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表
第
一
联
外
汇
局
留
存
填表说明:
1、非银行金融机构填报本备案表一式两联,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将加盖业务印章的第二联作为备案证明退还非银行金融机构。
2、若本备案表中已经外汇局确认的相关事项发生变更或注销(停办),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重新填报本备案表一式两联报外汇局办理变更或注销(停办)备案,并对变更或注销(停办)内容进行标注。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将加盖业务印章的备案联作为备案证明退还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将原备案证明收回。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表
联
构
填表说明:
1、非银行金融机构填报本备案表一式两联,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将加盖业务印章的第二
联作为备案证明退还非银行金融机构。
2、若本备案表中已经外汇局确认的相关事项发生变更或注销(停办),非银行金融机构
应重新填报本备案表一式两联报外汇局办理变更或注销(停办)备案,并对变更或注销(停
办)内容进行标注。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将加盖业务印章的备案联作为备案证明退还非银行金
融机构,同时将原备案证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