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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一、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支部的党内事务;凡属支部决策,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按照支部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办理。

二、坚持实行支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要充分发挥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每一位支委的作用。

三、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四、执行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和工作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切实实现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力。

五、建立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民主权利,维护党员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事务的权力,使党员真正享有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力。

六、执行党务管理公开制度。除保密事项外,凡是与党员利益有关的事宜,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要在党内公开,让党员知情。

七、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吸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下达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或处分,选举支委员;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报告;分析研究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组织实施创先争优等工作计划;检查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提出奖惩和发展党员的意见;安排支部工作和活动。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进行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职业道德教育,汇报交流党员思想和工作等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按照分工,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党课。每年至少组织党员上两次党课,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和理想信念及服务宗旨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爱院如家、爱岗敬业教育;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各个时期医院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结合学习其他重要文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党课以党委、支部形式召开,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五、院党委、各党支部书记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三、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党支部和党员分别制定年度创争规划,精心组织好争创活动,将创建工作做深、做透、做实,在全院形成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评选先进。各支部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报党委研究确定。在院内表彰基础上择优推荐,按比例逐级报上级党组织表彰。

三、鼓励学赶先进。各支部要在党员中,开展学赶先进的活动,大力弘扬奋勇争先、勇

于开拓的精神,积极营造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氛围,形成比学赶超的热潮。

四、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四、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把思想政治工作摆上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办法,及时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支部“一班人”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加强对党员群众的联系,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感情,着力解决党员、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让他们切实体会到组织的温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支部委员按分工适时找党员和群众谈心。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坚持“五个必谈”即:获得荣誉、晋职晋级时必谈、党员发展前后必谈、党员发展前后必谈、受领重要任务时必谈、发现问题时必谈、受到处理时必谈,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关注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和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途径,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五、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五、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增强纪律观念。

二、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和“八个严禁、六个不准”中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三、要加强对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每年年初各支部书记都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时分解廉政建设责任到人,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廉政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廉洁行医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实行谈话提醒制度。发现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谈话提醒:一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触情绪,或者阳奉阴违,发牢骚、讲怪话;二是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三是有其他不廉洁行为但又够不上党纪处分的问题;四是其他与党员标准不相符的行为等。

五、各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六、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学习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型党组织标准和要求。

二、明确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战略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党纪党规、宪法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管理知识等。

三、保证学习时间。机关、后勤支部每名党员每年累计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2天,临床、医技支部每名党员每年累计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8天。

四、提倡业余学习。按照学习计划和要求进行自学,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中心议题,自学辅助性材料,写好读书笔记。支部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党员的学习笔记,组织学习交流,

互阅学习笔记。

五、遵守学习纪律。各党支部和学习小组要分别建立考勤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于无故缺席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六、坚持学以致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七、各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七、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论联系实际,要有针对性,切实解决问题,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进行教育,提高素质,促进工作。

二、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调查汇报制度,加强对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新党员的跟踪管理。

三、教育培训可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听辅导报告、阅读材料、组织专题研讨、收看电视、电教片、交流学习心得、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进行。

四、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对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培训。明确他们的职责,增强责任感,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能力,积极做好工作,更好地适应医院改革发展的需要。

五、建立党员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抓好薄弱环节的检查和督导;正确、及时地树立好典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协助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认识,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七、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八、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自觉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期、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正当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支部要认真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搞好每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对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的负责人,要予以免职直至必要的党纪处分。

五、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逾期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流动党员按医院《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党员去世后,所在党支部于五日内将名单上报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备案。

七、党支部组织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九、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时间: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与年终总结、“创先争优”、民主生活会等项工作结合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每五年一次,按上级党组织要求执行。

二、评议内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评议党员政治立场、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贯彻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顾全大局,廉洁自律,联系群众,严守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方面。

三、评议方法:一是学习动员,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明确要求;二是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搞好个人总结;三是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反馈;四是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在自我认识和党内外意见反馈的基础上,由所在党小组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提出考察意见,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报院党委批准;六是按照规定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肃查处违纪党员;七是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院党委。

四、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十、党支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支部参考;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安心工作和治疗;三是科室离退休职工,要经常关心和了解他们生活健康状况,提供关爱服务。

二、主要联系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群众了解医院改革发展情况,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的形式。党员要定期与联系对象沟通,每次联系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四、各党支部定期组织检查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不关心群众、不联系群众、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不认真完成任务的党员,在党员评议时要降格处理。

五、各支部书记、青年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十一、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制度

一、请示汇报工作主要是党员向党支部、党支部向院党委的请示汇报,院党委、支部向全体党员通报工作情况。

二、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廉洁自律、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今后一个时期的打算以及个人重大事项。

三、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汇报的方法是:⑴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在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⑵党员自己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四、党支部向院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的情况;⑵工作中的经验、困难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⑶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⑷上级党组织部署的某项中心工作或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

五、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向院党委报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意见,反映党员思想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六、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通报全年工作及改革、发展情况。

七、党委各支部书记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十二、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一、党员应按规定,主动按期足额缴纳党费,不得拖延或合并缴纳。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缴纳比例:每月工资(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卫生津贴等)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缴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缴纳1.5%;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缴纳2%;1500元以上者,缴纳3%。

三、收缴的70%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自留30%的党费按规定用于党员教育和开展活动。

四、定期公布。院党委每年通过下文或党员大会的方式向全体党员公布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

五、院党办、党支部组织委员为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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