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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办法67650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管理规划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发票的审查、签收、签发。核对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发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完备的,拒绝付款;

3、负责按合同结算条款收、付款;

第八条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

1、申购单位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本单位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等;需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的单位,负责向主管部门提供包括维修、改造、新建、扩建工程建设的需求报告;

2、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对购进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单位负责对验收合格的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办理入库手续;

4、配合管理规划部进行重大合同审查或评审,并签署审查或评审意见;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订立合同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十条合同订立的程序

1、顾客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资信审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2、我方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对方资信情况审核—→要约邀请—→要约信息反馈—→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3、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程序

市场调查—→标书制作、发放—→接收投标—→评审—→定标—→订立合同—→审查—→批准—→签章。

4、设备、材料、物资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计划准备—→考察小组对标的咨询(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资信审查—→技术或商务谈判—→草拟合同文本—→审查—→批准—→签章。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

2、标的或标的物(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适用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8、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9、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合格、标的明确、手续完备;

2、条款齐全、意思表示真实;

3、文字清晰、语言规范;

4、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5、数据电文合同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证信息自首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

6、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关的部门或该项业务最相关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内容包括:

1、社会信誉(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和履约能力(如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

2、审查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3、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

4、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5、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

6、根据合同性质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履约能力有瑕疵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进行业务性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2、是否各方谈判、协商的一致意见,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决策意见;

3、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4、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5、语言是否准确、通顺。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签订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3、条款是否有冲突;

4、条款是否有歧义;

5、条款是否有效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6、条款是否完备。

管理规划部对合同严密性可进行监督审查。

第十六条提交管理规划部审查的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办部门已经对合同进行了业务性审查,涉及财务事项的已经经过财务部门审查;

2、合同当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签字盖章;

3、合同约定的内容尚未实际履行;

4、需要同时附送的材料完备;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期限为在收到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视情况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紧急的,因尽可能满足业务部门的时间要求,业务特别疑难的,应合理延长审查时间。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风险做出判断,并视情况提出防范或降低风险的对策。该意见不是最终的决策意见,而是业务部门做出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合同报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批准时,必须将法律意见书做为附件一并报送,根据批准人的要求对采纳部分和不采纳部分进行说明,经办部门合同存档时也应将法律意见书一并存档。

第二十条同一内容合同一般审查一次,由经办部门对采纳部分进行修改,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报送审查的,最多进行两次,审查人对合同文本和审查意见一并保存。

第二十一条审查人对合同审查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受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委托,全权处理公司的各类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其他人员对外订立合同,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好履行合同批准的程序:

1、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预算人员审核总造价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2、销售合同:

公司销售合同,必须注明单价、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回款时间、回款方式等,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订有关合同。

如遇索赔、善后处理等有关事宜,必须经合同主管部门和其它合同监督部门讨论后报班子会通过。

3、采购合同:

公司本部大宗物资、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经物资部负责招投标后,再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4、其它各类合同批准程序:

公司本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各类合同,经合同业务部门拟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有必要时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签订有关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所属法人单位以其公司名义订立外协工程合同,应严格按公司“外协工程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订立。

第二十五条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其他各种公章签订合同对本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认。违反规定签订合同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实行合同履约责任制,部门及单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约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签约单位、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应当积极妥善地行使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留置权,否则

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并督促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价款时,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未经合同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应不予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填写合同履行终结报告,送管理规划部终止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各单位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四条合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经管理规划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经办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将变更、解除合同的各种文件、纪要、信函等原件报送合同主管部门。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发生合同纠纷时签约单位应在24小时内到合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以及应对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原则上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多个单位的,或签约单位处理不了的,报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经总经理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注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考虑有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四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处理经济纠纷前,有关签约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4、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统一交合同主管部门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订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第四十五条以公司名义鉴订的一切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对外订立合同的人员,属于职务代理的按本办法第五章授权权限执行,属于总经理特别授权的,按一事一委托的原则,由总经理在办公会上授权委托,记录人需将内容写入记录。不经授权的人员一律无权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十七条各授权委托人在被授权的范围、期限内,代表公司对外订立合同,不得将代理事项自行转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十八条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建立台帐,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

第五十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为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十一条合同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较差,达不到本办法要求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改进;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管理规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以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公司下发的其他文件对合同管理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档案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行为。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与经营相结合,合法合规,兼顾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对外经济往来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传真、网络订单等形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劳动合同、业务合同及资金运用类合同等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业务合同指各级机构在商务活动中与其他平等民事主体签署的、与业务有直接关联的各类合同。 第七条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秘密。 第八条各机构合规审计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合同管理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视,并在此基础上对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合同履行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九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以统一管理为主的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合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工作职能分工,授权有关部门开展商务活动并签署合同。受权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务活动。 第十条公司合规审计部负责行使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订和解释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公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并总结合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全辖做好提示; (五)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履职能力; (六)参与公司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 (七)负责公司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活动; (八)负责具体落实公司辖内分支机构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关联交易有关情况; (九)合同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合规事务。 第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承担合同谈判、起草、签订等专项管理职能,包括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和非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第十二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履约能力跟踪; (二)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确认合同条款完整,约定内容符合业务需求和公司利益;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 (四)负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五)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处理;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镇原玉泰国际购物广场 印鉴管理办法 第一条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对外签订买卖、购销合同的信用凭证,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为了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专用章只能在以下合同材料上加盖: (一)销售合同; (二)买卖合同。 (三)招标合同。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门为管理单位。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加盖程序: (一)用印人根据合同加盖印章需要,填写用印申请审批表; (二)用印人所在部门的经理对需要加盖印章的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中的物品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付款方 式、供货单位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三)业务分管领导对需要加盖印章的合同进行审批,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负责; (四)合同章管理人稽核加盖印章审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则退回补办审核、审批手续;如果齐全,则进行登记; (五)合同章管理人对需要加盖印章的合同材料进行登记,存档备查; (六)合同章管理人在需要加盖合同章的合同材料加盖合同章,盖章按照下述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加盖。 第五条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需要加盖骑缝章的,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第六条加盖合同专用章,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用于盖章的合同(协议)材料不得是复印件或传真件。 (二)业务合同(协议)是复印件或传真件的,应字迹清晰、正确,并由用章人签字注明。 (三)需要加盖合同章的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数量、金额、事由清楚,不得有任何空白未填写部分,否则,合同章管理人可以拒绝盖章。 (四)合同章管理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不得将合同章交于他人加盖。盖完章后,合同章管理人留底(原件)一份,如系复印件,用 章人须签写“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禁止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必须带出公司以外使用,须由领用人提出申请、经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审核批准、领用人签字登记等程序 后,才能由领用人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并将合同专用章归还给保 管人,且签字归还,注销借印。 第八条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发现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等情况,应立即收回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材料,并立即销毁,不得留下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的材料。 如有违者,一经发现,给予20—300元不等的罚款。 第九条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审批人对加盖合同专用章负责。因审批错误而致使公司受损失的,由审批人承担赔偿。 第十条未经审批就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由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对公司损失的,由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人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必须保证合同专用章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使用期间,管理人须将合同专用章保存在保险柜或带 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 任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承担。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分公司合同台账管理办法

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合同台帐管理办法第 一条为保证合同台帐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根据《合同法》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本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或接受委托代理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帐。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包括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台帐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在合同备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备案台帐,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律顾问对合同专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为分公司业务部、物流配送部、物业管理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专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备案、负责合同台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合同台帐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 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合同管理台帐应附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 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二)合同备案台帐应附资料 1、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2、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履行由不同部门管理的,各部门可按照职责范围登记合同台帐的内容,但必须保证合同台帐内容相互衔接,资料查阅及使用便捷。 第九条合同备案台帐所涉及的合同范围,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为下列合同: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 管理。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发放合同专用章: (一)对外联系购销、加工任务较多的部门; (二)取得授权委托具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金龙酒厂或部室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监督机构 第四条具备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条件的部门、分支机构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实行合同专用章专责人保管制度,由企业的负责人授权合同专用章专责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被授权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办理用章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厂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情况。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和材料。 第三章用章的流程及档案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申请审批权由企业依据合同的审批权限授权相关负责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的,将追究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申请人依据已获审批的《用章审批登记表》到用章管理员处办理用章。 第七条《用章审批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单位、用章内容、批准用章人、经

手人、盖章人等内容,必须逐项登记字迹要清楚。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对《用章审批登记表》上记载内容予以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将用章记录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 第八条对须经过多部门会签的合同,凭会签表并在《用章登记簿》登记,可使用合 同专用章,会签表复印件应保存备案。 第九条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书上预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所有用印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按以上流程严格执行,特殊紧急事项需要用章的,如单位领导均外出,用章人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审批权限的领导口头请示核准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应补齐用章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不在岗时,印章保管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临时用章管理人,临时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应于《用章审批登记表》 的盖章经手人处签名备查。 第十二条盖章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章审批登记表》、《用章登记簿》或相 关文件审批表复印件等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单位外使用。如确需在单位外用印时,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办理印章出借手续,并由印章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指定的 专人到场监印。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用章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擅自出借、携带外出。 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越权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给予处分,并要求责任人员 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发生遗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用章管理人应即日向办公室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 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 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 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 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 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最后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合同的保管 第五章其他规定 附件: 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 二、合同审批表 三、合同归档登记表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关于印发《中国联通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 1 - 中国联通集团…2014?469号 关于印发《中国联通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的新变化及合同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提升效率,总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对原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提出新的合同管理原则 依法合规,守约诚信;分工协作,强化问责;合理管控,促进发展;依托系统,全程覆盖。 二、扩大合同管理范围 实行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各环节。合同签署要合法合规,合同履行要合规 合约,并配臵不同的系统管控方式。

中国联通合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一节合同订立 第二节合同审批 第三节合同签署 第四节合同归档 第五节合同作废 第四章合同履行管理 第五章合同专项管理 第一节合同标准文本 第二节合同审签流程 第三节合同审签流转时效 第六章合同中止、解除、违约和纠纷处理 第七章合同信息化管理 第八章奖励和处罚 第九章附则 - 3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本办法所称集团公司是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所称各单位是指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所称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外订立的各种协议,以及具备合同实质内容、对签署各方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的框架协议、备忘录、意向书和承诺书等法律文件。 各单位与个人客户签订的电信业务入网格式合同按集团公司规定印制,其管理过程不适用本办法。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为公司经营提供有效支撑,合理管控风险,对公司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各环节的审查、决策、组织、实施和控制的过程。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守约诚信;分工协作,强化问责;合理管控,促进发展;依托信息平台,全过程管理。 - 4 -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

(完整)某某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制度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规范公司合同制定行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及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公司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4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5条为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发现违约情况,避免或减少因违约或纠纷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障本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违约及纠纷情况的处理。 第2章合同授权与审批 第9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10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11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12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13条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14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15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联系方式和法定办公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标的物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终止条件;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3.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

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xxxx年x月xx日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2796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 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 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 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 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平朔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平朔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朔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 (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 (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 (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 (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五)勘探开发合同; (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 (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 (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 (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 (十三)采购合同; (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平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 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委加工制作维修类的设备,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

推荐-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维护 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印章的管理。第四条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经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公司暂定刻制一枚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章管理工作。未经许 可,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需要签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由合同承办人持已分类编号的合同文本到合同专用管理部门(财务部)用印,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已签署的盖印申请单(必须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主 管领导审核会签同意,总经理阅签); 2.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并签署的正 式合同文本,合同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需同时提供有效

授权委托书; 3.为方便公司业务部门开展工作,采供部、销售部、设备部 对外签订合同文本,须经主管副总审阅后,在指定专用邮箱发给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财务部按规定手续用印。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 1.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交与他人; 2.严格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印章; 3.建立使用台账,严格使用登记; 4.不得擅自将合同专用章携带外出签订合同,也不得在空白 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第十五条

分公司合同管理

分公司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审查、监 督、履行程序,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 广告、仓储、运输、租赁等经济合同。 3、各省分公司严禁对外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营销财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及解释; ?负责各种经济合同标准格式的起草及修订; ?负责分公司各种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及起应诉工作;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或报请处罚。 2、营销系统其他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对分公司的合同工作与其职 能相关的部分负有管理职责,应明确分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加强对分公司合同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分公司销售行政科是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日常管理科室,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兼 任专职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营销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对分公司合同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保管分公司公章(不设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条款和审批权限进行原则性审查; ?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整理、建档和保存;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管理部汇报;?与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1、各分公司对外进行销售、采购、广告等商业往来,从事经济活动的,除涉及 金额小,可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订立、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分公司公 章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防止分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必须给分公司所有往来业务单位发出分公司合同签订申明函(附件),并要求往来单位盖章确认,合同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该确认函。 3、直接对外协商、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人员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确认对方有权签署合同,如取得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务必遵守自己的工作职权,不得越权越职对外签订合同; ?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务必持谨慎态度,不得随意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应积极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反馈或咨询相关人员。 4、合同承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先按如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审批: ?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有权审批人逐级审批(如权限在分公司一级,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如需总部主管领导审批的,需报主管领导审批,传真件有效)―――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报合同管理员审查盖章―――合同管理员审查审批情况和合同条款无误后加盖分公司公章(注:各类合同的审批权限以各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为准)。 5、分公司合同管理员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不明之处应询问合同承办人或咨 询营销财务部法律事务主管。 6、合同草案经审批后,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合同草案条款签订正 式合同,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合同。如合同草案确实

科技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销售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应标文件、技术方案、合同文本、二次设计方案、工程会议记要、竣工资料(清单见附表2)等。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合同管理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合同管理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网络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 三、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分公司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合同管理组。 2、合同关闭后各分公司应由指定的网络管理员将全套合同资料(交接清单参见附表3)向合同管理组移交。 3、合同项目终止后各分公司须将该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汇总成

册,经分公司业务经理鉴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向合同管理组移交。 4、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合同管理组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合同管理组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分公司、各部门员工可在合同管理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分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组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地市分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刻制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用印等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刻制之前可用行政印章代替)。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不得借用,不得携带外出。 第五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分公司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用印时应严格审查、合法使用,不得让他人代管。 第六条合同经审查同意需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经办人应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经办人页签后的合同文本,向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分公司综合部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有用印记录。 第七条未经审查和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以及没有本公司合同编号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综合部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

第九条合同专用章保管纳入员工离职、换岗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须办理合同专用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换岗手续。 第十条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并可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中心、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不得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本办法作为《合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分公司合同管理要求

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合同审批,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合同归档,合同管理除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外,分公司调整相关管理要求。 1、系统审批流程 系统审批流程:项目材料员或预算员--项目经理--分公司合同负责人(材料、机械;劳务、专业分包、其他;)/分公司财务科长--分公司经理,抄送印章管理员。 2、线下审批流程: 分公司组建QQ审批群,成员为:合同负责人、财务科长、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项目上所有合同,通过合同负责人上传至QQ 群,由各成员在线审核并回复审核意见,合同负责人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经理及项目材料员或预算员,修改后上传广联达系统,同时进行线下书面合同签字盖章流程。 合同盖章流程: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分公司经理。流程需以上人员签字,格式见附件1。 3、合同签字、盖章 审批结束后,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经理签字,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下由分管副经理及项目经理签字。 合同盖章时,需系统审批流程及合同盖章流程完成,附件1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印章管理员,复核后盖章。盖章后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广联达系统。 4、合同归档

分公司项目上所有合同,均需归档到分公司对应科室。材料、机械:材料科;劳务、专业分包、其他:成本科。 印章管理员,负责将盖章后的合同收集1份,返还给对应科室。 本制度于2018年8月22日后开始执行,其他分公司合同管理要求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018.8.22

附件1 人工、材料或机械施工作业合同(协议)内部会签表合同名称 签订单位合同编号 签订单位资质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摘要 审批意见 部门责任人意见签名及时间项目负责人 分管副经理 分公司经理

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公司管理标准汇编 合同管理 1目的 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本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和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公司的合同管理还包括与之相关的表示协议内容设立、增加、删减、终止、说明的技术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有形文件。 3职责分工 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综合部负责,按合同不同的性质、种类分别归口主管部门主办。综合部:负责主办造价和信息咨询合同、软件合同、电讯维护维修合同、绿化、垃圾处理、车辆租赁、维修合同等。 物资供应部:负责主办货物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机械动力部:负责主办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供用电合同、监理合同、维修合同、租赁合同。 生产技术部:负责主办供用水合同、供用气合同、设计

合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管道运输合同。 安全技术部:负责主办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方而的合同。其它合同: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的部门或个人主办。 4工作原则 严禁口头合同:我公司不允许对外形成口头合同。 采用书而合同:公司对外经济合同,除小额本地采购即 购即清外,都应采用书而形式。免签订合同:满足以下条 款可不签订合同。与生产无关的,采购金额小于1000元的。 与生产相关的, 采购金额小于1000元的,付款与标的 物同时到达。 与生产相关的, 采购金额小于1000元的,并付款后或 标的物到达后无相约责任义务存续的。 5工作要求 对合同对方的要求。合同对方在民事资格、注册资本/ 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经营信誉、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等各个方而必须具有拟签合同的履行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XX公司管理标准汇编 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的要求。此类合同合同主管部门组织生产技术部、机械动力部、安全技术部、财务部、物资供应部、质检中心、使用单位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合同主办部门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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