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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思考

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思考

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加以解决。
现阶段农信社改革存在的问题
入股动机单一。一方面,在深化改革工作中,农村信用社为了满足获得央行专项票据资金支持的兑付条件,需要在短期内完成增资扩股计划,致使出现股本金虚拟化和不真实的现象,形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东;另一方面,入股社员只关心股金收益,而不关注或者无法参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
产权结构分散。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股金构成中有:初始的农民入股、信用社职工股、法人股、乡村集体股等。一方面社员入股积极性降低,入股金额小;另一方面,法人股东同股不同权、大股小权,股份持有与权利不对等,造成农村信用社产权结构分散。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股东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所形成的治理结构,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差太远,理(董)事长、监事长、主任等高管人员的产生,表面上是经银监局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章程聘任,实际上还是由省级联社考核任命产生的,选举流于形式。股东大会以及理事会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情况和人事任免做出决策,出资人在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中处于虚置状态,不能发挥作用。
管理体制不健全。由于权责配置错位、严重的权责不对称,省级政府履行依法管理职能和风险处置责任,有职能越位的冲动,使省级联社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在职能分工上并没有达到分别配置的预期;而中国银监会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却无风险处置责任,有权无责导致监管动力不足。
经营区域限制。在经营区域上,行政体制的制约将农村信用社局限在当地,产业风险得不到分散,特别是农村经济具有巨大的风险性和低收益性,无疑将增加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不稳定性。而从竞争的角度来看,经营区域的限制使得农村信用社的竞争不能够深入各个地区,也强化了政府信用在基层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进一步推进农信社改革的建议
明晰产权主体,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引入市场退出机制,让经营不善的农村信用社能够像普通企业一样退出市场。引入退出机制之后,应该给予农村信用社充分的适应时间,逐步提高员工素质和股东的管理积极性,降低改革的成本。二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必须通过行政等手段保证农村金融资源不外流,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城镇化发展速度;通过发行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实行财政贴息

和税收补偿等方式,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减轻经营负担。三是因地制宜,实现产权制度多样化,可以是合作制、股份制,或是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同时并存。四是营造平等的金融生态环境。要通过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减轻经营压力。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落实“三会一层”运作模式。要适应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流动机制、“能上能下”的干部任免机制、“拉大差距”的收入分配机制和“严肃查处”的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内控监督体系,使“三会”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其职权,把金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引进机构战略投资者。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将形成由战略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内部员工三大类股东共同构成的股东队伍,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三是扩大经营者持股份额,使经营者的收入与资本利得挂钩,使对经营者的激励和对股东的激励更趋于理性。
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一是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应体现一定的差异性,保证农村信用社整体的稳定性。在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压降、到期贷款回收进行考核时,应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合理调整不良贷款“双降”等监管指标。同时,要监督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去向和用途,确保农村信用社不离农、不偏农、不弃农。二是强化省联社的服务功能。省联社应搭建服务平台,帮助成员行社弥补自身缺陷、有效解决发展问题,并发挥人才、信息、规模、风险管理等优势,在产品研发创新与推广、交易清算与结算、科技信息建设与拓展、资金营运调剂、新业务指导、企业文化建设与形象宣传、员工教育培训、公共关系协调等方面重点加强服务,弥补成员行社的不足。省联社还应通过统一的规章制度、风险管控措施,把各成员行社组成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坚持股份制改造。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要求,遵循“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思路,加快推进县级机构股份制改革。对发展好的,要尽快组建农商行;对发展较好的,进一步优化改制指标;对发展较差的,综合运用溢价募股、系统内以好带差、面向社会并购重组、地方政策扶持等,加快股份制改造;同时可以考虑实行农商行、农信社并存模式。
探索农信社的跨区经营。鼓励县级行社到其他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形成资源共享。形式上可采取参股或并购跨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正、

市场化运作”原则,采取“优势互补”方式,参股或收购县域的农村信用社,在更大地区范围内保持竞争优势,扩展业务空间,优化金融资产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创造更大效益。此外,可以考虑大力开展社团贷款业务,以此实现信贷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村信用社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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