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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7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7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7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卷册一:职业道德

理论知识

注意事项:1、考生应首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用钢笔、圆珠笔等写在试卷册和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上。并用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的相应位置处.

2、考生同时应将本页右上角的科目代码填涂在答题卡右上角的相应位置.

3、本试卷册包括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两部分:

第一部分,l一25小题,为职业道德试题;

第=部分,26一125小题,为理论知识试题.

4、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涂黑.如需改动,用

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所有答案均不得答在试卷上.

5、考试结束时,考生务必将本卷册和答题卡一并交给监考人员.

6、考生应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如果不按标准要求进行填涂,则均属作答无

效.

地区:

姓名:

准考证号;

第一部分职业道德

(第1~25题,共25道题)

一、职业道德基础理论与知识部分

答题指导:

该部分均为选择题,每题均有四个备选项,其中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多项选择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请根据题意和要求答题,并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错选、少选、多选,则该题均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第1~8题)

1、关于道德的说法,正确的是()

(A)道德是一种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特殊行业规范

(B)道德是一种缺乏制约措施的理想化的行为规范

(C)道德是一种关于做人的,但同时又缺乏共同标准的行为规范

(D)道德是一种关于做事情的,同时又带有模糊的行为规范

2、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是()

(A)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B)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C)牢记“两个务必”(D)“八荣八耻”

3、某企业家说,“企业要靠无形资产来盘活有形资产,只有先盘活人,才能盘活资产”。“无形资产”的意思是()

(A)人是真正干工作的资源,人是无形资产(B)是某种无形的、说清楚的存在物

(C)主要是企业精神和员工的职业道德

(D)企业的规章制度

4、关于“忠于企业”,理解正确的是()

(A)只在某个企业工作一辈子(B)一切听从企业上司的安排,绝不和企业上司三心二意

(C)完成本职工作、不给企业出难题(D)全心全意为企业着想做事

5、做生意“一诺千金”,其意思是说()

(A)言多必失(B)讲求诚信(C)少做许诺(D)语言要谦逊、中肯

6、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是()

(A)无私奉献(B)即使不喜欢某个工作,也得表现出喜欢的样子

(C)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D)对得起良心,拿工资问心无愧

7、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处理关系时,要坚持()

(A)按照自己对事物的理解行事(B)按照道德规范、法律、政策和制度规定办事

(C)按照折中的方式对待当事双方(D)按照同事们的共同愿望、要求办事

8、关于节俭,正确的说法是()

(A)不是在任何时代都需要节俭(B)如果个人或企业的财力雄厚,那么就无需倡导节俭

(C)节俭既是个人道德问题,也关系到企业的成败(D)节俭不是道德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第9~16题)

9、企业文化的功能包括()

(A)自律功能(B)导向功能(C)整合功能(D)激励功能

10、职业道德品质包括()

(A)职业理想(B)对财富的孜孜追求(C)社会责任感(D)意志力

11、从职业规范的意义上看,衣着不整的员工容易给人留下()的印象

(A)工作很忙(B)对工作很投入(C)懒散(D)不认真

12、()等说法,属于职业禁语。

(A)“后边等着去”(B)“请大家站在线外”(C)“靠边儿”(D)“请往外走”

(A)工作干劲越大(B)潜能发挥得越充分

(C)越容易产生这山望着那山高的心态(D)越是难以管理

14、在职业活动中,讲诚信的意义在于()。

(A)它是彼此之间获得信任的基础(B)它是经济交往持续、稳定、有效运行的重要规范

(C)它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D)它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5、对待利益,从业人员要树立的观念有()

(A)人为财死,鸟为食亡(B)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C)天下攘攘,皆为利往(D)淡泊名利,不为物役

16、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的正确做法有()

(A)与客户建立经常性的通讯联系

(B)为避免顾客投诉给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拒绝顾客登门解决问题

(C)征求顾客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并设法加以改进

(D)多设立一些服务网点

二、职业道德个人表现部分(第17~25题)

答题指导:

该部分均为选择题,每题均有四个备选项,您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选择其中一个选项作为您的答案。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择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17、工作忙时,你一般会()

(A)感到压力巨大(B)心情很抑郁(C)找到其中的乐趣(D)调整心态

18、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你觉得()

(A)别人待自己不公平(B)别人不愿意和自己交往

(C)大家很关照自己(D)高兴的事儿总会感染自己

19、上司安排你带一名新徒弟,一段时间后,发现他进步不大,工作老是出差错,你会()

(A)向上司提出换人(B)给他制定更加严格的要求

(C)失去信心,不再帮助他(D)顺其自然,让他自己领悟

20、如果你的上司要去旅行结婚,这位上司平时口碑不是太好,你会()

(A)送个小礼物给他(B)别送什么,自己也送什么

(C)发送手机短信给他(D)送他一份厚礼

21、你觉得自己在单位是个()的。

(A)朋友很少(B)不惹事生非(C)大家愿意共事(D)别人不真正了解自己

22、遇到困难时,你一般会()

(A)自己解决(B)找同事帮助(C)放弃(D)怪自己学的知识少

23、由于工作忙碌,本来你打算周末好好休息一下,但同位同事不期而至,占用你大半天的时间,你会()

(A)感到有点沮丧(B)觉得无所谓(C)觉得这个周末过得不如意(D)认为这个周末过得还可以24、公司召开员工大会时,领导讲话,你一般会()

(A)耐着性子听领导说话(B)带一份小报看看(C)爱走神(D)能明白领导的心情

25、春节前,虽然天气还冷,但不知何故,家里的几头大蒜长出了嫩芽,母亲感到很失望,你想对母亲说的话是()

(A)“别那么节俭!几头大蒜,不值得伤心”(B)“要是长得再长一点,就可以炒菜了”

(C)“好象春天到了”(D)“眼不见心不烦,扔了它,我再去买几头”

第二部分理论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26~85题,每题1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A)劳动力需求量(B)劳动力需求增长量(C)劳动力供给量(D)劳动力供给增长量

27、实际工资计算公式是()

(A)货币工资/价格(B)货币工资/价格指数(C)货币工资X价格(D)货币工资X价格指数28、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

(A)保障报酬权(B)保障物质帮助权(C)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D)保障休息休假权

29、决策树的分析程序包括①剪枝决策②计算期望值③绘制树形图。排序正确的是()

(A)①②③(B)③②①(C)③①②(D)①③②

30、()是指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所抱有的一般性的满足与否的态度。

(A)工作成就(B)工作绩效(C)工作态度(D)工作满意度

31、从管理形式上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

(A)静态管理(B)动态管理(C)权变管理(D)权威管理

32、()以行为科学理论为依据,强调人的因素,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来研究组织结构。

(A)古典组织理论(B)近代组织理论(C)现代组织理论(D)当代组织理论

33、()表明,一个领导者能够有效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

(A)任务与目标原则(B)集权与分权结合原则

(C)有效管理幅度原则(D)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原则

34、以()为中心设计的部门结构包括事业部制和模拟侵权制等模式。

(A)成果(B)工作(C)关系(D)人员

35、企业组织结构变革的前兆是()

(A)新任领导上任(B)企业经营业绩下降(C)员工士气低落(D)组织结构本身弊病显露

36、从内容上讲,狭义人力资源规划主要包括人员晋升计划、人员补充计划和()。

(A)职业生涯规划(B)人员培训计划(C)薪酬福利计划(D)人员配备计划

37、()是人员规划活动的落脚点和归宿。

(A)人力资源供求协调平衡(B)人力资源的需求预测问题

(C)人力资源的供给预测问题(D)人力资源的系统设计问题

38、以下人员需求预测方法中,不属于量化分析方法的是()

(A)德尔菲法(B)趋势外推法(C)马尔可夫分析法(D)人员比率法

39、某企业计划期任务总工时为6060,定额工时为60,计划期劳动生产率变动系数为0.01,运用工作定额分析法测定分析法测定的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为()

(A)60(B)100(C)160(D)200

40、()具体表现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生产下降。

(A)人力资源供求平衡(B)人力资源供大于求(C)人力资源供不应求(D)人力资源供求失衡41、小王喜欢登山,小李喜欢听音乐,这体现了()原理。

(A)个体差异(B)工作差异(C)环境差异(D)人岗匹配

42、为了填补财务总监的空缺,对财务人员进行素质测评,这属于()素质测评。

(A)考核性(B)诊断性(C)开发性(D)选拔性

43、()就是指测评体系的内在规定性,常常表现为各种素质规范行为特征或表征的描述与规定。(A)标度(B)误差(C)标准(D)标准差

44、测评者由于只关注到被测评者某方面的品质特征而作出片面判断,这是()。

(A)晕轮效应(B)感情效应(C)近因效应(D)首因效应

45、一般情况下,差异量数越小,集中量数的代表性就越()。

(A)大(B)无关(C)小(D)不确定

46、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在大学阶段,学习重要,还是实践更重要?”是一个()。

(A)排序型题目(B)开放工题目(C)资源争夺型题目(D)两难式题目

47、合格的面试考官不应该有的行为是()。

(A)尽量创造和谐的氛围(B)面试过程察言观色

48“你怎么看待北京房产价格直线上涨的现象?”是结构化面试中的()。

(A)前景性问题(B)知识性问题(C)思维性问题(D)压力性问题

49、()具有生动的人际互动效应。

(A)公文筐测试(B)非结构化面试(C)结构化面试(D)无领导小组讨论

50、受训者往来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和教室租借费用()

(A)属于直接培训成本(B)不计入培训成本(C)属于间接培训成本(D)不能确定属于哪种培训成本

51、()以特定的行为术语作出表述,如“掌握”、“了解”和“应用”。

(A)课程目标(B)课程内容(C)课程评价(D)课程范围

52、在企业发展的()应集中力量建设企业文化。

(A)衰退期(B)发展期(C)成熟期(D)创业初期

53、对于需要定期开发的培训项目,企业一般()。

(A)聘请本专业的专家(B)聘请专职培训师

(C)从内部开发教师资源(D)从大中专院校聘请讲师

54、()承担着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职能工作的具体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A)高层管理人员(B)中层管理人员(C)基层管理人员(D)一线管理人员

55、()不属于培训中评估的作用。

(A)保证培训活动按照计划进行(B)培训执行情况的反馈

(C)找出培训的不足,总结教训(D)保证培训效果测定的精确性

56、()是第一级评估,它易于进行,是最基本、最普遍的的评估方式。

(A)反应评估(B)学习评估(C)行为评估(D)结果评估

57、()不属于评估企业在培训中所获得成果的硬性指标。

(A)成本节约(B)产量增加(C)废品减少(D)态度转变

58、某企业开展员工培训,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降低成本,这种培训成果属于()。

(A)认知成果(B)技能成果(C)情感成果(D)绩效成果

59、()不属于行为导向型考评方法。

(A)强制分配法(B)强迫选择法(C)成对比较法(D)直接指标法

60、()比较适用于考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专家。

(A)成绩记录法(B)短文法(C)劳动定额法(D)排列法

61、“日清日结法”的实施程序包括①考评与激励;②设定目标;③控制。正确顺序为()

(A)③①②(B)①②③(C)③②①(D)②③①

62、()不是由考评者的主观性带来的。

(A)晕轮误差(B)自我中心效应(C)分布误差(D)评价标准误差

63、设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程序包括①理论验证;②工作分析;③指标调查;④修改调整。其正确顺序是()

(A)②③①④(B)③①②④(C)②①③④(D)①②③④

64、对考评指标标准进行多种要素综合计分,不宜选用()。

(A)简单相加法(B)系数相乘法(C)百分比系数法(D)几何平均法

65、关键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和()。

(A)时间指标(B)时限指标(C)利润指标(D)收益率指标

66、在设定关键绩效指标时,()不适合用来解决工作产出项目过多的问题。

(A)设置更为全面的指标体系(B)比较产出结果对组织的贡献率

(C)删除与工作目标不符合的产出项目(D)合并同类项,将增值贡献率的产出归到一个更高的类别

67、在360度考评中,主观性最强的维度是()。

(A)上级评价(B)同级评价(C)下级评价(D)自我评价

(A)薪酬的市场调查(B)岗位分析与评价(C)绩效考评的实施(D)岗位调查与分类

69、进行薪酬调查时,若岗位复杂且数量大,应采用()。

(A)企业之间相互调查(B)问卷调查法(C)采集社会公开信息(D)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70、()表示的是不同职系之间的相同相似岗位等级的比较和平衡。

(A)职组(B)职门(C)岗级(D)岗等

71、工作岗位横向分类的程序包括①职组的划分;②职门的划分;③职系的划分。排序正确的是()。(A)②③①(B)③②①(C)②①③(D)③①②

72、以下不属于岗位工资制度的是()。

(A)一岗一薪制(B)技术工资制(C)一岗多薪制(D)薪点工资制

73、关于绩效工资说法错误的是()。

(A)佣金制不属于绩效工资形式(B)绩效工资过于强调个人的绩效

(C)计件工资属于绩效工资形式(D)绩效工资的基础缺乏公平性

74、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必备条件不包括()。

(A)完善的职业生涯管理制度(B)明确的经营者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C)健全的经营者人才市场,完善的竞争机制(D)健全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的群众监督机制

75、薪酬水平一般的企业应注意()点处的薪酬水平。

(A)25%(B)50%(C)75%(D)90%

76、经营者年薪制度的构成一般不包括()。

(A)可变工资(B)浮动工资(C)提成工资(D)固定工资

77、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

(A)10人(B)20人(C)30人(D)50人

78、劳动者派遣协议规定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使双方建立起()。

(A)事实劳动关系(B)劳动派遣关系(C)形式劳动关系(D)民事法律关系

79、若派遣劳动者的授受单位不能履行派遣服务费支付义务,派遣机构()。

(A)应负有担保责任(B)应该代为支付(C)应负有刑事责任(D)没有任何责任

80、工资指导线上线也称预警线,是对()的企业提出的警示和提示。

(A)生产经营不正常、亏损较大(B)工资增长较慢、经济效益较差

(C)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D)工资增长较快、工资水平较高

8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

(A)全面责任(B)安全生产技术领导责任(C)直接责任(D)安全生产技术监督责任

82、企业员工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不包括()。

(A)安全第一(B)效益第一(C)预防为主(D)以人为本

83、企业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的特点不包括()。

(A)群众性(B)系统性(C)自治性(D)非强制性

84、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遵循自愿原则,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申请调解自愿(B)调解过程自愿(C)退出调解自愿(D)履行协议自愿

85、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为60日,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延期不得超过()。

(A)15日(B)30日(C)60日(D)90日

二、多项选择题(86~125题,每题1分,共40分。每题有多个答案正确,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错选、少选、多选,均不得分)

86、劳动力市场均衡的意义有()。

(A)充分就业(B)同质劳动力获同样工资(C)体现工资差异

(D)劳动力资源的最优分配(E)增大工资总额

87、劳动权保障具体体现为()。

(A)基本保护(B)平等就业权(C)全面保护(D)自由择业权(E)优先保护

(A)分配公平(B)程序公平(C)互动公平(D)法律公平(E)组织公平

89、下列对人力资本不理解正确的是()。

(A)人力资本具有创造性(B)人力资本具有时效性(C)人力资本具有累积性

(D)人力资本具有收益性(E)人力资本具有个体差异性

90、关于组织理论与组织设计理论,说法正确的是()。

(A)组织理论包括组织设计理论(B)组织理论被称于广义组织理论(C)组织设计理论被称为大组织理论

(D)组织理论与组织设计理论外延不同(E)组织理论与组织设计理论外延相同

91、部门结构不同模式的组合原则包括()。

(A)以产权为中心(B)以关系为中心(C)以成果为中心(D)以岗位为中心(E)以工作和任务为中心

92、企业组织结构变革的方式包括()。

(A)改良式变革(B)爆破式变革(C)计划式变革(D)组织结构整合(E)反馈式变革

93、()属于人力资源规划的内部环境。

(A)企业的行为特征(B)企业结构(C)企业的发展战略(D)企业文化(E)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94、人力资源预测的局限性包括()

(A)预测方法不精密(B)企业内部的抵制(C)预测的代价高昂(D)知识水平的局限(E)环境的不确定性

95、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定量方法包括()。

(A)转换比率法(B)马尔可夫分析法(C)回归分析法(D)灰色预测模型法(E)趋势外推法96、()属于动态的员工素质测评,有利于激发被测评者的进取精神。

(A)心理测评(B)面试(C)评价中心(D)观察评定(E)个性测试

97、诊断性测评的特点有()。

(A)结果不公开(B)查找原因时,测评内容精细(C)有较强的系统性

(D)了解现状时,测评内容全面(E)过程强调客观性

98、面试的发展趋势有()。

(A)提问弹性化(B)理论和方法不断发展(C)形式丰富多样

(D)测评的内容不断扩展(E)结构化面试成为面试的主流

99、员工素质测评的类型主要有()。

(A)开发性测评(B)选拔性测评(C)综合性测评(D)诊断性测评(E)考核性测评

100、下列属于投射技术特点的是()。

(A)人际互动性强(B)被测评者反应的自由性(C)测评目的的隐蔽性

(D)内容的非结构性和开发性(E)用过去行为预测未来

101、引起测评结果误差的原因有()。

(A)感情效应(B)测评指标体系不明确(C)近因效应(D)测评参照标准不明确(E)晕轮效应102、在制定培训规划时,必须保证培训规划的()。

(A)普遍性(B)有效性(C)标准化(D)多样性(E)系统性

103、培训项目计划包含的层次有()。

(A)企业培训计划(B)培训人员计划(C)课程系列计划(D)培训课程计划(E)培训阶段计划104、外部培训资源的开发途径有()。

(A)从大中专院校聘请教师(B)聘请专职培训师(C)在网络上寻找并联系教师

(D)聘请本专业专家学者(E)从顾问公司聘请培训顾问

105、管理技能的开发模式有()。

(A)敏感性训练(B)角色扮演(C)决策模拟训练(D)决策竞赛(E)轮渡任职计划

106、培训效果评估的内容包括()。

(D)培训需求整体评估(E)培训工作者的绩效评估

107、结果评估的缺点包括()。

(A)需要较长的时间(B)相关经验少,评估技术不完善(C)多因多果,只能做定性方面的分析(D)多因多果,简单的数字对比意义不大(E)必须取得管理层的合作,否则无法拿到相关数据108、综合型绩效考评方法包括()。

(A)合成考评法(B)直接指标法(C)日清日结法(D)关键事件法(E)图解式评价量表法109、绩效考评效标是指评价员工绩效的指标及标准,具体包括()。

(A)优越性效标(B)特征性效标(C)结果性效标(D)行为性效标(E)一般性效标

110、绩效考评方法在应用中可能出现的偏误有()。

(A)分布误差(B)自我中心效应(C)个人偏见(D)优先和近期效应(E)晕轮误差

111、头脑风暴法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A)鼓励别人改进想法(B)依靠个人的冷静思考(C)思想愈激进愈开放愈好

(D)强调产生想法的数量(E)任何时候都不批评别人的想法

112、战略导向的KPI体系的意义体现在()。

(A)具有战略导向的牵引作用(B)是企业实施战略规划的重要工具(C)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斗志

(D)能够调动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E)是激励和约束企业员工行为的一种新型机制113、设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A)简洁性原则(B)明确性原则(C)针对性原则(D)科学性原则(E)经济性原则

114、从调查的组织者来看,正式薪酬调查可以分为()。

(A)企业薪酬调查(B)商业性薪酬调查(C)行业薪酬调查(D)专业性薪酬调查(E)政府薪酬调查

115、薪酬调查的意义在于能够为()提供参考依据。

(A)绩效管理制度的调整(B)薪酬晋升政策的调整(C)整体薪酬水平调整

(D)岗位薪酬水平的调整(E)薪酬制度结构的调整

116、对薪酬调查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时,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A)数据排列法(B)频率分析法(C)回归分析法(D)离散分析法(E)图表分析法

117、岗位工资制的特点主要有()。

(A)根据业绩支付工资(B)客观性较强(C)以岗位分析为基础(D)对岗不对人(E)根据岗位支付工资

118、关于宽带式工资结构说法正确的是()。

(A)有利于工作绩效促进(B)支持扁平型组织结构(C)有利于工作岗位变动

(D)能引导员工自我提高(E)有利于管理人员的角色转变

119、企业工资制度的类型主要包括()。

(A)固定工资制(B)组合工资制(C)绩效工资制(D)岗位工资制(E)技能工资制

120、关于劳动者派遣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A)劳动者派遣机构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B)劳动者派遣机构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C)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是形式劳动关系主体之一(D)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

(E)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

121、劳动者派遣机构()。

(A)应当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B)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C)是受派遣劳动者的形式用人单位

(D)其设立应当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特许(E)是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之间的中介组织者

122、按照劳动争议性质的不同,可以把劳动争议划分为()。

(A)权利争议(B)利益争议(C)个别争议(D)集体争议(E)团体争议

(A)应当遵循协商原则(B)只需符合企业的需求(C)应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发展状况

(D)应密切结合所在地的宏观经济状况(E)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工资增长的总体要求124、劳动组织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

(A)以劳务关系取代劳动关系(B)工作时间合理组织(C)不同工种、工艺阶段合理组织(D)工作场地供应服务(E)准备性和执行性工作合理组织

125、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包括()。

(A)合议原则(B)强制原则(C)一次裁决原则(D)回避原则(E)区分举证责任原则

2007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卷册二:操作技能

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

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所在地区。

2、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并在

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3、请保持卷面整洁,不要在试卷上作任何与

答题无关的标记,也不得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一、改错题(本题共2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按照所选择效标的不同,绩效考评方法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品质导向型的考评方法,主要

有心理测验法、情景模拟法、特殊能力测试法和PAQ问卷法;行为导向型的主观考评方法,主要有排列法、选择排列法、成对比较法、强制分配法、强迫选择法和结构式叙述法;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主要有关键事件法,行为定位法,行为观察法、加权选择量表法和直接指标法;结果导向型的绩效考评方法,主要有劳动定额法、绩效标准法,短文法、成绩记录法和评价中心法:综合型的绩效考评方法,主要有图解式评价量表法、合成考评法、日清日结法和目标管理法。

请指出上述描述中存在的5处错误,并予以改正。(5分)

(1)

(2)

(3)

(4)

(5)

2、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由雇主与工会协商发布的,它具有指令性,可以规范劳动市

场供需双方的行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分为月工资收入和周工资收入两种形式,按高数、中位数和常规数三种标准反映平均水平。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与完善。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已经由直接控制转向间接调控,由调控工资比例转变为调控工资水平。

请指表面化述描述中存在的5处错误,并予以改正。(5)

(1)

(2)

(3)

(4)

(5)

二、简答题(本题共3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在实施360度考评方法时,应密切关注哪些问题?(10分)

2、请简要说明企业制定员工培训规划的基本步骤。(10分)

3、请简要说明劳动者派遣的成因和特点.(10分)

三、综合题(本题共3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

3、YT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电子企业。2006年,该公司实行了企业工资与档案工资脱钩,与岗位、

技能、贡献和效益挂钩的“一脱四挂钩”工资、奖金分配制度。

一是以实现劳动价值为依据,确定岗位等级和分配标准,岗位等级和分配标准经职代会通过形成。

公司将全部岗位划分为科研、管理和生产三大类,每类又划分出10多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工资和奖金分配标准。科研人员实行职称工资,管理人员实际职务工资,工人实行岗位技术工资。科研岗位的平均工资是管理岗位的2倍,是生产岗位的4倍。

二是以岗位性质和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确定奖金分配数额。每年对科研、管理和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最高的达到8万元。总体上看,该公司加大了奖金分配的力度,进一步拉开薪酬差距。

YT公司注重公平竞争,以此作为拉开薪酬差距的前提。如对科研人员实行职称聘任制,每年一聘。这样既稳定了科研人员队伍,又鼓励优秀人员脱颖而出,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YT公司薪酬体系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2分)

(2)您对完善YT公司薪酬体系有何建议?(8分)

4、某汽车集团是一个有20年历史的大型国有企业,主要生产轿车和轻型汽车。该集团由总经理

直接领导,下设多个职能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管理部、企划信息部。另外还有自己的投资室、审计室和战略研究所。

集团下属工厂除了总装厂外,还有配套生产厂,如发动机厂、车身厂和变速器厂。各生产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彼此相互独立,它们除了有自己的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销售中心外,还有相应的职能机构,如计划科,厂长办公室、质量管理科等。集团赋予各生产厂尽可能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是,配套生产厂生产的产品主要供给总装厂使用。

(1)该集团适合采用哪种组织结构模式?请设计其组织结构图,并说明理由。(10分)

(2)发动机厂适合采用哪种组织结构模式?请设计其组织结构并说明理由。(20)

5、PS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电子商务、系统集成、计算机产品代

理销售的IT高新企业。最近,PS公司准备采用面试方法对应聘客户经理,主要从事网络产品的推广,工作中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该公司准备采用面试方法对应聘者进行甄选。面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初试,由一位HR招聘专员对求职者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大约10~15分钟,测评指标如下:仪表良好,言谈举止得体,具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对岗位了解、逻辑条理清晰。第二轮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官根据求职的应答表现,对其相关胜任素质做出相应的评价。该职位有一重要的能力指标为沟通能力,该指标的定义如表1所示。

(2)根据上述资料,为“沟通能力”指标设计一个面试提问和评分标准。(10分)

2007年5月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职业道德(无标准答案)

第二部分理论知识

第三部分操作技能

一、改错题(本题共2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评分标准:

(1)PAQ问卷法不属于品质导向型的考评方法。(1分)

(2)强迫选择法属于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1分)

(3)直接指标法属于结果导向型的绩效考评方法。(1分)

(4)评价中心法属于综合型的绩效考评方法。(1分)

(5)目标管理法属于结果导向型的绩效考评方法。(1分)

2、评分标准:

(1)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发布的。(1分)

(2)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具有指导性,不具有指令性。(1分)

(3)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分为年工资收入与月工资收入两种形式。(1分)

(5)宏观调控已经有由调控工资总量转变为调控工资水平。(1分)

二、简答题(本题共3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评分标准:

①确定并培训公司内部专门从事360度考评的管理人员。(1分)

②实施360度考评方法,应选择最佳的时机。组织面临士气问题,处于过渡时期,或走下坡路时,不宜采用360度考评方法。(2分)

③上级主管应与每位考评者进行沟通,要求考评者对其意见承担责任,确保考评者地意见真实可

靠。(1分)

④使用客观的统计程序。如使用加权平均方法或其他量化方法,整理汇总核算多位考评者的评价结果,需要注意地是:对不同的被考评者,应使用相同的权数以保证公平。(2分)

分)

⑥准确识别和估计偏见、偏好等对业绩评价结果的影响。(1分)

⑦对考评者的个别意见进行保密,上级评价除外。(1分)

⑧不同地考评目的决定了考评内容的不同,所应关注的事项也有所不同。(1分)

2、评分标准:

制度员工培训规划的基本步骤:

①培训需求分析。明确员工现有技能水平和理想状态之间的差距。(2分)

②工作岗位说明。收集有关新岗位与现有岗位要求的数据(1分)

③工作任务分析。明确岗位对于培训的要求,预测培训的潜在困难。(1分)

④培训内容安排。排定各项培训内容或议题地先后次序。(1分)

⑤描述培训目标。编制目标手册。(1分)

⑥确定培训内容。根据培训目标确立培训的具体项目与内容。(1分)

⑦选择培训方法。根据培训项目的内容选择培训方式方法。(1分)

⑧设计评估标准。选项测评的工具,明确评估的指标和标准。(1分)

⑨试验验证。对培训规划进行评析,发现其不足,并进行改进。(1分)

3.、评分标准:

(1)劳动者派遣现象的出现及其迅速发展有其内在的深刻成因:

①为了降低劳动管理成本。(1分)

②为了促进就业与再就业。(1分)

③为强化劳动法制提供条件。(1分)

④为了满足外国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等特殊单位地需求。(1分)

(2)劳动者派遣的主要特点:

①形式劳动关系的运行。劳动者派遣机构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是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2分)

②实际劳动关系的运行。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是获得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用人单位。(2分)

③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者派遣中的劳动争议,即可能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也可能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之间。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虽然也会涉及派遣劳动者的利益,但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民事纠纷。(2分)

三、综合题(本题共3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

1、评分标准:

(1)YT公司薪酬体系的优势:

贡献和企业效益四个方面,可见YT公司的薪酬体系是一种平衡的薪酬体系。(2分)

②YT公司将企业的全部岗位划分为科研、管理和生产三大类,岗位分类较合理。(2分)

③YT公司将每类岗位细分为10多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工资和奖金分配标准,可见YT 公司的薪酬体系细节明确,为新的薪酬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分)

④YT公司的薪酬体系重点突出,便重于科研人员,使关键技术人才的薪酬水平高于一般可替代性强的员工薪酬水平,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2分)

⑤YT公司通过加大奖金分配力度的做法来拉开薪酬差距,有利于企业效益的增长。(2分)

⑥YT公司注重公平竞争,如对科研人员实施聘任制,为拉开薪酬差距提供前提。(2分)

(2)对YT公司的薪酬体系的建议:

YT公司的薪酬制度虽然有很多的优势,但要保证其有效的运行,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掌握市场薪酬水平变化,及时进行薪资调整,提高薪酬制度的对外竞争力。(2分)

②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为薪酬制度的运行提供依据,保证薪酬制度的公平合理。(2分)

③在贯彻薪酬制度的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并完善沟通平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不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完善薪酬制度。(2分)

④注意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对高层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推行长期激励,如年薪制,期权和股权计划等。(2分)

2、评分标准:

(1)该汽车集团可以采用事业部制组织结构模式。

集团下属有很多分厂,各个分厂实行厂长负责制,独立核算,分别构成各个独立的利润中心,因此,可以分成四个事业部:总装厂、发动机厂、车身厂和变速器厂。(2分)

该集团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2分)

图1 集团总体组织结构图

组织结构图评分标准:

层次分明,上下关系明确,结构完整,各2分,共6分,画到分厂一级即可。

(2)发动机厂可以采用模拟分权的组织结构模式。

发动机厂的生产经营活动连续性很强,根据生产技术特点及其对管理的不同要求,可以将发动机

厂分为三个组织单位: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销售中心,将它们看成是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部门,赋予其尽可能大的经营自主权,拥有自己的职能结构,使每一单位负有“模拟性”的盈亏责任,实现

“模拟”的独立经营权、独立核算,以此调动各个组织单位的生产积极性。

(2分) 发动机厂的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

图2 发动机厂组织结构图

组织结构图评分标准:

层次分明,上下关系明确,结构完整,各2分,共6分

3、评分标准:

(1)面试实施技巧:

①充分准备。(1分)

②灵活提问。(1分)

③多听少说。(1分)

④善于提取要点。(1分)

⑤进行阶段性总结。(1分)

⑥排除各种干扰。(1分)

⑦不要带有个人偏见。(1分)

⑧在倾听时注意思考。(1分)

⑨注意肢体语言信息。(1分)

⑩创造和谐的面试气氛。(1分)

(2)评分标准:(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高10分)

①提出的问题是行为性的问题。(2分)

②所设计的问题内容应针对沟通能力,与指标说明内容密切相关。(2分)

③所设计的评分标准应针对沟通能力的指标内容,评分等级数量不少于3个。(2分)

④各评分等级之间有明显的区别,易于评定。(2分)

⑤每个评分等级要有相应的分值。(2分)

⑥有回答问题的时间限定。(2分)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99815.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9-1-5 23:23:42 点击率:227 供稿:责 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 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

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作者:佚名政策法规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56 更新时间:2006/10/19 热★★★【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经2000年3月2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左己 二000年三月十六日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 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 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后上岗。 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号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张左己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五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六条 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对不能即时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第八条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第十一条 缴费单位的缴费申报经核准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 缴费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缴纳; (二)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三) 缴费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履行前款规定的申报核准程序后,银行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从缴费单位基本账户中划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代扣代缴明细表和有关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记账: (一)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按规定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2: 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已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为20100667-T-316。本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九家单位联合起草。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服务建设中急需制定的基础标准之一。制定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对于提高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提升经办机构执行力,以及实现政策制定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进行数据管理过程中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编制原则 本标准起草过程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成熟为主。本标准是将部颁标准中的部分数据指

标抽取出来,上升到国标进行发布执行,因此,指标项目要选择险种或业务种类当中确定的、明晰的、稳定的指标项目。 (二)侧重应用。本标准是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进行数据管理时提高数据质量所参照的依据,因而应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因此,在选择指标项目时,重点考虑数据指标在业务经办过程中是否重要、必须、常用。 (三)兼顾发展。本标准在制定初期,社会保险事业也处在不断发展时期,因此,标准的内容、含义、概念、技术等方面主要立足当前,适当考虑未来及发展,使标准具有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空间。 (四)留有扩充。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工作会越来越向着精细化方向发展,因此,现在制定的标准不可能一劳永逸,一成不变,因此,并没有将所有的数据指标全部纳入。 三、编制过程 2011年5月,部社保中心下发文件(人社险中心函[2011]49号)组建了以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牵头单位,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南省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四川省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7家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介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9981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介作者:吴凤杰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11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 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 劳动部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部之一,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 会议上,就决定了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与劳动部相比,人事部的设立要稍晚一些。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设立全国统一的人事管理机构。为了避免在人事的管理上出现机构重叠、工作分散的情况,1950年9月, 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统一管理全国在职、在学、在党和非党干部等。 1954年9月,国务院成立,并设立国务院劳动部。而根据有关规定,国务院不再设人事部。改为设立国务院人事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人事、劳动部门的管理、名称不断发生着变化,但其主要职责并没有发生改变。直到1970年6月,中央决定将人事局的工作,一部分交中央组织部,一部分交国务院政工小组。而劳动部则被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五年后,1975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 劳动工作从国家计委分出,成立国家劳动总局。 1980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和国务院军 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负责综合管理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 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家编办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劳动 人事部。198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人事分离,并分别充实了其他功能后成立 了人事部、劳动部,将原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并入人事部,适应党政分开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强化政府的人事管理职能。1998年的机构改革,在劳动部基础上 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当时由劳动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各行业部门统筹的养老保险以及卫生部门管理的公费医疗,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上届政府推行大部制,人 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 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 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 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 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

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 (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培训项目项目背景: 2010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倡导的“十大重点人才工程”之一。“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目标是:“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强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万名高级技师。” 同时,着眼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根据社科院《2009年社会蓝皮书》的统计,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未就业人数至少还有100万。 2009年应届大学生611万,未就业的达80万。

2010年应届大学生630万,未就业的达60万 2010年有960万下岗再就业农民工。 伴随着全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将越来越多。这些,都将对劳动力供给的数量和结构、劳动关系调整产生深刻影响。城镇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与高校毕业生“三股洪流”汇聚,更加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难度。曾经的“天之骄子”,如今路在何方? 截止到2006年,全国肢体残疾人有2641万人,绝大部分残疾人都没有就业,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一下,他们头脑聪明,上进心强,但是缺乏一项可以立身的技术。 因此,为了推进国家职业创新,增加大中专毕业生、待业青年、下岗工人、农民工、残疾人等“草根层”的就业机会,创业机会及创业能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简称:CETTIC)推出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培训及认证项目,此项目由北京东维网科技开发中心组织实施,设立国家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办公室。 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目前暂分为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电脑产品),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办公设备),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数码产品),都是综合认证。此种证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唯一一个芯片级高级工程师认证,是求职、任职、单位任用的主要依据。实行国际双边及多边互认。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9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3年6月20日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第二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人事部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能,民政部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职能,卫生部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原国务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能,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担。 (二)划出的职能。 1.原劳动部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交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2.原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 3.原劳动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职能,交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三)下放的职能。 国务院原批准实行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的11个部门和单位(铁道、交通、邮电、煤炭、银行、民航、石油、有色金属、水利、建筑工程、电力)对其所属企业的养老保险管理职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综合规划和指导。 (四)转变的职能。 1.不再对企业招用职工进行审批,改为依照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和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管理。 2.不再审核中央新建国有企业定员标准,改为重点调控这些企业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 3.不再制定企业职工奖惩方面的行政规章,改为制定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作为企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处理劳动关系的依据。 4.不再承担协调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工资政策的职能。 5.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标准的拟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6.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拟定工作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认的专业资格证书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认的专业资格证书详见:http://www.e23.me/html/86/669.htm 一、全国统考职业(每年5、11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40天报名截止,分别为3、9月)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二级)、营销师(二、一级)、心理咨询师(三、二级)、秘书及涉外秘书(二级) 二、全国统考下放职业(每年5、11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40天报名截止,分别为3、9月) 营销师(五、四、三级)、秘书及涉外秘书(五、四、三级) 三、省艺术类统考职业(每年5、11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40天报名截止,分别为3、9月) 广告设计师、平面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服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工业设计师、动画设计师、商品展示设计师等。 四、省非统考职业(每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25天报名截止,以下仅列举部分职业,可来电咨询) 1、物流师、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物业管理师、理财规划师、职业经理人、房地产策划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模具设计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保安员、营业员、收银员、公共营养师、化妆师、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形象设计师、摄影师、照明师、录音师、剪辑师、美工师、置景师、道具师、采购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鉴定估价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茶艺师、育婴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等; 2、玩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家具设计师、动画绘制员、家用纺织品设计师、陶瓷产品设计师、陶瓷工艺师、地毯设计师、皮具设计师、网络编辑员、制图员、速录师、收发员、打字员、话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通信网络管理员、出版物发行员、服装模特、收购员、拍卖师、保管员、理货员、商品养护员、保鲜员、冷藏工、营养配餐员、配膳员、餐厅服务员、插花员、眼镜验光员、商品检验员、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洗衣师、染色师、修脚师等; 3、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绿化工、眼镜修理工、盆景工、假山工、锅炉操作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农艺工、实验动物饲养工、钻探工、钻井工、采样工、工程测量工、井下采矿工、采油工、采气工、井下作业工、贵金属冶炼工、制冷工、纺织工、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电焊工、气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冷作工、钣金工、仪器仪表元件制造工、装配钳工、钳工、工具钳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锅炉设备装配工、锅炉装配工、电机装配工、仪器仪表元器件装调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机修钳工、汽车驾驶员、汽车模型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检测工、汽车起重机操作工、汽车钣金工、汽车钣金工、汽车装调工、汽车检测设备维修工、汽车起重机操作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糕点/面包烘焙工、中/西式糕点制作工、木工、造纸工、装饰美工、爆破工、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水环境监测工、废水处理工、废气处理工、化学检验工、水处理工、着色工、整修工、开山工、铸排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软件工、试验工、电子测量工、水质处理工、炉前工等。

200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8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8号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田成平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就业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求职与就业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五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六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第七条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国家鼓励劳动者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鼓励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国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和相应服务。 第三章招用人员 第九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第十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一)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 (二)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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