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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收入怎么做会计处理

补贴收入怎么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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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收入怎么做会计处理

小企业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本处的补贴收入,指企业收到的拨款、补贴款等收入,但不包括企业收到的退税、税收返还等收入。

一、公司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

按照《规定》,对于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公司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2.拨款使用时,借记“更改工程支出”(或“在建工程”,下同)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等科目,贷记“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形成资产的价值,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对未形成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拨款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

4.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要上交的,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公司定额补贴等会计处理

公司如有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等,《规定》要求,公司应在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补贴款进行会计处理,即按应收的补助金额,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收到定额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此外,公司如有属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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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政补贴收入免税

哪些财政补贴收入免税 答:财税[2008]119号文件规定,对承担地方粮、油、棉、糖、肉等商品储备任务的地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4]13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中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其他超出财社[2002]10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的再就业补贴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1999]38号文件规定,储备棉是国家为保证棉农利益和纺织工业正常生产,保障军需民用,应付重大自然灾害而储备的重要物资。供销社棉麻经营企业代国家保管储备棉所获得的财政补贴是国家对承储企业保管储备棉的成本补偿。因此,对其保管储备棉而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人免征营业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收入库的税款不再返还,未征收的税款不再征收。 财税[1999]304号文件规定,国家储备肉、储备糖是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进行市场调控和应付重大自然灾害而储备的重要物资,对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大意义。企业代国家保

管储备肉、糖所取得的财政补贴是国家对承储企业保管储备肉、糖的成本补偿。鉴于以上情况,对承储企业保管国家储备肉和储备糖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业税。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之前已征收入库的税款不再返还,未征收的税款不再征收。 财税[2003]115号文件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38号)规定,对中储棉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在2005年底前,对中储棉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317976261.html,/new/253_254_/2009_1_7_wa266813 3046171900210890.shtml)

为什么新制度下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补贴收入了

为什么新制度下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补贴收入了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并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要求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新旧比较与衔接一、新旧比较政府补助准则是在对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会计制度(以下称原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基础上完成的,政府补助准则与原制度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统一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原制度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有些采用收益法,如按销量或工作量收取的定额补助计入补贴收入;有些采用资本法;有些采用总额法,如先征后退的增值税计入补贴收入;有些采用净额法,如将实际收到的财政贴息冲减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政府补助准则统一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要求采用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处理,将政府补助均全额计入收益(“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二)明确了政府补助的概念和分类原制度规定,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拨款,在实际收到补助时先计入专项应付款,待项目完工时,形成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不形成资产的部分予以核销。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首先需要判断这项拨款属于政府补助,还是政府的资本性投入。属于政府补助的,应当区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仍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予以核销。二、新旧衔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对于已经确认的政府补助,不予追溯调整。

常用会计科目表

常用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是指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对库存现金进 行监督盘点,可以确定库存现金的真实存在性和库存现金管理的有效性, 对于评价企业的内控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1002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1012 其它货币资金是指施工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 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 1121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 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 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1122 应收帐款(Receivables)指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 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 兑汇票。 1123 预付帐款是付款性质的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 1131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 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2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 券利息。 1221 其它应收款(other receivables)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款 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 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其 他应收款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231 坏帐准备坏帐准备"帐户是"应收帐款"帐户的备抵帐户,其贷方登记企业按规定提 取的坏帐准备金,以及重新收回的以前年度发生的坏帐损失;借方登记已 确认坏帐损失的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已提取但尚未冲销的坏帐准备 金。 1401 材料采购是指企业单位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 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按供 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1403 原材料原材料即原料和材料。原料(raw material)一般指来自矿业和农业、林业、 牧业、渔业的产品;材料(processed material)一般指经过一些加工的原 料。举例来讲,林业生产的原木属于原料,将原木加工为木板,就变成了 材料。但实际生活和生产中对原料和材料的划分不一定清晰,所以一般用 原材料一词来统称。 1404 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 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超支额),贷方登记实际 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节约额)以及已分配的差异额。(节约用红 字,超支用蓝字)。 1405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 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1406 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

·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 中铁四建财, 2009? 240 号 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根 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财会,2009? 8 号文)及《中 铁四局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办法》(中铁四财,2009? 523 号文)的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一)“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应增设“ 4301 专项储备”科目,本科目属权益类科目, 核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财务部门根据经 审批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 类科目,贷记本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 出的,直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 - 1 -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但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科目 企业应增设“在建工程—安全工程”二级科目。使用计提的安全费用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该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费用资本性支出。 (三)“管理费用——安全费用”科目 企业应增设“管理费用——安全费用”二级科目,核算管理部门计提的安全费用。 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 1.项目经理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专项储备 2.公司本部 借:管理费用—安全费用 贷:专项储备 (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 1.费用化支出 - 2 -

补助收入补助收入

“补助收入”账户核算上级财政部门的转移性收入款,包括返还性收入(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和其它税收返还收入等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体制补助收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收入、农村税收政策费改革补助收入、缓解县乡困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结算补助收入、其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等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等收入)。贷方记收到上级财政的补助款;借方记补助退还款;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累计数;年终将本账户贷方余额转入“预算结余”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上解收入”账户核算下级财政的预算上解款,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体制上解收入、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等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专项上解收入等收入)。贷方记收到下级上解款;借方记上解款退还;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下级上解收入累计数;年终将本账户贷方余额转入“预算结余”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调入资金”账户核算因平衡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从财政专户资金结余及其它渠道调入的资金。贷方记调入资金数;借方记年终结转数;年终贷方余额转入“预算结余”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补助收入”、“上解收入”账户应按转移性收入“款”或“项”级科目和按所属地区进行明细核算。 [例5-13]某县财政局收到上级财政拨付专项补助款37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存款—一般预算存款 3 700 000 贷: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 3 700 000 [例5-14]按市财政局文件,将上月通过预算往来的临时借款200万元转作对县财政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会计分录为: 借:与上级往来—临时借款 2 000 000 贷:补助收入—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2 000 000 [例5-15]某县财政局收到乡财政专项上解款50万元,根据银行“特种收入转账凭单”,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存款—一般预算存款 500 000 贷:上解收入—专项上解收入--××乡 500 000 [例5-16]年终,某县财政为平衡预算需要从基金预算结余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结余中调入15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调出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1 500 000 贷:调入资金 1 500 000 同时,应调整国库存款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存款—一般预算存款 1 500 000 贷:国库存款—基金预算存款 1 500 000 [例5-17]年终,某县将全年补助收入60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00万元,返还性收入4000万元)进行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 20 000 000 --返还性收入 40 000 000 贷:预算结余 60 000 000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财政补贴收入

财政补贴收入 对于国家政府部门(包含财政、科技部门、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等等)给予企业的各种财政性补贴款项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哪个纳税年度的问题,很多企业存在错误的理解。不少企业认为,既然是国家财政性补贴,应当属于免税收入。但事实上,财政性补贴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免税收入,也可能是不征税收入,还可能是应税收入。 税务上将收入总额分为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征税收入进而又分为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免税收入属于应征税而未征税收入,其与不征税收入存在很大区别,无论是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税法均有明确列示。具体到财政性补贴属于哪类收入,应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划分。 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借:银行存款---专款 贷:递延收益 借:在建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专款 摊销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税务调整: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性补贴即属于征税收入(应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当且仅当有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三个部门中的一个或多个部门明确下发文件确认为免税收入的,则属于免税收入,在计入会计收入的年度可进行纳税调整处理;否则即属于应税收入,应当在取得财政补贴款项的当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例如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的软件、集成电路增值税超过3%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补贴属于免税收入。 对于不征税收入,还应关注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财政性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或是属于应税收入,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仅仅是时间性的差异,不征税收入并不能永久性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另财税[2009]87号还规定:企业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安全生产费用如何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安全生产费用如何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常用会计科目表

资产类 序号科目 编号 会计科目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 1011 存放同业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 7 1031 存出保证金 8 1051 拆出资金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款项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 21 1221 其他应收款 22 123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 24 1301 贷款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38 1431 周转材料 39 1441 贵金属 40 1442 抵债资产 41 1451 损余物资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3 1501 待摊费用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 61 1612 未担保余值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的区别

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的区别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司空见惯,但是,由于对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的区分不是十分严格,许多人不仅混淆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甚至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混为一谈,而且许多人对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是否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也莫衷一是。那么,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究竟有无区别?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究竟要不要作为征税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呢?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见,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四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没有列举到财政补贴,由此可见,财政补贴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即应为征税收入。 另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财政拨款”做了详细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二是必须是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拨款。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就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解释在一定意义上排除了各级人民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经营性补贴、价格补贴、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财政补贴资金,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财政拨款设定了狭窄和特定的含义。由此可见,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有明显区别,凡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财政拨款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补贴(或者即使是财政拨款)均被排除在不征税收入之外,而由于这部分收入又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因此,这部分收入应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应严格区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是因减免流转税而形成的税收返还,也可能是财政部门给予企业从事特定事业(或事项)的财政补贴,这些都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而使得企业的净资产增加,因此,对这部分利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但符合税法的立法精神,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的规范管理。事实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已经规定将企业收到的各种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作为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说明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对此问题的规定上不存在差异,方向是一致的。 但必须注意的是,对于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企业收到的政府以投资者身份投入的资本性拨款,由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四建财…2009?240号 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文)及《中铁四局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办法》(中铁四财…2009?523号文)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一)“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应增设“4301专项储备”科目,本科目属权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本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 - 1 -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但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科目 企业应增设“在建工程—安全工程”二级科目。使用计提的安全费用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该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费用资本性支出。 (三)“管理费用——安全费用”科目 企业应增设“管理费用——安全费用”二级科目,核算管理部门计提的安全费用。 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 1.项目经理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专项储备 2.公司本部 借:管理费用—安全费用 贷:专项储备 (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 1.费用化支出 - 2 -

关于国家补贴收入的规定及帐务处理

关于国家补贴收入的规定及帐务处理 补贴是指国家对企业因按照国家规定的种类和方式进行经营活动所受损失的补偿,包括退还的增值税等。企业的补贴收入是直接构成利润总额的一部分,在会计核算中,补贴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性质,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不具备确定性和持续性。企业收到的各种形式补贴收入,从项目上大致可分为三类:与科研创新有关的内容,如科研项目申请的拨款补助、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新产品补助等;与生产有关的内容,如软件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款、自营出口奖、财政补贴收入(为各类贴息)、环保治理资金补助等;与各类企业荣誉有关的内容,如名牌产品奖励、省级示范企业奖励、国家级新产品、免检产品奖励等。以上补助、奖励款项,大部分性质上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科技、环保和信息等部门对当地企业的补助性、奖励性款项。国家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获得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税法规定国家补贴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 一、税法规定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94]074号)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

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1995]8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企业取得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凡能够提供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属于国家有指定用途的补贴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中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国家补贴收入”中列示。 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根据财税[1996]68号文件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政府储备粮油是指:国家储备粮油(包括“甲字”储备粮油、“五0六”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储备食油,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各类储备粮油和为调控粮食市场的吞吐调节粮食。财政性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保管上述各项政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二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二) 二、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多币种现金的企业,应当按照币种分别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多币种存款的企业,应当按照币种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现金和支出款项,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的余额。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

□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中旬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有关法规制度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财企[2006]478号发布《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不同类型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依据和标准有所不同。《暂行办法》第二条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 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 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属于高危行业,国家财政政策规定该行业企业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比例相对较大。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作了明确规定。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 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有明确的使用范围,不得任意列支或挪用。《暂行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依据和标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另外,《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例1:中华建筑公司2009年8月1日中标了A 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总额为8000万元,合同总额为9000万元。 中华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按工程造价的2%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中华建筑公司可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60万元(8000伊2%),计入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160;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160。 3.费用化支出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化支出的,应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不得重复列入成本费用。 例2:2009年9月1日至8日,中华建筑公司支付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1.5万元;对新聘用的农民工集中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发生了培训相关费用2.3万元;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付了0.7万元。由于上述项目均属于费用化支出,所以应直接冲减安全储备4.5万元(1.5+2.3+0.7),会计分录为: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4.5;贷:银行存款4.5。 4.资本化支出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 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以后期间不再计提。 例3:2009年9月10日,经当地安全生产局批准,中华建筑公司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的应急救援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安装过程中领用甲材料2万元、发生人工工资0.3万元;9月30日竣工验收;该同类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未发生清理费用。 中华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借:在建工程———应急救援器材11.7;贷: 银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会计核算与纳税筹划 周志勇 俞悦峰邱少珍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阳322100) 【摘要】为有效使用、科学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国家财政、税务、安监等部门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规范了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管理。本文根据最新的政策法规,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筹规划, 从而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利益最大化。【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 会计核算 纳税筹划 □·58·

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较.pdf

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较 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补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补贴,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企业增值税退税款;而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开发的新技术,这样对于社会的进步具有显著作用的技术,在这个时候,企业可以通过技术的评定向相关政府部分提出申请部分项目开发基金,帮助企业进一步的进行技术研发;三是由企业商标荣誉引发的一系列补贴收入,政府部门对于国内免检产品实行的奖励政策、对于省级以上的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针对上面提到的各类补贴收入,大多舒服地方财政、科技研发政府部门,其中有些事属于补助性的、有些属于奖励性质的,但是总的来说都是为了促进企业的稳定的发展。然而面对形形色色的补贴,建立完善的补贴评估体系,政府各个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相关规定指出:补贴不计入虽然属于企业的利润,但这本文由 论文联盟收集整理部分收入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1、税法规定方面存在的差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人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94]074号),相关规范表明:“针对退还企业的增值税的退还问题,主要 的执行方式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税,除非有关部门命令指出的某些典型的项目以外,其他必须计入企业损益,同时,企业的这一部分利润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所得税。然而针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企业应将这部分的利润归于企业的年利润,并且按照规范上交这部分利润的所得税;对于企业先行提交退还申请,政府部门审核之后退还的部分增值税款项,企业需要交纳规定的所得税款。”并且,企业的其他补贴,利润专利技术研发的 拨款、免检商标的奖励的等,经过相关政府部分审核过后,企业可以免交这一部分的所得税额度。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2)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常用会计科目表-会计基础

会计科目表(节选)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账户主要核算内容(注意科目与账户区别----账户有结构)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借增贷减借减贷增 一、资产类(一般借增贷减) 1 1001库存现金(有关现金收支的业务) 2 1002 银行存款(有关银行收支的业务)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近期出售、赚取差价为目的从证券市场购买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 5 1121应收票据(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购货客户/接受劳务客户开具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6 1122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客户/接受劳务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运费) 7 1123预付账款(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可计入“应付账款”借方) 8 1131应收股利(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9 1231其他应收款(赔款、罚金、保证金、备用金、预支差旅费等) 10 1241坏账准备(借减贷增)(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11 1401 材料采购(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采购过程中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运输过程中的材物) 12 1402在途物资(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采购过程中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运输过程中的材物) 13 1403原材料(直接用于生产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品备件和燃料包装) 14 1404 材料成本差异(借记超支额;贷记节约额)(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采购过程中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15 1406库存商品(企业制造完工入库并可供销售的产品) 16 1531 长期应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17 160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18 1602累计折旧(借减贷增)(固定资产备抵账户,记录固定资产因使用而磨损的价值,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19 1603 固定资产清理(借记清理成本;贷记清理收入) 20 1604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在安装、自行建造或改扩建过程的实际支出)

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的区别

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的区 别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的区别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司空见惯,但是,由于对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的区分不是十分严格,许多人不仅混淆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甚至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混为一谈,而且许多人对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是否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也莫衷一是。那么,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究竟有无区别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究竟要不要作为征税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呢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见,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四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没有列举到财政补贴,由此可见,财政补贴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即应为征税收入。 另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财政拨款”做了详细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二是必须是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拨款。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就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解释在一定意义上排除了各级人民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经营性补贴、价格补贴、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财政补贴资金,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财政拨款设定了狭窄和特定的含义。由此可见,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有明显区别,凡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财政拨款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补贴(或者即使是财政拨款)均被排除在不征税收入之外,而由于这部分收入又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因此,这部分收入应该并入企业应纳

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

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 一、增设“4301专项储备”会计科目 该科目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全面反映安全生产费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为完整、准确地核算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全过程,应设置“提取数”、“使用数”二级科目。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在“使用数”二级科目下设置支出明细科目。 二、帐务处理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科目,贷记“专项储备——提取数”科目。 根据专户存储要求,将提取的安全费用转存银行专户时,借记“银行存款(安全费用专户)”,贷记“银行存款(基本户)”。 企业使用已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应分别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发生的费用可以确定其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根据使用范围类别,直接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数”借方相关明细科目。 2.购置不需要安装设备,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安全费用专户)”等科目;同时,根据使用范围类别,借记“专项储备——使用数”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 通过“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相关明细科目归集单项工程发生的能确定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支出的。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相关明细科目;同时,根据使用类别,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专项储备——使用数”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主要会计分录例举 1.每月根据实际产量(销售收入)和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 贷:专项储备——提取数 2.安全生产费专户存储 借:银行存款——安全生产费专户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等 3. 实行子公司(矿井)提取全额上交集团公司统筹使用的核算 (1)子公司(矿井)提取安全生产费时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 贷:内部往来(集团公司等) (2)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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