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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最新用地平衡表模板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最新用地平衡表模板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最新用地平衡表模板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新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 R(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 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 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 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 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 住宅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 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22 服务设施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 用地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 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 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 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 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 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 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 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 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 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 设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 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 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 设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 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 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 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 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 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 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 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 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 用地 A33 中小学用 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 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 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 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 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 用地 A42 体育训练 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 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 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 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 物检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医疗 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 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 卫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A6 社会福利 设施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 儿院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 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 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 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 用地 A8 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 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设施 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B商业服 务业设 施用地 商业服务 业设施用 地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 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B1 商业设施 用地 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 用地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 场等用地 B12 批发市场 用地 以批发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 村等用地 B2 商务设施 用地 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 办公用地 B21 金融保险 用地 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B22 艺术传媒 用地 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 B29 其他商务 设施用地 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 B3 娱乐康体 设施用地 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B31 娱乐用地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 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B32 康体用地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 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 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B4 公用设施 营业网点 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 营业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 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 地 B49 其他公用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

用地性质列表

用地性质列表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 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 地 R12 服务设施用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 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 地 R2 二类居住用 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 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 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 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 地 R3 三类居住用 地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 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 地 R32 服务设施用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 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 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 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 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 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 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 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设 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 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 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 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中国政府土地建设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 D U E

规划用地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 类中类 小类 R R1 居住 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 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 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一类 居住 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 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 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 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12 公共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13 道路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1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游园等用地 R2 二类 居住 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 整、环境较好,以多、中、 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21 住宅 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22 公共 服务 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 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 R23 道路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 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2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游园等用地

R3 三类 居住 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 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 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 叉的用地 R31 住宅 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32 公共 服务 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 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3 道路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

土地性质分类表

土地性质分类表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 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 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

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 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 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 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 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 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 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 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 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 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 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 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 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 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 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 堑、道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 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 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 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 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 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 地; 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 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 地; 6、农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简表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R 居住用地residential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 and business facilities M 工业用地industrial, manufacturing W 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 and warehouse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road, 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U 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l utilities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reen space and square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城乡用地分类 2.2.1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 2.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内容 大类中类小类 H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 H1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 地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镇建设用地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3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4村庄建设用 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 施用地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类别代号 大中 小类 类别名称范围类类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 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 的用地 R1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 用地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 地。 R1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 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1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 宅为主的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 用地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 地。 R23 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 R 及停车场等用地 R2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 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 用地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 地。 R3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 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3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R4 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R4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42 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 用地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 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 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 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 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 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 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 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3 R31 R32 R33 R34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 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 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 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 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 住小区、 居住街 坊、居住 组团和 单位生 活区等 各种类 型的成 片或零 星的用 地 R1 住宅用地 市 政公用 设施齐 全、布局 完整、环 境良好 的用地 R11 低密度住宅用 地 市 政公用 设施齐 全、布局 完整、环 境良好、 容积率 为1的用 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 以 商品住 宅为主 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 用地 包 括以低 收入者 教工、公 务员等 特定人 群为供 应对象 的住宅 用地 R14 廉租房用地 政 府组织 建设以 租给低 收入者 为供应 对象,不 对外销 售的廉 租公房 用地 R2 公共服务设施 居 住小区 及小区 级以下 的公共 设施和 服务设 施用地。 如托儿 所、幼儿 园、小 学、中 学、粮 店、菜 店、副食 店、服务 站、储蓄 所、邮政 所、居委 会、派出 所等用 地 R3 道路用地 居 住小区 及小区 级以下 的小区 路、组团 路或小 街、小 巷、小胡 同及停 车场等 用地 R4 绿地 居 住小区 及小区 级以下 的小游 园等用 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 住区及 居住区 级以上 的行政、 经济、文 化、教 育、卫 生、体育 以及科 研设计 等机构 和设施 的用地, 不包括 居住用 地中的 公共服 务设施 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 政、党派 和团体

等机构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 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 地 在本市 的非市 属机关 及企事 业管理 机构等 行政办 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 地 商 业、金融 业、服务 业、旅馆 业和市 场等用 地 C21 商业用地 综 合百货 商店、商 场和经 营各种 食品、服 装、纺织 品、医 药、日用 杂货、五 金交电、 文化体 育、工艺 美术等 专业零 售批发 商店及 其附属 的小型 工场、车 间和仓 库等用 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 地 银 行及分 理处、信 用社、信 托投资 公司、证 券交易 所和保 险公司, 以及外 国驻本 市的金 融和保 险机构 等用地 C23 商务办公用地 各 种商务 办公、写 字楼等 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 饮 食、照 相、理 发、浴 室、洗 染、日用 修理和 交通售 票等用 地 C25 旅馆业用地 旅 馆、招待 所、度假 村及其 附属设 施等用 地 C26 市场用地 独 立地段 的农贸 市场、小 商品市 场、工业 品市场 和综合 市场等 用地 C3 文化用地 新 闻出版、 文化艺 术团体、 广播电 视、图书 展览、游 乐等设 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 种通讯 社、报社 和出版 社等用 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 用地 各 种文化 艺术团 体等用 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各

土地性质分类表32370

用地分类表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 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 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 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 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 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 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 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 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 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 宇、寺院、道观和教案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 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 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 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 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 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 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 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 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 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 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 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 6、农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城市用地分类 1.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 作。 1.1.2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 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 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小类。 1.1.4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 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b5E2RGbCAP 1.1.5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 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p1EanqFDPw 1.1.6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新版城市用地性质分类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内容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 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 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 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 务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 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 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 设施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 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 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 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 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 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 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 小 类 R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宅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 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21 住宅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 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 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附件1

R3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 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设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A31 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A42 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A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A53 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土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3 R31 R32 R33 R34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 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 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 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 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4 R41 R42 R43 R44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 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 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大类类别代号 中 类 小类 类别名称范围 居住小区、居住 街坊、居住组团和单 居住用地 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 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 住宅用地全、布局完整、环境 良好的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R11低密度住宅用地 全、布局完整、环境 良好、容积率为1的 用地 R1 R12商品住宅用地 以商品住宅为主 的用地 包括以低收入者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 地 教工、公务员等特定 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 宅用地 政府组织建设以 R R14廉租房用地R2公共服务设施 R3道路用地 R4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 廉租公房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 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 C1 机构和设施的用地, 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 体等机构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 大、政协、人民政府、C11市属办公用地 C12非市属办公用地 法院、检察院、各党 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 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 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 行政办公用地 C2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 服务业、旅馆业和市C 场等用地 C21商业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 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 服装、纺织品、医药、 日用杂货、五金交电、 文化体育、工艺美术 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 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 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 信用社、信托投资公 司、证券交易所和保 险公司,以及外国驻 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 构等用地 C23商务办公用地 各种商务办公、 写字楼等用地 C24服务业用地 饮食、照相、理 发、浴室、洗染、日 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 用地 C25旅馆业用地 旅馆、招待所、 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 等用地 C26市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 市场、小商品市场、 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 场等用地C3 文化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 艺术团体、广播电视、 图书展览、游乐等设 施用地 C31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 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 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 体等用地 C33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 电视台和转播台、差 转台等用地 C34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 物馆、科技馆、展览 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影剧院用地 电影院、剧场、 音乐厅、杂技场等演 出场所,包括各单位 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文娱用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 场、舞厅、俱乐部、 文化宫、青少年宫、 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C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 训练基地等用地,不 包括学校单位内的体 育用地 C41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 用地,如体育场馆、 游泳场馆、各类球场、 溜冰场、赛马场、跳 伞场、摩托车场、射 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 陆域部分等用地,包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类别代号 大中类别名称范围小类类类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居住用地片或零星的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一类居住用地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公共服务设施用 R12 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R1 地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R13 道路用地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1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二类居住用地为主的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R2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R23 道路用地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 R2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三类居住用地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R3 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R33 道路用地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3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R4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R4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R4 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R43 道路用地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4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大中小类类类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 公共设施用地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2)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 南京市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小小类 H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 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 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2a 高速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2b 其他公路用地 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用地,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H25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 地 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H4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H41 军事用地 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 用设施等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 类 中 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住宅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 良好的用地 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 良好、容积率为1的 用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 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 地 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 宅用地 R14 廉租房用地 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用地 R2 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 地 R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 地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 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 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 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 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 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 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 C 场等用地 C21 商业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 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 库等用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 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 构等用地 C23 商务办公用地 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 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 等用地 C26 市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 场等用地 C3 文化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 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 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 电视台和转播台、差 转台等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 物馆、科技馆、展览 馆和纪念馆等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 C36 文娱用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C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单位内的体 育用地 C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 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 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

最新土地用地性质表

土地用地性质表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 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 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

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 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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