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团委学生会考核奖评量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团委学生会成员的管理,提高成员的办事效率,充分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带头作用,使我院学生会成员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加强团委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增强成员素质,更有效的发挥学生会的职能和作用。针对我院团委学生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工作总结评定的标准。
第一章量化考核原则
一、坚持考核内容与被考核人员的职责,工作完成情况一致的原则;
二、坚持第一责任人问责原则;
三、坚持奖惩分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评议意见,保留不同意见提出申辩的原则。
第二章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本分为5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
予相应加分或扣分;
三、具体考核办法:主席团接受全体成员监督,各部正副部长的考核由主席
团负责执行,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正副部长执行;
四、秘书处负责监督、记录、整理、统计;
五、考核结果作为团委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分别以月和学期
为时间单位进行小结和统计清算排名并作出相应处理。具体措施见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积分量化标准
一、考勤管理
要求:
1、按照要求准时参加校、院、会等组织召开的各级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配合活动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具体要求参照《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一节。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
2、会议精神未传达执行到位或活动组织未落实造成工作失误,每次扣3分;
3、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当月各项会议、活动全勤(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现象)并自觉维护学
院学生会形象,该月加3分;
2、全学期各项会议、活动满足上条所述要求,该学期加5分;
二、公文管理
要求:
1、主席团/各部门应定期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学院工作要求,制定并上交学生会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并与活动结束时及期末上交工作总结,要求格式规范、重点突出;
2、各项活动涉及经费开支时,应首先规范填写活动预算表,并报分管常委、老师批准;
3、各部门应整理留存本单位资料,以备查阅,秘书处负责整理留存学生会各部门的所有上交文件;
计划及总结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参照《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一节。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未进行部门资料整理留存或出现大量资料缺失的,责任人每学期扣10分,
部门其他成员每学期扣5分;
2、未书写计划、总结或报表等文件,责任人每次扣5分,主席团/部门其他成
员每次扣3分;
3、工作计划、总结或报表风文件书写不认真、不规范,责任人每次扣3分;
4、工作计划、总结或报表等文件无故迟交,责任人每次扣2分;
5、借阅资料时损毁、遗失资料,每次扣5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全学期能按时上交各项计划、总结、报表无拖延记录的部门,全体部门成
员该学期每人加5分;
2、主席团/部门全学期资料完整,整理有序,全体成员该学期每人加8分;
三、言行管理
要求:
1、时刻维护学院及团委学生会形象,态度端正、行为文明、措辞礼貌;
2、组织或参加校、院、会等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时,应穿着整洁得体,注重自身形象;
3、敢于客观地指正他人对学院或团委学生会的不当言论,自觉树立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在公开场合出现不文明言行,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每次扣
5分;
2、参加各项会议或活动时着背心、拖鞋等不当服装或不注意自身形象的,每
次扣3分,有条件的应马上改正;
3、对学院或团委学生会发表过于主观及带有偏见或不属实内容的言论,一经
查实,每次扣10分,传播以上内容的,每次扣5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客观指正他人对学院、团委学生会不当言论达到效果的,一经核实,每次
加3分;
2、当月无不良言行记录的,该月加3分;
3、全学期无不良言行记录的,该学期加5分;
四、活动开展
要求:
1、积极参加校、院、会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本部门各项活动,工作认真主
动,制定工作目标并努力实现,树立主人翁意识、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团队讨论,献计献策;
3、服从上级安排、不推卸责任和随意分派任务,主动承担困难工作,并主动
协助他人工作;
4、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对学院或学生会财产使用进行严格登记,使用过
程中应妥善保管,归还时应完好有序;
5、按照规定申请使用活动场地,使用后及时打扫整理;
6、认真参与学生会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推动班级学风建设;
具体要求参照《工作制度》财物制度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两节。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活动筹备阶段未向老师或主席团汇报,责任人每次扣5分,造成活动组织
失误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主席团/部门其他成员每次扣5分;
2、开展工作时出现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无故不服从上级安排,每次扣3分,
造成活动组织失误的,每次扣5分;
3、除特殊原因外,经费超出预算,责任人每次扣5分,因非活动支出造成经
费超过预算的,一经查实,责任人每次扣10分,主席团/部门其他成员每次扣5分;
4、使用学院、团委学生会财产未登记,每次扣3分,损坏或丢失财物,每次
扣5分;
5、使用活动场地后未及时打扫整理,责任人每次扣5分,部门其他成员每次
扣3分,有条件的应马上整理复原;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积极组织各项活动,获校一、二、三等奖或对应名次,分管常委及部门全
体成员每次分别加20、15、10分,获其它级别名次的,参照本条给予加分;
2、个人全面发展、参加各项活动,获校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加10、
8、5分,获其它级别名次的,参照本条给予加分;
3、学期综测成绩专业年级排名第一、二、三名,该学期分别加10、8、5分,
班级排名第一、二、三名,该学期分别加5、3、2分,此项不重复加分,加分时取最大分;
4、积极向团委学生会献计献策,一经采纳,每条加3分;
5、主席团/部门全学期无经费使用超过预算情况,全体成员该学期加5分;
6、主席团/部门全学期财产使用登记完整,无损坏丢失情况,全体成员该学期
加5分;
7、当选“每月之星”,该月加5分;
第四章考核奖评标准
一、积分方式
1、本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工作总结评定的标准,依据本制
度对全体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真实、及时地做好记录,活动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秘书处登记;
2、评价过程中不得包庇虚报,有包庇行为的,一经查实,每次扣5分并上交
书面检讨;
3、每周部长例会通报并核对一周考核情况,核对无误后秘书处更新整理积分;
4、每月末对各部门成员进行积分排名并于下月第一天学生会内部公示并留档;
5、每学期末对各部门成员进行积分排名,学生会内部公示留档并报送老师;
6、每学年末对各部门成员进行积分排名,公示留档并报送老师。
二、奖惩标准
1、处罚标准:
(1)月末积分40—49分,上交书面检讨并在部门例会上检讨;
(2)月末积分40分以下,除上条处分外,取消当月参加“每月之星”评选资格;
(3)期末积分40—49分,上交书面检讨并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处分;
(4)期末积分30—39分,除上条处分外,取消下学期参加“每月之星”、学年学生会内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及其它相关评选资格;
(5)期末积分20—29分以下,除上条处分外,取消换届竞选资格并劝退;
(6)期末积分20分以下,勒令退出;
2、奖励标准:
(1)期末排名部门前三名,学生会内部通报表扬,获得学年学生会内部“优秀学生会干部”;
(2)学年排名部门前三名,除上条奖励外,在换届竞选、学年各种评优评先和我院其它组织和机构任用上优先考虑;
每学年面向部长和干事评选学生会内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范围控制在10%以内。
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