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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

9.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

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手工具未系保险绳,或所用保险绳过短,在使用过程中保险绳不能能够和周围的构筑物拴挂牢固。

18.高处作业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的网格小的物件,必须使用工具袋;

19.在无防护栏杆的脚手板上或单板、浮板上作业。

20.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21.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处的任何垂直爬梯无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锁器。

2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3.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2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

25.用氧气做通风及吹扫气源。

26.将电源线钩挂在刀闸、开关或直接插入插座上使用。

27.机械、机床、台钻等转动设备的传动轴、转动带、齿轮、皮带轮等无保护罩就使用。

28.承重的钢丝绳与物体棱角直接接触时,未在棱角处垫半圆管及半圆管未做防脱的绑扎。起吊大件物体或不规则物体时未拴溜绳。

29.吊挂物件超过一周的不加第二道保护绳索。

30.倒链(手动葫芦)的挂钩或吊钩直接钩挂在物体或结构上使用,或是将双链改成单链使用,或是用起重链直接缠绕起吊物件。

31.架子工人员搭设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作业层无双层防护栏杆,脚手板未按规定铺设或绑扎。脚手架或施工吊架,未设置施工人员上下和行走的安全通道或爬梯。

32.电工对电源的接线、布线未执行三项五线制。

33.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

34.电气设备未做可靠的保护零线接地。

35.施工电源的敷设、布置与金属结构或脚手架未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36.未采取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周围或区域内进行焊接及其他明火作业。

37.从事有毒、有害及粉尘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毒害、防粉尘的防护用品、用具。

38.操作机床、电钻等转动设备时带手套。

39.焊工对电焊机二次线的破裂、裸露和接头松动不处理就使用或不停

典型违章100例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Microsoft Word 文档

从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说开去…… 施工现场作业层安全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表现为以下情形: 一、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主要表现形式是:帽带没有系在下颚处。主要危害是:安全帽容易脱落,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有时可能还会妨碍作业。 二、不按规定穿劳保鞋。主要危害是:钉子扎脚、落物砸脚。 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不足:操作工人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达到应知应会水平,有部分员工连本工种最基本的操作和安全常识也不甚了解。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能正确操作工具和机械;对机械没有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带病作业。造成的主要伤害是:手持电动工具和加工机械伤人。 四、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主要表现形式为:有少数员工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更多情况则是安全带在身上,而挂钩一端不系挂。 五、氧气、乙炔两瓶间距过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主要表现形式是:氧气、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长时间被太阳暴晒。 六、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载人。主要表现形式有:物资出库、倒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乘坐在运输车辆上,更有甚者,大型超高、超宽物体运输车辆上也有乘座人员。主要伤害表现为:紧急刹车时物体伤人、人员高处坠落伤人;大型设备运输途中易侧翻伤人。 七、起重机械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形式有:起重作业指挥信号不规范、不统一;塔吊作业有时横拉斜吊、超重吊装作业、起吊物下站人。 八、违法违规现象:特殊工种未能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形式有:吊车司机只有驾驶证而没有起重机操作证;所驶车辆与本人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机动车。 九、作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不畅通、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地面作业区域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场地和通道狭窄或位置不合理;高空作业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道铺设单块木板,不加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998-47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酒店装饰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不按规定佩带《施工出入证》或私自涂改、外借《施工出入证》的,除清出施工现场外,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二、不按规定办理施工进场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除补办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三、施工过程中,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或未按规定操作电气设施、设备的,除责令现场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在施工现场有追逐打闹、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者,罚款50~200元。 五、在施工现场或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者,

罚款100~200元。 六、所在施工区域发现烟头等不安全因素的,根据烟头数量,按每个烟头30元的数额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七、违章使用各种大功率生活电器的,除没收使用的电器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八、留宿工人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的,除禁止在酒店留宿外,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九、偷盗酒店财物或私自变卖废品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未引起后果的,除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引发后果的视情节,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后果严重的,移送公安消防机关。没有操作证私自进行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给予100元罚款。 十一、施工队累积违章达5次以上,对相应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以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 10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红线禁令> 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20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违章>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或审批把关不严的。<严重违章> 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 23未成年人、超龄人员参与工作。<严重违章> 24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 25危急缺陷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超过1周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者。<严重违章> 26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严重违章>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电工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办理许可票证即进行特殊危险工作。 6.未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吸烟。 7.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8.擅自解除联锁进行操作。 9.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各项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确认制度。 13.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14.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检修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介绍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危险辨识,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 2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确认即启动。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设备、塔器、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不戴护目眼睛,装卸酸碱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电力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001]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工程项目部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管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如仍拒不执行,将在日后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的整改责任,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施工班组,在经教导无效的情况下,一律清逐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发电厂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一、严重违章(一次考核200元,记12分) 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 4.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 5.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6.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7.工作票没有终结就投运所检修的设备; 8.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9.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0.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1.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12.不按规定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而约时停送电; 13.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14.为赶工期而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1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16.大型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

载使用; 17.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 19.酒后作业或酒后、无证驾车; 20.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21.未严把质量关、将不合格产品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 22.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引入本部门进行工作; 23.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 2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 25.机车尚在运行时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 26.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27.非司机的其他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 28.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 29.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 30.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擅自打开检查门; 31.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 32.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的煤; 33.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34.在禁止烟火区吸烟;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1、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打大锤时戴手套; 14、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16、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厂内骑车载人; 20、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随地吐痰; 22、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交接工作不明确; 31、单手上下直爬梯; 32、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作业姿势勉强; 54、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跨越负重钢缆; 65、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处罚制度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违法、违章、违纪处理制度如下: 对于有下例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交于上级处理(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事故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事故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和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元—200元。(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无防护措施的,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发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在日常工作中,安全、质量问题经书面多次提出,但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次。

2)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数造成损坏、污染的,按修复或重做费用赔偿并罚款200元/次。破坏本工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防盗设施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劳务分包班组未自检互检,或自检记录项目不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 <80%的,罚款200元。 4)工作中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指挥,甚至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一经查实,处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产者,视其价值的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施工现场。同社会上轮流人员里应外合进行偷窃或给工程施工造成阻碍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用做家具或个人用品,违者处罚 6)现场施工,未及时覆盖施工材料造成施工材料浪费,处以照价赔偿外7)未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安全帽不正确使用罚款30元/人/次;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9)现场未穿上衣、赤脚罚款10元/人/次; 10)穿拖鞋罚款50元/人/次; 11)现场有带小孩的、邀请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0元/人/次;12)现场吵架、斗殴者罚款200元/人/次; 13)酒后上班者罚款1000元/人/次; 14)随意破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0元/人/次,以上罚款除对个人以外,班组长承担罚款金额的50%; 15)班组长违章指挥、对本班组的违章作业不及时制止,责令班组长和违章人员立即纠正,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300元,对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100元;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条例: 1、新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而上岗的人员。处以50元/人。 2、不签订劳动合同。处以50元/人,并要求班组辞退拒不签订劳动者。 3、不提供花名册或提供虚假花名册。处以100元/人。 4、使用在逃违法人员,处以500元/人,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以30元/人/次,戴安全帽不按要求系好帽带子处以10元/人/次。班组不得给工人发放坏安全帽,如果班组给工人发放不合格的安全帽,对班组处以20元/人/次。如果班组安全帽不足,可以向劳务总包处领取。 6、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作业,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人/次,不正确系好安全带罚款30元/人/次。 7、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闲散人员、家属,特别是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30元/次。 8、禁止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50元/人/次。身体特困,心情特烦时最好不要上班,以免发生事故。 9、禁止在作业中打闹嬉耍、擅离职守、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次。 10、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1、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爆破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停留,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2、禁止攀爬脚手架、龙门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30元/人/ 次。 13、严禁擅自随意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违者罚30元/次,并责令违反规定的班组恢复安全防护或安全标志。 14、禁止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机械,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私自登塔、开动塔吊者处罚500元/人/次,并要求班组开除违反规定者。抢夺信号工对讲机处以100元/次,抢夺卡环处以50元/个。 15、现场接电必须让指定的专业临电电工接电,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乱接、乱安、乱拆电线电器,送电线路严禁随地乱拖乱拉或沿金属架敷设,严禁有未经包裹的明线头,接线破口。违反处以50元/次。 16、严禁一箱多闸、多漏、多机具。违反处以50元/次。 17、转料平台严禁超载,提升机吊篮、施工电梯、塔吊吊物严禁超载,吊篮脚手架、其它脚手架严禁超载,发现超载无事故,也要罚责任人200元/次。1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该到现场的吸烟点或厕所吸烟。现场吸烟不掐灭烟头者处罚30元/人/次,现场吸烟掐灭烟头者处罚20元/人/次;在木工棚,模板堆放区,木方子堆放区等易燃易爆区域抽烟者处以50元/人/次。 19、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派专人看火,使用消防措施。违者罚款30元/次。 20、严禁从高空或楼内向楼外凌空抛掷垃圾、材料。违者罚50元/次。 2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100元/次。 22、禁止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禁止在消防器材上或周边码放材料其他物品,违者罚款30元/次。

钢铁企业典型习惯性违章行为

主要工种典型习惯性违章行为 一、起重作业 1、天车启车前不鸣笛示警。 2、发现钢丝绳有断丝、断股不能及时更换。 3、用龙门吊或天车带火车皮。 4、天车安全装置不能发挥作用。 5、起重作业时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站位不当。 6、天车吊物时无人指挥。 7、检修天车时没有挂安全警戒、警示牌。 8、天车运行中人员上、下车。 9、天车运行时利用打倒车制动。 10、吊运氧气瓶、乙炔瓶、丙烷气瓶不用吊笼或气瓶混装。 11、上下天车时不走安全通道。 12、在天车运行时打手机。 13、没有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就上车操作。 14、天车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 15、进入天车操作室后不关闭操作室门。 16、经天车梯子平台进入操作室前没有挂平台防护链。 17、用天车横拉斜拽。 18、天车操作室内的座椅不是木制座椅。 19、在冬季天车工上下天车时穿棉大衣。 20、天车操作室内地面没有绝缘垫。 21、天车工离开天车时不拉闸、不断电。 22、登天车进行厂房检修无人监护、无安全措施。 23、冒险进入天车轨道作业。 24、抓斗、电磁吊等使用完毕后悬在半空或停在安全通道上方。 25、吊物过程中,将吊件停在半空天车司机离开驾驶座位。 26、在没有联系、确认时,天车顶着天车行走。 27、操作人员在两个天车之间跨越。 28、电动葫芦的电缆线、按钮带电部分裸露情况下仍继续使用。 29、吊钩锁具不按规定使用或超负荷使用。 30、起重设备带病作业。 31、在限位失灵情况下继续使用。 32、吊勾磨损超标时继续使用。 33、起吊时用手扶工件或钢丝绳。 34、吊物时在人头上方经过或人在吊物下方行走。

1、往大包加潮湿、粘油或空心的坯子。 2、放射源没有必要的防护装置。 3、放射源放入、取出没有明确的显示。 4、用氧管(空心管)测量中间包液面。 5、浇钢时踩踏中间罐上及罐壁。 6、粉尘岗位不戴口罩。 7、出钢后追加合金料时,不喊开周围人员。 8、吊运结晶器不使用专钩。 9、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10、氧管潮湿烧出钢口或滑动水口。 11、引锭杆引锭链完后不插防滑穿钉。 12、各类人员不走安全过桥。 13、氧枪小阀门长期打开。 14、炉前人员到化验室送样时,不走安全通道。 15、氮封口处测枪位或检查氧枪头时,氧枪粘渣。 16、换斗子时,换完后习惯性只挂两绳往下放。 17、装铁水、加废钢时,指挥人员站位不当。 18、炉坑潮湿时,照常炼钢。 19、装入潮湿的废钢或密封容器。 20、在连铸调温时,用一根铁丝挂两根调温坯。 21、浇钢过程中,进入二冷室处理拐坯或上引锭、撬引锭杆等。 三、轧钢作业 1、轧机启车前不鸣铃示警。 2、装配轴承时,用铁器击打轴承,使用大锤时戴手套。 3、打包机运行中触摸运动部位。 4、停电不挂牌。 5、在送钢跑道上跨跃。 6、带电处理打包机故障。 7、维修设备时拆除维修走廊上的栏杆,没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8、横移车移动时冒险跨越。 9、进行切割作业或使用磨光机、砂轮时不戴防护眼镜。 10、轧辊没有停稳时就进行检查。 11、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 12、没有与操作人员联系好就进行检修或处理紧急情况。 13、将更换的轧辊放在安全通道上。 14、在检修时不挂安全警示牌,且无人监护。 15、在运行的红钢上跨越。 16、修理辊道时不能及时通知操作工。

外委施工单位常见违章现象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表现为以下情形: 一、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主要表现形式是:帽带没有系在下颚处。主要危害是:安全帽容易脱落,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有时可能还会妨碍作业。 二、不按规定穿劳保鞋。主要危害是:钉子扎脚、落物砸脚。 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不足:操作工人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达到应知应会水平,有部分员工连本工种最基本的操作和安全常识也不甚了解。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能正确操作工具和机械;对机械没有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带病作业。造成的主要伤害是:手持电动工具和加工机械伤人。 四、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主要表现形式为:有少数员工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更多情况则是安全带在身上,而挂钩一端不系挂。 五、氧气、乙炔两瓶间距过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主要表现形式是:氧气、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长时间被太阳暴晒。 六、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载人。主要表现形式有:物资出库、倒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乘坐在运输车辆上,更有甚者,大型超高、超宽物体运输车辆上也有乘座人员。主要伤害表现为:紧急刹车时物体伤人、人员高处坠落伤人;大型设备运输途中易侧翻伤人。 七、起重机械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形式有:起重作业指挥信号不规范、不统一;塔吊作业有时横拉斜吊、超重吊装作业、起吊物

下站人。 八、违法违规现象:特殊工种未能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形式有:吊车司机只有驾驶证而没有起重机操作证;所驶车辆与本人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机动车。 九、作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不畅通、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地面作业区域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场地和通道狭窄或位置不合理;高空作业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道铺设单块木板,不加设栏杆或栏杆高度不够;外护网和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及时,易造成高空落物伤人。 十、火灾。主要表现为:现场随意吸烟,烟头随意丢弃;动火作业结束后,没有按规定进行火灾隐患半小时观察。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

9.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手工具未系保险绳,或所用保险绳过短,在使用过程中保险绳不能能够和周围的构筑物拴挂牢固。 18.高处作业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的网格小的物件,必须使用工具袋; 19.在无防护栏杆的脚手板上或单板、浮板上作业。 20.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21.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处的任何垂直爬梯无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锁器。 2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3.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2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施工现场常见违章作业现象

施工现场常见违章作业现象 1、现场的安全设施在影响施工作业时可以先行拆除,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即可。 2、无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特殊情况,砸撬配电箱门锁。 3、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以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在易燃、易爆区内及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4、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5、电源进出线未从配电箱底部通过而从门框处经过。 6、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7、只要是三孔电源插座即可作为三相电源插座使用。 8、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道路、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9、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10、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经可靠接地,可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11、不得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氧、乙炔气胶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或工具箱。 12、电焊二次线接在轨道上或用钢筋、型钢不得作为焊接引线。 13、氧、乙炔气软管接头处需用包箍和金属丝作固定。 14、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对经审批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修改。 15、在垂直攀登或高处作业活动范围较大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

器。

16、高处作业经确认下方无人时可直接抛掷物件。 17、高处作业的工器具应系保险绳,高处堆放的物品应做好防坠落措施。 18、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边或孔洞附近,应做好防坠落措施。 19、高处作业切断、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处落物。 20、在高处作业场所追跑、打闹、打架等,在作业现场躺卧休息。 21、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的状态下施工。 22、沿绳、脚手立杆、栏杆、设备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23、攀爬钢结构立杆、斜撑或在横梁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24、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应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记录及时补齐即可。 25、无视安全标志或监护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26、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等拆除上述设施时应按规定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27、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已损坏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28、两人不得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不得站在最高两档上工作。 29、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30、起吊较小物件时可以利用栏杆、脚手架作为生根点。 31、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32、在吊车吊着原重物上不得进行加工作业。 33、起吊氧、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4、起吊物件时均应在钢丝绳与棱角、刃口接触处采取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常见典型性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常见典型性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100元),或不系下颚带(50元)。 2)违反规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施工现场。(50元) 3)在施工现场吸烟,或带火种进入吸收塔(500元);吸收塔内吸烟(500元并开除)。 4)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票,或监护人不到位、失职。(200至1000元)5)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100元) 6)没有经过安全教育,或不随身佩戴上岗证。(50元) 7)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200元);不正确使用安全带(50元)。 8)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100元) 9)施工作业使用单板、浮板。(100元) 10)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等)。(200元) 11)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50元) 12)作业完工后未及时清理,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00元) 13)酒后进入现场施工及操作各类机械、设备、车辆。(500元) 14)从高处向下抛物未造成安全事故者。(200元) 1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100元) 16)警戒区域未设置警戒。(100元) 17)在超过2m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200元) 18)私自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50元)19)在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状态下继续操作。(200元) 20)将电源线直接钩挂在刀闸、开关或插座上使用。(100元) 21)偷盗;(500-5000元) 22)打架斗殴或威胁他人;(1000-10000元)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60条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1.接触有毒有害、腐蚀性物体时,不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2.电气、电解和焊接人员上班未穿戴绝缘鞋、靴。 3.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佩戴防毒口罩、面具。 4.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紧帽带,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 5.危险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6.新进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未经安全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7.未办理各种安全作业证、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事后补证、涂改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票证作业。 9.未办理电气操作票、填写内容不符或事后补票的重要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 10.安全作业证超过作业时间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未按时进行分析。 11.无证操作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焊接、充装气瓶等)。 12.检修负责人未对人员落实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而作业。 13.检修设备或管道时未置换合格或未加设盲板而作业。 14.检修人员未经允许私自操作运行设备。 15.高空作业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16.高空作业中,乱扔工具、材料或上下抛掷物件。 17.起重、拖动设备在尖锐棱角处穿套绳索不加垫块,起吊设备前未检查起重设备的制动装置。 18.在起重作业吊物下人员停留、通过、歪拉斜吊或吊物上站人。 19.生产现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0.临时用电作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1.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作业,乱拉、乱接、乱拆电源线。 22.未使用带地线的插头插座,使用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和垫绝缘垫。 23.无人监护或监护人未下达操作令,自行进行操作。 24.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效验。 25.灭火器使用后未与安环科联系更换;或私自按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 26.用湿布抹布擦试带电设备、运行设备的转动部位。 27.跨越运行或备用的运输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 28.擦洗、清扫运行中的转动设备或私自移动防护罩、遮栏。 29.进入生产区的车辆未带阻火器。 - 1 - 班长组织班员认真学习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7. 约时停、送电。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28. 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30.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31. 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32. 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33. 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34. 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35. 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36. 跨越运转中输煤机、卷扬机牵引用的钢丝绳。37. 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3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40. 龙门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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