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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云豪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年回收、储存、利用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项目环境影

本报告简本

仅供公众参与用

年回收、储存、利用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

目录

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项目概况 (1)

1.3保护目标 (2)

1.4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2)

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4)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

2.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

2.4项目周边概况 (4)

第3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6)

3.1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 (6)

3.2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6)

3.3污染防治措施 (7)

3.4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9)

3.5环境管理 (9)

第4章总量控制 (10)

第5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

第6章联系方式 (12)

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2)

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2)

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经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核准备案(见附件1),绍兴市云豪金属物资有限公司使用位于绍兴袍江规划支路以东4-2号地块2幢的部分厂房(使用车间三的一层,建筑面积1384.16m2,厂房使用协议见附件2,厂房房产证见附件3)作为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的中转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U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再生—其他”类,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项目建设地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

1.2项目概况

1.2.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回收、储存、利用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绍兴袍江规划支路以东4-2号地块2幢。

(3)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建筑面积1384.16m2,建成后预计可达年回收、储存、利用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其中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约3000吨/年,废铅酸蓄电池约2000吨/年。

本项目仅对进场的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进行收集、分类堆放,不实施拆解及后续深加工。经分类后的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理。收集过程中的运输由建设单位负责,回收储存达到一定量时(不超过《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519-2009)规定贮存量),运输由签订协议的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实施。

(4)项目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使用已建工业厂房作为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的中转场,仅对进场的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进行收集(收集过程中少量废旧产品的运输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和分类堆放,不涉及专门的运输过程(本项目中收集后的产品运输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回收处置单位负责),不实施拆解及后续深加工,经分类后的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可出售给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理。

1.2.2项目公用工程

(1)给水:由市政给水管引入。

(2)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后,通过厂区内雨水管道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供电:由市政电网引入。

1.2.3项目布置

本项目使用已建工业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384.16m2。厂房北侧设置主出入口,西侧设置次出入口,主次出入口之间设置通道,东面为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西面为废旧电子类线路板和交换器贮存场地。

1.3保护目标

表 1.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4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能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

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和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为反映工程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环评对工程所在地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引用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常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附近SO2、NO2小时浓度和PM10日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2.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附近王家池断面水质为Ⅳ类水,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功能区要求。河网水质超标的原因与平原水网水体流速慢、自净能力低、水环境容量小有关,周围农村汇入的生活废水、城市地表径流等油污水后导致水质进一步恶化。

项目附近宋家溇村的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指标中除氨氮超过Ⅲ类水质标准外,其它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本项目评价区内地下水综合水质为Ⅳ类。分析原因为地表污水渗入污染地下水。。

2.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四周昼夜间声环境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周界声环境状况良好。

2.4项目周边概况

项目位于绍兴袍江规划支路以东4-2号地块2幢,项目使用为场地车间三的一层车间,项目所在厂区其余厂房及研发楼均为绍兴云豪电力有限公司。

表 2.4-1 项目周边环境

项目周围概况图如下:

第3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3.1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

表 3.1-1 项目主要污染源强汇总

注:产生量为纳管量,削减量为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削减量,处理后环境排放量为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环境排放量。

3.2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3.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房已建成,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地坪改造等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次是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油漆中的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装修期很短(半个月),装修结束后污染源强消失,因此本环评不做具体分析。

3.2.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2.2.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255m3/a,全部为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城市排污管网,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水供给主要来源于市政自来水管网,无需抽用项目附近地下水,不会

出现因超抽地下水或地下水位的下降使得土壤受压而地质坍塌等现象。

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本项目安装的化粪池在有效去除氨氮、大肠杆菌同时,在做好防渗漏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电子类废物无渗滤液,贮存地面是混凝土地面;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地面为防腐防渗地坪,因此不会因为渗漏对周围地下水产生影响。

3.2.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收集车及叉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主要成分为NOx、CO 等,废气量不大,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一般其排放对车间内环境空气和车间外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此外,若铅酸蓄电池内的酸液在贮存或装卸过程中意外泄露,将挥发产生少量酸性废气,为减轻酸性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因泄露事故为偶发事件,酸性废气主要为硫酸雾,实际排放量难以准确定量核算,本评价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3.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收集车辆及叉车)行驶噪声,根据类比调查,车辆行驶过程噪声值为62~78dB。项目夜间不运营,只要做好车辆维护工作,避免车辆故障产生偶然高噪声,预计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2.2.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本项目回收的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和废铅酸蓄电池(不进行拆解及后续深加工)、以及渗漏液抹布均属于危险固废,均应用耐酸专桶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按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经采取上述措施,预计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3污染防治措施

表 3.3-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3.4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项目环保总投资估算约8万元,占总投资220万元的3.6%。

3.5环境管理

(1)制订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实施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记录制,并制定和实行工效挂钩的经济责任制,每月考核,真正使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2)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确保每一工序都达到环保要求;制订企业污染治理计划和环保计划,确保企业污染治理和环保工作顺利实施;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及保养情况与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备件落实情况;同时要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环保运行情况及排污申报表,以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3)研究落实清洁生产措施

(4)就清洁生产全过程讲,在日常管理中还有许多工作可做,包括落实环评中提出清洁生产措施。随着清洁生产技术的更新,研究落实新的清洁生产措施等。

第4章总量控制

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氨氮。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进管排放指标:废水量255 t/a(1 t/d),COD 0.077 t/a,氨氮0.009 t/a;

水污染物排放环境指标:废水量255 t/a(1 t/d),COD 0.026 t/a,氨氮0.001 t/a。

本项目没有生产性工业废水排放,本项目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氨氮,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为新增。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文件,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第5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绍兴市云豪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年回收、储存、利用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项目位于绍兴袍江规划支路以东4-2号地块2幢。建筑面积1384.16 m2,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建成后预计可达年回收、储存、利用废旧电子类线路板、交换器以及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风险防范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现有地点内实施是可行。

第6章联系方式

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云豪金属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袍江规划支路以东4-2号地块2幢邮编:312000

联系人:潘春妹

电话:135********

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地址:绍兴市人民西路245号

邮编:312000

联系人:陈晓清

电话:0575—85203653

传真:0575—85091612

邮箱:57763696@https://www.wendangku.net/doc/6e1524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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