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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济南市户口)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济南市户口)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济南市户口)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济南市户口)

原工作单位名称:失业编号:

申领登记。填表日期:年月日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非济南市户口)原工作单位名称:

月日

户籍所在地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的帐户材料(格式)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经办机构的联系人:

经办机构的联系电话: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地级市)失业保险基金的帐户材料。

年月日

温温馨提示:

失业保险基金的帐户材料由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提供。提供方式可以通过12333查询,也可以通过114查询。12333的查询方式是:拨打当地的长途区号+12333,按照语音提示查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电话,然后通过此电话查询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的帐户材料。114查询方式是:拨打114,跟话务员说,我要查询某某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电话(俗称审核失业保险金的地方),然后通过此电话,再询问工作人员,我在济南市缴纳了失业保险,需要把失业保险金转入到户籍地,请您给我提供失业保险基金的转入的帐户材料。切记,提供的帐户材料一定要准确。一个字也不允许错。如有错误,您的失业保险金将无法转入对方帐户。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领取标准、领取期限,按当地的失业保险条件规定核准、计算、发放。当您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我们在给您办理完手续后,我们会给您出示一张《介绍信》,对于《介绍信》中的失业保险金异地转出明细表中的各项待遇,我们是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转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表中的各项待遇不是给您个人的。你个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期限,由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给您核准和计算。

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及指南

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及指南 一、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经办业务范围 申领失业保险金;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申领夫妻双方同时失业补助;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操作流程 (一)APP端操作 1.下载民生山西APP: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民生山西”,下载并安装。 2.注册用户(若已注册可跳过此步骤)。 3.领取电子社保卡。 4.选择申领待遇项目。 5.填写完善申领信息。 6.阅读承诺须知并确认同意。 7.提交。 (二)经办机构操作 1.失业人员在APP端提交申请后,相应的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在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内进行审核。 2.审核位置与相关业务的审核位置相同。 3.对于提交信息有问题的记录,可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输入不通过原因,失业人员在APP端可查看。 三、失业保险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1. 下载民生山西APP: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民生山西”,下载并安装。

2. 注册用户(若已注册可跳过此步骤):打 开民生山西,打开“个人中心”,点(去登录) (新用户注册),按提示完成注册。 3.领取电子社保卡(若已领取过可跳过此步骤):在民生山西APP首页点(电子社保卡),根据提示完成领取操作。 4.申领失业待遇:在民生山西APP首页点(全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参保地,选“山西省”。 5.点击要申领的待遇项目:(1)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为在职人员申领使用。(2)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女工生育补助、夫妻双方同时失业增发、求职创业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死亡补贴,等待遇均为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才可申领。 6. 填写申领信息: (1)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失业情况、婚姻状况、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就业意向、医疗手册编号、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2)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申领原因、变更日期、待遇申领日期。 (3)夫妻双方同时失业补助:申领日期、配偶信息、婚姻信息(结婚证编号、发至日期、发证机关)。 (4)申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初次参加鉴定工种、工种类别、鉴定证书名称、鉴定证书编号、鉴定时间、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5)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原因、求职创业类型、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6)失业人员死亡补助:死亡信息、领取人信息。 (7)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编号、证书类别、工种、级别、领证日期、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7.阅读承诺须知并确认同意 8.提交。 (本资料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 规章制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0063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Unemployment insurance payment standards in 2020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额有多少? 我们都知道失业保险是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那么,失业保险金是如何领取的,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第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关于失业

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连续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两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缴费两年到三年的,可以领取六个月;缴费三年到四年的可以领取九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因防治污染搬迁的;(五)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二、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 ...........1.次(办理时间: ..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每月 ..........请.务必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每月 ..1.日至月底 ........................ .....或社保卡 ....、失业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最后 ..二个工作日前 ......).携带身份证 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 .......................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北京失业保险申领需要什么条件?北京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材料?领取的地址在哪里?查看下文,北京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详细的信息。 领取标准 2015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补充说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认定 领取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一寸免冠照片 领取流程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正式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失业金领取告知书(申领时本人现场签

失业xx领取事项告知书 领取失业金期间,保险关系不可转移。个人养老保险可选择中断,也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缴纳(咨询电话#)。失业金期满后,个人养老保险可办理转移手续。 由失业金基金代缴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医保代缴期限与失业金起止期限同步。失业金到期后,统筹内转移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去任意医保代缴机构续缴职工医疗保险,如需办理统筹外转移的人员,请联系我们咨询相关手续。(咨询电话:#) 医保领现金人员请按照申请书上列示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及支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参加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在缴费的。(三)应征服兵役的。(四)移居境外的。(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六)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八)失业人员死亡的。 目前我省已经实现了信息联网,如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形的,本人或亲属应及时主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未及时申报或经数据比对、审计稽核发现多领失业保险金的,应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资金退回。失业人员或亲属拒不退还多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资金的,可依据社会保险反欺诈的相关规定,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并按规定将涉案人员名单上传至社会信用征信系统。 当月的失业救济金将于本月月底之前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号中(如遇法定节假日酌情顺延或提前),如确有疑问,请持银行柜台人工打印的流水详单与我们联系(电话:#1)(ATM取款机自动打印的流水详单可能会有信息不全) 1/ 2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正面)

个人填写 姓名社会保障号 性别单位名称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居住地址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失业登记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失业原因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 开除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申请待遇类型 □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 □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死亡待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支付方式□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银行名称账户名称 支付账号 □是否曾在本统筹区外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社保部 门审核 意见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 提供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张;2、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3、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4、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5、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户口本;6、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要求提供档案有关材料;7、申领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应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应提供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9、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和当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发票10、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金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1、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失业金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跨统筹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应提供在统筹区外参保情况材料;12、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沧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领取办法

沧州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月可领取630元 沧州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月可领取630元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将全面上调,最高每月可领取630元。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起,提高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提高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如医疗补助金、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未实行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政策的设区市,从2011年1月起,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共分两挡,四个标准。失业保险金是以存折的形式,按月发放的。截至去年11月份,全市共有5792人领取失业保险,其中市本级2061人。 以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09年10月起执行的,时隔一年多再次提高,其中市本级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555元增至630元,最低标准由455元增至540元。失业保险金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失业保险工作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五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0年失业金领取指南来了!赶快收藏!

失业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温馨提示:这里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所以可千万别“任性”,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失业金领取金额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北京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以2019年为例。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会有所调整,以当年通知为准。 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举个例子:小王2011年2月在北京参加工作,工作期间正常缴纳失业保险,2019年3月小王失业了,办理失业金领取业务,按照他的累计缴费时间可确定他属于

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流程图

“405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流程图 个人提出申请: 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 3、《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交齐全完整的申请材料户籍所在社区 4、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当 年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二选 不通过 一):(1)银行开具的缴纳养 老保险《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 审核退回本人 电子缴税(费)凭证》; (2)浦城县地税窗口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5、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当年度):《劳动事务代理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和本年度医保缴费记录页); 6、邮政储蓄银行(仙楼邮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街道保障所 审核 政储蓄所)开户的储蓄存折原件 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填上本 人的联系电话。 通过 就业中心 审核不通过则退回 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县财政局 审核 通过 省就业局 不合格 审核 合格 发放到个人账户 不发放

资料不全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流程图 参保单位申请 告知补齐 窗口经办人员审 核材料是否齐全 或有错 受理 不通过 科室负责人审核 通过 不通过 30 日内 不符合申请条件 或不在受理范围 不予受理 通知书 中心领导审 批 作出许可决定(终止缴费,建立 待遇发放信息) 告知当事人

单位申报 申请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流程图 离退休死亡丧葬补助金申报材 料: 1.《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补正申报材料 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 退休死亡的,另须提供《户 籍注销证明》复印件等有效的 死亡证明; 3.出国定居的,另须提供护照 等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及本人终 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 请。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经办岗 审核材料,核定待遇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审批岗 通过 不通过 财务复核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领导审批 报送财务拨付基金 基金会计记账 业务与财务对账 材料存档 材料不全或有错 30 个工作日内 做出审批意见

关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通知(2020)

关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通知(2020) 面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区人社局就业部门积极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确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现就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通知如下: 一、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三、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的提示要求,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要在原来初定的基础上做出调整,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具体标准以第一批发放为准。 四、申领失业补助金流程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自行到西湖管理区人社局就业医保服务大厅(进门左边1、2号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一)按要求提交资料。准确无误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特别是银行行号必须具体到开户行网点。同时,准备好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工作人员需要复核并复印。 (二)交表签字离场。申领人员将填好的表交到工作人员手里,并在《申领失业补助金提交资料签字表》上签字,工作人员会将签字表上的序号编入对应的《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右上角,这时申领人员可以离场。 (三)审核回复意见。工作人员对填写了《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申领人员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进一步核实,一个月内通过电话的方式向申领人告知其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及其原因。对于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由就业处工作人员当场向其解释清楚。 (四)按月发放资金。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人员,将从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时间的月份发放(每月15日前为当月,15日后为次月),最多可领取6个月。当出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民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况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85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

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登记表

(表一) 失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登记证编码: 6、缴费单位公章: 7、申请日期:年月日 《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保险种等参保单位根据实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方框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选择“是”或“否”。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 11、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④、办理失业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⑤、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及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12、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参保单位一份。 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什么条件(精)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3)在职期间所在单位和本人都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在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已满一年; (5)有就业的愿望和要求,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手续。 1992年11月以后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判刑,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并报入本市城镇户口、档案退到地区后,方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果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须办理以下申领手续: 第一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周后,携带退工单、身份证、户口簿和1寸证件照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领取《劳动手册》。 第二步:办理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您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如果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请同时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 登记手续一般由您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由代理人带着您在委托书、身份证、《劳动手册》、退工材料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代为办理。

办理完失业登记手续后,由您(或您的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的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您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同时,职业指导员对您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您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申领手续完成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个三个月办理一次)办好以下各项手续后,从次月起您就可拿着《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的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一般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将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本次被停止的申领期限期满后,如果您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机会,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申请材料: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因防治污染搬迁的;(五)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二、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 ..从办理手续的次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请.务必 起每月 .....或社保卡 .... ......).携带身份证 ....、失业就 ..二个工作日前 ....最后 ...1.次(办理时间:每月 .........1.日至月底 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 证手续。 ....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 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19年修订)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19年修订) (2000年10月2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1670766.html,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概述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具体说来,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二)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三)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四)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一)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请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本人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 方式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在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职工社保关系中断,失业原因属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方式二:网上办理 (一) 用人单位通过“蓉e人社”——“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中断职工社保关系,对失业原因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并上传规定格式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功能查询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情况,并负责把办理结果和领取注意事项告知失业人员。 个人办理 方式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一)

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二) 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方式二:网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三个渠道之一进行网上办理。 (一) 访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略),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陆后进入成都市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菜单中,选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二) 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成都就业助你前行)〉业务经办栏下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三)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略),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登陆后进行办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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