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考点:销售业务最新版本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考点:销售业务最新版本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考点:销售业务最新版本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考点:销售业务最新版本

1、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有( )。

A.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未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B.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时,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C.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加注册资本前的净资产小于实收资本

D.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参考答案】ABD

2、信用等级为AAA的农户,超出授信额度外的贷款可采取以下用信方式。(ABCD)

A .担保一证通B.整贷整偿

C.分贷分偿D.整贷分偿

3、在评价未更正错报的影响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未更正错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B.A注册会计师应当从金额和性质两方面确定未更正错报是否重大

C.A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甲公司更正未更正错报

D.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以前期间相关的未更正错报对相关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未更正错报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累积识别的且被审计单位未与更正的的错报。所以不需要再要求被审计单位更正了,选项C不正确;明显微小的错报不需要累积,所以在评价未更正错报时不需要再考虑明显微小错报。

4、在运用区间估计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点估计的合理性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A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应当采用与甲公司管理层一致的假设和方法

B.应当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被视为是可能自勺

C.应当从区间估计中剔除不可能发生的极端结果

D.当区间估计的区间缩小至等于或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该区间估计对于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通常是适当的

【参考答案】BCD

5、汇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在办理签发的( AC )等业务的相关凭证上

A.银行汇票B.本票

C.银行承兑汇票D.商业承兑汇票

6、对某联社理事长离任稽核时,发现1笔2000万元的大额贷款,未经集体审批,没有“三长”联签,该笔贷款已形成风险,该理事长按照管理权限应承担(A )责任

A.直接责任B.间接责任C.风险管控第一责任

D.分管领导责任E.主管领导责任

7、在出具验资报告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按露的重要事项有( )。

A.A注册会计师与被审验单位在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存在的异议

B.已设立公司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变更情况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C.验资截止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A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

D.A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前期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明显的抽逃出资迹象

【参考答案】ABCD

8、在运用区间估计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点估计的合理性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A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应当采用与甲公司管理层一致的假设和方法

B.应当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被视为是可能自勺

C.应当从区间估计中剔除不可能发生的极端结果

D.当区间估计的区间缩小至等于或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该区间估计对于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通常是适当的

【参考答案】BCD

9、在评价自身作出的职业判断是否适当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考虑的有( )。

A.作出的判断是否反映了对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适当运用

B.作出的判断是否有具体事实和情况所支持

C.作出的判断是否与截至审计报告日知悉的事实一致

D.作出的判断是否可以用来降低重大错报风险

【参考答案】ABC

10、新的贷款操作流程是( C)

A.借款申请、受理与调查、审议与审批、风险监管员操作重点环节、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B.借款申请、受理与调查、贷款审查、风险监管员操作重点环节、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C.借款申请、受理与调查、贷款审查、审议与审批、风险监管员操作重点环节、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11、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有( )。

A.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未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B.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时,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C.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加注册资本前的净资产小于实收资本

D.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参考答案】ABD

12、信用社2005年当年亏损5000万元,2006年至2010年前弥补4000万元,2011年盈利2000万元,弥补1000万元,2011年应缴纳所得税(C)

A.250万元B.300万元

C.500万元D.600万元

13、县级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以每股1元,1:1.2溢价发行10000股金,其中溢价发行部分计入(C)账户核算

A.实收资本B.营业外收入

C.资本公积D.其他收入

14、由省联社统一刻制的业务印章有(AB )

A.汇票专用章B.本票专用票

C.业务公章D.对账专用章

15、融资平台贷款的承债主体是(C)

A.政府B.财政

C.项目法人公司D.承建公司

16、下列情形中,A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在审计过程中修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有( )。

A.甲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B.A注册会计师获取新的信息

C.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及其经营情况的了解发生变化

D.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接近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参考答案】ABC

17、在运用区间估计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点估计的合理性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A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应当采用与甲公司管理层一致的假设和方法

B.应当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被视为是可能自勺

C.应当从区间估计中剔除不可能发生的极端结果

D.当区间估计的区间缩小至等于或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该区间估计对于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通常是适当的

【参考答案】BCD

18、在向甲公司管理层解释审计的固有限制时,下列有关审计固有限制的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审计工作可能因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而受到限制

B.审计工作可能因审计收费过低而受到限制

C.审计工作可能因项目组成员素质和能力的不足而受到限制

D.审计工作可能因财务报表项目涉及主观决策而受到限制

【参考答案】AD

19、在评价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时,下列会计估计中,A注册会计师通常认为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有( )。

A.高度依赖判断的会计估计

B.采用高度专业化的、由甲公司自己开发的模型作出的公允价值会计估计

C.存在公开活跃市场情况下作出的公允价值会计估计

D.上期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与实际结果存在差异的会计估计

【参考答案】ABD

20、在应对与会计估计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时,下列各项程序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适当的有( )。

A.确定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是否提供有关会计估计的审计证据

B.测试甲公司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以及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

C.测试与甲公司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相关的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并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

D.作出点估计或区间估计,以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

【参考答案】ABCD

21、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有( )。

A.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未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B.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时,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C.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加注册资本前的净资产小于实收资本

D.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参考答案】ABD

22、融资平台贷款的承债主体是(C)

A.政府B.财政

C.项目法人公司D.承建公司

23、在评价自身作出的职业判断是否适当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考虑的有( )。

A.作出的判断是否反映了对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适当运用

B.作出的判断是否有具体事实和情况所支持

C.作出的判断是否与截至审计报告日知悉的事实一致

D.作出的判断是否可以用来降低重大错报风险

【参考答案】ABC

24、融资平台贷款的承债主体是(C)

A.政府B.财政

C.项目法人公司D.承建公司

25、在运用区间估计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点估计的合理性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A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应当采用与甲公司管理层一致的假设和方法

B.应当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被视为是可能自勺

C.应当从区间估计中剔除不可能发生的极端结果

D.当区间估计的区间缩小至等于或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该区间估计对于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通常是适当的

【参考答案】BCD

26、县级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以每股1元,1:1.2溢价发行10000股金,其中溢价发行部分计入(C)账户核算

A.实收资本B.营业外收入

C.资本公积D.其他收入

27、银监会规定中长期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方式为(C )

A.整贷整偿B.分期偿还,按年还本付息

C.分期偿还,每半年还本付息 D.分期偿还,每季还本付息

28、下列情形中,A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在审计过程中修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有( )。

A.甲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B.A注册会计师获取新的信息

C.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及其经营情况的了解发生变化

D.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接近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参考答案】ABC

29、在运用区间估计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点估计的合理性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

正确的有( )。

A.A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应当采用与甲公司管理层一致的假设和方法

B.应当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被视为是可能自勺

C.应当从区间估计中剔除不可能发生的极端结果

D.当区间估计的区间缩小至等于或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该区间估计对于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通常是适当的

【参考答案】BCD

3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期限最长为(C )

A.1个月B.3个月

C.6个月D.12个月

31、银监会规定中长期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方式为(C )

A.整贷整偿B.分期偿还,按年还本付息

C.分期偿还,每半年还本付息 D.分期偿还,每季还本付息

32、在评价未更正错报的影响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未更正错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B.A注册会计师应当从金额和性质两方面确定未更正错报是否重大

C.A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甲公司更正未更正错报

D.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以前期间相关的未更正错报对相关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未更正错报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累积识别的且被审计单位未与更正的的错报。所以不需要再要求被审计单位更正了,选项C不正确;明显微小的错报不需要累积,所以在评价未更正错报时不需要再考虑明显微小错报。

33、银监会规定中长期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方式为(C )

A.整贷整偿B.分期偿还,按年还本付息

C.分期偿还,每半年还本付息 D.分期偿还,每季还本付息

34、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在确定重要性及评价错报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4.在运用重要性概念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考虑包括在内的有( )。

A.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B.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C.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

D.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参考答案】ABC

35、某企业财务报表显示,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50%、流动比率为0.9、速动比率为0.4,按照该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可申请贷款期限为(C )

A.半年B.一年C.三年

36、在运用区间估计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点估计的合理性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A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应当采用与甲公司管理层一致的假设和方法

B.应当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被视为是可能自勺

C.应当从区间估计中剔除不可能发生的极端结果

D.当区间估计的区间缩小至等于或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该区间估计对于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通常是适当的

【参考答案】BCD

37、汇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在办理签发的( AC )等业务的相关凭证上

A.银行汇票B.本票

C.银行承兑汇票D.商业承兑汇票

38、信用社2005年当年亏损5000万元,2006年至2010年前弥补4000万元,2011年盈利2000万元,弥补1000万元,2011年应缴纳所得税(C)

A.250万元B.300万元

C.500万元D.600万元

39、银监会规定中长期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方式为(C )

A.整贷整偿B.分期偿还,按年还本付息

C.分期偿还,每半年还本付息 D.分期偿还,每季还本付息

40、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入本年实现净利润进行如下分配(ABCDE)

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B.提取一般风险准备C.提取股金红利

D.提取任意盈余公积E.转作资本(股本)

41、在识别和评估验资风险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通常可能导致验资风险的有( )。

A.验资业务委托渠道复杂或不正常

B.出资人之间存在意见分歧

C.家庭成员共同出资

D.验资资料相互矛盾

【参考答案】ABCD

42、对某联社理事长离任稽核时,发现1笔2000万元的大额贷款,未经集体审批,没有“三长”联签,该笔贷款已形成风险,该理事长按照管理权限应承担(A )责任

A.直接责任B.间接责任C.风险管控第一责任

D.分管领导责任E.主管领导责任

43、国家银监会对项目贷款规定受托支付额度为( D )

A.1%或100万元B.2%或200万元

C.3%或300万元D. 5%或500万元

44、对某联社理事长离任稽核时,发现1笔2000万元的大额贷款,未经集体审批,没有“三长”联签,该笔贷款已形成风险,该理事长按照管理权限应承担(A )责任

A.直接责任B.间接责任C.风险管控第一责任

D.分管领导责任E.主管领导责任

45、可以设置为抵押物权的有( ABF)

A.航空器B.半成品C.乡镇建设用地

D.耕地E.医疗器械F.在建工程

46、开发商待售商品房闲置(C)以上的,国家银监会明确规定不得设定抵押品

A.一年B.二年

C.三年D.五年

4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期限最长为(C )

A.1个月B.3个月

C.6个月D.12个月

48、汇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在办理签发的( AC )等业务的相关凭证上

A.银行汇票B.本票

C.银行承兑汇票D.商业承兑汇票

49、在评价未更正错报的影响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未更正错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B.A注册会计师应当从金额和性质两方面确定未更正错报是否重大

C.A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甲公司更正未更正错报

D.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以前期间相关的未更正错报对相关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未更正错报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累积识别的且被审计单位未与更正的的错报。所以不需要再要求被审计单位更正了,选项C不正确;明显微小的错报不需要累积,所以在评价未更正错报时不需要再考虑明显微小错报。

50、会计凭证包括(ABC )

A.记账凭证B.原始凭证

C.其他会计凭证D.合同

51、在向甲公司管理层解释审计的固有限制时,下列有关审计固有限制的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审计工作可能因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而受到限制

B.审计工作可能因审计收费过低而受到限制

C.审计工作可能因项目组成员素质和能力的不足而受到限制

D.审计工作可能因财务报表项目涉及主观决策而受到限制

【参考答案】AD

52、对某联社理事长离任稽核时,发现1笔2000万元的大额贷款,未经集体审批,没有“三长”联签,该笔贷款已形成风险,该理事长按照管理权限应承担(A )责任

A.直接责任B.间接责任C.风险管控第一责任

D.分管领导责任E.主管领导责任

53、县级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以每股1元,1:1.2溢价发行10000股金,其中溢价发行部分计入(C)账户核算

A.实收资本B.营业外收入

C.资本公积D.其他收入

54、在确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时,下列有关甲公司管理层责任的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甲公司管理层应当允许A注册会计师查阅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文件

B.甲公司管理层应当负责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C.甲公司管理层应当允许A注册会计师接触所有必要的相关人员

D.甲公司管理层应当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自勺内部控制

【参考答案】ABCD

55、在出具验资报告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按露的重要事项有( )。

A.A注册会计师与被审验单位在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存在的异议

B.已设立公司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变更情况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C.验资截止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A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

D.A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前期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明显的抽逃出资迹象

【参考答案】ABCD

56、在应对与会计估计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时,下列各项程序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适当的有( )。

A.确定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是否提供有关会计估计的审计证据

B.测试甲公司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以及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

C.测试与甲公司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相关的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并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

D.作出点估计或区间估计,以评价甲公司管理层的点估计

【参考答案】ABCD

57、由省联社统一刻制的业务印章有(AB )

A.汇票专用章B.本票专用票

C.业务公章D.对账专用章

58、应收账款办理质押的登记部门为( E )

A.工商部门B.税务部门

C.人民银行D.银监局E信贷征信机构

59、在评价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时,下列会计估计中,A注册会计师通常认为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有( )。

A.高度依赖判断的会计估计

B.采用高度专业化的、由甲公司自己开发的模型作出的公允价值会计估计

C.存在公开活跃市场情况下作出的公允价值会计估计

D.上期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与实际结果存在差异的会计估计

【参考答案】ABD

60、信用社2005年当年亏损5000万元,2006年至2010年前弥补4000万元,2011年盈利2000万元,弥补1000万元,2011年应缴纳所得税(C)

A.250万元B.300万元

C.500万元D.600万元

61、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有( )。

A.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未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B.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时,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C.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加注册资本前的净资产小于实收资本

D.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参考答案】ABD

62、下列情形中,A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在审计过程中修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有( )。

A.甲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B.A注册会计师获取新的信息

C.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及其经营情况的了解发生变化

D.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接近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参考答案】ABC

63、重组贷款(B)以后方可以调整贷款形态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64、在出具验资报告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按露的重要事项有( )。

A.A注册会计师与被审验单位在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存在的异议

B.已设立公司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变更情况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C.验资截止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A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

D.A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前期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明显的抽逃出资迹象

【参考答案】ABCD

65、在确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时,下列有关甲公司管理层责任的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

A.甲公司管理层应当允许A注册会计师查阅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文件

B.甲公司管理层应当负责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C.甲公司管理层应当允许A注册会计师接触所有必要的相关人员

D.甲公司管理层应当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自勺内部控制

【参考答案】ABCD

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重点知识总结全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2.5分,题型均为客观题,本章内容比较简单,复习难度不大。重点关注“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全面依法治国”。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 题型2017年2018年2019年 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 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 合计2题2.5分2题2.5分2题2分 2020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202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有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P3)(2018年多选题) 【解释】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解释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是由法所处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解释2】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解释1】“制定”即有权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解释2】“认可”即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则可能来源于习惯、教义或礼仪等。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解释】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如果国家权力代表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公众就会自觉遵守法律。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解释1】行为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另一类是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 随着管理科学的出现和发展,人类管理社会的规则不断技术化,进而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技术规范,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这些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也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 【解释2】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在规范人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方面,道德、宗教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也在不同范围内和不同程度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仅指个人、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国家(作为普通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所行使的职权和职责。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年) A.法是社会规范 B.法是行为规范 C.法是技术规范 D.法是道德规范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只有技术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才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2)选项D:法律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考点2】法律渊源(★★)(P7)(2004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 【解释1】法律的渊源,亦称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解释2】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和各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共有

20XX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共有知识点:共有 一、共有的基本规定 1.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1)家庭关系中的共有为共同共有,包括《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法》上的遗产等。 (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个人份额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按份共有人将其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对外关系 1.按份共有 (1)对外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对内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因此,当对外承担债务的共有人所承担的债务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解释】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2.共同共有 (1)对外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内部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解释】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不分你我。

三、共有物的处分 1.共同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按份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无权处分的处理规则 如果一个或者数个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一个或者数个按份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如何处理? (1)债权行为:合同有效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原则上仍属于“有效合同”。因此,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共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2)物权行为:效力待定 物权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他共有人追认与否。 【解释】效力待定的只是物权行为。对于债权行为,无论其他共有人是否追认,买卖合同均有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 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2020cpa经济法知识点

企业演进与商法内容 本章考情分析 题型15年16年17年18年19年 A B A B 单选*1 4题4题4题4题4题4题4题 多选*1.5 2题2题2题2题2题2题2题 案例 合计7分7分7分7分7分7分7分 本章知识体系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20新增) 教材共五点,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1.“四共”: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注意】若约定一方当事人无论企业盈亏,均有权获得固定金额回报,此类协议不构成合伙协议2.税收问题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18单选)

3.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合伙企业与法人的异同 相同点(1)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有自己的财产 (3)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不同点法人可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先用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不足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理解) 三、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除典型的合伙企业外,注意两点: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责任适用特殊的普通合伙规定。 2.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是外方)。 管理要求(四个方面): 合法合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货币出资外方货币出资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或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经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企业解散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17年·单选题)境外甲私募基金与境内乙有限责任公司拟合作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在境内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登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经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四)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 纳(四)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买卖合同 一、交付的法律效力 (1)所有权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孳息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3)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11年案例分析题)(4)先占有后订立买卖合同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相关链接】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动产的,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 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11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4)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6)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7)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注会《经济法》备考知识点

2020年注会《经济法》备考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1.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1)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提示】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①申请支付令;②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③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⑤申请强制执行;⑥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⑦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2)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3)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4)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5)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2.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1)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提示】①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被授权主体;②对方当事人为自然

人的,签收人可以是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被授权主体。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5)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4.其他情形 (1)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4)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2019年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

201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总结

201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总结 一、一致 1、对合伙协议的订立、修改、补充,都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6、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7、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8、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9、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方管理企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 二、半数 1、合伙企业解散确定清算人时,只需全体合伙人的过半数同意。 2、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6、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7、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留置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留置权 知识点:留置权 (一)留置权概念与性质 1.留置权概念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在此法律关系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动产为留置财产。 (教材举例)例如,甲为乙有偿保管某物,乙取回保管物时回绝支付保管费,此时,甲即有权扣留该物不还,直至乙支付保管费,若乙始终回绝支付,则甲有权将该物变卖,将所得价款扣除保管费后返还于乙。 2.留置权性质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之间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但是,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 (二)留置权成立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如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物义务已届履行期,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1)为防止物占有人滥用留置权,国内物权法律制度规定,债权人留置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谓同一法律关系,是指占有人交付或返还占有物之义务与留置所担保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教材举例)甲借用乙自行车,到期乙规定归还时,甲不得以乙之前欠自己100元未还为由将自行车留置,因素在于,甲占有自行车因而应予返还与乙欠甲100元属于两项不同法律关系。 (2)可以产生留置权法律关系不限于合同关系,但以合同关系为典型,如保管合同、运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寄存人拒付保管费,保管人留置保管物;收货人拒付运费,承运人留置运送物;定作人拒付加工承揽费;加工承揽人留置定作物。 (3)另依国内物权法律制度规定,公司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三)留置权效力 1.留置担保范畴 (1)所担保债权范畴。留置担保范畴涉及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补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费用。 (2)留置物范畴。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留置财产价值应当相称于债务金额。例如,甲为乙保管一批钢材,乙前来提取时拒付保管费,甲所留置钢材价值应相称于保管费,而不得就所有钢材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所有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所有行使留置权。 2.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权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合同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权人孳息收取权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孳息。所收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费用。 4.留置权人保管义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5.留置权人告知义务

2020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2020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内幕信息的认定 【内容导航】: 1.内幕信息的范围 2.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十单元内幕交易的内容。 【知识点】:内幕信息的认定 1.内幕信息的范围 (1)应提交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21条); (2)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存在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尚未公开”。因此,内幕交易只能发生在内幕信息 产生至公开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这段时间被称为“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1)内幕信息的形成 ①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②“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收购方案”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③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2)内幕信息的公开 内幕信息的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在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 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 【内容导航】: 1.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2.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 3.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 4.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十单元内幕交易的内容。 【知识点】: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注意: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在企业内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3、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执行: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意1: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意2:公司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意3: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注意1: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意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意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注意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企业组织法 说明:2010年注会《经济法》教材中与企业组织法相关的章节有:(1)第2章个人独 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第3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3)第4章公司法。 一、企业组织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广公司v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型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部分) k外资企业(绝大部分)企业v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J非法人型企业j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部分) ?外资企业(小部分) 二、企业组织法的io组基本概念 1.无限责任VS连带责任VS无限连带责任VS有限责任 (1)无限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意思 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首先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承担 的,投资人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即先企业,后个人。 (2 )连带责任是一种非常严格的法律责任,连带债务人在责任承担上不存在先后顺序,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3)无限连带责任,是两种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的组合,而不是一种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责任是分为两部分看待: ①无限责任,体现在合伙企业的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 以承担时,普通合伙人才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一先企业后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体现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中的无限责任。 ②连带责任,体现在普通合伙人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当合伙企业财 产不足以承担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部分企业未能清偿完毕的债务,这体现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中的连带责任。 (4)有限责任,主要体现在三个地方:①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②有限 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③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因一个或数个合伙人 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债务,由该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 他合伙人对该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是企业风险与投资人风险的隔离墙(防火墙),在有限责任制度下,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自己的债务时,投资人并不需要承担补充清偿责 任,投资人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2 .代理VS代表 代表一词经常在法人组织中使用,法人组织一定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法人组织从事的行为属于代表行为。代理与代表有如下区别: (1)代表人是法人机关,因此代表人与法人同属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2)代表人代法人组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 是其 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整理)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讲义-全.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班讲义-全 第一篇考情分析 一、经济法考试简述 1.考试难度如何? 经济法的难度相对于注会其他几科,难度算是比较低的。但是既然是注会,难度就不会太低,相较于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等都要难度高很多,因此实践证明大多数靠突击想搞定经济法的同学失败的概率是很大的。 具体难度体现在:(1)教材内容之多仅次于审计,且内容繁杂;(2)模糊=不会,经济法要求精确的记忆;(3)题量不走寻常路,近几年就没有稳定过。 2.范围覆盖如何? 知识点覆盖教材的所有章节,没有一个章节会不命题,至少也会有一道单选、一道多选;但是令人欣喜的是,重点章节考核比重很高,这些重点章节分值基本每年保持在10 分以上,所以掌握了重点章也就为通过考试奠定了基石。 3.考核方式如何? 近几年,案例性的出题方式居多,除了综合题以外,客观题也很多以实务例子的形式考核。即便是刚刚经过的2012年的考试,由于赶上了变革难度有所降低,客观题中出现了不少概念性的题目,可是还是很少有直接背诵一个数字、一个词就能解决的题目。一句话,考核的方式注重学生的理解,而不是死记硬背。 4.考试规律如何? (1)题目相对独立:大部分题目不像其他科目那样跨章节的内容那么多,基本上还是独立在具体某一章的,客观题尤其如此。在主观题中,虽然有些题目会存在跨章节的现象,但是由于主观题是分很多小问的,所以建议各个击破即可。 (2)旧爱新欢都重要:每年新增知识点往往是必考的内容,比如2012试卷中涉及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物业服务合同等,然而老牌重点仍然会在考题中占到大半壁江山。以近三年综合题为例:

二、考试题型 关于2012年的试卷由于采用机考形式,所以分值统计只是按照学员反映的大体情况统计,可以这么说,具体2013年考场上的出题题型和题量恐怕得上考场才知道了! 以下是根据目前常见的几种题型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平时以及考场上的应对策略: 1.单项选择题:四个备选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平时练习贴士】(1)多问自己几个why,知道考查的是什么知识点,为什么对了,为什么错了;(2)不要一味追求量,不要一味追求快。 【考场注意贴士】(1)注意题干问的是“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2)看到题目,想知识点。 2.多项选择题: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均有2~4个正确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最新CPA《经济法》考点汇总比例篇汇总

C P A《经济法》考点 汇总比例篇

CPA《经济法》考点汇总(比例篇) 比例篇:比例要点 0.1% (1) 每一股票帐户认购发行公众股不超过 0.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付本息的按日 0.1%支付赔偿金 0.5% (1) 个人申购量上限为发行后总股本的0.5% 1% (1) 职工按照个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 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 (3) 企业设立登记费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1%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2% (1)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以后随经济发展作适当调整 (2)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2.5% (1) 用设备对外投资价值额的2.5%交汇回利润保证金 5% (1) 对外用资金投资的金额交投资额的5%作为汇回利润的保证金 (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上述期间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3) 持股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述办法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 机构申购量的上限为发行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 6% (1) 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2) 上市公司配股的,三个会计年度中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7% (1)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不得低于7% 8% (1) 外汇8% 9% (1) 上市公司配股的,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 9% 10% (1) 一个基金用于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不超过净资产10% (2) 持有10%股份的股东要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公司超过10%净资产损失时为重大事件应公告 (4) 非银行金融机构自有外汇资产占风险资产不低于10% (5)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创汇利润达税后利润额的10%,其净资产税后利润为 10% (6) 企业应当每年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 10%的数额,作为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由企业自主使用。 (7)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 (8) 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职工集体福利的公益金 (9) 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10) 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0% (11) 上市公司配股的,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 10%以上。 (12)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 (13) 证券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其余额,经纪类证券公司达到注册资本的10%,综合类证券公司达到注册资本的20%,可不再提取。 14% (1) 从成本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 15% (1)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2) 中资企业具备条件的允许保留外汇的最高限额为年进出口总额的15%。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租赁合同

20XX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租赁合同 知识点: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期限 (1)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 租赁合同属于临时性使用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不定期租赁。 ①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③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为不定期。 【解释】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解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3.租金支付期限 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4.买卖不破租赁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释】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释】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cpa经济法知识点

CPA 经济法知识点 1,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2,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2)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3)强调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4)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法律规范的概念 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具体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4.实体法包括? 宪法及相关法律,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程序法 5.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 6.完全行为能力人包括:大于等于18岁,精神智力正常; 大于等于16,小于18,有生活来源 7.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 8,法律事实包括? (1)事件:1人的出生和死亡2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3时间和经过(2)人的行为1法律行为,有意思表示2法律事实,无意思表示

9,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 无效民事行为概念:是指因缺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10.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11.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3.欺诈4.胁迫5。乘人之危6.恶意窜通7.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13.附条件的概念:是指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根据的法律行为。 14.附条件特征: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将来不确定,当事人事先预定,必须合法。 15.附条件种类:附延缓条件,附解除条件 16.附期限的概念: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法律行为。 17.代理的概念: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CPA经济法知识点

2019经济法最全重点知识要点(背完保证必过)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考点一破产申请的受理(15.09年) (一)破产申请的受理程序 1.《企业破产法》十条规定: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5日法院通知债务人→7日债务人提异议→异议期满10日法院裁定。2)“债务人或清算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提示】有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2.《企业破产法》十一条规定: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应当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及时送达债务人”。 3.《企业破产法》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受理申请和驳回申请”, 10日内有权提起上诉。 4.《企业破产法》十三、十四条规定:1)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2)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3.《企业破产法》十七条规定: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4.《企业破产法》十八条规定: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 1)前提: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受理时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2)视为合同解除的情形①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②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③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解释:超过通知或答复的法定期限,管理人即丧失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权(只能解除合同),但如果是此后双方均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契约自由体现),合同仍可继续履行。3)管理人选择权的限制(不能反复) 1)继续履行有损失的:共益债务;2)解除合同有损失的:普通债权,违约金不能申请。 5.《企业破产法》十九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解释(二)》22条: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执行行为应当依规定中止,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 6.《企业破产法》20条规定:破产受理后,尚未终结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解释(二)》21条: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代位诉讼;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7.《企业破产法》21条规定: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上下级可以移交或转移;考点一管理人(13年) 2.管理人种类:1)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清算组;2)律所、会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中介机构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人。 3.管理人资格的禁止 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②曾被吊销执业证书;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项,个人+2,前3年内):

注会经济法十大知识点

《经济法》十大知识点 1.知识点:“赠与”与“遗嘱”分别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 ①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你想赠,别人得要,赠与才能成立。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成立赠与。 例如:“给我养老送终,我把我所有的财产给您”——遗赠抚养协议;我愿意送,人家也得愿意给我“养老送终”才行,因此,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②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若某个人想订立一份遗嘱,他只要自己订立就行,不需要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形下就能订立遗嘱。 2. 知识点:代位权诉讼与撤销权诉讼的费用问题 ①代位权诉讼: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②撤销权诉讼: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债务人承担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③无论是代位权诉讼还是撤销权诉讼,原告(债权人)败诉的,都由原告(债权人)自己承担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 3. 知识点:“以上”、“以下”、“不满”等是否包含本数? 含本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等; 不含本数:不满、以外、超过,大于、小于等。 4. 知识点:共同担保下的保证责任 票据保证人有两个以上,各保证人之间承担什么责任? 票据法第51条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票据债务的保证人,有权向被保证人或共同保证中的其他保证人追偿。至于保证人之间怎么承担责任,先看他们内部之间的约定(完全可以约定向另一个保证人全部追偿,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只有没有约定的时候,他们才是平均分担。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保证人向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追偿的话,谈的是票据法上的追索;而一个保证人向另一个保证人追偿,此时说的是民法上的追偿,而不是追索。 5. 知识点:强制解散之诉讼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提起股东直接诉讼,要求维护知情权、分红权(分配利润)等即可。 (2)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应通过破产程序解决问题,不能简单的直接把公司解散了事。 (3)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直接进行清算即可,不必再申请解散。 6. 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