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农民土地整理认知调查

农民土地整理认知调查

农民土地整理认知调查
农民土地整理认知调查

读书笔记

一、现状

(一)国内外土地整理的发展历程和研究现状

1.国外土地整理发展历程及研究现状土地整理自16世纪中叶起源于德国,至今欧洲的荷兰、俄罗斯等国通过多年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的来说,国外土地整理大体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6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有组织、有规划地归并地块、调整权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成为这一阶段土地整理的主要形式。这一时期的土地整理可称为简单土地整理。

第二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50年代。土地整理主要围绕城市建设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通过土地整理,缓解城市发展用地的紧张矛盾.也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土地.这一时期土地整理可称为特定内容的土地整理。

第三阶段:20世纪印年代以后。土地整理的重点转为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增加收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土地整理。

2.国内土地整理发展历程及研究现状

我国土地整理的历史渊源流传,可以追溯到夏朝的井田制.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土地整理工作起步较晚,以1999年《土地管理法》提出土地整理为里程碑,以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土地整理中心为标志,土地整理事业仅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就目前我国土地整理的发展阶段来说,大致处于德国土地整理发展的第一阶段。所以我国土地整理的定位是: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重点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同时调整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使其适应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

参考文献:袁胜平,赵静,彭君. 我国土地整理的意义及对策研究[J]. 知识经济. 2010 (03)

二、问题、原因

(一)问题

1.耕地面积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不合理,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状况仍然存在;后备土地资源较少,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参考文献:袁若虔,汤江龙.浅谈农村土地整理状况[J]. 农民致富之友.2013(06)

2.1农村土地的规划管理形式不一,土地管理体系不健全。

在土地的规划管理过程中,土地整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目前农村的土地整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对规划制定、实施和使用过程中缺乏系统性、统一性和全局性,会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土地使用效率较低,农村土地使用评价体系不完善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缺乏农村土地规划的统一指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2 农村土地整理的融资渠道不足。

在农村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影响土地整理工作开展的因素包括:土地投资经费不足、标准落后、资金来源渠道不健全等。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机构和群众进行土地整理工作的积极性,有碍于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3公众对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参与不积极。

公众对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参与积极性高低对于土地整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大部分群众对土地整理工作在认知上不是很清晰,相关政府部门对土地整理工作宣传不到位,使得群

众对于土地整理工作缺乏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米娜瓦尔·斯提瓦力迪.我国农村土地整理问题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3(02)

3.1农民不理解的参与影响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和最终成果的保持。

由于土地整理工作对农民宣传的不够到位,农民们对好多工作的展开不够理解,而使在需要的时候农民抱着消极的心态参与到其中,有的甚至产生抵触的情绪。此时,在某种程度上农民阻碍了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土地整理工作终有结束的一天,工作成果的维持还是靠广大的农民。土地整理工作只是一个开端,最终是否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取得多大的效益还是要靠广大的农民。农民群众的不理解会使一些人在土地整理工作结束后对自己的土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改造,有的甚至破坏他们认为没用的设施,这样就使得土地整理工作成为泡沫。

3.2在工作初期农民的参与与否直接影响到该阶段的工作效率。

当地的农民对当地的地形、每块土地的具体情况、水资源状况等一些情况最为熟悉。在土地整理的初期调研工作中,农民的参与能有效提高资料收集和分析阶段的效率,使此阶段工作的消耗大大降低。如果仅靠几个相关的技术人员到实地进行探测和分析,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而且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3.3在规划设计阶段农民的过分参与会影响到整个工作的最终成果。

土地整理的规划和设计是后阶段土地整理工作的蓝图,为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规划和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最终的效果。但农民对科学技术的了解毕竟有限,对一些事情的认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土地整理的规划与设计要靠专业的科学技术人员来实施才能在最后的工作中取得最好的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效益。农民若是过多的参与会给设计规划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会直接影响到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影响到下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3.4在工程实施阶段中农民如何参与会大大影响到此阶段的工作效率。

土地具体调整施工的工作量大、繁而且杂,单靠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动用大量的资金,而且也需要大量的时间。但是,毕竟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深切,调整土地的同时也极大地牵动着农民的心绪,土地的调整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以后的生存,农民对土地负责和关心的程度有时甚至更大于相关的工作人员。如果能够正确的引导,让农民参与到其中,经过科学合理的调整分配,合适的管理,一定能够大大地提高整个工程的效率,而且还会为国家省出一大笔资金用于该地区的其它发展项目。但是,如果宣传引导的不够好,农民这一强大的劳力资源不仅得不到有效的利用,有时甚至会有相反方向的作用。

3.5农民的参与与土地所有权的划分影响到土地整理后地区的安定。

土地整理完后,新的土地还是要划分给农民。农民是否能平等的参与到土地的划分,土地是否能公平的划分给每个农户会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安定。

参考文献:曹玲.农民参与土地整理的问题与对策[J]. 农业科技通讯.2010(04)

4.1对农村土地整理的重要性还存在认识不足。

农村土地整理工作会涉及到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实践中还存在着各部门对农村土地整理职责不太明确,有的地方还未把农村土地整理作为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带来的问题就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明确的思路和措施,严重制约了

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4.2农村土地整理规划的控制作用还发挥不够。

农村土地整理需要进行具体的规划设计,并纳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一协调进行。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农村土地整理规划研究滞后,减弱了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再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建设规划、水利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或部门规划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有的地方在没有编制农村土地整理规划的情况下就开展土地整理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指导,使土地整理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不能保持土地整理持久地发挥效益。

4.3农村土地整理缺乏健全的法规和配套政策。

农村土地整理要调整土地的利用结构和土地关系时,会涉及到土地权属置换重划等法律问题,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给予保障。西方国家在土地整理法制建设上早在20 世纪50 年代就有了立法实践,而我国在土地整理的法制建设上还有很大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有关农村土地整理政策的不完全配套,也使得土地的置换调整、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困难,直接影响农村土地整理的持续开展。

4.4农村土地整理依赖的技术基础还比较薄弱。

农村土地整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往往要涉及农业、工程、生物、环境、计算机应用等众多学科知识内容,土地整理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方面的要求比较高。我国在土地整理的技术标准和规定上尽管做了许多的建设,但是还缺乏完整的体系,技术基础的薄弱就会影响到农村土地整理的质量,因此,土地整理技术领域的研究还有待加强。

4.5农村土地整理所需的投入资金还严重不足。

农村土地整理需要投入较大数量的资金。尽管国家实行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制度,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实践中土地整理大多体现为政府行为,“占补平衡”是强制性的政策目标。许多地方财政普遍吃紧,没有固定的投资来源,且不能采用集资摊派的方式募集资金,使得政府提倡、群众迫切的土地整理工作在资金运作上发生困难,没有可靠资金保障的土地整理项目就难以有计划地全面实施。

4.6农村土地整理成果缺乏效益分析评价体系。

农村土地整理不仅要体现社会经济效益,还要保证生态效益的实现。通过农村土地整理,会使土地利用系统趋于人工系统的特征,系统运转速度加快,社会经济效益提高。但系统本身也变得更加脆弱,系统的缓冲性能降低,生态环境问题的潜在威胁就会加强。因此,必须建立适合当地自然经济条件的综合效益分析评价体系,避免土地整理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参考文献:李卫祥.试论农村土地整理[J].山西农业大学.2009(02)

5.1土地整理理论缺乏,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不够。

土地整理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土地整理的科学体系尚不够健全,缺乏其自身的理论基础,土地整理的研究成果还不多见。在几十年的土地整理实践中,如何整理,土地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虽然开展了大量研究,但研究上作有的是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有的是借鉴生态学的原理,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指导思想,整理过程也缺乏严格的规范,揭示的不是整体整理上作的运行机制和操作体系,造成土地整理的主观性、随意性、片面性等一系列问题。比如说大多数地方在没有编制土地整理规划情况下就已开展了土地整理上作,虽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指导,使各地土地整理上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5.2政府官员片面追求形象工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不强。

将土地整理等同于土地平整。时下,土地整理形象土程的政绩标志在地方官员的心里已经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土地整理为了一味追求政绩,一些领导超前意识特别强,不论自然条

件如何,均要求农田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大量的土地平整土程费用占去了土地整理费用的一半以上,也缺乏土地整理方面的专家,误将土地整理等同于土地平整。

5.3片面的追求数量,忽视了对质量的重视。

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大量的开发整理土地,而结果是很多地区整理出的耕地质量低劣,即新开垦的耕地质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质量。普遍存在政府对土地整理的目标过分强调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质量的提高。由于受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制约,很多地方开展土地整理只是为了完成折抵建设占用的耕地的任务,责任心不强,造成许多不能增加耕地面积而能提高耕地质量的整理项目如中低产田的改造难以开展,甚至整理后的耕地质量也难以保证。

5.4土地权属紊乱,整理时纠纷不断。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制度历经变迁,当前,相当一部分为农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不明确,实际使用者与登记的使用者不一致,有些甚至根本未进行过确权登记。有些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属界线模糊,不能准确反映权属界址,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由于土地带来增值收益,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偶尔造成冲突。很多情况下,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农村土地权属问题难以得到确认,而且农民往往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意识,当土地整理完成后,双方对各自取得权利义务理解不一致,导致纠纷不断。农民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力不从心,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5.5土地整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土地整理需要投入较大数量的资金,尽管国家实行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制度,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实践中土地整理大多体现为政府行为,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匮乏,土地整理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是指省级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和中央补助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

5.6土地整理政策法规缺乏配套,权属调整难以进行。

土地整理必然涉及土地类型、数量、用途等要素的变更,有时还会发生跨权属单位的土地置换,这就涉及单位之间土地权属的重新调整、补偿,于是,清理和明确土地权属关系、避免权属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比较分散,土地整理整理的过程中势必会打破现有的土地权属界限,较大规模的土地整理还可能需要在村民组之间协调。但是农村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耕地承包经营合同三十年不变,使土地调整难以进行。

参考文献:张池.浅析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3)

6.1耕地造假情况普遍。

土地整理的目标主要是使有效耕地面积得到增加,这是保证区域和国家耕地量的有效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地整体的重点往往放在如何提高土地数量上,而对土地的使用情况重视不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达到规定新增耕地率的目标,相关部门往往采用“多出地”的措施,随意处理耕地,将小田并成大田,胡乱扩大耕地面积,严重破坏浪费良田。新增耕地经开发后能否达到耕作和种植的标准,并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研究考察,也未作出相应的分析和评价。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不规则占有原有耕地,造成整体耕地质量下降,无法使耕地质量得到提升,不能满足土地整理的最终目标,背离了当前政府对土地实施的保护政策,因此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和处理。

6.2 土地整理目标难以实现。

目前,增加整体耕地数量、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补偿是土地整理的整体目标,这样就难以起到土地整理应有的作用,甚至还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如占优补劣、破坏环境、

开发不利、轻质量重数量等诸多问题。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综合发展强调的重点是将土地整理和农村发展建设结合起来,其目标是将空间与内容组织、管理相统一,充分发挥土地整理的功能。国家尽管已经明确了“立足提高和保护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土地整理方针,但是土地整理项目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工程质量较低、重申报轻建设、项目目标单一等,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性效果与实际影响不一,从而导致土地整理目标与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出现相互脱节的问题。

6.3 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

实现土地自身的农业利用是土地整理实施的重点要求,因此制定和实施相关策略时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一是节约原则问题。当前,部分开发商或者主管部门以新农村建设为幌子,违规征收和随意开发问题严重,往往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因此,土地整理主要的方式是以节约用地为原则,重新划分土地资源,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对不符合机械耕作要求、不规则形状的土地,采取一定的手段将其改造成为符合集约经营条件、形状规则整齐的土地,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型农村建设的需求,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二是农民利益保护问题。转变土地的位置和用途以后,就存在土地权属变化的问题,土地整理实施过程中常常会打破原有田块边界,这就要求必须重新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调整土地权属问题,以达到土地整理的目标。当前,在土地整理开展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房屋拆迁、田块重划、腾地迁坟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与农民实际利益密切相关的。农村土地权属涉及到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等很多方面利益的划分,是农民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三是自然客观条件。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率仍然比较低,存在着水利设施老化、田块凌乱等诸多问题,难以达到预期的规划指导效果,究其原因是空心村、沿街建设等分布零散的宅基地普遍存在,对土地整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四是人为主观因素。合理的土地整理能够合理调整上述现象,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但有的相关单位为完成土地整理项目或土地整理的利益在农民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就私自代签公众参与意见材料,或抢占农民耕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这些行为都会对农民自身利益造成严重的影响,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此外,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农户进行强制性命令、拆迁房屋、填埋坑塘、迁坟腾地等行为,就会使农民正常的利益受到破坏,违背了土地整理的原则。

参考文献:汪利琴.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15)

(二)原因

1.1“建设用地双扩张”与“18 亿亩耕地红线”的矛盾日益突出。

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要素, 是当前甚至未来较长时期里中国城市快速扩张及工业高速发展的重要积累来源。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用地需求不断增长,而与此同时,稀缺的土地资源在供给上表现为严重日益紧缺。要在承载城市发展的同时,实现保护耕地、发展农村的目标,客观上需要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理这一制度创新, 以充分挖掘农村内部土地资源,在实现保护耕地、粮食安全和发展农村的基础上, 通过增减挂钩方式为城市发展提供不占建设用地指标的土地资源, 以满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对建设用地的需求。1.2零碎化的土地利用方式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冲突。

当前,南昌县农业经营主要以农户家庭为主体,较分散、零碎,无法适应现代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的要求,致使农业的经济效益也无法大幅度提高。从根本上看,这种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是无法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因此,客观上迫切需要通过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理, 改变零碎化的土地利用现状, 为实现现有土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节约利用转变提供可能性,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像南昌县这样的城市近郊县,由于受农产品需求

变化的直接影响, 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相对更为强烈, 因而对改变土地零碎化利用也有着更直接和更强烈的需求。通过有规划的引导“社会资本下乡”,不仅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有利于培养有市场意识和农业科技意识的新农民,改变传统农村生活方式,并增强农业、农村、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钟爱保,杨蓉.关于农村土地综合整理的几点思考[J].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3(04)

2农村土地整理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农村土地整理产生的内在原因主要是由两方面决定的。一是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它是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耕地面积的大幅度减少将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同时我国又处于高速工业化、城市化阶段,建设需要占用大量耕地,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土地整理无疑是解决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重要途径;二是改变农村土地粗放利用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人地矛盾突出,另一方面土地利用又粗放,农村土地利用中普遍存在耕地破碎、村落零散、农田基本设施落后、土地质量差等现象,开展土地整理是改变这种面貌的有效措施。

农村土地整理产生的外在原因取决于三方面,一是取决于土地公有制的保障。开展土地整理必将涉及到土地利用关系的调整,必须进行统一规划、总体安排,为土地整理规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我国的土地公有制为土地利用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取决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对土地利用的结构和方式进行调整,即由粗放型的利用方式向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使土地产出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土地整理是一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工程,只有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条件下,才能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达到土地整理的目标,土地整理的开展才能有动力。三是取决于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的改革。新《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有利于形成较稳定的国家土地收益,亦使土地整理资金有了较为稳定的来源,为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参考文献:李卫祥.试论农村土地整理[D].山西农业大学.2009(02)

3.土地整理问题的提出并不是偶然的, 而具有其现实必然性。我国目前土地利用粗放且浪费严重, 特别是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十分普遍, 在用地面积和规模上表现为总量失控、扩张过快, 普遍存在着“空心村”和“空置村”问题, 尤其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关系模糊、土地细碎等诸多问题, 成为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严重桎梏。针对我国的土地国情, 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就必须由粗放向集约转变, 走资源节约型的发展路子。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的提出, 要求今后10 年~15 年内全国增加耕地面积0.2 亿, 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 解决的途径有开源、节流、挖潜。就开源而言, 我国的荒地多处边远地区, 交通条件和自然条件差、开垦难度大、产量水平低, 所以开垦投资大、回报率低, 需要大量的投资; 废弃地的开垦也需要很多投资, 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节流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可减缓耕地减少的速度, 但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 占用一定量的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在所难免, 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土地整理弥补了二者的局限性。土地整理着眼于挖掘土地的利用潜力,“以地生地”, 不仅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而且能提高耕地质量。因此, 土地整理也就显得迫切而必要了。

参考文献:陈水英.浅谈我国农村土地整理[].山西农业大学.2009(02)

三、对策

土地整理的对策建议

1.1重视土地质童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目前,不少开发整理项目为了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以满足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的需要,仅单纯的追求增加耕地面积,忽视了耕地质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效应等指标的要求,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占补平衡”。今后,土地整理要把增加耕地面积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在土地整理中加强土坡改良和农田墓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出相应的可操作的土地整理质量标准.使土地整理质量的提高有章可循。在整理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从立法、规划及措施等方面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使土地整理相关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条可依。

1.2积极推动土地整理会众参与。

公众参与可使土地整理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我国,土地整理的执行主体是国家,项目区的农民只能被动的接受执行部门所作的一系列土地整理措施.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扩大土地整理执行主体的范围,比如允许土地整理区域内的全部地产所有者和土地整理期间全部合法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有能力出资进行土地整理的法人代表参与土地整理.这样由于公众的直接参与,鼓励了公众的积极性,使项目的实施更加顺利,使项目少走弯路,节省投资,使土地整理真正成为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1.3拓宽土地整理融资果道。

土地整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人,这是开展土地整理的关键。目前我国土地整理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融资集道比较单一,不利于土地整理的产业化发展。在土地整理融资过程中,我们应积极参照国外土地整理成功的经验,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还应考虑其他融资渠道,包括开发、信贷等专项资金,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当地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农民参与,政府投人与农户相结合,实现多渠道投人。

参考文献:袁胜平,赵静,彭君. 我国土地整理的意义及对策研究[J]. 知识经济. 2010 (03)

2.1 完善农村土地整理的相关政策,为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农村土地整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整治工作,涉及到许多的因素,并且关系着群众的个人利益。因此,完善的农村土地政策对于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协调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完善的农村土地整理政策的指导下,可以进行农村土地整理区域的划分、土地整理区域的划定、土地整理工作的各个项目都有章可循。

2.2拓宽土地整理工作的融资渠道,实现多渠道融资。

要加强土地整理资金的管理工作,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费、农业重点建设基金返还款等项目获得的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多途径筹集土地整理资金,除了政府投资外,土地整理的主体还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取土地整理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和社会集资。优化土地整理资金运作机制,政府应在产业政策、税收方面给予土地整理企业较大优惠,使其在土地整理完成后优先享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只有企业能得到丰厚的回报,才能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土地整理的积极性,保障资金渠道的稳定。

2.3 鼓励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引入激励机制。

2.3.1要引入市场激励机制。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土地整理,整理后所得土地收益,按照“谁整理,谁受益”

的原则归相关企业或个人。以“投工”形式参与土地整理的农民,也应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获得相应的收益。对于筹融资先进部门或个人,可借鉴招商引资奖励模式,按土地整理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3.2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公众参与。

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整理规划制定及监督。土地整理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政府应出台法规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对土地整理进言献策,参与土地整理规划制定,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以监督;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在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时,政府要提供统一的规划,鼓励村民聚集建房,并为居民聚集点配置基本的休闲活动设施。

2.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农村土地的长远发展。

我国的土地国情是地少人多,人地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当前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环境的破坏,土地资源严重造成破坏。因此,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环境的保护,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工作,让农村土地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带来经济与社会的平衡。

2.4.1统筹安排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对全局的土地整理工作进行统筹的前提下,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考虑相关的环境保护因素,改善农村土地现状。

2.4.2工作不拖后

在实施农村土地整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多复垦地改造的土地进行保护和评估,加强对小流域治理、耕地易地占补的生态环境建设。同时,要及时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反馈和解决。

2.4.3合理投资

要避免对农村土地整理提出过分的要求,要在符合现实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整理和整治,避免因过分投资造成的浪费,保证良好的生态效果。

2.4.4加强宣传

政府的相关土地整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教育与宣传,加强群众在土地整理方面的意识,集合群众的力量,保证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合理有效地进行,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平衡发展。

参考文献:米娜瓦尔·斯提瓦力迪.我国农村土地整理问题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3(02)

3.1循序渐进,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将政府过去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的主导角色,转变为与私人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监督、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将土地整理项目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以公平招标、邀请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土地整理项目的投资方,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中来,通过农民集中居住,腾换建筑用地指标;通过土地集中流转促进产业集中发展。

3.2示范效应,破解拆迁难题。

土地整理一般分为收购、征地拆迁补偿、平整三个阶段,其中征地拆迁工作是最大难点。笔者以为可以先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工程,完善新村社区功能,通过“示范效应”,自然破解拆迁难题。在成都,以袁山社区为例,迁村并镇的农民新村,最初也只有两成农民愿意搬进新村,但政府并没有强制,而是先集中起了这部分农民,后来,新村产生了示范效应,农民看到了新村的好处,就纷纷要求加入,搞二期时,已有近九成的农民主动要求搬迁了。土地整理的事,只有农民想通了,事情才好办。

3.3因地制宜,做好项目规划。

2010 年以前,很多地方集中上马现代农庄项目,2011 年以后由于市场反应远低于预期,投资锐减,很多项目成为空壳。因此政府在引进工商企业参与土地整理时,要因地制宜,做好项目规划,在离城区较远的传统农业区,像三江、广福、泾口要重点引进那些以获取农产品加工原料或开发优质农产品为生产目的工商资本;对于城市近郊,或者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像黄马,蒋巷可以考虑引进大型现代农庄项目,实现一、三产业联动。

3.4创新方法,破解土地权属难题。

农村土地综合整理的过程不仅是农民居住方式的简单改变, 更是突破原有村组的集中居住过程, 因此必然涉及突破村组界限的土地权属调整, 面临更为复杂的土地空间置换。目前,我县向塘等地土地整理工作曾一度止步土地权属调整。笔者以为可否借鉴成都市在这方面的一些做法,例如“租赁”、“一次性货币补偿”、“互换”、“调田撵地”等方式。

3.5加大力度,扶持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整理是个投资大、见效慢的项目,从拆迁到产出效益往往需要1-3 年以上的时间,因此政府可否在项目扶持力度上适当倾斜:一是对土地连片流转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流转农户和经营主体,各级财政应该在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对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企业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逐步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体系,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给予政策优惠。

3.6注重引导,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鉴于土地整理项目的特殊性,可否考虑将其与生态建设挂钩,建立相关补偿机制,从机制上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整理,发展生态农业。

参考文献:钟爱保,杨蓉.关于农村土地综合整理的几点思考[J].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3(04)

4.1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尊重当地农民的习惯。农村的部分道路是农民长期生活和生产中自然形成的,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土地在进行规划时要综合考虑原有设施的合理因素,积极运用现有设施,坚持“路成网,田成方,林成行,渠相连”的建设模式,在原有沟、渠、路的附近搭建类似设施,不仅能满足农民生活和生产的习惯方式,还能节约资金投入的成本。这就要求立足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整理和规划,以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满足服务农民、农村、农业的需求。土地在规划过程中需要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展开规划工作时最好能够有效结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持两者的协调统一,从而保证所使用的土地能够达到土地利用计划和当地实情的双重要求。

4.2划分村、组界线。

农村集体承包制是我国当前发展时期农村建设的主要制度,每个村、组土地之间已有明显的界限划分。而这个问题在政府对土地进行规划过程中时常被忽视,因此会造成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从而引起各村、组之间的利益纠纷,不利于土地整理工作的进行。这就需要在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界限时全面考虑村、组界线的问题,一般不允许存在明显界限的设计,但必须认真对待单元划分。

4.3有效协调内部关系。

在规划实施农村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应该将农户、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

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协调好。当出现不合理的项目规划方案时,应由施工单位报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认可确定后再上报给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要在15 d 内予以答复,以免延误工期、耽误农民播种时间,造成严重的后果。当实施的项目规划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时,如道路中电线杆迁移等,则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上报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有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的义务。

4.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求对农村的土地进行相应规划和整理,进行土地整理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才能使土地整理规划应有的作用得以发挥。进行土地整理项目的过程中要使农民深刻了解每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根据实际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样不仅能达到实际的方案设计要求,而且也能对技术上的不足进行弥补,从而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由此形成的土地整理方案能够使农民对土地整理的实际作用有切身的体会,既能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又能有效调动农民参与农业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汪利琴.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15)

5.1加大土地整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5.2充分利用农民来取得相关的土地基本信息

5.3在土地整理的规划设计阶段吸收少量农民参与

5.4积极调动农民参与到土地规划项目的实施阶段中

5.5建立公平公正的土地划分机制,实行土地划分的透明化

参考文献:曹玲.农民参与土地整理的问题与对策[J]. 农业科技通讯.2010(04)

6.1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6.2重视农村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的编制

6.3搞好农村土地整理部门之间的协作

6.4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整理政策法规

6.5切实落实农村土地整理的资金问题

6.6实行农村土地整理规范化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李卫祥.试论农村土地整理[D].山西农业大学.2009(02)

班级:商管121班

姓名:金琳

学号:1204002049

土地整理操作流程

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操作管理流程 土地综合整理分为土地整理及拆院并院两种项目类型,下面分别对土地整理项目及拆院并院项目操作流程、检查要点及检查表格等进行规范。 一、土地整理质量检查操作流程 质量检查目的是使规划成果更加规范、方案合理。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控制:包括过程控制和成果检查。其中过程控制尤为重要,质量检查贯穿于项目的设计全部过程,大致为1、项目开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项目设计基本要求;2、项目踏勘及台帐分析: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整理规模、新增耕地计算合理,项目重点区域位置、项目线性工程设计参数合理,充分收集(市)县、镇、村意见;3、设计成果完成后:对数据图形的一致性、图纸文字说明的准确性,报件资料的完整性自检;4、项目成果修改阶段:对修改意见进行分析,提供正确合理的修改意见及方案,检查修改成果。 其他部分根据制定的规范细则由项目小组组长进行过程控制。 根据项目实施流程,质量检查工作具体为: (1)、接受公司任务,签收《任务单》后,确定工期、成果清单及合同约定其他要求; (2)、项目资料(台帐及工作底图)收集后,项目负责人检查台帐及底图的准确性对统计数据进行确认; (3)、现场踏勘,现状照像,工程量上图时,征求(市)县、镇、村意见,参与项目人员共同确定规划方案; (4)、整理规模、新增耕地分析确定后,检查并确定数据; (5)、对台帐数据核对、新增耕地分析后并请国土资源局盖章确认(项目负责人); (6)、内业处理数据上图(项目负责人); (7)、外业数据处理最终成果与新增耕地分析的相互协调(文本编制员、制图员负责),制作单体图及工程量统计表;(文本编制员、制图员负责);

2020关于农民法制意识调查报告文档

2020关于农民法制意识调查报告文档2020 report on Farmers' legal awareness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关于农民法制意识调查报告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调查报告是宣传唯物论和辩证法、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力武器,历来被无产阶级革命家所重视。本文档根据调查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 ,其中有效率为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查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 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 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某公司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公司 之 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目录 (2) 释义 (5) 重点关注事项提示 (7) 正文 (8) 一、【】的基本情况 (8) 二、【】的历史沿革 (8) (一)【】年【】月,【】设立 (8) (二)【】年【】月,第一次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 (9) (三)【】年【】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9) (四)【】年【】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 (10) (五)【】年【】月,第一次增资,第三次变更经营范围 (10) 三、【】子公司 (10) (一)一级子公司 (10) 1、【】 (11) 2、【】 (18) 3、【】 (19) 4、【】 (20) (二)二级子公司 (20) 2、【】 (21) 3、【】 (21) 4、【】 (21) (三)三级子公司 (21) 四、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1) (一)股东 (21)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

(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22) (二)【】的经营资质和认证 (22)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2) (一)关联方 (22) (二)关联交易 (26) (三)同业竞争 (26) 七、主要财产 (26) (一)土地使用权 (26) (二)房屋所有权 (26) (三)租赁房屋的情况 (26) (四)专利 (26) (五)商标 (27) (六)软件著作权 (27) (七)域名 (27) 八、重大债权债务 (28) (一)借款合同 (28) (二) (28) 九、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8) (一)【】年【】月,收购【】【】%股权 (28) (二)【】月,收购【】【】%股权 (28)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9) 十一、税务及财政补贴 (29) (一)【】及其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29) (二)【】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29) (三)【】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29) (四)财政补贴 (30) 十二、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0) 十三、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31)

基本农田整理(土地平整)-技术标(完整版)

目录 第一章编制原则及编制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期要求 第三章施工准备 第四章施工组织及部署 第五章主要施工方法 第六章主要材料的投入计划安排 第七章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第八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第九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一章保证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二章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第十三章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网络图 第十四章施工总平面布置

第一章编制原则及编制依据 1.编制原则 根据**市**等两个镇基本农田(血防)“兴地灭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合同编号:HBGD/XT2008-11/SG-8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在勘察现场的基础上,对本标段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同时考虑了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及运输道路、料源、民情等施工条件的制约,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依如下程序编制了本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 (2)认真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和双方约定条款; (3)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组织施工的原则; (4)采用流水作业组织施工,积极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进行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人尽其力、物尽其用的原则; (5)施工工艺与机械设备配套的优选的原则; (6)最佳技术经济决策的原则; (7)专业化分工紧密协作相结合的原则; (8)供应与消耗的协调原则; (9)坚持质量第一、积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切实贯彻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制度的原则; 2.编制依据 (1)**市**等两个镇基本农田(血防)“兴地灭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合同编号:HBGD/XT2008-11/SG-8施工招标文件。 (2)**市洗脚湖高产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合同编号:HBGD/XT2008-11/SG-6施工招标答疑文件。

农民法律意识现状

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姓名:张丽 学号:20110908708

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一、前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提升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其中农村人口7.2亿,在某种意义上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决定着中国法制化的进程。自八六年我国进行普法宣传以来,法律已经深入基层,走进并影响着农民的生活,促进了农村的建设与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着。遗憾的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宣传工作,目前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和农民法律意识都处于低水平。如何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深入本村,就当地农村普法教育以及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一)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委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三)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大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独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

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doc

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的制约因素及 对策研究- 摘要: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土地整理项目规划是最重要的项目,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在介绍规划的主要内容以及依据原则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当前规划设计受到的制约因素,最后在分析这些制约因素的同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土地整理;土地整理规划;制约因素;对策 我国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广阔,但人均土地面积偏低,所以就需要协调好我国的人地矛盾及相关的占有量的关系,使其能够保持平衡,并且让我国的农田土地得到合理的规划与利用。但是在实际过程中,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在实施开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复杂繁多的专业知识方面的内容。近年来,随着土地整理工作在我国的实施与开展,我国现已经积累了很多的土地整理的经验与措施,整理的水平与技术也随之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但是,现今我国在基本农田土地整理方面仍旧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以及制约性的因素,进而导致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设计规划及实施过程不能按时按量的完成,农田土地整理工作的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一、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的概念与特征 1.相关概念。基本农田土地整理,是指对特定农村区域里的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土地关系调整,从而改善土地用途,促进产出率和利用率提升的活动。基本农田建设,即在土地上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或其他能促进产出效益提升的设施,促进农田土地

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持续利用。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即经过整理后的耕地及时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2.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的特征 (1)先导性。土地规划设计是土地整理项目设施的前提和基础,土地规划在整个基本农田整理过程中发挥着先导性引导作用,土地规划主要用来确定被整理土地的整理理论、性质、选址、工程量、投资量、工期和土地利用等要素,只有制定合理高效的土地规划,才能让基本农田整理有序进行。 (2)统筹性。土地整理工作是一项涉及政策文件、工程建设等多方面要素的系统工作。在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的现实情况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基本农田整理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能通过规划设计来对各项建设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3)工程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绝不仅仅是一项纸上谈兵的工作,它更是一项需要多方配合的工程建设内容。这就要求土地规划设计人员,应掌握一定的工程技术,只有如此才能在各项分项和单体工程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和工程设计。 (4)政策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过程中,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工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种权属关系的协调,因此在整理过程中,要充分用好政策,最大限度保护农民权益。 二、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设计规划 1.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设计规划的内容。进行基本农田土地资源的整理设计与规划是开展土地资源整理的最主要的手段与措施,其在设计与规划的时候需要对该地区的土地基本情况,水资源的分布情况以及该地区土地资源的限制性因素等等进行详细的考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分析报告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作者:————————————————————————————————日期: 2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实践时间: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0日 调查对象:各镇农民工 实践地点:湖北省仙桃市 调查目的: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 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 调查人:郑颖 班级:12级会计电算化 指导老师:辛应红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非凡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次调查对象是本地的农民工。 一.本镇农民工现状 农民工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的代名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兴的劳动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农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他们的双手,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中国的未来。 1.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 (1)以自发性外出为主。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帮助,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近年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组织和介绍外出就业的农民工逐步增多,但仍然不是主要渠道。 (2)以初中文化的青壮年为主。根据本镇外来人口办最新统计指出,截止1月底,我镇总外来人口数量15535人,其中从业人数9535人,占总数的61.4%,年龄在18岁至49岁之间占总数的89.6%,初中级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是84.1%,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12.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3.8%,可以看出。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也是农村劳动中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群体,他们的思想活跃,向往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外出就业活动,也较为轻易适应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但是总体素质仍然偏低,多数人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他们只能依靠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来创造幸福生活。 (3)以务工为主。统计至今年1月底,本镇农民工务工人数占从业人数的78.1%,在建筑业就业的占8.1%,经商的占12.5%,务农的占1.3%。 2.本镇农民工维权意识

并购重组项目尽职调查清单剖析

项目投资调查清单 致: 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就为向贵司投资事宜,特向贵司发出以下项目清单内容。本项目清单内容丰富,贵司如涉及该情况请按照要求提供,如若没有可忽略。 本调查清单所列事项将成为我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基本依据和材料来源。因此,请贵司对所提供各项材料(包括其附件及任何修订、补充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确认并做出承诺。同时请根据清单所列项目在提供文件右上角注明编号,并将所提供文件按顺序排列以供核对。对于“须更新”或“不适用”的文件,请在“备注”栏予以说明。本清单如有未列示或未明确列示、但可能对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文件,请公司提供说明及相关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所要求贵司提供的各类数据均截至本清单发送日当月最新数据。复印资料应当清晰完整,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请勿少印、漏印。贵司按下列清单所列内容提供资料时,如涉及重复内容,只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如有电子版本,最好同时提供。 贵司可根据资料收集的进度,分批将尽调清单涉及文件提供给我们,同时另制作资料交接清单,与本所办理交接手续。 本所根据调查工作的进展,可能会发出后续调查清单。 若有未尽事宜,欢迎及时向本所律师提出。 联系人: 一、公司历史和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历史情况简介。

(二)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三)详细说明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参股或控股的子公司)过去历史上发生的重大改组、变更、收购、兼并、清理整顿行为及重大投资行为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影响,主要包括: 1、公司设立方式、发起人、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情况及发行前10大股东名称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 2、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结构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操作这些行为的具体内容及所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这些行为对重组后通钢业务、控制权及管理层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3、介绍有关发起人或股东出资及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所进行的历次资产评估以及进行审计的情况。 4、公司业务有关的资产权属变更的情况。 5、简介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员工专业结构、员工受教育程度、员工年龄分布; 6、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政策情况。 7、公司是否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发起人或股东做到分开,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8、有关股本的情况,主要包括: ? 公司股本结构的历次变动情况; ? 外资股份(若有)持有人的有关情况; ? 持股量列最大10名的自然人及其在目标公司单位任职; ? 股东中的风险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9、公司如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或出现原工会持股或职工持股会持股进行转让的,应披露以下情况: ? 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及发行情况,包括审批机关、审批日期、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 内部职工股发生过转移或交易的情况; ? 首次托管及历次托管的情况,包括发行时最大10名持有人的情况、以及发行前托管的最大10名持有人的情况,托管单位变化的情况及原因,托管与被托管单位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应托管股票数额及实际托管数额的差额、托管完成时间,未托管股票

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基本要求和做法

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基本要求和做法 2010-08-06 119

(三)加快村镇改造建设。以中心村(镇)为重点,通过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建成“规划科学、村容整洁、设施配套、服务齐全、生活舒适、邻里和睦、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 (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流转,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积极引导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 (五)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通过优化村庄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合理调整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保障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拓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筹措途径。 三、要求和原则 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社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加快发展村域经济,促进农村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规范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市场,鼓励企业、个人等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科学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规模和布局,整体推进村镇改造、产业发展、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建设。 (三)村为主体,惠及农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村为主体开展,要在坚决守住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红线、努力增加耕地的前提下,使农民群众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土地节约,人口集聚。实行开发与整理联动、复垦与盘活并重、增量与减量挂钩,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配套建设,促进人口向居住点集中、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

关于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

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

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XX县夏集镇东郊(夏集村、苏雅村、双琚村、双塘村、蒋庄村五个村)。本次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施工项目有土方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泵站工程、桥梁工程及田间道工程,其中农田水利工程包括:衬砌沟渠、涵洞等工程施工。 2.施工测量 2.1施工测量控制 (1)测量控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现场建立平面及高程控制系统,以便在整个施工期间针对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测量控制。 (2)平面控制系统:拟采用导线测量的方法建立平面控制系统,测量仪器采用J2经纬仪及50m钢卷尺。用业主提供的控制点点进行控制,设置直线控制桩,控制桩位置应在稳定可靠、便于施工期间保护及使用方便。 (3)高程控制系统:测量仪器采用DS3型水准仪,根据业主提供的水准,将标高引至各临时水准点上,临时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距离不得大于200m且前后通视,临时水准点与设计水准点复测闭合,允许闭合差为±12√L ㎜(L 为水准线长度公里数)。 2.2测放临时水准点 工程施工之前,应根据图纸指定水准系统的已知水准点,引导至施工范围内,设置临时水准点,当施工牵涉到的水准系统不是一个标准时,应同意换算为工程的施工水准系统,据此设立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设置后,要逐一编号,其精度要求闭合差不得超过

规范要求,并标在图纸上。根据需要和设置的牢固程度应定期进行复测。 临时水准点的设置要求是: (1)应设置在坚硬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上,或者设置在不受影响和外界干扰的稳定土层内; (2)在野外每400m设置一个水准点; (3)两水准点之间能保持通视。 2.3平面放线 根据工程的起点、终点、导线桩和转折点的设计坐标,计算出这些点与附近控制点或建筑物之间的关系,然后根据这些关系把各个放线点用标桩固定在地面上。为了避免差错,每个点在接到监理的交点后都要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平面放线时,在工程的起点、导线桩、终点和转折点均已打桩核定后,再进行中心线和转角测量。中心线测量时,应每隔20~30m 打一中心桩,中心桩的间距应统一,以便于统计距离和施工取料。然后根据工程规定需要的宽度用白灰撒出开挖边线。 2.4纵断面水准测量 纵断面水准测量之前,应先沿工程的施工线路每隔 20m的距离设置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的精度要求闭合差在平坦地区不得超过1mm。以此水准点测出中心各桩位地面的高程,以检验设计图示地面高程和实际地面高程是否相同,并以此来确定沟槽开挖的深度或管道架空的高度。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Implementation plan of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in 20 20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 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 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2、篇章2: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3、篇章3: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4、篇章4:土地整理实施方案 5、篇章5: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我国土地利用目前正面临人口增长和经济建设的双重压力,开展土地整理是协调人地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应该怎样 实施呢?下面是小泰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篇章1: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 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 ~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xx〕1358 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 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20xx年9开工,20xx年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成因与提高 (2006-06-27 09:55:30) 转载▼ 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成因与提高 一定社会的公民特别是乡土社会农民的高素质,是法律得以高效实施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障。而农民的素质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农民的法律意识素质的高低。因此,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我国从1986年开始相续进行了“三五”、“四五”、“五五”普法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农民法律意识距法治社会要求仍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据此,笔者对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农民法律意识现状 第一,农民更多地依靠道德、习惯、风俗,来调解相互之间的行为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一旦发生冲突与纠纷,往往是请乡里声望较高的长者以及有地位的族长出面,以礼俗、道德、习惯为基础,通过以家庭地位和相邻关系为人情来进行调解和缓和,注重的是相互之间的忍让,以及对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都有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好处,以达到双方利益的协调,保持乡土社会秩序的安宁而排除通过法律来进行诉讼达到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这就造成法律被“束之高阁”的尴尬的局面。可以用费正清先生的一句话采证明“法律是正体的一部分,它始终是高高地超越农村日常生活的表面上的东西。所以,大部分纠

纷是通过法律以外的调停以及根据风俗习惯和地方上的意见来解决的。” 第二,农民权利意识非常淡薄在工作中,我发现农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不违法,干嘛要学呢?”虽然,在法律上,中国在很早以前就是个成文法国家,但由于大多是刑法,因此,法律也就成了防民的工具。中国古代不允许农民具有什么基本权利观念,所以农民对任何自身权利被剥夺蹂躏的事实很少从法的角度去考虑其中是非。因此,当农民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更无法运用法律这种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他们来说,法律是一种看上去很美的东西,但离他们很遥远。久而久之,他们已根深蒂固地养成对法律的恐惧和蔑视的心理,自然不去亲近法律,寻求法律的保护,只要不违法,就不会与法律发生任何关系,这就造成农民权利意识淡薄。 第三,农民对法律程序观念非常淡薄在我所接触农民中,我发现有近七成左右的农民对法律程序有着错误的认识或者是一无所知的。虽然这不可能代表全体农民,但从中我们多少可以发现法律程序在农民观念里确实被严重忽视。这或许受我国传统“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但更令人担忧的是在相当一部分农民看来,诉诸法律不如走人情,打官司就是靠关系。一旦他们之间产生纠纷或冲突,不管冲突或纠纷的程度严重与否,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程序,而是私了或运用非法律手段来进行调解。 二、中国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成因

企业兼并重组尽职调查提纲

企业兼并重组尽职调查提纲 *****控股公司尽职调查问题清单 2010年11月 1 尽职调查问题清单填写说明 本次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对贵公司(的业务、财务、综合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初步了解。请贵公司在填写本问题清单时,确保文字材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随着尽职调查的深入,很可能将补充新的问题,该补充问题清单亦构成对*****集团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的一部分,具体填写本尽职调查清单的回复时,请注意如下问题: 1.问题回答中涉及统计数据的,请给出数据使用的具体统计口径,以方便分析比较在涉及市场的统计数据时,请参考权威统计数据填报,并注明出处涉及未来战略的部分,请公司尽可能根据过往经验及对未来市场预期做出回答。 2.就与财务有关的问题,可先以公司管理层报表为主来回答,然后以经审计后的数字进行调整。 3.文件清单中所要求的数据所涵盖期间包括2007、2008、2009及2010年上半年。 4.文件清单中的所有文件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和纸制版本提供给***煤化集团工作组。 由此带来的麻烦敬请谅解,xx~ 2 第一部分 一、公司xx

1、公司设立情况公司总体情况 1.1(关于设立公司及子公司(如适用)的相关发起人会议决议、发起人协议(合资协议、出资协议等)等。 1.2(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文件。 2、公司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股东股权转让、增资或者减资等)情况。 2.1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情况说明、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 3.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股东情况、股权架构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 4、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1(公司近三年发生的业务和资产重组、变更、收购、合并分立、资产臵换、增减注册资本或其它重大投资行为的说明及相关文件。 5、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内部职工股等情况(如适用) 5.1(内部职工股的审批文件、募股文件、缴款证明文件及验资报告。 3 二、组织结构 1、整体组织结构图。并请标明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股东结构,及持有股权的附属公司(包含)的股东结构,标明其注册资本额、各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各股东所拥有的股权比例。同时请列表说明:各股东取得该等股权的方式,以及历次股东或持股比例的变化。 2、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功能范围。 3、列表提供各分子公司、联营、参股公司(如为三产或境外企业请注明)中的股比、公司成立日期、注册地、企业性质、注册资本、业务范围、总资产、净资产、收入、税前利润、净利润、其它股东、长期员工人数。

土地整理竣工测量技术报告(DOC)

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竣工测量 技术报告 二○一六年一十二月零五日

竣工测量技术报告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编写者: 审核者: 二○一六年一十二月零五日

目录 1 项目来源情况 (2) 2 项目组织实施 (2) 2.1 项目人员结构 (2) 2.2 项目设备投入 (3) 2.3 项目组织生产 (3) 3 技术标准 (3) 4 竣工测量 (4) 4.1 控制测量 (4) 4.2 数据采集 (4) 4.3 成图软件 (4) 4.4 图形数据处理 (5) 5 数据分析 (7) 5.1 生产道、田间道长度统计 (7) 5.2 灌溉系统工程长度统计 (9) 6 成果数据检查 (11) 6.1 项目检查流程 (11) 6.2项目检查内容 (11) 7 提交成果资料 (12) 7.1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12) 7.2质量检查报告 (14) 7.3竣工图 (15) 7.4成果资料光盘 (15)

1 项目来源情况 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位于赫章县德卓、河镇乡。该项目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对其进行科学整体的规划,增加灌溉设施、改善生产交通运输条件,提高耕作条件。通过对项目区进行合理的整理,一方面提高了粮食产量,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保障了耕地的质量,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具有现实意义。根据工程项目验收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受赫章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赫章县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测绘工作。我公司于2016年12月初完成竣工图测绘工作,竣工图幅4幅。 2 项目组织实施 2.1 项目人员结构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保证工程工期及质量,我公司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于2016年11月下旬进入项目区开展竣工测量工作,项目共投入4人,人员结构分工如下表: 姓名控制测量外业测量内业编绘文字报告 郭青松●● 周波●● 杨启勇●● 陆吉胜●● 2.2 项目设备投入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 GPS 接收机华测X90、M500 4 全站仪南方2〞 1 彩色绘图仪HP designjet 1050C 1

农民法制教育讲稿

农民法制教育讲稿 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们 我今天在这里着重给大家讲讲农村普法教育的问题,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 二是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 四是农村普法教育应搞好几个结合。第一个问题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主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完善,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法制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制度更加完备,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深入农村普法教育,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

前提和基础。只有坚持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民主法制的素质,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增强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民主法制的习惯,提高当家作主的能力,才能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全民素质条件。(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部叫《被告山杠爷》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威信高,敢说敢管的村委会主任,用游街示众的方法惩治教训一个不孝的儿媳,却逼出了人命,好心办了坏事,成了被告,引发了人们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庄,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这就是说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近十三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如果不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村级组织,既是广大群众接受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自己行为的最基层单位,同时又是国家政策、法律落实到基层的最低关口,也是检验上层建筑能不能做到依法行政的检验点。而且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农民朋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朋友既是实践者、执行者,更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执法作风的一面镜子。因此,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意义十分重大。(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其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的运行秩序,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与安全,提高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物质文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依靠法制手段、教育手段、管理手段解决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

省级投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

省级投资**市**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1总论 (1) 1.1项目背景 (1) 1.2项目简介 (6) 2项目区概况 (8) 2.1自然条件 (8) 2.2资源条件 (10) 2.3社会经济状况 (11) 2.4土地利用现状 (12) 2.5基础设施条件 (13) 3项目分析 (19) 3.1项目合法性分析 (19) 3.2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20) 3.3水资源平衡分析 (21) 3.4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27) 3.5土地适宜性评价 (29) 3.6公众参与分析 (30) 4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34) 4.1规划原则 (34) 4.2规划依据 (34) 4.3规划方案比选 (37) 4.4规划方案总体布局 (38) 4.5建设内容和标准 (43) 4.6节水措施说明 (47) 5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48) 5.1土地权属现状 (48) 5.2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48) 5.3土地权属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48) 6项目建设组织管理 (51) 6.1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51) 6.2项目实施进度 (52) 6.3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 (54) 6.4项目建后运行管护方案 (55) 7投资估算 (57) 7.1投资估算依据 (57) 7.2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57) 7.3投资估算费用构成 (62) 7.4投资进度计划 (63) 8效益评价 (66) 8.1社会效益评价 (66) 8.2生态环境效益评价 (67) 8.3经济效益评价 (67) 9风险分析 (70)

9.1项目主要风险因素 (70) 9.2风险程度分析 (70) 9.3防范和降低风险措施 (72) 10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73) 10.1结论 (73) 10.2建议 (73) 11附表、附图、附件 (74) 11.1附表 (74) 11.2影象资料 (74) 11.3附图 (74) 11.4附件 (74)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