹林15 经济林15 叶用银杏30 柑15 蜜桔10 胡柚20 杨梅30 文旦20 当然如果能比较准确估计林木资产在经济年限内的产果总量,按产量进行分摊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此外,考虑到林木资产的残值不大,在摊销时一般不考虑残值问题。林木资产达产后,其培育费用不再增加账面价值,而是计入相应的果品成本。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服务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二款:申请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四、受理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五、决定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

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 (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 (三)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还应当具有林木良种来源证明。 (四)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林木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企业,还应当同时具备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和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 (五)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具有(一)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二)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六)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的,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八、禁止性要求 (一)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二)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生产经营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申请材料目录

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 项目法人代表:方成榜 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占地190亩的育苗生产基地,年供应乔木、灌木类花卉12.5 万株。 (2)以上建设项目拟定于 2011 年9月开工,2012年5月竣工。 项目负责人:方成榜 项目总投资:万元

第一章总论 建设占地190亩的育苗生产基地一处。年供应乔木、灌木类花卉亩木12.5万株,能够满足盘县绿化需要和群众种植核桃的需要。其中:建设高标准高科技钢架结构太阳能冬暖式花卉大棚2000平方,建设种苗生产育苗大棚4000平方。 以上建设项目拟定于2011年10月开工,2012年5月竣工。 1.2 项目承办人简介: 合作社具有较高的苗木花卉种植研究和开发能力,法定代表人方成榜系盘县淤泥乡村人,出生于19 年月,多年来一直从事苗木种植研究和开发。在本村组织了农业种植团队,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业”的指导思想,运用“现代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自己的组织。为此,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良好信誉。由于坚持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诚信为根本”的经营思想,所经营的承包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 2.1 项目由来 随着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和城乡绿化美化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花卉、园林苗木的生产是农民群众特别是青年人创业的一条重要渠道。有着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和良好的种植基础,适合大力发展园经果林、林绿化苗木、花卉产业,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绿化苗木、花卉市场和农民种植需求。

户外广告牌申请书

篇一:户外广告牌申请书 户外广告牌申请书 xx市城市管理局: 我公司由于经营需要,需拟在xx年x月(地址)设置一块高xx米,长xx米的户外广告牌,广告牌内容“xxx”现向贵局提出申请,并将规定要求的材料报上,请予批准 ! (公司名称)xx年xx月 篇二:户外广告申请书 户外广告申请书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局: 我公司受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在文化大道江夏区政府大楼左侧树立精神堡垒(导示牌)及围挡广告。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控股公司,由湖北省国资委和武汉城市圈九市国资委作为主要出资人,集团目前在文化大道江夏区政府旁建设联投广场项目,为了项目前期推广在项目地做导示牌及围挡广告,导示牌我们用立体发光字和图形立体发光演绎五彩炫丽,增强视觉效果,夜晚也将是文化大道上一道美丽风景。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的有关要求,现将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报上,请贵局批准登记发证。 武汉嘉诚信广告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8日篇三:户外广告申请书范文 户外广告牌申请书 篇一:户外广告牌申请书范文 榕江县人民政府: 创建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改善榕江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榕江软实力和竞争力而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创建文明城市是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全面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体”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载体。全力推进创建我县文明城市工作:对于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我县旅游城建设和积极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意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没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宣传是提升市民整体素质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加大榕江形象宣传,提高榕江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促进榕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由榕江县文明办组织有关文化产业企业,在榕江城区各街道路段设立《榕江之窗》精神文明宣传栏,便于为我县做好精神文明宣传工作,特向榕江县住建局申请,请予批准为谢! 榕江县文明办 2011 年9 月 6

花卉工厂化育苗技术

花卉工厂化育苗技术 一,工厂化育苗的含义 工厂化农业是世界农业继原始的采集业进入现代种植业之后,具有华时代意义的农业革命.这是人类适应环境,利用自然,挖掘资源,满足物质需要的高科技行为.工厂化农业不同于一般农业,它是现代生物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环境控制技术,现代新材料不断创新和在农业上广泛应用的结果.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荷兰,以色列,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纷纷投入工厂化农业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创造出最佳的人工栽培环境,从而打破了水,土,季节等环境限制,大幅度提高了园林产品的产量,质量和效益. 工厂化农业定义为:利用现代工业技术装备农业,在可控条件下,采用工业化生产方式,实现集成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 工厂化育苗是近年来园艺中出现的新概念,就是在人工建造的设施(光,温,水,气可控制)内,进行园林植物育苗(成批量,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方式。我国于1996年,在北京,上海,广洲,杭州,沈阳五大城市实施工厂化高效农业示范工程,使我国自行设计的适应不同气候特点的华北型,东北型,东南型,华南型温室首现风采,其中一些新技术及配套设施达到了国内和国际领先水平.

可见,工厂化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是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与高新技术最佳结合的产物.工厂化生产育苗是工厂化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先进的工业技术与生物技术结合,为花卉育苗,生长发育创造适宜的环境条件,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人民生活需要进行有计划,有规模,周年生产的科学生产体系,以提高花卉苗木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以获高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厂化生产育苗的作用,意义 花卉苗木工厂化生产,育苗是由传统生产向现代化生产转变的一次革命,是花卉苗木生产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工厂化的目标是提高花卉冒充产品产出率,质量和档次,改善劳动环境,增加种植者和企业收入.2003年中国的花卉出口额是1,5亿美元,仅占世界花卉交易额的1%左右.而花卉种植面积仅是我国1/10的荷兰,花卉进出口创汇额却占世界的70%以上.不容置疑,花卉工厂化生产起了关键作用.工厂化生产育苗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意义 1,迅速扩大园林植物新品种的群体.工厂化生产是环境相对可控的农业生产,打破了季节和气候的限制,因此可以减轻由于干旱,冰雹,涝灾,低温等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作到周年生产种苗,保证一个新品种引种成功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增加其群体数量,加速其产业化开发利用。

【林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以及绿化和药用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四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五)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第八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属于下列情形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的,应当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 (二)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三)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林木良种证明材料。 (四)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应当提供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应当提交引种成功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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