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NGO参与下的欧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与模式

NGO参与下的欧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与模式

图1 英国NGO参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网络

(来源:作者根据资料整理自绘)

在英国文化遗产保护中,各NGO的工作内容根据其类型的不同各有区别。议会法认定以及皇家特许的NGO资源较为丰富,其主要职能为制定遗产保护中的相关准则以及为重要遗产保护项目提供支

图3 法国遗产保护组织网络

(来源:作者根据资料整理自绘)

表1 法国NGO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式

人员职能

图4 西班牙文化遗产保护与NGO网络关系图

(来源:作者根据资料整理自绘)

因其政府主导的模式,其NGO的资金得到国家不同形式的支持,除政府的财政拨款外,还有政府组织下的投资实体如发行文化遗产保护彩票、建立保护基金等以及各项相关政策支持如减免税收、公

为历史保护项目提供咨询、专业协助和资金支持;历史协会主要任务是为历史遗产保护提供考证和历史研究,积极参与美国历史建筑测绘;而社区组织则是根植于各个社区独特的背景,参与其区域规划

并决定社区内部事宜;地方级NGO其工作内容相较而言则更为灵活多样,同时分工也更为细致,其影响力常集中于某一具体领域,如东州教养所,其工作内容主要为对废弃监狱的保护和再利用。

表3 美国文化遗产保护组织状况

表4 美国NGO参与文化遗产

级别 政府部门

非政府组织

国家级机构国家公园司

史迹保护联邦理事会古迹保护行动组织

全国古迹信托组织区域办公室州级机构州史迹保护官

全州古迹保护组织地方级机构

历史街区委员会、地方政府

地方古迹保护组织

相较欧洲国家,美国政府极少直接参与历史建筑保护活动,因此政府对NGO的资金支持有限,其来源主要为社会捐赠以及组织自身经营所得。社会力量在税收优惠的刺激下,对NGO的捐赠较为积极,同时NGO自身注重循环资金的利用,如保护联盟通过买下历史建筑,经过修缮再卖给愿意继续维护的业主的方式,使得资金达到收支平衡的同时进行保护工作。在此细心经营下使得NGO在政府

拨款力度不大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稳定的资金来源(表4)。

由此可见,美国作为市民社会的典型例子,其文化遗产保护具有“自下而上”的特点,以民间组织为主导,政府协作的方式进行保护活动。总而言之,美国NGO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是以政府架构体系为蓝本,各层级相互激励约束,以公众参与为主导的保护模式。

级别组织类型组织结构资金

人员

职能

国家级机构

国民信托

13个部门,目的在于尽量接近草根阶层政府拨款、社会捐款、自营所得、税收优惠

组织高层为在职或者离职政府人员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法律推进、保护理念宣传、推广与教育

地方级机构保护联盟

将私人保护组织、社区组织和地方历史协会组织在一起社会捐款、私人捐款、私人税务减免、循环资金私人保护组织、社区组织、地方组织买下历史建筑,经过修缮,卖给愿意继续维护工作的业主

历史协会

社会精英或者会费入会

循环基金

历史学家和历史保护专家美国历史建筑测绘的参与者,为遗产提供考证和历史研究

社区组织结构多样化,以社区为单位与外界发生相互作用

社区基金会提供资金、专项保护基金、循环基金

社区居民等参与区域规划和共同决定社区内部事宜,历史环境的自我维护

私人组织

专项文化遗产以文化遗产单位为组织单位主体

自我运营、相关基金会资助

专项文化遗产管理者保护专项文化遗产、宣传、运营和发展

私人财团

家族财团建立董事局

独立基金会提供基金、自我运营

私人

促进文化遗产等各方面事业的发展

2

欧美NGO参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总结

通过对国外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NGO参与文

化遗产保护模式的梳理,不难发现:各个每个国家相应的模式各有不同。社会基础的不同,NGO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程度也不同;社会体制的不同,NGO的运营方式也不同;根据遗产的需要保护的程度不同,参与的保护手段也不尽相同。尽管如此,各国NGO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成熟模式也具有共通的规律可循,对其模式规律进行总结分析有利

于我国NGO在后续发展中的参考借鉴。综合以上对各个国家NGO参与下文化遗产保护成熟模式的梳理,总结其规律具体表现如下。

2.1 NGO组织体系与政府组织体系相协调

虽然每个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NGO组织体系不尽相同,如英国是基于《慈善法》形成的4种平行类别,法国根据规模大小而形成国家、地区、联盟和私人的4级非从属性结构,西班牙是与政府职能部门平行的协作体系,至于美国则是与政府层级相似的“国家-州-地方”3级结构。但是其中的相同之处在于其组织体系的形成必然是符合其实际国情,并且不会完全与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资金管理职责划分 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三、有关收入规定 局机关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收入,以弥补单位公务经费缺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生活水

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四、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1、办公用品费用。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财务科 x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39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该项目的具体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交保护规划本年度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保护工作计划。 第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

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的推荐名单由该项目的申报地区或者单位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 第七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二)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三)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二)为该项目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的文化场所; (四)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展示活动; (五)向负责该项目具体保护工作的当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九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交该项目保护单位悬挂和保存。 第十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二)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第十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传承义务;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应当按照程序另行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怠于履行传承义务的,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 第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者展示场所。

最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的基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条公司计划财务部为本级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本级费用支出标准。本级费用开支必须控制在标准以内,超标准的部门不得报销。本级费用支出标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提出建议,并具体拟定相应管理规定经公司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四条公司费用开支必须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发生的预算内的经费项目应由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有权人签字认可后,送计划财务部对其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报销。属于超标准(或超预算)的财务支出项目,报公司领导批准第五条成本费用开支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并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划财务部不按规定标准和审批手续报销,取消计划财务部当月部门奖。不得将下列开支列入成本费用: (一)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三)应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公益救济性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滞纳金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行内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审核,对费用开支的内容、人员、金额等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第七条费用报销程序及要求 (一)原始凭证(发票单据)报销程序:凡须报销的部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行内报销工作程序办理,未经过正当的报销程序一律不予报销。各部门需安排专人负责报销,并对本部门的原始凭证进行初审。 (二)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是由国家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发票上各个项目填写完整,开具的发票名头统一为“***公司”,发票上要盖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材料的要附有明细清单。 (三)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四)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据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丢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或取得原开出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并由原开出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六)要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盖有报销专用章,由经手人、验收人及部门负责人签章,并注明用途;需要履行审批权限的,由相关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签章。 (七)各种报销单据,应按内容分开粘贴,并按金额大小依次粘贴在《报销凭证粘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日趋完善,国际资本的大量涌入,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意识到,健全与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执行会计法规的具体补充,也是一个单位规范会计执法行为最有利的实施。只有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情况下,企业才能产生出会计工作规范的效果来,同时也能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内有助于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的实现和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利于业务处理的效率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外有助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和国家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时,在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有效地贯彻执行的同时,应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等情况。 一、健全与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企业自我调节能力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时,应先考虑企

业管理中现存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风险的现实问题。在统一会计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特点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的制度。在《会计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规定每人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履行的职责、程序。建立全员岗位责任说明书,描述每个岗位的内容、职责、上下级关系和任职条件等,使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在处理业务时所处的地位和流程环节,使财务工作的每一细节都有规范会计人员行为的含义,严格把关,防止各种“细菌”的侵袭。 二、健全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控制,达到企业既定目标 编制全面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管理的最高层负责决策、指挥和协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是为了达到企业既定目标编制的经营、资本、财务等年度收支总计划。从一定意义上讲,全面预算也是对企业经济业务规划的授权批准,使企业每个员工在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条理地进行。全面预算对企业经营业务确定了数量化目标,企业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同时再与企业预算的编制进行审核落实,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找出差异,进行分析与调整来考核企业各部门工作业绩表现。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doc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如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技巧

如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技巧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怎么完善财务管理制度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1)如何有效解读财务报告。有人把财务报告比作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这些用财务术语写成的报告,已经成为公司、股东、管理层之间进行信息沟通的最标准、最常用的语言,关系着一个公司的发展兴衰。无论你的母语是什么,有了财务报告,大家就有了讨论的基础,因为这是商界的通用语言。但是在国内,仍有很多企业的总裁、高管看不懂财务报表,不了解财务指标的真正含义,这使得许多战略的计划、执行、检查和修正变成了一纸空文。最终影响的是企业制定战略和执行战略的能力。 (2)有效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策略。企业在进行产品定价时,通常的做法是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利润。这样做固然合情合理,但是否能换一种思考的角度,以市场价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找出突破口,使自己的产品在同类商品中既有较强的竞争力,又能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宜家的做法似乎可以给些启示。宜家家居依靠其新颖而低耗材的设计,使高品质和低价格变为可能。先有成本还是先有利润?这个类似于鸡和蛋的理论也许值得探讨。作为企业高管,怎样做好成本管理与控制?把握成本与企业商业模式之间的关系?如何搭配合理的产品线?如何从成本的角度制定价格策略?这都是需要反复推敲的。 (3)如何完善预算管理方法,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企业由小到大必须学会的一种计划管理手段。许多时候当资源的表现形式众多时,就需要进行均衡协调,使各项的投入产出保持相对平衡。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了全面完善的预算体系,就如同给企业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地基,使企业经营的各项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也让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活动有机、合理地联结在一起,从而提高分工协作的效率。同样,预算的执行结果还为绩效评价提供了量化依据,从而可使企业更加完善稳定。 2、企业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1号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

财务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规定—仓库管理 一、货物买入管理流程 1.当发票和货物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 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填写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型号、数量、形式:(购入或自产)。 (2)采购发票直接交会计:------(请注意:会计在接受发票时要认真核实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以及发票的真伪) a.需及时付款,由采购员提前以邮件形式向总经理申请,批示同意后填制“付 款申请单”,相关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会计,会计见验收合格单后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b.暂缓付款,会计依据发票增加应付款项。待付款时,再依据流程(1)办 理。 2.发票到,货未到(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原则:走单不走货) (1)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和“出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写明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型号、数量、形式:购入,在“出库量单”中相对应写明客户名称、品名、型号、数量、形式:出售,仓库管理员依据出入库单办理货品入库出库手续。 (2)发票交会计:依据是否及时付款同1-(2)流程处理。 3.发票未到,货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由采购员及仓库管理人员等同1-(1)流程处理。(2)采购员必须及时催讨相应的发票,发票到后依据1-(2)流程处理。4.货物的检验流程 (1)货物首先由仓库管理人员按采购单检验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采购入库单一致,清点完毕后由仓库管理人员签收。 (2)在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检验无误后,由技术部相关人员负责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以上两部完成后,将货物封存入库。将验收合格单第二联交于财务,货物验收流程完毕。 二、货物借入管理流程 相关人员填制入库量单,写明入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借入单位、形式:借入。将已填制的“入库量单”交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依据“入库量单”办理货品入库手续。并由相关技术人员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货物售出管理流程 (1)销售管理流程 a.由销售人员填制“出货申请单”并写明出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购 买单位、形式:售出。 同时销售人员必须填制“发票申请单”。 b.由销售人员将已填制的“出货申请单”交仓库管理员,由仓库管理员依据 “出货申请单”发货,并由相关提货人对提出货物进行检验,并签字确认。

财务管理制度(含三套不同的财管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二、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三、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负责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 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 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 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 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 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 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组织办法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加强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项目,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申报项目;负责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的保护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项目的初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申报项目的初审;负责本行政区域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的保护监督工作。 第四条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以下统称世界遗产)申报、保护监督等工作应当遵循生态文明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以捐赠、技术支持、志愿者等方式参与世界遗产保护和研究。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世界遗产应当以保护和传承人类共同的珍稀遗产资源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原则,量力而行、厉行节约、有序推进。 第七条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满足《世界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关于世界遗产突出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有关标准、条件和要求; (二)编制了申报项目的保护管理规划;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挂记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的规定 1、良好的采购计划是反映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长期、大宗原辅材料的购买申请,需依照正常的生产进度情况及供货周期提出并签订供货合同;其它物资、材料的采购申请,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在核实仓库现有存量的基础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3、非长期性的采购,由有关部门人员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单(《工作请示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应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尽量获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使决策者有据可依。 4、审批权限。所有采购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如遇总经理不在岗,采购任务又急迫的情况下,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可以决定500元以下的采购,但事后须报请总经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国企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国企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 总则 本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实行总经理统一领导下,各级职能部门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 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2.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和规定,领导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司财务目标和预算方案,并为实现该目标和预算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并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2.2 根据公司的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批准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3 按照国家《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 2.4 在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含股东) 三者之间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投资者和被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和整体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拟订职工报酬和利润分配方案。 2.5 支持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汇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3 分管财务副总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3.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各项财税法规和制度,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使公司的各项财务活动在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内进行。 3.2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使公司各项主要财务活动处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错可究的规范之中。 3.3 协调、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各职能部门、基层部门、被投资企业与公司财务部门的关系;协调、监督采购、储备、生产、流通各环节资金的合理使用;协调、监督公司经济效益与国家各项经济政策、财政纪律在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财务预算如期完成。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朱兵 当前,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在今天愈来愈成为一个浪潮。出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就是说,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文化遗产对一个国家、民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种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这种重要性除了体现在一般的文化意义上外,还体现在政治、经济、民族、国家文化主权等等方面。文化的问题、文化遗产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为全球所关注。 第二个特点就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范围的认识在不断扩大,保护的程度在不断加深。用今天的观念看,在文化遗产的范畴中,主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或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大类。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围绕着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或有形文化遗产)来进行的。就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从我国来说,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从对重要的、单个的文物古迹的保护扩展到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保护,又扩展到对以某个历史建筑群为主体的历史街区、村镇、城市的保护。近些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已经突破了传统范畴。

第三个特点是随着保护对象的多元化,保护对象的价值标准和保护方式也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向。历史年代再也不是一个绝对尺度。“保护”一词的内涵不断扩充,它不再仅仅被理解为是对物质形态的“保存”,还包括研究、利用、宣传、传承与弘扬。其意义除了“保存”本身之外,更多地体现在与当代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等等的相互关系之中,并成为国家、民族现实生活、生存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述这些变化可以说既是全球也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具体缩影。 一、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特点和构成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形成和特点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密切相关。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因此,既要保证国家权利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同时又照顾各地不同的需要,确立了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它包括了具有不同层次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区条例、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对这种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为保证法制的统一,明确规定了不同层次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宪法的效力高于一切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同时,立法机关还实行立法监督制度,上级立法机关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法规规章。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宪法和其他基本法所确立的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包括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各民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