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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申请确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

1、对外开放运行2年以上,符合省重点实验室学科布局和规划,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符合省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或是前沿、交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按照实验室评估规则进行考评被评为优秀。

2、实验室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间承担的国家及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资助强度30万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科研项目总经费达到1000万元,或人均年科研经费达到5-10万元,或年均竞争性科研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应用性研究成果的转化率不低于70%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实验室主任是本学科领域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拥有的学术带头人(有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博士学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

4、高校实验室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科研机构及其它单位的实验室应具有培养(或代培)研究生的能力和条件,年在读研究生不少于10人。

5、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并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6、实验室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日常管理规范、严格;初步建立了“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有开放课题和经费;能够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7、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关心、支持实验室的发展,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切实帮助实验室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申请确认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具体程序为:

部门属实验室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正式推荐并提交相关建设计划任务书、《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附件三)和建设项目验收申请;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并报科技厅办公室会议审定后予以批准,列入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

直接确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部门实验室没有建设期,从下年度起参加省重点实验室的年度考评。

附件一:

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封面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年制

主要内容(提纲)

一、实验室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

二、国内外该学科发展概况及前景(包括国内同行情况),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等。

三、主要研究工作规划、设想及预计达到的目标、水平。

四、申报依据(工作基础①承建单位基本情况②具备的学科优势③已取得的成绩④学术带头人、科研队伍及能力⑤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等)。

五、基础条件(基础设施①实验室用房②大型仪器设备清单③其它实验设施)。

六、科技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

七、开放运行设想。

八、建设方案(①实施方案概述②年度工作计划③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情况)。

九、建设规模和预算。

十、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十一、依托(建设)单位对配套条件支持及经费预算的意见。

十二、专家(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三、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二:

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封面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年月至年月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年制

主要内容(提纲)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实验室中英文名称,学科领域,研究类别(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建设承担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建设地点。

二、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对河南省社会经济的作用。

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

四、申报依据。(工作基础:①承建单位基本情况②具备的学科优势③已取得的成绩④学术带头人、科研队伍及能力⑤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等)。

五、基础条件(基础设施①实验室用房②大型仪器设备清单③其它实验设施)。

六、实验室机构设置(①管理机构②学术委员会拟组成人员介绍③研究机构及研究内容④固定研究人员名单等)。

七、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八、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运行管理、联合开放设想、资源共享、人员聘用及流动等)。

九、建设规模及实施方案(①经费概算:建设总投资[划拨、自筹、匹配、拨款]②新增大型仪器设备③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来源、年度]④年度建设、运行计划)。

十、预期成效(①承担、完成课题及成果②经济效益③社会效益④人才培养及建设)。

十一、体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十二、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三:

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

(封面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时间: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年制

一、统计简表

二、工作报告(编写提纲,内容仅限建设期内)

1、基本情况概述

2、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情况

3、研究工作和成果

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与目标介绍,承担研究课题的重要性及完成情况(应根据成果说明实验室在该领域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创新性,或在经济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以及其不可替代性。),获得的研究经费情况;取得研究成果的数量及水平。

4、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实验室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措施及取得的成绩,在国家学术机构或刊物的任职情况,获得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情况等。

5、学术交流和开放流动

在国际和国内重要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主办和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实验室人员开放和课题开放情况,国内外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及合作项目情况。

6、运行管理

领导班子和实验室机构建设、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及作用,依托单位的支持,仪器设备使用运转情况,日常管理及经费收支情况等。

7、目前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下步发展设想。

8、依托单位审核意见(需用文字保证工作总结内容的真实与准确性)。

三、附件

1、获奖成果一览表

2、批准专利一览表

3、发表论文论著一览表

4、承担课题及本室开放课题一览表

注:请依次以国家级任务,省级重大(点)计划,横向协作,其它,开放课题为序填报。开放课题在类别栏中标注※。

5、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

6、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

7、实验室客座人员名单

8、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及其使用情况一览表

注:n=本台设备建设期限内运行的年数。每台设备标准机时K=1800小时/年。

9、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人才及专家简介

包括被介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职称、成绩与水平,其中“优秀中青年”见说明中的填报条件(每人限400字)。

10、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

四、说明

工作报告中各项指标只统计建设期内的数据。

1、承担任务

①承担任务分两种情况填报,在项数后括号内加脚符(a)或(b),不加者视为(b)类。

(a)类指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为实验室固定人员。

(b)类指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一般参加者。

例如:若有3项国家级项目,其中2项负责和主要承担者为实验室固定人员,另外1项为一般参加,则在相应栏内填“2(a),1(b)”。

②以上所有任务以合同书或批准书、协议书为准。

2、实到经费

指建设期内实验室实际到位的研究经费、运行补助费和设备更新费。

3、研究成果

①研究成果(包括获奖、论文、专著、专利、鉴定、技术转让等)分三种情况填报,在项数后的括号内加脚符(a)或(b)或(c),不加者视为(c)类。填报时不得重复统计。

(a)类指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或博士后、研究生为成果的第一完成者;

(b)类指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或博士后、研究生为成果的第二或三完成者;

(c)类指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或博士后、研究生为成果的一般完成者。

客座人员研究成果在署名本实验室名称前提下,视为固定人员情况填报。

②国家级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四类。省级奖指省级上述相应系列奖。

③一个成果若受两级奖励,填报最高级者。凡在国外发表但未署国内单位名称的论文与专著不得统计;凡未正式批准的奖励、发明专利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不得统计。

④四大索引是指《科学引文索引》(S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科学评论索引》(ISR)。

⑤国外刊物指在国外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国际会议一般论文集论文不予统计。

国内重要刊物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研建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来源期刊为统计源(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2738316.html, 核心库),同时可对国内发行的英文版学术期刊论文进行统计,但不得与中文版期刊的同内容论文重复统计。

专著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研究生专业教材,不包括译著、实验室年报、论文集等。

⑥某些行业批准的具有知识产权意义的国家级证书(如新医药、

新农药、新软件证书等)视同批准发明专利填报。国内外同内容专利不得重复统计。已鉴定成果指按科技部规定组织评议鉴定的研究成果,需附有效鉴定证书。技术转让需附合同或有效证明。

4、研究队伍

①固定人员和客座人员统计建设期内人年数之和。

②固定人员指编制在本实验室或与实验室签有二年以上工作合同(年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的人员。

固定人员按在室实际工作天数折算人年数。若有固定人员在建设期内离退休或调离本室等只统计其实际在室期间的人年数及相应的研究成果。

③客座人员指来实验室从事合作研究或进行开放课题研究的人员,不包括临时聘请的仪器设备维修人员、来室使用仪器但不参加实验室研究等人员。

客座人员中的高级职称人员每年来室从事研究工作不满1周按0.1人年计算,满1周按0.2人年计算,满2周按0.5人年计算,满2个月按1人年计算;非高级职称人员来室从事研究工作按来室实际工作天数折算人年数。

④固定人员与客座人员统计不包括在读研究生。

5、人才培养

①研究生(含委托代培、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读指建设期内在读研究生人年数之和。

②已毕业研究生指评估期限内研究生毕业的人数。

③优秀中、青年(青年≤35岁,中年36—50岁)指在建设期内固定人员中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命名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家;获得国家三等奖或省部委一等奖以上科学成果的主要完成者;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

6、学术交流情况

①主办(含联合主办)学术会议指由主管部门或全国性一级学会批准的学术会议。

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栏填写实验室固定人员、在站博士后和在读研究生代表本室参加会议并均有论文的人次。

附件四:

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大纲

一、验收评审对象:

1、批准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

2、申请列入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的部门(单位、高科技企业)实验室。

二、验收评审依据:

1、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3、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

三、验收内容:

1、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情况;

2、实验室建设(运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

3、实验室机构设置;

4、实验室管理及运行情况;

5、依托单位支撑情况;

6、发展设想。

四、验收方式

1、申请验收的实验室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围绕上述所列验收内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建设(运行)期的建设(发展)总结报告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材料;

2、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检查小组,根据验收内容和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总结报告进行检查,提出检查意见报科技厅;

3、科技厅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在听取实验室的总

结报告、实地考察和答疑后,对实验室的总体水平进行评议并提出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验收通过后,予以批准挂牌并全面开放;

4、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落实解决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任命实验室主任及组成人员,批准建设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报科技厅备案。

五、验收文件

1、依托单位关于申请验收的报告;

2、被验收的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总结报告;

3、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主管部门的检查意见;

5、验收专家组的评审意见。

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 201*年*月*日,受***委托,专家组对***承担建设的“******”进行建设成果验收。对照“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专家组听取了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审查了相关资料,现场考察了实验室。经过质询和认真讨论后,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1. 实验室按照建设计划凝炼形成了“*************”*个明确的研究方向,每个方向各具特色,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 实验室研究方向之一“****”,曾被列为*****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特色明显。 建设期内,该实验室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基金****项在内的多项科研项目,发表了******篇研究论文,其中SCI论文***篇,获批发明专利******项。 3. 实验室有一支稳定的专兼结合的研究队伍。建设期间引进和培养博士****人;实验室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高校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4. 建设计划确定的各项经费基本落实到位,经费使用合理;依托单位利用*********等专项经费,添置了一批科研设备和大型仪器,已到校设备已经或正在发挥作用。 5. 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依托单位领导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建有独立域名的网站,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6. *******对实验室建设在实验用房、水电设置等方面给与了有力的支持,并为各类科研课题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 建议:进一步增加实验室用房面积;逐步实现实验室的独立人事权和财务权。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已经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且有一定的特色。同意通过验收。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 【发文字号】粤科财字[2012]5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2.04.13 【实施日期】2012.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财字〔2012〕58号发布自2012年6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广东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建设,是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创新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省组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及应用开发研究的核心力量和骨干平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配置先进科研装备、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评估。 第四条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创新”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稳定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研发与更新。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是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订省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三)批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 (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措施。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为省重点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人员、经费等配套条件,解决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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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教育统计手册2008》 上海已经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体系。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上海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1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包括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中不包括一级学科授权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其中博士学位授权涵盖了《专业目录》89个一级学科中的69个,占77.5%,硕士学位授权涵盖了80个一级学科,占89.9%(学位授权空白的学科主要是受上海地理特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限制,如兵器科学与技术、林业工程、军事学等)。 近年来,上海持续加大学科专业建设的力度。一方面,针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积极开设了一批新的学科专业,主要分布在数字媒体、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影视艺术及会展经济、文化产业、航空航天工程等新兴学科专业领域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所急需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上海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水平得到整体提高。目前,上海高校已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30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6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8个。上海所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已经覆盖了上海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2.倡导“三区联动”,完成“2+2+X+2”高等教育发展总体布局 “十五”期间,上海高等教育顺应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在空间上完成了形态布局调整,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2+X+2”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参见表二)。其中,第一个“2”是指南北两个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为核心的高校集聚地,即杨浦大学城和闵行紫竹科学园区;第二个“2”是指东西两个采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建设相结合的大学园区,即松江大学城和南汇科教园区;所谓的“X”是指建设若干个与产业联系密切的特色高校,如在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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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0〕485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鉴于当前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多来自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不高的现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这一做法,使之成为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为此,我厅制订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 (试行) 一、实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目的 当前,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技能水平不高,采取口头、文字等方式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往往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同时,也由于多数施工现场未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制作用于指导施工的实物质量样板,使得技术交底、岗前培训、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直观的判定尺度。为解决这一问题,将逐步在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做法,使之成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工作制度,即根据工程实际和样板引路工作方案制作实物质量样板,配上反映相应工序等方面的现场照片、文字说明,使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内容比较直观、清晰,易于了解掌握,同时也提供了直观的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的判定尺度,从而有利于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有效地促进工程施工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方案的制订 每项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难点、工序的重点、防治工程质量通病措施等方面的需要,组织参与编制和实施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附2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研究水平与贡献 1. 定位、研究方向及承担国家重要任务情况。 定位明确,特色鲜明,研究方向符合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研究方向发展良好,有较强的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特别是评估期内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产生了重大科研成果。集中精力承担和组织国家重要任务,减少一般性竞争项目,有较高的科研效率。 2. 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与国际学术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的贡献、投入产出比。 代表性成果是指评估期内在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上,以实验室为基地、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主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以及通过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成果。代表性成果产生国际重要影响,对实验室成为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的创造中心、培育中心和引领中心起到重要作用。代表性成果应是根据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所开展的、为促进科学发展或解决关键科技问题以及为国家发展决策等方面所取得的重要科研系列进展,而不是某研究方向上关联度不高的成果的汇总和拼盘。对代表性成果的评价应将投入产出比作为一个重要指

标。 代表性成果名称表述应明确、具体,成果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分类,不同类型成果按不同标准评价。(1)基础研究成果。 在科学前沿的探索研究中取得系统性原创成果,并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在本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上发表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做邀请报告,产生重要学术影响。 (2)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在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和在国家重大工程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重要理论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拥有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储备,取得创造性成果并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实验技术方法、专用设备研制改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基础性工作成果。 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为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支撑,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合作研究与自主研究课题的组织情况与实施效果。 开展合作研究情况。作为本领域国内研究中心,对学科领域发展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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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制订修订适用范围及主要技 术内容 主编 单位 参编单位 起止 年限 进度要求 主编 人 制订适用范围:城镇地 区在城市总体规 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等规划制定中, 对养老服务设施建 设相关内容的落 实。养老设施指由 民政部门及卫生部 门主办或主管,包 括由其他社会力量 兴办的为老年人提 供助养、生活护 理、医疗以及社会 服务需求等综合性 服务的,满足基本 养老需求的公共设 施。主要技术 内容:养老服务设 施分级分类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分区 分级设置要求,人 均用地标准、选址 布局要求,社区养 老服务设施配套标 准及规划指引、配 建规模要求及指 标、功能要求、外 深圳市 蕾奥城 市规划 设计咨 询有限 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 州中大城乡规划 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广东省 建科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 2015.6- 2015.12 2015.11:征 求意见稿 2016.01:送 审稿 2016.03:报 批稿 钱征 寒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格式) 实验室名称: 申报方向: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四年制

一、实验室信息简表 元 )

二、依托单位信息简表

三、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国家和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等) 四、国内外该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 五、实验室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 六、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国内外影响和地位;近5年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推动技术发展、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 七、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队伍规模和结构的总体情况、现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的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及研究生培养情况) 八、已具备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 九、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情况(开放合作、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十、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与水平(从研究内容、科研条件、人才队伍、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等方面阐述) 十一、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包括建设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等) 十二、主管部门意见(包括建设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等) 附件1.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附件2.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3.实验室近5年来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附件4.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获奖清单

附件5.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学术专着、论文、发明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清单(其中专着不超过10部,论文不超过50篇)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科技进步条例》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上海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研究,汇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和工程技术专家,开展科技交流合作、开放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技术转移和扩散,为上海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知识储备和技术支撑。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而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 第五条上海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维护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具备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或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重点实验室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展计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宏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二)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消。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年度考核。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工作计划。 (三)监督建设和专项经费的使用。 第八条依托单位是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为重点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二)组织公开招聘和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三)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委做好评估和检查,负责相关材料的审核。(四)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报市科委审批。 第三章建设 第九条重点实验室根据规划和布局,从部门实验室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 第十条申请重点实验室建设须有明确定位。 (一)以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以争取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升上海的知识创新能力和学术地位为主要目标,瞄准科技前沿开展高水平基础性研究。 (二)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高校或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 法(暂行) 来源:本网时间: 2016-11-16 16:23:00 【字体:大中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2号发布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发展绿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拆除工程的绿色施工活动以及对绿色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绿色施工工作。

第四条实施绿色施工,应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利用,实现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优化,实现整个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施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费用单列制度。把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费用列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依据定额或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第六条实施绿色施工情况较好的企业和项目,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绿色施工专项补贴。 第二章绿色施工项目组织管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需要的相关资料,建立项目绿色施工的协调机制;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求,保障绿色施工所需的资金、场地、环境、工期。建设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对绿色施工进行监理。 第八条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对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范标准进行绿色设计,协助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总承包管理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编制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工作组织架构,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开展绿色施工教育培训,进行项目绿色施工检查和跟踪整改,按国家和省现行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登记本单位工程项目水、电消耗量,废水、相关材料循环使用量,统计每亿元水、电消耗指标及资源回收再利用率,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资源消耗档案。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验收报告 实验室名称: 学科领域: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实验室主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年月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制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表 实验室中文名称 实验室英文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学科领域 实验室类型□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业或转制院所□产学研合作共建□省市共建培育基地 建设地点立项建设时间 研究方向(1)(2)(3)(4)(5) 博士点学科 硕士点学科 博士后站名称院士站名称 实验室面积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万元实验室总人数人固定人员人流动人员人 固定人员 职称结构正高人副高人中级人学历结构博士人硕士人学士人年龄结构55岁以上人45~55岁人45岁以下人 建设年度 经费投入情况 承担科研项目经费(万元)实验室经费投入(万元) 国家级省部级其他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省科技厅其他 实验室主任 姓名出生年月从事专业职称职务最后学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学术委员会 主任 姓名出生年月从事专业职称职务最后学位工作单位

二、《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主要内容 简要陈述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的相关内容。若有指标性的目标,则明确写出。 1、实验室的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2、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研究目标 3、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4、实验室平台建设及经费 5、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建设计划 6、建设计划论证意见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或建议 三、实验室建设计划完成情况概述 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综述实验室建设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建设成效,并就建设计划论证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若有指标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则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的指标明确写出。 四、实验室研究方向与目标 结合实验室建设计划论证意见确立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研究目标,说明实验室的优势和特色。 五、主要成果与研究进展 先概述实验室在建设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1、建设期承担的主要科研课题 2、建设期各研究方向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和重要进展 六、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及实施办法(试行).doc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及实施办法( 试行 )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更好地贯彻 "开放、流动、竞争、协作 " 的运行机制 ,不断提高省重点实验室的综合实力,根据省政府粤府 51 号文有关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比要求,特制订本规则和实施办法。 2. 凡经省政府资助建设并验收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都应参加统一组织的定期评估。原则上每二年进行一次评估。 3. 评估原则是 :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公平合理。评估工作实行 "三结合 ", 即定量评估与定性评议相结合 ; 学术专家与管理专家相结合 ; 书面材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 4.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优秀实验室,省科委将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继续给予重点扶持。对评估结果不合格者,将取消 " 省重点实验室 " 资格。 5.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主动配合、密切合作,共同搞好评估工作。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1.评估内容包括定量数据统计评估(简称定量评估 )和定性评议两部分。 2. 定量评估内容 :通过量化指标评估重点实验室的综合实力(科研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应用效益、人才培养等)。 3. 定性评议内容 :通过专家定性评议 ,考核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及学术、技术水平 ; 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 经费及设备实力 ;管理水平。 三、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1.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评估,采用《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评估指标进行。该指标体系由定量数据统计指标体系 和定性评议指标体系两个子系统组成。定量权重和定性评议权重之比为1:1。两者满分值各为标体系》和《评估计分标准及统计方法》见文件二。 2.定量评估由参加评估实验室填报" 定量数据指标统计表", 经依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批上报1000 分。《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 然后由组织评估单位进行计分,排 序。 3.定性评议由评议专家用投票方式,按定性评议指标打分,然后由评议专家综合评议,并写出书面意见。定性评议应实事求是地肯 定成绩 ,指出不足 , 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 四、评估的组织和程序 1.评估的组织单位为省科委条件财务处。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有关配套文件;确定评估时间及参加评估实验室名 单;印发有关评估材料 ;组织评估计分 ; 组织专家评议小组考察、听证、评议 ; 综合评估情况 ,写出评估总结报告 ;公布评估结果。2.评估程序 (1)公布评估时间和参加评估实验室名单。在评估时间的二个月前, 发送评估需要填报的 " 评估申请书 " 及其他有关材料。 (2)参加评估的实验室应如实填报"评估申请书 ",经依托单位 (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 ,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评估组织单位。 (3)按学科性质分别组织评议专家小组。每个小组由学术专家和管理专家7—9 人组成 ,设组长一人。评估专家小组负责定性评议 工作。具体任务是 :对参加评估的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汇报 ,进行评议、评分 ,并提出评议意见。在评议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3.统计计分 (1)统计各实验室定量评估得分及排序。 (2)统计各实验室定性评议得分及排序。 4.评估组织单位及部分定性评议专家对各专家组评议结果审核后,综合定量评估得分和定性评议得分,确定实验室评估综合得 分、排序和等级 ,上报省科委领导批准。尔后将审定后的评估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综合得分和等级以书面形式正式通报实验室。 5.被评估实验室根据评估意见提出整改报告。 文件二 -1 文件二 -2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定量数据统计指标计分标准 分类权 基大类指标小类指标单位序 础 指标重号 分 承担承担项目200 国际合作项目项30 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重点实验室建设条件和流程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和办公场所,实验室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仪器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凝练, 特色优势明显,符合国家及我省发展战略和方向,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国内前列。 (三)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5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的,原则上在所属学科领域应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依托单位为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原则上应具有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条件和基础。 (四)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五)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六)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并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最近3年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七)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为1年,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应当在建设期内提供计划任务书承诺的保障。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没有完成建设期任务的,经科技厅批准后最多可延长1年,延期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2、附件材料: (1)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 (3)实验室流动人员名单; (4)实验室主要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5)实验室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6)实验室获奖成果清单; (7)实验室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清单;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主管部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 三、办理程序 下达通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公示——合法性——审查——审批——办结——年度考核——评估——资料归档四、认定流程图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附件2: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一年制

内容提纲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中英文名称,学科领域,建设承担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建设地点。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研究目标 在分析本领域发展趋势和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实验室已有工作基础,确立研究方向、近期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研究目标。 三、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现有队伍和人才培养情况介绍,实验室规模和队伍结构的总体规划,稳定和吸引优秀高水平人才的具体措施,吸引人才计划。 四、实验平台建设与经费 建设经费概算与落实计划,实验室各研究单元的构成(结合研究内容和队伍设置阐述),现有科研条件(仪器设备、科研用房、配套设施)情况,仪器设备购置(研制)计划及理由,基建或配套设施改善计划。 五、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 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开放合作设想。 六、实验室主任推荐人选简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提名与简介

实验室主任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主要研究领域和代表性研究成果简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简介。 七、依托单位的支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计划) 八、实验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支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计划) 九、主管部门的支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计划) 十、依托单位意见 十一、实验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十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1. 实验室主任招聘工作报告(招聘过程、推荐人选详细介绍、依托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2. 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 排列,其中研究人员按照研究单元排列。) 附3. 学术委员会提名名单 附4. 实验室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附5. 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研制)计划清单 附6. 实验室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附7. 实验室重要获奖清单 附8. 实验室重要专著、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清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四)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六)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的; (七)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八)不具备相应资质,自行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 第七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3分: (一)施工起重机械分包给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安装拆卸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的; (三)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审查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六)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的; (七)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思考_刘怡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思考 刘 怡1 ,张 戡 2 (1.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9;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 430073) 摘 要:省级重点实验室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基于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定位和特点,分析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从制度建设、管理模式、领导和决策机制、团队管理、设备和信息共享、成果转化等几个方面综合入手,完善和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发挥实验室最大效用。关键词: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G4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956(2010)01-0134-03 Thinking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al management of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ies Liu Yi 1 ,Zhang Kan 2 (1.Resear ch Center fo r Educatio n Info rmatio n,H uazho ng N or mal U niv ersity ,W uhan 430079,China; 2.Z ho ng nan U niv 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 aw ,Wuhan 430073,China) Abstract:Pr ov incial key labo rato ries are being confro nted with a lot of challeng es in r apid dev elo pment.Based on the positio ning and character istics of prov incial key labor ator ies,the main problems in constr uctio n and manag ement ar e analyzed.T o per fect the manag ement and fully utilize the resource o f labo rato ries,counter -measures are put fo rw ards in the follow ing aspect s:reg ulatio n,mode o f manag ement,mechanism of decision -making ,team management,sharing of equipment and infor matio n,and achievement transformat ion.Key words:key l aborat ory;const ruct i on;m anagem ent 收稿日期:2009-01-12 修改日期:2009-05-8 作者简介:刘怡(1974)),女,江苏省丰县人,博士,工程师,主要从事现 代化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 近年来,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影响和带动下,省科技厅、教育厅和高校共同投资,相继组建了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在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为本地区的经 济建设服务。这类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应用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1-2] ,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益补充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其秉承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0的运行机制,可以借鉴一部分国家级实验室的成功经验,但省级重点实验室在运行模式、科技力量和投资力度等方面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有显著差异,因此,不能简单地完全照搬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方式[3] 。 1 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现状 通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省级重点实验室成为推 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重要技术平台,在开展应用性基础研究、承担技术层面上的原始创新和促进高科技与区域产业发展密切结合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的作用,为省内的经济、科技发展提供了科技动力。 在运行模式上,依托高校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大都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人选由依托单位推荐,省科技厅或教育厅聘任,其研究人员以及硬件资源镶嵌在相关学科的院系,或者具有行政和学术权利的科研团队中。 省级重点实验室,目前已经成为省内科技创新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其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1)人员管理难度较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基本上都隶属于学校的各院系,其人事关系、组织关系、教务教学关系、职称晋级和津贴等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均在学校和学院的组织和制 ISS N 1002-4956 C N 11-2034/T 实 验 技 术 与 管 理 Ex perim ental Technology and M anagem ent 第27卷 第1期 2010年1月Vol.27 No.1 Jan.2010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考评名单

附件一: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考评名单(160家) 序号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 材料学(7家) 1 广东省稀土合金材料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钢铁研究所 2 广东省显示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 3 广东省高性能与功能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 4 广东省新型涂料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5 广东省电子有机聚合物材料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6 广东省高分子材料环境适应性评价与检测技术重点 实验室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7 广东省超材料微波射频重点实验室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 资源环境(11家) 1 广东省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重点实验室广州地理研究所 2 广东省城市化与地理环境空间模拟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3 广东省环境资源利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4 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5 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6 广东省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探查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 7 广东省稀土开发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8 广东省水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9 广东省矿物物理与材料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10 广东省水与大气污染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1 广东省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环境学院 工程学(20家) 1 广东省金属新材料制备与成形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 2 广东省建筑工程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3 广东省现代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科学院自动化工程研制中心 4 广东省汽车工程研究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5 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6 广东省地震工程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广州大学 7 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 8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广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9 广东省消防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广东省公安厅 10 广东省农产品干燥加工工程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机械研究所 11 广东省传感技术与生物医疗仪器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工学院 12 广东省精密制造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13 广东省微纳加工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广东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14 广东省滨海土木工程可持续发展技术重点实验室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15 广东省石化装备故障诊断重点实验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16 广东省地震监测预警与重大工程地震安全诊断重点 实验室 广东省地震局 17 广东省制造装备数字化重点实验室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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