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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法制环境研究

第十五期: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法制环境研究
第十五期: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法制环境研究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十五期(法制系列)课题报告

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法制环境研究

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课题组

课题主持人:顾功耘

课题研究与协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卢文道

课题研究员:顾功耘罗培新卢文道伍坚雷晓冰丁绍宽朱圆杨勤法

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

━━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课题组

课题主持人:顾功耘

课题研究与协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卢文道

课题研究员:顾功耘罗培新卢文道伍坚

雷晓冰丁绍宽朱圆杨勤法

内容提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证券市场国际范围内的竞争日趋激烈。在“新兴市场和转轨背景”之下负重前行的中国证券市场竞争力严重匮乏,长期累积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缺陷全面爆发、市场信心受到重创。

在此背景下,我国证券市场管理层对证券市场进行了全面反思,适时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资本市场的目标。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注重以人为本、整体发展、跨时代发展和协调发展。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应该是一个“功能基本到位、运行机制健全、发展环境宽松灵活、主体利益分配均衡”的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法制环境”是证券市场生长于其中的法律生态环境,是法律理念和制度相互渗透,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相互制约的立体网络。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和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呈正相关关系。

在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分析之后,本课题从法律理念、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的角度分析了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形成的法制环境原因,认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处于整体失灵状态。证券立法导向明显向国有上市公司和国有股股东倾斜,忽视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呈现“强政府、弱市场”的格局。法律理念的迷失导致立法技术粗放、权限配置无序、部门利益割据、价值取向片面、核心制度边缘化、回应市场滞后。执法机构职能冲突、执法资源不足、执法时机滞后、执法方式过于刚性、执法公正尚未实现。国有利益优先和国有主体本位导向下的我国证券市场,政府成了市场主体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最后“买单”人。违法违规处罚过轻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市场主体守法动力不足。以部门规章为载体的法律移植对本土资源考虑不周,一些基本法律制度滞后于市场发展且保持超级稳定,导致“良性违法”成为常态。在法律责任的配置上,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例过重、民事责任缺位,造成司法依据先天不足;司法对公司自治、自律组织内部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缺乏适当的尊重,“全能司法”受到挑战;司法人员专业素质欠缺,在“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面前,为防止“引火烧身”,干脆对证券案件不予受理。上市公司补偿机制的欠缺使司法判决后的执行困难重重。行政干预司法、“司法地方化”以及中国熟人社会的逻辑使司法环境差强人意。凡此种种,均使中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面临巨大的障碍。

最后,本课题从法律理念、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五个方面就构建富于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法制环境进行探讨。良性的法制环境是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基本前提。当务之急是把证券市场从融资功能的政治定位转变到投资功能的导向上,以维护资本为本。在这一思路下,均衡证券市场多层次主体的利益,构建和谐证券市场生态环境将是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建设的终极目标。将证券市场治理提高到“国家治理”的高度,多重利益主体在更高层次领导的协调下,通力合作,达成理想的均衡,这将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构建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同时,应该降低法律供给成本、增强法律供给意愿和回应市场的能力。正视“潜规则”,培养民众对法律宗教般的信仰。证券市场立法机制应该民主,建立一套衔接紧密、体系严谨的证券法律体系,使立法技术精细化、关键制度核心化。政府应该逐步让渡市场发展职能给市场。建立执法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增强执法效果。发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优化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的权力分配。奠定证券市场的人文精神,培植崇法意识。提高违规成本,完善激励机制。弥补法律责任配置不均衡的缺陷,建立诉讼机制和非诉讼机制紧密结合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分流司法负担。构建诉讼阻却机制,厘清司法权力边界。优化司法环境,增强司法裁决的有效性。

目录

1.背景、语境及术语解读 (1)

1.1研究背景——外忧和内困并存的我国证券市场 (1)

1.1.1外忧——在全球竞争中我国优质上市资源流失严重 (1)

1.1.2内困——新兴和转轨时期中的证券市场竞争力严重匮乏 (2)

1.2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语境——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 (3)

1.3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内涵阐释 (4)

1.3.1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概念解析 (4)

1.3.2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应然状态 (5)

1.3.3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特征 (7)

1.4证券市场法制环境与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 (8)

1.4.1证券市场法制环境与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正向关系 (8)

1.4.2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现状——法制失灵 (9)

2.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法制环境分析 (11)

2.1法律理念 (11)

2.1.1法律本体论:工具和信仰之间的迷失 (11)

2.1.2法律价值论:多元利益平衡器还是单元利益保护伞之间的进退维谷 (12)

2.1.3. 法律认识论:有限法律和全能法律之间的艰难抉择 (13)

2.2证券立法 (14)

2.2.1立法技术粗放化 (14)

2.2.2立法权限配置无序化 (15)

2.2.3立法部门利益割据化 (16)

2.2.4立法价值取向片面化 (17)

2.2.5证券核心制度边缘化 (18)

2.2.6立法回应市场问题滞后化 (20)

2.3证券执法 (20)

2.3.1执法机构职能冲突 (20)

2.3.2执法资源不足 (21)

2.3.3执法时机滞后 (22)

2.3.4执法方式过于刚性 (23)

2.3.5执法公正尚未实现 (24)

2.4证券守法 (25)

2.4.1违法结构性诱因:国有利益优先及政府隐性信用担保 (25)

2.4.2违法机制性诱因:违规成本低下,守法激励缺失 (26)

2.4.3违法制度性诱因:有法难依,良性违法的反向驱动 (27)

2.5证券司法 (28)

2.5.1法律责任配置失衡,司法依据先天不足 (28)

2.5.2“全能司法”面临挑战,司法边界亟待厘清 (29)

2.5.3司法资源严重匮乏,司法救济有心无力 (30)

2.5.4司法环境差强人意,司法公正内外交困 (31)

3.与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相适应的法制环境的构建 (31)

3.1完善法制理念 (31)

3.1.1国家综合治理多元利益格局下的证券市场,应当成为构建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基础条件 (32)

3.1.2均衡各方利益,构建和谐的证券市场生态环境,应当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终极目标 (33)

3.1.3降低法律供给成本,增强法律供给意愿,应当成为构建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着力方向 (34)

3.1.4构建灵活的动态立法机制,增强法律回应现实问题的能力,应当成为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触发机制 (35)

3.1.5信守有限法律,注重持续执法,有机协调法律刚性与执法弹性,应当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基本品格 (37)

3.1.6合理配置立法权限,避免立法部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应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结构性特征 (38)

3.1.7前瞻立法,精细执法,应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实现机制 (39)

3.1.8正视而不回避证券市场潜规则,内化其社会成本,应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优化增量 (40)

3.2完善证券立法 (41)

3.2.1证券市场上市资源的全球性角逐——高标准竞争与探底竞争 (42)

3.2.2立法机制民主化 (44)

3.2.3法律体系配套化 (44)

3.2.4立法技术精细化 (45)

3.2.5关键制度核心化 (46)

3.3完善证券执法 (48)

3.3.1逐渐让渡市场发展职能,化解双重角色冲突的困境 (48)

3.3.2理顺执法作用机理,增强执法效能 (49)

3.3.3优化执法权力分配机制,发挥自律监管职能 (49)

3.4完善证券守法 (50)

3.4.1奠定人文基础,培植崇法意识 (50)

3.4.2完善激励机制,增加守法收益 (51)

3.4.3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阻吓效果 (51)

3.5完善证券司法 (52)

3.5.1合理配置法律责任,夯实司法审理依据 (52)

3.5.2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流司法负担 (54)

3.5.3 构建诉讼阻却机制,厘清司法权力边界 (55)

3.5.4优化司法环境,增强司法裁决的有效性 (57)

1.背景、语境及术语解读

1.1研究背景——外忧和内困并存的我国证券市场

1.1.1外忧——在全球竞争中我国优质上市资源流失严重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证券市场国际范围内的竞争全面展开,日趋激烈,以至“即使是最发达的证券市场和交易场所也感受到竞争所带来的生存威胁”(Amir N.Licht,2001)。总体说来,这一竞争以上市资源和资金资源的争夺为主要目标,者对应的是上市企业,后者对应的是投资者,而其中尤以上市资源的争夺最为激烈。其直接表现是,香港、英国、新加坡等成熟证券市场中,本土上市资源已经利用得相当充分,纷纷将目光瞄准上市资源相对充足的新兴证券市场,境外上市资源渐次成为市场主力。

在这场上市资源争夺战中,中国内地企业,特别是优质、大型企业成为成熟证券市场关注的焦点,可谓“海外交易所虎视国内上市资源”,竞争已愈演愈烈。而成熟证券市场所具有的竞争优势,对我国企业的“吸引力不可阻挡”,加之国企改制倚重境外上市,“优质国企出国潮”已然涌现,有人称之为“内地证券市场失血之痛”(童颖,2004)。据统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达286家,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6%,而其中相当多数为资源型、垄断型、超大型、骨干型企业,其中一部分同时在美国上市,共计36家。而新加坡、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对我国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以新加坡证券市场为例,在上市的156家外国企业中,中国企业占55家,比例高达35%。从市值看,我国在海外上市公司的可流通市值已超过22000亿人民币,而截止2004年底,沪、深两市可流通市值不到12000亿。

“这些海外上市公司集中了中国最宝贵的资源,很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企业”,“大型企业海外上市必然导致国内资本市场丧失优质上市资源,陷入边缘化危机”(童颖,2004)。有识之士指出,在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相对较高水平、如何使社会财富持续增长、如何使越来越多的资本获得有效回报、如何完善和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功能成为突出问题的背景下,“内地一些最优质的企业都跑到海外上市,对于整个经济增长而言是重大的损失,将导致整个社会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福利水平的下降,导致内地资本市场严重发育不良,也增加了内地

资本市场的脆弱性”(童颖,2004)。

诚哉斯言,优质上市资源与证券市场,犹如一流人才与国家发展,一流教授与知名学府,处于基础性、本源性地位。一流的证券市场,首先要有一流的上市企业。我国证券市场能否走出困境、赢得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扭转大批优质上市资源外流的局面。在高度国际化、市场化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地点更多由企业自主、理性地选择,而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通常成为企业上市的首选。成熟证券市场竞争能力体现并根植于其自身的竞争能力和良好声誉,包括市场流动性、透明度、监管水平、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等要素(John .Coffee. Jr,2002),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可以预见,我国上市资源外流的局面在短期内仍将持续,并有可能日趋严重。

此外,一个同样需要关注的问题是资金外流。尽管我国目前仍实行资本项目管制,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但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存在制度性缺陷,境内资金在国内市场的投资效果不太理想,资金持有人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要求海外投资的愿望日益强烈,并有可能获得政策许可。此外,我国资本项目管制的放松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政策小组,2005)。果如此,面对无法避免的资金外流,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挑战将更加严峻。

1.1.2内困——新兴和转轨时期中的证券市场竞争力严重匮乏

我国证券市场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其发展演变是以特殊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为依托,并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成效,但同时产生了严重的问题。特别是2001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深度调整,陷入了困境,长期累积的深层次风险和基础性制度缺陷全面、集中地爆发出来,市场信心受到重创。而国务院九条《意见》及随之推出的证券市场改革、发展、创新、监管措施,并没有显现以往的“政策效应”,证券市场至今仍步履维艰、停滞不前。一时间,“推倒重来论”、“股市边缘论”、“赌场论”、“圈钱论”、“本色论”等相继出现,应接不暇。证券市场是“生存还是毁灭”,“该朝何处去”等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该等境况下的我国证券市场,显然无力参与国际证券市场竞争,占据一席之地。

1.2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语境——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

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之形成,有赖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在我国证券市场十几年来的发展进程中,成绩是主要的,发展是主流。但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国证券市场没有形成与其发展历程相匹配的竞争能力?问题的症结在于发展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遵循的是追求短期效益和局部利益、重指标轻治本、“摸着石头过河”的非均衡性发展模式。在发展中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与此同时产生了新的甚至是更为严重的问题,特别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构建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必须摈弃传统发展模式,而代之以可持续发展模式,因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首先是而且必须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证券市场。最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传统发展模式进行了反思和检讨,正式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一个和谐的资本市场(闻召林,2005)。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的提出和普及,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反思和创新(王全兴,2002),现已被广泛使用。我国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至少应包含下列几层含义:第一,从目标上看,发展要以人为本。证券市场中的“人”,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是投资者,投资者的资金是证券市场的血脉,投资者进行投资的首要目标是利润,离开投资者,证券市场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二,从时间上看,要跨时代发展。证券市场的发展应当是前代、当代、后代相互衔接、继往开来的发展。当代发展要以前代发展为基础,并为后代发展创造条件。第三,从利益上看,要整体发展。证券市场是各方利益博弈的场所,市场的整体发展,应当是政府与企业、上市公司与股东、大股东与小股东、证券公司与客户等不同市场主体、不同利益集团的共同发展。如果利益博弈的结果,只是少数主体和利益集团的发展,市场就不可能具有可持续性。第四、从结构上看,要协调发展。证券市场是多层次的结构性市场,证券市场的不同层次(如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同一层次的不同板块(如主板与创业板)、同一板块的不同功能(如筹资与投资)等等,要和谐、共生、互动。

1.3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内涵阐释

1.3.1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概念解析

“核心竞争力”之概念,源自于“core competence”,最早由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此后十余年,国内外众多学者继续以企业为考察对象,从不同角度定义“核心竞争力”,并形成“综合说”、“制度说”、“创新说”、“技术说”等不同观点。该概念提出后,其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国家、区域经济、特定领域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也相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衍生出“国家核心竞争力”、“区域核心竞争力”、“市场核心竞争力”等提法。但“核心竞争力”这一概念的内涵,依旧十分模糊,核心竞争力理论仍不成体系,尚处于建设当中(林善良、吴肇光,2003)。

证券市场向来是市场化程度极高、竞争充分且异常激烈的市场。从问题的研究路径和方法看,在如何把我国新兴和转轨之中的证券市场建设成为市场化、国际化的证券市场的理论研讨和方案设计过程中,将“证券市场”与“核心竞争力”联系起来,提出并研究“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问题,并非出于对新鲜词汇的偏爱,也不仅是出于学者研究问题的视角和方法转换的喜好,更多是根植于前述我国证券市场“内困”与“外忧”并存的现实环境以及推进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实践需求。

从认识论角度看,人们在研究问题时习惯于下定义,但我们必须承认,包括“存在”和“法律”等在内的很多概念,尽管被普遍使用,但却“不可定义”,或者“自明而无须定义”,或者定义众说纷纭反而说明其不可定义性(尹伊君,2003)。我们认为,这种认识论上的困境同样适用于对“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理解。析言之,一方面,“证券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还是一个未获得普遍认可且“难以言明”的概念,但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它又是一个“自明”的概念、因为尽管不作定义,我们仍可对其加以理解和领会。既然如此,我们认为,是否给“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下一个定义,是否正面就什么是我国证券市场竞争力诸要素中最核心、最本质的要素(即核心竞争力)给出答案,其实并不重要,也并非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图所在。

当然,下定义仅仅是认识问题的一种方式,不作概念界定并不意味着对“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内涵无须作进一步阐述和整体把握。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应当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应具备哪些特征?阐述并回答这两个问题,对于本课题研究的开展,无疑大有必要。

1.3.2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应然状态

对照成熟、具备竞争能力的证券市场,反观我国证券市场现况,我们认为,一个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应至少呈现如下四种状态:

第一,市场基本功能到位,对市场主体具有吸引力。证券市场基本功能有二:其一,企业能从中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其二,投资者能从中获取投资利益。大凡成熟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都首先是融资、投资功能健全,并得到充分发挥的市场。如一国证券市场缺失筹资、投资基本功能,甚至发生功能性瘫痪,势必对企业主体和投资者失去吸引力。企业或者从银行贷款,或者谋求境外上市;投资者要么持币观望,要么投资于其他要素市场。一个基本功能缺失的证券市场,必然引发上市资源和资金资源外流,导致证券市场空心化、边缘化,毫无竞争力可言,核心竞争力更是无从谈起。

第二,市场运行机制健全,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证券市场之所以被称为“市场”,关键在于其具有健全的市场运行机制。否则,貌合神离,徒有市场之名,而无市场之实。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应体现证券市场的规律和特点,彰显证券市场的本来面目,主要包括市场竞争及优胜劣汰机制、市场自我管理和纠错机制、市场利益博弈机制、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权力分配机制等。一旦市场运行机制扭曲或缺位,证券市场将更多的沿着非市场化、非理性化的轨迹演变,缺乏稳定的市场预期和持久、良性的发展能力。而一个缺乏持续发展能力的证券市场,其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势难期待。

第三,市场发展环境宽松、灵活,具备应有的创新能力。创新是证券市场的动力和源泉,创新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个富有竞争力的市场,应当允许市场参与者因时而变,自主、及时地在证券品种、交易机制、业务模式、自律管理、兼并重组等各微观层面,打破陈规、推陈出新、谋求发展。这要求市场发展的环境,包括观念、机制、制度、监管等要素保持足够的宽松度和灵活性。鼓励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是保持市场活力和竞争优势

的重要因素,也是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必备条件。

第四,市场主体利益分配均衡,公众投资者权益保护具有公信力。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一个资源再配置、利益再分配的市场,在市场长期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如政府、证券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律管理机构、机构投资者、公众投资者等。利益群体形成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其中,公众投资者人数虽多,但缺乏组织性和竞争优势,博弈能力最弱,属于弱势群体,极易成为其他强势群体加害的对象。证券市场在本质上是公众市场,公众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血脉”——资金的最终提供者,如市场利益分配机制始终失衡于公众投资者,则无异于竭泽而渔,最终导致公众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和信任。为避免形成这种恶性局面,需要权力机关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市场监管、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规则、违法行为惩戒、权利司法救济等有效的“公共产品”,增强其博弈能力和安全感。历史和现实均已表明,公众投资者权益是否得到强制性保护、以及受保护程度的高低,已经成为证券市场间竞争的筹码和优势,其与核心竞争力的关联显而易见。

1.3.3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特征

结合上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应然状态的描述,本课题从如下方面表述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特征:

第一,关联性。这种关联性首先表现为,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不应当是孤立的,而是证券市场综合竞争能力的一部分。证券市场综合竞争能力,是一个系统化的资源、机制、能力、制度的组合,核心竞争力只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和突出要素。其次,这种关联性还表现为,从微观上看,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同市场微观主体,如上市企业、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的核心竞争力存在重叠,在一定程度上,市场核心竞争力要以市场微观主体的核心竞争力为基础,但绝不是微观主体核心竞争力的简单相加。最后,这种关联性还表现为,一国证券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其赖以存在的国民经济、金融市场等宏观领域的竞争能力密切相关。

第二,相对性。核心竞争力是与竞争伙伴或对手的比较而体现出来的。从外部看,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既相对于英、美等成熟证券市场而言,也相对于新加坡、香港等新兴证券市场而言。从内部看,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之间,以及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保险市场之间,在资金资源的流向和配置方面,也存在核心竞争力的问题。

第三,多样性。证券市场同样如此,其核心竞争力涉及市场资源、机制、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核心竞争力不应如字面文义的简单理解那样,局限于某一个要素而排斥其他要素。

第四,持续性。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是市场长期积累形成的,虽然不是永久、一成不变,但应该在一定期间内相对稳定,能够给证券市场带来持续的竞争优势。

1.4证券市场法制环境与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

“法制环境”,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流行词汇。一般说来,证券市场法制环境是指证券市场生长于其中的法律生态环境,包括法律理念、法律制度、法律执行三个领域,是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相互渗透,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相互制约的立体网络。证券市场法制环境与核心竞争力之间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联关系?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现状如何?对此,我们的基本判断是:一方面,证券市场法制环境与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呈正向关系;而另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处于整体失灵状态,证券市场法制建设依旧任重道远。

1.4.1证券市场法制环境与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正向关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证券市场尤其如此。“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文化,是形成强大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Stephen J. Choi,2002)。健全、有效的法制环境,并不必然形成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但缺乏健全、有效的法制环境,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断无可能。

境外成熟证券市场发展经验显示,法制环境对证券市场竞争力不仅仅是一个外部性的保障和促进因素,而是内生于证券市场,成为其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之一。可以这样说,证券市场之间的竞争,在一定意义上,是市场生长于其中的法制环境之间的竞争。境外企业之所以去纽约等成熟证券市场上市,很重要原因是“为了规避本国脆弱的法律制度”(Bernard S. Black,2001),而成熟证券市场“在公司治理水准、信息披露水平和中小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John .Coffee. Jr,2002)。监管以及监管所依赖的法制和机制,正是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关键要素之一。

有学者认为,“之所以人们把转型国家的证券市场称为正在兴起的市场而区别对待,是因为这些国家都缺少一个配套的立法、行政、司法体系。像股市这样的大众市场,其成败恰恰又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和司法效率。判例法国家之所以有最发达的证券市场,是因为它们的法治最强,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最好”(陈志武,2002)。 “在有可靠、独立于行政的法治之前,对大众证券市场不能期望过多”(陈志武,2002)。该等观点实质上是说明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和竞争力强弱与证券市场法治建设呈严格正向关系。

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呈何种状态?按西方学者的观点,英美等成熟证券市场国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和市场制度。在价值取向和制度设计中,这些法律制度以股东权益保护为重点,并将之作为建设强大证券市场的第一要务, 致力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 Asymmetry)和“内部交易”(Self-dealing)等与投资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市场顽疾,以使“投资者能够准确、有效获得公司经营信息”,“并相信公司内部人不会通过内部交易等方式,占有、窃取其利益”(Stephen J. Choi,2002)。从内容和重要性上看,所依赖的法律制度中,居于核心层次的,包括“公正有效的监管和司法制度”、“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良好信誉的市场组织制度”、“公司和内部管理人责任制度”、“内幕交易控制制度”、“市场诚信文化制度”等(Stephen J. Choi,2002)。对于新生的证券市场而言,这些核心法律制度及环境同样必不可少,其中“公正有效的监管和司法制度”、“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场诚信文化制度”,处于更为基础的地位(Stephen J. Choi,2002)。

1.4.2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现状——法制失灵

经过十几年的法制建设,我国已经形成了以《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行政规章为重点、以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证券市场自律机构业务规则为补充的证券市场法起包括证券发行与上市交易、证券境外发行与上市、证券交易与结算机构监管、证券经营与交律体系。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也比较完备,建立易服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监管及信息披露、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在内的证券法律制度。目前,证券市场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和司法体制也基本建立,并开始运转和发挥作用。

当前的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相当沉重、缓慢,法律权威性、有效性严重不足,法制功能弱化,一些法律规范和法制活动甚至阻碍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成为“法制瓶颈”。而行政执法和司法也没有在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证券市场秩序的维护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凡此种种,均无例外地表明“法制失灵”了。这是我们对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及核心竞争建设面临的法制环境的基本判断。

正如有了宪法并不等同于宪政,有了法制也并不等同于法治,证券市场各效力层次的诸多法律规范和法律执行,并没有导致证券市场有效秩序的建立。1究其原因,可从如下三方面作简要的分析:

第一,从外部环境看,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是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并成为整个法制建设艰难变迁的一部分。它无法游离于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之外,也无法超越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历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层面的矛盾、困境和问题,必然使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带有浓厚的时代局限性。广受抨击的证券市场法制及信用危机、政策对市场的超强干预、股权分置和国有股减持的困境、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混乱、股东权益司法保护滞后等重大问题,都与中国法制建设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要破解这些问题,必须从法制层面寻找深层次缘由。

第二,从本体上看,证券市场法律规范质量不高,是证券市场法制失灵的内因。现代法制经验告诉我们,法制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我们是否拥有法律、拥有多少法律,而在于我们拥有什么样的法律。证券市场法律规范属于“公共产品”,也存在质量的好坏,即通常所说的“良法”与“恶法”。现有证券市场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很多规范仍受“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维影响,过于粗疏,在实际运行和执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法律规范,特别是行政规章和事实上起到法律规范作用的政策,朝令夕改,缺乏可预期性;一些带有浓厚时代局限性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保持超级稳定,长时间不作修改,缺乏变动性;几乎所有的法律,有意或无意回避证券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历史性、结构性、制度性缺陷,长期回避市场变革和创新需求,缺乏回应性。

第三,从客体上看,我国证券市场法制所调整和规范下的证券市场,正处于新兴和转轨时期,既带有市场经济的某些特征,也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长期以来积累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给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挑战。一方面,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法律作出回应,但如何回应,仍面临悬而未决的两难选择,以至于一些学者说“中国

1按照“有限法律”的观点,证券市场规则、秩序的缺失,并非完全出于法制原因,法制以外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也是重要原因。

证券市场不是缺乏法律,而是太多的法律未能有效回应市场失效问题,却试图用一些别出心裁的人定规则去代替市场规则”(方流芳,2002)。另一方面,证券市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千丝万缕、错综复杂,解决起来并非易事,只好采取“驼鸟政策”,回避、搁置,而这反过来降低其他回应性法律的执行效果,甚至导致其形同虚设。

从根本上说,扭转我国优质上市资源外流的被动局面、对资金外流的潜在风险防患未然,正确的办法不是严格限制其走出国门,因为限制只能起临时作用,治标不治本,正确的办法是以核心竞争力为切入点,进行制度变革,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本原性问题。而法制建设和法制生态环境的改良,无疑是变革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关键一环。

2.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法制环境分析

2.1法律理念

2.1.1法律本体论:工具和信仰之间的迷失

长期以来,国内经典教科书将法律的本质界定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一界定方式具有明显的工具主义色彩:既然法律只是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控制的工具,自然应服务于政府,一旦无助于政府目的的实现,工具也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因此,法律受重视的程度完全取决于法律对当前政府目的的实现有何裨益。这样一来,政府行为是否要遵循法律的标准,就成了一个随时要根据目前形势予以权衡的问题。一旦政府的现实目标与既定的法律规则发生冲突,规则便成了可以忽略的因素(郑成良、董进宇、霍存福,2003)。

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也受到了法律工具主义的极大影响。在 “证券市场要为国企融资和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口号下,很多法律法规出台的主旨是为国企融资、上市提供法律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在新兴、转轨市场快速嬗变的背景下,一旦某些规则不再有助于这一目的的实现,政府便以新的法律甚至是政策来代替。十几年来,证券立法速度不可谓不快、数量不可谓不多,这固然表明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取得了极大的进展,法律规范体系也正

在逐渐完善。但是,连供给者都视之为工具的法律,更难以在市场主体中获得普遍认同和接受,也就无法成为市场主体的最高信仰。另一个方面,“立法爆炸”导致法律朝令夕改、稳定性差,严重破坏了市场主体对法律的预期,催生了对法律的陌生感,市场对法律的信仰自然无从产生。这样的法律在实践中的运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伯尔曼,1991)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证券市场中的法律规范不应仅被视为实现政府某种目的的工具,否则屈从于政府意志的法律将最终丧失自己的内在品格,从而走向被遗弃而沦落的宿命。

2.1.2法律价值论:多元利益平衡器还是单元利益保护伞之间的

进退维谷

在证券结构图谱中,政府与企业、上市公司与股东、大股东与小股东、证券公司与客户等不同主体均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作为“善和衡平艺术”的证券法,必须发挥多元利益平衡器的功能,而不能异化成部分主体或团体的“利益代言人”。唯此才能形成各参与方利益和谐、均衡发展的证券市场。

遗憾的是,基于“公有股市”的特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立法导向明显向国有上市公司和国有股股东利益倾斜。作为最终意义上的国有股股东,政府在现阶段仍然是一个“经济性政府”而非“公众性政府”,追求GDP增长成了政府的首要目标。在很多地方,政府看重的是本辖区内上市公司的数量以及融资规模,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产业的整合等问题关注不够。在现行众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为促进证券发行和上市而制备的文件,显然要远远超过投资者保护、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文件,证券市场的融资导向功能昭然若揭。

证券法对国有主体利益青睐有加,就无法避免忽视乃至漠视其他主体的利益。实践中也正是如此。例如,虽然《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标之一,但该目标的重要实现机制——司法救济措施却远未完备。迄今为止,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证券法尚未赋予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这和国外证券法对中小投资者实施倾斜保护形成鲜明的对比。

如果证券法只是国有主体利益的保护伞,其他投资者的信心将受到严重挫伤而最终选择

离场。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将无以为续。故而,从长远来看,维持市场各方利益的相对均衡与和谐应当成为我国证券法的作用目标。

2.1.3. 法律认识论:有限法律和全能法律之间的艰难抉择

在经济体制转轨之前,政府长期以“全能政府”的面目出现,其触角及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夜警”和“家长”角色兼具。作为政府控制社会的工具之一,法律亦为“全能法律”,希望将尽可能多的社会关系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表现在证券市场就是,政府在向市场输出法律的时候,也借此向市场扩张自己的意志和权力。证券市场的生态格局呈现出“强政府、弱市场”的态势。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个体自由观念的兴起,全能政府的传统定位日益受到挑战。在今天,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政府并非无所不能,由于远离市场、官僚主义、寻租设租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也会产生许多问题。因此,政府和市场之间应保持合理的边界。凡是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来解决;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来解决。

近年来,对于现代政府的职能范围,最高决策层已经有了科学的认识,并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改革举措,《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即是明证。在证券市场,证监会也对有关法规、规章和内部文件进行了清理,废除了一大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将许多原本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交由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组织行使。此等改革方向体现了政府的积极努力。但是必须看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变迁主要依赖于政府的主导和推动,要政府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改变维持既有利益格局的法律制度安排,扩大市场自治的范围,将是一场艰难的利益博弈过程。例如,证监会至今仍保留了54项行政许可,是否全有必要尚待进一步考量。不过,我们的政府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开明政府,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最终会做出正确的抉择。

2.2证券立法

在任何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均依赖于良好的市场秩序。市场秩序的形成需要规则,证券立法的主要功能就是为市场正常运行提供基本规则,从而避免证券市场的无序化。

与实践需要相比,目前证券立法存在以下问题:

2.2.1立法技术粗放化

证券法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操作性,都要求立法尽可能地细致周全,尤其是对一些程序性事项的规定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证券立法奉行“宜粗不宜细”的模式,往往只规定框架性、原则性的东西,对程序性问题没有细化,导致很多条款因可操作性差而无法适用。

当然,粗放式的立法路径有其历史必然性。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立法经验相对欠缺,对很多问题不可能作出详细规定;加之各种社会关系变动不居,即使在技术上对某些问题细致规定,可能会因灵活性的丧失而失却其适应性。

尽管从法理上分析,对于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较原则的事项,在不违背法律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层次较低的立法可以做出规定或予以细化,这也体现了不同层次立法之间的分工与配合。但在实践中,基于各种原因,细化的规定往往不能出台,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尽管《证券法》第63条明确规定了发行人、券商以及它们的管理层在信息披露不实时应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却无一字涉及因果关系、损失认定等民事赔偿责任中的核心要素,致使该条的操作性极差,这正是各级法院很长一段时期内拒绝受理此类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法院的此种立场一度倍受投资者抨击,但法院也有苦衷,倘在缺乏详尽规定的情况下贸然开启司法救济大门,在“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法官专业素质欠缺的情况下,必然会带来很多其他问题。司法保护不力,证券立法的粗疏难辞其咎。

2.2.2立法权限配置无序化

在现阶段的中国证券市场,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主体分别享有相应的制定证券法律、法规或行业性自律规则的权限。从形式上看,对证券立法权限的这种分散配置,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多层次的证券法律体系:第一层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第二层次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第三层次是以证监会为主体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第四层次是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自律性管理规则。但目前存在以下缺陷:

(1)立法缺位,对某些本应由自己调整的事项未能作出规定。如《证券法》第11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然而,《公司法》仅仅规定了新股发行的具体条件而未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第11条的规定对后者来说显然引用落空。从理论上说,证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属于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安排,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由全国人大立法作出规定比较合适。但由于立法的疏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条件只能由证监会以行政规章甚至是政策的形式加以规定。问题是,行政规章往往变化迅速,这会破坏市场主体尤其是潜在的发行人的预期。

(2)立法越位,高层次的立法规定了本应由低层次立法规定的事项。如《公司法》和《证券法》分别规定了股票、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和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但在境外成熟市场,证券上市条件、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形主要由证券交易所决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此仅从监管角度保留核准的权力。又如,《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必须以现货进行、第36条禁止券商融资和融券交易,这些事项本可由交易所交易规则自行调整。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甚至严重限制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法律固有的稳定性和繁琐的修改程序使这些规定无法应时而变,从而限制了证券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3)自律管理规则的地位有待加强。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政府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目前证券法律规范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在数量上绝对占优;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自律管理规则不但数量有限,而且内容大多雷同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色彩有余,自律色彩不足。由于法律已经越俎代庖,自律规则成为纯粹的技术规则。此外,这些业务规则的修改,即使是非常具体的细节问题,也要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陆文山,2004)。这一立法权限配置格局,深刻地反映出我国证券市场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配置严重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和美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差异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和美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差异 1.投资者的特征及结构 投资者,即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由证券公司、投资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以及各类基金等组成的金融机构投资者;二是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者;三是个人投资者;四是外国投资者。 金融机构投资者往往资金雄厚,信息渠道较多,掌握信息迅速和广泛,其各类行为对投资市场影响较大;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者实力悬殊较大,同其本身实力、影响力大小成正比;个人投资者往往资金实力较小,以短期投资为主,且个人投资者流动性、波动性大;外国投资者数量少,对投资市场影响不是太大,以投资市场较发达的国家为主。 (1)中国投资者的特征与结构 1.中国投资者结构(按主体性质划分) (1)个人投资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投资市场进行各项投资活动的个人,即狭义上的“股民”,散户也多数指个人投资者。 (2)机构投资者:指拥有合法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利用投资市场各类投资工具进行各类投资活动的团体机构,这类机构往往拥有法人身份。主要由以下几类组成: ①证券投资基金 ②证券公司 ③保险类机构 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3)各类企业法人:在中国企业法人既非散户也非机构投资者,这类投资者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既包括企业营业资金也可能包括银行贷款,还包括企业人员个人资金等。 2.中国投资者特征 (1)中青年是市场主力军,呈现年轻化趋势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的调查报告,33-44岁,45-54岁的投资较多,分别占到投资者总数的25.9%和22.9%,可见中青年投资者已成为主要投资主体。 (2)投资者整体素质较好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的调查报告,投资者受教育程度呈现中间集中,两头较少的情况,即受初等教育水平和特高教育水平的较少,均在5%以下,可见中国投资者整体素质较好。 (3)散户成绝对主体,中低收入者占7成左右,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2)美国投资者特征与结构 1.美国国投资者结构 (1)美国股票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 美国机构投资者占美国总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养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险公司由3.3%上升到7.3%。 (2)养老基金是美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截止2001年三季度末,养老基金持股规模为26916亿美元,为美国股票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其中,私人养老基金持股15913亿美元,政府养老基金持股11003亿美元。从1990年至2000年十年间养老基金持股规模增长了2.1倍。 (3)共同基金持股规模增长速度最快 截至2001年三季度末,美国共同基金持股24420亿美元,仅次于养老基金,为美国第

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

网络高等教育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企业核心竞争力 学习中心: 层次:专科起点本科 专业: 年级:年春/秋季 学号: 学生: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年月日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大中小企业也逐渐建立起来。在竞争力如此激烈的大环境中,一个企业要想在社会中占据一定的市场,就必须要有自己独特的竞争力。目前,关于核心竞争力的研究,已经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的一个热点问题。在一个企业中,核心竞争力是这个企业能够胜过其它企业的最有利的优势。现如今,我国企业所面临的竞争环境逐渐的复杂起来,同时竞争的对手也逐渐的强大起来,显然怎样能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问题已经刻不容缓,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出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场生存力

目录 引言 (5) 1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5) 1.1、核心竞争力的概念 (5) 1.2国外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 (6) 1.3国内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 (7) 2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机制 (8) 2.1形成核心竞争力的要素 (8) 2.1.1人力资源 (8) 2.1.2管理体系 (8) 2.1.3企业的技术 (8) 2.1.4企业的外部环境 (8) 2.2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机制 (9) 3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现状 (9) 3.1企业核心竞争力比较低下 (9) 3.2中小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内涵认识不准 (9) 3.3产品及市场竞争力 (10) 3.4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薄弱 (10) 4企业核心竞争力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4.1技术创新能力不够 (11) 4.2识别实际问题的能力差 (11) 4.3维护和提升不够 (12) 4.4企业文化建设不足 (12) 5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建议 (12) 5.1树立人本管理理念 (13) 5.2实现规模经营,优势互补 (13) 5.3优化人力资本投资方式 (13) 5.4规划员工职业生涯 (14)

国外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研究综述与展望

国外企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研究综述与展望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的萌芽 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又称核心能力或核心专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中。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企业内部劳动分上决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成长,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强调企业之间的能力分上,企业内部的能力分上决定企业的成长。李嘉图1817年在《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中指出.组织特定的资产、技巧和能力对分工效率影响很大。这可能是竞争力概念的雏形。1959年,潘罗斯(Edith Penrose)发表了其经典著作《企业成长论》( The Theory of the Growth of the Firm),潘罗斯认为,一个企业能否获得大于平均收益水平的投资收益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内部特点。所以采用这种战略思维模式的企业不应把制定战略的重点放在外部环境分析和行业选择上,而应放在取得竞争对手不可能模仿(或者难于模仿)的资源和能力上。她从分析单个企业的成长过程入手,对企业拥有的能够拓展其生产机会的知识积累倾向给予高度重视,特别强调了企业成长过程中两种主要的内在机制:1、企业所积累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和“程序性决策”方面的知识的机制;2、企业所积累的用于产生“非标准化操作规程” 和“非程序性决策”的新知识的机制。她认为:企业管理就是一个连续产生新的非标准化操作规程和非程序性决策并不断把它们转化为标准化操作规程和程序性决策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依赖于企业内部的能力资源。到了1957年,社会学家塞斯内克首先用独特竞争力来表示企业同其竞争者相比做得较好之处。 随后,林内德和安德鲁也分别得结论:拥有独特竞争力的组织有望获得更高的经济绩效。1989年夏爱温和料克尔斯提出核心技巧说,认为组织拥有的核心技巧能使其开发出来带来收益的产品和服务,而组织战略成功的关键在于核心技巧的组织整体所拥有的关键能力。 二、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的形成 关于核心竞争力理论研究真正意义上的开创者当属Prahalad和Hame。 Prahalad和Hamel发表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核心竞争力”这一概念。Prahalad和Hamel指出,核心竞争力是能使企业为客户提供附加价值的一组独特的技能和技术的综合体,而不是单个分散的技能或技术:它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核心竞争力是对各种技术学习心得以及各种组织知识的整合与提升。核心能力所提出的中心思想和基本原则,被认为是迄今企业战略理论中最有价值的成果之一,它对指导企业增强竞争实力、营造竞争优势无疑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文章发表以来,一场关于核心竞争力的研究热潮得以掀起。1993年Foss 发表的“核心、能力论”以及1994年哈默和哈尼发表的“企业能力基础竞争论”,等等,这一时期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成为《战略管理》、《管理》和《哈佛商业评论》等美国知名度很高的期刊上关注的热点。 Prahalad和Hamel在1990年第一次提出核心竞争力概念之后,还通过对很多企业的分析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应用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重要观点如下:1、核心竞争力的三个判别标准:用户价值性、独特性、延展性。2、树型理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doc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管理理念的不断更新与深化,人的综合素质不断的提高,经济全球化,市场国际化,企业面临的竞争异常激烈,企业的寿命也越来越短。我国加入WTO 以来,面对国外企业强劲涌入我国市场,我国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面对现状,我国企业寻求长期生存与发展之路尤为紧迫。面对全球经济的一体化,我国企业有挑战,也有机遇。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设备、技术和管理思想打造我国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去迎接挑战,成为我国企业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成为时代关注的焦点之一。 关键词:核心竞争力;创新 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加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这为中国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大企业入住本国,这些企业所带来的全球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对我国企业的管理方法与体制的革新有着深远的影响。如何才能确保企业在众强林立的市场环境中更好的生存发展,关键点就是要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针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探讨和研究已经成为全球性的一个热门话题,现代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归根结底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竞争。核心竞争力拥有五个特点,即:价值性、难以模仿性、独特性、难以替代性、可延展性。一个企业要想培育自身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就需要从内部培养和外部获取两方面入手。内部培养这一块主要的就是要不断对企业内部职能各个领域的优势和劣势进行综合评价和整合,从而明确企业的竞争地位,进而帮助企

业管理者在生产和产品设计研发决策中提供相关的参考。核心竞争力可以帮助一个企业快速的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帮助企业迅速的整合相关资源,进而完成组织既定战略目标。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及特征表现 “核心竞争力”的概念首次出现在1990年《哈佛商业评论》中,核心竞争力是一个组织累积性资源和学识,特别是那些灵活运用、整合这些资源的独特能力。企业赖以生存、发展、壮大之基就是核心竞争力,它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质。 首先,它具有异质性,它组织内独一无二,有别于其它的。核心竞争力的评价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表现和认定,如联想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刷新理念,华为的核心竞争力是技术优先,中集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是物美价廉等。而核心竞争力还表现为一个行业、一个企业内的独有性,它是其他行业、企业所买不到、偷不来、带不走的有形或无形的企业财富。 其次,它具有不易识别性。它可能是有形的,可度量的,也可能是无形的,不可度量的。通常核心竞争力比较容易从企业外部得到评价,常用的一种做法,称为“对标”,即企业将自己的产品及经营管理方式与先进的企业进行对比,通过一堆堆的数据分析,以帮助企业找出差距,精确获得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而选定的一系列对比分析指标可以是公司规模、持续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抗风险能力等方面。 另外,它具有动态性。核心竞争力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动态着的过程,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核心竞争力。尤其在企业有一定的全方位积累之后,企业如何发展,如何培养其新的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涉及规模效益、产品差异化水平、

XX经营现状与核心竞争力分析报告

更多免费资料,尽在 宝钢经营现状与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宝钢总体经营现状分析——SWOT分析 一个企业要在竞争中获胜,既要全面审视自身所面临的外部环境,还要了解自身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优势和弱点,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扬长避短,趋利弊害,在竞争中始终处于有利的地位,乃至挑战行业领导者的地位。 (一)分析方法简介 宝钢总体经营现状分析采用的是SWOT分析方法。SWOT是“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四个英文词的字头缩写。SWOT分析法实际上就是将对企业内外部条件各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和概括,进而分析企业的优劣势,面临的机会和威胁的一种方法。其中优劣势分析主要是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及其与竞争对手的比较,而机会和威胁分析将注意力放在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对企业的可能影响上。 (二)宝钢经营现状分析 ◆S:优势(Strengths) 优势,并不是指企业具有什么能力,而是指企业较之竞争对手在某些方面 ....所具有的不可 匹敌、不可模仿的独特能力 ....;一个企业的优势,不仅是指能做什么,更重要的,是指在哪些方面能比竞争对手做得更好。 宝钢优势分析: (1)宝钢管理比较规范。宝钢沿用宝钢集团的管理模式,一切按照标准化且在宝钢集团控制下组织生产,宝钢于2001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2)宝钢业务高效。宝钢拥有一支在为用户提供提货、储存、加工、发运、到达送货一条龙服务上具有丰富经验的业务队伍。 (3)仓储规模较大。在规模上,宝钢处于行业竞争者的地位,仓库规模大则仓库应变能力、机动能力强,具有较大的回旋余地。 (4)宝钢服务功能比较齐全。除仓储外,宝钢已有较为系统的加工1、运输、维修能力,能为用户提供一些辅助的服务,逐步实现钢铁物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逐步 减少流通中间环节,逐步减少重复运输,为用户降低物流成本。 (5)宝钢每年的储运来源较为稳定。宝钢每年的储运来源为:宝钢股份出口钢材产成品集配40万吨,宝钢股份以及宝钢国际所属钢材供应单位定金制产成品50万吨, 外地钢厂产品40万吨。并占到宝钢股份厂外铁路发运量的90%以上。 (6)领导创新意识强。在交大欧姆龙宝钢项目组与宝钢领导的多次交谈中,可以深刻地感受到宝钢的领导层是一个具有忧患意识、进取心强、有闯劲、敢于冒险的领 导队伍,他们对自身的能力充满信心,愿意为宝钢的进一步发展承担责任和风险。 (7)设备能力较同行业的民营企业强。宝钢是国有企业,资金实力相对雄厚,它的设施配备比较齐全、先进,无论从量上,还是质上都比民营企业要占优势。 (8)宝钢拥有良好社会信誉。宝钢是从宝钢集团中分出来的,以宝钢多年的优秀品牌,再加之宝钢十年来兢兢业业的努力,宝钢已在客户的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9)宝钢是宝钢国际的子公司。宝钢国际能够给予宝钢资金、技术以及业务上的大力支持,同时宝钢国际优秀的品牌给宝钢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 (10)宝钢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优越的地理位置对于一个储运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宝钢在地理位置上紧靠宝钢股份,这一点对宝钢给宝钢股份提供便利快捷的物流服 务提供了优惠的条件。 (11)宝钢拥有部分素质的较高的员工。宝钢有136名员工来自宝钢股份,他们参加过宝钢投产,十分了解宝钢股份生产工艺,非常熟悉宝钢股份产成品储运质量要求 且经过严格考核上岗。这是宝钢优良的人力资源。 ◆ W: 劣势(Weakness) 所谓劣势,指的是企业较之竞争者在某些方面 ....的缺点与不足。劣势是多方面的,如规模1包括冷轧、热轧和酸洗,目前宝山地区的同类型企业仅有宝铁拥有如此全面的加工能力。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

摘要:本文对有效市场理论进行了简单的阐述,研究了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现状,对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实证研究及检验成果进行了总结评述,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欠佳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增强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有效性;信息披露 !"#$%&’$:(&#)*+,$-)$-)+%.+/)//0’0),$1&%2)$3$-0#4&4)%#$5*0)#$-)4%)#),$#0$5&$0+,+/$-))//0’0),’.+/6-0,&7##)’5%0$.1&%2)$31&2)##511&%.’+11),$#+,$-))140%0’&8#$5*0)#&,*$-)%)8)9&,$):&10,)*&’-0)9)1),$#&"+5$0$3&,*&,&8.#)#$-)1&0,’&5#)#+/0$#5,#&$0#/&’$+%.4)%/+%1&,’);<0,&88.$-)4&4)%45$#/+%=&%*$-)#5>>)#$0+,#&,*1)%)#$-&$),-&,’)$-))//0’0),’.+/6-0,&7##)’5%0$.1&%2)$; ?).=+%*#@A)’5%0$.B&%2)$;C//0’0),’.;D,/+%1&$0+,E0#’8+#5%)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 ! 余希 (西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四川 绵阳 FGHIHI ) 有效市场理论又称有效市场假说(C//0’0),’.B&%2)$J.4+$-)K #0#,CBJ )。它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石,很多著名的现代金融投资理论,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L 6!MB N ,套利定价理论L !MO N 等等都是建立在有效市场理论的基础之上。有效市场理论认为,金融资产的价格能反映市场上所有的信息,投资者不可能利用任何已知信息去获取超额收益。 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通过关于能影响股价的未来事件的信息来判断证券现在的价格是否合理。信息的出现是随机和连续的,投资者不断地根据新的信息来修正各自的预期,导致证券价格也不断地随之发生变化。信息能否迅速而准确地影响证券价格取决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如果信息能以不带任何偏见的方式及时地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那么该市场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市场有效意味着证券市场能够价格为指针引导资本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最终实现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因此对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HPFQ 年, 美国芝加哥大学金融学教授法玛L <&1&N 提出了市场有效性假说,其核心思想是:在有效市场上,价格能完全、及时地反映所有可能影响其变动的信息,市场竞争使证券价格从一个均衡水平过渡到另一个均衡水平,价格随机波动恰好体现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一、关于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争论 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学者们普遍认为尚未达到半强 式有效,但对是否达到弱式有效则存在较大争议。HPPR 年, 吴世农采用自相关分析检验上海股市的股价及股价指数时间序列,得出上海股市不具备弱式效率的结论。稍后,他又对深沪两市的GI 种股票的日收益率时间序列进行研究,计算结果表明,日收益率 时间序列不存在显著系统变动趋势。宋颂兴(HPPQ )对GP 种股票的周收益率的研究结果表明股价具有随机游走特征,因而认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股市已经达到弱式有效。杨朝军(HPPS )、李凯(GIII )等人用序列相关和游程检验等方法对深沪两市的研究结果亦得出同样结论。这些研究似乎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已逐步发展为弱式有效市场。但持相反观点的研究成果也大量涌现,主要表现在: !技术分析。如果市场已经达到弱式有效,那么投资者无法通过技术分析获得超额收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技术分析在我国受到大多数投资者的青睐,一些研究成果也表明了技术分析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可行性。赵宏(HPPS )运用神经网络的非线形映射,选用TAD ,?EU ,EB!等常用技术指标作为系统状态指标,推出预测模型,运用该模型对深市进行了买入时机预测,收到了令人鼓舞的效果。 "博弈分析。 机构大户操纵市场牟取暴利的坐庄行为在我国可以说是“阳光下的罪恶”,近年来虽有“中科系”、“银广厦”等大 案要案被查处,但证券监管的力度仍然不够。刘星(GIIH )通过博弈分析研究我国证券市场在监管乏力条件下的有效性,认为在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股价见利好反而下跌,见利空反而上涨,主要是机构大户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操纵股价,诱使广大中小散户跟进,从中牟取暴利所致。在信息不对称和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机构大户哄抬股价,操纵市场,是谋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 “理性”行为,并且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庄家行为有其深刻的内在根源。 二、中国证券市场低效率的原因分析 H;股本结构不合理 资本市场是筹集长期资金的市场,也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市 场。但这些功能的发挥需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股份转让来实现,在资金流动和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完成资源的有效配置。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是由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R 部分构成,其中超过G V R 的国有股和法人股都不能通过二级市场流通,因此很难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真正的 HIG 特区经济!"#$%&’()*#+$)*),-GIIF 年F 月 股市众议园

核心竞争力的研究(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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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your core competence a mirage? Managers now consider just about everything a potential competence. Are you measurably better, can you sustain the difference, and does it matter? Building a core competence: three options. KEVIN P. COYNE, STEPHEN J. D. HALL, AND PATRICIA GORMAN CLIFFORD 1997 Number 1 Core competence—the idea that a company can succeed without a structural competitive advantage by becoming the best at a few key skills or in a few knowledge areas—has enjoyed enormous popularity over the past six years. The article that introduced the concept has been one of the most requested reprints in th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s history. Executive management programs and MBA curricula routinely devote hours to the subject, and executives often refer to their own and competitors' core competences as key drivers of strategy. But despite all the attention this concept has received, its tangible impact on corporate performance has been mixed at best, as these statements attest: "Core competence has too often become a 'feel good' exercise that no one fails." "True core competences are hard to define precisely and are often discovered retrospectively. That is, as you experiment, you define your competences by simply describing your successes and failures." "We talked to [core competence experts] and asked them to help us identify our core competences. But after having them work with our senior management, leading them through some group exercises, we really had a mess on our hands. We could not define what was core as opposed to noncore, and what was a competence as opposed to some process or offering we just did well." Most managers we talked to were uncertain as to exactly what qualifies as a core competence Our own observations bear out these views. Few managers we have talked to could claim to have utilized a core competence to achieve success in the marketplace, and even fewer to have built a core competence from scratch. Indeed, most were uncertain as to exactly what qualifies as a core competence. We are left with a conundrum. Core competence is clearly an important concept, and some companies seem to be able to make it work. But for most, it is like a mirage: something that from a distance appears to offer hope in a hostile environment, but that turns to sand when approached.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是指证券市场效率

1.中国证券市场尚未达到半强式有效或强式有效,但我认为中国证券市场达到了弱式有效。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是指证券市场效率,包括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与证券市场的配置效率,前者指市场本身的运作效率,包含了证券市场中股票交易的畅通程度及信息的完整性,股价能否反映股票存在的价值;后者指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资源重新优化组合的能力及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能力的大小。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是是股票和债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包括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两部分。在发行市场,股份公司和债券公司通过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迅速集中大量资金,证监会监督发行公司对自己股票的估价是否准确客观和监督债券公司发行债券的价格是否合理,然而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并不完善,发行公司的报价容易造假,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容易出现问题,造成股票和债券实际价值和名义价值差值较大;在流通市场,股票交易的畅通程度及信息的完整性不高,债券汇率浮动的消息畅通程度和完整性也差强人意。这是由于我国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公司财务信息公开程度不大,数据也没有强有力和完善的监督规整机制,因此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达不到强式甚至是半强式有效。 而且,目前我国的股票价格变动呈随机游走,利用技术分析并不能够获得超额收益。即使在经济形势趋利的情况下仍出现大规模跌幅,成分股指数的走向并不能够通过以往历史价格被预测。因此我认为,我国的证券市场仅达到弱式有效。 2.基金是资金的一种组织形式。基金有多种类型: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证券投资和一些特殊基金。证券投资又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以及混合基金。选择基金需要通过考虑基金的风险、收益、过往业绩表现、前景潜力、基金规模等等。购买基金前首先要考虑投资的目标和预期收益率,其次是风险态度和风险承受力,投资的期限,同时注意自己的收入与资产规模、地位、知识水平等因素。 当你要选择一种基金时,要分析每只基金的过往业绩,它的回报水平是否有吸引力,它的过往表现是否一贯;可承受的风险多大:一般来说,高风险投资的回报潜力也较高。然而,如果您对市场的短期波动较为敏感,便应该考虑投资一些风险较低及价格较为稳定的基金。假使您的投资取向较为进取,并不介意市场的短期波动,同时希望赚取较高回报,那么一些较高风险的基金或许符合您的需要;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值得信赖,基金经理对管理基金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基金是否适合个人需要;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对象、风险水平是否与个人目标相符。比如说:投资目标,每个人因年龄、收入、家庭状况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投资目标。一般而言,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适合选择风险高些的基金,而即将退休的人适合选择风险较低的基金。 4.基金定投是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的简称,是指在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中,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方式。这样投资可以平均成本、分散风险,比较适合进行长期投资。定投最大的好处在于分批进场、摊平投资成本,分散可能买高的风险,再利用相对高点获利了结,达到“低买高卖”的效果。由于基金“定额定投”起点低、方式简单,所以它也被称为“小额投资计划”或“懒人理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具有类似长期储蓄的特点,能积少成多,平摊投资成本,降低整体风险。它有自动逢低加码,逢高减码的功能,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总能获得一个比较低的平均成本,因此定期定额投资可抹平基金净值的高峰和低谷,消除市场的波动性。只要选择的基金有整体增长,投资人就会获得一个相对平均的收益,不必再为入市的择时问题而苦恼。因此想要找高点离场,应当要选择波动幅度较大的股票型基金。 但同时,基金的定投方法需要的时间很长,收益比较慢,并且如果在牛市时定投,收益比一次性购买所得的收益要小。

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报告评述及展望

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评述及展望 学术论文发表时间:2018-08-10 08:30论文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6f3366883.html, 论文发表者:毕业论文网点击:84次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评述及展望【英文标题】The Research on the Enterprise's Core Competencies YU Qun-e, MENG Y u (1.Finance School,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Hangzhou 310012, China。2.Finance Study Center, Southwest Univers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评述及展望 【英文标题】The Research on the Enterprise's Core Competencies YU Qun-e, MENG Yu (1.Finance School,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Hangzhou 310012, China。2.Finance Study Center,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hengdu 610074, China> 【标题注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度重点工程<02JAZ790011) 【文章日期】2004-01-06 【作者】虞群娥/蒙宇 【作者简介】虞群娥,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浙江杭州 310012;蒙宇,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四川成都610074 虞群娥<1964-),女,浙江宁波人,教授,博士生;蒙宇<1976- ),男,四川成都人,博士。 【内容提要】自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与哈默尔提出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以来,日益引起了理论界与实践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根据国内外大量的相关文献,系统地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顺丰速运的核心竞争力研究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快递行业目前已成为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加入WTO之后中国济发展势头良好,投资和国际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快递服务的需求也随之不断长。我国的民营快递服务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社会交流、满足用户多元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认知。 1993年,由于中国邮政不能满足国内外工、商、金融界对务文件传递时间和效率的要求,于是诞生了当今中国民营快递业中两个规模领先的企业----顺丰速运和申通快递公司,及时填补了这一市场空白,满足了市场需求,并迅速兴起。 然而,随着中国物流行业快递市场大门的打开,中国民营快递业的处境和发展前景越来越令人担忧。一方面是中国邮政快递(EMS)的打压,另一方面是外资快递巨头的大举进入,面对着国际国内双面的竞争压力,该如何应对政策的调整,如何应对来自内外部的竞争,并在竞争中找到出路,是众多民营快企业(顺丰)考虑的问题,也是本人力图在本文中探讨的问题。 1.1.2 研究意义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3年3月的港资速运企业,主要经营国际、国内快递及报关、报检、保险等业务,为广大客户提供快速、安全、优质的服务。 15年来,顺丰不断投入巨资加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运营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经过多年的努力,顺丰在中国速运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快速发展过程中, 2005年至2007年,顺丰共缴纳税金4.22亿元人民币,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顺丰不断加强核心竞争力,以强大自有网络、高效运营速度和优质客户服务为后盾,力图将“顺丰”品牌塑造成为中国民族速运企业的“百年老店”,其成长历程充分体现了现代民营快递业的发展历程。 可以说顺丰是在由国际国内的众多快递服务商竞争的市场上所杀出的一匹“黑马”,成为佼佼者,在这样的市场需求和激烈的行业竞争下,顺丰速运公司想要利用现有资源,保持可持续发展,在众多的竞争者中仍保持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本文论述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分析了证券市场的运行特点和弱有效市场、次强有效市场和强有效市场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影响,明确了在不同层次的市场中股价都具有随机漫走的特征。结合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程度不高的特点,提出应加强监管,保证证券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引进做市商机制,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实行投资组合,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一、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基本含义 市场的有效性是指根据某组已知的信息作出的决策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经济利润。显然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是指证券市场效率,包括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efficiency run)与证券市场的配置效率(efficiency allocation),前者指市场本身的运作效率,包含了证券市场中股票交易的畅通程度及信息的完整性,股价能否反映股票存在的价值;后者指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资源重新优化组合的能力及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能力的大小。 有效性的基本假设是证券存在一种客观的均衡价值,股价已反映所有已知的信息,且价格将趋向于均衡价值。这一假设意味着投资者是理性的,其购买和出售行为将使证券价格趋向其内在价值,且调整到均衡的速度,依赖于信息的可利用性和市场的竞争性。

高度竞争且又有众多掌握完全信息的参与者的市场,将会相当快速地调整到均衡;相反只有很少参与者又只具有很不完全的信息流的市场,则可能要经历一个相当缓慢的调整过程。Maurice Kendall在1953年对一个时期股票价格的表现进行了研究,发现股价的发展似乎是随机的。1965年由芝加哥大学Eu-gene Fama在《商业杂志》“股票市场价格的行为”一文中提出了有效率市场的假说(EMH,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指出了市场的公平博奕,信息不能在市场上被用来获取利润。如果收益是随机的,市场则是有效率的,即“随机漫走”的市场一定是有效率的市场。 根据信息对证券市场的反映程度,可将证券市场的信息分为三种不同层次类型:历史的信息(证券公司过去的价格和成交量)、已公开的信息(包括盈利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分析人员公布的盈利预测和公司发布的新闻、公告等)、所有信息(包括所谓内幕信息)。Harry V.Robert(3)根据股票对相关信息反映的范围不同,相应将市场效率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弱有效率市场(Weak—formEffiency)、次强有效率市场(Semi—strong formEfficiency)、强有效率市场(Strong form Effi-ciency)。Eugene Fama进一步对这三种效率市场与信息之间的关系做了阐述,表明在三种市场中股票的价格都具有随机漫走的特征,如图1所示。 除股票价格反映各类信息外,交易成本也是判断证券市场金融效率的重要参数,包括直接的交易成本和间接的交易成本。直接的交易成本如交易佣金、税收等,间接的交易成本是投资者能否在证券市场上获得有效的信息及投资者是否按自己的意愿买卖股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doc 10)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doc 10)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本文论述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分析了证券市场的运行特点和弱有效市场、次强有效市场和强有效市场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影响,明确了在不同层次的市场中股价都具有随机漫走的特征。结合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程度不高的特点,提出应加强监管,保证证券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引进做市商机制,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实行投资组合,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一、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基本含义 市场的有效性是指根据某组已知的信息作出的决策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经济利润。显然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是指证券市场效率,包括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efficiency run)与证券市场的配置效率(efficiency allocation),前者指市场本身的运作效率,包含了证券市场中股票交易的畅通程度及信息的完整性,股价能否反映股票存在的价值;后者指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资源重新优化组合的能力及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能力的大小。 有效性的基本假设是证券存在一种客观的均衡价值,股价已反映所有已知的信息,且价格将趋向于均衡价值。这一假设意味着投资者是理性的,其购买和出售行为将使证券价格趋向其内在价值,且调整到均衡的速度,依赖于信息的可利用性和市场的竞争性。

票,实现理想的投资效率组合。此外,在证券市场上可供投资者选择的证券投资品种是否丰富,也会影响证券交易的连续性,从而影响市场的有效运作。因此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规避管制,保证证券交易的连续性,提高市场的有效性。 二、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影响 1、证券市场的运行 流动性、有效性、交易成本、稳定性和透明度构成了证券交易制度目标的五个方面(图2),它们有着既统一又矛盾的辨证关系。证券交易的本质在于证券的流动性,证券通过流动以反映市场化的资本关系,反映特定的财产权利的交易关系,静止不动的资本是无法满足其要求不断增值的本性的。以交易价格的形成过程为主线,证券交易制度划分为六方面内容:(1)交易委托方式;(2)价格形成机制;(3)委托匹配原则;(4)信息披露方式;(5)市场稳定措施;(6)其他选择性手段等。前三项内容是证券交易制度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其中价格形成机制是证券交易制度的核心。 2、三个层次的效率市场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影响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开题报告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 设计(论 文) 题目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 设计(论文) 类型(划“√”) 工 程设计 应 用研究 开 发研究 基 础研究 其 它 √ 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提高我国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核心能力突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战略意义。对每一个企业来说,要生存与发展,必须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创造出比竞争对手更强大的能力即核心竞争能力。在现阶段,这已经成为企业的生存之本。 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的发展已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核心能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我国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的地位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未来时代是属于中小企业的时代,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必将继续发挥其经营灵活自如、销售快捷方便、资金周转灵活等优势,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取得自己的立足之地,并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缺乏竞争力,特别是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战略意识淡薄,战略意图不明确

持续竞争优势的发挥需要与发展战略相匹配。企业战略意图表明了企业未来的前进方向、自己的业务定位、计划发展的能力。从目前来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重战术、轻战略,依赖经验决策的思维定式。由于没有明确的战略意图,导致了许多中小企业经营方向迷失,经营领域模糊,经营的盲目性、投机性、随意性特点突出。 2.有限的资源分散,跌入多元化陷阱 多元化经营被很多中小企业认为是企业寻求规模扩张、利润增长、分散风险的策略。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在主营业务尚不具备较强的竞争力的状况下,盲目实施多元化经营,由于资源分散在多个业务领域,分散了企业在具体业务领域的资源实力,尤其是影响了需要资源保证的核心领域或主营业务领域的竞争力,损害了对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一些企业甚至丧失了原有的优势。 3.研究发展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差 椐调查,我国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水平不到0.4%,而国际企业界普遍认为,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企业才有竞争力;占2%仅够维持;不足1%的企业则难以生存。技术创新的动力在于企业的研发能力,对我国中小企业而言,研发投入的严重不足阻碍了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和创新,严重削弱了企业的持续竞争能力,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4.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影响了其创新和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核心技术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由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构成的核心技术能力,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以免被其他企业剽窃和模仿。但是由于目前国内在此问题上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对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也缺乏应有的力度,专利被剽窃、商标被冒仿等现象仍较为普遍,从而削弱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抑制了中小企业通过培育核心竞争力以获得长久性竞争优势的主动性。 中小企业无论在资金、规模、人力上都不具有优势,因此,要想在诸多大中型企业夹缝中生存发展的话,中小企业只有培育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创新经营,不断进取,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趁势而上。 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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