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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制度

语言文字制度
语言文字制度

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以下简称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学校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制作固定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三条学校开设普通话训练课(晨读)、书法(写字课)等课程,开展各种语言文字类活动,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

第四条普通话、规范字是校园基本用语用字。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一)校内交谈用语;

(二)公务接待用语;

(三)各种会议用语;

(四)校园广播用语;

(五)课堂用语(外语教学除外);

(六)说课、演讲、诗词朗诵、讲故事等各种师生评比竞赛用语;

(七)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办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标牌、标志牌、指示牌、名称牌、标语牌、会标、奖状、证书以及公务用字;

(九)学校组织的师生征文、教师论文、信息简报等用字;

(十)校园网及办公平台、课件、电子教案等汉语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

(十一)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试题试卷、黑板报、墙报等教育教学用字;

(十二)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厕所等各种环境文化设计用字;

(十三)票据、报表、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校园内不得使用下列汉字: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字形;

(三)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五)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用字。

第六条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应当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标准。学校语言文字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人检查测试。

第七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等级制度,不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第八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证书上岗制度。未达标的教职工,一律不能上岗。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现象,引导与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第九条学校新增教师时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说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

第十一条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年级学科、教师业务考核管理,并作为各级各类评先选优的硬性指标。

第十二条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及时规范整理、及时归档,做好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固安第六中学语言文字检查记录表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汇编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汇编(1—5)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动学校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校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由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务处主抓,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均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2. 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必须用普通话进行学习交流;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课堂教学评估的重要条件之一。 4.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晋升时,语言文字规范化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规范用语 1.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达到二甲及以上。 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工作语言。校内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3.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三、规范用字 1.掌握汉字规范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

达90%以上,能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字(字形、笔画、笔顺正确,并有一定的速度)的学生达90%以上,作业、答卷用字规范。 2.使用规范字。非语文专任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的用字要规范,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用字必须规范。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之外,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使用规范字。 3.汉字应用能力。全体教师和高段学生能辨别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常用字范围内),能在计算机上正确输入汉字,能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发送规范的汉语言文字邮件。 4.校园内用字规范。铭牌、标志牌用字规范,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5.学校公文、公章等用字规范。 四、加大宣传 1.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板报和永久性、醒目的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等。 2.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有活动计划、总结,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举办诗歌朗诵会、故事会、演讲比赛等项活动,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举行中学生“优秀作业展览”、“写字比赛”、“征文比赛”、“编报”等活动,强化书写规范意识,努力提高书写质量;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规范用字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规范用字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 3.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实验,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服务等。 ××××学校 20××.08.30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大长田中心校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

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幼儿园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幼儿园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一、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为副组长,由为组员组成。领导小组中由团支书担任语言文字工作联络人和专管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在园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幼儿园“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幼儿园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幼儿园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布置幼儿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幼儿园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8.做好幼儿园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年级组长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年段和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组织安排年段、班级的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学校规范语言文字制度等.doc

学校规范语言文字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一)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二)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五)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六)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一)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二)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三)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四)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五)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六)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七)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XX县XX镇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行规训导或班队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发挥示范小学教师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XX县XX镇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 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 平度市崔召镇崔召中学 崔召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崔召中学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 》、《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九、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崔召中学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幼儿园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幼儿园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一、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为副组长,由为组员组成。领导小组中由团支书担任语言文字工作联络人和专管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在园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幼儿园“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幼儿园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幼儿园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 布置幼儿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幼儿园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8(做好幼儿园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年级组长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年段和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组织安排年段、班级的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7(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第四章基本内容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实现我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幼儿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配合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 四、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园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在职教师,必 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五、幼儿园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 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六、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 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七、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幼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幼儿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等,不定期的检查幼儿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 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八、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 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XX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XX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xx单位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xxx(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的应用管理,推进各项公务用语用字 的正确、规范,准确、高效地履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机关公务用语。(一)全面推广普通话,推动干部在机关内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以形成良好的语言氛围。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首先使用普通话;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使用普通话; 3、各类会议的发言坚持使用普通话; 4、对外宣传, 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坚持使用普通话; 5、接待工作,特别是接待外地来客时坚持使用普通 话。 (三)积极推进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同时,逐步把普通话作为新进人员的录用条件之一。 二、加强对机关各项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一)在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科室(所)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和管理。 (二)制发的公文,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公文印发前,必须进行三次校对,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三)在日常工作中用字规范,单位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四)在上报信息的材料上用字规范,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 三、加强对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努力使我单位成为党政机关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率。 (一)各科室(所)要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努力在区直机关中率先实现普通话普及和用字规范。(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并组织相关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1、利用机关学习的时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语言文字知识及应用技能竞赛; 3、充分利用每年一周的全国推普宣传周(每年9 月份第2 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机关工作计划和机关创建精神文明的总体规划,切实提高我单位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加强对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全面提高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语言文字奖惩制度

语言文字奖惩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语言文字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为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全体教师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学校特拟订以下奖惩制度:一、全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使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上岗的教师必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二、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力争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三、全园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家长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的文字,不得写简化字。要使普通话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力争在校园内100%使用普通话。 四、学校语言文字督查小组对各办公室和幼儿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五、对教师的抽查结果同考核、评优以及相关待遇挂钩:凡学年度内被学校批评两次的人员,该学年度个人考核等次不能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学校先进个人。同时在园内100%使用普通话并把它列入评比文明组室的条件之一。

六、对坚持在幼儿园中说普通话、书写规范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在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幼儿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向校报、语委办网站、各类杂志等投递稿件并被采纳的,每篇给予适当的奖励费;对积极参加市级、区级、校级组织的语言文字竞赛活动的人员学校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费。 七、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班级的依据之一。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关于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关于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法》,更好地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要求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切实加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局机关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特制定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做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工作。局机关每位职工都是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每年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集中开展四次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 二、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局机关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都要达到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三、坚持自觉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制度。做到“五用”普通话(在会议讲话用语、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机关内部工作用语、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用语,均使用普通话),“十用”规范字(公文、印章、个人名片、单位名称牌、指示牌、告示栏、奖牌奖状证书、公开栏、签批、审批等,一律使用规范字)。 四、领导率先垂范。领导带头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实行层级管理,落实责任目标。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整体推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的工作格局。 五、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作为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容,作为录用、考核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条件。 (二)把用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表模、晋职晋升的首要条件。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地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进行监督检查,抓好自查整改和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机构 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三、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2.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3.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4.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四、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 关。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规章制度

保太中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二0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保太中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山东省教育厅、省、市、县各级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促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形成发展长效机制,特制定保太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17〕2号)要求,市县语委关于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示范校。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 (一)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张金付 副组长:张学忠牛和良郝德山 成员:常涛汪涛林存富张丛林杨凯 王玉金闫宗文李伟李涛卓更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活动开展。 (二)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牛和良 副组长:常涛汪涛林存富张丛林杨凯 王玉金闫宗文李伟李涛卓更生成员:各教研组长全体班主任全体语文教师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在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级网络工作体系,由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全面安排协调、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具体工作。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四、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民族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管理学校语言文字的应用。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面向全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2.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桑堌乡牛集小学 2018年春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成员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 校长牛世森任组长,杨钦平为副组长,组员是各年级语文教师 第三章管理与职责 三、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办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制定各项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4.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5.负责组织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文字工作的各类活动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等工作。 7.积极鼓励、引导学生进行普通话学习和培训,并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用语用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二、学生培养 1.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2.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3. 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4.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5. 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6. 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7. 通过少先队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 三、教育实践 1. 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2. 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4.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5. 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6.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7. 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 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

XX小学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XX小学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方面 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校务办公室分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2.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有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内容。 4.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晋升时,语言文字规范化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用语规范方面 1.教务处负责制定考核检查制度,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甲及以上。 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

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 3.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三、用字规范方面 1.掌握汉字规范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学生能够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达90%,能正确书写所学的字。 2.师生使用规范字。教师要特别重视学生用字的规范,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自己在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时做到用字规范。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外,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必须使用规范字。 3.校园环境用字规范。铭牌、标志牌用字规范,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四、宣传及特色方面 1.总务处负责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要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站、校报、板报等,校园内有永久性、醒目的语言文字宣传标语。 2.政教处负责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有活动计划、总结,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 3.教务处负责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实验,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服务等。 ··························································· 名言警句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99年12月召开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50年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 1.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

育的重要内容。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对于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素质,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2.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必须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教育。中文信息处理是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重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中文信息处理的先决条件,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利于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和交换的效益和水平。因此,应该加大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以适应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3.推进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基础在教育。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应该从小抓起,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具备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能力,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得到巩固和提高。这对于充分发挥教育对全社会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要求 4.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到2005年,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普通话基本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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