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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

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

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或《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宗地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位置略图(原件1份);

5、建筑物现状照片,未建成的提供效果图及总平面图(原件各1份)。

二、环保局--环评报告意见

提交资料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并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三、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

提交资料

1、规划局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2、国土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

3、环保局对项目的环评报告的意见

4、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

四、国土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电话:23335710)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提交材料

1、《选址意见书》2份;

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1份;

3、1:500至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保

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料;

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提交材料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2、计划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1份;

4、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5、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6、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7、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8、国土局用地预审批复或国土局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9、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或《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

10、调整的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1份;

11、已批规划方案1份。(因情况而提交)

12、方案册2本(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PDF)

13、电子报批文件。(经营性项目)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提交材料

1、《规划方案送审表》1份;

2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1份;

3、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1份,比例1:500或1:1000或1:5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

4、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

6、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件〕

7、规划方案说明书1份;〔配电子文件〕

8、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

9、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

10、消防分析图〔配电子文件〕

11、修建性详规(商住区)电子报批文件。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提交材料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2、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3、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

提交材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

2、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2套(配电子文件);

5、透视图1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

6、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

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

8、经当地公安分局确认的《建设项目(幢)地址明细表》 1份

(六)超限高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批

申请资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提交1份,备份5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5)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1份,备份5份);

(6)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国家或省地震主管部门对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提交1份,备份5份);

(8)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提交1份,备份5份);

(9)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0)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11)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条件:

(1)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

(2)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

(3)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应当通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批;属于大中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进行初步设计核查的,还需要通过初步设计核查;

(4)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已取得环保、人防、水土保持、排水、道路开口、地名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6)设计文件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7)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8)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需进行地质灾害治理的项目,提交的设计文件还应包括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图纸;

(10)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当取得轨道运营单位书面意见;

(11)按照《深圳市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取得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

(12)成片开发项目分期办理的,应符合已批准的详细蓝图或总平面图;

(13)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涉及专有部分修改的,应征得专有部分买受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14)既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提交材料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3)《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大中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进行初步设计核查的,还需提交初步设计核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提供轨道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提交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提供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9)涉及公共配套设施的,需提交接收业主单位的意见;

(10)《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环保、人防、水土保持、排水、道路开口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书(原件1份);

(13)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原件)及电子数据1份;

(14)既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的,需提交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文件(原件1份);

(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需开展地质灾害,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还应包括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原件1份);

(16)建筑物标准地名批复(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水务局--排水许可审批

提交资料:

(1)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

(3)规划局上一阶段批准文件,方案设计审批和规划许可复印件

(4)初步设计图纸及电子文档

六、人防办--民防扩初审批

(1)提出人防设计要求阶段

提交资料

①填报《深圳市人防工程报建登记表》;

②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或宗地图复印件;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验后返还;

⑤建筑设计方案图(盖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方案中应有每栋单位各层的建筑面积明细列表);

⑥易地建设请写申请,盖公章。

发出文件

①《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3份;

②免建项目同时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③易地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易地建设费后,凭《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复印件、缴费收据(验原件并复印1份)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2)人防初步设计审查阶段

提交资料:

①《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复印件;

②民防办发出的其它函件复印件;

③按民防办“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报送1套图纸。

发出文件

①《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3份;

②待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七、桩基提前开工规划证明--规划局建管科

申请条件:

(1)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或已获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3)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

(4)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应当通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批;

(5)已完成桩基础部分施工图设计,且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6)已取得环保、人防、水土保持、排水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7)设计文件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8)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涉及专有部分修改的,应征得专有部分买受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9)既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10)涉及公共配套设施的,需取得接收业主单位的意见。

提交资料: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3)《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环保、人防、水土保持、排水、道路开口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书(原件1份);

(6)[非必备]扩初设计文本(建筑部分)一套;

(7)既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的,需提交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文件(原件1份);

(8)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原件)及电子数据1份;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需开展地质灾害,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还应包括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原件1份);

(10)建筑总平面图和桩基础施工图设计2套(原件)及电子数据1份;

(11)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提交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同意的文件(原件1份),涉及专有部分修改的,应提供专有部分买受人及利害关系人同意的文件(原件1份);

(12)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提供轨道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提交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14)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提供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5)《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6)《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

(17)涉及公共配套设施的,需提交接收业主单位意见。

八、开工验收测绘--深圳地籍测绘大队

申请提交资料:

(1)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批准的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深圳市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和桩基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总平面图或桩基平面图的电子数据1份;

(6)宗地附图或宗地图(复印件1份)。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九、开工验线报告--规划局

申请条件: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证明文件;

(2)已办理开工手续;

(3)已现场放线;

(4)已取得《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

申请提交资料资料:

(1)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报建证明书》及附图(原件1份);

(4)《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原件1份)。

十、开工验线报告备案

提交资料:

(1)申请书(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深圳市建设用地地界测量报告》(原件1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十一、市建委(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条件:

(一)办理深圳市建设工程许可证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依法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依法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工批复》

1.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计划的函》;

2.上述(一)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中除第1、2项外的全部条件。

(三)应急建设工程办理《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

1.市政府会议纪要或经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该工程为应急工程的;

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上述(一)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中除第2项外的全部条件。

条件说明:

1.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下列情形:

(1)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桩基础工程应取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

(2)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石方、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工程应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应提供:

a.属于规划国土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或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应取得规划部门重新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部分改建的核准文件;

b.不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作出书面承诺;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出具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认定意见;

(4)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计划的函》。

2.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应已在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企业(包括建造师、总监)信息确认,施工单位质量主任和安全主任的个人信息已在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备案;

3.公安消防机构已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式告知单》。

本行政审批无审批数量限制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该办事指南重新申办施工许可手续:

1.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发生变更;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施工许可延期或延期次数超出规定次数的。

提交资料:

(一)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

份数

纸质/电

子文件

要求

1 《深圳市建设工

程施工许可申请

表》

原件及复

印件

原件1份

复印件3份

纸质文件

1)原件填写须全面,真实,

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申

报时间;2)复印件应加盖

申报单位公章。

2 用地批准(产权)

文件

详见要求详见要求纸质文件

1)新建工程提交《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

核验原件);

2)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附注1)

还应提供经市、区房屋租赁管理

办公室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

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3)提交产权单位同意二次装

饰装修书面认可文件,涉及其他

产权单位的公用部分的,应提交

其他产权单位所有人签字的书

面认可文件(原件1份)。

3

办理施工许可手

续承诺书1、承诺

原件及复

印件

原件各1份

承诺书2

纸质文件

1)承诺书1应根据工程情况

勾选相应情形;2)应加盖所

书2 (复印件2

份)

列单位公章。

4 规划许可证明文

详见要求详见要求纸质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共享);2)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桩基础工程可提供建设工程

桩基础报建证明书;

3)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土石方、基坑支护、

边坡支护工程应取得《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4) 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附注

1)工程应提供:

a.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变更)或已建房地产改变

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提

供规划部门的核准文件;

b.不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变更)及已建房地产改

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

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装

改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使用

功能和结构的认定意见;

以上资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

件。

5 施工合同及监理

合同关键页

电子文件

1)仅在网上申报环节上传;

2)上传合同的封面,包含工程

范围、合同价、工期各方责任主

体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部

分页面。

6 属于承诺书1中按

照工程造价确定

直接发包的项目,

需提交经注册造

价工程师和编制

单位签章确认的

本次发包工程造

价及监理酬金审

核文件;政府投资

项目的工程造价

由专业审计局确

定。

原件1份纸质文件

工程造价及监理酬金审核文件

应由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并加

盖编制单位公章。

7 施工企业安全生复印件2份纸质文件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

产许可证、建造师

(安全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

核验原件。

8

项目第一次报建

的,提交计划立项

批文或财政部门

关于建设资金安

排的批文

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

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

核验原件。

9

公安消防机构出

具的《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核意见

书》或《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方

式告知单》。

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

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

核验原件。

10 经办人身份证明

材料

详见要求1份纸质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

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附注附注1: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已经过竣工验收,达到使用条件后进行的再次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改扩建工程。

附注2:施工许可信息应与施工合同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对招标工程,还应保证招标结果、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相应内容一致。

附注3:根据《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14]3号),项目经理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我局电脑系统对已承担工程的项目经理采取了锁定措施,请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预先审查您聘用的项目经理是否已承担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附注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工程应该委托监理:

(1)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2)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附注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附注6:关于燃气工程的几点提示。

(1)在已建成使用的建筑物上安装下列管道燃气供气设施可不申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委托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竣工验收结果应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认可同意后方可通气使用:

a居民用户;

b工商用户的单个用气点装表容量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以下或多个用气点总

装表容量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下。

(2)在已竣工投入使用的管道燃气设施上进行碰口接驳、抢险、维修可由管道燃气

经营企业组织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竣工验收。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工批复》申办:

1.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计划的函》;

2.上述(一)除序号2、4、9资料外,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的资料。

(三)《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申办:

上述(一)除序号4资料外,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的资料。

注: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2.直接发包审批决定书;3.对施工、监理、审图机构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4.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注册的证明材料。前述资料已实现信息共享无需申请人上传(提交)资料。

十二、房地产预售许可--国土规划局

申请条件:

(1)付清地价款,并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合格;

(3)开发企业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4)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25%,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封顶;

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三分之二层数;

(5)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6)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利且未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查封、扣押;

(7)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不低于项目资本金10%;

(8)已完成拟预售房屋的预售测绘;

(9)已按规定明确物业服务用房房号、面积;

(10)已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申请提交资料:

(1)房地产预售申请书及房地产明细表(原件1份)[原件(收)];

(2)售款监管协议(原件1份); [原件(收)];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验)复印件1份];

(4)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原件1份)、《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加盖公司公章)、付清地价款证明(复印件); [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验)复印件1份];

(6)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验)复印件1份];

(7)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加盖所属会计师务所印章的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原件(收)];

(8)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说明及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原件各1份)[原件(收)];

(9)商品房预售方案 [原件(收)];

(10)地名行政部门出具的命名批复(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验)复印件1份];

(11)《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面积)》(需盖地籍测绘大队公章)[原件(收)];

(12)提供该项目盖有“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与存档图纸相一致章(或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查档专用章)”及“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图纸采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两份)、各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测绘报告采用的节点大样图、结构图等,另外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总平图备6张A3复印件 [复印件1份];

(13)分户汇总表(原件1份,须使用指定格式文本,盖公章)[原件(收)];

(14)《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移交意向协议书》(原件1份) [原件(收)];

(15)商业银行出具的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不低于本项目资本金10%的存储证明(原件1份)[原件(收)];

(16)属于安居型商品房或限价商品房的,应取得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申请办理预售的相关书面意见。 [原件(收)];

(17)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套,验原件); [原件(验)复印件1份]。

十三、房地产初始登记(产权登记)--国土规划局

申请条件:

(1)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已付清地价款;

(3)经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实地测绘;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经竣工结算;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提交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房地产初始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产权登记);

(3)土地权属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即: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者竣工验收备案回执);

(6)竣工结算文件;

(7)房屋测绘报告(包括:《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及《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现状测绘的,可不提供《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8)房地产分栋、分户汇总表;

(9)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证明;

(10)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正、副本);

(1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报批报建流程

报批报建流程 具体流程:1、可行性研究报告;2、开发项目立项;3、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5、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6、拆迁安置;7、筹集开发资金;8、项目规划设计与报建;9、办理开工审批手续;10、选择施工企业;11、开发项目工程管理与控制;12、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一大点:立项以及四证的办理 一、立项所需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主要内容有:1、总论,包括:项目名称、该项目提出的背景、承办单位情况、可行性报告编制的依据、项目提出的来由、项目拟建地点项目预期目标、项目主要建设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问题与建议。 2、项目投资环境与市场研究; 3、建设规模与项目开发条件; 4、建设方案比选; 5、节能节水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 7、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 8、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 9、项目进度计划;10、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计划;11、财务评价;12、社会评价;13、研究结论与建议;14、附图、附表、附件。 (二)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项目规模、建设地点和初步方案、建设条件分析、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初步方案、项目进度、综合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二、办理土地证所需的资料: 1、省、市、县政府同意用地批文 2、计划局立项批准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用地红线图2份,应交纳测绘费0.14元/平方米,征地管理费(征地总额0.21%) 5、订立土地出让合同2份,应交纳出让金15元/平方米(或县政论减免批文) 6、应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0元/平方米 7、占用耕地需缴纳地开垦费10元/平方米 8、地籍调查审批 9、土地登记申请书 10、土地登记卡 11、土地归户卡 12、承诺书 13、土地登记收件单 1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需的资料:1、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4、规划设计条件;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6、用地红线图(含1:500用地现状图,附符合数据标准规范的电子文件)。 四、总体规划平面图审查 所需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设计要点;3、红线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总体规划平面图(蓝晒图)一套;5电子文档。 五、单体审查 所需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设计要点;3、红线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单体报建图文本一套;5电子文档。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资料:1、规划报建申请表;2、报建数据信息表;3、《建设用地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模板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一、初步设计审查( 5 个工作日) 1、申请书: 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 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 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 1 份、建初图 1 份、结初图 1 份、水初图 1 份、强电初设图 1 份、弱电初设图 1 份、暖通初设图 1 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 1 份、给排水总初图 1 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 1 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 1 份(建筑高度80m 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 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 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 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 5 个工作日) 1、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2、建筑节能设计图 3、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3 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查 1、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 2、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 、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3 . 4、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二)技术审查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 份 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 份 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 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 四、招投标监督备案 (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 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7、资格预审暨参选邀请书或邀请参选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览表

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览表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函 4、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城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工程测量队 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资计划(复印件加盖公章) 7、总平面规划图(原件) 8、现场照片 二、申请建筑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2、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1/2000或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一式两份) 5、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立案资料(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3、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5、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7、绘制在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 8、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两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以上均一式四份); 9、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四、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 1、申请表(原件)2份 2、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有效的规划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7、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报建流程和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 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 1、申请书: 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 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 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 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 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 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建筑节能设计图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查 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 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 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二)技术审查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 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 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 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 四、招投标监督备案 (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 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1)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开工前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 一、立项审批 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供地(国地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环保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水利部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图审机构)———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资料: 1 、项目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 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 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用地预审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相关会议纪要、城市规 划选址意见等; 4、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有关土 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如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情况、用地规模、 占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情况、拟占用土地的类型、占用耕 地概况及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 5、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现状测绘图(有地理坐标)及勘 测定界报告、比例尺大于 1:5000 图纸;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用地办事程序※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珠海市报建流程资料

珠海市报建流程资料 1、项目核准(发改局9个工作日) 流程:办事窗口申请——评估和审查——出具核准文件(对超出我市核准权限或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必须上报的项目经审核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提交资料: 1.)项目承担单位书面申请文件(原件,附电子文档); 2.)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附电子文档); 3.)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分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原件); 4.)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原件);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红线图);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8.)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行业目录》管理的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行业部门评价审核文件; 9.)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根据项目需要提交); 10.)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人防设计条件(3个工作日) 流程:提交申请材料——颁发设计条件 提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 2.)发改局文件 3)用地红线图 4)人防平面图 3、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 流程: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表——项目所在的区环保局审批(收到报告表15个工作日)。 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书——专家评审——市环保局审批(报告书3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含组织专家评审和报告修改时间)。 提交资料: ①申请书;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③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有营业执照因变更或扩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 ⑤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其中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规划方案或规划工程许可证); 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土地合同签订(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招拍挂项目国有土地交易中心) 申请资料: 1.)授权委托、营业执照 2.)开发资质证书

深圳市某房地产报建业务流程

深圳市某房地产报建业务流程开发部2009-7-22 编制:

一、前期业务 (1)规划选址 (2)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 (3)环保审批 (4)用地预审 (5)建设用地方案图 (6)取得土地使用权 (7)签订土地合同 (8)界桩放电报告 (9)支付地价款,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土地初始登记,土地证 二、启动前业务 (1)委托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审批:建筑命名、环保评估、污水处理合同、环境影响批复、建设立项 (3)初步设计:民防审批、扩初审批、排水、水土保持 (4)施工图设计 (5)施工图审查:①桩基础提前开工、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及备案、

桩基施工许可②防雷设计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审查(6)投资许可证 三、预售前业务 (1)预售面积测绘报告 (2)预售许可证 四、竣工其业务 (1)协助工程部办理各单项验收 (2)房屋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五、后期业务 (1)缴交房屋维修专用金 (2)办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 内容

1.规划选址 (办文单位:规划局;办文时限:2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社会投资项目应提供: a申请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提供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高科技项目的认定书,其中申请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工业项目,还应提供市高新技术产业带办公室有关批文(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b物流项目需提供市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物流项目的认定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c已有选址意向的提供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原件2份)及电子文件(原件1份)。 2.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 (办文单位:发改局;办文时限:3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着重阐明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项目法人简况;项目法人股东成分详细情况(需追溯)、建设内容、规模、生产能力、建筑面积和产品方案 (房地产项目应阐明具体拟建几栋、几层,所建为何类性质建筑等);总投资、 资本金和资金筹措方案;对用地及水、电增容等协助配套条件的需求;对环 境影响的初步评价;项目的综合评价等。(加盖公章) (2)电脑申报盘。(填写报盘时投资类型选择限下社会投资,申报阶段选择前期计划类) (3)深圳市年度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 (4)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房地产项目需要提交用地审查意见(如选址意见或土地合同)。 3.环保审批 (办文单位:市环保局;咨询电话:82105837;办文时限:60个工作日)申请资料:

工程项目报建详细流程

规划报建工作指南项目报建流程分为三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 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⑴(小型和简单建设项目,按规定可不进行规划方案审查)直接申报总平面图及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⑵(大型建设项目)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总平面图及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资料: ①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请表(加盖公章) ②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地址、内容、规模等,加盖单位公章) ③规划设计条件 ④已审定总平面图(复印件) 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⑥国土部门的调查红线及测绘成果(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附电子文件) ⑦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道路上线且在有效期1/500 现状地形图1份 ⑧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书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图纸2套。 4天 程序: 1、将资料准备齐全在政务中心一楼业务窗口办理进窗,领取

一份业务回执单。 2、资料进窗后会定期送往长沙市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项目所在区对应处室)。(一般资料进窗前后我们应前往规划局与案卷经办人与处室负责人沟通看此项目有些什么问题)经办人接到卷宗后,会先看现场并审查。通过审查后会在处室会议会审。 3、会审通过后与经办人确定举行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会:时间,地点,各有关政府部门及人员,各专业专家(省项目通知建设厅设计处)。 4、准备设计方案文本、图纸等资料; 5、组织会议,收集各部门意见; 6、按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再与各部门沟通(如各部门对设计方案不同意则需再一次方案评审会)通过。 7、经办人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会议纪要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处室人员同意后报局领导签字。 8 、最后卷宗会返回政务中心窗口,报建员拿回执单领取即可。 ⑶报建图审查阶段(省或市建委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详见后)资料: 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请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土地红线及电子文件

深圳市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工程项目办文程序 一.社会投资项目计划(立项)申报→办理部门:发展规划局 1.前期计划 材料(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便于核对): (1)申请报告。着重阐明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项目法人简况;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建筑面积和产品方案;总投资、资本金和资金筹措方案;对用地及水、电增容等协助配套条件的需求;对环境的影响到;项目的综合评价等等。 (2).电脑申报盘(电脑报盘需另附申请报告、投资估算书WORD格式电子文档) (3).“深圳市XXXX年项目申报表”(电脑输出)。(加盖公章) (4).投资估算书。 (5).总投资为三千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的项目建设书。 (6).项目法人注册文件。 (7).其他必备材料。(凡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必须提供房地产行业准入证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土地使用证明等复印件) 2.新建计划 材料 ⑴.申请报告。在前期计划申请报告基础上补充如下内容:分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当年投资的形象进度;资金筹措方案和当年投资的落实情况;用地及水、电增容等协助配套条件的落实情况等等。 ⑵.电脑申报盘(电脑报盘需另附申请报告、设计概(预)算或估算书WORD 格式电子文档)。 ⑶. “深圳市XXXX年项目申报表”(电脑输出)。(加盖公章) ⑷. 设计概(预)算或估算书 ⑸. .总投资为三千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的可行性报告。 ⑹.项目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等) ⑺.自有资金的验资文件。(银行出具的金额要达到年度投资35%以上的资信证明) ⑻.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要出具银行承贷意向书。 ⑼.用地红线图。 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要点) ⑾.上年度计划文件复印件。 ⑿.其他必备材料(如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提供环保部门的评审意见、合作建房批复等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工作方法

房地产开发流程中的那些事 2010.7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恩,简单的说一下,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但是呢,在现实中呢,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好,还是根本没有规划都好,反正,我的土地出让金是已经交了,剩下的事情你规划部门得给我搞定。 我不是批评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容易滋生腐败。要知道,我国正式搞土地出让也只不过是从1990年开始的,而以公开交易的形式搞土地出让,甚至都只是从1997年才正式开始。而北京第一块公开交易的土地,是到2000年之后才上市的。我只不过是说,我国在这个问题上缺乏经验,国际上也没有什么可供借鉴的模式。因为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体系那绝对是全世界独有的。愤青们不要在这里给我指三道四。我在这个行业浸了这些年了,起码我个人觉得,把我放到90年代的背景里面去,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土地交易模式。城市规划这个概念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深入人心,更何况当时呢。 不过无论如何,这种土地交易模式现在已经只是历史了。 新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

报建三证流程及所需材料(用地、工程、施工)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属单位建设项目的需提交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合法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改部门立项批文;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5)、属招拍挂地块的提交招拍挂确认书; 6)、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光盘各一); 7)、审定并公布过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两份、光盘一张); 8)、征求有关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9)、缴款发票。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住建主管部门】 审批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合法证明(企业资质证、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3)、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6)、经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原件一份; 7)、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8)、消防审核意见复印件一份; 9)、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合同原件各一份; 10)、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11)、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设计委托单位提供设计成果→项目开发企业向市建委技术科提出施工图审查登记申请→建委技术科审核资料→建委墙改办开具墙改押金缴款单→建委技术科核发施工图审查登记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住建部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批文复印件一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审定并公布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原件、光盘各一份; 5)、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原件一套; 6)、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7)、缴款发票复印件。 项目开发企业向规划管理局工程科提出申请→开具白蚁防治费、城规技术服务费、城建配套费缴款收据→规划局工程科审核资料→规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全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 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 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或《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宗地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位置略图(原件1份); 5、建筑物现状照片,未建成的提供效果图及总平面图(原件各1份)。 二、环保局--环评报告意见 提交资料 1、《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并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三、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 提交资料 1、规划局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2、国土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 3、环保局对项目的环评报告的意见 4、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 四、国土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新区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23335710)(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提交材料 1、《选址意见书》2份; 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1份; 3、1:500至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报建流程和心得详细版

房地产前期报建流程及经验感想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臵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但是呢,在现实中呢,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好,还是根本没有规划都好,反正,我的土地出让金是已经交了,剩下的事情你规划部门得给我搞定。 我不是批评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容易滋生腐败。要知道,我国正式搞土地出让也只不过是从1990年开始的,而以公开交易的形式搞土地出让,甚至都只是从1997年才正式开始。而北京第一块公开交易的土地,是到2000年之后才上市的。我只不过是说,我国在这个问题上缺乏经验,国际上也没有什么可供借鉴的模式。因为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体系那绝对是全世界独有的。愤青们不要在这里给我指三道四。我在这个行业浸了这些年了,起码我个人觉得,把我放到90年代的背景里面去,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土地交易模式。城市规划这个概念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深入人心,更何况当时呢。 不过无论如何,这种土地交易模式现在已经只是历史了。 新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臵、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希望在我日后的职业生涯中,不要再拿着商住用地土地证去规划部门死磨硬泡,阿门。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这四项几乎是每一个项目要开始的时候必须要搞的东西。非常的社会主义特色。不过这里也有些东西很有趣,与法律的关系也比较大,比如设立项目公司。这里要注意一下,母公司拍到的土地,转到其全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名下,按我国法律,不属于交易。我再次强调一下: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土地流转,不属于交易。再次强调:不属于交易。因此,房地产公司可以任意设臵项目子公司,在房 子卖完后再把它在实体上消灭,只留下一个壳。这种操作模式没什么法律风险可言,非常的经济实用,因此现在我国稍微有点规模的房地产公司都这么干。 再说立项,这个东西纯粹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产物,非常的烦,也不知道这个东西应该算什么。立项主要考察的是项目的投资额及可行性。我不知道在目前的市场里,可行性这个东西,政府是从什么角度来管理的。反正现在各地由于市场经济的深度不同,所以在这个事情的管理上也不同。有些地方基本上不太管,有些地方就管得非常严。而且立项到底需要什么材料那也是谁都说不清楚的事情。立项与其他程序的先后关系那更是异常随便的事情。譬如最近国家的政策,要求先把环境评估搞了,再回头来立项。这是基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考虑。但在很多地方,环评的一项主要前提材料就是立项批文。立不了项根本做不了环评。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事情都是人办出来的。反正到目前为止,建设项目都在纷纷的上马中,我也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在这些莫名其妙的政策中穿过来的。反正我自己如果操办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直接去这些部门,譬如去计划部门,就让他们给我推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公司,去环保局,就让他们给我推荐环境评估报告的编制公司,然后让这些公司负责把这些手续办出来。编制费用稍微给多点都没关系。总之我自己一看到这些手续,头就痛得厉害。 房地产开发资质就比较有技术含量一点,关键是专业技术人员难找。现在这些专业技术人员资料都是省内联网了,想搞几个球人糊弄建设部门基本上做不到,建设部门也不敢在这个事情上乱来,因为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查到,某某是什么专业资质任职什么公司。现在结构类的工程师难找啊,感慨一个。嘿嘿。 3、总平面审查阶段 这个阶段各地的叫法不一样,我听得比较多的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这个阶段就是审查小区的总平面规划图纸,也就是审一个小区的建筑物都是怎么排的,每栋单体建筑有多高,有多大,各栋单体建筑之间怎么间

报规报建手续及所需资料

报规报建手续及所需资 料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规划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2份); 2、现状地形图纸及电子文件(需有测绘资质章);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复印件); 4、环境评估报告及市环保局的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 5、土地权属证明(土地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 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 2、现状图(测绘院盖章蓝图1份,附电子版文件); 3、总平面图(蓝图,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 版文件); 4、规划文本(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及单体工程设计方案等内容及电子版文件); 5、计委批文(立项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土地预审文件或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 7、视项目性质及情况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 1、建设用地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 2、总平面图、竖向规划图、定位图、管线综合图、停车规划图;(总平面图、定位蓝图各6份, 成套的蓝图2份,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 3、彩色平面图、鸟瞰图(打印A4彩图各一份,附电子版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 5、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 其它材料视情况根据要求提供。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 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 2、土地权属证明(出示土地证原件,留复印件1份); 3、计划批文(复印件1份); 4、建筑施工方案图(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 5、所报单体效果图(电子文件); 6、批准的总平面规划(电子文件); 7、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电子文件)。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 1、建设工程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 2、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各2份,并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 3、所报单体效果图(A4彩图1份); 4、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1份); 5、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A4彩图1份); 四、办理建设工程开工验线 1、开工验线申请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含复印件)。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申请书及合格证书申报表(领表填写); 2、消防验收审核意见(原件出示,留复印件); 3、开工通知单或施工许可证(原件出示,留复印件); 4、多角度拍摄的竣工照片若干张(附电子文件); 5、建设工程竣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一套(附电子文件); 6、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 7、竣工测量图。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2.1房建类 2.1.1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1.2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 2.2市政类 2.2.1填海、土地开发类 2.2.1.1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1.2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 2.2.2道路、桥梁、隧道类 2.2.2.1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2.2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第三章申报材料 3.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1.1项目建议书 3.1.2可研报告 3.1.3概算审批 3.1.4下达投资计划 3.2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3.2.1选址意见书 3.2.2用地规划许可证 3.2.3方案审查 3.2.4扩初设计审批 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

珠海报建流程资料

珠海报建流程资料.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珠海市报建流程环评审计划立人防设计要界桩放土地合同签办理土地规划

设计要点、红线用地规划许可用地批准书、计方案设计审施工图报建(规划开工验人防核准(人防施工图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消防报建(或消防备案防雷报建(防雷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办理质检和安检手 施工许可预售查物业管理合同(物业预售许可资金监管协议(财务部)竣工查丈消防(或备案)、环保、入伙(燃气、消防、电梯规划验收及各单项验收验收后即可入伙)人防、防雷、燃气、电梯建设工程综合验 收工程资料备案房地产初始登记 页21页共21第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珠海报建详细资料单 1、项目核准(发改局,9个工作日) 流程:办事窗口申请——评估和审查——出具核准文件(对超出我市核准权限或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必须上报的项目经审核后 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提交资料: 1.)项目承担单位书面申请文件(原件,附电子文档); 2.)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附电子文档);3.)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分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书或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原件);4.)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原件);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页21页共21第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地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红线图); 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8.)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行业目录》管理的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行业部门评价审核文件; 9.)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根据项目需要提交); 10.)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人防设计条件(3个工作日)2538269 流程:提交申请材料——颁发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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