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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12.30”事故,特别是“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给沿江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困难,给中国石油带来了很多的麻烦,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政治乃至国际影响,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事故发生以来,集团公司党组、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安全环保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今天又专门召开座谈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效益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观念,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环保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按照会议要求,就吉林石化分公司“12.30”爆炸事故、“11.13”爆炸事故及有关工作情况作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方面,“12.30”、“11.13”爆炸事故的经过及原因分析

(一)“12.30”爆炸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2004年12月30日14时20分左右,化肥厂合成气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3人重伤,2号终洗塔报废,部分仪表、管线损坏,厂房部分门窗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为273.5万元。这是一起严重违章重大操作责任事故。

吉林省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追究合成气车间主操作工赵志刚刑事责任。

2、合成气车间化工班长武振林,本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3、给予合成气车间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4、给予合成气车间生产副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5、给予合成气车间设备副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

6、给予化肥厂生产副厂长行政记过处分。

7、给予化肥厂厂长行政警告处分。

8、给予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行政警告处分。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单位罚款10万元人民币,

由吉林市安全监管局执行。

事故经过:2004年12月30日8时,化肥厂合成气车间气化工段气化炉当班操作工赵某接班后,1号、3号气化炉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其中3号气化炉温度为1277℃。9时左右,操作工赵某认为炉温低,与氧压机岗位联系,进行了提氧操作。9时20分,3号气化炉温度呈上升趋势,10时最低的一点温度达到1386℃,超过了允许的最高操作温度(正常指标为≤1380℃);11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548℃、1566℃、1692℃;12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656℃和1800℃以上(指示表最大量程为1800℃)。而在此过程中,赵某连续6个点的手写记录都为1293℃。12时35分左右,值班长在组织对3号气化炉进行降温操作无效后,通知工厂调度室对3号气化炉紧急停车处理。在处理过程中,14时20分左右,2号终洗塔突然发生爆炸。

原因分析:由于当班操作工严重违章,没有认真监盘,填写“假记录”,操作失控,导致过氧和炉温持续升高,在终洗塔后部形成氧气积聚,与合成气中的高浓度氢气和一氧化碳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发生爆炸。

(二)“11.13”爆炸事故和引发的重大水污染事件经过及原因分析

2005年11月13日,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并引发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万元。

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

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5次较大爆炸,造成装置内2个塔、12个罐及部分管线、罐区围堰破损,大量物料除爆炸燃烧外,部分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装置周围的雨排水口和清净下水井由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污染事件。

爆炸事故原因分析:由于操作工在停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时,没有将应关闭的硝基苯进料预热器加热蒸汽阀关闭,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长时间超温;恢复进料时,操作工本应该按操作规程先进料、后加热的顺序进行,结果出现误操作,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出现突沸并产生剧烈振动,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造成密封不严,空气吸入系统内,随之空气和突沸形成的气化物,被抽入负压运行的硝基苯初馏塔,引发硝基苯初馏塔爆炸。

污染事件原因分析:由于苯胺装置相继发生5次较大爆炸,造成塔、罐及部分管线破损、装置内罐区围堰破损,部分泄漏的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下水井和雨排水口,进入东10号线,流入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也就是说,爆炸事故是导致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因装置连续爆炸着火,火势凶猛,在事故初期,人员无法进入现场实施封堵下水井和雨排水口等措施;另外,虽然当时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但因爆炸造成装置管架倒塌,压住了部分下水井和雨排水口,仍然无法及时有效实施封堵等措施,导致泄漏物料进入东10号线。经专家估算,这次事故中约有80吨苯系物流入松花江。

第二方面,应吸取的教训

两次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影响恶劣,损失巨大,教训惨痛。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把每个月的13日定为“事故反思教育日”,全力解决安全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召开了各个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应该深刻吸取的教训及下步的整改措施。在“事故反思教育日”、座谈讨论中,大家对事故

的发生都感到触目惊心,痛心疾首。可以说,为了安全生产,各级干部寝食难安、如履薄冰,广大职工日日夜夜的操作、巡检,也都是为了安全生产,都觉得这些年该管的管了、该投的投了、该严的严了,但为什么仍然发生了如此重大的事故?大家都感到很苦恼。痛定思痛,通过反思,公司的干部员工对事故的教训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大连西太”生产受控管理现场会结束后,我们对事故的教训也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管理基础不牢,造成了事故频发,酿成了难以挽回的影响。虽然吉化在50多年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由于多年连续巨额亏损、大批装置淘汰等多方面的原因,优良的传统没有继承,新的基础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建立,造成管理基础的缺失,“规定动作”不细、不到位,凭经验、靠口头,缺乏程序约束的“自选动作”大量存在。2004年底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公司16个二级单位共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24起,其中重伤以上事故5起(2004年1起,即“12.30”事故,2005年4起),一般事故19起。仅2005年一年之中,先后发生了电石厂“7.04”有机硅二车间单体精馏单元火灾事故;有机合成厂“7.10”芳烃车间员工坠落淹溺死亡事故;炼油厂“9.19”联合芳烃车间员工中毒窒息死亡事故;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重大水污染事件,同时还发生了15起一般事故。这些事故造成13人死亡、5人重伤、81人轻伤,经济损失巨大,暴露出了公司在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基础不牢、存在漏洞、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抓安全生产的精力不够集中,生产管理严重失控。部分干部没有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的问题比较突出,各级干部抓安全生产的精力不集中,没有认真抓好整个生产过程的控制,造成“三违”现象比较突出,存在着麻痹侥幸心理,存在着不负责任、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违章作业等问题。“12.30”爆炸事故,按照规定,岗位正常编制为4人,事故发生时只有2人在岗,他们将1人调到稳定办,另外1人安排休假,导致该岗位人员严重不足,暴露出劳动组织管理失控。“11.13”爆炸事故,从10点10分开始切断进料,直到13点34分37秒发生爆炸,3个多小时的切断进料,一直没有向车间报告,只有班长领着几个操作工在处理,工厂、车间的干部都没有在现场,安全生产指挥严重失控。同时,两起事故都是超温,都是不监盘,

缺少超温报警设施,都是顶岗操作,暴露出工艺纪律管理不严,设备没有实现本质安全。

(三)生产技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对工艺规程、操作法的审核和监管,没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在“12.30”事故中,在技术上对超温过氧停车后可能造成的后果不清楚,没有制定在操作中特别是在过氧状态下要采取的必要措施,以致于发生过氧现象都束手无策。在苯胺装置的操作法中,对于超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规程没有明确,车间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没有可操作性。

(四)人员素质和快速发展的炼化事业不相适应。炼化装置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技术先进,控制手段科学,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高,对安全行为规范要求严,特别是对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更严。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吉化几年前经营困难,员工流失严重,加之又实施减员增效政策,一大批有经验的员工离开了岗位,使公司现在岗员工平均年龄只有36岁,一线员工30岁左右,且新员工居多。同时,由于培训工作没有跟上,各装置的操作骨干捉襟见肘,具有较高操作技能的一线技术工人匮乏,重要操作岗位的工人实践经验少,对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掌握不透,没有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给安全生产和准确操作带来了很大的盲区。几年来,由于培训工作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员工缺乏参加培训、提高技能的积极性。炼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要是取决于操作层面的实际技能。管理干部靠晋升,技术干部靠职称,工人盼着进技师、高级技师。但由于受到指标的限制,全公司2.4万名员工到去年年底进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仅有124名,只占员工总数的5%,过去提倡的“钳工大王”、“起重大王”、“操作状元”越来越少。由于对岗位人员培训缺乏针对性,考试考核脱离实际,造成了该学的不学,学的无益于岗位操作,甚至出现了“不懂操作会背题的就能成为星级操作员”的现象。“12.30”、“11.13”两起事故,直接原因是员工误操作所致,但从深层次分析,其实质就是“不会操作”。同时,由于管理干部交流频繁,“能手”变“新手”、业务不熟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五)吉化是1954年建厂的老企业,一些装置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由于装置工艺过程复杂、原材料及公用工程消耗高、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虽经多次局部改造,但大多数设备都腐蚀严重,仍然带病运行,给生产和操作带来极大的隐患。

部分老装置流出口污水指标严重超标,增加了污水处理的难度。比如,过去靠大量的新鲜水稀释高浓度的污水,我们今年开展节水工作,每天节水3万立方米,就暴露出了污水处理技术差、点源排放浓度高的问题,排出水的COD大幅度上升。(六)环保意识淡薄。吉化从80年代开始,才陆续关闭和淘汰了85套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能耗高、工艺落后的装置,建成了日处理能力19.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实现了公司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根本就没有污染防控设施,厂区内土壤污染严重,排污管线也淤积了大量的污染物,绝大部分干部员工在没有发生污染事件之前,对此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周边的一些民营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至今还存在着白天生产、夜晚偷排的问题。“三废”处理设施陈旧老化,环保设施不完善,不具备防控重大污染事件的能力的问题相当突出。

(七)“12.30”、“11.13”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三违”出现在基层操作层面,根源在领导、在管理。

一是考核机制不够合理,导致了事故层层隐瞒,装置出现问题不向分厂报告、分厂出现问题不向公司报告,生产指挥严重失控。在“12.30”事故中,操作工从9时30分到12时35分左右,3号气化炉连续6个点的手写记录都是1293℃(该表最大量程为1800℃),而实际上,10时最低的一点温度已达到1386℃,超过了允许的最高操作温度(正常指标为≤1380℃)。11时3号气化炉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548℃、1566℃、1692℃;12时3号气化炉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656℃和1800℃以上。由于3号气化炉长时间超温、长时间过氧,值岗主操作工长达3个小时没有监控炉温测量表,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气化炉内温度逐渐升高的异常状况,做“假记录”,造成系统严重过氧,致使2号终洗塔爆炸。

为什么发现异常不报告、操作工做“假记录”呢?座谈中,大家认为,还是与考核机制有关。比如,对预知检维修和计划外停车考核界限不清,存在着对计划外停车考核过严、处罚比例过大的问题,造成了应该切断进料的不切,仅做局部的调整和处理。按照原来的规定,全公司的每年非计划停车不能超过3次,综合考核不足80分,单位“一把手”、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风险抵押奖就要全部被扣掉。如果出现一次非计划停车,综合管理考核扣20分,再出现一点其它问题,这个单位的“一把手”就要损失6万元,车间主任、主管副主任、生产科主

管科长要损失5000元,导致了个别员工出了问题不报告现象的发生。再比如,公司原来要求每半小时记一次巡检记录,漏记、错记或勾抹都属于违纪,就这样的一次违纪,不仅影响当期收入,年终要扣风险抵押金,而且还关系着年终评比、甚至末位淘汰等各个方面,导致了做“假记录”现象的发生。

二是追求高速度、超负荷,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效益增长的高速度,诱发了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超常规,施工、检修期限一压再压,装置该预知检维修的不修,带病运行,“高速度”、“打破常规”,直接结果就是不按炼化企业生产的客观规律办事。“12.30”和“11.13”两起事故,在生产出现异常的情况下都没有及时停车处理。在检修作业中,各个单位为了提前投产、早见效益,在评比中能够取得好成绩,纷纷压缩时间,出现了计划15天完成的检修任务5天完成的现象,造成应该检修清洗的未处理;有的塔、罐的人孔打开了,还没来得及检查就封上了,给新周期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在项目建设中,工期压得非常紧,施工单位长时间24小时连续作业,技术力量跟不上,质量检查也不能及时进行,给新装置的开工埋下了隐患。

在座谈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事故的发生,有客观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有长期积淀遗留问题,也有暴露出的新问题。全公司15885台转动设备、143089台静设备、1513154米压力管道处在运行状态,出现生产和设备问题是常见的。但如果我们真正做到安全发展、环保发展、科学发展,不急于求成,不急功近利,力戒形式主义,力戒官僚主义,使炼化企业每个生产运行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切实增强执行力,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三方面,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对炼化企业来说,安全稳定是最大的政治,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人心的稳定,就没有大局的稳定,就没有发展的资本。我们将把安全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部关于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方针为指导,围绕“四个必须”、“四篇文章”,坚持“一个集中,三个强化”,把重心落在基层,把重点放在现场,彻底整改安全环保隐患,坚决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杜绝重大生产、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环保发展。

1、不欠新账还旧帐,抓好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我们在总部的大力支持下,要投资13.6亿元进行隐患治理,其中,用于环保隐患治理11.3亿元,用于安全隐患治理2.3亿元。这方面重点要抓好两项工作:一要全面抓好三级防控体系建设。6月30日前,装置与罐区的围堰等一级防控措施、6个事故缓冲池和2个拦污坝等二级防控措施竣工投用;9月30日前,在污水处理厂设置水解酸化池的三级防控项目竣工投用。二要集中力量抓好隐患治理。我们通过召开公司的安全委员会会议,认真分析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理清了公司级隐患8项,工厂及车间级隐患189项。为实现“力争安全隐患项目当年全部实施”的目标,我们每周要召开一次隐患治理会议,盘点隐患项目设计、施工等进度,落实责任人,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隐患治理项目实施进度严格受控,实现项目治理工作周周有反馈、周周有进展。年内要整改完成197项安全隐患、33项环保治理项目;2007年要完成安全隐患治理70项,完成安全环保隐患治理5项;2008年要完成安全隐患治理35项,完成环保治理项目11项。到“十一五”末,基本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环保局面的根本好转。

2、学习“西太经验”,抓好生产过程的全面受控。我们要坚持“一个集中,三个强化”,认真学习“西太经验”,全面推行“工作有计划,行动有方案,步步有确认,事后有总结”的“四有”工作法,严格执行确认制,对生产操作、工程施工、设备检维修等要100%进行风险评估和落实削减措施,特别是对作业过程要一步一确认,使每个人、每项作业、每个环节都安全、都受控,确保炼化装置安全、平稳生产。

3、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确保安全发展、环保发展。吉化是座落在松花江边的炼化企业,在下一步发展中,安全的投入机制要逐年加以改进,项目的论证、设计和建设都要坚持做到“三同时”。同时,要根据吉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力度,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安全隐患多、污染严重的装置,切实坚持发展“四条主线”,做到“四个必须”,做好“四篇文章”,努力把吉化建设成核心业务突出、主导产品集约、竞争优势明显、发展能力充足的炼化一体化石油化工生产基地,打造全新的吉林石化。

4、依托“基地”,迅速在全公司开展强化培训工作。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

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仿真模拟、电仪、钳焊、化验分析培训基地建设,并以此为依托,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强化员工培训,使操作人员充分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今年年底前公司评聘技师人数要达到200名,明年开始每年增加100名。到“十一五”末,我们要培养出2000名优秀的操作工队伍,以及5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实现“552”人才培训目标,切实培养一支“一岗精、两岗通、多岗能”,规范操作、精细操作能力强的员工队伍。

5、扎实工作,低调处事,力戒心浮气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炼化企业要求干部要能坐得住、生产要能盯得住,力戒形式主义。我们要坚决杜绝使用“四种干部”,要以“忠于企业、乐于奉献、工作上有思路、行动上有办法,能够埋头一线,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为标准,严格把好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使用关。同时,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人为本与从严管理的结合,大力培育公司新型企业文化:要教育和引导物资采购人员牢固树立“今天的采购质量,就是明天的装置安全”的理念;工程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要为企业长治久安负责一辈子”的理念;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违章指挥就是杀人,违章操作就是自杀”的理念;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要真正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把好每一道关口,遵守规程不动摇”;一线员工要牢固树立“为了自己不流血,亲人不流泪,把握好自己每一伸手”的理念。通过几年的努力,真正培养一支专业技术熟练,能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技术革新和新产品开发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一支政策水平高,指挥管理、生产控制能力强的管理干部队伍。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连 载14) 编者按 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事故案例: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 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 大水污染责任事件。爆炸时冒起的黄烟 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 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

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5次较大爆炸,造成装置内2个塔、12个罐及部分管线、罐区围堰破损,大量物料除爆炸燃烧外,部分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装置周围的雨排水口和清净下水井由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污染事件。1事故原因爆炸事故原因分析:由于操作工在停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时,没有将应关闭的硝基苯进料预热器加热蒸汽阀关闭,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长时间超温;恢复进料时,操作工本应该按操作规程先进料、后加热的顺序进行,结果出现误操作,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

天然气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天然气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1. 事故经过简述 1999年12月18日15时54分,某油田天然气调压站与天然气管线接口处突然爆裂。由于爆炸产生的巨大能量和冲击波,将爆管西侧约4m长的管线扭断,东侧16m长的管线撕裂扭断,北侧管线连同调压站阀门一起扭断并向北飞出70多米远,爆炸的碎片向南飞出70多米远,并将调压站院墙外的杂草引燃起火,外泄的天然气发生着火。事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引起油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2. 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事故发生后进行的宏观检查、厚度测定、腐蚀产物检测及扫描电镜分析的结果可知,爆管的主要原因为: (1)天然气中含有部分H2S,CO,CO2气体及部分水份等杂质,导致了管线的严重腐蚀。通过测厚检查发现,爆破的三通底部减薄最严重。根据三通部位的几何特殊性,可知该处天然气流速最慢,从而使天然气中的H2S,CO,CO2气体及部分水份等杂质有更为充足的时间与金属管壁发生各种反应,导致了该处腐蚀最为严重。 (2)三通管线的选材没有按设计要求取材,管线不符合20#钢的要求和标准,焊接质量差,加速了材质的腐蚀和减薄。 (3)塑性变形使金属内部产生大量的位错和空位,位错沿滑移面移动,在交叉处形成位错塞积,造成很大的应力集中,当材料达到屈服极限后,应力不能得到松弛,形成初裂纹,随着时间的延迟,裂纹不断扩展。 (4)该管线从未进行过专业的技术检测,使用状况不明,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长期使用13年的天然气管线遭受严重腐蚀之后,造成强度大大降低,实际壁厚小于计算厚度,远远不能满足使用条件,在微裂纹的诱导下,不能满足强度要求,发生了爆炸事故。这次事故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本次建设的天然气调压箱是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从设计、施工到监督检验,必须进行强有力的专业检查、验收,杜绝使用不合格的管线,确保施工质量。使用单位在加强自检的同时,必须定期的由专业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早发现事故隐患,找出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 无视天然气泄漏强行动火发生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1986年5月,某DN400 输气干线放空后在阀室内更换干线放空阀,干线两端放空阀开启,用氧气割法兰时天然气泄出燃烧。又强行割下法兰后将大火熄灭,在地上修焊口30 min 后(法兰割口离地面高1. 2 m) ,将法兰拿回割口电焊时,发生了爆炸并继续燃烧3. 5 h ,3 个施工人员当场被严重烧伤,阀室及室内集输设施严重烧坏,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事故原因 1、天然气继续泄漏的室内自房顶向下积聚,形成爆炸混合物遇焊接火源而发生爆炸。 2、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在有天然气泄漏的情况下强行动火作业。 3、员工安全意识差, 管内抽进空气自燃产生火种天然气直接置换空气混合气体发生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1998年7月,某大型输气站绝缘法兰漏气整改,施工36 h 后,该段Φ508 ×9 的管道在6. 6 km管线两端放空阀均开启发生了抽空。恢复生产时,采取开天然气直接置换空气,20 min 约进天然气9 000 m3后,关闭放空阀开始升压,升压过程中发现管线发热。分析判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天然气安全事故案案例 2

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案例(一)2010年10月28日,早上7:02左右,XXX油田XXX家园三里3号楼三楼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前后数栋楼房玻璃全部震碎,三楼一户人家大火燃起,浓烟滚滚。约6分钟后,消防车到达现场进行救火,救护车随后赶到。最终造成三人死亡,多人受伤燃气爆炸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该住户没有将燃气报警仪的电源接通,燃气报警仪没有处于工作状态。住户燃气用完后没有及时关闭表后阀,加上天然气软管老化发生燃气泄漏,导致天然气泄漏达到爆炸浓度后发生闪爆。 事故现场图片:

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案例(二) 2011年1月17日6时03分,位于吉林市的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某分公司发生燃气泄漏,泄漏引发某公司矿区服务部食堂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将附近十几栋居民楼的门窗震碎,距离爆炸点100多米外的一栋20多层居民楼的顶楼窗户也被震碎,有的单元门也被炸飞,十几栋大楼几乎没有完整的窗户,附近五十多辆轿车被掀翻,炸得面目全非,事故造成3人死亡,28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该单位食堂的燃气管线老化发生泄漏,食堂管理人员没有定期对管线进行漏气检查,没能及时发现,燃气泄漏,造成食堂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明火引起燃气燃爆。

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案例(三) 2012年1月28日21时10分,XXX新园公寓16号楼三单元一居民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炸,爆炸造成王某、宫某两夫妇死亡,邻居墙壁轻微裂缝,窗户边形。据目击者描述,爆炸时发出的声响很大,南面有个窗户直接被爆炸的气浪摧毁并坠落,南面的窗户掉下来以后有一个人在火海里挣扎,浑身都是火,转眼间,他看见一个大火团在楼上坠落,原来遇难者在楼上跳了下了,熊熊大火冲天,大火经过一个小时的扑救才被彻底扑灭。遇难者家里已经面目全非,乳白的墙面被大火熏得黑乎乎的,一楼至六楼楼道的玻璃全部震碎,地上、车顶上、绿地里到处都是碎玻璃,对面17号楼有一业主家的玻璃被穿了一个小洞,隔壁邻居家的窗户已经变形,墙面上有一道细微的裂缝。 事故原因分析:该住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没有发现燃气管线已发生泄漏,并将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厨房内,住户在进行洗澡时,燃气热水器点火,引起厨房的燃气发生闪爆,造成两人死亡,楼房被炸成为危房。 事故现场:炸毁的楼房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28万元,其中财产损失合计5082.71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合计283.76万元,善后处理费用(含赔偿费用)合计1541.81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徐某在排残液过程中,错误停止了T101进料,在停料时又未关闭预热器加热蒸汽阀,造成长时间超温;系统恢复进料时,再一次出现误操作,又先开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后进料。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由于温度急剧变化产生应力,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泄漏,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并发生爆炸。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管道天然气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管道天然气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用户家中通上了管道天然气,由于用的是低挂表,为了保持厨房的整体装潢效果,便将管道及灶具下方用木板进行了包封。一天做饭点火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灶具下方的橱柜门被炸飞,并撞到其身上,用户知道发生了爆炸,便不顾疼痛,及时关闭了表前阀门,并跑出家门打电话报修。原因分析: 1、因该用户用木板将灶具下方的燃气管道包封起来,所以造成燃气泄露不容易被及时发现。 2、泄漏的燃气不能及时逸散,容易造成积聚,所以遇明火发生爆炸。注意事项: 1、严禁用户因装潢等原因私自包封燃气管道。 2、此用户在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时及时关闭表前阀门,切断气源,防止了天然气进一步的泄漏,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案例二:2004年,长沙市发生用户使用热水器中毒死亡事故。死者妹夫约姐姐一家吃团圆饭,久等未见,电话手机均联系不上,赶赴姐姐家,见门紧闭,于是打110报警,强行打开房门,发现姐夫倒在厕所内,姐姐和儿子分别倒在床上,进入现场的公安和死者妹夫见证,打开房门后有一股焦糊味,该室门窗紧闭,厨房换气扇未开,卫生间、卧室门未关,与安装燃气热水器房间的过道连通。原因分析: 1、该用户私接热水器,而且没有安装排气烟道。 2、该用户门窗紧闭,三人连续使用热水器洗澡,由于没有保持空气流通,室内氧气不足,造成天然气不完全燃烧,产生含有一氧化碳的烟气。 3、用燃气时,室内厨房、洗浴间、卧室门均未关,有毒气体在室内流串。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检查灶具连接状况,用户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热水器,而且热水器一定要接烟道。 2、严禁用户私接、乱改燃气设施。

3、严禁在卧室、厕所安装热水器等燃气设施。造成燃气泄漏主要原因: 1、点火不成功,气出来未燃烧。 2、使用时发生沸汤、沸水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灶火。 3、关火后,阀门未关严。 4、由于燃气器具损坏造成的漏气。 5、管道腐蚀或阀门、接口损坏漏气。 6、连接灶具的胶管老化龟裂或两端松动漏气。 7、搬迁、装修等外力破坏造成的接口漏气。 8、其它原因造成的漏气。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28万元,其中财产损失合计5082.71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合计283.76万元,善后处理费用(含赔偿费用)合计1541.81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徐某在排残液过程中,错误停止了T101进料,在停料时又未关闭预热器加热蒸汽阀,造成长时间超温;系统恢复进料时,再一次出现误操作,又先开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后进料。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由于温度急剧变化产生应力,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泄漏,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并发生爆炸。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废弃天然气管道爆炸事故案例

废弃天然气管道爆炸事 故案例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废弃天然气管道爆炸事故案例 2000年2月19日零时06分,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发生地下废弃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2.6万元。 一、企业概况 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是由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8月,在文留镇第二化工厂原厂址上独资建设的高硼硅玻璃企业,有三个车间,设有安全科、生产科等9个科室,其中发生爆炸的三车间共有职工128人,分三班运转。 该公司第三车间位于生产区的东部。三车间共有5#、6#两座玻璃炉窑,4座退火炉设计规模为年产8000吨玻璃拉管。每座炉窑建有四条玻璃拉管生产线,有蓄热室、工作池、料道、风机、燃烧系统、电熔化等部门组成;其炉窑所需热能来源于燃烧系统和电熔化两部分产生的热量。燃烧系统由供风系统和低压天然气(0.05Mpa)系统组成,车间用电为常规用电和电熔化用电。车间内在5#、6#炉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长27.6米、深1.53米、宽1.23米的主电缆沟。在5#、6#炉中间有一条南

北走向,长15.8米、深1.52米、宽0.96米的电缆沟。东西与南北电缆沟相连接,连接处有一个1.2米*0.73米的人孔。整个电缆沟上覆盖30厘米厚的水泥现浇层地面,共有北、中、西3个人孔。 在第三车间建设前,公司发现地下有一条中原油田废弃的529毫米天然气管线,距地面0.77米。在做5#炉基础时,该公司将废弃的529毫米管线进行了处理,割除20余米,其西北端口在车间外,东南端口距5#炉蓄热室东南角1.25米处,两端口均由三力公司焊工焊接盲板封堵。 二、事故经过 2000年2月18日晚10时37分,三车间电缆沟内可燃气体爆燃,将车间内电缆沟中间人孔和西侧人孔盖板冲开,车间主任张尤鹤发现后,一边派人通知领导,一边赶往配电室通知停电。电工申英强与张尤鹤先后到三车间救火。公司领导接到通知后也相继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继续扑救电缆沟内的火。由于火源在电缆沟内,难于扑救,公司打电话通知文留镇政府,请求支援。文留镇政府立即与中原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联系,晚10时50分,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赶到现场投入救火。控制住火势后一名消防队员从中间人孔下到电缆沟内用水枪扑救电缆沟内的火,随着火势的减弱,看见电缆沟北墙缝隙处有火苗窜出。晚11时58分火被扑灭。由于车间停电,供风系统无法运转,炉窑燃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公司员工为防止炉窑内高温玻璃液降温过快引起生产事故,按操作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1企业概况 (一)双苯厂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原名为吉化股份公司染料厂,2001年改制后称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该单位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1050人。 该厂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净值11.2亿元。拥有苯酚丙酮车间(12万吨/年)、苯酐车间(4万吨/年)、苯胺一车间(6.6万吨/年)、苯胺二车间(7万吨/年)、DEA(2,6-二乙基苯胺)MEA(2-甲基-6-乙基苯胺)车间(0.8万吨/年)等共5个车间,5条生产线。其中苯胺生产装臵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苯胺)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在国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并部分出口;苯酚、苯酐等生产装臵也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双苯厂55罐区基本情况

55罐区是双苯厂最大的原料储备库,始建于1954年8月,罐区面积14000平方米;总储存量16100立方米(其中##纯苯9800立方米,邻甲苯胺150立方米,硝基苯2300立方米,邻苯1000立方米,苯胺2850立方米),55罐区共有16个储罐,当日罐区储量2818立方米(其中纯苯1800立方米,硝基苯947立方米,邻二甲苯71立方米)。罐区东侧50米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中部生产基地,西侧40米、50米、70米分别为两个氢气储罐(储量为800立方米)、苯酚丙酮车间和苯胺一车间,南侧105米为苯胺二车间,北侧30米为4个地下丙烯储罐和循环水泵房。 罐区共有地下消火栓1个,地上消火栓17个,固定消防水炮5个,消防水鹤1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供网压力0.9Mpa;储罐均安装有自动喷水冷却系统,工艺灭火剂为氮气和水蒸汽。 (三)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基本情况 苯胺二车间始建于2002年初,2004年9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4589平方米。车间由苯胺露天生产装臵和氢压机房(为氢气管道加压的机房)组成,分为硝化、还原、苯胺精制、硝基苯精制和废酸精制等5个工段;生产装臵最大高度43米。生产工艺主要原料为苯和硝酸,两者反应生成硝基苯,经氢气还原后生成苯胺,年生产能力约为7万吨。产品主要用于医药、化工等行业。车间东侧25米为围墙,西侧为空地,南侧24

某输气站“1.20”天然气管道爆炸着火事故案例

某输气站“ 1?20”天然气管道爆炸看火事故案例 2006年1月20日12时1 7分,某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仁寿运销部富加输气站发生天然气管道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47人轻伤。 一、基本情况 富加站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富加镇马鞍村4组,是集过滤分离、调压、计量、配气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输气站场。输气管理处两条干线威青线和威成线通过富加站,设计日输气量950X104m3/d,设计压力4.0MPa,其中威青线(管线直径①720mm)建成投产于1976年,威成线(管线直径①630mm)建成投产于1967年。事故前威青线的日输气量为50X104m3,运行压力为1.5?2.5MPa。事故发生时,该管段的日输气量为26X104m3、压力1.07Mpa,气流方向为文宫至汪洋。 威青、威成线建成投产30多年来,由于城乡经济建设发展,该地区已由一、二类地区上升为三、四类地区,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形成了大量违章建筑物等安全隐患。2005年该油气田分公司组织实施威成线三、四类地区(钢铁一汪洋段)安全隐患整改和威青、威成线场站适应性大修改造。工程由某工程公司设计、某输气分公司承建、某监理公司负责监理。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动工,原计划12月1 5日主体工程结束。因从意大利进口的球阀推迟到货(原计划2005年11 月30日到货,实际到货时间为2006年1月10日),变更计划为2006年1月19日进行威青线的碰口作业。 二、事故经过 1月19日7时30分,开始施工,18时30分施工完毕; 1月20日8时30分,组织从富加至文官方向置换空气; 1月20日I O时30分,完成置换空气作业,开始缓慢升压: 1月20日I 0时40分、11时40分,作业人员两次巡检无异常。压力缓慢升至1.07MPa,恢复正常流程。

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吉林石化分公司合成气装置爆炸和双苯厂爆炸事故分析 “12.30”事故,特别是“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给沿江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困难,给中国石油带来了很多的麻烦,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政治乃至国际影响,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事故发生以来,集团公司党组、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安全环保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今天又专门召开座谈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效益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观念,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环保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按照会议要求,就吉林石化分公司“12.30”爆炸事故、“11.13”爆炸事故及有关工作情况作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方面,“12.30”、“11.13”爆炸事故的经过及原因分析 (一)“12.30”爆炸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2004年12月30日14时20分左右,化肥厂合成气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3人重伤,2号终洗塔报废,部分仪表、管线损坏,厂房部分门窗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为273.5万元。这是一起严重违章重大操作责任事故。 吉林省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追究合成气车间主操作工赵志刚刑事责任。 2、合成气车间化工班长武振林,本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3、给予合成气车间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4、给予合成气车间生产副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5、给予合成气车间设备副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 6、给予化肥厂生产副厂长行政记过处分。 7、给予化肥厂厂长行政警告处分。 8、给予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行政警告处分。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单位罚款10万元人民币,

天燃气管道爆炸事故案例

2000年2月19日零时06分,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发生地下废弃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2.6万元。 一、企业概况 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是由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8月,在文留镇第二化工厂原厂址上独资建设的高硼硅玻璃企业,有三个车间,设有安全科、生产科等9个科室,其中发生爆炸的三车间共有职工128人,分三班运转。 该公司第三车间位于生产区的东部。三车间共有5#、6#两座玻璃炉窑,4 座退火炉设计规模为年产8000吨玻璃拉管。每座炉窑建有四条玻璃拉管生产线,有蓄热室、工作池、料道、风机、燃烧系统、电熔化等部门组成;其炉窑所需热能来源于燃烧系统和电熔化两部分产生的热量。燃烧系统由供风系统和低压天然气(0.05Mpa)系统组成,车间用电为常规用电和电熔化用电。车间内在5#、6#炉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长27.6米、深1.53米、宽1.23米的主电缆沟。在5#、6#炉中间有一条南北走向,长15.8米、深1.52米、宽0.96米的电缆沟。东西与南北电缆沟相连接,连接处有一个1.2米*0.73米的人孔。整个电缆沟上覆盖30厘米厚的水泥现浇层地面,共有北、中、西3个人孔。 在第三车间建设前,公司发现地下有一条中原油田废弃的529毫米天然气管线,距地面0.77米。在做5#炉基础时,该公司将废弃的529毫米管线进行了处理,割除20余米,其西北端口在车间外,东南端口距5#炉蓄热室东南角1.25米处,两端口均由三力公司焊工焊接盲板封堵。 二、事故经过 2000年2月18日晚10时37分,三车间电缆沟内可燃气体爆燃,将车间内电缆沟中间人孔和西侧人孔盖板冲开,车间主任张尤鹤发现后,一边派人通知领导,一边赶往配电室通知停电。电工申英强与张尤鹤先后到三车间救火。公司领导接到通知后也相继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继续扑救电缆沟内的火。由于火源在电缆沟内,难于扑救,公司打电话通知文留镇政府,请求支援。文留镇政府立即与中原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联系,晚10时50分,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赶到现场投入救火。控制住火势后一名消防队员从中间人孔下到电缆沟内用水枪扑救电缆沟内的火,随着火势的减弱,看见电缆沟北墙缝隙处有火苗窜出。晚11时58分火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

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28万元,其中财产损失合计5082.71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合计283.76万元,善后处理费用(含赔偿费用)合计1541.81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吉林石化气化炉超温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气化炉超温爆 炸事故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事故经过 2004年12月30日8时,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合成气车间气化工段气化炉当班操作工赵某接班后,1#、3#气化炉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其中3#气化炉温度为1277℃。 9时左右,操作工赵某认为炉温低,打电话与氧压机岗位联系,要求提高氧气压力,稍后,氧气压力提高了0.1Mpa。同时,操作工赵某进行了提氧操作。9时20分,3#气化炉温度呈上升趋势,9时30分,记录表显示的气化炉温度为1293℃。而在以后的三个小时,3#气化炉的温度自动记录显示则逐渐上升。10时最低的一点温度达到1386℃,超过了允许的最高操作温度,11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548℃、1566℃、1692℃。12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656℃和1800℃以上(该表最大量程为1800℃)。 12时35分左右,操作工赵某将监盘工作交给班长,自己去洗手间。班长接过操作后,发现3#气化炉内温指示表高达1800℃(正常指标为≤1380℃),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向值班长报告。在对3#气化炉试图进行降温操作无效后,值班长马上通知工厂调度室3#气化炉紧急停车,并

让班长组织停车,值班长向车间汇报。此时操作工赵某返回控制室,按班长要求启动了停车按钮,并接过监盘工作。值班长跑向气化炉二楼关闭F102氧气阀和T101预热器油阀,班长到气化工号三楼、四楼关闭了与2#水洗塔入口相连的其它阀门。值班长回到控制室后,通知氧压机岗位停氧压机。 工厂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接到3#气化炉停车报告后,相继赶到现场,分析超温原因,研究下步的工作,并向3#气化炉充氮气降温,停原料油泵。 14时20分左右,2#水洗塔突然发生爆炸,将正在气化工号厂房内一楼作业的班长和在三楼准备作业的一名分析技术员崩伤,飞溅的物体将在室外的一名劳务工击伤。三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另外二名在厂房内准备作业的检修工人受重伤,还有一名在室外的员工被飞溅物体击伤。 本次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73.5万元。其中,财产损失为12.6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为260.9万元。

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案例

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案例2000年2月19日零时06分,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 司发生地下废弃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2.6万元。 1)事故经过 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是由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1998年8月,在文留镇第二化工厂原厂址上独资建设的高硼硅 玻璃企业,有三个车间,设有安全科、生产科等9个科室,其中发 生爆炸的三车间共有职工128人,分三班运转。 2000年2月18日晚10时37分,三车间电缆沟内可燃气体爆燃,将车间内电缆沟中间人孔和西侧人孔盖板冲开,车间主任张尤鹤发现后,一边派人通知领导,一边赶往配电室通知停电。电工申英强与 张尤鹤先后到三车间救火。公司领导接到通知后也相继赶到现场, 组织人员继续扑救电缆沟内的火。由于火源在电缆沟内,难于扑救,公司打电话通知文留镇政府,请求支援。文留镇政府立即与中原油 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联系,晚10时50分,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赶到现

场投入救火。控制住火势后一名消防队员从中间人孔下到电缆沟内 用水枪扑救电缆沟内的火,随着火势的减弱,看见电缆沟北墙缝隙 处有火苗窜出。晚11时58分火被扑灭。由于车间停电,供风系统无法运转,炉窑燃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公司员工为防止炉窑内高温 玻璃液降温过快引起生产事故,按操作规程利用供气备用系统加热 护炉。2月19日0时06分,三车间5#炉东侧发生爆炸,当场死亡 12人,受伤59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又有一人死亡,抢救过程中,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 2)事故原因 根据现场勘查及物证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确定,529毫米管线在废弃时管道内存有残留天然气,在该公司三车间施工处理管线时又进入了 部分空气。由于电缆沟着火,火焰烘烤横穿电缆沟内的废弃529毫 米管线外壁,使管线内温度达到了天然气和氧气的反应温度,管线 内的天然气和氧气发生氧化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致使管线内气体 压力升高,超过了废弃529毫米管线端口焊接盲板的承受压力,盲 板炸飞,可燃气体冲出529毫米管线。由于5#炉蓄热室墙体的阻挡,喷出的可燃气体向上和反向扩散。又因为管线内原来混入的氧气有限,从管道内喷出的气体中仍含有大量反应过剩的天然气体,遇炉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60人受伤。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吉化爆炸后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标28.08倍。整个污水团长度约80km,以每小时约2km的速度向下游移动,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为1?000多km。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安全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主要原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污染事件的原因 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五是吉林省环保

液化天然气安全事故案例

事故1 2000年2月19日零时06分,山东三力工2000、2、19天然气燃爆事故案例? 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发生地下废弃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2、6万元。 一、企业概况?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就是由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8月,在文留镇第二化工厂原厂址上独资建设的高硼硅玻璃企业,有三个车间,设有安全科、生产科等9个科室,其中发生爆炸的三车间共有职工128人,分三班运转。 该公司第三车间位于生产区的东部。三车间共有5#、6#两座玻璃炉窑,4座退火炉设计规模为年产8000吨玻璃拉管。每座炉窑建有四条玻璃拉管生产线,有蓄热室、工作池、料道、风机、燃烧系统、电熔化等部门组成;其炉窑所需热能来源于燃烧系统与电熔化两部分产生的热量。燃烧系统由供风系统与低压天然气(0、05Mpa)系统组成,车间用电为常规用电与电熔化用电。车间内在5#、6#炉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长27、6米、深1、53米、宽1、23米的主电缆沟。在5#、6#炉中间有一条南北走向,长15、8米、深1、52米、宽0、96米的电缆沟。东西与南北电缆沟相连接,连接处有一个1、2米*0.73米的人孔。整个电缆沟上覆盖30厘米厚的水泥现浇层地面,共有北、中、西3个人孔。?在第三车间建设前,公司发现地下有一条中原油田废弃的529毫米天然气管线,距地面0、77米。在做5#炉基础时,该公司将废弃的529毫米管线进行了处理,割除20余米,其西北端口在车间外,东南端口距5#炉蓄热室东南角1、25米处,两端口均由三力公司焊工焊接盲板封堵。 2000年2月18日晚10时37分,三车间电缆沟内可燃气体爆燃,二、事故经过? 将车间内电缆沟中间人孔与西侧人孔盖板冲开,车间主任张尤鹤发现后,一边派人通知领导,一边赶往配电室通知停电。电工申英强与张尤鹤先后到三车间救火。公司领导接到通知后也相继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继续扑救电缆沟内的火。由于火源在电缆沟内,难于扑救,公司打电话通知文留镇政府,请求支援。文留镇政府立即与中原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联系,晚10时50分,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赶到现场投入救火。控制住火势后一名消防队员从中间人孔下到电缆沟内用水枪扑救电缆沟内的火,随着火势的减弱,瞧见电缆沟北墙缝隙处有火苗窜出。晚11时58 分火被扑灭。由于车间停电,供风系统无法运转,炉窑燃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公司员工为防止炉窑内高温玻璃液降温过快引起生产事故,按操作规程利用供气备用系统加热护炉。2月19日0时06分,三车间5#炉东侧发生爆炸,当场死亡12人,受伤59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又有一人死亡,抢救过程中,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及物证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确定,529毫米管线在废弃时管道内存有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一)双苯厂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原名为吉化股份公司染料厂,2001年改制后称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该单位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1050人。 该厂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净值11.2亿元。拥有苯酚丙酮车间(12万吨/年)、苯酐车间(4万吨/年)、苯胺一车间(6.6万吨/年)、苯胺二车间(7万吨/年)、DEA(2,6-二乙基苯胺)MEA(2-甲基-6-乙基苯胺)车间(0.8万吨/年)等共5个车间,5条生产线。其中苯胺生产装臵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苯胺)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在国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并部分出口;苯酚、苯酐等生产装臵也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双苯厂55罐区基本情况 55罐区是双苯厂最大的原料储备库,始建于1954年8月,罐区面积14000平方米;总储存量16100立方米(其中##纯苯9800立方米,邻甲苯胺150立方米,硝基苯2300立方米,邻苯1000立方米,苯胺2850立方米),55罐区共有16个储罐,当日罐区储量2818立方米(其中纯苯1800立方米,硝基苯947立方米,邻二甲苯71立方米)。罐区东侧50米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中部生产基地,西侧40米、50米、70米分别为两个氢气储罐(储量为800立方米)、苯酚丙酮车间和苯胺一车间,南侧105米为苯胺二车间,北侧30米为4个地下丙烯储罐和循环水泵房。

罐区共有地下消火栓1个,地上消火栓17个,固定消防水炮5个,消防水鹤1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供网压力0.9Mpa;储罐均安装有自动喷水冷却系统,工艺灭火剂为氮气和水蒸汽。 (三)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基本情况 苯胺二车间始建于2002年初,2004年9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4589平方米。车间由苯胺露天生产装臵和氢压机房(为氢气管道加压的机房)组成,分为硝化、还原、苯胺精制、硝基苯精制和废酸精制等5个工段;生产装臵最大高度43米。生产工艺主要原料为苯和硝酸,两者反应生成硝基苯,经氢气还原后生成苯胺,年生产能力约为7万吨。产品主要用于医药、化工等行业。车间东侧25米为围墙,西侧为空地,南侧24米为双苯厂循环水装臵,北侧105米为55储罐区。苯胺二车间共有地上消火栓4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管网压力0.9Mpa;消防水池1个,贮水量为770m,供水流量90L/s;消防水炮6个,工艺灭火剂为氮气。 2事故概述 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吉林某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制塔T102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3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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