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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领导小组,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社区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局干部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按县有关文件给予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挂钩。

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使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掌握现代化专业知识的技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竞争能力,培育服务精品,努力创建一个学习型、文化型、专业型、创新型的团队组织,推动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参加集中学习的成员为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由党支部具体负责。集中学习结合支部生活开展,主要采取阅读文章篇目、播放音像资料、进行参观考察、组织交流讨论、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讲课等。集中学习要保证时间,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为了保证集中学习效果,每次学习交流讨论前,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根据当月确定的学习专题,结合实际认真阅读有关材料,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2、个人自学。要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意识、忧患意识、争先意识,广泛涉猎各方面领域,扩大知识面,每一位党员干部要自己安排时间,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习的有计划、有重点、成系统。

二、学习内容

1、理论学习。每一期集中学习都要明确一个主题,学习时主要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交流、展开讨论。主要学习内容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时事政策和法律知识、经济法规和国际惯例、党风廉政建设等政策知识;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求,及时安排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报刊重要文章等。

2、文件学习。对于属于上级下发的文件,每位同志都应认真阅读,并及时传递。

3、培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班,并努力取得良好成绩。

三、学习要求及考核

1、学习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学习的纪律或规定,自觉增强学习意识,按时参加专题学习。集中学习要有学习记录,主要记载每次学习讨论的时间、地点、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和发言情况。个人要有学习笔记,主要记录个人心得体会、讨论发言提纲和听取辅导等内容。

2、学习考核。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理论、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和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使专题集中学习成为科学决策的先导。全体党员干部每年都要在认真学习思考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撰写1-2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龙浔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和各级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崇尚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发展,培育“四有”新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 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和组织机构 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全局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专项治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各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负责人是本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责任人。党、政、工、青、妇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㈡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全体党委委员组

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 ㈣成立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与任务 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研究决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⒉负责研究决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⒊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⒋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⒉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各专项管理组织工作。 ⒋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㈢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开展对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宣传教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成立由社区一把手为组长和社区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街道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共建单位例会制度,研究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社区党员和干部的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和争当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制度,落实队伍,明确责任,措施得力。对重点部位严格监控,坚持值班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听取社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意见,虚心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努力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是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满洲里市委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确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全市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决定事宜。 3、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文明委组成领导和委员应做及时调整。 4、文明委工作机制主要以例会的形式开展,特殊情况可采取文明委主要领导会签的方式。 5、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例会制度 1、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处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2、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3、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4、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

5、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6、市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三)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配合市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4、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5、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市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的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 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政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继续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负责制,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十分重视民主党派的作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社区主要负责人总揽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单位代表和服务对象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2、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 1、文明创建与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最新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起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 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各科室结合职能,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 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二到三次,对重头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整改,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组织开好精神文明建设年度总结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天路公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公司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天路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由公司管理部门牵头,有各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参加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公司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公司协调会制度,研究创建文明企业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员工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在公司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处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成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第三章: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创建办公室是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校园文明创建工作中。 3、每次会议的筹备、召开、记录等工作有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检查督导制度 1、每学期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团总支负责组织团员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反溃 第六章:奖惩激励制度 按年度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处室、班级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处室、班级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七章: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创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做好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文明创建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相关处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金鸡中心小学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条例 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职责,学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处室三个文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常态化,制拟订本条例: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以编办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与全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 2、制定完整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3、确立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共同管理的原则。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指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文明班级、文明个人评比,提高教师综合素养。 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 五、检查制度

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每阶段结束,根据检查记录,确定评比结果。 六、目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及计分标准 (总分100分) 1、宣传教育(40分) (1)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领导小组)。4分。 (2)坚持中心组学习,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党支部)。4分。 (3)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师生层面的专题教育(党支部)。3分。 (4)重视组织建设,每年举办年级组党员活动不少于2期(党总支)。6分。 (5)各班定期进行心理、卫生、安全、学习等方面的板报宣传(负责人、少先队)。4分 (6)各年级组宣传橱窗每二周更换一次。(负责人、少先队)4分(7)各年级组每学期完成一本校本教研材料集上交。(教务处)5分 (8)完成党报党刊和相关教育教学刊物征订任务。(校务处)10分 2、文明校园建设(30分) (1)加强教育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提高装备使用水平。(校长室、校务处)5分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75501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文明村创建工作制度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分工制度 一、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村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村“两委”是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青年团、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中。 三、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文明创建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检查督查制度 一、每半年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村民代表、村监督委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开展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检查督查督办。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是明确分工。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病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是健全检查督导制度。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科室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

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委、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奖金挂钩。 五、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社区精神文明工作制度(精)

石桥社区2009年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制度 坚持以党和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调动广大社区居民、党员干部、中小学生、部队战士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道德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创新载体,提升社区精神文明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文明委、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围绕街道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打造品牌,突出重点,抓好特色,创新机制,力争使社区工作上新台阶。 三、组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 四、精神文明工作要服务社区工作的全局,积极组织驻街单位及社区居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 石桥社区2010年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街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成立由社区一把手为组长和社区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街道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共建单位例会制度,研究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社区党员和干部的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和争当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 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制度,落实队伍,明确责任,措施得力。对重点部位严格监控,坚持值班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对经营管理的促进作用,全面提高两个文明建设成果,促进公司年度目标实现,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三、考核细则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表。 四、奖惩措施 1、凡是获得公司文明部门,由公司给予部门人员200元/人奖励。 2、凡受到省级部门表彰或参赛获奖的先进部门和个人,公司分别给予每人500元和300元的奖励。 3、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凡在省级以上报刊和陕西图书发行等刊物发表与本业务有关的文章者,每篇奖励100元,凡在省级以下报刊上发表的,每篇奖励50元;一般通信报道或消息每篇分别奖励30元。

4、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自然灾害事故、治安灾害事故、抢险救灾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职工和部门,公司一次性奖励:对部门发给1000元奖金,对个人发给500奖金。凡发现重大险情,避免严重损失的;或举报重大线索,破获重大案件的,发给300奖金。 5、违反安全制度,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每次扣发工资200元。值班期间若发生不安全事故未能及时处理和上报,公司酌情予以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附表: 序号考评主要内容考评细则分值备注 1 学习各项活动开展 及参加情况 学习笔记不完整扣5分,无学习 记录扣5分;不按要求开展或参 加公司组织的活动扣5分;迟到、 早退、在学习会场随意走动、抽 烟、大声说话,未将电话铃声调 到震动位置扣5分 20 2 员工考勤、工作情 况 考勤记录有缺失扣5分;考勤记 录中请休假没有对应请假条、外 出没有办公室登记扣5分;上班 时间看视频、聊天、打游戏扣5 分 15 3 店规店纪执行情况有违反店规店纪现象扣20分20 4 店容店貌办公室物品摆放凌乱、有灰尘扣5 分;地面有垃圾、碎屑扣5分; 院内有脏水、污物,车辆摆放不 整齐,有卫生死角扣5分 10 5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扣5分;节 假日及教材到货期间值班记录不 完整扣5分 10 6 消防设施库房、营业场所没有禁烟标志扣5 分;消防栓、灭火器有损坏、配 备不齐全扣5分 10 7 车辆安全派车单记录不完整扣5分;驾驶 员驾驶公车有违章扣10分 15 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本次考核得0分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制度

小屯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4、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镇党委书记统揽全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总体决策、组织、指挥和工作调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实行分工包干、责任落实。 3、镇创建办是文明村镇创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

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各村、各单位是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主体,主要负责创建活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5、工会、青年团、妇联会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村镇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促进会,对文明村镇创建任务进行全面部署,阶段回顾,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动员全镇广大干群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对文明创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全程监督。 3、设立创建活动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姜楼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县精神文明委的有关要求及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根据中央要求,街道、乡镇应设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 第二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是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本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构。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本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研究制定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总结部署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四)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驻军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相互关系; (五)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 (六)组织调查研究,为同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章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或下一年年初举行,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领导小组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或召开扩大会议。

第七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实施具体指导; (二)签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三)批示由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请示; (四)召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或由地方、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 (五)应邀请参加同级直属部门和下一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代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表意见或讲话; (六)听取或接受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七)负责承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范围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处理,一般应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作适当说明。 第九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全体会议和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的有关会议,承担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长、副组长交付的任务,及时汇报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十一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和考核目标,督促落实工作; (二)了解掌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创建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实行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

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每个月要开展道德讲堂,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欣公司项目三部

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内部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一、办公室实行签到考勤。实行每日上班2次考勤,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 二、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主任说明情况。 三、离岗外出均须填写请假单,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去向,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请假单原则上由本人事先提交。 四、工作人员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员请假后,人员缺岗窗口内部不能及时调剂的,应及时报告派出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安排人员顶岗,否则该窗口视同脱岗。 五、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外出的作脱岗处理。 六、请病假2天及以上的需出具医院证明。 七、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在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八、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需提供举办单位的文件(通知)。 值班制度 一、值班职责 1.接受服务对象咨询: 2.受理服务对象投诉; 3.监督考勤和服务对象评议表回收; 4.及时处理各种来电、来访;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时间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每天工作及午休时间。 2.值班人员:参照管委会值班表;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人员应做到热情接待,并做好指点引导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议 (一)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总结本月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工作。 2.研究落实有关事项的对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办公会议的参加对象为工作人员。 (三)办公会议原则上于每月下旬召开一次,由领导主持。 学习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为周五午休时间,各股室要组织工作人员自觉参加办公室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三、课堂上不吃零食,不看报纸,不打瞌睡,保持安静,不喧哗,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建立集中学习点名(考勤)制度,审管办负责学习记录。 五、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业务科请假。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在窗口玩电脑游戏。 二、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进行清除,清除不了的新病毒,应立即报办公室反映进行处理。 三、与派出单位进行数据交换的有关窗口,应有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四、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和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信息资料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资料。 五、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六、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七、各窗口必须按办公室的办件管理规定,每天把所需上报的事项文件传达到办公室以便管理。 八、工作人员不得拆装计算机,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告知办公室维修。 九、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切换网络。 十、中午休息时间关闭显示器,下班后切断计算机电源。 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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