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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的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之间区别联系

物料的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之间区别联系
物料的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之间区别联系

物料的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

在新版GMP中多项条款(第112条、第113条、第114条、第165条、第167条等)均谈到了物料和成品的“有效期、复验期和贮存期”。

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它是根据稳定性实验结果确定的。正常情况下,有明确有效期的物料和成品(包括回收产品)到有效期之后产品会不符合质量标准,必须作报废处理,即使检验合格也不得再使用。如在有效期内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以确认物料和产品质量是否受到影响。

我国新版GMP对复验期给出的定义是:“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新版GMP要求制定复验期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物料质量变化情况,以确保良好的工艺过程控制和最终产品质量,它属于企业的质量监控措施之一。

从质量保证的角度,还是提倡企业根据物料的特性、贮存条件,对有明确有效期的物料制订相应的复验周期。当然,已制定有效期的物料在有效期内可以不制定复检期(不进行定期的复检),但应经过风险评估,除保证贮存条件(按规定要求)合适外,还应考虑原辅料的特性。

在新版GMP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还提到了“贮存期”的概念,制定贮存期旨在提醒企业提前对物料做好处置准备。

我个人认可这样的理解:

对于已制定有效期的物料其贮存期一般等于或小于有效期,因此,在这种状况下一般没必要再特意设立贮存期。

对于未规定贮存期限的物料(如部分化学品、中药材/饮片、外购提取物、个别辅料及包材等)应首先确定贮存期(即使用期限)。企业应根据物料的特性,在贮存期内制订合理的复检期(意即复检次数),到贮存期的物料不能再使用。对于未规定贮存期限的物料有必要设贮存期,以防止企业对没有规定有效期的物料肆意无限期使用。

贮存期应该通过稳定性试验数据得出。如果没有稳定性数据,企业可以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回顾,结合最长时间的物料生产的相应产品的检测数据,确立物料的贮存期,即使是质量极其稳定的化工原辅料也不能无限地复验下去。

总之,企业应根据物料的特性、以往的使用经验、产品的工艺要求来综合确定物料的贮存期。然后在贮存期内,根据物料的特性制订合理的复验期(意即复检次数),不可无限制地复检。

对于复验期是从物料到货日期还是从入库日期开始计算?笔者未看到国内外法规或指南上的要求和建议,但从物料的进厂首次检验日期(即出具检验报告的日期)开始计算,应该是最科学的。因为检验数据所显示的产品质量是检验时刻的产品质量。

另外,虽然在新版GMP中没有明确要求对中间体/中间产品制定贮存期限,但至少我们要明确该中间体/中间产品在何种条件下储存多长时间内可以使用。我们可以采用做稳定性实验的方式来确定储存的时间或尽量的积累历史数据,以此证明、确定中间体/中间产品的贮存期限;也可以通过使用前再测试的方式来确保其能够用于生产。

总之。对于明确规定、标识有有效期的物料和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在有效期内使用或销售,过期即作报废销毁处理;对于没有明确有效期的物料,企业购入后自定贮存期限和复验期,检验合格入库,到复验日期后进行全项检验,只要复验合格,就可以继续留用(复验不合格则作报废处理)但不得超过贮存期,在生产使用前有必要再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方可用于生产中。

新版GMP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我最近刚看到有专家(恕我不指明出处)针对此条做出了这样的解读:“(新版GMP中)复验的控制对象仅是原辅料;(本条)突出物料的贮存期限为有效期或复验期”。

我不认可这样的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在新版GMP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与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由此可见,对于没有标识有效期限的“与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而言,也需要制定复验期。企业可以根据物料的特性、贮存条件、物料关键质量属性的影响因素或稳定性试验数据确定贮存期,并根据物料的稳定性情况、物料关键质量属性等因素制订复验期。外包材的效期管理以不影响使用为原则。

另外,“将物料的贮存期视为有效期或复验期”的观点既缺乏科学依据也有违常理。因为一般没有规定有效期的物料基本都是受外界因素影响极小、质量特别稳定的。若是将这些物料的复验期视为贮存期,那复验期存在的价值就没有了,这个概念完全可以取消。

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管理规程

编号:SMP-QA-****(****) 发放部门: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生产部、物料部、QA、QC 有效期、复验期和贮存期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贮存期限管理,保证在库物料和产品的质量。 范围:原料辅、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责任:QA、QC、仓库管理员 程序: 1、定义: 有效期: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生产厂家明确标识于物料或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表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在该日期内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超过这个日期就不能再使用。 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贮存期:指在规定的条件下,预计性能会变化的产品可保持其基本性能的存放时间。 2、流程 物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管理 2.1.1物料应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发放使用。 2.1.2有效期物料: 规定有效期的物料储存达到有效期后,不得复验使用,按“不合

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2.1.3复验期物料: 规定复验期的原辅料,在复验期前10天,仓库管理员填写“复请验单”,提出复验申请,复验项目与物料入厂检验项目相同。超期未复验,按偏差处理。 QC对复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书,质量受权人或转授权人审核批准放行。复验不合格,QC启动OOS程序,排除实验室偏差后出具不合格报告书,放行人停止该批物料放行,启动偏差程序,调查根本原因(常见原因为物料储存过程中污染变质或复验期制定不合理),并提出相应纠正预防措施。 原辅料复验总次数不超过3次,复验后复验期变为初始复验期的一半,举例某物料初始复验期为1年,后续3次复验后期限即为6个月。3次复验到期后原辅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包装材料不限制复验次数,复验后复验期变为1年。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贮存期管理 中间产品应当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存放保管,在贮存期限内使用,进行下一工序生产加工。 中间产品储存超过贮存期,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成品有效期管理 成品有效期按国家注册批准的日期制定,需在有效期内发放和销售。 超过有效期的成品按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完整版)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做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待处理品)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材料仓库管理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待处理品由成品库管理员负责待处产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2.1原材料的入库。 2.1.1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应作出“待检”标识。大宗的货物可以在没有卸货前,由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如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2.1.2库管员街道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作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2.1.3采购部开具“采购收料通知单”交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2.2成品入库 2.2.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开具《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方可入库。 2.2.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2.3待处理品入库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2.3.1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账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2.3.2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2.3.3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贮存 3.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直射,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作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3.2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作出。若产品的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3.3库存产品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8.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使原料、成品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质量之功效. 二内容 2.1 储存期限规定: 2.1.1原物料按国家规定或供应商提供期限为准。 2.1.2外包装材料(纸箱、包装袋)有效期为12个月。 2.1.3成品有效期按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期限为准。 2.1.4化工及危险品按供货商提供期限为准。 2.2储存区域及环境: 2.2.1储存区分为:原料区、物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 2.2.2储存条件为:仓库场地须通风、通气、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持原物料、成品干燥,防止潮湿。 2.2.3仓库内原物料、成品以常湿(2℃~32℃相对湿度42%~82%)环境储存。 2.2.4易变质、变性物料在仓储期,需采取冷藏、恒温等特殊措施,防止原料变质。 2.3储存规定: 2.3.1储存应遵守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2.3.2物品上下迭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2.3.3原物料、成品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摆放。 2.3.4呆废料、隔离品必须分开储存。 2.3.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2.4安全 2.4.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循“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 2.4.2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4.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防鼠灾。 2.4.4消防设施齐全、定期检查、确保其使用功能。 2.5保管: 2.5.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储存图》挂于仓库明显处。 2.2.2坚持每日巡仓和抽查、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2.2.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应及时通知检验部重检,一经发现有变质情况及时隔离。 2.2.4所有原料、物料、成品建立完整的帐目和报表。 2.2.5对进厂之原物料不同客户、品名、规格、质量状况要有明显标示。 2.6搬运:

原材料入库储存发放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在搬运、贮存防护中不发生损坏或变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搬运、贮存防护的管理。 3. 定义 4. 管理组织 储运部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搬运、贮存、防护、发放的管理。 5. 工作内容 5.1 入库管理 5.1.1 物料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对到货进行验证,包括以下方面: a) 到货物料与送货凭证(单)一致,票、物相符。 b) 外包装无破损、受潮、水渍、霉变、鼠咬、虫蛀的痕迹。 c) 外包装上应标明内容物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商标及产品合格证。 d) 固体原辅料必须是双层包装,封口严密。 e) 液体原辅料的容器封口严密,无启封迹象,无渗出或漏液。 所有的包装材料必须有外包装,外包装不能使用竹箩、草席包装及有毒材料制成的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必须用双层包装,每层包装应封口严密、无破损。 验证无误后,将到货物料及时摆放在规定货位或上架。按物料分类填写《仓库物料进出台帐》(附录A)、《原辅材料货位卡》(附录B)《包装材料货位卡》(附录C)。5.1.2 仓库保管员在由质管部负责检验的物料货位前设置黄色待检标牌,并填写请验单 交质管部进行入库检验。 5.1.3 除质管部检验的物料外,其它物料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入库验证;内容包括:检验外观、数量、产地、合格证、说明书,填写《仓库物料进出台帐》,项目齐全可办理入库手续。项目不全报告质量员,并设置待检标识。质量员通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并进行记录。 5.1.4 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报告,实施下列程序: a)结论为合格品时,实施合格品标识,可办理入库。 b)结论为不合格品时,实施不合格品标识,并执行《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合格

物料贮存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贮存的管理规程,保证物料在贮存期间质量完好,减少损耗。 2.范围: 库存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3.职责: 仓库库管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品保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监督责任。 4.内容: 4.1对于初验合格的物料,搬入仓库后,进入了物料贮存过程的管理。 4.1.1配合品保部对待检物料的取样工作:协助取样操作、确认取样环境符合该样品的 生产环境、确认取样数量、协助贴取样证和密封取样后的物料等。 4.1.2物料库管员在接到品保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后,通知采购员填写三联 入库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给采购员一联、一联交财务报账,办理入库手续(变更该物料的货位卡的待检验状态为检验合格状态并转移物料至合格区)。4.2贮存过程的清洁卫生: 4.2.1库房货区须干净整洁,货区、货架、货物无积尘,地面干净无浮土、积水,不得滞留 存放垃圾。 4.2.2通道每天清扫一次,库区货位每周清扫一次。清洁完毕,填写《一般生产区清洁记录》。 4.3库存物料的复验:按照《物料复验管理规程》执行。 4.4仓库物料每半年由生产部组织盘点一次,物料平均保管损失率(年)应小于5‰。 4.5贮存物料的帐目要求: 4.5.1台帐和货位卡是控制仓库货物流动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统一设置,保管帐卡。卡须 挂在货位的明显位置,物料收、发、保管必须实行复核,日清月结。 4.5.2仓库帐卡要由专人负责登记,必须保证帐、卡、物相符。 4.5.3仓库的各种台帐应保存至物料用完后2年。 4.6物料贮存的硬件设施管理、物料的码放要求、物料的仓储条件监控按照《仓储与运输管 理规程》执行。 4.7特殊物料的贮存:按照《特殊物料管理规程》执行。 4.8质控品的管理:仓库直接登记帐卡,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人员直接在仓库走账一进一出, 库管员验收质控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后,按照《校准品和质控品管理规程》执行。5.相关文件: 5.1 《物料复验管理规程》FD-WI-MM-005 5.2 《仓储与运输管理规程》FD-WI-MM-011

原材料质量控制

原材料质量控制 对所有材料,如水泥、钢材、黄砂、石子等,严格按照图纸说明的材质、规格、技术性能要求及质量要求去采购。自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除按照上述程序外,也将按照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规定的材料采购执行程序来管理。并随时配合甲方、监理与质监站作必要的抽样检查,退换不合格的材料,确保采用合格材料。 1、材料采购控制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进货计划,并注明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送货日期、送货方式、供应单位、检验标准和验证方式、加工定制物料的规范、图样、检验规程等技术文件名称和适用版本,同时采购物料时,根据类别和对工程质量影响的程度,对分供方进行评价。 根据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支付能力和社会信誉度等,必要时进行产地取样、抽检等,并填写《分供方评价表》,确保物料的质量,同时对分供方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评价调整。 当建设单位(业主)要求对供应物料进行验证时,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提供必要的条件进行配合。 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按采购文件、产品质保书、合格证清点复核进场材料,按品名、规格、数量、厂名与供应单位、交接地点、交货日期作好记录,填写《可追溯性的记录》表,入库定位采用标签挂牌,并辅以记录的方式进行标识或维护原有标识。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做好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转序的《施工日志》,对投入施工后不改变其原始形态的产品,继续维持其原有标记,并注意防护,对构配件利用《施工日志》记录其部位、施工人员、施工日期、施工质量等。对投入施工后立即改变其原始形态或被隐蔽的产品,利用《施工日志》记录其施工用料、施工部位、施工人员、施工日期、施工质量等,必要时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也可作为产品的标识。 对工程施工中所用水泥、钢筋及配件、焊条、焊剂及焊药、骨料、外加剂、防水材料、新材料、新产品等必须保护产品在施工流程中的原始凭证、质量记录相一致,每个或每批产品有唯一标识,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原材料验收储存管理规定

原材料验收储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加强品牌门店原材料验收储存的管理,确保门店使用的原材料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属门店原材料的验收储存管理。 三、管理内容: (1)原材料验收 1、预包装产品的验收: 1.1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如超市购买的带包装的产品都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内容要求必须标注的信息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如信息标注不全即为三无产品。 1.2来货产品质量符合门店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收货使用。 2、配送中心来货产品的验收: 2.1配送中心来货产品标签清晰、明确,标签内容为: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如信息不全或标识不清应及时反馈,杜绝收货使用。 2.2配送中心来货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变质,符合门店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不合格产品杜绝收货使用。 3、供货商直接送货到门店的产品验收: 3.1产品应符合集团公司下发的《原材料验收标准》,不符合《原材料验收标准》的产品禁止收货使用。(2)原材料储存 1、原材料储存方式有以下几种: 1.1常温储存 常温一般是指当下室温,温度范围比较广更确切一些就是当下室温储存,以保障食品安全。 1.2冷藏储存 冷藏指将食品或原材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储存的过程,冷藏温度范围是0℃—5℃之间。 1.3、冷冻储存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材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储存的过程,冷冻温度低于-18℃。 2、原材料储存要求

物料贮存期复验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物料贮存期复验规程,保证在库物料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库原辅料(包括中药材、净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 三、职责:仓库保管员根据物料贮存期及时请验,QA质检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四、规程: 1、在库原辅料须按规定妥善保管; 2、根据原辅料稳定性规定贮存复验期,贮存复验期一般不得超过3年,期满后应复验,特殊情况应及时复验; 3、在库物料出现以下情况时需申请复验 当质量控制部出具的物料检验报告与供应商所出具的物料检验报告数据偏差较大时,经供应商提出,由采供部与供应商协商,征得质量保证部门同意后提出复验申请。 发现在库物料在贮存期间有异常情况(如虫蛀、霉变等),经主管领导同意,由仓库保管员提出复验申请。 在库物料临近贮存期或贮存期满,提出复验申请。 不合格物料按批准的处理程序加工处理完毕后,提出申请复验。 与已经发现的不合格品种相邻批号的品种和对有质量问题的退库物料质量产生怀疑时,申请复验。 4、在有效期范围内制定贮存复验期,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5、复验时检查要求与初验相同。 6、复验合格后的物料,可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 (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7、复验不合格的原辅料执行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 附件1:原料贮存复验期编号:SMP-02-003-00-a 附件2:辅料贮存复验期编号:SMP-02-003-00-b 附件3:中药材(净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复验期编号:SMP-02-003-00-c

附件1:原料贮存复验期编号:SMP-02-003-00-a 原料贮存复验期 附件2:辅料贮存复验期编号:SMP-02-003-00-b 辅料贮存复验期

原材料检验规范

采购物品检验规范(焊条)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所有焊条的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适用与本公司所有焊条 的采购与入库验收。 1、焊条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2.1.1焊条型号:碳钢焊条J422 (E4303)、J506;不锈钢焊条。 2.1.2焊条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锈蚀及剥落缺陷。 2.1.3焊条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齐全,出厂日期在保质期内。规格型号标识与实物相符,包装完好本公司采购的焊条必须附有证明该批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厂合格证,并且合格证上的规格、级别与实物相符。调研时有品牌要求的,要核对所采购的产品是否是该品牌的,采购部要在入库单上注明品牌要求,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检验方法 对2.1.1、、项目目测检验。对入厂的焊条,验证供应商提供的该批焊条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对长期供货的供应商可半年一次提供一次质量保证书。 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 按1%的比例进行:有1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取不合格时,判定为整批不合格。2、焊丝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3.1.1焊丝型号:H08,φ 3.1.2外观: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划痕、锈蚀和氧化等。 3.1.3焊条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齐全,出厂日期在保质期内。规格型号标识与实物相符,包装完好。 3.1.4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验方法 3.2.1对、、项目目测检验。对入厂的焊条,验证供应商提供的该批焊条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对长期供货的供应商可半年一次提供一次质量保证书。 3.2.2对用游标卡尺测量。 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 每批按1%的比例进行:有1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取不合格时,判定为整批不合格。 潍坊中云机器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部 2012-8-30 采购物品检验规范(原材料)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使用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采购与入库验收。 1钢板检验要求 技术要求 1.1.1表面质量: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结疤、拉裂和夹杂,钢板不得有分层本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必须附有证明该批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厂合格证,并且合格证上的规格、级别与实物相符。调研时有品牌要求的,要核对所采购的产品是否是该品牌的,采购部要在入库单上注明品牌要求,必须提供本批次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原材料存放规定

原材料存放规定 为提高采购部对原材料的管理水平,使材料进场和仓储管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规定。原材料进场和仓储管理包括原材料入库验收、堆码标示及整理、建立更新原材料台账、安全检查、发料等日常管理工作。 1、原材料资验收 验收是原材料入库(收料)工作的第一步,也是仓储管理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入库包括验收、装卸、堆码标示三个步骤。 1.1要求:所以入库原材料必须验收,并填写和保管相应记录。 1.2验收依据 1.2.1送货单、船运单或者货运单等。 1.2.2采购部委托验收的物资:原材料采购合同、送货通知书中明确验收标准或质量标准。 1.2.3合同约定的标准或相应国家标准。 1.2.4送货方随货的出库凭证或销售清单上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 1.3验收要点:产地、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即A、原材料生产厂家;B、原材料规格型号和线径;C、原材料炉批号和生产日期;D、原材料重量。 1.4验收方式:全检,每一件原材料都要登记。 1.5数量验收的方式:计重和计件。每一件原材料上都有出厂吊牌,以吊牌标示重量为准。 1.6验收完成,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输入《原材料入库记录》和《原材

料日报表》。 1.7问题发现:发现问题(型号、重量、数量不符),不能签收,单独存放,并及时报告采购部经理要求处理。 原材料验收完毕后,仓库保管员要及时填写原材料入库报检单,通知质控部按照炉批号取样化验。要求全检,不能漏检一个批号。所有原材料必须经过复检合格后才可使用。 2、原材料装卸搬运、堆码及整理 2.1原材料到货后,仓库保管员要组织卸车,并在现场组织装卸搬运和堆码到指定位置。 2.2堆码原则按照型号、产地和到货时间,合理堆放。 2.3在堆码过程中,要注意铲车、设施、场地的安全,操作过程中按章作业,防止出现意外。 2.4堆码要求:原材料堆码不得超过三层,堆垛底层两边必须有木块、砖头或其他物体塞好,防止垮垛。 2.5存放要求:所有原材料要求存入库房货料棚内,并标示合格区、待检区。 2.6一般原材料原则上要求存放30天左右时间,以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 3、原材料出库 3.1原材料出库必须凭证手续齐全、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标示清楚。 3.2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3.3原材料出库必须“两检查”和“三核对”:检查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检查

物料有效期及复检管理规程(修订)

1. 目的:规范物料有效期及复验期管理,确保物料质量。 2. 适用范围:物料的有效期及复验期管理。 3. 责任者:仓库保管员、QA检查员、QC检验员。 4. 正文: 4.1定义: 4.1.1有效期:物料有效期是指物料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物料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4.1.2复验期:物料复验期是指物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4.2原则: 4.2.1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物料方可使用。 4.2.2物料要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应当及时复验。 4.2.3无有效期的物料,应根据物料性质及历史数据分析或稳定性实验结果确定复验期。 4.2.4超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可继续使用;超过复验期的物料,按规定复验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4.2.5物料不可无限制地复验,复验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 4.2.6严格按规定条件贮存的物料,在有效期内可以不进行复验。

4.2.7包装材料可以根据物料的特性、贮存条件、物料关键质量属性的影响因素或稳定性试验数据确定复验期。内包材的复验期管理参照原辅料管理,外包材的复验期管理以不影响使用为原则。 4.3有效期及复验期确定: 4.3.1有效期:执行物料生产企业标签标示有效期(即法定有效期)。 4.3.2复验期: ●有有效期的物料:在有效期内确定复验期,复验期不得超过有效期。 ●无有效期的物料:可根据科学数据,必要时结合稳定性研究的结果来确定物料的复验期。 ●通常情况物料复验期以该物料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为宜。 4.4处理程序 4.4.1经检验合格进库的物料,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有效期(或复验期)内,按规定复验期申请复验,由质检部负责检验工作,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发放使用。 4.4.2易变质、易受微生物污染的原辅料以及超过规定复验期限的原辅料,在领用前必须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4.4.3超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得继续使用,须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4.4由于意外事故,如受潮、光照、外包装破损质量受影响的物料,低温贮存的物料发生意外情况,如断电、冷藏设备损坏等,应及时申请复验。若复验合格应尽快使用,若不能及时使用的应由仓库提出妥善保管措施,并由质量管理部门决定限期使用及范围,否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4.5对尚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但已怀疑有质量问题的物料,使用前应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6在库原辅料、包装材料须按规定妥善保管,仓库保管员要做到先进先出、近期选出,尽量避免物料的积压。 4.4.7复验合格的物料,应立即使用。 4.4.8复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4.9复验合格的物料应填报物料复验记录,并做好相应标示。 4.5 主要物料有效期及复验期规定: 4.5.1化学原料药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1、所有原材料进场前,应随车提供出厂批号及质量保证书。钢筋、水泥查质保书并实验合格。砂、石进场对货源的规格区进行抽样,当变更货源时应先做试验,合格材料方可组织进场。 2、进场材料应有专人负责收货,分别建立台账,分规格、品种,产地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挂牌标志。 3、进场后按批号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挂合格标志显示其试验合格。 4、原材料进场应堆放整齐,便于分区,现场文明。 5、进场原材料应由专人验收,专人建账,专人发放,发料应核对材料规格、品种、性能清楚。并做到收支相等,账物相符。 6、砂、石材料的堆放和堆场要求:a、砂、石分品种、规格、产地分别堆放。b、场地应平整,并有一定坡度,保证排水通畅。 7、水泥堆放:a、包装水泥应分品种、标号、厂名、出厂日期和批量,分别堆放。b、堆垛高度以六至八袋为宜,各品种应有不小于 70cm 的通道。c、四周垫高 20cm 以上,应防止雨水从四周浸入和湿气重使水泥受潮。d、水泥按批量组织进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8、钢筋和半成品的堆放:a、钢筋进场应分品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b、进入堆场按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及质保书神力编号建立台账。c、取样送试验室抽检,合格后标牌。d、发货人根据领料单规定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发货。e、对试验不合格的钢筋应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报公司供应部门,移作他用。f、上诉程序负责去向否者以失职论处,按造成损失大小,追究管理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g、原材料试验的数据应纳入技术档案。h、堆场应设支墩,堆放整齐,防止锈蚀。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为加强建筑工地进场原材料的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完善材料使用的行为规范,确实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工地使用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石子、砂用于结构的混凝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为确保关系到公司产品成本、利润率与产品安全等各项关键性指标在可控范围之内,以保证公司原材料采购、供应、使用乃至生产、销售环节的稳定运作,特制定如下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的管理部门 原材料的供应管理部门为物流采购部,保管部门为仓库,原材料的使用安全性由配方管理员负责监督。 二、原材料的采购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的采购 1、原材料的采购申请 原材料在库存不足常态库存的情况下,仓库主管应根据该原材料的历史使用情况填写《原材料采购申请表》向生产品控部总监提出采购申请,由生产品控部总监向原料部总监提出采购意向。 2、原材料的采购审批 1. 原料部总监由到生产品控部送来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核对原材料库存量,经确认需采购后,应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落料采购; 2. 如原材料的价格及产地发生变化,原料部总监应按“原材料产地及价格变动”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原材料产地及价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 1. 原材料的价格与产地,研发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因市场变化而导致的价格或产地的变更,需要原料产地时,由原料部总监填写《原材料价格/产地变动申请表》并按新原材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流程处理。 2. 原材料价格及产地变动的后续工作: 原料部总监将总经理审批的《原材料价格变动申请表》交给财务中心调整原材料价格,财务中心将该原材料价格调整登帐后,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重新核定产品的成本价格,并及时转交财务中心重新核算产品出厂价。 三、原材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的常态库管理 1、常态库存定额的形成和制定方法 (1)物资常态库存的形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物资,是分批进货陆续消耗使用的。因此,企业仓库中应经常保持一定合理的物资储备,称为库存物资。确定合理的库存量标准,应该以先进合理为原则。因为,过多的储备会造成物资积压,影响资金周转,而储备量过少,则会造成停工待料。 2、常态库存储备定额的制定:企业的库存物资总是经常在最大和最小之间变动,从而形成了库存的经常储备,其制订方法如下: 1) 日期定量法:即先确定物资的供应间隔天数(即物资的储备天数),然后,据以确定物资的经常储备。

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程序

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程序 1.0 目的 规范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确保物料质量和安全性。 2.0 适用范围 物料的有效期及复验期管理。 3.0 责任者 仓库保管员、QA检查员、QC检验员。 4.0管理程序 4.1定义: 4.1.1有效期:物料有效期是指物料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物料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4.1.2复验期:物料复验期是指物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4.2原则: 4.2.1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物料方可使用。 4.2.2物料要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应当及时复验。 4.2.3无有效期的物料,应根据物料性质及历史数据分析或稳定性实验结果确定复验期。4.2.4超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可继续使用;超过复验期的物料,按规定复验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4.2.5物料不可无限制地复验,复验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 4.2.6严格按规定条件贮存的物料,在有效期内可以不进行复验。 4.2.7包装材料可以根据物料的特性、贮存条件、物料关键质量属性的影响因素或稳定性试验数据确定复验期。内包材的复验期管理参照原辅料管理,外包材的复验期管理以不影响使用为原则。 4.2.8 贮存中发现以下问题立即复验,确保物料安全性: 4.2.8.1 物料外观发生变化,怀疑质变的; 4.2.8.2 物料包装破损,怀疑被污染的; 4.2.8.3 物料贮存环境发现有虫尸、蛀迹、霉物的; 4.2.8.4 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怀疑发生污染或者交叉污染的。 4.3有效期及复验期确定: 4.3.1有效期:执行物料生产企业标签标示有效期(即法定有效期)。 4.3.2复验期: ●有有效期的物料:在有效期内确定复验期,复验期不得超过有效期。 ●无有效期的物料:可根据科学数据,必要时结合稳定性研究的结果来确定物料的复验期。 ●通常情况物料复验期以该物料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为宜。 4.4处理程序 4.4.1经检验合格进库的物料,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有效期(或复验期)内,按规定复验期申请复验,由质检部负责检验工作,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发放使用。

原材料复检计划方案

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A02/A04地块) 见 证 取 样 计 划 方 案 施工单位:河南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04月25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3) 1、需进行见证取样建筑材料 (3) 2、见证取样方法(具体取样数量以规范要求为准) (4) 四、见证取样程序、送样方式及要求 (7) 五、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人员安排及职责 (7) 六、各楼见证取样明细表 (8) 1、A4地块1#楼明细表 (9)

见证取样计划 本计划根据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A02/A04地块)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用材特点,以明确见证项目的内容、数量、程序和见证人员职责。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1、需进行见证取样建筑材料 1)水泥

2)钢材 3)建筑骨料(砂、石子) 4)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 5)墙体材料 6)混凝土、防水混凝土 7)砂浆 8)回填土 9)防水材料 2、见证取样方法(具体取样数量以规范要求为准) ⑴、水泥 取样规则:同一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为一批,袋装水泥以不超过100t/批、散装水泥以不超过500t/批。 取样方法:袋装水泥在袋装水泥堆场用取样管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等量抽取;散装水泥在卸料处或输送机上随机取样。 取样数量:均≥12kg。 附注:水泥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应重新取样复检,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应不少于 49 kg,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 ⑵、钢筋 取样规则: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盘卷钢筋调直后每批重量不大于30t 取样方法: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 取样数量:

原材料的存放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发放号: 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文件 原材料存放 作业指导书 批准: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 编制: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处 二○○五年十二月

原材料存放作业指导书 1. 存放条件 1.1室温要求在15℃-35℃,相对湿度≤60%,钢丝帘线存放相对湿度≤50%。 1.2人工照明:必须使用紫外线发射量最小的荧光灯。 1.3自然采光:防紫外线措施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1.4油料存放区每天每4小时通风1次,炭黑与小料存放区要求密闭。 1.5芳烃油储存温度50℃-70℃。 2.1 新原材料入库 2.1.1原材料取样员和保管员要用肉眼检查方法识别各种原材料,检查是否有外观颜色 异常,发现异常后及时上报。 2.1.2对入库的原材料要标明:原材料名称、生产日期、到达日期、运货文件号码、数 量及连续累计批号。 2.1.3原材料到货后仓库保管员要及时通知取样员取样化验,并且挂上“原材料待检” 的标识牌。 2.1.4对于包装破损的原材料要将其单独挑出,及时报于供应处。 2.1.5仓库保管员接到原材料准用通知单后,原材料保管员则将“原材料待检”的标识 牌更换成“原材料准用”的标识牌。 2.1.6 不合格的原材料应放在不合格品区域,等待技术部门处理。 2.1.7在雨雪天入库时所有原材料要加盖塑料布。 2.1.8新进的原材料卸车后应及时入库,严禁在露天环境下停留时间过长。 2.1.9新进的原材料样品应单独存放,作好记录。 2.1.10卸料时应注意,避免将包装弄破,造成污染和浪费。 2.2 原材料的存放 2.2.1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2.2所有的原材料应存放在室内,严禁在日光下暴晒。 2.2.2所有原材料存放区域必须有明显的标识。 2.2.3所有原材料按顺序存放,并将合格原材料与待检原材料严格区分开。 2.2.4不同批次的同种原材料要有明显区别,不允许混放。 2.2.5所有原材料必须放在垫板上,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存放。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 样方法细则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一、钢筋的取样试验 (一)钢筋 1.检验标准: 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一根冷弯,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25/45,30/50) ⑵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⑶拉力试件长度:7d0+200mm。 ⑷冷弯试件长度:5d0+150mm。 ⑸化学试件取样采取方法: 1)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2)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对称刨取。 3)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4)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重量。 (二)冷拉钢筋 应由不大于20t的用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3根钢筋,每

根取3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冷弯试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二、焊接钢筋试件的取样 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试件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接参数的确定和可焊性能的检测。班中焊试件是用于成品质量的检验。 (一)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钢筋接头检验标准: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 累计仍不足2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⑵在钢筋同规格、同型号、同焊接生产条件下作焊接模拟试件;

原材料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轨枕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集团项目经理部

文件修改记录表 注意事项: 1、使用文本文件前首先查阅修改记录表及所属文件修改通知单,以保持文件的完整理解; 2、文本文件持有人在接到修改通知时,立即在表中作出相应记录。 序号修改通知号修改内容记录人日期

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轨枕场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 原材料的采购 (1) 2.1 原材料的采购质量要求 (1) 2.2 原材料的招标采购 (1) 2.3 签订供货合同 (1) 2.4进货 (1) 3 验收及入库管理 (2) 3.1 钢筋 (2) 3.2 水泥 (3) 3.3 外加剂 (3) 3.4 粉煤灰 (4) 3.5 粗骨料 (4) 3.6细骨料 (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入库登记、库内保管、出库发放等主要环节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轨枕场生产所需的钢筋、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粉煤灰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2 原材料的采购 2.1 原材料的采购质量要求 轨枕生产用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等,它们的材料、规格型号、等级采用标准,适用范围等由技术部门提供,物资部门应密切配合,在制订物资采购计划时妥善控制货源,正确选择物资品种,保证进厂的各种原材料符合产品设计规定要求,对于有行业特殊要求的必须是合格产品及生产厂家, 2.2 原材料的招标采购 2.2.1 公开招标: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招标信息,吸引各潜在的供货单位竞争,通过开标、评标选定中标单位。 2.2.2邀请招标:通过对相关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组织物资部门对供方进行考察,从企业现状、技术水平、质量方针和目标、现场控制、质量检查、质量管理、质量历史几方面做出全方位调查、对比和认定,从而筛选出若干原材料供货单位并定向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2.3 签订供货合同 为准确划清采购过程中履约双方各自的责任,保证原材料按质、按量、按时到货投入生产使用,在中标的供货单位全面理解采购物资质量要求之后,双方需签订正式供货合同,明确注明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等主要内容,同时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质量争端的处理依据等作出规定。 2.4进货 2.4.1进货检验 进货检验是验证和控制采购质量的重要措施。物资部门应会同检验部门,对各项原材料在投入生产使用前进行质量检验、数量复核、并做好记录。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并投入生产使用。 2.4.2 供货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包括产品批号、采用标准等内容的材质报告单或合格证,物资仓库应妥为保存,便于对照验收和查阅。 2.4.3检验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及质量认定,及时提报

原材料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

原辅材料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 1. 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并为检验员检验后质量判定提供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包装材料、锅炉水、胶水、煤。 3. 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修订。 3.2生产部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检验标准 4.1化工原料 4.1.1尿素 A. 外观白色颗粒或结晶 B. 总氮含量≥46.3% C. 缩二脲含量≤0.9% D. 水分含量≤0.5% E. 碱度(NH3)≤0.01% 4.1.2甲醛 A. 外观清晰无悬浮物液体低温时允许有白色混合 B. 密度 1.075—1.114 g/cm3 C. 甲醛含量≥37.0% D. 甲醇含量≤3.0% 4.1.3三聚氰胺 A. 白色微粒粉末 B. 三聚氰胺≥99.8% C. PH值7.5-9.0 D. 水分≤1.0% 4.1.4甲酸 A. 外观透明略带刺激性气味液体 B. 甲酸含量≥85%

4.1.5 片碱(氢氧化钠) A. 氢氧化钠含量≥96% B.白色有光泽允许略带颜色 4.1.6石蜡 A. 外观白色块状固体 B.熔点℃56--58 4.1.7 氯化铵 A. 外观白色无杂质粉末结晶状 B. 氯化铵含量%(以干基计) ≥99.3% 4.1.8 硼砂 A. 外观白色无杂质粉末结晶状 B. 硼砂含量% ≥95% 4.1.9 三乙醇胺 A. 外观透明清晰略带淡黄色的液体 B. 含量%(TEA净含量) ≥84% 4 .1.10煤 A. 水分≤8.0% B. 灰分:≤30% C. 发热量:≥6000 D. 挥发份:≥25% E. 结焦:4-6号 4.1.11柴油 A. 外观透明无杂质,颜色无要求。 B. 比重为0.8~0.9g/cm3。 4.2包装材料 4.2.1 包装塑料袋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 职责 ●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 入库 ●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Ⅰ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Ⅱ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Ⅲ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Ⅳ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 成品入库 Ⅰ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Ⅱ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 待处理品入库 Ⅰ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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