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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行反洗钱工作,提升反洗钱工作质量,科学评价反洗钱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考核以“日常监测、全面检查、定期通报、年度总评”为原则,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以非现场检查为主的方式。考核评分综合监察审计部门检查及外部检查结果,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全行目标考核体系。

第三条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酌情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10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对辖内各支行、营业部、分

理处(以下简称“各营业机构”)反洗钱工作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权重

第五条对各营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考核项目及权重为:控制环境20%、政策法规执行50%、风险管理20%、监督评价与纠正10%。

具体项目包括:

(一)控制环境(20分)

1、反洗钱组织架构(2分)

2.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履职情况(3分)。

3.反洗钱制度建设(5分)。

4.反洗钱人员培训(5分)。

5.反洗钱宣传(5分)。

(二)政策法规执行(50分)

1.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分类(20分)。

2.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20分)。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10分)。

(三)风险管理(20分)

1.风险识别与评估(10分)。

2.风险管控(10分)。

(四)监督评价与纠正(10分)

1、内部监督检查的整改(5分)

2、反洗钱资料上报情况(5分)

第六条对下列情形酌情加分:

(一)单位或个人反洗钱工作受到人民银行书面表彰的;

(二)反洗钱调研文章或经验推介材料等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刊物发表的;

(三)在省联社或人民银行举办的各类反洗钱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

(四)提供重要线索,使得洗钱案件得以侦破的;

(五)其它适合加分的情形。

其中:一、二、三、五项最高加分为5分,第四项最高加分为10分。一、三项中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1分;二项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1分。

第三章考核依据及程序

第七条对各营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考核,由总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现场检查、日常履职、非现场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总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年至少牵头组织一次反洗钱专项检查,对营业机构检查覆盖面应至少达到20%。

第八条反洗钱专项检查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营业机构考核评价应在每年12月底完成并进行通报。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九条对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落实总行反洗钱相关工作不到位且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营业机构,取消其在总行的年度考评中评优评先参评资格并进行全行通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0-3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十条营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总行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第十一条营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总行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且受到人民银行处罚的,依照人民银行处罚情况进行酌情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营业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且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给予组织及其它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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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凤呜大王*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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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凤呜大王*

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以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以风险控制为本,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 风险等级划分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专门人员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和客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客户身份识别 和资料保存情况、账户属性,所涉及地域、行业、业务、交易特征等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客户(A类客户)、一般风险客户(B类客户)、低风险客户(C类客户),并在柜台系统内给予相应的标识。 第六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以下标准对客户 或者账户进行划分:

高风险客户划分标准: (一)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二)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 (三)贩毒、腐败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 (四)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通缉罪犯名单及其他禁止性名单的; (五)被列入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名单、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名单的; (六)客户为我国政要或者外国政要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员; (七)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 (八)因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的; (九)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不真实,有伪造、变造嫌疑的; (十)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疑交易特征且被公司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交易行为,经过分析、识别后,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行为及相关客户与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 (十一)其他经分析、识别后被认为存在较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 一般风险客户划分标准:

(完整word版)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效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是指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办理保险业务,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公司反洗钱工作主要指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总裁室其他成员 成员: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团险销售部、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内控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领导公司反洗钱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 (三)审定公司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四)研究、决定有关反洗钱的重大事项; (五)审议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六)确保公司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 第五条各级公司成立相应的反洗钱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 第六条各级公司内控合规部门、法律合规岗、合规责任人是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是反洗钱工作的执行部门。 第七条销售部门的职责是: (一)收集相关客户信息,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二)根据可疑交易判断标准,填写《可疑交易报告单》(见附件),按照投保业务流程上报; (三)明确公司及代理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职责,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四)督导所辖领域执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规定。 第八条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二)在业务管理活动中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相关规定;

反洗钱培训工作计划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8年反洗钱培训计划 各信用社、分社: 为适应日益严峻的洗钱犯罪形势,提高全县各机构管理人员的反洗钱工作管理水平及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反洗钱工作人员分析判断能力,提高反洗钱业务技能,有效杜绝洗钱风险的发生,促使反洗钱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依据人民银行、省联社反洗钱要求,按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培训制度》规定,规范开展反洗钱培训工作,特制订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认真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要求,提升全员反洗钱责任意识,树立敬业爱岗意识、建立合规文化氛围、提升依法管理洗钱风险能力,联社反洗钱培训工作统一部署,注重实效,通过培训,造就一支精通反洗钱业务的高素质队伍,提高全体员工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全面推动我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合规、稳健运行,为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管理 在以联社理事长为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机构、业务条线负责人为本机构反洗钱培训第一责任人,

负责反洗钱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社反洗钱办公室负责全县反洗钱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具体培训工作的落实和相关培训材料的编制印发;反洗钱工作成员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条线范围内相关反洗钱知识的培训;各机构负责本机构人员的反洗钱培训。 三、培训方式 反洗钱培训工作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高标准、严要求、实用性”的原则开展。以自学为主,培训为辅,培训方式可灵活多样,采取课堂讲解、轮训、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力求做到形势多样、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 四、培训范围 (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联社反洗钱办公室侧重于管理能力、制度执行力和业务水平方面,重点进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提高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可通过聘请专业培训师授课和本联社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年度内,组织反洗钱知识培训至少一次。 (二)反洗钱相关岗位全体业务人员 各机构侧重于反洗钱基础知识、应知应会、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重点培训案例、最新反洗钱手法和特征,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了解你的客户”、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

保险公司XX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

保险公司XX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及要求 各中心支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了提高公司反洗钱管理工作质量,规避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规定,结合总公司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分公司实际情况,本着促使公司各级机构反洗钱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反洗钱人员专职化及公司各机构反洗钱材料报送及时,准确等要求,分公司制定了XX年反洗钱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计划 (一)分公司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反洗钱体系建设,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根据总公司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对已成立的XX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设置反洗钱专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相关内控制度,如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反洗钱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等。 (三)组织分公司系统内反洗钱专员认真学习总公司反

洗钱系统上线培训文件、材料,并进行反洗钱系统测试,达到正常使用该系统 (四)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专题培训会议1-2次并进行反洗钱知识测试1-2次。 (五)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要求组织系统内反洗钱相关人员参加人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并进行转培训。 (六)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和分公司反洗钱宣传制度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反洗钱宣传材料,组织各级机构进行反洗钱宣传。 (七)按照《XX分公司XX年反洗钱现场检查指导方案》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下属机构进行反洗钱工作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对全省反洗钱工作的共性问题下发全省通报,督促自查整改,要求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八)依照分公司下发的反洗钱相关制度,督促下属各机构完善本级反洗钱内控制度,要求下属各机构上报本级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报告。 (九)指导下属各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按照反洗钱考核办法,对各中支反洗钱工作进行考评;年终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总结,制定下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 (十一)按时,准确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各类报表、报

关于印发《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1〕52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为进一步加大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防范洗钞票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治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促进行业连续健康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钞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履行保险业反洗钞票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畴内履行反洗钞票监管职责。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二章保险监管职责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组织、和谐、指导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钞票职责:

(一)参与制定保险业反洗钞票政策、规划、部门规章,配合国务院反洗钞票行政主管部门对保险业实施反洗钞票监管; (二)制定保险业反洗钞票监管制度,对保险业市场准入提出反洗钞票要求,开展反洗钞票审查和监督检查; (三)参加反洗钞票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反洗钞票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钞票案件; (六)其他依法履行的反洗钞票职责。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畴内,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钞票职责: (一)制定辖内保险业反洗钞票规范性文件,开展反洗钞票审查和监督检查; (二)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辖内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情形; (三)参加辖内反洗钞票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辖内保险业反洗钞票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钞票案件; (六)中国保监会授权的其他反洗钞票职责。 第三章保险业反洗钞票义务 第六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应当以保单实名制为基础,按照客户资料完整、交易记录可查、资金流转规范的工作原则,切实提升反洗钞票内控水平。 第七条申请设置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反洗钞票条件: (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建立了反洗钞票内操纵度; (三)设置了反洗钞票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钞票工作; (四)配备了反洗钞票机构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同意了必要的反洗钞票培训;

反洗钱工作细则

******公司反洗钱工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三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 第四章客户身份识别 第五章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 第六章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 第七章责任与罚则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反洗钱政策》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反洗钱工作是指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管理、客户身份管理、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管理以及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 第三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辖的反洗钱工作,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规及稽核部,总公司各部门与各分公司各自履行相应的反洗钱职责。 第二章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五条公司各级机构应当及时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 (二)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客户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银行负责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六条公司各级机构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篇

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篇 又到了快要做工作计划的时候了。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篇,希望大家喜欢! 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一 为了预防和杜绝洗钱行为在我行发生,确保我行支付结算的稳定。全面推进我行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和非法转移资金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现针对我行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由主任王佳碧任组长,徐禹昆、高灿、陈武为成员,系统的对20xx年度反洗钱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 按照我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定期报告,严格帐户管理,加强柜面监督。 二、监督大额及可疑数据的报送。 指导监督对公业务中大额和可疑人民币资金交易的识别及报送工作,柜面人员每日按时对交易数据进行数据补录以及对案例筛查。同时设立了反洗钱报告员专岗负责每日的反洗钱系统的操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反洗钱有关月报,季报、年报的报表。

三、学习及巩固反洗钱法规、政策和技能培训工作。 将反洗钱业务培训作为法律法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级落实,并继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宣传良好局面。 四、严格执行反洗钱的宣传工作。 20xx年我行将在反洗钱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届时我行将悬挂反洗钱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做到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柜台人员也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五、接受定期不定期的稽查工作,做好自查工作。 强稽核检查,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稽核检查范围,为反洗钱工作保驾护航。定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将帐户管理、现金支付和票据业务结合起来,对临柜人员操作反洗钱业务程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防止洗钱犯罪活动的发生,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繁荣。 六、重视反洗钱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交流反洗钱工作情况、学习当前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 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科学评估宁夏辖区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情况,促进反洗钱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依据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规定负有反洗钱义务,且在宁夏展业一年以上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负责对辖内金融机构考评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评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按照反洗钱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各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由所在地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负责考评。 第五条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包括金融机构自评和当地人民银行审核考评两个阶段。(一)金融机构自评。参评金融机构应根据《宁夏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指标》(简称《考评指标》,附1)的内容开展自评,完成以下工作:填报《宁夏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表》(简称《考评表》,附2);按要求提供“必要信息”并整理“信息依据”待查;提交反洗钱自评报告。 “必要信息”是反映金融机构各项反洗钱工作情况和自评真实性的重要信息。被考评机构提供的“必要信息”必须有相应的文件、档案等资料作为“信息依据”。当地人民银行可通过抽查被考评机构的“信息依据”验证该机构所提供“必要信息”的真实性。 (二)人民银行审核考评。人民银行对被考评机构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非现场审查和现场核实,并根据《考评指标》直接考评金融机构的部分反洗钱工作内容,最终综合确定被考评机构的考评结果。 第六条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被考评的反洗钱工作时间跨度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各被考评机构每年应及早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并于次年的1月15日前,将《考评表》和反洗钱自评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已接入金融城域网的金融机构(注:金融业网间互联综合前置系统)可通过反行钱监管交换平台报送电子版材料。机构总部或者有管辖权的分支机构应同时组织在宁夏所属机构开展相关考评工作,并报送按要求汇总后的自评结果;在宁夏无下属机构的被考评机构只报送对本级机构的自评结果。 第八条人民银行各地市中心支行于每年3月底前向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上报辖内金融机构考评结果,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于考评次年的第二季度分别向被考评机构通报考评结果。第三章反洗钱工作等级的评定 第九条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等级包括单项工作等级和总体工作等级,均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单项工作等级 1.合格:被考评机构的单项工作能够完全满足对应工作要求,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该项工作可评定为“合格”,计2分。 2.基本合格:被考评机构的单项工作能够满足对应工作要求中的核心内容,但有个别非核心内容不能满足,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该项工作应评为“基本合格”,计1分。3.不合格:被考评机构的单项工作不能满足对应工作要求中的多数内容或核 。 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 行) (2007年5月21日银发[2007]15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反洗钱调查程序,依法履行反洗钱调查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实施反洗钱调查,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效率和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实施反洗钱调查时,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阻碍反洗钱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调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调查。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反洗钱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调查范围和管辖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下列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 (一)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 (二)通过反洗钱监督管理发现的可疑交易活动; (三)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四)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报的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活动;(五)单位和个人举报的可疑交易活动; (六)通过涉外途径获得的可疑交易活动; (七)其他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可疑交易活动。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下列可疑交易活动组织反洗钱调查:(一)涉及全国范围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 (二)跨省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存在较大困难的; (三)涉外的可疑交易活动,可能有重大政治、社会或者国际影响的;(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可疑交易活动。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可疑交易活动进行反洗钱调查。

保险公司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

保险公司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篇一:保险公司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 保险公司xx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及要求各中心支公司、机关各部门:为了提高公司反洗钱管理工作质量,规避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 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规定,结合总公司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分公司 实际情况,本着促使公司各级机构反洗钱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反洗钱人员专 职化及公司各机构反洗钱材料报送及时,准确等要求,分公司制定了xx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计划 (一)分公司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 公司反洗钱体系建设,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根据总公司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对已 成立的xx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设置反洗钱专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相关内控制度,如客户身份识

别制度,反洗钱现场检查实施方 案等。 (三)组织分公司系统内反洗钱专员认真学习总公司反洗钱系统上线培训文件、材料,并进行反洗钱系统测试,达到正常使用该系统 (四)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专题培训会议1-2次并进行反洗钱知识测试1-2次。 (五)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要求组织系统内反洗钱相关人员参加人行组织的反洗钱培 训,并进行转培训。 (六)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和分公司反洗钱宣传制度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反洗 钱宣传材料,组织各级机构进行反洗钱宣传。 (七)按照《xx分公司xx年反洗钱现场检查指导方案》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下属机 构进行反洗钱工作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对全省反洗钱工作的共性问题下发全省通报,督 促自查整改,要求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八)依照分公司下发的反洗钱相关制度,督促下属各机构完善本级反洗钱内控制度, 要求下属各机构上报本级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报告。

xx银行反洗钱考评办法

xx银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及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银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防止洗钱行为给我行带来潜在风险,根据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制度以及区联社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支行、营业部。 第三条反洗钱工作考核以区联社考核及内外部检查结果为考核依据,以“日常监测、现场检查、定期通报、全年总评”为考核原则,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考核结果纳入对各支行营业部的年终综合考核分数。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与落实组织机构与内控制度情况 1.是否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 2.是否设立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及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 (二)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情况 1.为单位或自然人开立银行账户时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识别客户身份; 2.是否为身份不明的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3.是否及时更新客户信息; 4.是否及时按规定划分风险等级; (三)履行客户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情况 1.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是否完整; 2.在业务关系或交易结束后,是否按规定要求和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四)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情况 1.是否按规定时间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是否随意填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信息项目; 2.可疑交易报告的上报是否经人工分析; (五)反洗钱学习培训及宣传情况 1.是否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反洗钱学习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2.是否按照规定面向客户及社会各界进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宣传; (六)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情况 1.是否违法规定泄漏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时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 2.是否违法规定泄漏报告可疑交易和配合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信息; (七)配合人民银行检查,调查情况及协助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 1.是否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项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反洗钱工作; 2.是否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八)反洗钱报表及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

某证券经纪最新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

渤证股【2009】218号 关于印发《渤海证券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总部、办公室、研究所,各营业部: 为进一步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公司特制定《渤海证券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经纪业务反洗钱细则通知 共印:4份 渤海证券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反洗钱工作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来开展,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二、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营业部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

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四、反洗钱相关名词解释 1.“洗钱”是指将违法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方式掩盖、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2.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 (1)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2)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3)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4)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五、反洗钱工作重点集中在营业部的账户开户、资产转移、证券交易等环节。营业部需通过对这些环节的控制、监控和报告,划分并记录客户洗钱风险,有效地做好反洗钱工作。 第二章业务流程控制 第一节账户业务身份识别 一、个人账户业务 1.营业部为个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沪A、B,深A、B,基金,代办股份转让账户)、资金账户(基金账户),办理密码重置(资金密码修改)、账户资料修改、增加委托方式(含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柜面业务)、开通新业务等账户业务时,应要求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到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 2.要求客户填写业务申请表,申请表中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应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2017反洗钱工作计划3篇

2017反洗钱工作计划3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普及反洗钱知识,营造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外部环境,加大对洗钱风险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宣传反洗钱活动的危害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制订我行20XX年度反洗钱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作用,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和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自觉性,起到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为进一步优化反洗钱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强市民反洗钱意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他们懂得反洗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宣传内容: (一)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反洗钱法》、《金融机构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集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等。 (二)反洗钱基本常识:包括什么是洗钱,洗钱犯罪手段有哪些,客户身份识别应具备什么条件等。 (三)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社会、机构和个人会产生哪些不良影响。 (四)宣传横幅:“预防洗钱犯罪,营造和谐社会”、“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打击洗钱、人人有责”。

二、宣传时间:根据每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安排组织反洗钱宣传活动1—2次。如中国人民银行没有组织由我行自行安排在每年3—10月份进行宣传。 三、宣传方式: 1、利用横幅及板报进行宣传。内容主要是以反洗钱标语口号,对社会公众普及宣传,让社会公众易于接受,使社会公众树立“反洗钱人人有责”的意识。横幅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各网点必须在营业场所前悬挂反洗钱宣传横幅; 2、宣传折页和板报。宣传折页应详尽地阐释社会公众应该了解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折页应放置在网点柜台前,方便客户了解反洗钱知识;各营业网点定期更换宣传板报内容,宣传总部下发的宣传板报内容。 3、开展网点柜面宣传。要求各网点营业厅通过电子宣传屏24小时不间断宣传反洗钱口号;各网点在营业厅外悬挂宣传横幅、营业厅内张贴宣传标语及板报。 四、宣传总结: 对反洗钱宣传活动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前些阶段宣传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找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反洗钱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好准备。 2017反洗钱工作计划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银行信誉,促进

反洗钱年度考核激励机制

反洗钱年度考核激励机制 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反洗钱法律法规,提升履行反洗钱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合理评价反洗钱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谷县支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各部室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由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太谷县支行自行制订。 第三条反洗钱工作考核以支行考核及外部检查结果为考 核依据,以“日常监测、现场检查、定期通报、全年总评”为考核原则,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以非现场为主的方式,考核结果纳入对相关业务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考核及评级当中。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权重 第四条对相关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的考核项目及权重为:基础管理情况20%、报告质量50%、反洗钱检查20%、宣传与培训10%。 具体项目包括:

(一)基础管理情况: 1.反洗钱工作小组履职情况; 2.反洗钱岗位设置及人员管理情况; 3.指导各部室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4.指导各部室开展客户风险评价分类情况; 5.指导各部室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6.各部门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报告质量 1.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情况; 2.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情况; 3.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情况; 4.反洗钱简报的报送情况; (三)检查开展情况 1.对辖内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

(四)反洗钱宣传与培训情况; 1.反洗钱宣传、培训计划 2.反洗钱宣传与培训的组织情况。 第三章考核依据及程序 第九条对各部门发生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而受到总行 和人民银行通报处罚的情况,实行对该部门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该县级行社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各类评先参评资格。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对发生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或者未能有效 履职反洗钱职责而受到人民银行通报处罚的情况,依据干部履职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任职干部进行履职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谷县支行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 1月1日起施行。

【精编范文】反洗钱责任追究制度-优秀word范文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反洗钱责任追究制度 篇一:反洗钱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建立 健全明晰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 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 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X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反洗 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一、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 成员分别由财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出纳保卫部 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 财务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保卫部等部门等组成,反洗钱办公室 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 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1、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职责: (1)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反洗钱相关的规章制度; (2)制定全辖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 (3)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听取反洗钱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汇报,组织各成员部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 (5)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6)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 (7)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计划

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计划 篇一:银行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及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和非法转移资金活动,纯洁社会风气,预防和杜绝洗钱行为在xx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发生案件,确保信用社信用支付的稳定。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针对我县农信社的实际情况,对20xx年度反洗钱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强化内控制度,建立反洗钱奖惩激励机制。按照反洗钱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联系实际建立反洗钱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将反洗钱工作同绩效挂钩,将反洗钱处罚同管理层、直接责任人薪金收入挂钩,调动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自身的潜能。二、完善组织架构,整合反洗钱管理部门。为进一步理顺反洗钱组织架构,逐步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体系,20xx年xx县农联社拟按照省联社有关文件要求,重新整合反洗钱管理部门,将目前设在监察稽核部的反洗钱办公室归口合规部或财务会计部负责,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一是分管合规工作的联社领导必须同时分管反洗钱工作;拟设立反洗钱报告员专岗,同时配备懂政策、懂法规、懂业务、懂管理的人员负责辖内的反洗钱管理工作,

提高反洗钱队伍的专业水平。三、加强反洗钱法规、政策和技能培训工作。联社将反洗钱业务培训作为法律法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级落实,并继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形成全辖联动的反洗钱培训、宣传良好局面。计划在20xx 年5月份联社将召开全辖农信社反洗钱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研究、交流反洗钱工作情况、学习当前国内反洗钱形势和任务及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从理论上讲解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明确洗钱风险的控制和预防是农信社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证参加培训人员深刻领会反洗钱的重要性,并将培训内容、操作技术和方法传授给其他职工,共同提高、(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计划)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这一项重要职责。四、切实做好反洗钱的宣传工作。每年11月是人民银行规定的反洗钱宣传月,届时我社将统一悬挂反洗钱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每个基层社做到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柜台一线人员也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五、开展定期或不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整版)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活动,加强我社反洗钱工作的监测和管理力度,完善我社反洗钱工作制度,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省联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的工作实际,明确反洗钱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各社与反洗钱信息员签订《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简称《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书的有效期限 第一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年。从 201X年X月X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目标责任内容 第二条、严格审查单位客户开户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并进行登记。 第三条、对我社账户进行定期检查,随时关注客户的资金走向,填报客户尽职调查情况统计表。 第四条、填报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及时向上级社和人民银行报告。 第五条、确保我社开户单位所进行的业务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金融交易的法律和规则。 第六条、不得将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泄漏给任何部门和个人, 特别是重点监测客户。

三、考核办法 目标责任期满,支行根据责任人的工作表现及人民银行的考核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工作目标考核评定。达到责任书规定内容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元)。未达到责任中规定内容的,则取消年度责任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分管领导与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 反洗钱信息员: 二00二年月日 第二篇: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反洗钱工作,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活动,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的监测和管理力度,完善我行反洗钱工作制度,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上级行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的工作实际,明确反洗钱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支行与反洗钱信息员签订《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简称《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书的有效期限 第一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从二oo六年6月一日起至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目标责任内容 第二条严格审查单位客户开户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并进行登记。

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实施细则

XX县农村信用社 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客观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情况,规范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和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制度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洗钱风险自律评估是指县联社在收集、整理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有关数据、材料、信息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原则、方式和标准,对我县辖内机构潜在洗钱风险和反洗钱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从而全面、综合评估我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的系统性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各机构。 第四条洗钱风险评估的目标是:客观评价辖内各机构洗钱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和相关义务,构建洗钱风险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维护辖区金融秩序。 第五条各机构应当按照县联社的规定,报送反洗钱工作信息,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 第六条各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监督管理中获取的反洗钱信息采取妥善的保管和保密措施,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二章自评估分工 第七条县联社负责对辖内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撰写本级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报告。各机构根据县联社制定的《XX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暂行)》等反洗钱内控制度规定获取的反洗钱工作数据、材料、信息,对所辖机构的洗钱风险进行自律评估,并撰写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工作报告。 第八条县联社可以直接对辖内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授权下级机构检查由县联社负责监管;下级机构认为辖内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请求县联社进行现场检查。 第九条县联社审计部门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进行稽核审计和现场检查,每半年出具审计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doc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防范洗钱风险,特制定了《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下文是我收集的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履行保险业反洗钱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二章保险监管职责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组织、协调、指导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职责: (一)参与制定保险业反洗钱政策、规划、部门规章,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对保险业实施反洗钱监管;

(二)制定保险业反洗钱监管制度,对保险业市场准入提出反洗钱要求,开展反洗钱审查和监督检查; (三)参加反洗钱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 (六)其他依法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职责: (一)制定辖内保险业反洗钱规范性文件,开展反洗钱审查和监督检查; (二)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辖内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情况; (三)参加辖内反洗钱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辖内保险业反洗钱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 (六)中国保监会授权的其他反洗钱职责。 第三章保险业反洗钱义务 第六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应当以保单实名制为基础,按照客户资料完整、交易记录可查、资金流转规范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反洗钱内控水平。 第七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反洗钱条件: (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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