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18年党员干部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需要,培养具有坚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较强党性的党员干部和理论骨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18年招收党员干部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入学考试科目
(一)哲学思维与方法创新。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哲学原理。
(二)党政领导与管理创新。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政治学原理。
(三)法治政府与公共管理。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法理学。
(四)区域发展与开放型经济。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政治经济学。
(五)企业管理与经济转型。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企业管理。
(六)社会治理与政府管理。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社会学原理。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三年。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集中1-2次(每次2天)面授。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
三、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现职(役)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或党校学历本科毕业生
3、副科级或军队副营职(含技术11级)以上,或者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者选调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