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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青岛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

(2011年3月11日)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56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6.99亿元,增长1.4%,第二产业增加值2758.62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2630.58亿元,增长14.4%。三次产业的比例关系由上年的4.7:49.9:45.4调整为4.9:48.7:46.4。

全年财政总收入实现1990.54亿元,增长36.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52.61亿元,增长20.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32.39亿元,增长22.8%。全年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含海关代征)995.17亿元,增长25.6%;其中,国内税收468.66亿元,增长24.0%。地税税收收入283.2亿元,增长26.4%。反映企业家对宏观经济环境信心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年末达到132.22,反映企业综合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的企业景气指数为142.22,企业家信心指数和企业景气指数都处于较景气区间。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2%。其中,12月份同比上涨3.7%。八大类商品价格“四升三降一平”,食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类四类商品价格分别上涨6.4%、1%、1.4%、2.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1.9%、1.5%和0.1%;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与上年持平。食品中,粮食、猪肉、鲜菜分别上涨8.6%、5%和23.6%。12月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6.2%,二手住宅价格上涨5.9%。全年主要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3.75%;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2.21%。

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为100)

指标绝对量增长%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2 2.2

食品106.4 6.4

其中:粮食108.68.6

猪肉105.0 5.0

鲜菜123.623.6

烟酒及用品100持平

衣着1011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98.1-1.9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101.4 1.4

交通和通讯98.5-1.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99.9-0.1

居住102.3 2.3

二、农业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53.56万公顷,增长1.2%,粮食总产量达到351.41万吨,下降0.7%。2010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42.04万公顷,增长0.4%。

2010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增速

产品名称产量(单位) 比上年增长(%)

粮食总产量351.41万吨-0.7

其中:小麦164.67万吨-4.7

玉米179.52万吨 4.2

花生44.14万吨-5.7

蔬菜(不

含果用瓜) 580.77万吨 2.3

水果80.31万吨-2.2

2010年主要畜产品产量及增速

产品名称产量(单位) 比上年增长(%)

肉类总产量56.18万吨 1.1

其中:猪肉24.33万吨1

牛肉0.97万吨-8.6

羊肉0.2万吨-19

牛、羊奶36.15万吨1

禽蛋18.95万吨0.2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83万公顷,增长6.5%;森林覆盖率36.9%,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幼林抚育面积1.3万公顷,下降9%。

水产品总产量112万吨,增长1.7%,其中,捕捞产量26.4万吨,增长3.6%;养殖产量85.6万吨,增长1.1%。海、淡水养殖面积5.63万公顷,增长5.9%。

2010年末,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763.61万千瓦,增长6.2%。农用拖拉机20.02万台,增长11.1%。农村用电量42.68亿千瓦时,地膜覆盖面积16.34万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2.9万公顷,增长1.9%,其中,节水灌溉面积16.27万公顷,增长1.7%。

三、工业与建筑业

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6037家,比上年增加293家,增长5.1%。完成增加值增长16.1%;其中,国有企业增长16.9%,集体企业增长13.2%,股份制企业增长17.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

业增长13.2%,其他经济增长24%。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11.6%,重工业增长19.5%,轻重工业的比例为40.9:59.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573.36亿元,增长22.6%,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7%,比重较年初提高0.5个百分点。

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增速

产品名称产量(单位) 比上年增长

(%)

纱 3.53万吨4.9

布 1.75亿米-10.5

化学纤维 6.87万吨70.7

卷烟512.74亿支 2.5

啤酒139.97万千升9.2

原盐11.25万吨

15.6

发电量181.93亿千瓦时7.3

钢材333.46万吨-3.7

原油加工量1362.51万吨25.7

烧碱13.87万吨13.3

纯碱69.35万吨1.7

化学农药 1.64万吨-21.8

染料 4.14万吨5.4

轮胎外胎4007.05万条14.2

水泥442.66万吨23.5

汽车56.62万辆23.4

彩色电视机1111.19万台 4.4

家用电冰箱801.22万台18.6

房间空调器410.92万台38.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总额1122.55亿元,增长33.7%;利润596.63亿元,增长33.3%。主营业务收入11264.04亿元,增长23%。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21.5%,产品销售率为98.6%。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04.43亿元,增长15.3%。实现利税总额47亿元,增长18%。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税12亿元,增长1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农村5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3022.5亿元,增长22.9%。其中,第一产业投资33.1亿元,比上年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279.4亿元,增长15.6%;第三产业投资1709.9亿元,增长29.8%。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4894个,新开工项目2505个,竣工项目2048个;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8275.8亿元,增长38.7%。全年新增固定资产1394.3亿元,项目建成投产率41.8%,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46.1%。

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602.4亿元,增长31.1%。商品房竣工1020.5万平方米,增长25.3%;全市销售房屋面积1360.7万平方米,增长7.8%。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251.5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0.3万平方米。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02.74亿元,增长18.7%。分地域看,城市市场实现零售额1571.62亿元,增长19.2%;农村市场实现零售额331.12亿元,增长16%。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664.08亿元,增长18.4%;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38.66亿元,增长20.5%。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汽车类零售额214.05亿元,增长35.2%;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87.04亿元,增长53.7%;粮油、食品类零售额66.06亿元,增长27%;日用品类零售额20.46亿元,增长28.0%;体育及娱乐用品类零售额6.44亿元,增长14.1%;化妆品类零售额12.24亿元,增长37.1%;金银珠宝类零售额14.78亿元,增长37.1%。

六、对外经济

青岛地区(含中央、省公司)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570.6亿美元,增长27.2%。其中,出口额339.16亿美元,增长24.2%,进口额231.44亿美元,增长31.9%。青岛市(不含中央、省公司)

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561.49亿美元,增长31.9%。其中,出口额333.51亿美元,进口额227.98亿美元,分别增长31%和33.6%。外商投资企业仍是全市外贸出口的主体,出口额168.32亿美元,占全市出口额的比重为50.5%。

据青岛海关统计,青岛口岸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1191.27亿美元,增长31.6%,其中出口额598.83亿美元,进口额592.44亿美元,分别增长27.5%和36%。

外商直接投资28.43亿美元,增长52.8%。

全年完成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新签合同金额6.73亿美元,下降52.9%;营业额10.79亿美元,增长8%;共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393人次,下降17.3%。

全市引进内资628亿元,增长35%。

七、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业

全年港口吞吐量(不含地方港务局)35012万吨,增长11.0%;外贸吞吐量25541万吨,增长15.0%;集装箱吞吐量1201万标准箱,增长17.1%。

2010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运输量及增速

运输方式运输量(单位) 比上年增长(%)

客运周转量173.55亿人公里 6.1

铁路46.88亿人公里7.9

公路124.88亿人公里 5.4

水运 1.79亿人公里10.0

货运周转量3596.21亿吨公里9.1

铁路152.95亿吨公里33.4

公路370亿吨公里7.3

水运3073.26亿吨公里8.3年末拥有国内航线95条,国际航线10条,港澳地区航线3条,全年航空旅客吞吐量达到1110万人次,增长14.9%;航空行货邮吞吐量23.19万吨,增长18.3%。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17.95亿元,增长17.2%。其中,邮政业务总量5.55亿元,增长11.1%;电信业务总量212.41亿元,增长17.4%。信函7784万件,下降3.9%。网络信息技术不断普及和提高,2010年互联网用户累计达188.3万户,增长16.6%,使用时长达1473.62亿分钟,增长44.1%。年末固定电话用户达到262.11万户;全市移动电话发展到949.98万户,其中,年内新增137.85万户。

全年全市旅游总收入580.04亿元,增长18.6%。其中国内旅游总收入540.07亿元,增长19.6%;国际旅游收入6.01亿美元,增长8.9%。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504.7万人次,增长12.5%;其中国内游客4396.65万人次,增长12.6%;海外游客108.05万人次,增长8.0%。年末A级旅游景区达到59处,星级饭店155家。

八、金融业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895.52亿元,比年初增加1391.08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7659.21亿元,比年初增加

1357.33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2912.33亿元,比年初增加384.46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6365.19亿元,比年初增加1096.61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5886.23亿元,比年初增加1012.69亿元。

全年全市承保金额30924亿元,增长5.4%,实现保费收入153.9亿元,增长33.4%。其中:财产保费收入49.6亿元,增长44.3%;人身险保费收入104.3亿元,增长28.2%。赔款支出金额38.8亿元,增长13.3%;其中财产险赔付金额25.4亿元,人身险赔付金额13.4亿元。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472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3项,其中,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11项,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获得省级科技奖励87项,其中,自然科学奖6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80项。

全年共成交技术合同项目2080项,成交额16.01亿元。全年专利申请量10735件,授权专利6796件。

2010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大专院校28所(含民办高校),其中普通高校25所,在校学生27.9万人,增长3.7%。中等学校385所,其中,普通中学295所,在校学生38万人,增长0.7%;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90所,在校学生15.5万人,下降17.1%。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58.6%。共有小学894所,在校学生46.3万人,下降0.5%。学龄儿童入学率

100%,初中入学率达99%以上。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各类文化机构465处。其中,影剧院40处,文化馆(站)183处,博物馆9处,公共图书馆13处,艺术表演团体12个,广播电台1座、12套节目,电视台1座、15套节目,全市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53.83万户,数字电视用户达到217.06万户。全市出版各类杂志2650万册,出版报纸93255万份。全市共有档案馆14处。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2109处,其中,医院、卫生院266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处,妇幼保健机构12处,门诊部(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1634处。年末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3万人,其中,医生1.7万人。全市拥有医疗床位3.6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3.5万张。

全市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共获得金牌479枚,银牌126枚,铜牌149枚。共打破全国纪录1项。全市共有体育专业队1个,队员174人。重点体校2所,学员1200人,业余体校12所,学员1301人。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开展。

十一、城市建设

建成区面积282.23平方公里,增长3.4%。城市平均每天供水量99.06万吨,增长4%。城市全年实际用水量3.09亿吨,增长4.4%,其中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为1.25亿吨和1.84亿吨。

城市使用液化气、煤制气、天然气的总户数达到92.15万户,全年供应液化气总量8.01万吨;供应煤制气总量9153万立方米,增长21.7%;供应天然气总量35681万立方米,增长32.4%。城市气化率达到100%。

全社会用电量292.97亿千瓦时,增长12.9%。其中,工业用电187.7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49.5亿千瓦时,分别增长11.7%和14.4%。全年新增供热面积1028万平方米,年末供热面积达到6899万平方米,增长17.5%。

年末市区公共汽、电车线路205条,增长11.4%。共有营运的公交汽、电车4664辆,增长8.8%。年末全市共有出租汽车9639辆,增长4%。

年末城市道路总长度3409.19公里,扩建、翻建道路55条,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4735公里。

据抽样调查,年末城市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27.42平方米,农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32.06平方米。

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空气质量按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1天,优良率90.7%,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5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5分贝。市区共植树106.23万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8%。市区园林绿地面积达18058.35公顷,增长12.84%;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26公顷,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14.5平方

米。全市现有公园数量80个。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38起,死亡人数447人,分别下降10.3%和3.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79人,下降16%。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2.42人,下降14.2%。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63.64万人,增长0.09%,其中,市区275.5万人,增长0.01%;五市(县级)488.14万人,增长0.14%。全年新出生人口68549人,出生率为8.98‰;死亡人口63297人,死亡率为8.2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9‰。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98元,增长11.8%;人均消费性支出17531元,增长9.0%;城市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性支出的37.4%。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49元,增长12.4%。

农民人均纯收入10550元,增长14.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62元,增长14.2%;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35.5%。

十一五时期城乡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性支出比重

指标单

20

06

20

07

20

08

20

09

2010

城市居民家庭%

36

.4

37

37

.4

38

.5

37.4

农村居民家庭%

36

.6

37

.2

37

.7

36

.4

35.5

2010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269.4万人,增长3.4%。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2%,上升0.11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96.4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48.06万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6.78万人。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9%。

2010年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27186张,收养20015人。

注:1、公报中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

青岛社保网上申报使用说明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e4664140.html, 青岛市劳动保障网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使用说明 青岛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2009年10月

目录 1引言 (2) 1.1编写目的 (2) 1.2背景 (2) 1.3定义 (2) 1.4参考资料 (3) 2运行环境 (3) 2.1硬件环境 (3) 2.2软件环境 (3) 3业务办理 (3) 3.1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4) 3.2 选择需要处理的参保单位 (5) 3.3修改用户密码 (7) 3.4日常申报业务:新参保 (8) 3.5日常申报业务:停保 (10) 3.6日常申报业务:续保 (10) 3.7日常申报业务:在职转退休 (11) 3.8日常申报业务:个人补收 (11) 3.9日常申报业务:退休预审 (13) 3.10日常申报业务:应收申报 (14) 3.11基本信息修改 (15) 3.12单位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3职工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4技术与业务支持.. (19)

1引言 1.1编写目的 为了更好的指导参保企业利用青岛市劳动保障网电子政务大厅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报处理,特编写此手册。 1.2背景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7年1月正式开通网上电子政务大厅业务申报系统。2009年7月根据社会保险政策变动情况、业务工作流程发展进行了升级改造,并进一步拓宽了参保单位使用范围,对业务申报内容进行了扩充,加强了社会保险与就业信息、劳动合同信息的关联。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新参保、停保、续保、年度基数申报(每年初开通功能,其他时间隐藏)、在职转退休、个人补收、退休预审、应收申报等业务,以及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等相关信息查询。 本系统由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青岛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开发和维护。 系统用户面向青岛市广大参保企业,如何使用网上电子政务大厅系统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报。 1.3定义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与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 1.4约定 新参保:以前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即刚参加工作,没有社会保险个人编号的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停保:指参保企业参保人员因解除合同、入伍入学、辞退除名、劳改劳教等原因与单位中断工作关系,停止缴纳保险费, 续保:当参保人员停保后又被单位录用,继续参加社会保险。 个人补收:处理参保人员因参保变动日期与经办日期不一致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个人补收处理,同时产生个人补收信息。 在职转退休:在职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单位停止为其缴费,减少下月单位缴费人数。 退休预审: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后,由企业办理退休预审手续,录入相关信息,产生退休待遇信息。预审通过后需带材料到经办机构大厅办理复审手续。

青岛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新成立企业办理用工、社保手续 一、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登记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 ※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及社团登 记证、机关事业及其他机构应携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备案: 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六到八号窗口,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就业备案: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用人员登记表》(一寸照片一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一式四份); 4、《劳动合同书》(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镇居民,属市内四区的应携带《失业证》、属五市三区的应携带《求职证》; 招用人员属外地人员的,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职工); 招用人员属应届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在开发区落户后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人事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招用人员属转移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本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三、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

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4、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规定.doc

2018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规定2018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规定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9月18日发布,将于1月1号起施行,《办法》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整合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两项,统一规范实施。 第二章参保与缴费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本市规定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第八条下列人员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儿童(以下称少年儿童)。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 (二)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称大学生);

(三)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以下称成年居民)。 第九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 (一)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9%的比例缴纳; (二)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11%缴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含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年度缴纳,财政予以补贴。 个人缴费标准:少年儿童每人110元;大学生每人80元;成年居民分两个缴费档次,一档每人350元,二档每人110元,由成年居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其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按一档标准缴费。 财政补贴标准: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每人补贴56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补贴44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成年居民按照一档标准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 第十一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应当参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和基金收支情况,由市人民政府适时调整,逐步统一缴费档次。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2010-3-22 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依据是《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以 下简称《意见》),目的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实施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意见》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2010年先将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纳入居民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其他区市按国家新农保试点步骤同步纳入,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10年首批试点的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符合上述条件人员。 四、首次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首批试点区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他人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一)首次参保时间和待遇发放时间。市内四区首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于2010年3月8日-3月 20日内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月6日-15日为缴费期。首次待遇发放时间为4月20日。 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登记的,从2010年1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2010年《意见》启动当年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参保登记的,可从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2010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2011年1月1日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以前不予补发。2011年1月 1日之后达到领取条件的人员,从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青人社办字〔2012〕12号 关于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咨询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市直和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治理师、环境阻碍评判工程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咨询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咨询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刻及科目 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6日、27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刻为: 5月26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治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操纵 5月27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差不多理论与有关法规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 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刻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认真,若因自身缘故报错级不、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2012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 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终止后一周内持准考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室)。 四、其它事项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治理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考试的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报名情形确定。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或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纳运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 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运算器。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公共就业系统外网分册(公共就业部分)

1.引言 1.1.说明 本“用户手册”详细描述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就业系统(以下简称“就业系统”)的实际界面展现及操作方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用户使用手册外网系统分册》的编写目的: 1.为“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提供实用清晰的帮助。 2.给期望了解“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界面操作风格及具体业务功能的其 他市/区的业务人员展现界面。 1.2.目标读者 2.就业管理 3.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简介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包含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信息。如下图所示: 2.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操作说明 1)新增登记信息: 输入身份证后回车,稍等片刻,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如果符合办理条件,系统自动显示出人员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然后,录入该人员的就业必录项信息,点击【保存】即完成劳动用工网上申报登记保存。保存成功则弹出成功提示信息,失败则弹出失败提示信息。 若输入的人员身份证号数据库中没有该人员数据,则可进行人员新增并保存。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后即弹出人员新增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此处输入人员的基本信息请务必保证正确,并尽可能输入完整,如果输入错误,保存之后将不能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只能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就业服务窗口更改。 输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人员新增,如下图。若点击【重置】 则清空输入信息。若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新增人员页面。 本信息即可参照上述情况继续办理。如下图所示: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青人社办字[2012]96号 【发布部门】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03.14 【实施日期】2012.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 目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2〕96号)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加快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打造独具青岛特色的“蓝色人才硅谷”,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拟于今年5月份,在上海、北京举办“青岛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介会”(以下简称“推介会”)。推介会在大力宣传青岛优质发展资源和良好人才政策的同时,将在国内外重要媒体发布一批青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现将征集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区域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民营、三资企业;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创业园区、孵化器等各类用人单位,凡有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的,均可积极申报相关需求信息。 二、征集条件 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项目需求,应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和蓝色硅谷建设、推进高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重点工作的实际需求。各用人单位申报并纳入本次推介活动的岗位信息要坚持高标准、体现高层次,要相对待遇优厚、真实有效,对岗位要求的描述应准确、具体,且能提供相对优越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应在相关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 2、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 3、每年在青岛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人选标准 1、高层次研究开发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金融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国际或国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办发[2017]6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7 【实施日期】2017.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 通知 (青政办发〔2017〕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7日

青岛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就,为全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1.就业创业开创新局面。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率先建立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累计实现城镇就业113.5万人、农村转移就业101.8万人,分别完成规划目标的151.3%、203.6%;政策性扶持创业1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下;接收大中专高校毕业生35万人;每年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保持在8万人以上。 2.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跨越。建成全市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率先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全覆盖,率先实现医疗保险“三险合一”。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914元/月,增长64.9%。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月55元提高

青岛市社保卡网上注销操作说明

社保卡网上注销操作说明 一、个人进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网上办事】-【个人办事】-【个人查询】模块。 二、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校验码,点击登陆。 说明:1、首次登陆初始密码为老卡的个人编号(磁条)或新卡的社会保障卡号(芯片)(U 开头的9位密码,U必须大写)。 2、如果老卡(磁条)的个人编号最前一位是0,输入密码时需去掉0。 忘记密码处理方法: 1、到参保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密码初始化。 2、点击登陆窗口下方的忘记密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密码重置。

三、点击【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管理】-【社保卡注销(网办)】 四、页面显示人员编号、社保卡号、卡金金额、绑定银行等个人社保卡信息,点击【注销】即可完成网上注销操作。 说明: 1.社保卡空账户注销,只有在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0.00元时方可进行操作(学生账户社保卡都是0.00元);社保账户注销后,该卡社保功能应用即时废止;该卡金融功能需根据银行规定,到银行网点办理销户销卡手续。 2.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不能进行网上社保卡空账户注销,需持有效证件或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含个人账户金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为0.00元时,可到发卡银行网点或通过网上办理社保卡空账户注销。

3.手机APP注销方式为: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官方网站首页左下方移动服务二维码区域,扫描安装“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登陆后可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如果忘记密码,可通过“刷脸认证”的方式登陆。 4.学生社保卡丢失的情况下,如果学生开通了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直接去银行办理金融功能的销户手续即可。社保功能按照上述网上注销的方式注销即可。 5.有学生领到社保卡后未激活,其注销方式与上述办法相同。

青岛市(全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青岛市(全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青岛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现状及趋势。 青岛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青岛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青岛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核心内容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青岛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青岛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青岛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现状 (1) 第二节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分析 (7)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办理须知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办理须知 一、门诊大病病种 1、尿毒症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 3、器官移植; 4、白血病; 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 6、脑卒中后遗症; 7、慢性心功能不全; 8、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 9、特发性肺纤维化;10、支气管哮喘;11、支气管扩张症;12、肾病综合征;13、慢性肾功能不全;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溶血性贫血;1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7、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8、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19、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0、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1、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22、尿崩症;23、皮质醇增多症(库欣综合征);24、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5、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6、系统性红斑狼疮;27、结节性多动脉炎;28、白塞氏病(贝赫切特病);29、系统性硬化症;30、多发性(皮)肌炎;31、脂膜炎;32、癫痫;33、帕金森氏病;34、多发性硬化;35、重症肌无力;36、运动神经元病;37、肢端坏疽;38、股骨头缺血性坏死;39、结核病;40、精神病;41、干燥综合征;42、自身免疫性肝病;43、肝豆状核变性;44、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45、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46、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47、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48、血友病;49、肢端肥大症;50、原发性肺动脉高压;51、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缺乏症);52、强直性脊柱炎;53、克罗恩病;54、戈谢氏病。 二、办理门诊大病证的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申办门诊大病证,根据自己的病情,应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有关申报材料,到其参保地所在的市、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其中,选择定点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简称市内六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市内六区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到其选择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所属的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社保经办机构及市内各分局申请办理。 (二)申办材料: 1.参保人申请办理“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及“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病种需携带材料: ⑴有住院确诊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确诊医院限定为三级医院;其他区市确诊医院为三级医院或当地二级综合医院。参保患者提供上述医院的住院病历以及并发症的客观检查材料,不需提供相关病种的长期门诊病历。 ⑵没有住院确诊的,参保患者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或签约定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持续两年以上系统门诊确诊病历、治疗记录、相关用药明细及相关检查材料等。 2.申请办理其他慢性门诊大病病种需提供: (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2)两年或两年以上相关病种经门诊治疗病历及相关用药费用明细单;(3)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血糖化验单、CT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心血管造影报告等,作为相关病种及其合并症的诊断依据;(4)一张一寸照片;(5)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3.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四种大病要求提供: (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2)相关检查检验报告: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器官移植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尿毒症患者需提供三个月内三次以上肾功能检查化验单,白血病患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3)一张一寸照片;(4)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4. 须依赖胰岛素治疗的1型糖尿病参保患者,经住院确诊为1型糖尿病,提供相关的客观检查材料,可以参照“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病种办理门诊大病。 (三)办理流程: 1.首次办证: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审批表》,参保患者根据病情及就诊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监管事项督查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务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青劳社办[2008]71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07.02 【实施日期】2008.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监管事 项督查办法》的通知 (青劳社办〔2008〕71号) 各区(市)劳动保障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基金监管事项有效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管理要求,我们制定了《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监管事项督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监管事项督查办法 为保证监管事项的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事项 ㈠国家、省、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监管事项; ㈡市劳动保障局规划财务处(社保基金资产监管中心)发现的社保基金资产监管疑点; ㈢社会保险基金资产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 ㈣与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有关的投诉举报; ㈤其他需要监管的事项。 二、督查对象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管理职能的各区(市)劳动保障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处室和有关银行。 三、督查种类 按照督查事项的分类、分级和轻重大小、办理难易度等不同情况,建立“红、黄、白”三单督查法。 ㈠红单督查。涉及违规违纪等重大事项问题或承办单位未及时准确办理完结的黄单督查事项,由市劳动保障局基金资产监管中心逐级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下达红单督查并进行通报。 ㈡黄单督查。涉及较重大、复杂事项问题或承办单位未及时准确办理完结的白单督查事项,由市劳动保障局基金资产监管中心遂级报分管局长审批后下达黄单督查。 ㈢白单督查。涉及一般性基础信息错误的事项,由市劳动保障局基金资产监管中心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青人社发[2012]33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04.28 【实施日期】2012.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蓝领培训项目 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2〕33号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做好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本市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蓝领培训是指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立足于推动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通过政府投入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的筹资方式,采取院校与企业结合、理论与实训结合的办法,培育造就职业道德好、专业技能水平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金蓝领培训侧重学员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重点提高学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同时,提高思想和职业道德素养。 金蓝领培训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为培养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金蓝领培训计划确定的培训项目。 第五条金蓝领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管理。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补差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补差规则问答 1、保险年初社平调整补差是什么意思? 答: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在市统计局未公布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前,仍按前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市统计局一般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而产生滞后性,因此需要补缴差额。 2、今年没有换过缴费单位且在现单位征缴缴费的,如何补差? 答:由所在单位进行基数差额补收,个人基数差额部分直接由单位代扣代缴。 3、今年换过缴费单位且在现单位正常缴费的,如何补差? 答:原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单位进行结算;个人缴费部分,随现单位代扣代缴。 4、现在失业且未续保缴费的,如何补差? 答:原单位缴费部分,随单位结算;个人缴费部分,不随原单位结算,职工需要办理保险关系转出统筹范围外的,可单独到原参保单位缴费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办理补缴业务,在本市就业的,职工个人可以不用单独到经办机构办理个人部分的基数补差业务,职工在新单位再次参保办理续保业务时,由新单位进行代扣代缴。 5、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投保的,如何补差? 答:按不同月份,每月分两部分进行补收。一部分为单位缴费部分,由职工原单位补收;一部分为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个人投保的交通银行或劳务代理机构代扣代缴。 6、因终止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外转移等原因已办理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或转移的,如何补差?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卡证管理篇 1.问:社会保障卡居民卡有哪些功能应用? 答:(1)身份凭证。作为持卡人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的身份凭证。 (2)信息查询。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的查询服务设施,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社会保险等业务应用信息。 (3)医疗费用结算。持卡人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诊、住院确认、费用结算等业务。 2.问:居民社会保障卡有哪些金融功能? 答:具有现金存储、转账、消费等金融借记功能。 3.问:居民社会保障卡如何设置密码? 答:居民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暂不使用密码;金融功能设有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密码为除去X的数字后六位)。更改密码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青岛银行任一网点柜台办理或直接至青岛银行各ATM机更改。 4.问:居民社会保障卡如何办理挂失补换卡? 答:居民社会保障卡遗失的,持卡人可先通过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人工或自动语音系统进行社保功能口头挂失;金融功能可以拨打青岛银行服务电话96588进行口头挂失,然后到就近的青岛银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和补换卡手续;也可以携本人身份证到青岛银行任一服务网点直接办理正式挂失和补换卡手续。5.问:口头挂失后又找到社会保障卡能否撤销口头挂失? 答: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卡口头挂失手续后,又找回原卡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青岛银行任一服务网点办理解除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卡解挂后,各项功能立即恢复正常。已办理正式挂失和补换卡手续不能办理解挂。 6.问:领取新卡后,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照片有误的如何更换新卡? 答:持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照片等关键信息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携本人身份证和已领到的社保卡到青岛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7.问:参保人员如何查询制卡进度等社会保障卡基本信息? 答:参保人员可以自行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网上办事个人查社保卡询模块查询本人社会保障卡制卡网点、制卡进度等信息;也可到青岛银行任意一个服务网点查询基本信息;或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级经办机构查询制卡网点、制卡进度等社保卡基本信息。参保人员可通过上述方式任意一种方式查询社会保障卡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安排领卡时间。 8.问:居民社会保障卡咨询服务电话? 答: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方面的咨询可拨打12333。办理社会保障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拨打12345。 二、待遇政策篇 1.问:居民社会保障卡有哪些社会保障功能? 答:我市居民社会保险保障项目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意外伤害、异地医疗等项目。 2.问:居民医疗保险的最高报销额度是多少?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最高支付10万元以上。三项待遇合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88万元以上。 3.问: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80%。 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0起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人社办字〔2014〕130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 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青岛市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据示范文本,积极推进企业依法制定、规范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

2014年4月16日 青岛市企业劳动规章制度 (示范文本)

目录 前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聘录用……………………………………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培训、保密及竞业限制……………………第五章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第六章休假制度……………………………………第七章薪酬制度…………………………………第八章安全与职业健康卫生………………………第九章行为规范与奖惩……………………………第十章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第十一章附则………………………………………

前言 欢迎加入****公司! (简要介绍企业文化、企业概况等内容,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的各项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劳动合同制 员工。 劳务派遣制员工参照本规章制度执行。法律、法规有特 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 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依法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安全卫生保护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管理、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招聘录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青岛市财政局 青人社字〔2010〕107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在岗农民工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3 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财社[2009]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我市在岗农民工 技能水平和稳定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

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对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培训内容。在岗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岗位(专项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职业资格)培训。 1、专项技能培训重点要结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突出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并适当增加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城市生活常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专项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0课时。组织实施专项技能培训前,用人单位应按照《专项技能考核规范编写要求》(附件1),编写专项技能考核规范,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职业资格培训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进行。用人单位也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调整部分培训内容,调整的培训内容不超过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内容的30%。职业资格培训时间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调整的培训内容需在培训备案前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同意。 (三)培训方式 1、自主培训。对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发挥自身培训资源优势,自行组织本单位的在岗农民工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应具备下列条件:能够依据国家职业(工种)标准或本单位岗位规范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具有与培训职业(工

新办企业社保流程(青岛)

青岛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一、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从“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到相关就业服务中心(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申请登录用户名。 二、网上录入招用人员相关信息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用工登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录入 录入完后,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登记表,每个员工一份; 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花名册,每个员工三份 三、劳动用工登记审批 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到市南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 另外要带的资料:1、招用人员是青岛市户口,需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地户口不需要2、用人单位招用解除合同30日内就业的劳动者,就不用《就业失业登记证》了,需带着原先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网上没就业信息的需带原单位的个人档案)3、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30天,还要带相关月份的工资原始会计凭证、 四、开通社保 新成立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去市南区社会保险大厦办理社保开户手续: 1、上述流程完成后的《就业登记花名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参保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

2019年青岛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9年青岛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篇一:20XX青岛平度五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803.11-724.48=78.63 个人补差: 农村268.6-242.3=26.3城镇282.03-254.42=27.61 篇二:青岛市单位员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 20XX年青岛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 20XX年青岛缴纳基数和比例(城镇户口)最低基数2423元 20XX年青岛缴纳基数和比例(农村户口)最低基数2423元 篇三: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补差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补差规则问答 1、保险年初社平调整补差是什么意思?

答: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在市统计局未公布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前,仍按前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市统计局一般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而产生滞后性,因此需要补缴差额。 2、今年没有换过缴费单位且在现单位征缴缴费的,如何补差? 答:由所在单位进行基数差额补收,个人基数差额部分直接由单位代扣代缴。 3、今年换过缴费单位且在现单位正常缴费的,如何补差? 答:原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单位进行结算;个人缴费部分,随现单位代扣代缴。 4、现在失业且未续保缴费的,如何补差?

答:原单位缴费部分,随单位结算;个人缴费部分,不随原单位 结算,职工需要办理保险关系转出统筹范围外的,可单独到原参保单位缴费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办理补缴业务,在本市就业的,职工个人可以不用单独到经办机构办理个人部分的基数补差业务,职工在新单位再次参保办理续保业务时,由新单位进行代扣代缴。 5、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投保的,如何补差? 答:按不同月份,每月分两部分进行补收。一部分为单位缴费部分,由职工原单位补收;一部分为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个人投保的交通银行或劳务代理机构代扣代缴。 6、因终止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外转移等原因已办理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或转移的,如何补差? 答: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单位缴费。因为这类职工已经办理了死 亡或统筹范围外转出等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结算业务,所以个人缴费部分不再进行基数差额补收。 7、今年已经办了退休或正在办理退休的,如何补差? 答:①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差额部分随原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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