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老病残罪犯的管理教育难点及对策思考

老病残罪犯的管理教育难点及对策思考

Foru m of Pr ison G overnors 监狱长论坛 JUSTICE OF CH I NA

JU S TI C E O F C HI N A

中国司法

51

老病残罪犯的管理教育难点及对策

思考

The Challe nges and Counter m eas ures on the Adm inistration and R efor m of the Senior ,the Sick and the D is able d Offenders

张洪建(北京市延庆监狱监狱长 北京延庆 102100)

老病残罪犯是罪犯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年龄和身体上的客观因素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群体,管理好老病残罪犯,对减少和预防狱内案件及非正常死亡,实现!四无?目标,有直接影响,因此,研究和探索老病残罪犯的管理教育、破解管教老病残罪犯的难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9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 67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时,中国的残疾人已达到8296万,据首届中国 昆明养生养老高层论坛统计,中国的老年人口现以每年约800万的数量增长,这个群体人口基数的增大,也可能会使老病残罪犯人数增加,从这个角度看,依法把他们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我们面临的社会挑战。笔者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集中关押老病残罪犯的延庆监狱(不含传染病和女性老病残罪犯)工作多年,结合本监狱实际,对这一问题谈一些认识。

一、老病残罪犯的基本情况

笔者所在的监狱,依照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建立特色改造功能区的要求,将老年犯(年龄在60岁以上的罪犯)、病犯(包括精神病犯、轻病犯和重病犯)、残疾罪犯(包括肢体残疾、聋、哑、盲罪犯)等分别成立监区或分监区进行管理教育。2005年至2009年,关押老病残罪犯平均占押犯总数的75 8%,关押精神病罪犯平均占押犯总数的14 8%。

二、老病残罪犯的管理教育难点

老病残罪犯心理健康指数低、生理上的不健康、文化水平总体偏低等特点直接导致了在管理教育中的难点,具体如下。

(一)管理方面

1、老病残罪犯心理健康指数偏低,严重威胁着监管安全!四无?目标。笔者对老病残罪犯(不包括精神病罪犯)心理测试结果进行了统计,心理健康罪犯的比例仅在5%左右,老年犯的悲观、混泡、得过且过心理,病犯的自卑心理、报复社会心理,精神病犯的思想及行为能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根本谈不上心理健康。老病残罪犯的不健康心理导致的畸形行为严重威胁着监管安全。

2、生理上的不健康使治疗与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冲突。以精神病罪犯为例:精神疾病罪犯兼具两种身份,罪犯和精神疾病患者,从罪犯的角度讲,需要对其执行刑罚;从

精神疾病患者的角度讲,精神病人的言行、情感、思维、意志活动出现异常,对自我及环境的认识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下降,一旦发病,!治病?和!控制?存在着冲突。同时,生理上的不健康使老病残罪犯拿病说事,消极改造。#监狱法?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但是,由于医疗条件有限,有些疾病在社会上都难以治愈,而罪犯却认为,如果不允许保外就医,监狱就得给其治好病,对改造有抵触情绪。

(二)教育方面

1、施教者普通化。从生理角度看,55%左右的罪犯存在这样那样的疾病,而监狱干警中,学习医护管理专业的干警仅占病犯总数的1 4%,远远不能满足病犯的就医需求;从心理健康看,按照监狱心理测试结果的平均数,95%以上的重病残罪犯、老年罪犯都存在心理问题(不包含精神病犯),但是,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仅14人;此外,干警普遍年轻、阅历浅,对如何管理老年罪犯缺乏经验。

2、受教者可塑性小。一方面,由于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原因引起的,残疾罪犯思想行为异常,使他们接受教育产生一定局限;聋哑盲罪犯虽然人数不多,与干警的交流就是一道障碍;老年罪犯则认为:!走过的桥比年轻干警走过的路都多?,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偏激、思想意识凝固。另外,老病残罪犯文化水平总体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罪犯始终在70%左右,也使他们接受教育的能力普遍不高。

3、教育考核标准的泛泛化。比如:要求罪犯刑满时获得文化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的,分别达到应入学人数的70%以上;狱内实际服刑在三年以上的罪犯,刑满时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等。社会上,60岁的人都已经退休了,对老病残罪犯进行技术培训,谈何容易!

(三)现状透视

1、目前,我狱的罪犯由国家承担其全部医疗费用,部分老年罪犯、病犯由于身体条件的恶化,每年医疗费用的支出大幅增长,如在社会上就医则负担较重,其本人及家属更愿意在监狱内治病!养老?。

JUSTICE OF CH I NA 监狱长论坛 Foru m of Pr ison G overnors

52 中国司法

JU S TI C E O F C HI N A

2、社会衔接不畅,导致部分老病残罪犯刑满后!放不

走?。这部分罪犯包括几类:一是在监狱呆了半辈子、身无一技之长,家属不管;二是年龄偏大、但尚未成家、患有疾病,不能自理;三是精神疾病罪犯。

3、针对目前存在的在监狱!养老?和!放不走?的现象,对老病残罪犯的改造质量评估能否用!认罪率、改好率、重新犯罪率?衡量,值得商榷。

4、精神病罪犯、重病意识模糊罪犯、老年痴呆等罪犯的事故责任界定使干警承受巨大压力。以精神病罪犯为例,有关统计表明: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危险性比一般人群高3%12倍,50%以上抑郁症患者产生自杀念头并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成功者占到15%。这样的数字对!四无?目标构成极大威胁,管理的群体不同,却使用同样的责任追究办法处罚干警,有失公平。

5、法律法规在管理教育老病残罪犯方面缺失。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专门针对老病残罪犯的法律没有,#监狱法?中的相应条款也是少之又少。法律的不健全与!依法治监?的要求形成了矛盾。另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第二次修改决定?对于健康罪犯、老年罪犯、残疾罪犯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对精神疾病罪犯没有相应规定,使精神疾病罪犯难以获得假释机会。按照#警戒具使用管理办法?,遇有加戴戒具的情形必须给罪犯加戴戒具,但是,重病罪犯严重违纪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肢残罪犯违反了监规纪律需要加戴戒具时,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要求和规定。

三、破解管教老病残罪犯难点的对策(一)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监狱警察是改造罪犯的主体,这是改造罪犯科学原理的基本规律之一,打造出一支!打的赢、不变质、适应押犯改造需求?的干警队伍是关键。因此,除常规的重视党组织建设,抓学习、提高干警素质等途径外,笔者认为,还应在干警队伍的分工、组合等方面下功夫。

1、从关押老病残罪犯监狱病犯比例增大的实际出发,可以采取医生直属分监区,培养医生型专家干警等途径,搞!传帮带?,普遍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医疗知识水平。

2、合理整合现有干警资源,突出对重点罪犯的改造。组成包括政工、狱政、教育、心理矫治、医务人员五方面的小组,运用多种手段进行攻坚,改造重点罪犯小组成员相互沟通、相互印证,及时调整改造方案,有利于对重点罪犯的改造。

3、对干警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根据干警的知识水平、工作经历、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对表现突出的干警从物质、精神等方面给予奖励,通过竞争上岗等途径搭建平台让他们施展才华,使干警个人的发展纳入并促进监狱的发展。

4、更新观念。消除看待罪犯的!有色眼镜?,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

5、干警具备一定心理知识。心理学上著名的!踢猫效

应?表明,坏的情绪是可以传染的。针对老病残罪犯心理问

题突出的状况,管教干警须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一方面可以不被坏情绪传染,另一方面可以疏导罪犯。

(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要针对老病残罪犯的特点开展教育,强化老病残罪犯接受教育的理念,使其认识到接受教育是争取自身素质与社会化同步的必由之路,更是适应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促进他们改造。

1、注重社会适应性教育。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发展是老病残罪犯迟早要面对的问题,但是,老病残罪犯的心理问题与不良行为习惯必然导致其社会适应力差,监狱可以通过团体咨询、健康心理知识讲座和个案矫治等途径对他们进行社会适应性教育,同时,还可以寓社会适应性教育于监狱各项管理、教育活动之中。

2、加强基础教育。笔者认为可将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纳入基础教育,通过基础教育使罪犯认罪服法,提高罪犯的知识水平、优化他们的知识结构。另外,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适应社会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3、注重感化教育。老病残罪犯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比正常人要多,使用!五心工作法?(爱心、关心、诚心、热心、耐心)感化、关怀、引导他们,想他们所想,教他们所需,引导他们改造是教育老病残罪犯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老年罪犯的改造中,将心比心、侧面启发、促膝长谈等方式,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强化亲情教育。实践表明,老病残罪犯更盼望家庭的支撑和亲人的关怀。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亲情电话为老病残罪犯争取得到亲人谅解提供便利,积极想办法,与罪犯所在派出所或街道联系,落实帮教协议,做好罪犯亲属工作,使罪犯亲属的关怀化为改造动力,增强罪犯的生活自信心。

5、发挥罪犯的自我教育功能。监狱要尊重老病残罪犯的合理需要,为他们自我教育搭建平台。可以通过用不同类型的罪犯开展现身说法教育,实现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的目标。也可以通过监狱小报,让罪犯发表自己的服刑改造感触,激发其自身及他犯的改造内驱力,实现!要我改造?到!我要改造?。

6、研究个案,分析普遍性。2007年9月8日,北京电视台#现场说法?播出了我监狱成功对罪犯朱某教育的短片。罪犯朱某,27岁,因故意杀人、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2006年4月调入我狱服刑,5月调入重病残分监区,该犯当时神情呆滞、双足不能站立、不开口说话,被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诊断为!癔病性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对这样一个罪犯,干警并没有放弃,经过4个月零6天的艰苦工作,终于使该犯走上了正常的改造道路。

监狱将这些个案逐步建立起!案例库?,总结改造这些特殊罪犯的共性,得出的结论是!生活上关爱,激发其生存意识;亲情感召,重构其人生目标;注重心理咨询,帮助其塑造人格;医疗上对症下药,帮助其恢复健康?。目前,监狱成功改造这类罪犯已经达到了几十人,此方法在改造重病

Foru m of Pr ison G overnors 监狱长论坛 JUSTICE OF CH I NA

JU S TI C E O F C HI N A

中国司法

53

残罪犯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7、采用灵活的教育方法。笔者认为常规的教育方法是

不符合老病残罪犯特点的,实践中,以!活动?为载体开展教育是比较有效的,活动的开展应做到!三结合?,结合落实上级精神、结合监狱实际、结合当前形势,使教育内容!活?起来。

(三)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老病残罪犯的管理要注重情感管理、突出文明管理,同时,要立足长远、注重制度建设。

1、抓好狱侦工作,确保监管安全。维护监管安全是做好监狱工作的基础。实践证明,老病残罪犯狱侦工作的重点是防自杀、防自伤自残和非正常死亡。要做到把握重点、覆盖全体,个别人特殊事、具体对待。把握重点可以通过!五个针对?来实施,针对监狱的重控罪犯,使用!一明、二暗、三牵制?的方法,牢牢控制;针对住院的病犯,加强病房分监区与押犯分监区的联系;针对卧床罪犯,加大清监搜身力度和护理教育;针对护理罪犯存在!伺候人?的思想,及时进行集体和个别心理咨询与疏导;针对日服药量大(全狱日服药量16000余片),加强干警直接管理。

2、营造健康的监狱、监区文化

监狱文化建设要从环境文化建设,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着手,注重综合文化艺术建设,使其整体上符合改造老病残罪犯的需求,比如防滑通道、扶手等。同时,各监区和分监区还可以通过区训、愿景、管理手册、分监区小报、兴趣小组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改造!软环境?。

3、管理中!以罪犯为本?,形成制度。管理老病残罪犯,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如:老病残罪犯需要护理,可将护理罪犯分为一级护理和二级护理,根据护理时间段分为白班、前夜和后夜,通过定期的知识讲座,心理培训等逐渐提高他们的护理水平,将护理的职责以制度明确下来。老年罪犯体虚多病,饮食习惯和营养结构发生变化,单独为老年罪犯配制营养餐等等。最终,以#一日生活规范?、#服药制度?、#卫生防疫制度?、#配餐制度?、#护理制度?等形成制度体系,指导实践工作。

四、对进一步深化老病残罪犯改造的建议及思考(一)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

1、心理干预工作社会化。基于目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利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危机干预。监狱与专业性危机干预机构之间建立联系,吸取社会志愿者参与,协调发挥各方面力量,全面促进罪犯的心理健康。

2、合理安置,防止重新犯罪。监狱要帮助老病残罪犯及时与家属、监护人或社会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特别是对无家可归的老病残罪犯,应提早作好与社会的接洽工作,与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工商、税务、医疗、社区等部门就有关治安、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就医等方面取得联系。

(二)立法、日常考核管理、刑罚执行方面的建议1、进一步完善立法,明确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上限。明确老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古已有之。在奴隶制的西周就有!赦幼弱?、!赦耄耋?等,不予处罚的刑罚,以后的战国、唐宋元明诸朝法律以及#大清新刑律?,都把达到一定年龄(最低60岁以上,最高90岁以上)的老年犯罪人,作为减免刑罚的对象。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步伐的加速,老年人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如果对老年人的犯罪和青壮年犯罪无所区别,势必造成监狱关押人数的上升,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因此,明确老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迫在眉睫;如果实践中难度较大,可以先尝试改变刑罚执行方式,将罪行较轻的老年犯放在社区执行刑罚,实施社区矫正。

2、老病残罪犯医疗费用应进一步规范和改革。目前,北京市市民都享有医疗保险,而罪犯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却由财政资金保障,针对这个问题,建议改革罪犯现行的医疗制度。可以引入社会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改革接轨,费用由罪犯劳动报酬中支付,可以是强制保险,所有罪犯必须缴纳保险金,或者由罪犯家属代为缴纳。这样,使大病医疗费用由全体罪犯和社会共同承担,在高墙内外,罪犯与社会间建立起一种新的医疗互动机制。另外,还可以由政府发起,设立专项基金,吸纳部分政府资金、社会资金和一些慈善捐款。通过基金的运作,一方面对于财政资金、医疗帐户和社会保险都无法解决的相关费用,由该基金予以补足;另一方面,对于监狱医疗的发展所需的技术、设备改进等等方面的资金,由该基金提供保障。

3、日常考核管理方面。一是计分考核上,对由于年老、文盲、视盲、肢残等原因不能正常书写的老病残罪犯,计分资格的审定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二是日常管理上,对老病残罪犯给予适当的宽待政策。如适当放宽老病残罪犯每人每月的采买处遇标准,延长老年罪犯的午睡时间等。

4、刑罚执行方面。根据行刑社会化和降低监禁率的现代行刑理念,对老病残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适当放宽。同时,鉴于老病残罪犯回归社会后,由于身体等方面原因,危害性小、重新犯罪的能力降低,所以,建议对老病残罪犯实行扩大评奖面,放宽保外就医条件。

5、建议放宽对精神病犯罪犯、重病意识模糊罪犯、老年痴呆等罪犯监管事故标准的界定。同时,对干警进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应单独列项,根据实际情况,减轻或免除处罚,缓解干警的压力。

笔者认为,将老病残罪犯集中关押成立监狱,规模达不到建立监狱标准的,建立监区、分监区,有利于根据其特点开展管教工作,接近相同的年龄或生理缺陷使罪犯有一种!相对平等?的心理,更能激发其自我改造。北京市监狱延庆监狱在集中关押管理教育老病残罪犯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我们愿与监狱同行一起,共同探讨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老病残罪犯改造质量的整体水平而努力。

(责任编辑 鲁嘉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