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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检验

锅炉检验

锅炉检验

一、锅炉监督检验

GJ1: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蒸汽锅炉监督检验(仅限制造监督检验);

GJ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2MPa的蒸汽锅炉监督检验;

GJ3: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9.82MPa的蒸汽锅炉监督检验;

GJ4: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45MPa 的蒸汽锅炉监督检验。

二、锅炉定期检验

GD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2MPa的蒸汽锅炉定期检验;

GD3: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9.82MPa的蒸汽锅炉定期检验;

GD4: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45MPa 的蒸汽锅炉定期检验。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008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正 式版)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检验前,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 作: ①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 技术资料、锅炉技术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 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资 料等; ②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 孔、头孔、手孔、检查孑L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 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③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势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④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⑤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并准备好照明的安全电源; ⑥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的部位,应搭设脚手架。 (2)检验人员应首先对锅炉的技术资料进行查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355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检验前,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技术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资料等; ②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孑L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③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势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④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⑤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并准备好照明的安全电源; ⑥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的部位,应搭设脚手架。 (2)检验人员应首先对锅炉的技术资料进行查阅。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应对技术资料做全面审查;对于非首次检验的锅炉,重点审核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重点及要求如下: ①应有完整的锅炉建档登记资料; ②与锅炉安全有关的出厂、安装、修理和改造等技术资料应齐全,并与实物相符; ③查阅锅炉运行记录和水质化验记录中是否有异常情况的记载; ④阅历次检验资料,特别是上次检验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已解决或已有防范措施; ⑤对现场的准备工作应进行检查确认。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编号:AQ-BH-00587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Boiler external inspection protocol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 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和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授权,威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以下称乙方)将对 -----------------------------------------------------(以下称甲方)的台(蒸汽、热水、有机热载体)T/H(MW)工业(电站)锅炉进行外部检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时间:年月日 二、检验方式:逐台检验 三、检验依据: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5、《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规程》 6、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7、本所检验方案 四、检验内容: 1、审查资料 2、部件外部宏观检验 3、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和有关记录 4、炉墙保温检查 5、电器仪表、辅机检验 6、安全附件检验 7、其它必要的检验 五、双方职责: 甲方: 1、受检单位应备齐锅炉技术资料,主要有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质量证明书及图纸,锅炉上年度(或本年度)内部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记录、锅炉运行状态自检记录,锅炉修理改造记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Boiler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5年7月7日

前言 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主要问题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1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各起草小组组长会议,对汇总稿进行讨论。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形成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3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5年7月7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提出的要求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对原《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保留原来的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突出定期检验工作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原规则中以提示性附录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格式,仅给出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报告和水(耐)压试验报告; 2.修改检验结论,调整检验周期; 3.增加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 4.增加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 5.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范围; 6.增加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内容和要求; 7.针对大型电站锅炉的特点,补充相关检验内容; 8.增加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公陈新中王兴胜 曹宏伟窦文宇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李军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建华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正式 版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检验前,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技术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资料等; ②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孑L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

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③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势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④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⑤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并准备好照明的安全电源;

⑥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的部位,应搭设脚手架。 (2)检验人员应首先对锅炉的技术资料进行查阅。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应对技术资料做全面审查;对于非首次检验的锅炉,重点审核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重点及要求如下: ①应有完整的锅炉建档登记资料; ②与锅炉安全有关的出厂、安装、修理和改造等技术资料应齐全,并与实物相符;

浅谈电站锅炉金相检测的判定 边起民

浅谈电站锅炉金相检测的判定边起民 摘要:在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中,金相检测是其中一个必要手段,但是对于合 金钢材料的金相检测的评级却没有要求,这就导致了对合金钢金相检测评级之后 也无法出具检验结论,导致检验工作没有实施依据,各地区出现各自根据经验给 予检验结论,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细则,本篇论文就本人的想法提些建议。 关键词:电站锅炉;内部检验;金相检测 电站锅炉室发电厂的关键设备之一,锅炉运行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电厂运行 的安全性。锅炉运行中受压部件承受高温高压、烟气冲刷磨损、介质腐蚀等,容 易造成受压部件损坏,同时因锅炉运行管理不善、操作人员失误以及安全附件、 仪表失效、附属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容易引起事故发生,一旦事故发生,容易 造成群死群伤。锅炉定期检验可以发现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改造中留 下的先天性缺陷,也可以发现锅炉使用中产生的缺陷以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做好锅炉定期检验是十分必要的。 1.电站锅炉定期检验的分类 1.1外部检验 锅炉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与节能状况所进行的符合 性验证活动,检验的重点是使用单位在锅炉使用管理过程中对于安全技术规范的 落实情况。外部检验可以发现很多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及管理隐患等,对于 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外部检验可以弥补内部检验时不能发现的问题。 1.2内部检验 锅炉内部检验时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设备安全状况下的检验,检验的 重点是锅炉设备本身的安全状况和性能。换句话说,内部检验即是在停炉状态下 对锅炉各个部位、各个部件的当前状态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的符合性验证 活动。内部检验可以发现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改造中留下的先天性缺陷;也可以发现锅炉使用中产生的缺陷。 1.3水(耐)压试验 锅炉水(耐)压试验是指按照规定的压力、规定的保压时间,对锅炉受压元 件进行的一种压力试验,检查受压元件有无泄漏,变形等问题,已验证锅炉受压 元件的强度、刚度和严密性。水(耐)压试验与内部检验、外部检验互补,形成 对在用锅炉的全方位检验。 2.《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内部检验时要求做金相检测的部位 2.1对9%~12%Cr系列钢材料制造集箱的环焊缝进行表面无损检测以及超声 检测抽查,抽查比例一般为10%并且不少于1条焊缝;环焊缝、热影响区和母材 还应当进行硬度和金相检测抽查,同级过热器和再热器进口、出口集箱环焊缝、 热影响区和母材至少分别抽查1处。 2.2对主蒸汽管道和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和弯头(弯管)进行硬度和 金相检测抽查,抽查比例一般各为对接焊接接头数量和弯头(弯管)数量的5%,并且各不少于1点;对于9%~12%Cr钢材料制造的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 道和蒸汽主要连接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和弯头(弯管)进行硬度和金相检测抽查,抽 查比例一般各为对接焊接接头数量和弯头(弯管)数量的10%,并且各不少于1点; 2.3运行时间超过5万小时的锅炉,对工作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50℃的主蒸汽 管道、再热蒸汽管道、蒸汽主要连接管道的对接焊接接头和弯头(弯管)进行硬度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现场出具意见书 (有效期15天) 检验申请受理 业务大厅 下达检验任务 确定检验人员 报告审核 (2日) 技术资料审查 内外部检验(5日) 现场记录、出具意见书 出具检验报告(4日) 审批 (2日) 打印报告(1日) 重大问题告知

锅炉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一、受理部门: 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业务大厅受理人:于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乌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蒸汽锅炉(生活锅炉、工业锅炉、电站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定期检验。 三、提交资料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单》 四、受理申请 1.申请单位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所业务大厅申报检验并填写检验申请单。 2.本所自受理检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检验。 五、内、外部检验的有关要求 1.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2.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3.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内部检验周期定为一年: ①新安装锅炉投入运行的; ②移装锅炉投入运行的; ③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的; ④锅炉受压元件经修理改造后重新运行的; ⑤锅炉的燃烧方式有改变的; ⑥主要受压元件严重腐蚀或主要受热面水垢严重超标或经酸洗处理的; ⑦锅炉出厂资料遗失或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⑧锅炉使用满8年或以上的; ⑨锅炉内部检验结论为“整改后运行”或“限制条件运行”的;外部检验结论为“监督运行”的。 4.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过50L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MPa的蒸汽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 六、现场检验 (一)锅炉内、外部检验时现场应准备以下技术资料: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锅炉司炉人员操作证; 3.锅炉出厂技术资料(锅炉图样、锅炉质量证明书、锅炉制造合格证书等); 4.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如有)技术资料(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监检证书等); 5.历次定期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7.锅炉运行记录和水质化验记录; 8.其它有关材料或见证。 (二)、锅炉内、外部检验时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发放号: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XTJ/Z2-G06-2016 (第二版) 编制:张希旺 审核:谈春华 批准:殷先华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发布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1目的 1.1为保证对在用电站锅炉定检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附录作为本规范的组成部分,与本规范具有同等效用。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发电或热、电联产为主要目的的锅炉(一般指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锅炉)的定期检验。 本规范所指定期检验包括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 3检验工作主要依据 下列文件是本规范的编制依据,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3.3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 3.4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规》) 3.5TSG G3001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3.6TSG 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3.7TSG G5001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3.8TSG G5002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3.9TSG G5003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3.10DL/T912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 3.11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汽水质量 3.12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电检规》) 3.13DL64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3.14DL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业锅炉的内部检验(标准版) (1)检验前,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技术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资料等; ②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孑L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③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势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④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⑤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并准备好照明的安全电源;

⑥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的部位,应搭设脚手架。 (2)检验人员应首先对锅炉的技术资料进行查阅。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应对技术资料做全面审查;对于非首次检验的锅炉,重点审核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重点及要求如下: ①应有完整的锅炉建档登记资料; ②与锅炉安全有关的出厂、安装、修理和改造等技术资料应齐全,并与实物相符; ③查阅锅炉运行记录和水质化验记录中是否有异常情况的记载; ④阅历次检验资料,特别是上次检验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已解决或已有防范措施; ⑤对现场的准备工作应进行检查确认。 (3)检验人员应根据待检锅炉的具体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对于额定蒸发量大于20t/h的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的热水锅炉,检验人员还应制订检验方案。 (4)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应派锅炉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压力容器篇-----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正文】: 【题目】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生效日期】1989.01.01 【失效日期】 【时效性】有效 通知 为了统一全国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的程序和内容,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巩固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我们参照一些地方定期检验工作的做法,制订了《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一九八九年开始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诉我部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有关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下列在用的固定式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1.以水为介质的承压蒸汽锅炉; 2.以水为介质、额定供热量大于或等于0.06Mw(5×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发电锅炉、电加热蒸气发生器和核能蒸气发生器。 第三条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考核批准的检验员担任。检验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地做好检验工作。 第二章检验前的准备 第四条在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前2个月,检验单位应向锅炉使用单位发出《锅炉定期检验通知书》(附件一)。锅炉使用单位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终止前40天内向检验单位提交《锅炉定期检验申请书》(附件二)。检验单位综合各使用单位希望的检验日期做出检验计划,并通 知受检单位。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准备好受检锅炉有关技术资料:锅炉登记表、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上年度检验报告。 检验前,检验员应认真查阅上述有关资料,以便了解锅炉使用情况和管理中的问题。

2021年锅炉安全定期检验制度

锅炉安全定期检验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锅炉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3锅炉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4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锅炉管理档案保存。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锅炉) 1. 准备有关锅炉技术资料:

1.1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 1.2锅炉使用登记证和锅炉登记卡; 1.3锅炉房记录(包括: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②交接-班记录;③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④设备检修保养及改造记录;⑤自控及保护装置定期试验记录;⑥事故记录;⑦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等); 1.4历次的锅炉检验资料,尤其是本次内部检验或修理、改造后的检验记录和报告; 1.5最近一次安全阀、压力表的检定合格证书。 1.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资格证。 2、锅炉内部检验时应做好以下准备: 2.1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卧式燃油锅炉的烟室门和回燃室检查孔的砖块,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 S 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Boiler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5年7月7日 前言 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主要问题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1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各起草小组组长会议,对汇总稿进行讨论。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形成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3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5年7月7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提出的要求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对原《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保留原来的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突出定期检验工作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原规则中以提示性附录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格式,仅给出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报告和水(耐)压试验报告; 2.修改检验结论,调整检验周期; 3.增加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 4.增加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 5.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范围; 6.增加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内容和要求; 7.针对大型电站锅炉的特点,补充相关检验内容; 8.增加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公陈新中王兴胜

锅炉房现场检查标准

锅炉房现场检查标准(蒸汽锅炉) 序号项目名称基本要求依据备注 1 设备性能1、设备本体及辅机达到完好要求; 《锅炉房设备安全标准化评定细则》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每天进行一次热效率测定,锅炉热效率应达到以下指标:1~2t/h, 达到65%以上;大于2~4t/h,达到70%以上,大于4t/h,达到75% 以上; 《安全质量标准化》 3、必须进行水质软化处理,软化水及炉内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76 -79)中的规定给水总硬度≤0.04毫克当量/L,炉水总碱度≤20毫克 当量/L,PH值(25℃)给水>7,PH值(25℃)炉水10~12;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4、锅炉体保温良好、无漏分、不漏烟,排烟温度不超过250℃,有消 烟除尘装置,排烟度达到体格曼图一级要求,含尘量小于300mg/m3, 热水炉出水温度不超规定; 《安全质量标准化》 5、有专门的水质化验设备; 《安全质量标准化》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6、有技术铭牌(内容齐全,挂放位置醒目)、锅炉使用证,挂完好牌 和责任牌。 《安全质量标准化》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2 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1、每台锅炉应装设两个安全阀,且安全阀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并 每年校验一次,控制安全阀压力=工作压力+0.196×105Pa,工作安全 阀压力=锅炉压力+0.49×105Pa;省煤器上应安装安全阀。 《安全质量标准化》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表盘直径不小于10cm,压力表应每6个 月校验一次,加铅封,安装合理,并标有最高压力的明显标志,压力表 指示正确;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每台蒸汽锅炉锅筒(壳)至少应当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位表 或双色水位计;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锅炉相应部位(见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应 当装设温度测点以测量温度;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蒸汽锅炉锅筒(壳)、立式锅炉的下脚圈和水冷系统的最低处都应 当装设排污阀、每组水冷壁下集箱都应当能够独立排污;排污阀按规定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锅炉定期检验

锅炉定期检验 1.1.1.1 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包括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的外部检验、锅炉在停炉状态下进行的内部检验和水(耐)压试验。 1.1.1.2 基层企业应当按照TSG G0001、TSG G7002、DL/T 612、DL 647的规定,安排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并且在锅炉下次检验日期前 1 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1.1.3 锅炉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结合机组检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年~6年进行一次。新投产锅炉一年左右,应结合首次A或B级检修进行首次内部检验。对锅炉安全状况有怀疑或锅炉检修需要时进行水(耐)压试验;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内部检验时,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水(耐)压试验。 1.1.1.4 由于检修周期等原因不能按期进行锅炉定期检验时,基层企业在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或者停用)的前提下,经过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可以适当延期安排检验,但是不得连续延期;不能按期安排定期检验的基层企业应当向负

责锅炉使用登记的部门备案,注明采取的措施及下次检验的期限。 1.1.1.5 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a)停用一年以上且超过定检有效期的锅炉恢复运行时; b)锅炉严重超压达1.25倍工作压力及以上时; c)锅炉严重缺水、爆燃等事故引起受热面大面积变形时; d)根据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1.1.1.6 内部检验应当根据锅炉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宏观检(抽)查、壁厚测量、几何尺寸测量、无损检测、理化检测、垢样分析、强度校核等方法进行。 1.1.1.7 定期检验按照TSG G0001、TSG G7002、DL/T 612、DL 647 中的规定执行。 1.1.1.8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情况及缺陷、问题处理或整改情况的书面回复,做出检验结论: e)符合要求,未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或者对问 题进行整改合格;

1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炉检验员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一、单选题 【本题型共19道题】 1.下列哪些锅炉不属于《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的适用范围?( ) A.原子能锅炉 B.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 C.固定式有机热载体锅炉 D.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 正确答案:[A] 2.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和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发现( )时检验机构应当立即向登记机关报告。 A.严重事故隐患 B.严重缺陷 C.严重问题 D.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A] 3.锅炉定期检验,是指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对在用锅炉的安全与节能状况所进行的( )。 A.外部检验 B.内部检验 C.符合性验证活动

D.水(耐)压试验 正确答案:[C] 4.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除正常的定期检验以外,锅炉在移装后投运前,还应当进行( )。 A.外部检验 B.内部检验 C.全面检验 D.水(耐)压试验 正确答案:[B] 5.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 内部检验时发现缺陷处理的基本原则规定,对于重大缺陷的处理,( )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定或者专家论证,以确定缺陷的处理方式。 A.检验单位 B.使用单位 C.监察机构 D.修理单位 正确答案:[B] 6.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时,检查锅炉房的零米层、运转层和控制室,各设有至少( )个出口,门向外开。 A.一

电站锅炉内部检验方案

xxx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DG450/13.7-II1 1#锅炉(S01230) 电站锅炉内部检验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二0一一年四月

一、锅炉使用单位: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锅炉检验单位:xx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三、锅炉概况 1.锅炉型号:DG450/13.7-II1 2.使用单位编号:1# 锅炉产品编号:S01230 锅炉制造单位: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锅炉安装单位: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安装结束日期:2008年07月 锅炉使用证号: 锅炉累计运行时间:约17000 小时 3.锅炉基本参数 最大连续蒸发量:450 t/h 锅筒工作压力:15.2 MPa 过热蒸汽出口压力:13.73 MPa 过热蒸汽出口温度:540 ℃ 再热蒸汽出口压力: 2.49 MPa 再热蒸汽出口温度:540 ℃ 再热蒸汽进口压力: 2.63 MPa 再热蒸汽进口温度:323 ℃ 给水压力:15.57 MPa 给水温度:250 ℃ 水压试验压力:高压19.0 Mpa 中压3.95 MPa 4.锅炉基本结构和燃烧方式: 基本结构:单锅筒、单炉膛、超高压、中间再热自然循环、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全钢结构。 燃烧方式:煤粉锅炉 四、检验和评判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九九版) 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1-4730.6-2005 5.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 五、检验项目组人员及资格:

xxx:锅炉检验师、压力容器检验师、管道检验师 PTⅡ、MTⅡ xxx:锅炉检验师、压力容器检验师、管道检验师RTⅡ、UTⅡ、PTⅡ、MTⅡxxx: 锅炉检验员、压力容器检验员、管道检验员RTⅡ、UTⅡ、PTⅡ、MTⅡxxx:锅炉检验员、压力容器检验员、管道检验员RTⅡ、PTⅡ、MTⅡ 六、主要检验设备 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机、渗透探伤设备、超声波测厚仪、硬度计、视频内窥镜、检验手锤、游标卡尺、卷尺、直尺、放大镜、焊缝检验尺、手电筒等。七、检验前准备工作: (一)受检单位技术资料准备: 1、锅炉产品设计、制造质量证明资料; 2、锅炉安装、调试及验收资料; 3、锅炉修理、改造及变更的图纸和资料: (1)修理、改造或变更方案及审批文件; (2)设计图样、计算资料; (3)质量检验和验收报告。 4、锅炉注册登记、使用记录及相关的档案资料: ①锅炉使用登记证; ②定期检验计划; ③运行记录(重点:锅炉启、停过程中各部位膨胀指示记录、压力、汽包壁温度监控记录;运行过程中锅炉参数控制记录;变负荷运行情况记录),事故、故障记录,超温、超压记录; ④承压部件损坏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 ⑤检修记录,质量验收卡,大修技术总结; ⑥金属监督、化学监督技术资料档案; ⑦安全阀校验及仪表、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记录等。 5、检验人员认为需要查阅的其它资料。 (二)进行锅炉内部检验之前,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1、设备的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必须可靠隔断; 2、根据检验需要搭设必要的脚手架;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1-2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保证锅炉的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安装《条例》规定范围内的锅炉,其安装过程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安装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过程中,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安装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的法定检验。 第四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的依据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锅炉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的程序、项目和要求 第六条安装单位在从事安装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向锅炉使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附以下资料(或者复印件)个一份: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二)施工合同; (三)施工计划。 第七条监检机构接到安装单位的申请后,应当根据设备的状况制定监督检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检验方案),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并将承担监检工作的监督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监检方案(包括监检项目和要求)告知安装单位。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并设专人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施工计划; (二)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政见; (四)安装设备的出厂文件、施工工艺及相应的设计文件; (五)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六)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根据监督检验的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准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九条锅炉安装监检包括对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其监检项目和要求见《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见附件1,以下简称《监检大纲》)和《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806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锅炉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规定

锅炉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02条;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外部检验。 ; 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的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0条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一次运行状态外部检验,一般每两年按《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1)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3)发生重大事故后;(4)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 电梯 3、《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 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检验过程中,对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1号修改单)1. 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第二款修改为:“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时必须进行。” 第三款修改为:“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三款最后增加:“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压力容器 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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