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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收账能力突出,难掩销、购、存三方数据异常现实

晶丰明源收账能力突出,难掩销、购、存三方数据异常现实
晶丰明源收账能力突出,难掩销、购、存三方数据异常现实

晶丰明源收账能力突出,难掩销、购、存三方数据异常现

《红周刊》作者胡振明

10月13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丰明源”)首次公告

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540万股A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披露,在公司营业收入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同比增长5.89%和59.86%的

同时,这两年应收款项(即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合计)也同比增长了188.34%和43.48%,2015年债权的同比增速明显大幅高于营收增速,说明公司在该年的销售政

策是明显有所放松的。

与销售政策明显放松相比,晶丰明源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让人瞩目,约有99%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半年以内,这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士兰微和富满电子有较大部分应收账款

账龄超过1年(见表1)的现实相比,晶丰明源仅有不到1%的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上,高效率的收款能力实在让人称赞!

也就在其高效的收款效率光环下,《红周刊》记者在进一步分析晶丰明源招股书披露

营业收入、库存和采购数据时发现,公司实际披露的营收、采购、库存方面的数据变

动与理论核算数据变动结果存在明显差异,不排除其存在虚增收入,甚至连环虚构库

存和采购的可能。

虚增营业收入

从晶丰明源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来看,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出现了连续增长,然而在考虑

到财务数据间的勾稽关系后,可以发现晶丰明源报告期内每年都有超过亿元的营业收

入无法获得现金流量和债权数据的支持。

如在2016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7088.11万元,考虑17%增值税销项税额影响后,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66793.09万元。在正常的会计核算上,66793.09万元含税收入

必然等同于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债权的

增减。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2016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7001.98万元,考虑到预收款项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即预收款项余额减少的29.07万元影响,当

年公司收到的现金合计为47031.05万元,由此可推算出,2016年还有19762.04万元未获得现金支付的含税营收需要体现在当年债权余额的增加上。

可实际上,2016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155.78万元(这年仅计提坏账准备86.26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4688.64万元,合计金额12844.42万元,相比2015年年末余额合计仅新增了3892.21万元,这个结果与前述理论上新增19762.04万元债权值相比,有15869.83万元的偏差,即意味着公司在2016年经营中,存在15869.83万元含税

营业收入是凭空而来的情况。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2015年和2017年1~3月。其中,2015年含税营业收入41783.0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23631.37万元,预收款项减

少了86.92万元,综合来看,与营收相关的现金流入量仅有23718.30万元,理论上这将有18064.78万元债权新增。可实际上,2015年应收款项合计8952.22万元,仅比

上年同期新增了5847.51万元,与前述理论值相比,两者之间仍存在12217.27万元差额,即意味着公司在2015年也存在12217.27万元含税营业收入莫名增加的情况。

2017年1~3月也是如此。一季度含税营业收入17911.71万元,要比相关现金流入

量9654.20万元(已经考虑了所减少的92.05万元预收款项)多出8257.51万元,考

虑应收款项比年初新增1161.48万元的因素,同样推导出今年一季度有7096.03万元

的含税营业收入异常增加的情况。

整体来看,晶丰明源在报告期内连续出现大额营收莫名增加的情况,且合计金额已经

高达3.52亿元,这对于报告期内每年年收入不过3亿至5亿元的企业而言,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而如此大的数据偏差,实在令人担忧其营收数据的合理性。

大额库存去向不明

在公司存在数亿元营业收入莫名增加的嫌疑下,《红周刊》记者进一步通过对比晶丰明源产销情况、单位成本和库存情况,发现其每年年末库存成品的金额也有异常之处。

招股书披露,晶丰明源产品有“通用LED驱动芯片”和“智能LED驱动芯片”两大类,其中前者的销售为公司创造了大部分的营业收入。在2015年时,“通用LED驱动芯片”的产量有115180.03万粒,销售了110388.38万粒,意味着产量中有4791.65万粒的未销售产品在年末进入了库存,使得库存成品出现相应增加。根据招股书披露的2015年“通用LED驱动芯片”单位成本0.2311元/粒核算,4791.65万粒的未销售产品理论上将使得库存商品新增1107.35万元。同样的逻辑测算出,未销售出去的“智

能LED驱动芯片”(生产了11492.98万粒,销售了10108.81万粒,产销差有

1384.17万粒)根据单位成本0.2142元/粒核算,也将使得库存商品新增296.49万元。两项产品未销售部分的价值将使得2015年晶丰明源的库存商品新增1403.84万元。

可让记者惊讶的是,招股书所披露的2015年年末公司有产成品1473.13万元、发出商品95万元,合计仅比上一年新增了151.99万元。很显然,该数据与前述理论库存新

增1403.84万元要少1251.85万元。

同样的方法进一步分析2016年和2017年1-3月的产成品库存变化情况,可以发现其

理论库存新增金额与招股书披露的库存新增金额同样都存在很大差异。如2016年“通用LED驱动芯片”产销之差有-1778.12万粒,单位成本是0.1849元/粒,“智能LED

驱动芯片”产销之差395.90万粒,单位成本为0.2008元/粒,综合核算后,理论库存商品应当减少了249.28万元才对,可实际上招股书中披露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计相比上一年减少了767.44万元。在2017年1~3月,理论库存金额新增应有1292.90

万元,可实际库存金额新增却比理论金额要少298.79万元。

整体来看,招股书所披露的报告期内库存金额变动相比记者核算出的理论金额变动少

了2068.80万元,如此大的偏差,令人怀疑该公司为虚增收入而故意做高销量的嫌疑。

采购数据异常

当然,除了《红周刊》记者分析出的晶丰明源存在营收和库存数据上的异常,其采购

方面的数据真实性也是让人生疑的。

以2015年为例,晶丰明源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了25392.11万元,占采购总额的

比重的89.05%,由此推算出这一年的采购总额为28514.44万元,在此基础上如考虑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则含税采购总额应为33361.90万元。

同期,晶丰明源2015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9371.28万元,考虑

这一年新增的285.76万元预收款项因素,可以推算出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流出为19085.852万元,在与33361.90万元含税采购金额对冲后,理论上公司应当存在14276.38万元的含税采购总额因没有付现而应当形成相应的新增债务。

可实际上,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显示,晶丰明源在2015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为4382.64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1375万元,合计金额相比上一年同期应付款项余额合计6052.48万元而言,不但没有增加,相反还略微减少了294.84万元。很显然,该结果与前述理论上应当新增14276.38万元债务的推断是相反的,即意味着晶丰明源在2015年存在14571.22万元的含税采购不知是如何获得的现象。

以同样的逻辑去推理2016年和2017年1~3月的采购情况,可以发现这两年每年也均有大额无理由采购情况的出现。其中在2016年,晶丰明源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是38713.46万元,占采购总额85.88%,再加上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推算出的这一年含税采购总额应为52741.91万元,同期,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的29998.76万元和本期确认收入而结算的预收款项(即减少额)为141.96万元,即三者之间对冲后可推导出,当年将有22601.19万元债务新增。然而在资产负债表中,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合计相比上一年新增债务仅有8046.37万元,即意味着公司有14554.82万元的含税采购总额是莫名增加的。而至于2017年1~3月的采购情况,虽然从时间来看仅仅只有3个月,但最终推导的结果却是,公司依然存在7803.37万元的含税采购莫名增加的现象。

在报告期内,公司连续出现采购数据莫名新增的现象,这种现象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乙方: 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鉴于: 1.甲方通过与XX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往来业务产生了应收账款; 2.甲方同意将附件一《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其对XX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 3.乙方接受“XX信托?XX集团?应收账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全体委托人的委托,购买甲方转让的上述应收账款; 4.本合同中所指的委托人,系指“XX信托?XX?应收账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的委托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语的释义如下: 甲方:指X 付款人:指X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与付款人发生往来业务而产生的、甲方对付款人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转让:指甲方将其对付款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行为。 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指乙方因受让甲方对付款人的应收账款而需向甲方支付的对价款。 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乙方正常营业日。 日:指自然日。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 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2.1.1 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已得到董事会或类似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 2.1.2 甲方同意接受并承诺配合乙方或由乙方聘任的第三方应收账款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账户管理等。 2.1.3 向乙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单据、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2.1.4 应收账款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甲方向付款人销售货物并非以试用买卖、代销、寄售和其他类似方式进行的,甲方已按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交货等主要义务,并提交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 2.1.5 应收账款转让合法、有效,且有相应对价。 2.1.6 甲方承诺所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方行使权利的限制,该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未对该应收账款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优先权益,且未曾向他人转让。

应收账款案例汇总

应收账款管理案例案例一、

司决定终止向艾利奥特公司提供商业信用,而采用现金收支政策. 四、乔伊斯化工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 通过上述对艾利奥特公司财务管理漏洞的研究,可以看出这些漏洞对乔伊斯公司的应收账款政策产生了很大程度的影响。接下来我们通过对应收账款相关理论来对乔伊斯公司的应收账款政策做出相应的改善。 (一)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 应收账款的管理主要是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的管理,而发生应收账款的原因主要就是商业竞争以及销售和收款的时间差距。 应收账款是企业的一项资金投放,是为了扩大销售和盈利而进行的投资,而投资肯定要发生成本,这就需要在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和这种政策的成本之间做出权衡。只有当应收账款所增加的盈利能力超过所增加的成本时,才应当实施应收账款赊销;如果应收账款赊销有着良好的盈利前景,就应当放宽信用条件增加赊销量。 乔伊斯化工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也一样是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因此它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要恰到好处,就必须得对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即本案例中对艾利奥特公司的信用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查和确认。 (二)信用政策的确定 应收账款赊销的效果好坏,依赖于企业的信用政策。它包括:信用期间、信用标准、和现金折扣政策。 1、信用期间信用政策是企业允许顾客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企业给予顾客的付款期间。信用期的延长会使销售额增加,产生有利影响;如果缩短信用期,情况与此相反。 2、信用标准信用标准是顾客获得企业的交易所应具备的条件。如果顾客达不到信用标准,便不能享受企业的信用或只能享受较低的信用优惠。 评价企业的信用政策可以通过“五C”系统来进行,所谓“五C”系统,是评估顾客信用品质的五个方面,即: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品质-指顾客的信誉,即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能力-指顾客的偿债能力,即其流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资本-指顾客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表明顾客可能偿还债务的背景;抵押-指顾客拒付款项或无力支付款项势能备用作抵押的资产;条件-指肯能影响顾客付款能力的经济环境。) 3、现金折扣政策现金折扣政策是企业对顾客在商品价格上所作的扣减。主要目的在于吸引顾客为享受优惠而提前付款,缩短企业的平均收款期。企业采用什么程度的现金折扣,要与信用期间结合起来考虑,最终确定最佳方案。 (三)应收账款的收账 应收账款的收账是应收账款发生后必须的结果,这也是关系企业资金运动的一个重要环节。 就上述应收账款管理需注意的几个环节来说,艾利奥特制造公司的财务管理出现了众多漏洞,同时也给乔伊斯化工公司带来了一些财务上的风险,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对坏帐存在的风险加大,这是因为艾利奥特制造公司的信用标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平台运营方。 2、平台业务模式为: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买方”)与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卖方”)注册成为平台用户;买方委托甲方与卖方签署《***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实际履行;买方通过平台向卖方发出网上订单,网上订单自卖方确认之日起生效,生效网上订单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网上订单是交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交易合同所指标的的采购数量、金额、交付日期等内容的明确方式。 3、乙方系平台注册的________经营企业(即本协议中的“卖方与“转让方”)。乙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网上订单(详见附件1网上订单截图);经乙方确认,上述网上订单已生效;乙方有依照交易合同和网上订单的约定向买方交付药品的义务,也有向买方主张支付应收账款债权的权利。 基于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转让附件3所涉应收账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守: 1定义 1.1“应收账款金额”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交易对价。 1.2“应收账款到期日”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对价的截止日期。 1.3“折扣率”是指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 1.4“转让对价”是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 1.5“回购对价”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回购对价。 1.6“未受偿账款”是指回购情形发生后,应收账款金额减去买方已向甲方偿付的应收账款金额。 1.7“回购日”是指是指本协议3.1条约定情形发生之日。 1.8“折让期一”是指自“转让对价实际支付日”至“应收账款到期日”。 1.9“折让期二”是指自“回购日”至“回购对价实际支付日”。 2应收账款转让 2.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附件所列材料(需加盖乙方公章),待甲方核准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应收账款的转让对价。 转让对价=应收账款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一÷360) (注: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及转让对价等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附件3《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为准。) 2.2甲方受让应收账款后,所有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的义务仍由乙方承担,该等义务并未转让给甲方,所有与乙方承担义务有关的诉讼、反诉或反索赔或者抵销,不论是否基于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均由乙方负责。

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合同(三方协议)

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 编号: 保理商:(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理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晶丰明源2020年三季度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晶丰明源2020年三季度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晶丰明源2020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155,991.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34,581.97万元,主要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8.99%、17.59%和16.75%。非流动资产为21,409.25万元,主要以商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36.21%、17.54%和11.11%。 资产构成表(万元) 项目名称 2019年三季度2020年三季度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总资产0 - 54,809.23 100.00 流动资产0 - 52,071.03 95.00 交易性金融资产0 - 0 - 应收账款0 - 16,076.39 29.33 货币资金0 - 14,327.22 26.14 非流动资产0 - 2,738.2 5.00 商誉0 - 0 - 无形资产0 - 866.7 1.58 固定资产0 - 0 -

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55.74%,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但应当关注货币性资产的投向。 流动资产构成表(万元) 项目名称 2019年三季度2020年三季度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流动资产0 - 52,071.03 1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0 - 0 - 应收账款0 - 16,076.39 30.87 货币资金0 - 14,327.22 27.51 存货0 - 11,793.56 22.65 预付款项0 - 6,184.06 11.88 3.资产的增减变化 2020年三季度总资产为155,991.21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 54,809.23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85倍。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合同

附件: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受让方: (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出让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住所:邮政编码:经办人:电话:传真: 丙方/受托管理服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作为其发起设立的合同编号“XXXX的XXX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拟与乙方开展应收账款转让业务,即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一次性或分期购买乙方应收账款,甲方委托丙方对甲方受让并持有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催收。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开展应收账款转让业务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及转让标的 1.1在本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是指,在乙方办理的国内回购型保理业务项下,乙方将其受让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并对受让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催收;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反转让期限到期日,乙方应将其收到的买方回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如约定的到期日当日12点前买方尚未回款 或尚未全部回款,则甲方首先向买方追索,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向甲方披露该客户详细信息及相关贸易单据;若甲方在约定的到期日下午4点向买方追索仍未果的,甲方有权将相应的应收账款向乙方进行反转让,乙方则应无条件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当日向甲方支付反转让应收账款相对应的转让价款(即甲方向乙方支 付的转让价款金额扣除乙方已向甲方拨付的买方回款及买方向甲方直接支付的回款),确保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受益人持有的权益得以实现。 本合同项下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款金额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反转让期限是指,在买方尚未回款或尚未全部回款,且甲方向买方追索未果的情形下,甲方有权要求向乙方反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从乙方处受让的应收账款的期限,该期限自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至应收账款到期日加宽限期,该宽限期设置相对合理,反转让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具体业务期限由甲乙双 方在每次做业务时确定。反转让期限到期日是指,甲方有权向乙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期限的最后一天,即乙方足额支付反转让应收账款对应的转让价款之日。 1.2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的标的为本合同附件1《转让清单》中所列的国内回购型保理项下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范围仅限于国内回购型保理,并依据每笔保理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金额及付款到期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转让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款金额。 1.3业务和业务材料的准备 1.3.1乙方应在约定的转让日将国内回购型保理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在转让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编号、转让日、转让价款金额、到期日等事项均以《转让清单》上的记载为准。同时,《转让清单》应 附有加盖乙方预留印鉴的所转让标的的相关证明材料。 1.4《转让清单》应由甲乙丙三方加盖预留印鉴共同确认。

跪求一个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案例.doc

一个典型应收账款管理失败的案例 一、宏达公司的背景 宏达公司是成立于1988年的电器股份制企业,1994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宏达公司上市。该公司经营范围非常广,包括电视产品、空调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产品、数码相机、通信及计算机产品等。但彩色电视机是宏达公司的拳头产品,长期在国内占据领先地位。 1997年前后,宏达公司通过大幅降价的策略,确保了在国内彩电市场的领头羊地位。以后几年中,随着竞争对手竞相降价,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为了让公司摆脱这种不利的局面,宏达公司迫切希望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美国市场,通过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发展,以减轻经营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危机的始末 应收账款危机的发生 自1996年以来,宏达公司的应收账款迅速增加,从1995年的1900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近50亿元,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从1995年的0.3%上升到2003年的23.3%。2004年,宏达公司计提坏账准备3.1亿美元,截至2005年第一季度,宏达公司的应收账款为27.7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8.6%。 宏达公司不仅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而且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从1999年的4.67%下降到2005年的一季度的1.09%,明显低于其他三家彩电业上市公司的同期应收账款周转率。 巨额应收账款大幅度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1999年的30亿元急剧下降到2002年的-30亿元。截至2004年年底,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亿元。 2004年12月底,宏达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计提大额坏账准备,该公司今年将面对重大亏损,击昏了投资者以及中国家电业。受专利费、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因素等影响,宏达公司的主要客户——美国进口商KR公司出现了较大亏损,全额支付公司欠款存在较大困难。KR是宏达公司的最大债务人,应收账款金额达到38.38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6.4%。据此,公司决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当时预计最大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1亿美元左右。 另外,截至2004年12月25日,宏达公司对南方证券委托国债投资余额为1.828亿元,由于南方证券目前资不抵债,根据谨慎性原则,拟对委托国债投资余额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宏达公司2003年的净利润为2.6亿元人民币,以此为标准,宏达公司至少需要为此笔债务背上10年的包袱。上市10年的首次亏损,留下债务10年难尝。短短数日之内,宏达公司的股价跌幅近30%,总市值损失30多亿元。2004年上半年,宏达公司的净利润只有6000多万元。 由此可以看到,导致宏达公司巨额亏损的罪魁祸首是美国的经销商——KR公司。美国KR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由美国三联公司、香港大洋公司和原镇江江奎公司成立的合资企业,JL为公司董事长。从2001年7月开始,宏达公司将其彩电源源不断地发往KR公司。然而产品是出去了,货款却没收到。KR公司当家

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合同

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合同 编号:本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合同(以下称《三方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三方签订:甲方: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营业地址负责人: 鉴于: 1、买卖双方决定以信用销售方式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2、为稳定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号《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业务合同》),甲方将其现在或将来基于与乙方订立的基础商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丙方作为保理银行向甲方提供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收取和坏账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国内保理金融服务。 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与丙方签订的上述《保理业务合同》,拟将甲方以信用方式向乙方销售货物所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丙方,乙方只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或其代理人付款,才能解除其付款责任。 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收款代理人;为代理收款之目的,甲方将在丙方开立监管账户。 在甲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后,乙方只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至丙方保理专户或者甲方监管账户,才能解除其付款责任。 乙方兹确认: 乙方将付款至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理专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甲方监管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承诺并保证不会付款至选定账户之外的任何其他账户。 第二条甲方负责每(天/周/月)将其与乙方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载有银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条款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经核对无误后,由(有权签字人)盖章或签字向丙方予以确认。 盖章或签字样本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将按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要求向丙方进行付款。 第四条在甲方签发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经乙方确认后,丙方据此向甲方提供贸易融资。 第五条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经相关方签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7.《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 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_月_日签订了《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对乙方享有应收账款人民币万元,应收账款明细及还款期限如下: 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2、2016 年月日,甲方向贷款人 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民币_______ 万元;甲方 委托丙方为甲方向贷款人的前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甲 方与贷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甲方与丙方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 现为保障丙方权益,甲方拟将其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为甲方对丙方的债务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其对乙方应收账款人民币万元质押 予丙方;乙方已知晓此质押事实,对此无异议。 第二条质押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质押担保范围: (一)因丙方为甲方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而形成的甲方对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罚息、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二)甲方按照《委托担保合同》应向丙方支付的担保费等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应收账款明细表》约定的还款期限将所欠甲方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支付所质押的应收账款款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丙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款项。 第四条乙方将所欠甲方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后,丙方有权将款项用于提前偿还甲方向贷款人的借款,或将账户内的资金继续质押给丙方。 第五条在甲方全部还清所欠贷款人的借款前,甲方使用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应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等交付丙方保管。 第七条应收账款质押期间,未经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向乙方收取应收账款; 2、不得将已质押的前述应收账款再进行转让、质押; 3、不得减免乙方付款义务; 4、不得有其他影响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九条如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及乙方应在丙方通知的时间内配合丙方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质押期间内,如甲方还清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或经丙方同意,可解除前述应收账款质押。 第十一条甲方或乙方逾期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任意一条约定的义务,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应收账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九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电源及晶丰明源IC培训教程

电源及晶丰明源IC培训教程 一、输入电压、功率因数。 1、通常输入电压分为单电压输入及全电压输入。 ①单电压是指85-132V与176-265V。 85-135V电源或灯具会销往美国、日本、台湾、加拿大、朝鲜、巴拿马、古巴、黎巴嫩、墨西哥;等地方。 其它国家输入电压都是在176-265V。 ②全电压是指85-265V。 2、功率因数(PFC) ①功率因数分为高功率因数和低功率因数两种。 高功率因数指PFC≧0.9 低功率因数指PFC在0.5左右,功率因素值越大,代表其电力利用率越高。 ②功率因数可通过功率计测出。 二、晶丰明源IC解析。 1、晶丰明源IC 主要分为、隔离电源IC、非隔离电源IC、 非隔离线性恒流IC、调光IC、低压DC—DC 。 ①隔离电源IC又分为高功率因数和低功率因数两种。 晶丰BP33X 些列为高功率因数隔离IC,BP31X BP90X 些列为低功率因数隔离IC。

p ②非隔离电源IC 也分为 高功率因数 和 低功率因数 两种。 芯片型号 输入电压 PF 功率 驱动电源特点 BP9020A 176~264VAC 0.5 3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仅10个外围元件;原边 反馈;低成本 BP9021A 100~264VAC 0.5 3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仅10个外围元件;原边 反馈;低成本 BP9022A 100~264VAC 0.5 5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仅10个外围元件;原边 反馈;低成本 BP3122 100~264VAC 0.5 5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原边反馈;低成本。 BP3123 100~264VAC 0.5 5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原边反馈;过认证。 BP3132A 100~264VAC 0.5 5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原边反馈;过认证。 BP3133A 100~264VAC 0.5 5-7W 内置功率MOSFET ;原边反馈;低成本 BP3135 100~264VAC 0.5 5-7W 内置功率MOSFET ;原边反馈;低成本 BP3115 100~264VAC 0.5 7-9W 内置功率MOSFET ;原边反馈;低成本 BP3125 100~264VAC 0.5 8-12W 内置功率MOSFET ;原边反馈;低成本 BP3116 100~264VAC 0.5 12-18W 内置功率MOSFET ;原边反馈;低成本 BP3126 100~264VAC 0.5 18-24W 内置功率MOSFET ;原边反馈;低成本 BP3135D 100~264VAC 0.5 8-12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仅10个外围元件;原边 反馈;低成本 BP3136D 100~264VAC 0.5 12-18W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仅10个外围元件;原边 反馈;低成本 BP3137D 100~264VAC 0.5 内置功率MOSFET ;双绕组变压器;仅10个外围元件;原边 反馈;低成本 BP3105 100~264VAC 0.5 24-50W 原边反馈、恒流一致性好、低成本。 BP3106 100~264VAC 0.5 24-50W 原边反馈、恒流一致性好、低成本。 BP3315 100~264VAC ≧0.9 5-7W 原边反馈APFC ;内置高压功率MOSFET ; 温度控制技术确保高温工作不闪烁;过认证 BP3316D 100~264VAC ≧0.9 8-12W 原边反馈APFC ;内置高压功率MOSFET ; 温度控制技术确保高温工作不闪烁;过认证 BP3309 100~264VAC ≧0.9 12-36W 原边反馈APFC ;启动时间小于200mS ;过认证 BP3319 100~264VAC ≧0.9 12-60W 原边反馈APFC ;温度控制技术确保高温工作不闪烁;过认 证 BP3319M 100~264VAC ≧0.9 12-60W 原边反馈APFC ;温度控制技术确保高温工作不闪烁;过认 证

应收账款回款三方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应收账款回款三方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为稳定的关系,甲方在乙方处有稳定的应收 账款,且乙方定期向甲方给付该款项; 鉴于丙方为甲方向银行融资时提供贷款担保,甲方愿意以其在乙方处的应收账款为丙方提供反担保,乙方愿意予以配合; 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共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为保障丙方所提供的担保债权的实现,一致协议如下: 一、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担保,甲方以其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止在乙方的人民 币万元额度的应收账款及未来五年内的应收账款为丙方提供反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应收账款余额持续个月保持人民币万元以上(包含本数),丙方可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贷款担保。 三、甲方负责每月号前,与乙方就甲、乙双方截止上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对账,并将双方确认的对账结果书面反馈给丙方。 四、在甲方与丙方的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认为甲方在乙方的应收账款余额低于第二条所示数额时,或甲、乙双方拟对应收账款做出调整,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的显著增加或减少,可能影响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决定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共同或单独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 五、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甲方款项情况,参方约定,乙方将款项汇入以下经丙方监管的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六、对乙方通过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甲方款项情况,参方约定, 乙方应将款项交付给,且只能交付给经甲、丙两方共同指定的业务经办人。该经办人需同时持有甲方、丙方的关于请求乙方支付款项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 (样本附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卖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丙方(债务人):【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买方能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买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合同编号【此处填写保理合同的编号】《有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甲. 乙. 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保理合同》的附件: 1. 乙方将与丙方签订的编号【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编号,如无,请填写“无约定”三个字】《【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全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的应收账款以及将来与丙方合作形成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形成的往期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详情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2. 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甲方可自行确定登记期限,且乙方对甲方在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公示系统中的登记内容已确认无误。登记期限届满前,《基础合同》项下债务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自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展期,不需另行征得乙方的同意或授权。 3. 本协议. 《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保理合同》以及其他附件一起,构成完整的. 对三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4. 甲乙双方在《保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术语适用于本协议,具有相同涵义。

(完整版)中信保三方协议模板

编号: 赔款转让协议(适用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年月日

甲方:(被保险人) 注册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邮编:传真: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 账号: 乙方: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注册地址: 电话:邮编: 传真: 丙方:(银行) 注册地址: 电话:邮编:传真: 1

鉴于: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单号为(以下简称“保险单”),各方经充分协商,就保险单项下赔款转让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且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对于甲方(请在下列适用“□”内打“√”,不适用“□”内打“×”) 向地区的全部买方的出口 向买方代码为的买方的出口 项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将按照保险单约定理赔后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丙方,同时乙方在上述出口项下的赔偿责任终止。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如何约定,甲方和乙方之间的保险法律关系,以及甲方和丙方之间的贸易融资法律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乙丙双方在各自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是否向乙方投保信用保险并不构成其获得丙方贷款或其他形式融资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甲方能否获得丙方的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并不构成乙方接受其投保信用保险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乙、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规定,对甲方的投保申请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申请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 二、甲方义务: 2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不单方面解除和变更保险单。乙方依据法律、保险单的规定或者与被保险人的其他约定作出变更或解除保险单决定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无论索赔权是否转让,均如实履行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的各项义务。 3、在得知发生保险单项下的损失或可能导致损失的事件时,有义务立刻通知乙方和丙方,及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且不延误地向乙方和丙方报告有关进展,否则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若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应向丙方偿还甲、丙双方融资协议项下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直至丙方完全受偿。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险单、本协议的规定或基于其他任何原因,做出拒绝赔款的决定; (2)乙方向丙方支付的赔偿款项不足以偿还甲方应向丙方偿还的款项; (3)在未转让索赔权的情况下,甲方因任何原因不向乙方索赔或甲方没有按照保险单约定向乙方索赔。 5、在乙方已将赔款支付给甲方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在收到相应款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丙方偿还融资协议项下的款项。 3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应收账款出质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应收账款质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应收账款债务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方拟将对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押债权的数额、担保范围】 定义: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

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非属上述情形的应收账款不适用本合同条款。 甲方承诺 1.2.1 甲方承诺甲方质押给乙方的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且处于正常未逾期状态,甲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并享有处分权,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1)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 (2)甲方从未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赠与该项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 (4)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等;(5)应收账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1.2.2 甲方承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应收账款相关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证明质押应收账款的账目、计算机数据记录和其他文件、凭证、应收帐款付款人的确认证明)均

应收账款确认资产损失案例分析(1)

应收账款确认资产损失案例分析 2013-8-21 11:24丁国卫【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案例 甲企业2012年3月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应收货款100万元。A公司因资金紧张,一直未支付货款。甲企业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甲企业减除10万元债务。A公司支付货款90万元,甲企业在账面上记载应收A公司款项10万元。7月,甲企业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应收货款80万元,因商品有瑕疵,双方产生纠纷,B公司不肯支付货款。近日,甲企业与B公司协商后达成协议,将原货款减除20万元,B 公司付款80万元,甲企业账面上因此产生应收B公司款项20万元。甲企业上述两笔应收款项,能否确 认资产损失? 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把企业资产损失的证据,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其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案例中,甲企业应收A公司10万元货款,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资产损失范围,同时取得法院判决书的外部证据,可以确认损失。应收B公司20万元货款,虽有双方确认的协议,但从证据的性质来分析,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所说的企业内部证据,而第二十二条所说的“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是应收款项原始发生时的计税金额证明材料,因此仅凭甲企业与B公司达成 的协议,确认资产损失依据是不充分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因此,从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来分析,甲企业减除B公司20万元应收货款的情形,属于销售折让行为。甲企业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与销项税额。 由此,案例中甲企业应收B公司的20万元货款余额不能直接确认资产损失,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并进行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资产包转让合同

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 广州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之 资产包认购协议 二零xx年xx月

资产包认购协议 甲方(受让方):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 法定代表人:x 乙方(转让方):广州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x 法定代表人:x 鉴于: 1、甲方作为《xx二号理财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有权依法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乙方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Y,有权依法从事有关汽车服务的业务。 2、乙方的业务经营的模式为对行业内知名、信誉度高的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一定的汽车融资租赁的应收账款资产包,通过直接向其汽车供应商进行购车款代付,同时获取相应汽车的抵押权、《汽车所有权证》的质押权以及汽车服务公司的大股东回购担保。 3、现乙方有意将其对某汽车服务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资产包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意进行受让。 为对上述应收账款资产包的转让以及相关风险控制事项进行约定,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一致约定,对于应收账款资产包的转让,操作步骤如下: (1)甲方根据《xx二号理财计划》的资金募集情况,按月度的方式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送《购买计划》,乙方收到《购买计划》之当日即进行核对确认,并立即将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资产包进行整理归集。 (2)甲方在乙方对其《购买计划》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向监管银

行(监管协议号:【】)提交划款申请,并授权一名财务负责人前往监管银行进行手续办理。在监管银行核实资金用途后,财务负责人将盖上甲方的预留印鉴,由监管银行的对公柜台进行划款处理,把甲方的购买资金向乙方的以下账户进行支付: 户名:广州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x 开户行: x (3)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资金划账之当日,应立将该期所转让的应收账款资产包项下的汽车办理转抵押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瑕疵和风险 2.1对于其应收账款包当中的单个应收账款以及整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瑕疵和风险,乙方均应向甲方做了必要和充分的陈述并有义务提供相关的底层资料。 对于应收账款包在交割前已存在的表面或潜在的瑕疵和风险,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瑕疵担保义务,以保证应收账款包转让的合理、公平。同时,对于应收账款包项下的客户违约、侵权或犯罪风险,乙方有义务承担全部的风险,因此影响甲方有关回款的权利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补偿。 相应地,甲方也应对于相关资料进行审慎调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向乙方进行沟通,甲、乙双方尽量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三、转让与支付 3.1转让时间 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包,甲方同意在乙方确认其月度《购买计划》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银行申请并办理划款手续。转让价格以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支付协议为准。 3.2交割 在乙方向甲方交割该月度的应收账款包之前,乙方应对相应的应收账款包进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书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乙方与丙方签订的《采购合约/订单》(合同编号:/ ,详见采购合约/订单内容),乙方基于该采购合约/订单向丙方供应,乙方因而对丙方享有应收账款之债权(“应收账款”)、丙方因而对乙方负有应付账款之债务(“应付账款”); 鉴于,乙方拟将其对丙方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而向甲方申请商业保理融资,而丙方同意乙方进行该应收账款转让; 兹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在本协议签署、且甲乙双方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甲方对乙方提供之《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核准之日即《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出具之日起,乙方对丙方所享有的相应应收账款(即《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所核准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丙方须将其对乙方所负有的与前述相应的应付账款足额、按时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保理账户。 保理账户系指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指定银行开立,用于丙方付款并实现甲乙双方间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违约金、保理费用及其他乙方对甲方应付款项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监管账户,该账户也是收取本协议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 甲方指定保理账户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2.乙丙双方皆同意甲方有权将本协议第1 条所述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的全部或部分再行转让给开立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之银行(即便此转让情形发生的,丙方仍将相应应付账款支付到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对于甲方或该银行所受让之相应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交易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身名义向丙方催款、处理索赔,丙方应按照规定足额、及时向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支付相应应付账款。 3.乙丙双方若基于其之间的《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交易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概与甲方无涉,甲方不承担乙方基于该《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与丙方的交易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如发生丙方要求乙方退款、减价、抵消货款、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情形的,均概由乙丙双方另行解决(如:乙方另行向丙方支付)。 4. 为防疑义,三方在此申明并确认:就乙方对丙方所享有的本协议第1 条所述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以外的应收账款(“未转让之应收账款”),乙丙双方若就此产生任何纠纷的,仍依乙丙双方间的《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交易合同执行。 5.乙方与丙方承诺:所有该双方之间的任何诉讼、反诉、索赔、反索赔或者抵消,均只能向对方提起;但在向该方提出相关主张的同时,提出方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有关该主张或争议事项。 甲方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6.应收账款到期日为交易合同所规定的最晚付款日,如果丙方在同一交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系分期履行的,则该交易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到期日按各期应收账款的最晚付款日分别计算、分别填写。 7.本协议构成对乙丙双方《采购合约/订单》(合同编号:/ ,详见采购合约/订单内容)之变更,本协议与《采购合约/订单》之条款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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