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诊疗记录(首页)
临床诊疗记录(续页)
临床诊疗记录(末页)
关于提交病历资料的说明
1.请依据原始病历资料填写本“临床诊疗记录”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2.填报资料请打印,若手写务须字迹工整、规范。
3.“首页”填写初诊资料。“中医检查”按望、闻、问、切分项填写;“辅助检查”填写“中医检查”之外的其他检查、检验资料。若有缺项,可不填;若资料较多,填写不下,可自行调整栏目大小,“首页”内容可拆分为2页。
4.“续页”填写复诊资料。治疗过程必须完整,治疗结果必须明确、可信。(“续页”请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复制)
5.“末页”为“小结”,内容包括“辨证治疗分析”、“自我评价”、“经验心得”等。
6.请妥善保存原始病历资料。提交“临床诊疗记录”表时,需附“原始病历资料”一起交验(审评结束后“原始病历资料”退还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