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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社保办理

(一)首次新增

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二)社保调入

资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2.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社保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除(社保缴费工资、参保险种、手机号码等无需审批的社保登记信息可网上直接办理)】

资料:

1)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

5.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2)由于单位申报错误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证明;

3.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因员工户籍迁入/迁出我市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户改深户,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与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深户改非深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港澳台外籍人员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

1.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进入中国境内的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

流程:

1.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

社保报销

一)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

资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参保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各份,验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辅助检查结果(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法律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第180号令)第四十一条、《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11号)第四条。

流程:

1.到指定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提出申请;

2.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

3.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15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费用现金报销

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续出具医院急诊证明)(原件1份);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在职员工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1份)。

流程:

1.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提交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机构或定点结算医院提出申请。

2.受理材料。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批准。

三)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四)未按规定转诊或登记、自行到市外就医的非急诊住院费用的报销

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在职员工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1份)。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五)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内地急诊住院费用报销

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在职员工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1份)。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六)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

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七)本市退休参保人及深户在职参保人常住内地就医备案

资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参保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各份,验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

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八)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

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九)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核准

资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参保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各份,验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流程:

1.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主诊医生填写一式两联的《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交医院医保办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

2.申请人向其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4.审查批准。

十)生育保险

资料:

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于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需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凭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分局报销:

(一)产前检查:

1.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限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深圳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5.产检发票(收原件)、

6.产检的费用清单(收原件)

7.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分娩住院:

1.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限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深圳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5.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收原件)

6.住院发票(收原件)

7.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收原件)

8.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病历包括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分娩记录)(收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必须复印在A4纸上。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社保理赔

一)工伤保险供养偿付的核准

资料:

1-4级伤残员工或供养亲属在社保部门结案签字时领取《关于一至四级残疾员工提供生存状况证明的通知》或《关于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提供生存状况证明的通知》。1-4级伤残员工或供养亲属在每年3月和9月按时提供生存证明:1)伤残员工或供养亲属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发放待遇的社保部门确认生存状况,2)不方便到社保局的伤残员工或供养亲属邮寄用人单位、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居住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和手持当年当月日历或挂历的四寸彩照一张。

流程:

1.申请人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1)申请材料核准通过的,受理部门续发其原来待遇;2)申请材料没核准通过的,受理部门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再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二)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

资料:

(一)职工负伤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银行账号、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二)职工因工死亡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死亡通知书》或《火化证明》;

2.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

3.直系亲属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子女的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4.有婚姻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件;

5.供养亲属属于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在学校、幼儿园就读证明材料;

6.发生抢救医疗费用的,应提供医疗抢救记录、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7.供养直系亲属全身近照一张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存折;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三)工伤认定

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它材料:受伤害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上下班考勤记录卡(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遭受暴力人身伤害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受理机关审核材料,认为有需要的进行调查取证;

4.做出工伤认定。

社保转移

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流程: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办结转移手续。

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资料: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流程:

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时转出基金。

三)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资料: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系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省内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凭证》原件;

5.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关系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的,需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流程: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四)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

资料: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4)个人档案;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流程:

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如有视同缴费年限,则需前往所属辖区社保机构,由征收部门审核参保人人事档案后后负责录入视同缴费年限并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深圳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时转出基金

五)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资料: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程: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机构;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六)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资料: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流程:

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社保网上申报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用户手册

前言 文档目标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项目(简称:网上申报),是B/S结构的应用系统, 包括了互联网上的、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和部署在社保网上的申报管理系统。通过本文当对应用系统功能描述,可以帮助应用的使用者快速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 阅读对象 ●参保单位:参保单位使用的网上申报和社保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 ●参保个人:社保个人信息网上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

目录 1 简介 (4) 1.1系统概述 (4) 1.1.1 系统用途 (5) 1.1.2 系统主要特性 (5) 1.2安装、运行环境 (5) 1.3问题报告和获得帮助 (6) 2 网上申报系统 (6) 2.1参保企业 (6) 2.1.1 用户登录 (6) 2.1.2用户退出 (9) 2.1.3修改密码 (9) 2.1.4申报业务管理 (10) 2.1.5查询管理 (32) 2.1.6业务报表查询 (45) 2.1.7信息下载 (48) 2.2参保个人 (49) 2.2.1 用户登录 (49) 2.2.2用户退出 (51) 2.2.3修改密码 (52) 2.2.4查询管理 (53)

1简介 1.1系统概述 北京市社会保险目前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支持此五个险种业务运行的信息系统分为两个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简称医保系统)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信息系统(简称四险系统)。 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的管理模式采用属地化方式,各区县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以医保为例,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有23家,参保收缴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约700人,管理参保单位15万余家、850余万参保人员。人均管理万余名参保人员,朝阳、海淀、西城等区人均管理参保人员约14000人。 参保单位根据单位及职工参保信息的变化,每月需向所在区县经办机构进行社保业务的申报。单位进行业务申报时,针对不同的人员类别、业务情况,需要填写不同的表格,提供不同的相关材料。区县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目前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进行业务申报时,有二种方式:一种为纸介上报方式,即参保单位在申报报表中手工填写各项申报信息,送至区县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人员代为录入。另一种为人工报盘方式,即单位先通过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管理子系统(简称企业版软件),进行申报信息的录入,审核无误后,将申报的相关信息导出到光盘或软盘,连同所需提供的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区县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导出的申报电子信息由经办机构导入医保系统自动批量处理。截止2007年底,企业版软件已经发放至10余万家参保单位,并且海淀、朝阳等区规定医保业务申报必须采用报盘方式。 四险参保单位进行业务申报目前只有纸介上报方式。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一、新参统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3)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4)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 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2)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3)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4)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5)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2)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3)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从2009年6月1日起企业需要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的缴费登记,企业在完成缴费登记十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有效证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一材料: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缴费登记的纸质证明、成立登记证或批准成立文件等。 注:缴费人办完登记后需到银行签订扣税费协议书,并交还一份给地税前台人员,地税前台人员才会为其录入银行账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个人)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 (个人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代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 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二、个人业务办理 (一)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险种的新参保及续保业务第1步:登录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个人网上业务’目录中‘个人业务办理’子目录下的‘增员(续保)’,如下图: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讲述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 材料,填写收文登记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请 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 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录, 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据基数核定表进行待遇审核,计算申领人工伤 待遇数额,生成发放数据,告知单位 信息录入微机,生成相应待遇 经办人员通过微机程序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工伤 待遇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对支付凭证进行登统、归档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 请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 放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 录,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保操作流程

社保操作流程

文档仅供参考 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单位网页 操作手册 版本 <1.0>

目录 1 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注册/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注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修改密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公告/提醒/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公告/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公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单位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单位档案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社康绑定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3工伤浮动费率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4保险费缴交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员工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1参保员工档案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参保员工缴费信息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社保办理 (一)首次新增 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二)社保调入 资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2.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社保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除(社保缴费工资、参保险种、 手机号码等无需审批的社保登记信息可网上直接办理)】 资料: 1)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 5.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2)由于单位申报错误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证明; 3.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因员工户籍迁入/迁出我市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户改深户,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与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武汉社保单位操作流程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单位篇)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

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单位和普通单位,VIP单位办理的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 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 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 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招工登记流程: A.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已取得网上办事密码的: 招用上海户籍员工: 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招用外地户籍员工: 登陆来沪人员就业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持劳动保障年检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带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对"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如系统中无本单位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办理基本信息初始化。在签订《上海劳动保障

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以后,由工作人员赋予网上办事密码。 B.柜面办理(适用于不方便网上办理或网上填写信息错误(需携带劳动 合同复印件)): a.招用上海户籍员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b.招用外地户籍员工: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份,加盖公章 (2)未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需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外劳管理所,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手续,再通过网上(详见四1(1)A)或各区县社保中心柜面申办社保事务: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并粘贴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 注:新参保员工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次月,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也可请人代领,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前往) 办理完招工登记,下一步进行社保转入、新进操作: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社保转入流程: A.法人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办理: 1)凭U盾及密码登陆——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申报,可进行以下操作:完成所需操作后,可进入——查询打印服务——预申请缴费通知单,提交申请——次日9:00可打印。 注:1、网上的新进申报:申报对象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最新北京企业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0.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 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 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步骤/方法 1.一、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社保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1.到当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登记,需要带的资料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b.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c.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d.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往返) e.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f.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g.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h.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i.单位开具的经办人身份证(以防万一) 带着上述资料全月工作日都可到社保中心办理公司登记,办完后会给一个《社保登记证》,回公司后到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一个信息采集软件,把公司信息登记上。 2.办理职工参保 a.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本人照片两张1寸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需先在社保采集软件上登记个人信息,然后拷到U盘上带到社保中心 b.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此规定今年改成不用带了,但是如果是较长时间以前中断的可能还需要带),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需填写《参保人

员增加表》 这个业务是每月的2日至28日办理,有时间可能会提前到25日。 这些办好后就每月自动从银行上划账,一般在月初的5.6两日,这个根据公司在社保的排名位置,不太好掌握,如果较长假期会提前到月底就划走,所以最好每月底账上留好钱。 去社保办业务需要填写一些表格,网站上不一定都有,而且也不一定都会填,可以到社保中心领表现场填写,有不会的还可以问,所以一定记得去社保一定要带公章和社保登记证,如果有错的还可以改。一般社保中心都离公司不近,而且办事的人特多,这样以免来回跑和排队。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时,要先办医疗增加,再办四险增加。医疗增加后会给一个个人的医疗蓝本、条形码、打印在不干胶纸上的个人信息,把个人照片贴在不干胶纸相应的位置上,然后盖钢印(他们把钢印放在外边让自已盖)要同时盖在照片和不干胶纸上,三个月以后到北京银行取个人的医疗存折 社保还有一些业务是,人员减少(职工离职)、补缴(如果有中断的)、每年的3月核定工资基数等,可以到社保中心了解办理程序,这里说就太多了。 每天去社保办业务的人非常多,一般排号能在400左右,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我曾经一早8:45到的社保中心,他们8:30开始办公,拿到的号是第300号),而且社保中心里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之恶劣,问题不好好回答-训你都训孙子似的,办事不一次说清-让你要跑好

社保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上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服务手册 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1 -

目录 第 1 章网上申报流程 (4) 1.1 概况 (4) 1.2 “劳保安全专网”网上申报前期准备 (5) 第 2 章“劳保安全专网”安装使用 (6) 2.1 “劳保安全专网”帐号申请开通 (6) 2.2 “劳保安全专网”安装使用 (7) 第 3 章入门指南 (12) 3.1 人员增加 (12) 3.2 人员减少 (14) 3.3 人员花名册查询 (15) 3.4 申报及结果查询 (17) 第 4 章网上申报使用说明 (19) 4.1 登录模块 (19) 4.2 系统主菜单以及欢迎模块 (21) 4.3 申报中心模块 (22) 4.4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5) 4.5 人员增加 (26) 4.6 人员险种增加 (29) 4.7 人员险种减少 (31) 4.8 人员减少 (34) 4.9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36) 4.10 工伤事故申报 (38) 4.11 工伤鉴定 (39) 4.12 单位基本信息查询 (40) - 2 -

4.13 人员增减名册查询 (41) 4.14 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42) 4.15 单位人员名册查询 (43) 4.16 人员缴费信息查询 (45) 4.17 养老个人帐户对帐单 (46) 4.18 退休人员档案查询 (47) 4.19 单位到龄人员查询 (49) 4.20 密码修改 (50) 第 5 章技术支持和服务 (52) 5.1 服务体系(企服宝) (52) - 3 -

第 1 章网上申报流程 1.1 概况 为配合推进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网上申报服务的全面开展,同时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和用户信息的安全,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和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共同推出“安全专网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用户只要向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安全专网业务,获得专用帐户和密码,通过宽带上网或拨号上网,经电信专用通道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就可完成网上申报。这一过程采用了先进的IP虚拟通道技术和二次认证手段,充分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 本系统采用了先进的加密和隧道技术,将用户数据和普通互联网进行了有效的隔离,用户可以安全地传输相关申报资料。系统的应用一方面可以保证用户申报数据的安全,进一步方便用户;同时,社保部门也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 4 -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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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市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 7% 20%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一、个人自行申办省社保卡 需办理社保卡的单位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在制卡申请回执单标明的日期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及回执单前往服务网点领卡,他人代领的,须带双方有效证件及回执单。个人领卡后,社保功能自动激活,银行功能需本人携带社保卡及有效证件至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 二、单位集体申领流程 单位如存在较多待申领社会保障卡的非劳务代理职工(20人以上),职工因交通不便、工作繁忙等难以前往社保卡服务点办理申领的,单位可以向社保卡管理中心申请(申请表见附件),获得批准后为职工集体代办社保卡申领。 ⑴、读取身份证信息 单位代办时原则上需要读取职工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获得职工准确的身份数据并代为获得职工代办委托。单位可收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后,送至卡中心进行读卡,或是向卡中心借用身份证读卡器在单位读取后,上报所有相关数据。 ⑵、提供职工电子照片 单位可通过对职工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扫描或自行组织现场拍照(背景为白色)。所有采集照片需进行数字化处理,并以“身份证号_姓名.JPG”的格式给照片文件命名。照片格式必须参

照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规格为26mm×32mm,即:电子照片为358 像素×441 像素、分辨率350dpi,24 位RGB 真彩,JPEG格式,压缩品质因子70 (照片文件一般14k-40k 字节)。照片按要求完成处理后,统一上报至社保卡中心。 ⑶、人员信息电子花名册 按卡中心提供的EXCEL电子表格模板(附件二),填报代办社保卡的人员花名册,住址、电话信息力求完整。填报时务必注意数据的格式要求,最后随职工电子照片一并交予卡中心。 ⑷、单位将代办卡发放给职工时,须职工签名确认,签名册复印交卡中心及单位存档备查。 南通市区社保卡服务窗口地址如下: 南通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政务中心三楼大厅21-25号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开发区社保卡服务窗口:上海路29号(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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