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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务公开工作制度

企务公开工作制度
企务公开工作制度

企务公开工作制度

(年月日届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草案)

为贯彻实施本市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企务公开” 工作的要求,促进本企业逐步实现企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落实职工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企务公开的内容以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除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技术机密的问题外,都要实行公开。

必须公开的内容:

(一)企业重大决策及生产经营状况公开。

1、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2、企业盈亏情况和企业财务报告;

3、企业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二)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公开。

1、企业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选聘和任用情况;

2、企业薪酬和奖惩制度执行情况;

3、职工的招聘、晋升、解聘、专业职称评聘情况。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

1 、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金缴纳情况;

2、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3、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农民工权益保护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及履行情况;

4、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和培训经费提取使用情况;

5、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执行情况;

6、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利益的各类规章制度。以下内

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公开:

(一)单位公共基金使用方案;

(二)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

(三)企业拨交工会经费的情况;

(四)民主评议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等收入的分配方案;

(七)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用和公费出国情况;(八)企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上述规定的事项事前不宜公开的,事后应及时予以公

开。二、企务公开的实现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青岛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请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职能处室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局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同时送青岛畜牧兽医信息网。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或签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处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提出人或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处理结果。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

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是指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政策、法规及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公开。 村务公开是指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具体一是村务决策;二是办理过程;三是办理结果。 财务公开要逐笔逐项地对村级财务收支、货币资金、招待费开支、干部报酬、对外投资、集体债权债务、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财产物资、资产负债及收益分配等财务事项实行全方位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详细、规范。 二、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任期目标、班子成员等); 2、基础党务工作情况(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活动制度,党员党费收缴及使用、培养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党员年度评议情况等); 3、日常活动情况(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 4、重大事项通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本级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 5、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两委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等。

1、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3、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及实施情况; 4、村级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情况; 5、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 6、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7、集体资产、“四荒地”发包情况; 8、宅基地批建情况;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奖惩情况; 10、各种农业补贴(种粮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2、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 13、村民的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14、农产品供求信息、培育农村经济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农村灌溉、机耕植保、农村劳动就业培训信息等; 15、扶贫济困、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及托老托幼、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等; 16、农村治安、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及社区安置帮教、矫正人员等; 17、农村村容村貌整治、乡村道路修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禁“黄”、禁赌、禁毒,抵制封建迷信,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 来源 课件w .5 Y K J.O M 4 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二、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问题

(三)各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行政机关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根据法律、行zd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三、关于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问题 (五)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七)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八)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zd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保密工作实施办法》《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精神,为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学校对信息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不予公开情形的审核认定。 第三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泄密”的保密要求。 第四条学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并具体指导、监督和检查校内各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第五条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容。 1.凡是标有“绝密”“机密”或“秘密”等字样的涉密文件、材料等信息; 2.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 5.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为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对尚未定密但可能涉密的信息,原则上不得公开;确需公开的,须征得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第六条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各二级单位日常工作中拟公开的一般信息,由各单位自行做好保密审查。可能涉密的重大信息,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1.二级单位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公开的初审意见。二级单位对无法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应及时报学校保密办; 2.二级单位对初审认为可以公开的信息,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3.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校信息公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杭州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交通发展服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信息,是指本司在生产管理实施和业务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部室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第五条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一)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内部各部室及子公司、主要领导姓名、职务; (二)年度各类规划计划; (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内部考核任免公示;员工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公司各部室工作动态; (五)业务管理;

(六)费用征收;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 第七条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内部资料; (二)个人隐私; (三)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行政审批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企业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方式: (一)通报、简报及公司公文; (二)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公告栏、宣传版报等; (五)电子屏、公示牌等。 第三章操作程序 第九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各部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第十条业务类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提供;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对本司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部室企业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三务公开内容

“三务”公开目录 一、党务公开内容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本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设置及主要职责;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的重要制度和规定;党员基本情况等。 (二)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对党员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社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落实情况等。 (三)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等;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等。 (四)组织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本级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无职党员岗位责任情况等。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干部监督制度及

执行情况等。 (六)服务群众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查处各种损坏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设计民生突出问题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维护党员群众权益,办理、落实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等。 (七)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评测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八)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组织要求给予公开的。 二、居务公开内容 (一)居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执行情况。 (三)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 (四)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低保、各种优抚、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集体

“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实施方案》(x委办〔xx〕51号),进一步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切实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马上就办”运行机制,达到服务事项清单化、办事程序便捷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监督透明化、工作机制长效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机关。 二、主要举措和责任分工 1、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含核准、备案)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制订承接方式、培训方案和后续监管措施,落实责任,着力解决放权不到位、取消不彻底、服务不配套的问题。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承接工作。对市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明晰审批标准,公开审批规则和程序,减少环节,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公开审批结果。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能马上就办的要马上就办,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当场办结。在简化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对办理时限进行压缩。所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遇周末提前办结。要不断拓宽办理思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现场办结率,做到“零超时、零差错、零投诉”。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3、梳理规范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梳理内部管理事项,制定便捷高效的办事流程,明确办理事项、前置条件、办理部门、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将《办事指南》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和内外网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公文内部流转程序,积极推行电子公文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实现无缝对接,明确机关内部和机关之间的办文时限约束,确保程序最简、时间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 牵头处室:审批处、办公室,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4、推行优质服务措施。按照“微笑在窗口,温馨在全程”服务品牌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八项制度,推行统一窗口收件、预约服务、代办服务、联合服务、跟踪服务等优质便民服务措施。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受理事项能现场办结的应即时办结,有特殊要求需协调办理或特别重大、复杂的项目,会同相关业务处室提出意见,提交委领导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积极推行下班延时服务制度,只要有办事对象,都应热情接待,按程序受理,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实行节假日服务制度,对特殊急办事项,安排相关人员特殊办理。对列入省、市重点工程的项目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时间紧急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工作机制,实现审批服务的全面提速。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5、对外公开服务承诺。全力打造“阳光发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加大宣传力度,把办事的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办理依据、标准规范、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监督渠道、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网络、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在委门户网站、福州民评网对外公开“马上就办”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投诉电话等内容,请社会各界评议,请企业

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我局信息安全管理,促进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发布内容:1、我局制定的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2、由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具体流程参考附件2) 1、由信息制作部门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附件1),逐项签字审批; 2、签字后的《审批表》统一交至调研室,由调研室负责保存和信息对外报送; 3、审批通过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公开发布。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紧急约稿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相应调整审批及 报送时间。 四、信息安全要求 1、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有关规定,被转载的网站应是国家、省、市的政府网站,以此保证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最新三务公开工作制度讲课讲稿

三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本村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三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村民委员会三务公开制度。 一、三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镇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三务公开的时间 三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三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三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四、三务公开的监督 设立由五人组成的三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三人,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三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三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三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三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有关要求: 1.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主持人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 2.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 4.(1)换届选举。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基层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2)发展党员、恢复党员权利等。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恢复党员权利等,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3)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5.对请假或缺席会议的党员,要明确专人负责向未到会党员传达会议精神,并有相关的文字加以印证;对在外流动党员,可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向党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流动党员进行学习、参加组织生活,但要有相关的微信截图加以印证。 6.参会党员要逐一签名或签到登记,并留存会议图片。 (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收非党干部或党员群众代表参加。 有关要求: 1.明确会议任务。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在与支部各委员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2.做好准备工作。一是提前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通知每个委员,使其安排好其他工作,做好思想准备,保证出席会议;二是如果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三是为便于统一思想,支部委员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沟通看法,交换意见。 3.在会议讨论中,如果有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的事项外,其余的可以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如下一次会议仍然无法统一意见,可以把两种不同的意见,同时报上级党组织或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4.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支部委员人数不超过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

三务公开工作总结.docx

为确保基层“三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留于形式,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林县纪委监委要求,通过“三督三查法”,扎实推进“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督任务。制定并下发《关于对乡镇(经济开发区)“三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通知》,重点监督检查“三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乡镇纪委“三务”公开监督体系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情况;基层“三务”公开方式、内容、实效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进“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督进度。各乡镇纪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敢于担当作为,不做“三等”干部。要细化督查项目清单,列出时间表与流程图,瞄准靶向,深入开展,认真监督检查所在辖区“三务”公开是否做到“五抓”,即抓部署研究、抓贯彻落实、抓机制建设、抓及时公开、抓考核反馈。 督成效。要严查“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设立、假设立、不履职的问题,对“三务”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全面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不断推进基层“三务”公开工作由“纸上公开”、“墙上公开”变为“决策公开”、“管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服务公开”,确保“三务”公开效果。 查认识。要进一步增强“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将“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推进“三务”公开工作与大数据应用相结合,不断延伸“三务”公开工作的丰富内涵,提升“三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调动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查责任。各乡镇纪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履行相应工作监督职责,明确专人、梳理情况、汇总工作,做到客观、准确、详实、规范建立台账、统计数据,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建立“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查作风。通过“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三个实现”:实现干部作风好转,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三务”公开工作和各项工作中去;实现工作效率提高,把推行“三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实现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以“三务”公开工作为平台,为群众真办事、办真事。

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原头政发…2011?40号 头营镇2011年“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原州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工作,增强农村各项事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我镇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纪公开原则。“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二是全面真实原则。“三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三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规范操作原则。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质量。五是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三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镇党委: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包村工作和结对帮扶对象、信访接待日时间;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委上一年度(上半年)工作实绩;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伊春市中心医院

目录 一、伊春市中心医院政务公开预先审核制度¨¨¨¨¨¨3 二、伊春市中心医院保密审查制度¨¨¨¨¨¨¨¨¨¨4 三、伊春市中心医院重大决策公开制度¨¨¨¨¨¨¨¨8 四、伊春市中心医院主动公开制度¨¨¨¨¨¨¨¨¨¨10 五、伊春市中心医院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11 六、伊春市中心医院政务公开工作投诉处理制度¨¨¨¨13 七、伊春市中心医院社会监督制度¨¨¨¨¨¨¨¨¨¨16 八、伊春市中心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7 九、伊春市中心医院医院院务公开制度¨¨¨¨¨¨¨¨23 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25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27 十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9 十三、政务公开工作备案制度¨¨¨¨¨¨¨¨¨¨¨¨30 十四、政务公开工作联系制度¨¨¨¨¨¨¨¨¨¨¨¨31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32 十六、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34 十七、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报送制度¨¨¨¨¨¨¨¨¨36 十八、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38

政务公开预先审核制度 一、为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各科室政务公开方案须报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方能予以实施。 三、通过预先审核,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公开事项真实、有效。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四、审核的具体程序 1、在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或其他报纸、杂志以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上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报请科主管领导审查,最后由院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2、在中心医院网站等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报请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3、在特殊场所设立的专栏、广告牌、招牌等构筑物上公开有关信息时,由相关科室报请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4、召开新闻发布会,须经院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有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由院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信息。 5、用其他形式公开政务信息,由有关科室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股室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本系统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是政府绩效考核、机关作风建设及领导干部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方面情况:是否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否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是否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等。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主动公开和

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制度;是否建立了审核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和监管机制。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何等。 (三)政务公开内容方面情况:是否按照上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行公开;是否按照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如实向社会公开并适时调整和更新;是否按照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结果实行动态的全过程公开等。 (四)政务公开形式方面的情况:是否按要求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通过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档案馆或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共信息亭、公开栏、以及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公开载体,选择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等。 (五)政务公开程序和时限情况:是否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途径,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的程序进行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是否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实行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六)公开效果方面的情况:机关作风是否明显改善;行政效能是否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是否明显提升;群众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附件1 ****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承担以下职责:(一)制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对本机关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等不确定事项的申报; (四)对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 (五)对已泄密或可能泄密的政府信息采取补救措施; (六)负责查处本机关或督促查处本系统发生的泄密事件,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重大泄密事件; (七)对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建立、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八)受理直属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申请; (九)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查处信息公开过程中泄密事件,直接查处或组织查处重大泄密事件。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本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审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信息载体上的国家秘密标志和其他相关标志。审查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还应依据本单位与权利人的有关约定或者权利人的事先声明;认为需要公开

农村三务公开制度(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乡(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和联系方式;《农村基 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党政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党委上一年度(上半年)工作实绩;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困难党员的帮扶和救助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2、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支部成员分工情况;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监事会)、村民理财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情况;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 党员及处理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村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 1、公开栏公开。对固定公开的内容,每年公开一次;对定期公开的 内容每半年公开一次;对随时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2、党内公开。对只限于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党委会、支部 党员大会、下发党内文件、在党员活动室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 3、网上公开。对定期公开的内容每半年在《抚州廉政网》上公开一 次。 4、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的程序办理。 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乡(镇)、村相关责任人提出,乡(镇) 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乡(镇)纪委、村纪检委员负责 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乡(镇)机关工 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 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 2、定期公开的内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要工程项目 安排及招投标情况;乡(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乡

三务公开工作整顿方案

关于解决一些单位党务、政务、财务不公开或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部、政府办、财政局、农牧局、民政局、审计局: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即知即改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解决一些单位党务、政务(村务)、财务不公开及公开事项不及时、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或公开范围过小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牵头单位(责任人):纪委监察局(袁贵平)、组织部(郑继隆)、政府办(杨万钧)、财政局(杨忠义)、农牧局(白来学)、民政局(赵宏毅)、审计局(李浩业) 配合单位(责任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及主要负责人 二、整改任务及时限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单位全力落实的“三级负责”工作机制,抓好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即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全部予以公开,做到公开细化、量化、不留死角,全面打造阳光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采取全领域公开、全过程公开、全方位公开、全景式公开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利用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动态简报、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县、乡政务大厅一点通查询系统、县政府门户网、党建网、党风廉政网、电视台、《镇原时讯》、“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监督评价系统等载体及时予以公开。4月25日前各牵头单位上报“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信息公开目录。5月2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利用各种载体全面公开“三务”信息。5月20日至30日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对各乡镇、各部门“三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三务”公开群众满意度调查,选聘“三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对“三务”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于每周五向牵头单位和县委活动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6月20日前向牵头部门和县委活动办报送整改工作总结。 三、任务分工及要求 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三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访党务、政务、财务是否阳光透明,查访经费支出是否公开合理。将公开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依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流程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以下简称信 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 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信息公开权限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 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必须遵循 “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由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指定专门审查人员,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具体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 体制。 第五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信息公开的日常保密审查和送审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界定国家秘密事项,决定相关信息能否公开;及时登录相 关网站、网页检查本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发现涉密信息应当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 第六条各科室要依据我局制定的涉密事项一览表比对信息公开保密 审查工作。 第七条各科室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 合的逐级审查制。提供信息的科室应当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涉密和能否

公开进行初步审查,再交由本单位专门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对拟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公开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和确定。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文字记载。对上互联网信息的发布,信息发布单位应填报《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签发单》,履行审签手续。 第八条送审信息或其载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传递送审。 第九条各科室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或者应当送审而不送审造成泄密的,由承担保密审查的人员负责;经承担审查任务的主管领导确认可以公开而造成泄密的,由分管领导负责。 第十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及时通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对上网公开信息的保密检查,通报网上泄密事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我局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单位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我局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严格、未发生网上泄密问题的科室及其相关人员定期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泄密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称“上网”,是指各科室在国际互联网等公共网站以及在相关的局域网等非涉密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本制度所称的“保密审查”,是指各科室在以不同方式或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之前,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所进行的一项内容甄别、确认和许可工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XX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编制《XX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镇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中国玉林网站。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镇党政办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

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镇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提出人报送处理结果。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与受理中心保持联系,接受其帮助和指导。 6、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六、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 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制度 一、镇党政办作为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我镇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对各部门送交的政府信息属性予以审核,对免予公开的理由予以审定。 二、认真贯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各部门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在政府信息界定过程中,对难以区分的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区保密部门确定。 三、各部门应主动、及时报送其新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于信息产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信息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及时进行汇总,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中国玉林网站。 四、对公文类信息各部门应在草拟文件的同时,应在发文拟稿单“备注”栏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的属性。属于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免予公开的理由。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应当以方便和服务群众为原则,参照公文类信息的要求确定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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