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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银团贷款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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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银团贷款业务说明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指银行与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贷款行在银团中有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等不同角色。银团贷款业务的特点①参与贷款机构不少于两家;②参与贷款机构按照相同的条件和期限提供贷款;③参与贷款机构仅与借款人签订一个贷款协议;④参与贷款机构仅有一个共同的代理机构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⑤银团贷款参加行往往跨地区、跨行、组织时间较长。银团贷款业务的优势适用于规模大、期限长等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或大型企业的贷款方式;②保持适当的价格水平。利用银团贷款方式筹资,可以避免同业竞争,将利率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③分散信贷风险。多家银行共同承担一笔贷款,各贷款行只按各自贷款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避免造成自己过大压力,规避资本充足率、贷款额度限制等问题;④贷款各方虽然分别承担自己出贷部分的责任,但可以共同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促进金融机构的合作和信息共享;⑤有利于提高牵头银行的信誉、各参加行的影响和知名度;⑥交易公开程度比较高,筹资时间较短,费用比较合理。银团贷款业务的组织要素①借款人。借款人一般为企业法人或金融机构,但国际银团贷款中的借款人可以是各国政府、中央银行、国家机构、企业法人、国际金融组织等。②牵头行。牵头行为银团贷款的组织者。根据贷款安排的复杂程度,牵头行和借款人还可选择一些银行共同作为安排行、联合牵头行、联合安排行、联席主承销行等对银团贷款进行安排。③参加行。参加行还可区分为副牵头行、副安排行、副联合安排行、高级经理行、经理行等,可虚可实,也可用于满足出资不同的各行对银团成员地位的需要。④代理行。一般委托一家银行承担,可以是非参加行。它是借贷双方的桥梁,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者及代理人。银团贷款业务的金融条件要素①贷款金额。表明银团对借款人承担义务的上限,也是银团中各参加行对借款人承担义务的上限。贷款金额(及币种)是组织银团的基础之一。②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是指在贷款期内利率不变,使用较少;浮动利率是指在基本利率加上利差,其中基本利率随时间变动,利差则固定。③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贷款本金利息全部还清为止的期限。以贷款本金流向划分为提款期、宽限期、还款期。客户对象贷款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列入国际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①由全国性集团单位或系统客户,如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融资主体或主要发起人;265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②有全球 500 强或其他有较大影响的跨国

公司作为主要股东参与;③规模大、期限长等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行的主要职责是:①接受借款申请书,认定银团贷款总额及贷款种类;②向相关金融机构发送组团邀请及借款申请书(副本)和有限材料,规定反馈期限,并集中其反馈意见;③负责贷款协议的协商、起草、签署等工作;④组织召开银团会议,协商确定代理行及其他需要共同商定的问题或事项。代理行的权利和义务由贷款协议规定,其主要内容是:①严格执行银团贷款协议,并按照协议保证银团贷款各成员行之间的利益,不得利用代理行的地位损害其他成员行的合法权益;②严格按照贷款协议的有关规定,发放和收回协议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③对审定同意发放的银团贷款总额及各成员行分担的贷款金额,逐笔进行登记,收回时亦同;④办理银团贷款担保手续;⑤设立企业银团贷款专户,将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按比例及时归还成员行;⑥收集有关银团贷款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银团贷款成员行通报银团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⑦办理银团成员行委托办理的有关银团贷款的其他事项。牵头行和代理行要指定专人负责银团贷款具体事务银团贷款代理行负责银团贷款协议签订后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代理行必须对银团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落实各项措施,核实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等有关情况,定期向成员行通报贷款使用情况,按时通知还本付息等有关事项,并接受各成员行的咨询于核查。牵头行要协助代理行跟踪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银团贷款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尽快以书面的形式通报成员行,召开银团会议共同寻求解决办法。银团贷款成员行义务严格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划付贷款款项;按照贷款协议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借款人义务按照银团贷款协议的有关规定,保证贷款用途,及时向代理行划转贷款本息,如实向银团贷款成员行提供有关情况。违约行为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行为:①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被证实无效;②未能履行和遵守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及所作的的承诺;③未能按协议规定支付利息和本金;④以假破产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逃避银行监督;⑤违反《贷款通则》和银团贷款协议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对于借款人的违约行为,经指出不改的,代理行负责召开银团会议对其做出处罚。银团会议协商后的处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告借款人及其保证人。其处罚可依法采取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方法。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行为:①银团贷款成员行收到代理行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发出的通知后,未按协议规定划付款项的;②银团成员行擅自提前收回贷款;③借款人归还银团贷款而代理行不能如约给成员行划付款项的; 266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④贷款行其他违反《贷款通则》和银团贷款协议的行为。业务操作流程客户申请贷款申请可以是客户主动到银行机构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

银行机构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向银行机构提出贷款申请。信贷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银行机构内部的信贷政策,对客户的主体资格、贷款基本条件、贷款限制性条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并对银团贷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安排银团贷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有必要由上级行直接安排银团贷款的客户(或项目),将由上级行决定派出有关部门、有关行、律师等工作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争取银团贷款业务的各项工作。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银团贷款牵头行的具体工作,确定银团贷款总额,分析筹组银团贷款的可行性,形成银团贷款调查报告。拟定贷款方案调查完成后,工作小组根据银行贷款评估办法,着重对项目财务效益、借款人偿债能力和存在的风险等进行评估,提出是否筹组银团贷款的建议,同时拟订贷款方案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银团贷款介绍;二是组织银团贷款目的和原则;三是借款人简介及借款人财务状况;四是借款项目概况及项目市场分析;五是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六是贷款基本条件的建议方案;七是贷款利率和利息计算;八是提款安排和提款条件;九是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十是担保要求;十一是银团组建策略和费用安排;十二是潜在参加行建议名单;十三是银团贷款日程安排计划。对银团贷款安排方案中尚需谈判确定的事项,如贷款利率、银团贷款费用、贷款账户的开立及结算业务的分配等,在建议书中可以设定本行能够接受的底限条件。确认贷款方案将对拟筹组银团贷款的客户(及项目)调查情况提交信贷审查有权机构,遵循正确信贷审查程序审查。在向客户承诺包销或参加客户关于银团贷款牵头行的招投标前,贷款方案建议书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提交审查并报有权人批准。向客户正式发出贷款方案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①客户名称;②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抵押物、质押物;③牵头行、安排行、代理行;④贷款额度、贷款用途、贷款期限、提款期限、提款、利率;⑤还款计划、提前还款和取消贷款额度;⑥费用、管理费、安排费、承诺费、代理行费、其他费用;

⑦特殊条款;⑧关于借款、担保和项目须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要求,关于工程进度和预算的控制要求、关于账户往来和保证账户要求;⑨税项;⑩贷款文件种类,适用法律。接受申请接受客户提交对牵头行的《委托书》或《借款申请书》借款人明确对牵头行的授权委托范围,如①牵头行;②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担保方式;③制定银团筹组策略和日程安排;④编制信息备忘录和起草其他贷款文件;⑤聘请银团律师;⑥选择参加行和代理行;⑦分配参加行出贷额度;⑧费用支付。 267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参加招投标根据批准的银团贷款方案建议书和底限条件,专门工作小组应努力与客户协商,争取综合利益最大化,并组织参加银团贷款牵头行的招投标。在接到客户牵头组织银团

贷款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与客户就银团贷款方案协商一致后,专门工作小组应拟订银团贷款方案确认书,明确本行作为牵头行安排贷款的权利和责任以及银团贷款的主要条件,提交客户签章确认,作为组织银团贷款的法律依据。银团律师的责任与义务银团贷款方案确认书经客户签章确认后,专门工作小组应与法律事务部门共同选择聘请律师行作为贷款银团的法律顾问,其中约定的银团律师的责任与义务至少应包括: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牵头行的要求拟订银团贷款各项文件,对银团贷款筹组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等。律师费用在向借款人收取的银团贷款费用中列支;若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则由银团代理行承担或由银团成员协商解决。贷款分销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根据贷款分销计划确定拟邀请参加银团的银行的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路演、推介会等方式向各家银行介绍客户(或项目)情况。对有意参加银团的银行,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并附送信息备忘录、保密声明等文件。为保证银团贷款分销成功,专门工作小组应给被邀请行预留合理的独立评审时间,并认真解答被邀请行提出的问题。对拟提供较大份额贷款的银行,要通过安排专门会谈等方式,征求其对贷款的意见,如果涉及主要贷款条件,可考虑与借款人再次协商;如果涉及银行间利益分配,应在审批通过的低限条件内,积极协商,尽可能维护本行利益。确定各银行的贷款份额根据被邀请行签回接受邀请的正式文件,专门工作小组应合理确定各银行的贷款份额。如果各银行认购的贷款总额高于银团贷款总额与该银行机构最低贷款份额之差,则各银行份额原则上按比例减少;如果各银行认购的贷款总额低于银团贷款总额与牵头行最高贷款之差,则可以部分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调整银行间利益分配等方式动员其他银行增加份额;②报经领导批准后增加牵头行贷款份额;③与借款人重新协商确定贷款条件。确定银团贷款协议银团贷款分销完成后,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召开银团协调会,根据各银行在银团中所承担份额及权利和义务,确定副牵头行、安排行、经理行、参加行和代理行等,并在银行金融机构审批通过的底限条件内协商确定开户、存款、结算、费用等利益分配问题。如有必要,可要求银团律师根据协商结果拟订银团内部协议,并送银团各成员会签。银团贷款协议由银团律师根据银团贷款方案确认书中约定的主要贷款条件及银行间商定的利益分配方案拟订,既要约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又要约定贷款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银团贷款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及要点:①贷款协议当事人基本情况,相关定义及解释;②与贷款有关的约定,包括贷款金额与币种、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资金来源、贷款担保组合、提前还款条件、贷款展期条件等;③银团各成员行承诺的贷款额度及贷款划拨的时间;④银团成员行之间的关系、权利、义务及职责;⑤约定事项,提款

先决条件,费用条款,税务条款,适用法律条款;⑥消极保证条款、违约条款、比例平等条款、保持资产条款、流动比例条款、合 268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并条款、转让条款等;⑦担保书格式及法律意见书格式等。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与借款人协商,并组织银团成员和银团律师讨论修改银团贷款协议文本。如果各方对协议内容有争议且不能达成一致,应以贷款方案确认书、贷款邀请函及接受邀请银团内部协议等文件作为法律依据。协议签署前,银团贷款协议必须经协议各方确认,并报经有权机构(或行领导)批准。贷款发放各行按照规定程序和协议约定办理审批和放款手续。银团贷款协议执行和银团管理银团贷款协议签署后,专门工作小组解散,相关文件由经办行统一管理,具体包括:①基础资料类。包括客户基本资料、国家有权部门对项目审批文件、信息备忘录。②协议类。包括投标书,中标通知、与客户签订的融资顾问服务协议、经客户确认的银团贷款安排建议书、贷款邀请函及参加行接受邀请的文件、银团内部协议、银团贷款协议。③行内报批类。包括银团贷款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工作小组报审意见、审批通过的银团贷款安排方案、行内相关请示文。有关行得到授权从事代理行的日常工作,按照协议规定的代理职责,督促借款人落实贷款担保等提款前提条件,按照协议规定使用贷款、偿还贷款本息、履行各项义务。贷后管理按照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1.检查方法:①查阅现有银团贷款业务各项规章制度;②重点查阅岗位责任制,查看各岗位的分工情况;③将现有各项银团贷款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比较。 2.风险提示:①未建立银团贷款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制度;②未建立银团贷款的授权、转授权制度或制度不规范;③未建立银团贷款业务核对、统计、检查制度;④未建立银团贷款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和规程;⑤未建立完善银团贷款业务操作、审批监督约束机制和未执行审贷分离制度;⑥未建立健全银团贷款岗位责任制或岗位分工不合理;⑦未进行贷前评估、调查;⑧现行银团贷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和监管当局的要求不相符;⑨未及时修改和完善各类银团贷款管理制度。授权管理 269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1.检查方法:①获取银团贷款电子数据,采用抽样的方法,确定银团贷款检查样本;②查阅银行机构各级授权和转授权书;③对确定的检查样本重点检查,查看银团贷款审批单,与授权、转授权书对照。 2.风险提示:①未核定分支机构的银团贷款权限;②未对分支机构、业务部门或有关人员进行授权、转授权;③对分支机构、业务部门或有关人员的转授权不全面、不完整;④超范围转授权;⑤未适时调整授权权限;⑥超权限发放银团贷款;⑦未经授权发放银团贷款;⑧未经审批发放银团贷款;⑨违反程序发放银团贷款;⑩未对贷款调

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客户授信及资信评定等文件进行审定并出具明确意见。授信管理1.检查方法:①运行非现场审计模型或适当的抽样方法,确定银团贷款检查样本。②查阅有关授信文件,对筛选出的贷款重点检查。 2.风险提示:①未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②未对授信额度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③集团客户或关联企业未进行统一授信。业务操作1.检查方法:①查看银团贷款档案和相关传票;②抽查实际贷款操作流程,与内部管理规定进行比较。 2.风险提示:①未坚持业务操作、审批和会计核算“三分离”制度;②未明确贷款责任、权利和分工;③未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办理贷款业务。基础工作 1.检查方法:查看银团贷款档案资料及贷款台账。 2.风险提示:①未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

②贷款手续不完备;③合同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④未建立完整的贷款台帐;⑤信贷经营部门与会计部门对银团贷款账务核对不及时;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未能得到有效的维护,信贷信息录入不完整。风险管理风险识别 1.检查方法:查阅银团贷款档案资料。 2.风险提示: 270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①抵(质)押物权属不明、共有人没有书面同意书;

②抵(质)押物价值确定不合理、没有经过权威机构评估;③抵(质)押物没有保险、保险单过期、保险第一受益人没有设定为贷款银行;④抵(质)押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或手续不齐全造成抵(质)押无效;⑤没有抵(质)押、担保单位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抵(质)押、担保的书面决议;⑥贷款项目未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⑦担保单位不具有担保资格或能力。风险控制 1.检查方法:①查阅有关银团贷款业务的制度、流程、管理办法;

②查阅岗位责任制,岗位分工情况;③信贷方面其他管理制度;④查阅贷款批复;⑤查阅贷款调查报告;⑥查阅贷后检查资料;⑦查阅抵(质)押、担保管理有关资料。 2.风险提示:①对重要岗位人员未实行定期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②在办理抵(质)押、担保手续之前发放贷款;③抵(质)押物数量不足,没有达到批复要求的抵(质)押率;④抵(质)押物管理不规范;⑤贷前调查部分内容分析不充分(资信、用途、抵押物、质押物、担保、可行性分析等);⑥贷款时有关内容审查不细致(合同要素及有效性、贷款有关资料齐全真实性、抵质押担保手续合法有效性等);⑦贷后检查不全面,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贷后实际情况(用途、经营、抵押物管理、质押物管理、担保单位、项目进展等)。风险评估 1.检查方法:查阅银团贷款资料,了解实际风险及损失情况。 2.风险提示:①未对不良贷款进行提前预测、预警;②未对不良贷款制定及时有效的催收计划及措施;③未对损失进行预测;④未对不良贷款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合规性借款人的资格 1.检查方法:调阅信贷档案资料,审查企业申请资料和评级资料。 2.风险提示:①为严重亏损企业发放贷款;②为信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贷款;③为不符合基本条

件的企业发放贷款。调查评价 1.检查方法①获取银团贷款电子数据,采用抽样的方法,确定银团贷款检查样本;②调阅信贷管理档案,审查客户评价、业务评价、担保评价等相关材料。 2.风险提示: 271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①项目评估报告未能客观、真实地反映贷款项目评估内容,涉及关联企业的调查,未作详细分析说明;②未按银行客户信用评级流程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③存在为发放贷款人为提高信用评级现象;④客户提供的申请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有关规定;⑤项目评估未按照银行项目评估程序进行。审批环节 1.检查方法:①获取银团贷款电子数据,采用抽样的方法,确定银团贷款检查样本;②调阅信贷管理档案,查看审批材料,与授权书、授信文件等资料对比。 2.风险提示:①贷款审批未按银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发放贷款;②未按审贷分离原则进行贷款审批;③越级审批和未经信贷调查审批贷款;④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⑤使用额度的审批未按额度使用审批规定办理;⑥非额度授信客户的贷款审批未在审批授权书确定的权限内审批;⑦化整为零审批;⑧对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⑨对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一般借款人;⑩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违反国家规定;11 ○贷款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级行规定,贷款用途不合法、合规; 12 ○贷款审批时,对信贷资料的基本要素、主体资格、信贷政策、信贷风险未进行严格审查,违反国家及银行法规及制度规定。发放环节 1.检查方法:①获取银团贷款电子数据,采用抽样的方法,确定银团贷款检查样本;②调阅业务档案,审查相关系统。 2.风险提示:①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前未落实贷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未落实用款条件;②签订借款合同未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合同填写不规范,要素不齐全,“借新还旧”借款合同的贷款用途未表述准确、明晰;③贷款在办理提贷、转贷时手续不全;④贷款证、信贷台帐、信贷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不及时、不准确。贷后管理 1.检查方法:①获取银团贷款电子数据,采用抽样的方法,确定银团贷款检查样本;②调阅银团贷款档案,查看贷后检查材料。 2.风险提示:①未建立和执行贷后跟踪检查制度,或未按银行规定时间进行贷后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贷后检查报告不符合监管部门和该行内部规定;②贷款期间,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办行应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拒绝接受贷后检查;提供虚假或隐瞒实情的财务资料,拒不改正情节严重;不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和担保情况;挤占挪用贷款拒不改正的;用贷款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投机经营的;未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用贷款经营房地产;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出现合同约定提前还贷的情况;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72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③贷款到期时,未及时向借款

人发出还本付息通知单或催收通知单④贷款展期应符合以下条件:由于国家政策影响,使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不能按期还贷;应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无法按期还贷;受国家及银行信贷政策影响,未按期放贷,到期不能按期还贷;贷款原定期限过短,不适应借款人正常生产周期需要;贷款展期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未依照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进行;贷款展期应填写《贷款展期评价报告》,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⑤未对贷款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的企业进行加罚息处理,逾期贷款不及时转入逾期账户管理或人为故意漏收、不加罚息;未建立贷款的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考核和催收;对不良贷款未及时采取债务重组、补办抵押、依法催收等资产保全措施,化解贷款风险;对经各种措施催收确属无法收回的贷款,未及时申报呆账核销,核销材料,未严格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并保留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权;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并按照呆账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⑥未按规定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免息或越权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免息。⑦“借新还旧”的应同时满足四项条件: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会计核算情况 1.检查方法:①查阅与银团贷款相关的会计报表总账、分户账、台账;②查阅相关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领用登记薄,查实库存。 2.风险提示:①未将银团贷款纳入全行统一会计核算,存在账外放款、账外经营情况;②总账、分户账、台账与库存没有定期核对,账账不符、账实不符;③未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方法,正确计算利息收入;对贷款的利息收入入账不及时、不足额,核算不准确,存在多计或少计问题;④贷款利息收入、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的核算和记账方法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相符,对应列入表外核算的利息未及时进行帐务处理;⑤贷款收回不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调阅内审及业务部门的检查报告及整改报告。 2.风险提示:①业务管理部门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②业务管理部门检查频率、范围、深度不够充分;③业务管理部门对查出问题没有适当处理;④业务部门对稽核提出的问题、建议没有积极整改。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6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50 号) 4.《贷款通则》(人民银行令〔1996〕2 号) 5.《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06〕33 号) 6.《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1〕49 号) 7.《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07〕6 号) 8.《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 号) 9.《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6〕403 号) 273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10.《商业银行实施

统一授信制度指引》(银发〔1999〕31 号) 11.《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07〕12 号) 12.《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4〕3 号) 13.《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计外资〔1997〕612 号) 14.《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监会令〔2007〕7 号) 15.《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 号) 16.《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69 号)》 17.《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 号) 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银监会令〔2007〕5 号) 274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图客户申请材料客户经理受理、调查成立工作小组拟定、确认贷款方案客户发出贷款方案建议书提供申请材料组织招投标确定律师团贷款分销尽职审查确定贷款份额签定贷款协议协议各行授信审批程序会计部门审核材料办理放款手续客户资金进入指定账户信贷与会计部门核对信贷部门档案归档、登记台账信贷与会计部门收回本金、利息客户及担保人信贷部门跟踪检查贷款结清注销出问题采取保全措施 275 276 机构设置与岗位分工内控体系、制度是否健全信贷管理制度授权管理信贷业务台账授信管理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流程图账表、账账是否相符会计报表、总账与贷款分户账信贷、会计是否定期对账基础管理会计、信贷对账登记薄抽样信贷管理是否到位相关分户账业务操作贷后管理信贷业务是否真实合规性相关业务传票风险管理是否到位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与合规性(信贷)贷款档案资产保全措施空白凭证领用登记薄重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纳入统一会计核算企业账户明细抵(质)押物登记、管理银行控制资金安全贷款资金是否被挪用信贷资金到期是否及时收回查看空白凭证库存利息收入明细相关业务传票是否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风险管理与合规性(会计、内审)利息收取是否及时、足额内审报告及整改报告

银团贷款案例

银团贷款案例 一、背景知识 我国的银团贷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银团贷款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发展,不但利用国际银团贷款的项目越来越多,而且我国的各银行也越来越多地参加到银团贷款中。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银团贷款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银团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2007年8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又颁布了《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基本建立了与国际相接轨的比较完善的银团贷款制度。 银团贷款,即由一家或几家牵头银行发起组织一批银行,按共同的贷款条件对一个借款户进行放款。这种贷款的数额可高达几亿或几十亿美元,贷款期限一般在7-10年,也有长达20年。 银团成员的构成: (1)牵头银行或经理集团: 组织辛迪加贷款的第一步是选定牵头银行。 银团贷款可以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若一家银行牵头称为牵头银行,若几家银行牵头,则分别称为牵头银行、经理银行和共同经理银行,共同组成经理集团。它们负责组织贷款,并与借款人商讨贷款协议,同时提供贷款总额的50%-70%。 借款人会选择与自己关系密切或有着良好过去记录的大银行来承担。牵头银行的责任是:与借款人谈判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各项费用等贷款条件,安排银团的其他成员行及各行贷款份额等。 (2)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是银团的代理人,负责监督管理贷款的具体事项。可以由牵头银行兼任,也可由经理集团指定一家银行担任。代理行在贷款协议签订后,具体管理各项事务,包括贷款的收集、发放以及还款时本金和利息的分摊、收付款的通知等事宜。 (3)安排行 协助代理行的工作。 (4)参加银行--提供一部分贷款的银行,由牵头银行或代理银行出面邀请,一般同牵头银行或银团贷款方面有过良好的合作关系。参加行按照各自的贷款份额提供贷款。 信贷条件: 国际借贷双方必须签订严格的借贷协议,规定借贷双方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信贷条件。通常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贷款的利息与费用;二是币种选择;三是贷款期限与偿还。 一是贷款的利息与费用: 1.利率: 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础再加上一个附加息率构成。附加利率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贷款的风险程度、贷款的期限、市场资金供求、金额的大小等情况来确定。 贷款利息一般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贷款利息=贷款额X年利率X实际贷款天数/360天 2.管理费或佣金: 是借款人支付给辛迪加贷款牵头银行的管理费和佣金,是对牵头银行成功地组织了这次辛迪加贷款的额外报酬。管理费一般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0.5%-1%)一次或分次提取。 3.代理费: 支付给代理行的费用。代理行负责与借款人的直接联系。代理费包括在贷款期间发生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银团贷款

XX银行银团贷款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团贷款业务核算,防范银团贷款业务风险,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等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团贷款业务是指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第三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贷款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与需要在银团内部增设副牵头行等,并按照银团贷款相关协议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章相关费用 第四条我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接受借款人书面委托,为借款人提供财务顾问、贷款筹集、信用保证、法律咨询等融资服务,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包括安排费,以及承诺费、代理费等。 第五条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银团贷款收费由借款人与银团成员行自愿协商确定,并由借款人支付。银团贷款安排费一般按银团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贷款承诺手续费一般按未用余额的一

定比例每年按银团贷款协议约定方式收取;代理费可根据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第六条向借款人收取的银团贷款安排费,属于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计入贷款成本;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向借款人收取的银团贷款承诺费,属于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确认为中间业务收入;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我行作为代理行收取的代理费收入确认为中间业务收入。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七条我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银团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扣除收到的银团贷款安排费收入,或加上支付的安排费支出,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第八条我行作为牵头行时的核算原则及其账务处理 发放银团贷款时,应将我行使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本金计入“银团贷款——本金”科目,同时将向借款人收取的安排费收入中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计入“银团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将收到的安排费收入中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团贷款——本金 贷:银团贷款——利息调整 客户存款等科目 借:客户存款等科目

客户授信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客户授信 业务说明 基本概念 客户授信是商业银行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对每个法人客户分别确定综合信用额度,具体包括对客户的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担 保及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授信按管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授信与对外授信。 内部授信是指对法人客户所确定的内部控制信用高限额度。内部授信不是计划贷款额度,经办单位不得根据内部授信对客户进行承诺。 对外授信是指根据符合对外授信条件的法人客户的书面申请,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全面情况及提供的担保状况,确定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并与之 签订授信合同。对外授信的额度不超过内部授信控制的信用高限额度。 授信按性质不同可分为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基本授信是指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常流动资金周转。基本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住房开发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 纳入基本授信管理。 特别授信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特别授信的范围包括:因客户情况变化需要增加 的授信;特别项目融资的临时授信。特别授信的额度是一次性的,不能重复使用。 授信原则与对象 对同一法人客户不同币别和各种形式的信用业务统一置于该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内,其授信由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状况、贷款偿还能力、信用状况及市场环境、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信贷资金安全性为准绳,依据本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客户综合授信额度。 客户授信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客户的经营情况、信用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授信操作流程 基本规定 1、基本授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特别授信的有效期视项目的具体情 况而定。 2、授信额度的测定 基本授信额度的测定:客户的基本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行业情况、法人信誉、资产实力、生产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提供的授信担保能力和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 需要量、负债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测定。 对外授信项下的基本授信额度必须控制在客户提供的担保能力范围以内,且基本授信额度用足后,客户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5%。内部授信的基本授信额度 可视客户的具体情况酌情掌握。 特别授信额度的测定:客户的特别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综合情况及特殊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效益性等因素合理测定。 受理申请 197

银团贷款相关知识简介

8.1 概述 8.1.1 定义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Banking Group)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国际银团是由不同国家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 8.1.2 银团贷款的特点: 1. 贷款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 2. 筹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由于银团贷款是由多家银行组成的,所以它能提供巨额的信贷资金,而不像独家银行贷款那样受自身贷款规模的限制。 3. 分散贷款风险。多家银行共同承担一笔贷款经一家银行单独承担要稳妥得多,各贷款行只按各自贷款的比例分别承担贷款风险,而且还可以加速各贷款行的资金周转。 4. 利用银团贷款方式筹资,可以避免同业竞争,把利率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 5. 可以提高银行,特别是牵头行和安排行的影响和知名度,同时

增强了各贷款银行间的业务合作。 6. 筹资时间较短,费用比较合理。 8.1.3银团贷款的方式 1.直接银团贷款:由银团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收回和统一管理贷款。国际银团贷款以直接银团贷款方式为主。 2.间接银团贷款: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Participant in the Loan),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全部的贷款管理及放款、收款均由牵头行负责。 8.1.4 银团内部分工 1. 牵头行与安排行(Leading Bank and Arranger) 牵头行是受客户委托发起组织银团贷款的银行,安排行是具体负责组织安排银团的银行,协助代理行做一些事务性工作。通常牵头行与安排行为同一家银行。对金额较大的银团贷款,牵头行或安排行则联合若干副牵头行或副安排行共同牵头组织或安排。其主要职责是:为客户物色贷款银行、组织银团,认定贷款总额及种类,协助客户编制贷款项目信息备忘录,聘请律师起草贷款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负责贷款项目的广告宣传,安排贷款合同正式签署,并协助代理行督促客户和其他有关方落实使用贷款的先决条件。 2. 副牵头行与副安排行(Co-leading Bank and Co-arranger)

银行银团贷款核算办法

银行银团贷款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团贷款业务核算,防范银团贷款业务风险,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等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团贷款业务是指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第三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贷款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与需要在银团内部增设副牵头行等,并按照银团贷款相关协议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章相关费用 第四条我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接受借款人书面委托,为借款人提供财务顾问、贷款筹集、信用保证、法律咨询等融资服务,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包括安排费,以及承诺费、代理费等。 第五条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银团贷款收费由借款人与银团成员行自愿协商确定,并由借款人支付。银团贷款安排费一般按银团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贷款承诺手续费一般按未用余额的一定比例每年按银团贷款协议约定方式收取;代理费可根据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第六条向借款人收取的银团贷款安排费,属于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计入贷款成本;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向借款人收取的银团贷款承诺费,属于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确认为中间业务收入;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我行作为代理行收取的代理费收入确认为中间业务收入。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七条我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银团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扣除收到的银团贷款安排费收入,或加上支付的安排费支出,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第八条我行作为牵头行时的核算原则及其账务处理 发放银团贷款时,应将我行使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本金计入“银团贷款——本金”科目,同时将向借款人收取的安排费收入中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计入“银团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将收到的安排费收入中应向其他成员行支付的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团贷款——本金 贷:银团贷款——利息调整 客户存款等科目 借:客户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我行收到承诺费等收入时,将与我行自有贷款资金相关的部分分期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GMP现场检查的注意事项和技巧

GMP 现场检查的注意事项和技巧 GMP现场日常管理及审计检查细节汇总 凶 一、现场决不允许出现的问题 1、各种现场存放的物料,出现帐、卡、物不符或没有标签或没有定置定位; 2、现场演示无法操作或操作不合规、不能说清如何工作; 3、现场(包括垃圾桶、垃圾站)存在废旧文件(受控或非受控),或有撕毁记录,随意涂改以及提前或明显滞后填写现象; 4、专家面前推卸责任、争辩、训斥下属或有阻挠、干扰检查工作的现象; 5、环境温湿度、压差、洁净区密封等方面存在问题; 6、穿着洁净服行走在不同洁净级别区域之内; 7、现场设备设施表面存在明显的锈迹、油污或粉尘。. 8、车间、仓库存在啮齿类动物尸体、粪便或其他活动痕迹。 二、各部门车间指定负责回答问题的人员素质要求 1、有能力可胜任; 2、沉稳自信; 3、放心可靠、能信任的(以防故意捣乱); 4、有经验及专业有知识; 5、不该说的别乱说,以免节外生枝。 三、各部门必须注意的问题 (一)设备设施方面必须避免出现的问题 1、不合理安装(设计缺陷,可能引起操作不便及清洁不彻底情形,继而怀疑验证确认的合理性); 2、管道连接不正确(存在交叉或较多盲端以及流通不畅、倾斜角度不对等); 3、缺乏清洁(设备内表面有残留,清洗SOP的有效性); 4、缺乏维护(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的痕迹或正在进行); 5、没有使用或运行记录; 6、使用不合适的称量设备或检测设备; 7、设备、管道无标志,未清楚地显示内容物名称和流向; 8、有故障和闲置不用的设备未移走或标识不清楚。 9、压差表不回零或指示不准确。 (二)生产现场检查时避免出现的问题或关注点 1、人流、物流、墙壁、地面、交叉污染; 2、每个区域,每次只能生产一个产品,或者必须没有混淆、交叉污染的危险;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格式文本前端文件的使用说明

前端文件的使用说明 ?本次起草的前端文件包括了贷款银团组团的主要法律文件,用于借款人、牵头行组织贷款银团,包括以下文件: ●银团贷款委托书(格式):由借款人向其选定的银行发送,委托该行担任 拟议的贷款项目的牵头行,开展贷款银团组团的各项工作。根据承销条 件的不同,银团贷款委托书通常包括以下三类: ?银团贷款委托书(全额包销):在全额包销的情况下,牵头行对贷款份额承担全额包销的责任,即如在该银团贷款组团期间内,各参加 行所承诺的贷款份额低于该银团贷款的贷款总额,则牵头行将就贷 款总额与各参加行所承诺的贷款份额总额的差额予以包销,提供该 差额部分的贷款份额。 ?银团贷款委托书(部分包销):在部分包销的情况下,牵头行对贷款份额承担部分包销的责任,即如在该银团贷款组团期间内,各参加 行所承诺的贷款份额高于该委托书中确认的基准承诺额,但低于该 银团贷款的贷款总额,则牵头行将就基准承诺额与贷款总额之间的 差额予以包销,提供该差额部分的贷款份额;如在该银团贷款组团 期间内,各参加行所承诺的贷款份额低于基准承诺额,则牵头行有 权宣布该银团贷款组团失败,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银团贷款委托书(最大努力推销):在最大努力推销的情况下,牵头行将尽善意努力安排该银团贷款,但如在该银团贷款组团期间内,

各参加行所承诺的贷款份额低于该银团贷款的贷款总额,则牵头行 有权宣布该银团贷款组团失败,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银团贷款委托书复函(格式):由借款人选定的银行向借款人发送,表明 其接受借款人的委托,担任该拟议的贷款项目的牵头行,开展贷款银团组团的各项工作。 ●银团贷款费用函(格式):是借款人和牵头行在银团前端/安排费用方面的 约定,不涉及其他参加行。其出具前提是,借款人对安排费的支付在委托书中有相关承诺,如无承诺,则不适用本函。费用函一般在《银团贷款合同》等融资文件签署前发出并签署。 ●银团贷款邀请函(格式):由牵头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编写,并发放 给各潜在参加行,供潜在参加行评估审查该拟议的贷款项目以决定是否参加。银团贷款邀请函还应包括以下附件: ?贷款条件清单(格式):由牵头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的贷款主要条件,包括:借款人信息、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期限(提款期、宽 限期、还款期)、贷款利率、提款条件、还款、提前还款、担保方式、 费用、贷款监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承诺事项、适用法律及管辖, 等。 ?保密承诺函(格式):规定潜在参加行对借款人及与拟议的贷款项目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在潜在参加行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回函给牵头 行后,牵头行才向潜在参加行发送信息备忘录及项目相关资料。

银团贷款网络培训(一)复习过程

1,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或金融机构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各自融资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正确 错误, 2,在银团贷款中,为避免利益冲突,按照国际惯例,顾问行一般不再作为贷款人提供融资。 正确 错误 3,银团贷款中,借款人全部提款完成后,无需再缴纳承诺费。 正确 错误, 4,银团贷款中,信息备忘录中应包含牵头行的免责声明。 正确 错误 5,银团贷款对于借款人的优势包括降低融资成本。 正确 错误, 6,银团贷款的代理行可由银团成员协商指定另外的机构担任,但不得由牵头行担任。 正确 错误,

7,银团贷款的安排费只能由牵头行前端一次性收取。 正确 错误, 8,银团贷款中的市场测试需要在获得借款人委托书之前进行。 正确 错误 9,银团贷款中,潜在参加行承诺中可以出现“有待于本行审批”的表述。 正确 错误, 10,银团贷款出现认购不足,通常会采取“先高层、后低层”的减法,即牵头行带头减少保留额, 其次是经理行、副经理行及一般参加行的顺序。 正确 错误

11,以下哪项的描述符合银团贷款的发展第三阶段的特征? 支持基础设施为主的项目融资 并购杠杆交易 二级交易市场快速发展 广泛与PPP模式结合, 12,2007年8月,银监会发布了《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07]68号),《指引》的突破主要表现为“两项放宽”、“两项规范”、“两项调整”及“两项完善”,体现了国际接轨、规范行为、鼓励合作、易于推广的原则。《指引》中的“两项完善”是指以下哪项的内容? 定义和主体 二级市场和牵头行份额 收费制和担保 职责义务和评审方式 13,中银协银团贷款委员会致力于推进我国银团贷款一级市场发展以及二级市场建设,促进同业合作,鼓励有序竞争,维护银团贷款与交易市场秩序,引导银团贷款与交易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本着何种的宗旨推广银团贷款理念? 合作、发展、共赢 稳健、发展、共赢 合作、稳健、发展 合规、发展、共赢, 14,以下哪项内容不是提款阶段代理行的操作? 计算各参贷行的提款份额,并及时通知参贷行

银团贷款本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各部门相关职责

北部湾银行发【2011】号 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银行银团贷款 操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 各支行、营业部: 为加强银团贷款管理,更好的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细化我行做为牵头行、代理行、参与行时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根据中国银监会《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我行《银团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总行制定了《广西北部湾银行银团贷款操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广西北部湾银行银团贷款操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团贷款管理,更好的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细化我行做为牵头行、代理行、参与行时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根据中国银监会《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我行《银团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拟定银团贷款操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职责 第二条本行银团贷款是指由本行与一家或以上银行(经国内外的有权机构批准设立并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第三条本行银团贷款设立牵头行、参加行和代理行等角色,也可增设副牵头行等,按银团贷款相关协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发起组织银团、负责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安排者。 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

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协议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协议规定的职责对银团资金进行管理的银行。 代理行可以由牵头行担任,也可由银团贷款成员协商确定。 二、我行做为牵头行、代理行时,银团贷款操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 第三条根据客户的融资需求,取得银团贷款授权委托书,发起和筹组银团,组建银团贷款评审工作组。 分支机构根据调查情况撰写调查报告及信息备忘录,向各意向参加行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并初步确定参加行及贷款份额。 分支机构对银团贷款项目进行核查审批,上报总行信贷审批部进行审批。 根据参加行审批项目后的反馈意见,确定最终参加行和各自承贷份额。 第四条总行审批同意后,报送银团贷款合同(协议)至借款人和参加行出具修改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后,送审法律合规部。 银团贷款合同(协议)审查通过后,与参加行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协议)。 第五条分支机构开立银团贷款项目资金管理账户、按

(财务知识)从双边贷款走向银团贷款

从双边贷款走向银团贷款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巨大空间来源:金时网日期:2004年2月17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全球银团业务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之一。2003年银团融资金额高达1.9万亿美元。在金融创新推动下,银团贷款不仅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之一,而且显示出与全球资本市场强烈的融合趋势,广泛用于收购兼并、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银行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从2001年开始率先在国内金融界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开展银团贷款业务。2003年,英国《新兴市场》杂志按照牵头银团贷款的额度,将工商银行在新兴市场上的银团贷款业务列为第七位;同年工商银行牵头组织的南海石化44亿美元银团贷款被《亚洲金融》评为年度最佳项目融资奖。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银行业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需要对信贷业务进行重新审视,构架新的业务结构、盈利模式和组织体系。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把握银团贷款业务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壮大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战略思路和工作思路,促进中国的银团贷款市场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 一、国内外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国际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状况 银团贷款是国际金融市场最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根据资本数据公司(Capital Data)提供的数据,全球银团贷款融资额从1995年的1.4万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的1.9万亿美元左右;按照地区划分:美国银团贷款市场占69%,欧洲约占22%,亚洲占5%,加拿大占4%;从借款人来看,78%的为非金融企业,20%为金融机构,2%为政府部门;按照承销量,2002年JP摩根、花旗集团、美洲银行、巴克莱银行以及德意志银行分列前五名。银团贷款在全球资本市场发行中一直占最大比例,根据汤姆森财务公司(Thomson Financial)统计,从1995年到2003年,银团贷款大大超过债券和股票融资。以2000年全球资本市场发行为例:银团贷款2.3万亿美元,约为公开市场债券(1.26万亿美元)的1.8倍,公开市场股票发行(7010亿美元)的3.3倍。 美国是全球最重要的银团贷款市场,银团贷款总发行额从1991年的2410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9796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10%。在美国的银团贷款市场上,牵头行领导地位突出,2003年JP摩根、美洲银行、花旗集团等排名前五名的牵头行牵头包销额度共占当年银团贷款市场的70%。从行业分布看,银团贷款集中投向电信石化、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产业,其中:电信占24%,化工占10%,航空和公用设施占9%,制造业占9%,

贷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贷款业务发生后的操作规范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的贷后管理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到本息收回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贷款资金监管、日常检查及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问题贷款识别和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等。 3.2缩写与分类 无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业务管理部/贷后管理岗1)负责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负责对客户账户资金进出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3)负责贷后日常管理工作,并形成贷后检查报告; 4)负责信贷资产的初分。 调查 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岗1)对贷后管理岗提交的贷后检查报告进行审查; 2)对贷后管理岗开展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 查; 3) 组织信贷专项检查,规范信贷管理; 4)根据贷后检查报告和风险分类报告,判断风险预警信 调查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号并提出风险处置意见,重大风险预警应及时上报; 5)对不良资产进行责任认定并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原则。 5.2基本规定 贷款发放后,应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客户有关情况的真实性、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随时监测客户第一和第二还款来源及其相关因素的变化,并根据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或方案。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doc

第三十四条银团贷款存续期间,银团成员原则上不得在银团之外向同一项目提供有损银团其他成员利益的贷款或其他授信。 第三十五条银团成员在办理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有下列行为,经指正不改的,代理行应当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召集银团会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及其保证人: (一)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被证实无效; (二)未能履行和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未能按贷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和本金; (四)以假破产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 (五)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第三十六条银团成员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经银团会议审核认定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银团成员收到代理行按合同规定时间发出的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划付款项的; (二)银团成员擅自提前收回贷款或违约退出银团的; (三)不执行银团会议决议的; (四)借款人归还银团贷款本息而代理行未如约及时划付银

团成员的; (五)其他违反银团贷款合同、本业务指引以及法律法规的行为。 银团成员之间的上述纠纷,不影响银团与借款人所定贷款合同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开办银团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定期向当地银行业协会报送银团贷款有关信息。内容包括: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包销量 及持有量、二级市场的转让量,银团贷款的利率水平、费率水平、贷款期限、担保条件、借款人信用评级等。 第三十八条开办银团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制定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与银团贷款业务风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并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银行向大型集团客户发放银团贷款,应当注意防范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之间相互担保的风险。对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频繁、互相担保严重的,应当加强对其资信的审核,并严格控制贷款发放。 第六章银团贷款收费 第四十条银团贷款收费是指银团成员接受借款人委托,为借款人提供银团筹组、包销安排、贷款承诺、银团事务管理等服务而收取的相关中间业务费用,纳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 办案的根本就是办证据。在理论上,所有的案件都有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也就是行政诉讼。我们常常说要办铁案,经得起诉讼的才是铁案。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进入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去收集证据,所以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在办案过程加以取得。 当前工商机关在办案中收集证据主要在现场检查和制作询问笔录中完成。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应争取做到“四清”“五会”,即“依据清、程序清、事实清、思路清”;“会发现案源,会询问,会固定证据,会做思想工作,会协调外关系”。现就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过程中应该注意那些细节作些粗浅探讨。 一、现场检查 (一)现场检查的要素 现场检查,是指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物及场所进行查看、清理的执法活动。 1、现场检查要素: 一要细致观察现场情况:假设执法人员到一家店铺进行现场检查,现在这家店涉嫌,至于具体是无照经营,还是卖假冒伪劣、甚至不正当竞争,就要看检查的发现了。请不要急着进去,我们先看看这家店的门面。上面所有的文字及图

形都可能是潜在的证据。一般店门上有商标、服务容的介绍、店的名称、招聘告示等容。如在店名里发现有连锁等字样,要记住进去后应该要求店主出示相关文件。发现有招聘告示的,请留意它的容特别是与时间有关的,这可能关系到店主无照经营的时间长短。走进店铺,首先应该观察里面有多少人,是什么身份,在做什么,再看货架上的商品列,有没有价格标签,对检查发现的情景尽量当场都要摄影取证,防止当事人抵赖,比如有的无照经营者会抵赖自己没有从事经营或者最近几个月已经不再经营了,这时就可以用顾客选购情景的照片来驳斥谎言。另外,经销商品的生产日期、商品的价格标签等等都要在检查过程中留意,这些细节可能会成为决定当事人是否的关键。 二要精心收集书证:突击性的现场检查,往往能发现比较多的书面证据。尤其是账册,甚至是简单的流水帐都不能放过,记载有经营日期、收入情况的账册都是极为有力的证据。一般这些账册大都放置在抽屉。我们不管抽屉是否加锁,都不要未经当事人同意去打开。否则就可能演变成搜查,而我们工商机关是没有搜查权的。而且这种行为极易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甚至抵触情绪,这就可能会给后续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切记“检查是和平的”。同时,还要注意发现各类发票,有的是当事人所开具,有的是其他经营单位开给当事人,包括进销货发票、税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等,这些

银团贷款的基本定义

银团贷款(人民币) 本节主要陈述开发银行作为牵头行组织人民币银团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以及作为参加行参加人民币银团贷款的评审报告的内容、要求、审议和决策程序。 一、关于银团贷款 (一)定义 银团贷款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银团贷款适用于符合贷款条件,数额较大的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国内银团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银团贷款的借款人、贷款人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关于借款人、贷款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方式 开发银行银团贷款分为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两种形式,本节所称银团贷款系指直接银团贷款,间接银团贷款按相关规定执行。开发银行银团贷款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二、开发银行以牵头行身份组织银团贷款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竞标牵头行 有关竞标牵头行的工作要求参见第一节“银行人民币贷款招投标项目评审”中的有关内容。 (二)筹组银团 1、编写银团文件 在竞标成功,得到借款人的银团贷款安排委托后,银团工作小组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开展有关文件的编写工作。银团贷款的主要文件包括资料备忘录、银团贷款邀请函、保密协议、银团贷款协议、贷款担保协议及银团内部协议等。 资料备忘录是各被邀请的银行了解银团贷款的主要参考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说明 ?借款人简介 ?借款人财务会计信息 ?借款项目概况 ?借款项目市场分析 ?借款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 ?贷款风险分析 ?贷款偿还安排与担保方案 ?贷款的结构与基本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

2020年(财务知识)从双边贷款走向银团贷款

(财务知识)从双边贷款走向银团贷款

从双边贷款走向银团贷款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巨大空间 来源:金时网日期:2004年2月17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全球银团业务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之壹。2003年银团融资金额高达1.9万亿美元。于金融创新推动下,银团贷款不仅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之壹,而且显示出和全球资本市场强烈的融合趋势,广泛用于收购兼且、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银行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从2001年开始率先于国内金融界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开展银团贷款业务。2003年,英国《新兴市场》杂志按照牵头银团贷款的额度,将工商银行于新兴市场上的银团贷款业务列为第七位;同年工商银行牵头组织的南海石化44亿美元银团贷款被《亚洲金融》评为年度最佳项目融资奖。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银行业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完善的X公司治理结构,尤其需要对信贷业务进行重新审视,构架新的业务结构、盈利模式和组织体系。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把握银团贷款业务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壮大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战略思路和工作思路,促进中国的银团贷款市场尽快和国际市场接轨。 壹、国内外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现状 (壹)国际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情况 银团贷款是国际金融市场最重要的融资方式之壹。根据资本数据

X公司(CapitalData)提供的数据,全球银团贷款融资额从1995年的1.4万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的1.9万亿美元左右;按照地区划分:美国银团贷款市场占69%,欧洲约占22%,亚洲占5%,加拿大占4%;从借款人来见,78%的为非金融企业,20%为金融机构,2%为政府部门;按照承销量,2002年JP摩根、花旗集团、美洲银行、巴克莱银行以及德意志银行分列前五名。银团贷款于全球资本市场发行中壹直占最大比例,根据汤姆森财务X 公司(ThomsonFinancial)统计,从1995年到2003年,银团贷款大大超过债券和股票融资。以2000年全球资本市场发行为例:银团贷款2.3万亿美元,约为公开市场债券(1.26万亿美元)的1.8倍,公开市场股票发行(7010亿美元)的3.3倍。 美国是全球最重要的银团贷款市场,银团贷款总发行额从1991年的2410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9796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10%。于美国的银团贷款市场上,牵头行领导地位突出,2003年JP摩根、美洲银行、花旗集团等排名前五名的牵头行牵头包销额度共占当年银团贷款市场的70%。从行业分布见,银团贷款集中投向电信石化、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产业,其中:电信占24%,化工占10%,航空和公用设施占9%,制造业占9%,食品饮料、保健各占7%,其余占34%。银团贷款和资本市场结合紧密,主要用于结构融资、债务重组、兼且收购以及杠杆收购(包括过桥贷款),其中:结构融资占70%左右,和兼且收购和杠杆收购密切关联的银团贷款占30%左右。于经济周期上升期,银

银团贷款(Syndicated Loan)

银团贷款(Syndicated Loan) 什么是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指由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参与组成的银行集团,由两位或以上贷款人按相同的贷款条件、以不同的分工,共同向一位或以上借款人提供贷款,并签署同一贷款协议的贷款业务。通常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代理行代表银团成员负责管理贷款事宜。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银团贷款是国际银行业中一种重要的信贷模式。[1] 在一些发达国家,银团贷款的占比达到20%左右。近年来我国银团贷款市场也得到了较快发展,贷款余额从2005年底的2336亿元增加到2008年底的9566亿元。 银团贷款的种类 按银团贷款的组织方式不同,分为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 1、直接银团贷款:由银团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收回和统一管理贷款。国际银团贷款以直接银团贷款方式为主。 2、间接银团贷款: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全部的贷款管理、放款及收款由牵头行负责。 银团贷款的功能[2] 充分发挥金融整体功能,更好地为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促进企业集团壮大和规模经济的发展,分散和防范贷款风险。 银团贷款产品业务的特点 1.贷款金额大、期限长。可以满足借款人长期、大额的资金需求。一般用于交通、石化、电信、电力等行业新建项目贷款、大型设备租赁、企业并购融资等。 2.融资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少。借款人与安排行商定贷款条件后,由安排行负责银团的组建。在贷款的执行阶段,借款人无需面对所有的银团成员,相关的提款、还本付息等贷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成。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银团贷款业务,分散授信风险,推动银行同业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 第三条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第四条银行开办银团贷款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坚持平等互利、公平协商、诚实履约、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五条银行业协会负责维护银团贷款市场秩序,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推动银团贷款与交易系统平台搭建,协调银团贷款与交易中发生的问题,收集和披露有关银团贷款信息,制定行业公约等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银团成员 第六条参与银团贷款的银行均为银团成员。银团成员应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并按实际承担份额享有银团贷款项下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与需要在银团内部增设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等,并按照银团贷款合同履行相应职责。 第八条银团贷款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 牵头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起和筹组银团贷款,分销银团贷款份额; (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尽职调查,草拟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向潜在的参加行推荐; (三)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确定银团贷款条件; (四)代表银团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起草银团贷款法律文本;

GMP现场检查的注意事项和技巧

GMP现场检查的注意事项和技巧 GMP现场日常管理及审计检查细节汇总 一、现场决不允许出现的问题 1、各种现场存放的物料,出现帐、卡、物不符或没有标签或没有定置定位; 2、现场演示无法操作或操作不合规、不能说清如何工作; 3、现场(包括垃圾桶、垃圾站)存在废旧文件(受控或非受控),或有撕毁记录,随意涂改以及提前或明显滞后填写现象; 4、专家面前推卸责任、争辩、训斥下属或有阻挠、干扰检查工作的现象; 5、环境温湿度、压差、洁净区密封等方面存在问题; 6、穿着洁净服行走在不同洁净级别区域之内; 7、现场设备设施表面存在明显的锈迹、油污或粉尘。. 8、车间、仓库存在啮齿类动物尸体、粪便或其他活动痕迹。 二、各部门车间指定负责回答问题的人员素质要求 1、有能力可胜任; 2、沉稳自信; 3、放心可靠、能信任的(以防故意捣乱); 4、有经验及专业有知识; 5、不该说的别乱说,以免节外生枝。 三、各部门必须注意的问题 (一)设备设施方面必须避免出现的问题 1、不合理安装(设计缺陷,可能引起操作不便及清洁不彻底情形,继而怀疑验证确认的合理性); 2、管道连接不正确(存在交叉或较多盲端以及流通不畅、倾斜角度不对等); 3、缺乏清洁(设备内表面有残留,清洗SOP的有效性); 4、缺乏维护(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的痕迹或正在进行); 5、没有使用或运行记录; 6、使用不合适的称量设备或检测设备; 7、设备、管道无标志,未清楚地显示内容物名称和流向; 8、有故障和闲置不用的设备未移走或标识不清楚。 9、压差表不回零或指示不准确。 (二)生产现场检查时避免出现的问题或关注点 1、人流、物流、墙壁、地面、交叉污染; 2、每个区域,每次只能生产一个产品,或者必须没有混淆、交叉污染的危险; 3、同一批物料或不同批号是否放在一起,相关管理措施; 3、在开始生产之前,对生产区和设备的卫生进行检查; 4、产品和物料要有防止微生物和其它污染源污染的措施; 5、进入生产区人数受控、部分使用物品受控,偏差受控制,中间过程受控制;

前端文件4-银团贷款邀请函附件1贷款条件清单(格式)

贷款条件清单(格式) [借款人名称][ 贷款安排描述]银团贷款 贷款条件清单 题述银团贷款的基本条件如下所述:12 一、相关主体 借款人: 担保人: 银团牵头行: 银团代理行: 律师事务所(如有): 二、融资内容 项目: 贷款币种及金额: 贷款用途: 1 2条件清单的内容供银行参考,具体条件按照届时与借款人的具体谈判情况予以适当增减。

贷款期限: 自[贷款合同签署之日/首个提款日]起计的[·]月的期间。 提款期: 自[贷款合同签署之日/首个提款日]起计的[·]月的期间。 [ 注:若提款期自首个提款日起计,则建议设置首个提款日的 发生期限( 如首个提款日应发生于自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的 [ ·] 月内)。] 提款计划: 每笔贷款适用的年利率为该笔贷款利率确定日[ 所适用的基准贷款利率: 利率/ 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上浮/ 下浮 [ ·]%]/ 固定年利率[ ]] ; [如无上述利率,则由借款人和代理行通过以下方式确认利 率: [ ] 。] 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及每笔贷款适用的利率按[ ·]方式进行调整,并以[·]作利率确定日: 为利率确定日。 贷款利息期:贷款的利息期为[ ·] 个月,付息日为贷款利息期最后一月的第 21 日。 贷款罚息利率:(1) 逾期罚息的利率为逾期行为发生时该币种的贷款根据贷 款合同的规定所适用的贷款利率之上加收百分之[ ·] ; (2) 挪用罚息的利率为挪用行为发生时该币种的贷款根据贷 款合同的规定所适用的贷款利率之上加收百分 之[·]。

除同类融资通常适用的外,包括但不限于: 首次提款条件: 1、融资合同均已签署并已生效; 2、代理行已收到下列文件,且该等文件令代理行( 根据全体贷 款人的指示) 满意: (1) 加盖公章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章程[)] 等公司文件; (2) 借款人关于借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决议文件原件及 授权代表的名单和签字样本; (3) 担保人关于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决议文件原件及授 权代表的名单和签字样本; (4)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确认借款人注册资本已按照其章 程缴付的验资报告; (5)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各项担保措施已完成必须的登记,且代理行已取得相应的证 明文件; 4、借款人根据融资合同到期应支付的款项已按约定支付; 5、其他:[·]。 [ 注:(1) 若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则借款人提交的资料中还 可包括合营合同( 如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批准证 书等;(2) 若为项目融资,则借款人提交的资料中还可包括项 目相关的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批复文件、与项目相关的 重要协议文件( 如建设施工合同及/ 或租赁合同等)及/或保险文 件等。] 每次提款的先决条件:除同类融资通常适用的外,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已按照代理行的要求提交提款通知; 2、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下作出的各项事实陈述,就当时的事实和 情况而言,均为真实的和准确的; 3、没有发生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 4、本次提款不会引起或构成任何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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