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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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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

在作业过程中,因为危险作业而发生的事故比比皆是,危险作业时的防护则显得尤为重要。危险作业共分为十一种,有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断路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外来施工作业、吊装作业、熏蒸作业。

在此,我们重点说明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和吊装作业这六类员工日常工作中普遍存在,而又较容易发生意外的危险作业。

第一节危险作业许可管理

一、危险作业的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任务紧急或特殊,且不适合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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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一般性要求

1.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相应管理制度,对如何进行申请、风险分析、措施制订和确认、监测与监护、审核审批、应急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必须严格落实;

4.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授权上岗;

5.作业现场必须有相关的特殊作业安全许可证、有警示标志和警戒、现场监护;

6.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必须已得到相关人确认;

7.相关人员必须按要求现场确认、签字;

8.必须加强作业过程监督。

三、危险作业许可管理流程

第二节危险作业基础知识及管理要求

一、动火作业

1.定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等明火作业;

(3)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施工作业;

(4)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7)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气设备;

(8)其他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除固定动火区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安

全许可证》。动火作业共有三个分级: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油罐、

油箱、油槽车、储存过可燃易燃物品的容器)等部位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的危险因素

灼伤或烫伤

机械伤害

中毒或窒息(包括介质、焊接烟气)

紫外线及红外线辐射

触电

噪声

其他

3.动火作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四不动火原则:没有动火审批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

火部位、时间与动火证不符不动火。对不符合“四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动火作业前:

①进行危害识别,判断属于几级动火,动火作业中可能遇到哪些危害因素。

②了解动火现场消防水源情况,消火栓位置及周围环境情况(消防通道位置、宽度,供电线路走向及电压,报警电话位置等);

③根据动火现场具体情况,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

(3)动火作业中:

①检查动火本体有无异常;

②动火环境条件有无变化(如天气变化等);

③动火周围装置、设备、管线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

④气瓶胶管接头是否松动,脱落。

(4)动火作业后:检查现场余火是否熄灭,切断动火设备气源、电源。

二、高处作业

1. 定义:国家标准 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 )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类型

临边作业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 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 设施高度低于 80cm 时 的高处作业。

洞口作业

孔、洞口旁边的高 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 及通道旁深度在 2m 及 2m 以上的桩孔、沟槽 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

业。

攀登作业

借助建筑结构或脚

电光眼

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 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 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 行的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 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 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 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 下进行高处作业。

交叉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 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 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 处作业。

操作平台

施工现场中用以站 人、载料并可进行操作 的平台。操作平台主要 是移动式操作平台和 悬挑式钢平台。

3. 高处作业分级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在 2~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 5 米以上至 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 15 米以上至 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在强风、异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特殊环境、特殊情况下的高

处作业。对照一般作业高度,特殊高处作业级别分别提升一级。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

许可证》。

4. 高处作业四步法

第一步是将作业内容尽量放在地面上完成,避免或减少

在高空作业的工作内容;

第二步是消除坠落隐患。在设计和工作计划制定过

程中,首先必须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针对每一个

可能导致坠落的环节制定消除隐患的措施,包括对作业

人员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三步是坠落预防。如果在第一步中不能完全消除坠落隐患,需通过改进作业场所的条件来防止坠落。

即在作业开始之前,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建立能够保证安全的工 作环境。

第四步是使用合适的坠落制止装置。只有在确认不能消除坠落风险时,才使用坠落制止装置。如救生

索、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网等装备,以降低坠落发生后人员受伤害的程度。通过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 选择安装并正确使用最合适的装备。

5.高处作业应注意的问题

(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的身体、设施设备的安全、作业许可证、劳动防护用品、作业通讯进行检查。

(2)作业中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体防护用品。

(3)作业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应及时组织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启动应急和撤离。

(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清扫现场,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5)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6.高处作业的监督要点

安全帽的正确穿戴方法

安全带的正确穿戴

安全带常见的使用错误

三、有限空间作业

1.定义: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

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有限空间识别

●密闭设备和半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 有限空间危害因素

■作业空间小,工作场地狭窄,通风不畅,照明不良,工作人员出入困难,不利于工作监护和施救;

■作业空间内湿度较大,易发生电气设备设施漏电触电事故;

■作业空间温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疲劳;

■存在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气体和蒸汽、烟、尘等或存在缺氧或富氧环境,

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作业场所位于地下时,受地质条件影响,存在冒顶、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或机械施工时,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场所位于交通道路上时,存在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4. 有限空间作业应注意的问题

作业前:

(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 方可进入。

(2)在有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出入口保持畅通;

(3)从事具有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如涂刷作业)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作业中:

(1)难度大、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定时轮换作业;

(2)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要求:全面了解有限空间和周围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

应急处置预案;熟练使用应急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作业后:

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及时将作业工具、材料带出有限空间。

5. 有限空间作业流程图

办 批

四、临时用电作业

1.定义: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

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

电线路。

2.临时用电风险

临时用电作业时,如果没有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措施、设备,容易发生触电、电弧烧伤等,造

成人员伤亡,同时还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

3.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1)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电工进行,并应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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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

(2)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3)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

临时用电线路经选择要合理,避开热力管线、易碰、易撞、易受雨水冲刷、振动和气体腐蚀地带,确实无法避开的应采取相应放防护措施。

架空线路应设在专用电杆或者支架上,严禁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

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 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

(4)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地面走线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所有的地埋走线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

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

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电线地埋深度不应小于0.7m。

4.临时用电常见问题

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施工电源未执行三相五线制

电源配电箱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合格的电源配电箱

临时施工电缆绝缘破损或未按要求进行架空和埋地

用电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

现场各种移动电器设备绝缘不良或漏电

接线端子裸露

电缆电线直接缠绕在金属构件上

电缆电线连接处无防雨水措施

漏电保护器未按规定使用或不动作

电源线进金属容器内无可靠的安全措施

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直接将电源线插入插座

照明灯具灯泡外部无保护网(罩)

非电工接线

不按规定穿个人防护装备

五、动土作业

1.定义: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动土作业应注意的问题

(1)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采用安全电压的红灯示警。

(2)对于作业现场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动土作业,作业前应准备有毒介质检测仪和防毒面具,并保持通风顺畅。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气体包括:

刺激性气体,即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如氯气、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

窒息性气体,即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如氮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3)对于作业地点埋藏有电力及通讯电(光)缆、工艺、给排水及消防管线的动土作业严禁采用机械设施动土,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地下设施完好。

(4)夜间如需进行动土作业应备有充足照明,在下列条件时应采用防爆灯:

在封闭建筑物内部进行动土作业,且建筑物内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场所。

在露天或半敞开场所进行动土作业,且作业场所处在以释放源为中心,15米为半径的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球形区域内。

六、吊装作业

1.定义: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吊装机具: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3.吊装作业的分级

(1)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2)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3)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5吨、小于等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5吨、大于等于1吨时为四级吊装作业。

4.吊装作业应注意的问题

(1)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作业时,作业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应确认安装有汽车阻火器,并监测现场可燃气体浓度,采取必要的通风设施、防爆工具和静电接地措施。

(2)实施吊装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划定吊装区域、设置标

识和障碍,吊装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安全标志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要

求,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起重机的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4)在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

必须使已装拆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5)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

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相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获得

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6)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

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同一

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7)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9)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等作吊装锚点。

(10)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

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11)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

作。

(12)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

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

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13)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14)无指挥、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和吊车运行的轨迹及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

不得进行起吊。

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对本中心检测工作安全(包括人员和设施等)的环节和过程实施有效的 控制,以保证本中心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检测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危险品、防 辐射、防爆、防毒、防火、安全接地、防雷击、防触电、防机械损伤、防盗、安全保密等多方面内容。 3.职责3.1最高管理者应关注员工在岗工作期间的健康与安全并作出妥善安排。 3.2检测人员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的安全工作督 查,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和监督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4.程序4.1人员的安全管理 4.1.1检验测试工作要贯彻安全作业的原则,确保人身安全,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等必备装束(如X射线探伤检测时穿铅衣等)。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 做好预防措施,以确保仪器设备、人身及检测工作不受损害。 4.1.2全体工作人员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管理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4.1.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督查,消除隐患, 不断改进安全条件,完善安全保护措施。 4.2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仪器设备的安装应保证安全和方便使用。带电使用的设备应做好设备的 安全接地,接电管线,线路应妥善布置,开关、插座应保证安全完好使用,以防 触电。 4.2.2检验测试过程中易产生机械损伤、辐射及类似安全隐患的,应在设备上或设备周围加装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安全网等) 423开展检测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方法精心操作。测试

完毕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 4.2.4仪器设备运转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2.5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超功能、超负荷使用。 4.2.6当检测过程中发生停水、停电或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停机,以防仪器设备受损。 4.2.7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操作仪器设备。 4.3检测环境的安全管理 4.3.1本中心的设施和环境控制严格按《检测工作环境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并保证正常安全使用。 4.3.2对相关的工作场所和设施加强安全控制,做好仪器设备、办公设施的安 全防盗工作。 4.3.3在相关工作场所所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应急安全设施并放置于醒目易取 的地点。根据需要还应配备其它相应的防范和应急装置。(如安全警示牌、安全线等), 4.3.4下班时和节假日放假前,要对设施和环境进行检查,切断电源、水源, 关好门窗,避免安全隐患。 4.3.5定期对设施和环境进行督查,查找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排除。 4.4样品及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4.4.1样品存放按《样品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有专门且适宜的贮存场所。 4.4.2容易造成公害,必须监护处理的样品按规定办法进行监护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及造成危害。 4.4.3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物品等)的购置、验收和贮存按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进行的易燃、易爆、禁止烟火地区(段)动用明火作业;高处作业(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3职责: 行政部参与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动火证的签发,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危险作业申请部门的各部(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除危化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并负责对其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危险作业管理审批管理: 4.1、危险作业严格贯彻谁组织危险作业,谁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措施落实, 4.2凡在公司范围内组织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外的(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禁区内明火作业(指公司内临时动火),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申请表》,经行政部和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有进行危险作业的由作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的审批手续。 、进入有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危险作业必须事先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安全审批表”。 5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155-70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保证电气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电气作业人员、操作者和用电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电气安全管理。 3. 定义 电气设备分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系统是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指对地电压在250V 以下者。 配电间是指厂外的变压器接入厂内地分闸送电的工作间。 4. 参考

5. 职责 5.1生产制造部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电能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 5.2生产制造部负责对电气安全使用、安装、维修、保养的管理状态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5.3生产制造部办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管理。 5.4人力资源部负责电工的资格审查和员工的用安全知识培训。 5.5电工负责厂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 5.6各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5.7安全员负责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 6. 流程图 停电办理流程

现场作业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现场作业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81

现场作业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中安全管理的需要,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公司生产区域作业时的安全,将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减少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管理活动。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GB2894安全标志 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 主要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 企业生产现场作业,只要不注意现场控制管理,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企业应根据作业种类,以单个作业活动为单位进行危险辩识,并进行危险分级,将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定为危险作业。 4、职责 4.1安全员(兼职):负责公司作业活动过程的安全控制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与考核。 4.2设备检维修:负责设备设施正常操作外的危险作业过程控制,施工方安全方案的编制实施与控制。 4.3生产车间:负责正常作业过程涉及的安全作业控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吊装作业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吊装作业管理。 3、内容 3.1定义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3.2.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3.2.1.1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3.2.1.2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3.2.1.3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3.2.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3.2.2.1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3.2.2.2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3.2.2.3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3.3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3.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3.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3.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3.3.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3.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国标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相关规定。 3.3.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3.3.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3.3.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生产、财务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3.3.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3.3.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3.3.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安全管理程序 - 制度大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制度大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2、范围适用于防城港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3、职责3.1执行部门本程序的... 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2、范围适用于防城港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3、职责3.1执行部门本程序的实施由防城港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经理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程序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审查工作是否安全。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4、动火作业程序4.1动火类别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4.1.2在生产现场及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4.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等。4.1.4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4.1.5临时用电。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等。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4.3动火作业原则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4.4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规定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许可证》,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安全部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部安全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4.4.2《动火作业许可证》由需要动火班组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4.4.3《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部存档。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4.5.4如有违反本程序,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4.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18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 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 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 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 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

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要求,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出现的术语定义如下: (一)防火区:是指分公司储罐区、码头区域内主要设备设施防火间距内的区域,数值取《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中关于防火间距规定的严格值,具体如下:

(二)防爆区: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划定的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具体判定方法如下: 注:1、管廊架周边不属于防爆区;2、变电室密封墙以内的区域不属于防爆区; (三)危险作业:“八大规范”内定义的动火、动土、高处、受限空间、吊装、断路、检维修、抽堵盲板作业,结合分公司实际,具体定义如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储罐区、码头区域露天区域及管廊架(含管线)上的上述危险作业的审批与管理,储罐区、码头区域外隶属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上述危险作业不需办 理审批,但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申请部门专人或当班安全员现场确认。 本规定不适用新、改、扩建等工程项目,当本规定与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冲突时,管理要求执行较为严格的一方,手续办理执行上级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危险作业实行《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审批管理制度,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一)作业证由申请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到安全科办理,节假日需提前办理。如有紧急抢修等时限要求紧张的危险作业的,由值班领导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后实施。 (二)作业证办理流程如下: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重点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程序(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点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程序(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点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程序(标准版) 1目的 为了保障设备、设施及人员的安全,规范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重点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技术安全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3.2陕柴公安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3.3机械动力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3.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作业场所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3.5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及对环境的保护,在各单位的作业范围内各负其责。 4.2消防安全管理 4.2.1陕柴公安处依据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确定公司防火重点要害单位部位。 a)在公司重点单位部位动火,应填写一级动火证; b)在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场所动火,应填写二级动火证; c)在非重点单位部位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位动火,应应填写三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内部审批; 4.2.2重点作业场所的动火管理,执行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后方可动火。 a)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证,审请在重点要害单位动火作业; b)明确动火部位、时间、动火人、监护人、动火班组负责人; c)确定在动火场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7、作业安全 7.1作业许可 本公司对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作业许可制度,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包括:1)动火;2)进入受限空间;3)破土;4)登高;5)断路;6)吊装;7)抽堵盲板;8)临时用电。9)设备检修。 危险作业许可证中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要求,作业前应进行危险识别,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7.1.1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包括:1)各种焊接作业和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沙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4)生产装置和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动火作业安全 1)动火作业应当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 2 页共 2 页

2)在可能存在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并加好盲板,彻底吹扫、清洗、置换、检验合格后方可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应再次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点周围15m以内严禁摆放各类可燃液体,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处应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5)动火前应清除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水带、灭火器、铁锹、石棉布等消防器材。 6)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票。 7)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证、一人一证,不许用于多处动火。 8)乙炔气瓶禁止卧放,乙炔瓶、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没有获得经批准的动火证件,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设备、管道、贮罐等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第 2 页共 2 页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八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72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7、作业安全 7.1作业许可 本公司对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作业许可制度,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包括:1)动火;2)进入受限空间;3)破土;4)登高;5)断路;6)吊装;7)抽堵盲板;8)临时用电。9)设备检修。 危险作业许可证中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要求,作业前应进行危险识别,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7.1.1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包括: 1)各种焊接作业和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沙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4)生产装置和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2009-01-01 HG23015-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HG23017-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6-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4-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8-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3-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2-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1994年10月08日 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分类号】225706199402 【文号】化学工业部令第10号 【内容分类】安全、卫生 【颁布机关】化工部 【颁布日期】1994年10月08日 【实施日期】1994年10月08日 部长顾秀莲一九九四年十月八日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末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正式版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7、作业安全 7.1作业许可 本公司对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作业许可制度,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包括:1)动火;2)进入受限空间;3)破土;4)登高;5)断路;6)吊装;7)抽堵盲板;8)临时用电。9)设备检修。 危险作业许可证中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要求,作业前应进行危险识别,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7.1.1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包括: 1)各种焊接作业和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沙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4)生产装置和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动火作业安全 1)动火作业应当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2)在可能存在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并加好盲板,彻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内部危险作业及公司监管项目危险作业的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以下危险作业的管理和对公司监管项目、所属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的监管:(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交叉作业;(6)能源介质作业:(7)临时用电作业;(8)其他危险作业。 三、职责分工 1.生产计划部负责股份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并对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及资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各分子公司落实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公司各部门根据分管范围对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危险作业人员定期培训。 3.各分子公司对照建立相关制度。各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中存在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和督查,督查项目包括危险作业的审批记录、现场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资质和作业现场监管情况。督促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完善并落实危险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四、管理内容 公司内部危险作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制度管理要求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公司各部门根据分管范围对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1.严格管理危险作业区域内的作业。 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经生产计划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3.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作业。 4.危险作业时出现安全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5.危险区域动火管理 5.1动火单位根据检修或工程等计划要求,由动火单位动火现场负责人提前按照动火等级,填写动火申请表。 5.2跟据动火申请表的内容,需审查动火的措施。对于动火等级较高(即禁火区域或有一定危险性的情况)的作业,由公司生产计划部进行审查;对于动火等级较低(即无明显危险因素)的作业,由责任部门进行审查。 5.3动火的措施审查内容如下:(1)现场确认动火地点、部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询问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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