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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工作场所防护效果检测及评价制度

6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工作场所防护效果检测及评价制度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工作场所

防护效果检测及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中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贵港市港北区XX镇卫生院

2016年9月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放射防护工作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全权负责处理。 组长:范伟伦 成员:滕晓静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3、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

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 五、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8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adia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protection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GBZT 149-2015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

3.GBZ/T 149-2015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 2 培训对象 2.1 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放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用X 射线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工作的人员。 2.2 从事与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中 的相关专业人员、见(实)习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等。 3 培训目的与要求 3.1 培训目的对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可达到如下目的: a) 了解有关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内容; b) 掌握放射防护基本原则和方法; c) 掌握控制工作人员和患者、受检者以及公众所受照射剂量的 原理和方法,以及有关放射防护设施与放射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d) 了解可能发生的异常照射及其应急措施。 3.2 培训要求 3.2.1 上岗前的培训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 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d。 3.2.2 在岗期间的培训各类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

定期接受再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a,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d。 3.2.3 实习前的培训医学院校学生进入与放射工作有关的专业实习前,应接受放射防护基本知识的培训。 4 培训内容 4.1 放射防护培训的内容和深度以及培训的频度和时间,应与放射防护培训对象的职责和责任相称,与其工作性质和条件相适应。可参照附录A 和附录B分别给出的培训内容提纲和培训课程举例加以选择。 4.2 在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中应强调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和最优化分析应列为放射防护培训的重要内容。 4.3 接触医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应包括内照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知识。 4.4 X射线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的质量保证,应列为相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 4.5 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应适时更新。 5 培训方式 5.1 放射防护培训应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其工作性质采取相应方式,例如课堂教学、远程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自学等。充分利用各种音像教材培训。 5.2 课堂教学和远程教学可以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80491

xx人民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 三、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四、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五、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 六、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七、核医学科放射性操作及防护规程 八、GE Lunar DPX-NT双能X线骨密度仪操作规程核 九、GE Infinia VC Hawkeye 4 SPECT/CT操作规程 十、放射防护应急预案 十一、DSA机房管理制度 十二、介入放射科工作制度 十三、西门子DSA操作规程 十四、介入科各岗位责任制度 十五、介入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十六、放射剂量监测计划 十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2.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放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3.医院指定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放射安全和防护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放射诊断与治疗的专业技术及操作常规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每四年参加一次符合要求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6.因进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短期或临时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并在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放射工作人员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答案)

放射工作人员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 工作单位:__________岗位_______姓名_______评分_______ 一、名词解释(10分每题5分) X线检查的正当化原则:合理应用X射线检查。 X线检查的最优化原则:任何必要的照射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二、填空(60分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的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5、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6、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的总体布局遵循合理、安全、卫生的原则。 7、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单管头200毫安X机房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双管头面积不应小于36平方米。 8、根据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连续五年内平均年有效剂量20毫希伏特。

9、为了防止受检者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应做到限制照射野、屏蔽防护、体位防护。 10、根据卫生部四十六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工作按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射线影像诊断四类管理。 11、辐射所致的显现在受照者本人身上有害效应称为躯体效应;辐射所致的影响到受照者后代的有害效应称为遗传效应。 12、放射工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的规定 三、问答题:(每题10分) 1、外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与措施? 时间、距离、屏蔽防护。 2、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二)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三)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3、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 设施;(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 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 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令狐采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放射防护工作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全权负责处理。 组长:范伟伦 成员:滕晓静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3、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守则DR

XXXX医院文件 XX [XXXX]XX号 关于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医院各科室、各位员工: 为加强我院放射诊断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断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医院办公室为放射诊断管理机构,周奕博同志为兼职的放射诊断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断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医生职责》 《DR操作规程》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医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断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 2、开展放射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XX区卫计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XX区卫计局进行诊断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XX区卫计局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须提交正、副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医院开展放射诊断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XX区卫计局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断场所、诊断设备以及诊断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XX区卫计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及时刊登遗失公告,并在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一、防护培训对象: 1、凡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一切人员均为放射防护培训对象。 2、医用诊断X射线工作者、核医学工作者、放射治疗工作者等职业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知识;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相关人员(含专业人员、见习人员、管理人员)也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的一般培训。 二、培训单位、内容及方式: 1、放射防护培训由有技术能力的有资格单位承担。有资格单位会同我院共同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和考核。 2、培训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培训对象、工作性质和条件确定。 3、培训方式可采用异地或本单位课堂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学习等。 三、岗前、转岗和在岗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由所在科室领导推荐,由设备处统一安排放射防护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参加相应的工作。上岗前的

培训时间5-7天。 2、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由于岗位不同,必须补充相应的安全培训。 3、各类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按有关规定每2-3年接受一次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四、考核: 1、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应列为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的内容。 2、新参加医学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经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后才可上岗。 3、每三年左右对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放射防护知识与技能的考核。 五、管理: 1、我院设备处具体负责组织本院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培训,落实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医院为培训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和时间,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各次培训中的课程名称及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 制度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放射科主任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放射工作人员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答案

放射工作人员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答案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放射工作人员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 工作单位:__________岗位_______姓名_______评分_______ 一、名词解释(10分每题5分) X线检查的正当化原则:合理应用X射线检查。 X线检查的最优化原则:任何必要的照射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二、填空(60分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的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5、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6、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的总体布局遵循合理、安全、卫生的原则。 7、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单管头200毫安X机房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双管头面积不应小于36平方米。 8、根据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连续五年内平均年有效剂量20毫希伏特。

9、为了防止受检者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应做到限制照射野、屏蔽防护、体位防护。 10、根据卫生部四十六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工作按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射线影像诊断四类管理。 11、辐射所致的显现在受照者本人身上有害效应称为躯体效应;辐射所致的影响到受照者后代的有害效应称为遗传效应。 12、放射工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的规定 三、问答题:(每题10分) 1、外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与措施 时间、距离、屏蔽防护。 2、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二)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三)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3、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

放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 1. 以下哪个标记是为“电离辐射”或“放射性”的标识:() A. B. C. D. 2. 原子核半径尺度为:() A. 10-15 m B. 10-12 m C. 10-10 m D. 10-6 m 3. β衰变一共有多少种模式:() A. 一种 B. 两种 C. 三种 D. 四种 4. 在下列给出的屏蔽材料中,屏蔽γ射线宜选用以下哪种:() A. 聚乙烯塑料 B. 混凝土 C. 有机玻璃 D. 铝合金 5. 原子核所带电性为:() A. 电中性 B. 负电 C. 不带电 D. 正电 6. 以下不属于γ射线与物质作用机制的有:() A. 光电效应 B. 碰撞散射 C. 康普顿散射 D. 电子对效应 7. 放射性活度的国际单位是:() A. 居里 B. 毫克镭当量 C. 贝克勒尔 D. 伦琴 8. 下列数字中,有可能是组织权重因子W 的是:() T A. 0.12 B. 1.0 C. 20 D. 0.5 9. 有效剂量的单位是:()

A. 戈瑞 B. 伦琴 C. 希伏 D. 拉德 10. 以下哪一个是放射性货包的标识:() A. B. C. D. 11. 下列属于职业照射的情况是:() A. 客机飞行员所受的来自宇宙射线的照射 B. 乘坐头等舱的商务精英所受的来自宇宙射线的照射 C. 核电厂职员工体检时所受的照射 D. 普通公众所受的来自土壤、建筑物的放射性照射 12. 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规定公众的年有效剂量限值是:() A. 20 mSv B. 5 mSv C. 1 mSv D. 0.25 mSv 13. 带电粒子与物质相互作用,可以让物质原子被电离或激发,原子退激发所发射的()可用作核素识别。 A. 俄歇电子 B. 特征γ射线 C. 康普顿电子 D. 特征X射线 14.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剂量分担”常被用于减少放射性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那么,“剂量分担”按方法论分,属于下列哪种辐射方法:() A. 时间防护法 B. 个人剂量限值 C. 外照射防护法 D. 源项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度本制度。 一.警示告之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目的明确,控制剂量,严格执行资料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查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检时,应当对陪检查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房门是否关闭。四.设施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对机器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3.设备定期维护。(三个月一次)

PDCA放射防护

PDCA 工作法:放射防护改进 PDCA 是计划( Plan) 、实行( Do) 、检查( Check) 、处理( Action) 四个质量控制阶段首尾相接周而复始的循环程序, 是美国 工程师戴明博士总结, 用于质量管理的有效方法, 也称PDCA 循环, 后来被直接引用到放射照片质量管理领域。 我科2016年开始将PDCA 工作法用于放射防护改进,提高服务质量管理取得明显效果, 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现将PDCA 工作法应用过程及体会介绍如下。 1 计划阶段 1. 1 分析现状, 找出存在的问题( 找问题) :(1)我们随机调查了 一个时间段病人,对其进行现场采访,约50%病人对放射线的危害一无所知,约90%的病人对放射防护知识表示不了解。(2)发射科工作人员虽然对放射线的危害及放射防护有所了解,但未深入掌握。(3)因病人数量较多,技术员未对每位病人进行必要的放射防护。 (4)照射野太大.(5) 拍错部位、搞错病人等,导致病人进行二次不必要曝光。(6)X机、CT机未定时校准。(7)X线告示牌较少。(8)防护用具缺少,管理不规范。(9)重复检查。 . 1. 2 找出主要问题, 寻求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 找主要问题) 根据巴雷特( Pareto) 原理: / 关键的少数, 次要 的多数, 每次循环必须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大的起关键作用的少数一两个问题,。 1. 3 寻找服务缺陷的原因( 找原因) 针对上述重点问题, 发 动全科医生寻找可能造成上上述各种原因, 加于归类整 理, 然后画出因果图( 也称鱼刺图) , 如附图1 所示, 通过因果图, 可以明了的知道造成X线防护的不足,给我们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 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用排除法确定造成问题的直接和间接原因。 图(一) 2 计划对策 针对造成问题原因的因素和环节, 我们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改进。 2. 1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放射科各X线检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制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1、防护培训对象: 1、凡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一切人员均为放射防护培训对象。 2、医用诊断X射线工作者、核医学工作者、放射治疗工作者等职业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知识;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相关人员(含专业人员、见习人员、管理人员)也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的一般培训。 2、培训单位、内容及方式: 1、放射防护培训由有技术能力的有资格单位承担。有资格单位会同我院共同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和考核。 2、培训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培训对象、工作性质和条件确定。 3、培训方式可采用异地或本单位课堂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学习等。 3、岗前、转岗和在岗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由所在科室领导推荐,由设备处统一安排放射防护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参加相应的工作。上岗前的培训时间5-7天。

2、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由于岗位不同,必须补充相应的安全培训。 3、各类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按有关规定每2-3年接受一次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4、考核: 1、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应列为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的内容。 2、新参加医学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经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后才可上岗。 3、每三年左右对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放射防护知识与技能的考核。 5、管理: 1、我院设备处具体负责组织本院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培训,落实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医院为培训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和时间,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各次培训中的课程名称及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放射防护安全检查规定

文件编号:NTRPD/M-04005 版本:C版 发放号: 受控状态: 放射防护安全检查规定 编制:王兵 审查:邓艳丽谢增明 审核:王利明 批准:陈志强 2005-6-1发布2005-6-1实施

放射防护安全检查规定 1.目的 为了保障全公司放射防护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控制公司正常运营中各个质量环节的辐射安全状态,对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和涉及放射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3.检查监督主责部门 公司放射安全管理小组 4.检查涉及的工作场所及部门 检查涉及的工作场所包括密云生产基地各车间、项目组在密云的实验场所、各项目工程现场、公司其他放射工作相关部门。 各部门、项目组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其职责,确保工作场所及人员的辐射安全; 具体检查内容参考通知和附件“XXX辐射防护安全检查记录”。 5.检查监督内容 证件 ●公司生产场所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正确悬挂“辐射安全许可证”; ●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等证件。 放射工作人员 检查公司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复训、在岗体检,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剂量计等情况。 辐射剂量仪器/表 检查辐射防护仪器/表是否能正常工作、是否被正确使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等等。检查范围主要是公司自用仪器。公司自用仪器/表的管理遵照《计量设备管理工作流程说明书》(NT/A0)执行。对随产品移交用户的仪器/表,各现场工程师有责任建议并督促用户及时检查仪表的性能和检定证书时效性。

安全联锁 检查安全联锁系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安全管理制度: 检查场地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张贴上墙。现场工作人员是否熟知辐射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日常记录: ●立项(开工前)或年保养前必须填写《辐射安全责任书》。立项(开 工前)填写的《辐射安全责任书》同时上报本部领导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经确认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年保养前填写的《辐射安全责任书》上报本部领导备案。 ●场所环境检测:系统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场所环境剂量检测,做好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表为《环境剂量检测报告》。方法见《XX检查系统现场首次出束时辐射防护性能检测作业指导书》或《XX系统辐射防护性能检测规范》。 ●设备安全检查:系统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做好检查 记录。检查记录表为《安全联锁检查记录》,方法见《XX检查系统现场首次出束时辐射防护性能检测作业指导书》或《XX检查系统安全联锁系统调试检验规范》。 ●根据放射安全检查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放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记录表为《XX安全检查记录》。 6.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 全方位地监督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和放射工作人员对公司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实施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人员视察:公司放射安全管理小组派人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监督。 ●定期自查:根据公司放射安全管理小组发出的放射安全检查通知, 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实施检查并填写记录。 不定期抽查 公司放射安全管理小组将对工程现场或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当发生事故、发现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增加抽查次数),每年抽查最少不少于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XX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或设备科等)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宗旨、对象、内容、方式、考核及实施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人员的放射保护培训。二、防护培训对象、凡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一切人员均为放射防护培训的对象。12、除医用诊断X线工作者、核医学工作者、放射治疗工作者等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知识之外,凡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见习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等,也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基本知识的一般培训。三、防护培训宗旨1、防护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各类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受检者与患者以及龚总的健康与安全,确保电离辐射的医学应用获取最佳效益。、防护培训的基本要求:2. 、对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利与害有正确的认识,防止麻痹思想和恐惧心理;A、了解有关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内容,掌握放射防护基本原则;BC、了解、掌握减少工作人员和受检者所照射剂量的原理和方法,以及有关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正确的使用方法;、了解可能发生的异常照射及其应急措施。D四、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培训1、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考核之后才有资格参加相应工作。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医学院校学生进入与放射工作有关的专业实习前,2、各类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定期接受在培训。3五、防护

培训内容1、防护培训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培训对象、工作性质和条件确定。附录A、附录列出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提纲和专题培训课程可供参考。B2、在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培训中应强调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和最优化分析必须列为防护培训的重要内容。3、接触医用开放型放射源的工作人员的防护培训内容必须包括内照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知识。. 4、X射线诊断、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的质量标准,应列入相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培训课程。六、防护培训方式1、防护培训应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其工作性质采取相应方式,例如课堂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学习等。并注意充分利用各种声像教材。培训时间长短视实际情况酌情决定。2、课堂教学可以基础知识为主,较系统讲授共同性内容;也可以某方面专题为内容举办培训班。、现场实习以实际操作为主,侧重培训学员掌握防护技能。34、个人学习应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并选择合适教材,提出统一要求,个人自行安排。七、考核、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应列为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的内容。12、新参加医学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书之后才有上岗工作的资格。、每三年左右应对医学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放射防护知识与技能的考核。3八、防护培训工作的实施 1、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的行政领导,应对本单位的防护培训负责,从组织上落实放射防护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核查培训效果。 2、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必须负责督促并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防护培训工作,同时建立一支能够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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