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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总论)》读书笔记

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总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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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法读书笔记

《国际组织法(总论)》梁西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五版。

第一章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

第一节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概念剖析

国际组织的概念:一般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间的合作来谋求共同利益。

所谓国际组织法,是指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国际组织建立、存在与活动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际组织的五个基本特征:

1、国际组织的主要参加者是国家。

2、国际组织是有别于其成员国而具有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一种国家间机构。

3、国家为了使国际组织实现其宗旨,需在一定范围内约束国家本身的行动而赋予国家组织若干职权。

4、国际组织具有高度的国际合作功能。

5、国际组织是以国家间的正式协议为基础而建立的。

第二节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性原则”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就是它依法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

国际组织,即使是最有权威的国际组织,业只是一种介于国家之间的法律组织形式,而非国家实体,并不具备国家的属性。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法律人格的行为能力有如下几个方面:

1、缔结多边或双边协定

2、召集和参加国际会议

3、派遣与接受外交使节

4、调节国际争端

5、承担国际责任和请求国际赔偿

6、参加另一个国际组织的活动甚至加入另一组织

7、作出国际承认与作为国际承认的对象

8、构成国际继承的主体和客体

9、其他行为能力

国际组织法律人格和行为能力有如下特点:

1、国际组织具有广泛地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

2、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一种有别于其成员国法律人格的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主权国家是积极的能动的基本的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则是主权国家通过协议创立的国际法主体。

3、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及其行为能力的范围问题,国际法并无一般性的规则可循。

4、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的法学理论基础是“职能性原则”。

第三节国际组织法的渊源与体系

“形式渊源”是指国家法规范由以形成的各种外部方式。严格意义上讲,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实质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过程中对其内容产生直接或间接实际影响的各种因素。他们广泛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观念、伦理、哲学等各个方面,是法律规范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或深层原因。

对于国际法的体系有四种理论分析:

1、以法律效力层次为标准,分组织性条约与行政行法规。一般说来,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的效力,后者效力是以前者效力为根据的。

2、以调整对象为标准,分对外关系法与内部关系法。外部法指调整国际组织同成员国、非成员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关系的准则。内部法指调整组织内部关系的准则,如各机构间的关系准则、程序准则、财务认识准则等。

3、以组织的各种重要事项及问题为标准,分若干部门。

4、以职能和地域范围为标准,分综合性组织法律制度与专门性组织法律制度,或者分为全球性组织法律制度与区域性组织法律制度。

第四节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交互影响

国际法制约、调整国际组织的创立与运作,国际组织的实践则有力地推动着国际法的丰富和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交互影响,形成十分密切的关系。

1、国际法制约和影响国际组织,如主权平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所有国际组织都应当遵

循。

2、国际组织对国际法形成和发展的重大影响:

(1)倡议订立多边条约和国际公约

(2)通过宣言、决议和惯例发展国际习惯法

(3)为国际法的编纂、发展主持制定草案和计划

(4)解释和澄清国际法的有关法律规范与规则

(5)产生国际法的重要决议或声明

第二章国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现状

第二节“欧洲协作”的影响

国际组织形成的两个先决条件:1、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多国体系2、国家间多边交往的需求

第三节从国际行政联盟到联合国成立

战后,战争与和平问题实为国际组织的主旋律。联合国的创立是国际组织历史上一个伟大的里程碑。战后国际组织的数量激增成为当代世界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战后国际组织演进的另一重要特色是区域性或准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国家间经济组织的迅速增加是战后国际组织发展的第三个特点。

第三章国际组织的类型和一般形态

第一节国际组织的类型

1、依据组织的宗旨和职能:一般性和专门性。相当多的国际组织属于专门性的,它们在一个确定的狭窄的领域内发挥其特定的职能;少数国际组织具有一般性或政治性的宗旨,它们的运作领域不限于一个或几个特定问题,而是一般性的。

2、依据组织成员的地域特点:世界性和区域性。

3、依据组织成员的构成范围:开放性和封闭性。开放性组织的三个特征:(1)对所有国家开放;(2)最终的必要性;(3)异质性。封闭性组织的主要特定是其成员国具有某种共同的特质。同质性既是这类组织的构成基础,有时它们的力量源泉。

4、依据组织同成员国的关系:政府间组织与超国家组织。政府间组织:国家主权没有真正转让给这些组织。超国家间组织:国家主权上交给了国际组织。

5、依据组织同政府的关系:政府间组织与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

第二节国际组织的一般形态

一、成员资格

(1)取得:创始成员和纳入成员;正式成员和准成员。

(2)丧失:开除、中止权利、退出组织。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范围

(1)审议机关,作为决策或最高权力机关。

(2)执行机关,执行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处理本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务。由最高权力机关推举少数成员国的代表组成,也有由成员国按定额委派的。

(3)秘书机关。

(4)司法机关,国际组织中极少数设有司法机关。

三、活动程序

(1)会议制度。经常会议、定期会议、特别会议。

(2)表决程序。表决制度是国际组织决策程序的核心,不但构成组织活动的一个重要条件与方式,而且直接影响到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职能的行使。投票权的分配问题:一国一票制与加权投票制;表决权的集中问题:全体通过制、多数通过制及协商一致制。

四、财政问题

国际组织的国定收入来源,一般是由成员国按照法定摊派比例所缴纳的会费。

第四章国际组织的功能与作用

第一节国际组织的一般作用

一、政治协调方面。国际组织是当今世界仅次于国家的重要国际行为体,协调主权国家间的活动。

二、经济及社会发展方面。国际组织为国家进行多边合作提供便利。

三、国际法律秩序发面。

(1)国际章程具有法律效力。

(2)国际组织具有司法作用。

(3)国际组织全会决议对维护现代国际法律秩序的作用是世界公认的。

(4)国际组织的编纂职能也有利于维护国际法律秩序。

(5)国际组织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国际法主体。

第五章国际联盟的结构和历史意义

第三节国际联盟的成员国

国际联盟的成员资格:(1)自主国家、领土或殖民地;(2)保证有遵守国际义务的诚意;(3)承认国联所规定的有关陆、海、空军及军备的规程;(4)经大会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

根据《盟约》规定,国联成员资格可以根据下列理由而被终止:(1)经两年的预先通知后,可退出国联;

(2)由于违反《盟约》,可经行政院一致表决而被开除(被开除者如为行政院成员国,则不得参与投票);(3)由于不赞成修改《盟约》而停止为成员因。

第四节国际联盟的组织结构

一、国际联盟大会。由国联全体成员国派代表组成。二、行政院。由5个常任委员国和4个任期3年的非常任委员国的代表组成。三、秘书处。四、国际常设法院。五、国际联盟的辅助机构。

第六章联合国成立的背景

第四节《联合国宪章》与《国际联盟盟约》比较

联合国宪章和国联盟约的不同之处:

一、国联除秘书处和一个自主性甚大的国际常设法院之外,仅有大会与行政院两个主体机关,而联合国除了秘书处之外尚有五大机关,且采分权制度,只能重叠较少。

二、盟约规定,大会与行政院关于实质问题的决议,均采全体一致同意原则,而宪章除规定安理会对非程序性问题采取五大国一致表决制外,其他机关均采多数或特定多数表决制。

三、盟约对成员国的义务规定得比较具体,而宪章在这方面的规定比较概括和抽象。

四、宪章更强调经济、社会、技术、人道等事项,并单独规定一个经社理事会作为联合国6个主要机关之一,主管这方面的工作。关于联合国在这方面的职能及活动,其规定比盟约要详尽得多。

五、宪章以一章的篇幅作了关于通过区域协定或区域机构解决地区争端的规定,比较明确。而盟约仅以第21条作了简括的规定,

六、宪章规定联合国关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权限要比盟约规定国联的有关权限广泛得多。

第五节《联合国宪章》的解释与修改问题

一、宪章的解释。必须依立法的实质精神,而不是单纯根据形式逻辑来予以理解。

二、宪章的修改程序

第一种程序:根据宪章第108条的规定,联合国大会对宪章的任何个别修正案,都应经过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由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依照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后,才对联合国全体会员困发生效力。

第二种程序:宪章第109条规定了一种修改宪章的特别程序,即旨在重新审查宪章的联合国会员国全体会议,可以在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和安理会任何9个理事国的表决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举行;全体会议以三分之二的表决所建议的对宪章的任何更改,都应经过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依照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后,才发生效力。迄今,联合国从未使用过第109条规定的这种程序。

第七章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第二节联合国的宗旨

《联合国宪章》第1条规定的联合国的宗旨是:

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2、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

遍和平。

3、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并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4、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第三节联合国的原则

宪章的第2条规定,为实现上述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第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

第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第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和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第五,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

第六,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

第七,不干涉内政。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

第八章联合国的成员国

第一节联合国会员资格的取得

一、初始会员国:凡参加旧金山会议或者以前曾签署《联合国家宣言》的国家,签署了宪章并依法予以批准的,均属于创始会员国。

二、纳入会员国:凡爱好和平的国家,接受宪章所载的义务,经国联组织认为确能并愿意履行这些义务的,都可以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上述国家被接纳时,须经安理会推荐并由大会作出决议。

第二节联合国会员资格的丧失

一、会员国的开除:屡次违犯章程原则的会员国,大会可依安理会的建议,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将其开除出联合国。

二、会员国权利的中止:经安理会对其采取防止或强制行动的会员国,大会可根据安理会建议,以三分之二的多的互,中止其会员国权利和特权的行使。

三、会员国的退出:宪章中不作有关允许或禁止会员退出联合国的明文规定。

第九章联合国的组织机构

联合国设有6个主要的机关,它们是: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及秘书处。

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

一、安理会的组成:安理会由中、法、苏、英、美5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6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

二、非常任理事国的竞选。一般步骤是:首先,由打算竞选的国家宣布参加竞选;接着,由上述各地区国家分别组成的小组内部协商,产生本地区的候选国,然后向其他地区小组推荐;最后.由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如果有两个国家各不相让,坚持竞选同一个席位,而且有关地区小组又无法作出一致推荐时,也可采取妥协办法,由两个国家平分任期,每个国家担任1年,以抽签办法法定谁先谁后。

经社理事会专门协调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的经济与社会工作。

托管理事会是联合国监督置于国际托管制度下领土事务的执行与主管的机构。

关于国际法院:

不受理个人的案例,只受理国家间的诉讼。

法官任期9年。每3年改选5名,但可连选连任。这样可以保持法院传统的连续性,国际法院设正院长1人,副院长1人,由法院法官自行秘密投票选举,任期均为3年、可连选连任。法官的地位应是独立的。按照规约规定,法官一旦当选。除由其他法官“一致认为不复适合必要条件外,不得免职”。

国际法院需法官9人才构成开庭的法定多数。法院的司法判决及咨询意见,都以出席法官的多数通过。如果判决的全部或一部分不能代表法官的一致意见,任何持不同意见的法官都有权另行宣布其个别意见。法院可随时设立一或数个临时分庭,由法官3人或3人以上组成之,以处理某一类特定案件。法院为迅速处理事务,每年以法官5人组成一分庭,可用简易程序审理与裁判案件。上述各种分庭所作的裁判,应视为法院的裁判。

秘书处是联合国的行政与管理机构,为联合国其他机构服务。

第七节联合国的法律地位

联合国在国际法上和国内法上都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实践上能够在其职能和权限内独立进行有效的活动,参与国际和国内的法律关系。它是国际社会的组成部分,是一个有别于其成员国的相对独立的国际法主体,能够直接地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联合国的权利来源于会员国,它的存在及一切活动是以各会员国所缔结的宪章为根据的。宪章所赋予联合国组织的法律行为能力,只是“为执行其职务和达成其宗旨所必需的”那种法律行为能力;宪章所规定的关于联合国组织的持权与韶免,也只是“为达成其宗旨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换言之,联合国在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行为能力是受宪章的限制的,它只能享有作为主权国家的各会员国在宪章上所赋予它的那一部分权利;它所能进行的国际交往和所能参与的法律关系,也是有限的,不能超越宪章的规定范围。如果联合国在其活动中超越了上述法定的界限与范围,就构成非法活动。可见.联合目的法律人格不同于其会员国的法律人格,不能把它同主权国家等同起来。国家享有主权,应具有国际法所承认的一切国际权利和义务.因此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联合国则是主权国家为特定目的而建立的国家间组织,它参与国际关系和承受权利义务的能力,不像国家那样是其自身所固有的,而是由会员国通过签订宪章授予的,它只应具有宪章所承认的那一部分权利和义务,因此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限的和派生的。

第十章联合国的职权

第三节经社理事会与托管理事会的职权

一、经社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在职权上有其显著待点:它所管辖的事项及职能非常广泛.但其实际权力又是很有限的,因为它所提出的建议、研究报告、条约草案、关系协定等都有待丁联合国大会核难,其决策权是受制于大会的。更何况经社理事会的职权本来就多属于建议性质,不能作出对会员国有约束力的决议。

二、托管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协助大会行使联合国关于除战略件地区以外的各托管领土的职能:(1)负责就托管领土居民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教育的进展拟定调查表.管理当局应依据此调查表提出年度报告;(2)审查并讨论管理当局提出的报告;(3)收受托管领土居民或其他方面提出的请愿书,并咨商管理当局市合此种请愿书;(4)按同管理当局商定的时间.对托管领土进行定期视察;(5)依托管协定而采取其他的行动。

由于托管理事会是大会权力下的机关,因此其活动应接受大会的监督,大会有权取代托管理事会直接行使上述有关托管领土的职能。

第四节国际法院的职权

一、一般原则。宪章规定,联合国全体成员国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当事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可以依照大会根据安理会建议所决定的具体条件,加入《国际法院规约》。只有国家才能在国际法院成为诉讼当事者。

二、诉讼管辖。

在对人管辖方面,法院可以;

(1)受理联合国会员同即《法院规约》当然当事国的诉讼。

(2)受理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经安理会建议由大会作出决定而为规约当事国的诉讼。

(3)对于既非联合同会员国、也非规约当事国的诉讼,除现行条约另有规定外,须按安理会所规定的条件来受理,但不得使当事国在法院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在对事管辖方面,包括:

(1)党史国彼此协议而提交法院的一切案件。这种案件是各当事国协商同意提交的,故通称“自愿管辖”。

(2)与当事国有关的现行条约或公约中规定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的特定争端或问题。这种案件的根据是条

约,故称为“协定管辖”。

(3)由当事国随时声明,即以签署所谓“任择条款”的形式,承认不需另订协定而适用法院强制管辖的各种法律争端。这种管辖虽有强制性质,但又是任意承担的.故通称为“任意强制管辖”。

三、咨询管辖。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其效力只及于对法律问题作出权威性的解答,澄清和消除疑义,而不能对争端直接进行实际的解决。但争端当事方若意愿变相以咨询程序来替代诉讼程序,则可能产生解决争端的实质效果。

四、法律适用。法院应根据国际法进行裁判,并且具体规定裁判时应适用:

(1)国际公约;(2) 国际习惯;(3)为各国所公认的一般法律原则;(4)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以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此外,法院经有关当事国同意,可以根据“公允及善良”原则来裁判案件。

第五节秘书处的职权

秘书处的职能按其性质可以划分为6个方面:(1)行政和执行性的职能;(2)技术性的职能;(3)财政性的职能;(4)组织和管理国际秘书处的职能;(5)政治性的职能;(6)代表性的职能。

第六节联合国的经费问题

正常预算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国的摊款。摊派数额以大会根据其会费委员会的建议批准的比额表为标准。每个会员国应缴纳的数额是按其国民生产总值与其他国家相比来计算的,但其他因素(如人口平均收入及获得外汇的能力等)也予以考虑。

由上述摊款提供款项的联合国正常预算,主要是用来支付秘书处和其他几个主要机关在联合国总部和世界各地的行政及其他开支。联合国的其他若干机构的活动费用则是由正常预算以外的自愿捐款提供的。

联合因经费的另一部分是维持和平行动费用。维持和平行动的款项,主要是供维持和平部队使用。此项费用,也是由各会员国按一种特定比例分摊的。但由于每支和平部队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分摊比例也非一样。一般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常负担较多的费用。

第十一章联合国的活动程序

第一节大会的活动程序

一、会议制度与表决程序

大会实行一国一票制,各会员国不论大小,在大会享有一个投票权。

大会开会时,对于所谓“重要问题”的决议,须由会员国以2心的多数来决定。此种问题包括关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选举、经社理事合理事国的选举、托管理事会须经选举的理事国的选举、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中止会员国权利、开除会员国、有关托管制度的执行间题、以及预算问题。大会对于“其他问题”,均只要求会员国以简单多数作出决定。大会关于所有问题的表决.无论重要问题或其他问题,其“多数”均以“出席并投票“的会员国计算,因此不包括“缺席”和“不参加投票”者在内,投弃权票的会员国应被认为没有参加投票。大会主席不能参加投票,不能对大会决议施加个人影响,以维持主席的中立地位及其程序性的职能。

二、议事过程

(1)在大会开幕前60天,由秘书长拟就一个临时议程问题单,分别送给各个会员国。此问题单一般包括: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工作的报告:联合国各机构的报告;上届大会规定列入本届会议的项目;以及秘书长认为有必要列人的项目等。

(2)大会开幕时根据这一问题单确定正式议程。在会议过程中,会员国还可以随时提议将其认为重要的问题列入议程。

(3)议程通过后,立即将其中需要准备的项目按性质分给各个主要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按需要拟出决议草案。

(4)至此,—切就序,大会进入“一般性辩论”阶段。

(5)一般性辩论结束后,大会开始讨论未分给各主要委员会的议题,并讨论各主要委员会就分配给它们的项目所准备的决议草案。

(6)在会议议程上的各个项目讨论完毕并通过相关决议后,大会即宣告闭幕。

第二节安理会的活动程序

一、会议制度与表决程序

安理会有常会和定期会议。安理会每个理事国享有一个投票权,但由于各常任理事国可行使否决权,所以每个非常任理事国和每个常任理事国的表决效力并不相等。

安理会的表决程序是:(1)关于程序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的决定,应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之,其中应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即常任理事国对一切非程序性事项享有否决权。但是对于和平解决争端力面的决定,任何常任理事国或非常任理事国为争端当事国时,均不得参加投票。(2)关于程序事项的决定,则以任何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之。

二、否决权的概念。一般所谓否决权,是一种少数抵制或阻止多数的权力。

三、《四国声明》关于否决权的解释

可行使否决权的决定所涉及的事项包括:(1)解决争端;(2)调整足以引起争端的情势;(3)断定对和平之威胁;(4)消除对和平之威胁;(5)制止对和平之破坏。

不能行使否决权的决定所涉及的事项包括:(1)通过或改变安理会的议事规则:(2)确定推选安理会主席的方法;(3)组织安理会本身使其能继续不断行使职能;(4)选定安理会常会及特别会议的时间和地点;(5)设立安理会认为对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机构;(6)邀请在安理会中没有代表的会员国在对该国利益有特别关系时参加安理会的讨论;(7)邀请在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中为当事国的任何国家参加关于该争端的讨论。

四、对否决权的限制

否决权赋予常任理事国以超过非常任理事国的特权。但是这种特权的行使须受下列限制:

(1)否决权只适用于实质性事项,程序性事项应于排除。

(2)对有关第6章和平解决争端的决定,常任理事国如为争端当事国。不得参加投票。

(3)有关通过区域协定或区域机构来促进地区性争端和平解决的决定,常任理事国如为争端当事国,不得参加投票。

(4)对有关宪章第35条所载事项的决议,任何常任理事国不得行使否决权。

(5)常任理事国在投票中的弃权,并不产生否决效果。

第三节其他机关的活动程序

关于国际法院:

(一)法院使用的正式语文为英文和法文。经任何争端当事国请求,法院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的文字。

(二)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原告(起诉)国与被告(应诉)国之间应确有争端存在,并经误判或已用尽地方救济而未能予以解决。

(三)争端当事国,可以一方或双方分别用起诉状或者双方用特别协定提起诉讼。在起诉文书中应说明争端事由,并尽可能说明法院管辖权的根据。同时应说明权益主张所依据之事实及理由。

(四)有关起诉状或特别协定的通告或请求书送法院后,书记官应立即通知其他有关当事同,并经由联合国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其他有权在法院出庭的国家。

(五)法院的诉讼,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两种程序进行。前者包括当事国的诉状、辩诉状反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的各种文件及公文书。后者包括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

(六)法院遇有需对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进行者,或者须就地搜集证据而需采取步骤者,均应宣接向该回政府接洽。

(七)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完毕后,院长即宣告辩论终结。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并永守秘密。

(八)法院的裁判,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经法院判决的案件,不得上诉。但当事国在法定条件下,可申请复核判决。

(九)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应由各当事国自行负担。

(十)法院在执行关于咨询意见的职责时,在可行范围内,应参照诉讼案件的程序进行。

(十一)国际法院所作出的司法判决及所发表的咨询意见,以及对一切问题的决定,均以出席法官的过半数通过。如遇票数相等时,则由法院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的法官投决定票。

第十二章联合国与国际社会

第三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强制行动

传统国际法,把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分为强制的与非强制的。但是,非法使用武力包括军事示威与平时封锁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已为现代国际法所否认。

联合国宪章—方面禁止各会员国在其国家关系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同时还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安理会将建议或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以防止和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破坏和平的行为。

第四节集体安全制度

联合国宪章把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理会,且确认安理会在履行此项任务时,系代表成员国行事。各会员国在安理会作出决定之前,毋须采取任何行动.但在安理会作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后,则不论属于经济制裁或政治制裁,均对各会员国具有约束力。联合国要求各会员国通力合作并互相协作,以执行安理会所决定的集体措施。

宪章不仅当然禁止战争,而且以普遍禁止使用武力为原则。

《侵略定义》共包括八个条文,第1条规定,“侵略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但《侵略定义》仍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妥协的产物。

第五节维持和平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一般情况下,是由秘书长按照安理会的决定建立而由若干会员国提供的武装部队分遣队所组成。但最先的一支维持和平部队则是依大会的决议建立的。这种部队,须由联合国统一部署,受一位只从联合国总部接受指示的“部队指挥宫”的指挥,其组成人员,在参与联合国活动期间,是同派出国的部队脱离的,直接处于联合国的管辖之下。

第十三章联合国半世纪综述

第一节联合国的理念

《联合国宪章》的缔结者们,希望通过战后的组织合作,实现四大理想:一、战后的世界秩序,应该是以“集体安全制度”维持和平。2、战后的国际关系,应该是在一个“国际大家庭”里,各国都享有平等的地位。3、建立一个“大国协调一致”并具有执行能力的安理会。4、把国家间的和平与安全问题以及经济与社会问题,“都集中在一个屋顶之下”。

第三节联合国的困境与前景

一、维和行动二、南北关系三、财政危机四、改革问题

第十四章区域组织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第一节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性质

区域性国际组织是指在相同的地域内的或者虽然不在相同的地域内但以维护区域性利益为目的的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与集团。

区域性国际组织有如下特点:

第一,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成员一般限于特定地区内的国家或地区,具有明显的地理邻近性。当然,区域性国际组织不一定包括该地区的所有的国家。

第二,成员国之间往往基于民族、历史、文化等原因具有某种共同意识,或在政治、经济、军事或社会方面相互依赖,具有比较稳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基础。

第三,特定地区内的国家在解决争端、维持本区域内的和平与安全、保障共同利益、发展经济文化方面有进行广泛合作并结成永久组织的内在要求。

第二节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区域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以区域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其存在不得违反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在联合国之后成立的各区域组织,多将这一基本条款的精神载人其组织法之内,作为其活动的准则。

第十六章专门性国际组织的兴起与现代专门机构

第二节现代国际组织体系中的专门机构

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特征:1、政府间的国际组织;2、职能限于经济、社会等某一领域;3、具有普遍性;4、同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

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类型:通过缔结协定而与联合国建立法律关系的专门机构截止到1998年6月已经有17个。根据其职能的特点可以将这些机构分成四类:1、社会文化方面的专门机构;2、科学技术交通等方面的专门机构;3、工农业方面的专门机构;4、金融方面的专门机构。

第十七章专门机构的法律地位与基本体制

第一节专门机构的法律地位

专门机构作为国际社会的一种法定组织、其性质与联合国组织颇相类似。它们的法律地位,原则上是由其基本组织文件确定的。

各专门机构依特别协定同联合国建立的工作关系,并不影响其独立性。从体制上来说,它们仍然是自主的,始终保有其独立地位,并非联合国的附属或辅助机关。它们各有共成员国、基本组织文件、体系结构、议事日程、经费来源以及各自的工作总部。它们的决议和活动无需联合国批准,联合国只是以经社理事会同专门机构会商并向共提出建议等方式来调整彼此间的活动。

第十八章专门机构的分类与职能

海陆空通讯运输方面的组织:一、国际电信联盟二、万国邮政联盟三、国际海事组织四、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文化科教卫生方面的组织:一、世界卫生组织二、世界气象组织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四、国际原子能机构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金融贸易方面的组织:一、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三、国际开发协会四、世界金融公五、世界贸易组织

工农业方面的组织:一、国际劳工组织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三、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四、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第十九章国际社会组织化对国际法律制度的发展

国际组织在广泛的国际关系中充满活力,它的发展即国际法本身的一种发展。国际组织作为一种国际合作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基础和一定的法律行为能力,才有可能持续其对内对外的各种活动。而国际法的形成、适用和执行也只有依附于一定的常设机构,才有可能获得较多的确定性。所以,国际社会组织化趋势的出现,尤其是一些重要国际组织近似于国际立法的各种活动,为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前景。

随着国际社会组织化的加深,国际法调整范围在逐渐扩大,国家管辖范围在相对缩小,国际法律秩序呈现出一种由相对分散到较为集中的发展动向。国际社会的法律现象和国内法一样,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稳定是相对的,而其发展则是绝对的。因为稳定只是事物积累量变时的一种暂时状态。这种量变必然导致事物的质的继续发展。

国家是国际法和国际组织产生的前提,而国际社会则是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存在的社会基础。没有国家,不可能有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只有单独一个国家或者只有几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也不可能有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综上可见,虽然随着国际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世界增强了凝聚力,但在国际社会的基本结构发生根本变化之前,国际组织仍将是一种“国家间组织”,国际法仍将是一种“国家间法“。这是由现阶段国际社会的本质属性及其基本结构所决定的。

国际社会,说到底,是一个国家舞台,国家是这个舞台的主角,国家是这个舞台秩序的最重要的支柱。各国不仅通过协作形成国际法,而且通过协作实现国际法。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不论它是多么富有和强大,都不可能单独在超越国境的全球性问题的困境中保全自己。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只顾及己国利益而无视他国利益。因而,国际社会的和平和发展,需要所有国家的共同努力。

大陆漂移学说的证据

大陆漂移说的证据资料内容 “沧海变桑田”,是古代人们观察所得,说明海陆在不停的变化,那么是什么引起的这种巨大的变化呢初始地球的海陆是怎么分布的呢现在的海陆位置还会不会发生变化呢近年来“格罗麦挑战”号船在公海上游弋,记录在航海日志上的勘测航程非常重要,绝不逊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的任何航海成就。船上的科学工作者钻探海床,研究有亿万年历史的沉积泥和沉积岩。每次把三英里半长的钻杆提上来,都证实了一项当代最惊人的科学发现世界各大陆都在地球内部的上地幔漂移。 这项发现产生一种称为“全球板块构造”的概念,推翻了一切认为地球是一个稳定行星的传统观点。新概念认为,地球是个活动不息的星球。在过去的四十六亿年历史中,地球上的海洋开开闭闭好像手风琴一样,各大陆互相冲击宛似笨重的大船在怒海中相撞。 这项崭新的认识,也解开了很多从自然科学萌芽以来就令人困惑的谜团,例如各大陆、山脉、海洋、岛屿等是怎样形成的;火山和地震的成因;海洋生物的化石为什么竟会嵌在喜马拉雅山脉的高峰上等等。以上所举只不过其中一部分。 美国海洋学老前辈尤英博士说:“全球板块构造的学说不应再视为仅是一种理论。就科学上的意义来说,这个学说的重要性,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爱因斯坦的能量与运动定律并驾齐驱,而且对人类也同样重要。” 一些地质学家从地质的现象方面提出了下列几个论点: ①地壳并不如地质学家从前所想像那样是一整块硬壳,而是由若干单独的板块(十大板块,每块再分为若干小块)构成。板块由厚四十至六十英里的岩石构成,都在极热的黏质地幔上漂浮。 ②地球表面的陆地就搁置在这些板块上(洋底也是如此),从前一度连接一起,形成单独一整块的超级大陆,约两亿年前才开始分裂。裂开的碎块终于形成现今的七大洲和各大岛屿。这些大块的陆地缓缓漂移分离,像流动输送带上的包裹一样。 ③从洋中海渊裂缝涌出来的熔岩,凝聚在这些地壳板块的边缘,使板块逐步增大;同时这些板块又受到来自地球深层的力量所推动,以每年一英寸半至六英寸的速度在地球表面朝不同方向漂移。从地质学的观点来看,这种速度可以说是猛烈的。 ④板块互相推挤争取空间,产生种种蔚为奇观的现象:移动中的大陆板块(大体都是花岗岩)碰及洋底板块(由质地致密、浮力较小的玄武岩构成)时,就像巨大的推土机炉到洋底板块上面,把海床上亿万年来层叠的沉积物刮掉,也把地壳岩石成片地刮走。这类岩屑堆积在大陆板块的边缘,像弄皱的毛毯似的,形成一系列的山脉。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精选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一)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英国家庭,他不满足于平常的生活,告别父母与朋友,和水手们一起出海探险。不料,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船身断裂,水手们和船长全部掉入大海,只有鲁滨逊是唯一一个幸存下来的人。他看到船上还有许多残留下来的工具和食物,便用木头做了一只木筏,把它们全都拖上岸,来维持暂时的生活。夜晚孤身的恐惧,让他想起了父亲的衷告,让他觉得这是他不听父亲衷告的结果。 食物再多也终有吃完的那一天。一天,他决定在荒岛上种一些粮食。他开始种植大麦和水稻,也不知道他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他努力的劳作,他还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获猎物,并开始圈养山羊,让它们繁殖,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他养了一只鹦鹉来打发寂寞,挖掘了一个山洞,且打造了些家具,摆设在山洞里。这使他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在一次打猎中,他看到一群野人在追着一个土人不放,土人被那群野人打得遍体鳞伤,他不顾自身安危与那群野人

殊死拼搏,终于把土人从野人手里解救了出来。鲁滨逊收养了土人,并为他取名,叫“星期五”。他教星期五说话,教他怎么做人。终于,在数年之后,他偶然间幸运的遇到了一艘英国船,从此结束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涯。 读完这本书,我大有所感想。现在的小孩从来都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个人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刮风就倒下了,受一点小小的挫折,也许就站不起来了。我们从来都没有去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过,努力过,永远都是向父母索取,父母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而我们却只会所要,不靠用辛勤的汗水劳动。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题,我一会儿折纸,一会儿剪剪指甲,磨叽了半天,一点进展也没有,我便不耐烦了,出去玩了,扔下那道题在那。现在想想,可真是惭愧。 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心。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有信念,那就一定能克服困难。 参考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二) 我看了一本“小说之父”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长篇小说叫《鲁滨逊漂流记》。 这篇小说的资料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

读《教学勇气》读后感

读《教学勇气》有感 读《教学勇气——漫步教师心灵》一书,说实话,手捧此书,很多时候心又游离于书外,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自己的才疏学浅,我觉得此书所讲的内容不易理解,感觉很深奥,需要专心、投入的边读边想,边想边读。关于教与学,一直以来都是大家一直探索的问题,而在这里,帕克·帕尔默比任何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使我受益匪浅。无论对于教育者还是其他岗位的人,这本书都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尽管如此,我也不能完全理解,更不能说出自己的多少感悟,只是对书中一些重要的观点有比较深的 印象而已。 人们出于情感的原因选择教师这个职业,他们深爱着自己的学生和课程。但是,教学上的种种要求却常常使得许多教师感到激情消退以致于无力教学。我们能不能也像一些优秀的老师那样,把爱献给孩子们,用心来教,为我们的教学注入鲜活的情感?帕尔默提倡需要发展教师职业的深层愉悦,这种深层愉悦的根基在于将教学工作融入自我完整之中,如果一项工作是我们内心真正想做的,即使辛劳也乐此不疲,工作让生活充实快乐,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是自身成长的机会。所以,作为教师要学会与自己的心灵对话,我们经常故意漠视心灵发出的声音,结果心灵变得缄口,对待心灵有如待友之道,不是有计划、有目的的问询,而是平和、快乐地聆听。

只有教师能和自己的心灵对话,才有可能将心灵呈现在我们的学生面前,真正的教学才能发生。总之作为教师要保持心灵的完整,让教学成为自己生活乐趣的一部分,这是读此书后我最大的收获。 本书的一个最普通的信念:优秀教学不能被降格为技术,优秀教学源自教师的自身认同和自身完善。和一个最简单的前提:良好的教学不在于教学技巧的纯熟,真正好的教学源于教师正直、诚实的优秀品质。这让我对教学的实质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读了《教学勇气》,我在作者的引导下逐渐回顾自己的教学生涯,拨开迷雾,认清自己的内心,即使是在寒风中摇曳的一点烛光,也坚信自己的光芒,自己的温暖那是给予一批又一批学生的关爱与呵护。我相信自己有勇气在教学中不断探索、不断发现。 相信很多老师都有过这样的感受,我们热爱教育,同时为教育痛苦。我们不辞辛苦,我们乐意学习,我们希望自己的教学生涯充满成功。但现实往往是不尽如人意。有时我们甚至想放弃,失去了继续努力的勇气。为什么会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中呢?是学科知识的浅薄?是教育方法、技巧的缺乏,还是对学生的研究不够?反思中,我发现唯独缺少了对自己内心的关注。然而,帕尔默告诉我,核心问题是“认识自我”,是自我认同和自身完整。他说:“当我还不了解自我时,我就不了解我的学生们是谁。当我还不了解自我时,我也不能够懂得我的学科。”帕尔默说,要寻找一种与自己本性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书笔记

机电工程学院 读书笔记 站在时代前列的祖 学号: XXX 专业:机械工程学生姓 名: xxx 2012 年11 月 站在时代前列的祖国 XXX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正式召开,站在这个时间去看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讲话,会让人就得振奋、感激、感慨。从一个灾难深重的旧中国到一个

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巨大变化,是中华民族发展的一个历史奇迹,是每一个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所在。放眼回顾几十年的奋斗历程,我们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 每次的回顾,会让每个人的心中都如同窒息般的疼痛,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现在的中国,经历了刻骨铭心的磨难,也有着惊天动地的奋斗。鸦片战争以后, 列强的侵入使祖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封建统治日益腐败,祖国山河 破碎、战乱不已,人民饥寒交迫、备受奴役,才鼓起亿万人民改变中华民族的命运的勇气,才有了千辛万苦的探索和不屈不挠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到社会变革,都是在寻找适合中国的道路,一次次的失败与教训奠定了我们重要翻身的基础,我们对新的社会力量的渴望,对建设新社会的寻求,迫使我们找到新的发展方向一一中国共产党。它的诞生,使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从此,中国革命有了正确前进方向,中国人民有了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命运有了光明发展前景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再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奋斗发展是有目共睹的,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增强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更加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 我们这一代人只能通过历史去感知祖国的伟大,但我们的成长也见证了祖国的发展,祖国的进步,在我们内心中国是世界中的一个奇迹,我们时刻充满着骄傲与自豪。我眼中的祖国是如何? 一、回顾波澜壮阔的历史,我们始终坚信的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此道路上接着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它们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 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

城市规划原理读书笔记.

《城市规划原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城市与城镇化 城市的产生与定义 1.居民点的形成 人类的第一次大分工出现了固定的居民点:原始群落中产生了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新石器时代后期,农业成为主要生产方式,逐渐产生了固定居民点(与河流关系密切 2.城市的形成(经济因素与文化因素要点: ⑴人类的第二次大分工:商业与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⑵第二次劳动大分工产生了城市。 3.城市形成的条件 基础条件——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导致了社会分工; 前提条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粮食的出现; 4.城市的定义(三要素 包括人口数量,产业结构,行政管辖三个方面。 5.城市与农村的区别 主要是产业结构,也就是居民所从事的职业的不同,还有居民的人口规模,居住形式的集聚密度。 6. 城市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因—— 农村推力与城市拉力的共同作用

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上的经济发展,城市的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使城市成为人类聚居地的主要形式。第一次劳动分工产生了固定居民点;第二次劳动分工产生了城市。 城市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大的社会发展阶段: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也可以称前工业化时期和工业化时代,也可以称为古代的城市和近代的城市。 1.城市社会基本特征及其与农村社会的主要差别 基本特征:人口老龄化、家庭核心化、生活闲暇化。 城市社会的异质性高于农村社会。 2.城镇化的含义 城镇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具体包括: ⑴人口职能的转变; ⑵产业结构的转变; ⑶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 3.城市化进程的表现特征 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⑵产业结构中,农业,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比重彼此消长,不断变化; ⑶城市化水平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成正比;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7篇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7篇 相信大家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更多的感悟是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能知难而退,而要努力克服它。下面是橙子为你整理了“《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助到您。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1)读完《鲁宾逊漂流记》,我不禁为鲁滨逊创造的种种奇迹而感叹! 《鲁宾逊漂流记》主要写了鲁滨逊不甘于平庸生活,多次出海。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运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建造了他生活的各种需要,在岛上生活了数年成功返回英国的故事。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鲁滨逊不顾危险,与野人搏斗,护住了家园,拯救了一名会被吃掉的野人,给它取名叫“星期五”的故事。 我最佩服主人公鲁滨逊的勇敢,他不惜与野人搏斗,也要守护着自己的家园;我也很佩服他的机智,他巧妙地把“星期五”救了下来;我还很佩服他的不轻言放弃,可以想象当鲁宾逊流落到荒岛上的时候他该是多么的沮丧和绝望啊!可是他并没为此感到沮丧,而是在岛上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并创造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乐园! 说到鲁宾逊的不轻易放弃,我就要好好检讨一下我自己了。我每次遇到作业上的难题,想都不想就让妈妈教。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依赖妈妈的习惯。现在想想,我遇到的难题和鲁滨逊比起来是多么微

不足道,我是多么容易放弃啊! 我以后一定要像鲁宾逊一样,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不断向上!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

教学勇气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

教学勇气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 教学勇气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学勇气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学勇气读后感1 有幸读了帕克·帕尔默著的《教学勇气》之后,使我的心灵为之一震,才明白自己对教学、教师认识过于简单,过于肤浅。《教学勇气》使我对教学,优秀教学和优秀教师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 帕克·帕尔默谈到教学中的困惑源自三个方面:学科,学生,还有自己对自我的认识。学科像生命一样广泛和复杂;学生远比生命广泛、复杂;而更为复杂的是教导自己认识自己。如果仅仅从学科和学生两个方面去认识教学工作的复杂性,作为一个教师只要精通学科知识,学习足够的教学技巧,使得自己处于引领学生精神的地位,我们就可以引导学生去复制这个世界。当我们对学科以及对学生的认识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源自于我们对自我的认识,依赖于关于自我的知识。当我们不了解自我的时候,我们就不了解我们的学生是谁,也就不能懂得我们所教的学科。然而在我工作的时候,我和同事经常会抱怨现在的学生教起来怎么越来越难了,越来越多“来自地狱的学生”;课程改革对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的要求越来越高了,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从这些抱怨声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仅仅从学科和学生的角度上理解教学,我们也是在这个角度上来进行着我们的教学,很少从认识自我这个角度来理解教学,去理解我所教的学科,去认识我所教的学生。在帕尔默看来我们教学的目的就是去简单的复制这个世界,而不是在改造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要不断向前发展的,我们要想让我们的教学的目的不仅仅去复制这个世界。作为教师就不能仅仅从学科和学生的角度上去理解教学,教师应该去理解自我的知识,认识自我,把自我和学生、学科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共同体,去完成自己的教学工作。因此,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仅是有精深的学科知识,好的教学方法,正如帕尔默所说的真正的好的教学不能降低到技术层面,真正好的教学来自于教师自身认同与自身完整。在每

古代社会摩尔根的读书笔记

古代社会摩尔根的读书笔记 篇一:《古代社会》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学1101班刘春竹 学号1111040111 《古代社会》 路易期?亨利?摩尔根,是美国著明的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据了解,摩尔根是历史上少见的在东西方世界都广受尊重的科学家之一。他曾于1856年当选为美国科学进步委员会会员并于1875年入选美国科学院。关于《古代社会》这本书,也是社会学和历史学领域中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摩尔根的研究主要来源于他对印第安人的实地考察、对从朋友手中获得的资料的整理及对一些历史典籍的阅读。摩尔根的艰辛研究为后人研究古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例如

恩格斯就是在摩尔根的研究基础上写下了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的。 《古代社会》的第一编是《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作者认为:“发明、发现是互相建立在累进的关系之中的,各种制度则是立于展开的关系之中的”,并且指出:“政府的一切形式都可以归纳于两个一般行的方案之内:第一个方案是一个人为基础,是纯粹一人的关系为基础的东西,组织单位为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第二个方案是一领土及财产为基础的,可以区别的一种国家。”作者在后来的论述中也是延续着这种思想来论证人类文明的进程的,从第一方案过渡到第二方案是一个巨大的飞跃,人类社会也从低级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摩尔根把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七个阶段,即低级蒙昧社会,中级蒙昧社会,高级蒙昧社会,低级野蛮社会,中级野蛮社会,高级野蛮社会,文明社会。从而体现出

人类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作者的进化论观点。在《生存的技术》一章中,摩尔根提出了人类食物的五种类型:在有限的住地上以果实草根为为食物的自然生活——天然食物;鱼类生活(最早的人工食物)——鱼类食物;借栽培而来的淀粉性食物生活——淀粉食物;肉类及乳食的生活——肉类和乳类食物;由农业而发生的无限制的食物之生活——通过田野农业而获得无穷食物。 第二编为《政治观念的发展》,在此张摩尔根真的是煞费苦心。本章的主要研究方法:1、田野调查。对易洛魁部落联盟进行考察,收集了许多可靠、翔实、丰富的资料。因为摩尔根曾为塞内卡部落与白人地产投机公司打官司,维护了该部落的土地权利,从而赢得了印第安人的信任,并被该部落的鹰氏族认作义子,赐予“裂缝间的桥”的名字。这就便利了他对印第安人社会组织、文化生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婚姻家庭的研究。

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姓名:杨婉璐 学号: 班级:建筑班 指导教师:卢君君老师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时间:年十月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网络资料(百度):《城乡规划法解读》 《城乡规划法解析》 《城乡规划法的特点俞滨洋》 《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城乡规划法的完善历程年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建设座谈会,提出开展城市规划工作并设置相应城市规划管理构。 年,国家建委颁布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使城市规划工作开始走上法制的轨道。 年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城市规划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城市规划条例》,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

依据和保障。 年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年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于年批准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年月,国务院以号令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法规。 年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号)。 年月,国务院有发布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对城市规划法律执行的工作严格的、更高的要求。 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发布第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也自然废止。 第二部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概述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阅读了第一章,我眼前浮现出的是一张年轻朝气又桀骜不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脸庞,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克罗伊茨内。为了实现自己出洋探险的目的,不顾父母反对与极力劝说,依然坚持着,不放弃出走闯荡的念头。父亲的谆谆善诱,旁征博引,不能打消鲁滨逊狂热的冒险想法;母亲的严厉斥责,无法动摇鲁滨逊出洋的决心。这个固执的年轻人,确实令父母担忧。 可谁又没年轻过,谁又没固执过呢没有经历过的,总会是个巨大的吸引。想想如今的孩子,不也如此吗劝诫教导不能改变他分毫,但是真正长大走入社会,他会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多么不懂事理、不可理喻,也会倍感后悔吧! 都是这样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二) 《鲁滨逊漂流记》的第二章,以细致的笔墨描绘了鲁滨逊私自离家开始远航生活的经历。起初他没有意识到大海的狂暴和即将降临的危险。在他经历过暴风雨的袭击,又被海盗掳为奴隶,后历尽千难万险逃脱,并被仁慈公正的船长搭救,最终带着与船长交易得到的二百二十西班牙银币,踏上了巴西海岸。 在经历磨难时,鲁滨逊常会想起父母对他的劝诫与哀求,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可当一脱离险境,他内心狂热的冒险因子萌动,便又奋不顾身地投入他向往的远洋生活。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反复无常,这点在鲁滨逊最初的航海经历中体现得尤为显着。由此想到,如今的不少人,也常做下一些令父母伤心头痛、令

他人无可奈何的傻事、蠢事,过后却又不吸取教训。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现实生活中,常常是“吃几堑”,还不“长一智”,可悲哪! 其中,鲁滨逊与小黑奴佐立出于玩乐射杀狮子的行为令我寒心。在人类面前,动物永远都是弱者。人类肆无忌惮地伤害大自然生物,终有一天会遭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呼吁人类停止因利益而起的杀戮!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三) 鲁滨逊放弃既得的舒适稳定前景光明的种植园主的生活,再次出海远游。可是上帝似乎在惩罚鲁滨逊的固执与狂热,灾难再次降临。同船出海的人无一幸免,鲁滨逊大难不死,很快调整心态,投入了自救当中。他的经历惊险刺激,令读者感同身受。我的心随鲁滨逊的历险忽上忽下,如坐云霄飞车。从他的自救中,可以看出他对航海生活已很熟悉,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并且考虑周详,未雨绸缪,将搁浅大船上所有可利用的东西转移到岸上,为他后来舒适的生活奠定了很好的物质基础,也为他后来扩大生产、种植规模,彻底摆脱困境聚集了条件。 (摘录“相关评价” 鲁滨逊的“商业理性思维模式”在他身处绝境时,开始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用记账的形式将得失算计一番,才最终是他平静下来对生活重燃希望之火。

教学勇气读书笔记

教学勇气读书笔记 1、教导自已认识自我 “然而另一些时候,教室却如此毫无生气、充满痛苦和混乱——而我却对此无能为力——此刻的所谓教师就像无处藏身的冒牌货。于是敌人远处不在——那些格格不入的学生,那些我自以为熟知的学科,还有那有赖此业谋生的个人苦衷,都与我作对了。”想不到名人也有这种情况出现,我还以为就是我们这些平庸人才会出现毫无生气的教室。在平时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不知遇到多少次是这样的情况,多么沉闷的课堂而又那么无耐,以致我们有时会厌卷教学,怕给学生上课。 “这本书适合这些教师:他们体验过快乐和痛苦的时日,而且其痛苦时日承受的煎熬仅仅源自其所爱;本书适合这些教师:他们不愿望把自己的心肠变硬,因为他们热爱学生、热爱学习、热爱教学生涯。”那是肯定的。不“热爱学生、热爱学习、热爱教学生涯”,根本不会想认真读这种书,不会去想改变自我,这样的书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 在这里帕尔默讲了引起教师困惑的三个主要原因:认识学科、认识学生、认识自我。“首先,我们教授的学科是像生命一样广泛和复杂的,因此我们有关学科的知识总是残缺不全,无论我们自己如何致力于阅读和研究,教学对控制内容的要求总是使我们难以把握。其次,我们教的学生远比生命广泛,复杂。要清晰、完全地认识他们,对他们快速作出明智的反应,需要融入鲜有人能及的弗洛伊德和所罗门的智慧。”第三个原因:“我们教导自己认识自我” “而就优秀教师而言,认识自我与认识其学生和学科是同等的重要的”。同时阐述三者的关系,强调了认识自我的生要性。“当我不了解自我时,我就不了解我的学生是谁。我只会在我经受不了检验的生命阴影中,透过重重的墨镜看学生——而且当我不能够清楚地了解学生时,我就不能够教好他们。当我还不了解自我时,我也不能够懂得我教的学科——不能够出神入化地在深层次、个人的意义上吃透学生科。” 2.教师的内心世界和外部景观 “教师很容易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因为他们是如此普通且无反击之力的群体。”的确如此,教师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没有金钱,更没有权势。特别是当今的中国,教师的地位和权利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匆忙的教育改革中,我们忘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如果我们继续让称职的教师所如些依赖的意义和心灵缺失,仅仅依靠增加拨款、重组学校结构、重

13《社会学的想象力》读书笔记

《社会学的想象力》 一、作者简介 C·赖特·米尔斯(1916~1962),美国社会学家,文化批判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生前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米尔斯在知识社会学和美国社会阶层研究这两个方面都有杰出的成绩,代表作有《白领:美国中产阶级》(1953)、《权力精英》(1956)和《社会学的想像力》(1959)等。50年代初他以《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举成名,而《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他生前的最后一部作品,也是他最重要的代表作。二、全书概述 《社会学的想象力》全书共分为十章,在第一章米尔斯简述了本书的核心观 点:什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以及社会学家应该如何想象。在第二到六章,米尔斯考察了社会科学久而成习的一些偏向,展开了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批判,主要涉 及宏大理论、抽象经验主义与科层制。在评述了社会科学发展的趋势后,在第七到十章,米尔斯提出了自己对未来社会学发展的展望,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注 重人的多样性、对历史的运用、理性与自由,以及应该保持独立自主的政治角色。 这本书的写作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社会学的中心从欧洲移向了美国,芝加哥学派在美国独树一帜。在米尔斯所处的时代,美国经济快速发展,美国社会科学得到了极大繁荣,同时许多社会学家跻身政府名门。米尔斯表示,写作此书的目的是“要界定社会科学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使命所具有的意义。具体确定有哪些努力在背后推动着社会学的想象力的发展,点明这种想象力对于文化生活以及政治生活的连带意涵,或许还要就社会学的想象力的必备条件给出一些 建议。通过这些方面来揭示今日社会科学的性质与用途,并点到即止地谈谈它们 在美国当前的境况。” 总的来说,米尔斯认为,任何社会研究都应该探讨人生、历史以及两者在社会中的相互关联,他反对将社会科学当作一套科层技术,靠方法论上的矫揉造作来禁止社会探究,以晦涩玄虚的概念来充塞这类研究,或者只操心脱离具有公共相关性的议题的枝节问题,把研究搞得琐碎不堪。他认为,“可以被称为经典社夏 日之阳新闻传播广 告 考研

(完整word版)行政法基本原则读书笔记

《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读书笔记 在当代,法治是实现民主与自由的一个重要标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针,是世界环境体系下的大趋势。它要求我国行政职权行使法治化,公正化,高效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同时相关部门也在起草中。所以现阶段,关于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在立法指导以及对规则的补充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近日,我拜读了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一书。该书主要基于比较与宪政的视角,运用矛盾与价值分析、哲理与实证分析等多种方法,集中围绕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及如何适用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 该书首先着力阐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法学的特殊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从西方两大法系各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对比入手,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科学定位,并归纳总结出了两大法系所存在的普遍性规律和共性特征。在充分分析了解我国现有理论的基础上,采用矛盾分析、价值分析与宪政分析的方法,重新界定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立标准,并首次提出行政法定、行政均衡和行政正当三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目前为止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没有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行政法法典,归结起来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第一,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广泛。第二,行政法规范的性质复杂。如警察行政法规范与教育行政法规范,行政征收规范与行政给付规范等。第三、行政法规范的变化频繁。没有一部完整的行政法法典,则迫切需要合理完善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来规范和指导行政行为。 在不能完善行政法法典化的过程中,行政法的整合价值、协调价值、优化价值就会有突出的作用和表现。 整合价值在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具体体现就是它对行政规范具有重要的稳定、协调和优化价值。这就能充分适应行政的灵活性的需要,而稳定和连续。而协调价值则是具体体现在当冲突规范不可避免的出现时,“规则之平衡器”既为原则。在行政法规范的广泛性和多变性的基础上,不仅会出现规范间的冲突,还会有“恶法”出现的可能性。此时法的基本原则会发挥其导向作用,对行政法规范的良性运作与良性发展起作用。 二、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比较 (一)大陆法系——法、德为代表 法国被誉为“行政法母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使得法国的行政法体系虽然规模宏大但却不显得杂乱无章。在法国行政法制原则和均衡原则被认为是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十篇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十篇 相信大家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更多的感悟是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能知难而退,而要努力克服它。下面是橙子搜集的《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一鲁滨逊是一个有出海梦想的外国人,他为了出海,偷偷离家,和朋友在海上遇到了大风浪被迫停岸,就这样他遇难了,可是他还是不甘心屡次出海,遭到了许多困难,但因为他的坚持成功的成为了富翁。 鲁滨逊漂流记讲了他不管怎么样都要出海的觉心,这个决心一直激励着他出海航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功了,因为屡次的失败,让他有了经验,就靠这点经验成为了富翁,我很佩服他,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也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不怕苦的人只有坚持才能创造成功,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很多,哪一个名人不是坚持才成为名人的呢? 我们也应该这样,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我们只有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让我们共同加油吧。 鲁滨逊漂流记讲了他少时不懂事想成就梦想,但他因为自己的坚持,成就了梦想成为了富翁,这时靠他自力更生,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二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 鲁滨逊不愿过那种平庸的生活,而是喜欢冒险,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的意志与困难斗争,战胜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一个人要是不劳动,就会变得颓废。劳动可以培养独立能力和自理能力,还可以使人变得勤劳。我们也要像鲁滨逊那样,不怕困难,靠着双手去劳动,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在碰到失败时,要知难而上,不能退缩。如果你劳动了,你总会有进步,但是你不劳动,绝对是一无所有。 在这之前,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不劳而获。当你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你总会有第二步,但不能急于求成。当你成功的时候,你会无比兴奋,为你的劳动所得而感到喜悦…… 你也去读一读这本书吧,你会收到前所未有的感觉!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三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开垦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

教育名著-读书笔记

爱你需要勇气 ——读《教学勇气——漫步教师心灵》有感 隋福太 读了《教学勇气——漫步教师心灵》这部书,就仿佛跟着作者进入到了教学中未知的“自我”领域进行一次旅行。美国教育家帕克. 帕尔默在一系列富有洞察力和说服力且充满激情的著作中,加深了我们对什么是教育与受教育者的理解。 帕克在他的《教学勇气》一书中这样说:越热爱教学的老师,可能就越伤心!很多教师非常热爱教学,但他们却时常遇到很多困难,并因此感到无助和恐惧。是的,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初上讲台时如履薄冰的紧张,辛苦的付出得不到相应回报时的烦恼,满腔的热忱得不到理解时的苦闷,在理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面前的无奈。有时,那热爱教育的心会怀疑、会动摇、会退缩。 作为一个教师,该如何在热爱教学的同时又不失勇气呢?这种勇气又来自哪里呢? 帕克以他的实践经验给出了我们答案:他提出了作为一个教师,在教学方法和技巧之外一个特殊的、不被人重视的领域——教师的内心。他指出了好老师与不好老师的区别:他认为,好老师有一共同的特质:一种把他们个人的自身认同融入工作的强烈意识;而不好的老师把自己置身于他正在教的学科之外——在此过程中,也远离了学生。而好老师则在生活中将自己、学科和学生联合起来,也就是说,好的教师具有联合能力,他们能够将自己、所教学科和他们的学生编织成复杂的联系网,以便学生能够学会去编织一个他们自己的世界。好老师形成联合不在于他们的方法,而在于他们的心灵——即人类自身中整合智能、情感、精神和意志所在。帕克是这样生动地描述这种联合能力的:“当优秀教师把他们和学生与学科结合在一起编织生活时,那么他们的心灵就是织布机,针线在这里牵引,力在这里绷紧,线梭子在这里转动,从而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精密地编织伸展。”他进一步阐述,对热爱教学的教师来说,教学牵动着教师的心,打开教师的心,甚至伤了教师的心——越热爱教学的老师,可能就越伤心!教学的勇气在于有勇气保持心灵的开放,即使力不从心仍然能够坚持,那样,教师、学生和学科才能被编织到学习和生活所需要的共同体结构中。 作为一个教师,我们很容易理解他的这种所谓的“联合力”,每一个教师,不论他优秀与否,肯定都过几节自己满意的课,这些成功的课是他把自身、学科和学生结合得最完美的。帕克认为:好的教学来源于教师的自身认同和自身完整。对优秀教学而言,解决教师的自身认同和自身完整问题比技巧更重要。 作为教师,想要成长,想要做个好教师,该怎样才能找到自身、学科和学生的最佳结合点呢?以我对本书的理解及自己的教学经验,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1)勤学习。 作为一个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还要学习教学理论。不仅要向书本学习,还要向生活学习,向我们的学生学习。谈到向学生学习,许多老师可能会皱起眉头感叹:我们的学生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我们的学生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吗?当我们的学生坐在电脑前娴熟灵巧玩着游戏,嘴里唱着周杰伦的说唱词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们有优于我们的能力。帕尔默的发现是:教师要让自己处于不断的自我更新、自我变革之中。如果不学习,教师很快就会陷入不适应、不稳定、不平静的恐惧之中。正如《孙子兵法》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里的知己、知彼主要通过学习。 2)多钻研。 教师要钻研教材、教法、研究我们的学生,特别是在备课的时候,要把握教材的要求、重点、难点,了解学生的实际认知,以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正如那些名师所说:一堂精彩的课,功夫在课外。例如,听名师于漪老师的课,可看出她的功夫全在课外,首先是修身、好学,而后是管理自己的课堂。俗话说“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实践是教学的主要阵地,帕尔默就是以他的导师为榜样,在漫长的实践中不断反思,寻找到一种与他的本性更契合的教学方式的。 3)保持心灵的开放。 帕尔默认为:对优秀教学而言,解决教师的自身认同和自身完整比技巧更重要,作为教师,我们要成长,就必须作一些学术以外的事:交流内心生活。“今天我们怎样当教师?”——许多人都问过于漪这个问题。她的回答是,首先必须追求人格的完美。于漪的这种人格的完美与帕尔默的自身认同和自身完整应该是一致的。一个优秀的教师,他的心灵应该是开放的,他有勇气把他的一切展示给学生,包括他的思想、他的内心世界,他不仅在教学科,而是在教自己——即展示自己。陶行知说:生活即教育,教育即生活。生活中有教学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 帕克告诉我们,教师的威信、教师在课堂的那种泰然自若的定力,来自教师的内心。当教师唤回了自身的认同和自身的完整时,也就是他的人格趋于完美时,就有机会在学生们的内心获得默契的回应和共鸣。因此,教师应该经常与自己的内心对话,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倾听来自心灵内部的声音,这样我们才有资格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世界,这不只是为了我们的工作,更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正如帕克所说:“方法固然重要,然而,无论我们做什么,最能获得实践效果的东西是,在操作中去洞悉我们内心发生的事情。我们越熟悉我们的内心领域,我们的教学就越稳健,我们的生活就越踏实。” 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热爱你的工作,你就是它的主人;如果你恨它,它就是你的主人。”愿我们都热爱自己的工作,愿我们都能找到教学的勇气、保持教学的勇气——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范文威廉·富特·怀特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在哈佛大学青年研究员基金的资助下,1936 至1940 年间怀特通过对“科纳维尔”进行实地研究,撰写了《街角社会》一书。该书是对这一观察过程、所获资料及结论的翔实而生动的记述。《街角社会》是怀特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一、关于研究方法的体会 《街角社会》是从科纳维尔的街角帮写起的。怀特以街角帮一员的身份,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生活中,首次将参与观察法引入城市社区的研究。怀特对街角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主要是非法团伙成员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及时作出记录和分析,最后从中引出关于该社区社会结构及相互作用方式的重要结论。 1、新方法的尝试 怀特在附录中提到,通过颇有兴趣的阅读林德夫妇的《中城》和卡罗琳·韦尔的《格林威治村》,怀特很有收益。但是随着他研究的深入,却意识到他所从事的社区研究并不是按照上述书中的研究路子。“当时能读到的其他许多社会学文献往往是从社会问题方面来看待社区,所以根本不存在作为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系统的社区》。”之后,怀特通过阅读

社会人类学方面的文献——马林诺夫斯基关于原始部落的研究——发现虽然研究内容和领域不同,但是其中的研究方法是值得借鉴并可以实施的。 通过参与观察的方法,怀特得以真正的“进入”社区,并将这种方法从人类学领域扩大到了社会学领域。这对社会研究方法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说以往的研究是一张社区整体状况的照片,那怀特的街角就是一部社区动态历程的电影。正所谓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怀特重视对科纳维尔特定人和特定群体的研究,通过特定人和特定群体的生活状况、互动模式以及规则等内容分析整个社区社会结构,而不是整体的描述街区概况。怀特这种研究方法的尝试对我也很有启发。社会研究的方法仅限于书本上介绍的内容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同样可以引用到社会学的研究中。在面对具体研究对象时,要灵活的选取方法。 2、研究设计小处着眼 愿望总是美好的,而现实却往往残酷。怀特在最开始想要自己的研究同时涉及到科纳维尔的历史、经济、政治、政治、教育和娱乐模式、教会、公共卫生保健,以及——尤其是——社会态度。然而,这显然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工作。当怀特拿着这份计划书去寻求建议的时候,有人泼了一盆很好的冷水。“我这部巨作刚开始就被亨德森泼了冷水。他对我说,我在这个领域中几乎还什么也没做过,所以不应该只

论证据法的发展方向—《漂移的证据法》和《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读

《前沿》2009年第2期 论证据法的发展方向—《漂移的证据法》和《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读后 张吉喜*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摘要]美国达马斯卡教授的《漂移的证据法》和英国麦克埃文教授的《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 两部著作都基于几乎相同的理由论证了英美传统证据规则所面临的挑战,但是这两部著作都没有言明未来 的证据法将会向何处发展。从制度层面和哲学层面来看,从证据法学到证明科学是未来证据法的发展趋势; 在证据法学向证明科学发展的同时,还应当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护。 [关键词]证据法证据法学证明科学基本人权 [中图分类号]DF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9—8267 [2009] 2—0156—03 一、证据法向何处去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米尔建·R·达马斯卡(Mirjan R Damaska)教授在其1997出版的著作《漂移的证据法》 (Evidence Law Adrift)中归纳了支撑英美证据法事实认 定特殊性的三大支柱:二分式的法庭审判结构、集中型诉 讼程序和对抗式诉讼制度,并指出“侵蚀这三大支柱的任 何一个,英美证据法上最具特色之可采性规则的理论基础 都会被严重削弱。然而,对三大支柱的侵蚀已经成为二十 世纪的重要趋势。如果这种侵蚀过程进一步向前推进,那 么它可能会威胁整个规范式大厦的稳定性。”[1]一年之后, 英国埃克塞特大学詹妮·麦克埃文(Jenny McEwan)教 授在其著作《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中也对证据制度 的未来走向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指出“是对抗式程序发 展了证据法,产生了那些熟悉而又复杂的困惑”,“审判程 序此刻正处在变革的关键阶段,正在一步步地远离对抗式 模式,那么迫切要求我们重新考虑保留那些证据规则的必 要性”。[2]两位学者分别来自英美法系的两个代表国家美国 和英国,他们基于几乎相同的理由论证了英美传统证据规 则所面临的挑战,但是他们在打碎了一个旧世界之后,并 没有为建构一个新世界提出自己的构想。达马斯卡教授在 《漂移的证据法》的结尾说到:“本书审视过的普通法证据 法正在崩塌的支柱,最有可能经由本国泥瓦匠及本土的其 他建筑材料得以修复或取代。新建筑物将要呈现的面貌当 然是不可预测的……”詹妮·麦克埃文教授在《现代证据 法与对抗式程序》结尾处写到:“……我们的民事和刑事诉 讼程序正在逐渐远离它(对抗式程序———笔者注)。可惜的 是,这种纯粹转变没有得到承认;如果被认可了,就不会 坚持保留仅适用于对抗式程序的证据排除规则了。”读完这 两部著作的读者都将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未来的证据法到 底将会向何处发展呢?

[读后感]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15篇

[读后感]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15篇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一): 透过阅读第六章鲁滨逊的日记,能够看出他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动手的拥有智慧的聪明人。主要表此刻: 1、他未雨绸缪地、竭尽己能地将失事大船上的东西尽可能多的转移到岸上,相信它们必有用武之地; 2、他每一天安排好自我的工作,或挖洞,或造围墙,或搬运东西,或四处巡查,或觅食,不论做什么,只要不呆坐等死,就证明他活着还有好处; 3、当意外(地震、塌方等)降临时,他没有被击垮,没有沮丧,而是选取用心乐观地应对,分析当前形势,以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他看的往往长远长久,而不是只盯着眼前既得利益,这为他长时光生活荒岛奠定了物质基础; 4、为了缓解自我独身生活荒岛的孤寂,他利用从大船上“拯救”下来的纸笔和墨水,开始记录自我的生活点滴。不仅仅能够弄清楚自我的每日行为,也是倾吐心声,排解孤寂的好办法。更重要的是,“日记”这种小说中的“文中之文”让读者感觉更真实可信,被深深地吸引其中。(我就是其中之一,好几次看这本书看到午夜。) 鲁滨逊这种身处绝境不悲观(乐观)、不放下(坚持)的态度与行为令人钦佩!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二): 《鲁滨逊漂流记》的第二章,以细致的笔墨描绘了鲁滨逊私自离家开始远航生活的敬礼。起初他没有意识到大海的狂暴和即将降临的危险。在他经历过暴风雨的袭击,又被海盗掳为奴隶,后历尽千难万险逃脱,并被仁慈公正的船长搭救,最终带着与船长交易得到的二百二十西班牙银币,踏上了巴西海岸。 在经历磨难时,鲁滨逊常会想起父母对他的劝诫与哀求,为自我的所作所为后悔。可当一脱离险境,他内心狂热的冒险因子萌动,便又奋不顾身地投入他向往的远洋生活。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反复无常,这点在鲁滨逊最初的航海经历中体现得尤为显著。由此想到,如今的不少人,也常做下一些领父母悲哀头痛、令他人无可奈何的傻事、蠢事,过后却又不吸取教训。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现实生活中,常常是“吃几堑”,还不“长一智”,可悲哪! 其中,鲁滨逊与小黑奴佐立出于玩乐射杀狮子的行为令我寒心。在人类面前,动物永远都是弱者。人类肆无忌惮地伤害大自然生物,终有一天会遭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呼吁人类停止因利益而起的杀戮!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三): 书的第七章讲的是鲁滨逊找到了治疗肉体和精神两重疾病的良药后,开始创造并安排崭新的生活了,用心应对一切困境,努力建设自我生活的“家园”。他慢慢称自我的海边住宅为“家”了,这说明他已放松情绪,平和心态,去适应荒岛生活,并试着去享受自我双手创造的新生活。虽然制造工具,改善生活条件的过程是艰难复杂的,但是鲁滨逊的简单心态决定着他的工作、生活都愉快了许多。 试想,如果自我遇到鲁滨逊的境况,那该是多么手足无措,无所适从。反思自我,其实是个不太擅长生活的人。虽然做家务做得也不错,但是一些生活常识性知识却匮乏得可怜,就像温室的花朵一样,走到阳光下,走到旷野中,便可能会经受不住环境的变化而没有精神、枯萎死去。也想提醒这天的孩子和父母,多让孩子和自我走到阳光下,呼吸自由新鲜的空气;走到旷野中,去亲近自然,亲近生活,做个会生活也善于生活的人!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四): 读过上一章,明白了鲁滨逊真是命运多舛,不但海上遇难,流落荒岛,缺吃少穿,孤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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