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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质量奖惩办法

病历质量奖惩办法
病历质量奖惩办法

关于调整病案管理的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保证病历质量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医务人员及时、准确、规范的完成病历书写,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调整我院病历管理奖惩管理办法。

一、运行病历的奖惩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时限管理及奖惩(质控办每月6日统计医院数据中心数据,从科室绩效中扣除)

1.24小时内未完成入院记录,扣10元。

2.8小时内未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扣10元。

3.48小时内无首次上级医师查房,扣10元。

4.缺每周最少一次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扣10元/份。

5.日常病程记录:不按规定时限记录病程记录,每次10元。

6.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完6小时内补记,扣30元。

7.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要在书写规定的时限内打印,病历书写及时打印(满页打印),打印不及时,每页10元。

8.上级医师不及时签名,扣10元/份。

9.各项知情同意书,手术风险评估、手术安全核查填写缺项或不及时签字扣10元。(二)病历内涵处罚

考核管理方式:按照卫生部《运行病历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参照附件考核项目(应有的项目),每缺少一项或不规范一项,扣罚当事医师10元,

(三)组织考核形式

1.病历时限考核:每月5-7日对各临床科上月度病历进行全院检查统计,数据以医院数据中心统计为主,每月8日公布。

2.病历内涵考核:质控办每月不定期从各科室抽查不少于20%的运行病历进行检查,病历要求住院时间超5天或手术病历,下个月3-5日进行汇总公告。

二、病案归档的管理及奖惩措施:

(一)病案归档的管理要求:

1.病案要在7个工作日内回归病案室达100%;

2.病案要在2个工作日内回归病案室达95%;

3.每月4号之前科室将上月的出院病历上交到病案室。

(二)病案归档的奖惩:

1.临床科室病案在7个工作日内回归病案室<90%,按规定处罚扣责任医生100元/份,科主任10元/份。

2.对损毁、遗失病案者扣罚1000元/份,并追究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后果。

3.病历排序、首页缺项、填写错误、缺页等纳入整改内容,需整改的病历病案室质控员由内网通知书写病历医生,接到病案室质控员通知后,立即到病案室整改,不得借故拖延,整改期限三天,未及时整改每份扣当事人100元。

4.病历每解锁一次扣当事人10元。

5.病案在2个工作日内回归病案室达95%、7个工作日内回归病案室达100%、每月4号前回归病案室达100%,奖励该科室500元/月。每月度病历不足35份的科室不给予奖励。三、病案终未质量的管理及奖惩:

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和《江西省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对病案终未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质控办每季度抽查各科室不少于20%的归档病历进行检查。

(一)科室奖惩办法:每季度科室病历甲级率达100%,无丙级病历,给予该科室500元奖励;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该科室500元绩效。每季度病历不足100份的科室不给予奖励。

(二)个人奖惩办法:

1. 对附件考核的项目(应有的项目),每缺少一项或不规范一项,扣罚当事医师10元,科主任负连带责任,按所扣当事医师金额的10%扣罚,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2.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当事人50元。

3.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当事人500元,诊疗组长200元,科主任200元。

4.病历评比比赛奖惩办法:每季度举行一次病历评比比赛,从已回归病案室的病历中随机抽取(详见比赛规则),设个人奖项取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病历评比比赛中若发现丙级病历扣罚500元,乙级病历扣罚300元,并通报全院。若均为甲级病历不处罚,通报全院后三名。

四、门急诊病历(含留观病历)

1.质控办每月不定期抽查门诊病历,不书写门急诊病历者每份罚款100元;

2.书写不合格门(急)诊病历每份罚款10元(缺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和处理任何一项者为不合格);

3.值班医师不书写急诊留观病人的观察、抢救记录者罚款30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医院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考核的项目:

1.病历首页填写项目不全;

2.首次病程记录中缺少主要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等;

3.入院记录明显缺项;

4.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5.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未完成死亡记录;

6.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后6小时以内完成;

7.辅助检查报告单未整齐粘贴或未标记或缺少辅检报告单;

8.病历中因复制粘贴造成明显错误;病程记录不及时。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9.缺少病重(危)通知单;

10.无患者入院病情评估;

11.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查房记录未在72小时内完成;

12.住院三天未明确诊断的患者无(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13.病历中无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更改医嘱未在病程记录中分析;

14.缺少手术前讨论;

15.缺少手术风险评估;

16.缺少手术替代方案;

17.缺少手术后病情再评估;

18.缺少手术前小结;

19.术前谈话中没有显示是否需要再次手术记录;

20.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

21.缺少手术记录;

22.缺少麻醉手术前访视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3.缺少麻醉手术后访视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4.缺少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5.缺少二及以上手术并发症预防措施,如:预防“深静脉栓塞”、“肺栓塞”的常规措施及病程记录;

26.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未经主治医师或以上级医师签名确认;

27.新开展的手术、新技术或重大手术未经科主任或经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或未向医务科申报、审批;

28.住院超过30天的患者,病程中无原因分析及评价记录;

29.发生药械不良反应未在病程记录中显示;

30.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未做微生物送检;

31.缺少有创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书或相关人员的签字;

32.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病理报告单在送病理后7日内未粘贴;

33.会诊无病程记录、无医嘱或记录不规范,多学科会诊没有讨论记录;

34.输血前未进行传染病筛查;

35.妊娠经产妇、多次输血者未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或沟通;

36.输血患者在病程中未记录适应症、输血过程监测等规范内容;

37.输血患者输血后没有病情评价;

38.危急值处置在病程中无记录;

39.缺少对诊断、治疗起决定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40.死亡病例无抢救记录;

41.死亡病例缺少死亡记录;

42.缺少整页病历等情况致病历不完整;

43.病历中的文书缺项;关键处有涂改或一页中有三处(含三处)以上涂改;

44.病历中签字非本人所签;

45.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及出院记录信息不一致;

46.出院医嘱无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

47.缺少应有的各种知情同意书,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医保新农合目录外用药检查知情同意书等;

48.其他未涉及到但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病历质量管理规定

病历质量管理规定 一、病历质量监管制度 1.各级医师在接诊每一位就诊患者时,必须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及时、准确、完整地书写病历。 2.住院医生,进修医生,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后方可归档。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必须署名上级医生的名字,其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 3.住院病历质控实行三级质控二级考核制度。 (1)一级质控由科室诊疗小组完成;科主任在进行每周一次的查房过程中,将病历质量作为查房内容;每月科内通报质控情况;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出院病历讨论;科主任、病室主任、质控员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负责,加强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 (2)二级质控由病案室完成,病案室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督促归档病历的上交、统计、归档。 (3)三级质控科病案质量管理小组完成,病案质量管理小组组长为负责人。负责对全院各科室门急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历等病历质量进行评价,重点检查手术病历、死亡病历、疑难危重病历,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4.每月将质控结果在医疗例会和病历质量管理联络员会议通报,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科室质量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5.病历归档管理 6.病历结果管理

二、病历质量监控管理相关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3)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4)病历应当按照规定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院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本院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5)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三、病历质量控制管理流程 1、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控制: (1)一级质控:为科级质控,本级质控旨在提高病历书写者及所在科室的自控意识,加大自控力度。要求做到:住院病历须按要求进行书写、质控。各级医师要结合查房、病例讨论,对下级医师所书写的病历和各类记录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足后要及时修改。修改时,修改人员应注明修改日期并签全名,并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辩。各级医师签字必须履行职责,不流于形式。各科室科主任或科室医疗(病历)质量质控小组成员必须对本科当月出院的全部病历进行质控,甲级病历率必须达到90%以上,无丙级病历。并抽查本科当月出院病历总量的10%,要求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记录在 科室病历书写质量考核登记本中。 (2)二级质控:为院级质控,主要由质控科组织落实执行,包括:1)由质控科每月对各科室上月出院的归档病历进行质控。随机抽查各科室归档病历,其中输血病例、死亡病例、疑难危重讨论病例为必查。每月将考评、分析意见和整改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各科室。2)专项检查:由质控科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各科室运行病历进行质控,重点为入院记录、首次病程录、三级医师查房记录、危重病人病情记录、手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的医务人员参与病案质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综合质量和临床医师诊治水平,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拟定以下管理办法及奖惩。 一、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业务副院长,各科主任及医技科主任组成。 二、由医务科组织每周对住院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进行质量检查。运行病历每个病区抽查2-5份,每月归档病历抽查10%以上。 三、出院病历科室质控员及科主任检查定级后及时送病案室归档,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每超过一天,扣相关科室50元;归档病历检查未定级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病案室管理人员如擅自接收扣病案室管理员100元;住院死亡病历在病人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未归档,每份给予其责任科室罚款200元。 四、凡遗失住院病历或故意销毁、隐匿病历者,给予经管医生每份罚款1000元,责令其责任科室重写、整理及恢复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通报全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住院病历的病案首页一旦经科主任签名上交到病案室,该病历被认定为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各临床科室每月甲级病案率(总分90分以上)必须≥90%。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丙级病历。 1)病历质评﹤75分。 2)病历缺页致病历不完整。 3)病历丢失,抽查的病历无法提供。 4)终末病历缺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或无病程记录,或缺出院小结。 5)死亡病历缺死亡记录或死亡病历缺讨论记录。 6)危重、疑难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7)疑难病例缺疑难病历讨论记录。 8)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病例缺术前讨论记录。 9)手术病人病历无手术记录或缺麻醉会诊单及麻醉记录(局麻应在手术记录中注明)。 10)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1)缺手术(含扩大手术范围)同意书或麻醉同意书或缺(近亲属)签名。 12)因病历记载有误而导致严重医疗纠纷。 13)存在判定乙级病历标准三种以上缺陷者。

病历质量考核办法

病历质量考核办法 病历不但真实反映患者病情,也直接反映医院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病历不但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极其宝贵的基础资料,也为医院管理提供不可缺少的医疗信息;在涉及医疗争议时,病历又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医疗保险中,病历是相关医疗付费的凭据。为规范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2010年版)的要求,本院特制定病历质量考核办法如下: 一、病历质量控制体系 1、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对病历质量控制的最高管理组织,下设医院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小组。 2、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病案室是在院长及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病案质量控制管理的职能机构。 3、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专业组组长等3~4人组成。 4、临床医务人员是病历质量最基础、最根本的管理者。 二、各级管理组织职责 1、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宏观控制,通过病案管理方案及奖罚措施,督导职能部门及医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的工作。 2、医院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小组负责对全院住院病历质量的检查与评价。 3、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管理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具体实施;定期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质控汇总,并作出病历质量分析报告,提交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科室;负责

对各级人员的质量教育与培训。 4、科室病历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病历质量的审核,按时上交病案室,做到不经审核的病历不出科,不合格病历不出科,每月书写一期自查整改分析报告,科内公布、存档,并上交医务科,以促质量的提高。 5、临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法律与规章,具体负责对病历及申请单、报告单等医疗文书的书写、检查与管理。 三、处罚措施 (一)、入院记录、病程记录。 1、医疗文书书写不符合书写规范要求,涂改不规范或每页涂改超过3处,每处扣5元。 2、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未按时完成,每份扣20 元。 3、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完成后医师未签名,每处扣5元。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上级医师未签名,扣管床医生和上级医生各5元。 4、入院记录内容缺项或相关记录描述缺陷,每处扣5元。 5、过敏药物,医、护书写不一致,扣5元。 6、未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病志或缺病志,每处扣10元。 7、病历分型错误或C、D型病历缺鉴别诊断,每处扣10 元。 8、C、D型病历缺上级查房记录,每处扣10元。 9、转科记录未完成,分别扣转出、接收科室医师20元,接收记录未完成或格式不对(需另立专页),扣10 元。 10、死亡讨论记录内容不规范,每份扣50 元。 11、归档病历缺死亡讨论记录,每份扣款100元。 12、病历中患者姓名前后不一致,每份扣20元。

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总结

清源中心卫生院 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总结 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新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我院积极开展“病历质量评比活动”。 病历质量管理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工作之一。我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质控科为主导的专项领导小组及各科主任组成的专家组,随机抽查全院每位医师的两份病历进行评比。参加评比病历要求:手术科室选择术后3天以上病历,非手术科室选择住院7天以上病历。参评医生须具备执业资格。先由科主任们初审,再由院质控科进行二次评审,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考评,并将全院病历质量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医院对病历书写质量优秀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对排序落后的科室及个人予以批评。 此次评出的优秀病历共同特点是格式规范,字体规整,语言通顺,病程记录准确及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诊断明确,充分体现了他们的医疗水平和高度的责任感。各科室通过本次病历质量评比活动,能够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改进,逐步完善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病历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了临床病历书写行为,将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与日常医疗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身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水平,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规范医疗行为,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

经过评比,我院2名同志(马成林、王伯龙)获得奖项,评选出的优秀病历为住院号20100678、20100671的两份病历。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病历质量奖惩制度(1)

住院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 发]2010 ] 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病历评定标准 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 ] 11号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参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4卫计委)试用版为评分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单项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条者即为乙级病历: (1 )涂改、伪造病历内容或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 (2)未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或非执业 (助理)医师书写。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4)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5)有创诊疗操作记录非操作者签名或无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6)缺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7)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或手术者未参加讨论。

8)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或无手术者签名。 9)无麻醉记录。 10)缺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11)缺手术器械清点记录。 12)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出院(死亡) 记录未在患者出院(死亡)后48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13)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病危(重)等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缺患方签名者。 14)病案首页中主要信息未填写。 2.单份病历评分三9分、>75分判定为乙级病 历。 (二)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规定,病历中存在3条或者3条以上乙级病历判定标准单项否决项目者为丙级病历; 2.缺入院记录或非本科内有执业医师证者书写。 3.单份病历评分三7分判定为丙级病历。 二、优秀病历奖励条例 (一)每月对各医生归档病历中判定为甲级病历的,按每份病历15元奖励。 (二)全年 无乙级及丙级病历(在院及归档)的医生奖励200

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门诊部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中医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门诊部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院长担任),监督医保工作的实施。 2、贯彻落实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5、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拒绝其医保卡的使用。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 2、公布本门诊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按照相关要求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3、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工作人员应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3、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在诊治、记账时必须核对病历和医保卡,不得将非医保人员的医疗费记入医保人员。 4、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5、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6、保证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病历质量考核实施方案

病历质量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建立病历质量监控组织,强化病历质量管理,完善病历质量流程,持续改进病历质量,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及奖惩制度 一、成立病例质量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病历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解决科室病例质量问题并记录,以备后查。从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四方面对病案进行质量监控。病例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按20-30%比例抽查归档病案和运行病例,对全院病例质量管理各环节监督检查,执行奖惩。 二、考核标准 (一)入院记录:要求24小时内完成,一般填写齐全,主诉体现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入第一诊断。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末、演变。诊疗过程中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慨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鉴别诊断资料。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齐全。体格检查项目齐全,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记录。有专科或重点检查。 1. 缺入院记录的为丙级病例;

2. 要求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入院记录24小时内未完成的扣5分; 3. 患者一般项目填写不全的扣0.2分/项。 4. 缺主诉扣3分;主诉描述有缺陷扣5分;主诉与现病史不符合扣2分; 5. 现病史发病诱因描述不清扣1分;现病史主要疾病发展变化过程描述不清扣2分; 6. 缺与本次有关的重要的阴性症状记录扣2分;发病后诊治情况记述不清扣1分; 7. 症状描述不全扣1分 8. 既往史、个人史中与主要诊断相关内容有重要缺陷扣1分; 9. 缺体格检查口5分;体格检查漏主要阳性体征扣3分;体格检查缺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扣1分;体格检查顺序颠倒扣1分;记录缺陷扣1分;需要专科检查的缺专科检查扣3分; 10. 辅助检查有缺陷扣2分(无标题或内容);辅助检查抄写缺陷扣0.5分/项; 11. 缺初步诊断扣3分;初步诊断书写缺陷扣1分;缺住院医师签名扣3分; (二)首次病例:要求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治疗计划四部分。日常病程记录要求:对病危者明天1次,对病重者至少2天一次,病情稳定者3天1次,病程记录要求及时反应病情变化、

(完整word版)门诊病历检查管理规定

门诊病历检查管理规定 为加强门诊病历质量管理及质量持续改进,强化门诊病历书写、监管责任,规范门诊病历检查工作,病人住院提供资料依据,结合医院目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科、门诊部检查全院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对门诊病历检查、评价、报告等工作全面负责。每月对门诊病历书写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各具体科室、责任科室科主任。 二、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本科门诊病历书写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门诊病历检查、评价、问题整改等工作全面负责。 三、门诊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检查以《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为标准。 四、门诊病历检查形式 门诊病历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 (一)门诊病历定期检查 1、每周检查门诊病历1-2次,每次检查各科室门诊病历5-10份,登记缺陷、不合格、未写门诊病历、初选优秀的门诊病历、责任科室科主任与责任医师姓名等。 2、对门诊病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科室在后续工作中整改。 (二)随机抽查门诊病历 1、根据有关要求,医务科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组随机抽查门诊病历书写质量。 五、门诊病历检查结果分类 (一)合格门诊病历、初选优秀门诊病历 (二)缺陷、不合格、未写门门诊病历 六、门诊病历检查结果处罚 1、门诊部与医务科对门诊病历检查情况及上级部门检查结果,根据具体情况在院周会、医院内网或医院大厅公布。不合格门诊病历的前十位进行排序公布,对初选优秀门诊病历等的前十位进行排序公布、表扬。 2、尤其未为住院患者书写门诊病历的予以重罚。 附则 1、各科主任及时完成对本科室门诊病历定期的检查、登记。 2、本规定由医务科负责解释、修订,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医务科研究解决。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100分)

说明 (一)住院病历质量设百分制进行评价。 (二)用于病历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 (三)用于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 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病历中存在两项单项否决所列缺

陷,为乙级病历,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者,为丙级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选合格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 项目的总分值。 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5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5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 4、总分值为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 ≥90分为甲级病历; 89~70分为乙级病历; 69分以下为丙级病历。 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项目点评内容备注扣分及原因 处方规格 处方规格正确、各类处方区分明确(5分) 内容完整规范1、处方楣栏填写齐全(10分)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婴儿要注明月龄、体重)、 科别、病室、床位号、住院号、开具日期等(一 项不完整扣2分)。 2、临床诊断(5分)无诊断扣5分,诊断不规范扣2分。 3、药名正规,字迹清楚(5分)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用 英文名称)书写;药品名称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 通用名(不得使用中、英文简写、化学分子式等 代替)。 4、药物剂型清楚(5分) 中文药品的剂型写在中文药品名称后面,英文药 品的剂型,用英文写在英文药品名称前面,应注 明含量;一种药品名称和剂型的中英文不得混用。 5、药物剂量、数量准确、清楚(5分)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 (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 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 6、用法正确,必要时向患者交待清楚 (10分) 书写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 不清的字句。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 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处方签名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全名(5分)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 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签2、调配、核发人双签名(5分)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doc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湖北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进一步强化病历质量管理,特修订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医疗病历书写管理 一、门诊病历管理: 1、按《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病历,病历缺项,每份扣发10元。门诊病历交病人保管;留观病人应写留观病历,每天有病情记录,留观期间存护办室,观察结束后交病人保管。未按规定每份扣发10元。 2、门诊医生应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合格处方,未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不合格处方的,每张处方扣10元。 二、现病历管理: 1、未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及时书写入院录、首次病程录、病程记录、入院诊断及各种信息的每份扣10元;取消“简易病历”。 2、下病危通知的危重病人,无抢救记录的;诊断不清或疑难病症的无专业组或科内讨论的,须院内会诊未院内会诊的;二类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的;手术无核查记录的;未及时书写手术记录的每份扣20元;

3、未按要求填写各类知情同意书,每份扣10元;缺知情同意书的每份扣50元。 4、临床诊疗管理规定: 以下各项若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20元 (1)未及时记录三级或上级查房的; (2)未及时书写阶段小结,转出、转入记录的; (3)未及时书写输血记录的;请会诊无会诊记录的(含院外会诊未经医务科审批的); (4)未按诊疗常规进行辅助检查的; (5)疑似医院感染病例无细菌培养加药敏的; (6)未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开具医嘱的; 以下各项若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50元 (1)从病人体内切下的固体标本未送检的; (2)重要器官切除、截肢、致残手术和新开展手术无请示报告的;(3)死亡病例未按规范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的,或未按规定上报的;(4)属于医院内感染的病例24小时内未上报院感办的; 5、医技科室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应由检查科室按规定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签名正规,重要的阳性结果及超过紧急值的要及时通知临床科室。若出现报告单缺项,填写或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专用术语描述不准确、签名不规范、无报告日期,每处扣10元;若出现报告单发错科室或造成丢失,每次扣20元;若出现错发报告,每次扣50元,引起不良后果导致医疗纠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门诊病历管理规定

门诊病历管理规定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 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 时会增加新的矛盾。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 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门诊病历一般 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 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 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曰期,病情急重者还要 填写时间。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二)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三)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四)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医疗机构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复印、不得带走、不 得泄漏患者隐私。 (五)建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但必需按病历查阅、复印、复 制的程序审批)。

(八)住院病历在病区期间,如因科室管理不当,而诱发的医疗纠纷,其造成的损失由科室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病历质量考核办法

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历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切实贯彻《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提高病历书写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结合我院电子病历的全面推行及住院电子病历质控实施方法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终末质量考核及环节质量考核。 二、考核办法: 2.1考核机构与组织 全院住院病历的终末质量考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相关分数计入科室月医疗质量考核分数。 科室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工作由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及医务部负责,医务部每月考核科室质控工作开展情况。每份病历归档前由科室质控小组进行自评,相关结果填入《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表》,随病历一并归档。 2.2终末质量评价: 2.2.1住院病历质量按百分制进行评价。 2.2.2首先用单项否决法进行筛选:如存在一项判定为“乙级”的单项缺陷,该病历为乙级病案,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价。存在三项判定为“乙级”的单项缺陷,为丙级病案。 2.2.3对筛选合格住院病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2.2.4对每一书写项目内的单项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法,最高不超过本项目的标准分值。如:病案首页项目,标准分值5分,该项目内扣分累计最高可达5分。 2.2.5总分100分,等级划分:≥90分为甲级病案;≥70分≤89分为乙级病案;<70分为丙级病案 2.3环节质量评价:用于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时,除去“病案首页”(5分)和“出院记录”(5分)两项,评价后换算成100分再评病历等级,等级标准同终末病历。 2.4存在以下缺陷之一的病历质量为乙级病案: 1、涂改、伪造病历内容或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 2、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或非执业医师书写 3、缺首程或未在入院8小时内完成 4、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48小时内完成 5、针灸治疗记录非操作者签名或无介入治疗记录 6、缺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7、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无术前讨论或手术者未参加讨论 8、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或无手术者签字 9、无麻醉记录 10、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病历书写培训与考核方案

病历书写培训与考核方案 为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有效解决病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病历质量管理年“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活动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开展病历书写培训与考核活动,依法规范病历书写,夯实基础,苦练内功,提高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专家组,负责我院病历书写的培训、检查与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病历书写培训、检查与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实施方案

(一)培训方案 1.参训人员 各科室三级医师、住院医师(含见习医生) 2.培训内容 (1)三级医师:围绕“管理、指导和点评科室病历”进行培训,《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院关于制订并印发病案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住院医师:围绕进行“如何规范书写病历”进行培训,《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医院关于制订并印发病案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分两期。 (3)外请医院法律顾问和海淀区医调委专家,围绕“规范病历书写,避免医疗纠纷”举办专题讲座。 3.培训时间 (1)三级医师培训:3月15号14:00 (2)住院医师培训:4月5号及4月6号14:00,各科室安排住院医师分3次进行培训。 (3)法律顾问讲座:王毅 4.培训地点:学术报告厅 (二)考核方案 1.培训考核阶段 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核,三级医师对3份病历进行审核、

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大荔县妇幼保健院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客观、准确、完整、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是医务人员的责任。病历的书写必须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医务人员参与病案质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综合质量和临床医师诊治水平,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拟定以下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由医务科组织每月对住院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进行质量检查(运行病历随时抽查,数量不限;终末病历专人每份检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 二、出院病历经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及科主任检查后应在出院3天内送病案室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归档病历未检查或无上级医师签字,每份扣科主任10元。住院死亡病历在病人死亡后7天内应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以上罚款从该科室的劳务费中扣除,每月结算1次(由病案室负责统计上报医务科)。 三、凡遗失住院病历,给予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除责令其科室和责任人重写、整理及恢复该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和科室共同承担,并通报全院。 四、对故意销毁或隐匿病历者,除给予其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通报全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住院病历的病案首页一旦经科主任签名上交到病案室,该病历则被认定为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各临床科室每月甲级病案率(总分90分以上)必须≥90%。已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乙级病案数超过总病案数10%,每份处罚责任科室15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已经过科室质控的住院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丙级病案,每份处罚责任人500元,责任科质控人员50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六、病案首页不按《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要求与说明》填写者,缺一项扣主管医师10元。 七、运行病历发现以下问题的每项罚款50元,病历书写未按时限完成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门诊管理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的要求时间开诊,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三)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四)对疑难病重患者和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五)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就诊。 (六)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和及时诊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医技科室检查结果须准确、及时。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腹泻门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力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 (九)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疫、计戈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门诊医师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十一)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救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十二)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相应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三)导诊台负责领取保管分发预检分诊的医疗器械、材料及便民的设施设备、用品。 专科、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科、专家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坐诊。 (二)专科、专家门诊由本人申请,交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或由医院根据业务建设需要决定开设。审批后,送门诊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由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三)各专科、专家门诊时间应列表公示,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挂号室停止挂号。 (四)专科、专家门诊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以确保工作质量。 (五)专科、专家门诊医生接诊时,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 ... (六)专科、专家门诊医生必须准时到岗,病员诊治完后才能离开诊断室。专家门诊的宣传、配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科、(七)再请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合工作。如遇疑难病员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已在专科、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增加负担;患者到专家门诊就诊。不得让病员重复挂号,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

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

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 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 一.运行病历评审 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部分,可及时了解临床、医技科室的质量情况,发现各个医疗环节存在的问题,及 时进行梳理,有效预防。应将危重病人、输血病人、重大手术病人、首次实施新技术/新疗法的病人以及可能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人作为重 点对象实施监控。监控内容主要围绕着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核心,从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入手,严格落实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 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 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在 内的医院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准入制度审核,病历书写时效性与 规范性,医嘱的规范性,辅助检查的合理性,知情同意制度与三级 查房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对急 诊病人、危重病人、疑难病人、重大手术及二次手术病人、纠纷病人的管理等7个方面。 对运行病历的监控采取科主任或科室医疗组长检查及质控科每月环节质量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病历质量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 本规范》和四川省病案质控中心《病历评分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注重病历的内涵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在分管院长带领下,质控科主任协同相关质控人员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抽查各临床科室、门急诊运行病历,每位医生每次被抽查的 病历不得低于2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在《环节质量 检查督导意见书》中,每一位检查人员签名,再交由被检查科室主 任填写整改意见、并签名。环节质量检查书一式两份,被查科室与 质控科各留一份。

每月,由质控科对运行病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缺陷的病历均要求及时整改,对问题病历进 行全院通报,并将结果报各分管院长,按《内部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进行处理,将运行病历的检查情况纳入对科室和科主任的绩效考核。各科室应及时将《病历整改反馈单》交质控科汇总。 二.出院病历评审 1.每月由医务科将核准的各科室医生名单提供给质控科,质控科 按名单在病案室接手病历,每月每位医生抽查至少2份病历进行评审,尽可能抽取全部死亡病历。 2.从2017年12月起,每月抽评一次,由质控科派专人评 审。 3.评审标准: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四川省病案质控中心的《病历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4.评审人员必须每月及时按标准评审每份病历,并认真填写《住院病历质量监查评审表》。 5.评审人员工作程序: (1)对照四川省病案质控中心《病历评分标准》,首先查找单项否决项目,经单项直接否决为丙级病历的病历或一份病历中有2处单项 否决为乙级病历的病历,直接登记、传送给质控科. (2)对除上述第(1)款外的其它病历,监查人员应对照《病历评分 标准》逐项监查,对病历中存在的缺陷项目将其对应的序号逐一填 写在《住院病历质量监查评审表》中,评审结束后将病历和《住院 病历质量监查评审表》一并送达质控科。 6.质控科复核审查: (1)对一票否决为丙级的病历或一份病历中有2处均否决为乙 级病历的病历,质控科必须重新复核,复核属实后再下丙级病历的结论。

病历质量奖惩规定(定稿)

巫溪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一、优秀病历评定标准 以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以卫生部《住院病历质量考评标准》为评分标准。书写整洁、诊断治疗规范、各项医疗文件记录详细完整、具有较高内涵质量、评为甲级病历且评分在95分以上的病历,可由科室质控员直接推荐,或经院病历质量检查组人员评审后推荐,参加由院组织的每半年的优秀病历评选。 二、缺陷病历判定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 表》中的单项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条 者即为乙级病历: 1)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 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2)缺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手术方案; 3)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4)危重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 人员查房记录; 5)新开展及大型手术无科主任或授权医 师签名; 6)缺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诊疗方案; 7)缺手术记录; 8)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9)传染病漏报; 10)缺出院(或死亡)记录; 11)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 12)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3)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5)有明显涂改者; 16)在病历中摹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17)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 的原则性错误

核心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2、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 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 (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 (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 (二)管理基本流程 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 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 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 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 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 (三)处罚细则:

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 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 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 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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