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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46税法原理之欧阳家百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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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原理

欧阳家百(2021.03.07)

1、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从而能够满足公共欲望,缓解市

场失灵,实现国家职能。

2、公共欲望或称集体欲望,是指公众可以共同享有的需求,不具有排他性。

3、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其具有国家主体性、公共目的性、政权依托性、单方强制性、无偿征收性和标准确定性六个特征。

4、税收的依据,又称课税的依据,是指纳税人必须据以缴纳税款的原因和国家可以据以征收税款的理由。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学者较为普遍地认为,国家税收的依据主要是市场失灵的存在和对公共物品的需要。

5、税收的职能主要有三种,分配收入、配置资源和保障稳定,其中分配收入的职能是最为基本的,配置资源的职能次之,保障稳定的职能是以前两项职能为基础的。

6、税收对生产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对劳动力、储蓄、投资和资源配置的影响,其中对劳动力的影响是指税收对人们工作努力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两种效应,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税收对储蓄的影响表现为对储蓄愿望的影响和对储蓄报酬的影响。

7、掌握税收分类中对“直接税、间接税”;“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

税”;“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依据,其中,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分类被认为是税收最重要最基本的分类。P15-16

8、分别掌握“单一税制”与“复合税制”的概念。P18

9、一般认为,当代税收的基本原则有两个,分别是“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分别掌握“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的概念及构成,其中,“税收公平原则”通常被认为是税制设计和实施的首要原则,并被推为当代税收的基本原则。特别注意区分“税收基本原则”与“税法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P23-25

10、税收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的职能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各类策略和措施。

11、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居于重要地位。注意掌握税法与税收之间的关系。P29

12、税法的外部关系,是指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同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的区别和联系。

13、税法的地位,通常是指税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14、税法的体系是各类税法规范所构成的协调统一的整体,其具体的结构及构成该体系的诸多税法规范的分类,取决于税法的调整对象。

15、税法的宗旨,或称税法的目的,通常是指税法调整所欲达到的目标。它是税法的制定和执行的基点和出发点。税法的最高目标是调控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作和协调发展。税法的直接目标是保障税收三大职能的有效实现。具体表现为保障有效获取财政收入、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和保障

经济与社会的稳定三个目标。

16、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有关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注意掌握“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的含义。P35-36

17、税法适用的原则是在税法的解释、税收的征纳等具体适用税法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包括四个:实质课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课税原则。

18、税法的渊源包括六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国际条约。

19、税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三方面:税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主体效力。

20、课税要素,或称课税要件,是国家征税必不可少的要素,或者说,是国家有效征税必须具备的条件。课税要素的分类主要包括:(1)广义要素和狭义要素;(2)一般要素与特别要素;(3)实体要素和程序要素。

21、掌握”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的概念及构成要素的具体组成,构成要素的具体组成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客体”、“税目与计税依据”、“税率”四项内容,分别掌握该四者的概念,尤其是税率的分类,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每种税率的概念P48-50

22、税收特别措施包括两类: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狭义上的税收优惠措施则主要是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亏损结转、出口退税等,在各种税收优惠措施之中,税收减免在税法中规定的最为普遍。

23、掌握“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的概念 P51

24、狭义税权的主体应当是国家或者政府,其具体内容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其中,税收立法权是基本的、原创性的权力;税收征管权是最大量、最经常行使的税权;税收收益权是税收征管权的一项附随性的权力。

25、通常,国家税权的分配,包括纵向分配和横向分配两个方面,在税权的横向分配方面,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独享模式,一种是共享模式;在税权的纵向分配方面,也有两种模式,集权模式与分权模式。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采用集权模式的主要有英国、法国等国家;而采用分权模式的则主要是美国、德国等国家。税权分配问题是税收体制法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我国的税权在纵向分配上属于集权模式,在横向分配上属于分权模式,税收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

26、税权分配原则,即在税权分配方面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美国著名的财税学家塞利格曼和迪尤都曾经提出过著名的税权划分原则,依据塞利格曼的观点,税权的划分应注意三个原则,效率、适应和恰当,迪尤则在塞利格曼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利益原则。

27、税收体制是指规定相关国家机关的税权分配的一系列制度。它主要包括税收的立法体制和税收的征管体制。掌握分税制的概念,我国实行分税制的时间、依据、目的以及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P77-78

28、在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中,税收被分成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掌握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三种税收收入的具体划分。P79 29、掌握征税主体的6项权利与4项义务的名称。P82-83

30、掌握我国现行制度对纳税人权利的14项规定,包括各项权利的概念及名称。P84-85

31、纳税义务消灭的原因 P93

32、税法解释就是对税法中的某些条文作出的进一步的解析和阐释,狭义的税法解释是指在税法规定不明确时,通过运用解释方法来探究税法规范的意旨,以澄清疑义,使税法含义更加清晰、明确,它是税法解释的核心。税法的漏洞补充是指对由于立法疏忽,缺少预见或情势变更所导致的“税法罅漏”的补充。

33、税法解释的重要价值 P98

34、掌握“税法解释”5种方法的概念及名称P99-103

35、掌握“税法罅漏”的含义及三种分类 P105

36、重复征税,一般是指同一征税主体或不同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征税行为。通过概念的具体化,从不同的角度,揭示重复征税的下列多重含义:(1)从纳税主体的角度说,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税,即构成重复征税;(2)从征税对象的角度说,对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征收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税,即构成重复征税;(3)从征税主体的角度说,如果对于同一纳税主体或者同一征税对象,在一个征税主体征税以后,另一个征税主体又征收一次,则也构成重复征税。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较重要的分类:(1)不同性质的重复征税;(2)不同层面的重复征税;(3)不同向度的重复征税。

37、掌握“避免重复征税”的4种具体方法的概念及名称,特别注意其中最能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 P129-130

38、税收饶让,也称饶让抵免,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应纳所得税税款中得到减免的部分,视同其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得到外国减免的税款来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39、税收逃避,是相关主体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手段,逃脱已成立的纳税义务,或者避免纳税义务成立,从而减轻或免除税负的各类行为的总称。40、税收逃避行为分类中,掌握“逃税行为”、“避税行为”、“节税行为”的概念及划分依据。P135

4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是主体转移方式、客体转移方式,以及作为两种方式结合的避税地方式。

42、在税收征纳程序制度中,最为重要的是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征收制度。其中,税收管理制度是税收征收制度的基础。

43、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以外,其他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在各类税务登记中,设立登记是基础性、原初性的登记。

44、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我国财政部1993年12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亦于同期发布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从而确立了我国的发票管理法律制度。在发票的印制方面,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45、税款征收的概念、税款征收制度的概念、税款征收制度四类的名称P170

46、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税机关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这些规定是对征税机关行使税款征收权的最基本的要求。

47、在税务管辖中,最为重要的是地域管辖,此类管辖最为普遍,是税务管辖的基本形式。

48、修正申报的概念、更正请求的概念P173

49、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如何获得延缓,应向哪些机关报批,特殊困难包括哪些情形。P176

50、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其中,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其他送达方式是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采用。

51、税收减免依其性质和原因,可分为困难性减免和调控性减免。税收减免依其条件和程序,还可分为法定减免和裁量减免。

52、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税务代理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普通代理型,即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直接作税务代理人,政府对代理人的资格不作专门认定,也不进行集中管理。另一种是专门代理型,即政府对税务代表的业务范围、代理人资格的认定等都有专门的严格规定。前一种模式以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代表,后一种模式以日本、韩国等国为代表。

53、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其征税

对象是商品(包括劳务),而不是所得和财产,这是商品税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重要区别。商品税是典型的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四个税种。

54、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所谓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我国到2009年1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增值税计算采用扣税法。

55、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的基本框架是1994年确立下来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主要内容如下:(1)纳税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3)税率:我国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挡,即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定较为复杂,需要分三种情况,其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的确定;其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的确定;其三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确定;(5)税收优惠:分为税收减免制度和起征点制度;(6)出口退税制度:按照国际通行的办法对出口货物实行零说率,使货物在出口环节的整体税负为零;(7)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8)纳税地点;包括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9)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56、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从税法地位和税款计算的角度可以分为两大类:一

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在增值税领域里是非常重要、非常有特色的一种分类。

57、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增值税的税务资料的纳税主体,以及税法规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主体。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即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58、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重要意义在于,两者的税法地位、计税方法都是不同的,其差别表现在: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以用“扣除法”抵扣发票上注明的已纳增值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进行税款抵扣。

5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机、农药等货物的销售和进口所征增值税适用低税率13%

60、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销税额后的余额。

61、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基于一定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规定了一系列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6类,掌握每一类的内容。P215

62、消费税也称货物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63、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分为五大类,分别掌握每一大类的名称及具体税目的物品名称,特别需要掌握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从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增收消费税。P224-225 64、营业税亦称销售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或称营业收

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营业税与增值税、所得税比起来,算是一种税负相对较轻的税种,其征收成本较低,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稳定发展。

65、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三方面: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无动产。其中提供应税劳务包括7个行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值得注意的是:对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对象为金融机构)不征收营业税。

66、营业税规定了三挡不同的差别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四个税目适用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四个税目适用税率为5%,娱乐业税目适用5%-20%的幅度比例税率。

67、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其征税对象为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对于在境内流转的商品,只能征收国内商品税,不能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专门负责征收。

68、关税的减免较为复杂,可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三大类。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有五类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掌握该五类货物的内容。P255

69、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的总称。掌握所得税的五个特点的内容。P258-259

70、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一定期间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

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7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两类,分别掌握两类的名称及内容,特别掌握不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体的范围。P268

7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三类: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73、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为25%。

74、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且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75、掌握个人所得税的两类纳税主体: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掌握其概念及判断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所应具备的条件。P298-299 76、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11个税目,掌握每一个税目的名称。P299-300

77、掌握免纳个人所得税的10项内容。P303

78、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其征税对象是财产,这是财产税与商品税、所得税的最根本的区别,财产税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

79、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开发、利用资源的数量或价值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掌握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的内容。P310

80、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并由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主体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8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时,根据

法律规定,免征耕地占用税。

82、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财产税,目前包括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两类。

83、改收车辆购置费为征收车辆购置税,是我国“费改税”的一项重要内容。

8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85、印花税是以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的凭证为征税对象,而向凭证的书立、领受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6、印花税于1624年首先在荷兰开征。

87、依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违反税收征管法的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制裁方式,掌握这两类制裁方式的具体内容。P338

88、掌握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P340

89、税收复议是指作为税收争议一方的相关主体向征税机关提出再次审议所争议问题的申请,并由征税机关作出决定的一系类活动的总称。

90、掌握设立税收复议制度的意义 P353-354

91、掌握税收复议原则的内容 P355

92、掌握复议管辖的内容 P356-357

93、税收诉讼,是指在税收争议发生后,由于相关主体对征税机关的涉税执法行为不服而直接向法院提起并展开的诉讼活动,以及在对税收争议提

起税收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而向法院提起并展开的诉讼活动。94、从当事人的愿望和诉讼结果的角度,税收诉讼可分为四类: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履行之诉、赔偿之诉。

95、掌握法院在税收诉讼方面的受案范围的内容。 P375

96、税收诉讼的原则包括:税收公定原则、排除调解原则、被告举证原则和有限变更原则。分别掌握各原则的概念和名称。 P376

书法家的故事

李斯作小篆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秦王朝。为了适应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需要,秦始皇下令统一文字,他把这一艰巨的任务交给丞相李斯去完成。 李斯是一位很有才干的人。他远见卓识,曾在统一前的战国时期,就积极建议秦国采纳对六国逐个击破的战略,结果取得成功。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但精通文字,而且对图案、造型等艺术也有研究,并乐于在统一文字上尽心尽力。 在秦王朝建立以前,秦、楚、齐、燕、赵、魏等国,各有本国的通行文字,但比较而言,秦国的文字(以石鼓文为代表的籀文)在造型等方面显得更好。因此,丞相李斯就在原秦国文字的基础上,对其他六国的文字进行搜集、整理和归纳,取其优点,弃其不足,删繁就简,进一步美化。应当说,整理和改进文字,是一项极为艰辛的工作,既要有学识,又要有刻苦的精神。而李斯却不怕繁琐和麻烦,只想争取时间,早日使文字统一。果然,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他就十分出色地创出一种新书体—小。(小篆以前的甲骨文、金文、籀文,被广义地称为“大篆。”)小篆不但字形端稳秀丽,而且笔画匀称,为以后汉字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秦始帝对李斯创立的小篆非常满意。每当他外出巡游时,总要带上李斯,好让李斯为他写碑歌功颂德。公元前219年,李斯曾登临泰山、峄山、琅琊台等处,那里都留有他的小篆手笔,如《泰山刻石》、《峄山刻石》、《琅琊刻石》等。相传秦皇还让李斯利用和氏壁刻印章,印文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然而,秦王朝只十三年就灭亡了。 李斯曾说:“上古时候所创造的大篆,很是通行于世,可是因为这是远古时期的产物,所以人们大多不能通晓它。现在取它复合字体中的一部分,参酌变为小篆。”又说:“我死后五百三十年,当会有一个人接替我们书迹。”李斯之后,虽未如李斯所说的“五百三十年”那样准确,但其后八百多年的唐朝竟出现了一位著名的小篆书法家—李阳冰,更可巧的是,李斯、李阳冰,同姓相承。李阳冰曾言:“斯翁(李斯)之后,直至小生(李阳冰。)” 程邈创隶

书法家的故事

欧阳询聪敏勤学,读书数行同尽,少年时就博览古今,精通《史记》、《汉书》和《东 观汉记》三史,尤其笃好书法,几乎达到痴迷的程度。据说有一次欧阳询骑马外出,偶然在道旁看到晋代书法名家索靖所写的石碑。他骑在马上仔细观看了一阵才离开,但刚走几步又忍不住再返回下马观赏,赞叹多次,而不愿离去,便干脆铺上毡子坐下反复揣摩,最后竟在碑旁一连坐卧了3天才离去。 欧阳询练习书法最初仿效王羲之,后独辟蹊径自成一家。尤其是他的正楷骨气劲峭,法度严整,被后代书家奉为圭臬,以“欧体”之称传世。”宋《宣和书谱》誉其正楷为“翰墨之 冠”。 欧阳询不仅是一代书法大家,而且是一位书法理论家,他在长期的书法实践中总结出练书习字的八法,即:“如高峰之坠石、如长空之新月、如千里之阵云、如万岁之枯藤、如劲松倒折、如落挂之石崖、如万钧之弩发、如利剑断犀角、如一波之过笔”。 有一次,欧阳询外出游览,在道旁见到一块西晋书法家-索靖所写的章草石碑,看了几眼,觉得写得一般。但转念一想,索靖既然是一代书匠,那么他的书法定会有自己的特色。我何不看个水落石出。于是伫立在碑前,反覆地观看了几遍才发现了其中精深绝妙之处。欧阳询坐卧于石碑旁摸索比划竟达三天三夜之久。欧阳询终于领悟到索靖书法用笔的精神所 在,因而书法亦更臻完美观止。 虞世南[1]初唐着名书法家、文学家 虞世南是跟从王羲之的七世孙、隋朝书法家智永禅师学习书法的。他的字用笔圆润,外柔内刚,结构疏朗,气韵秀健。传说唐太宗学书就是以虞世南为师。唐太宗常感到“戈”字难写。有一天,他写字时写到“戬(jian剪)”字,只写了“晋”的半边,让虞世南写另外半边的“戈”。写成以后,唐太宗让魏征来鉴赏,魏征看了说:“今窥(看的意思)圣作,惟戬字戈法逼真”。唐太宗赞叹魏征的眼力高,也更看重虞世南的书法了。虞世南的代表作有《孔子庙堂碑》等。初唐的书法家继欧、虞之后的是褚遂良和薛稷。虞世南死后,唐太宗慨叹地说:“世南死,没有人能够同我谈论书法了。”

第二章 财税法原理

第二章财税法原理 第一节财税法概念和体系 一、财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财税法的概念 从一般意义上而言,税收内含于财政之中,从部门法角度看,财税法也就是指财政法。由于现实存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两大行政机关,属于不同的行政执法主体,其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具有相对独立性,存在一定差异且各具特点,从行政执法角度看,称财税法是适当的。需要说明的是,本课程所称财税法,是与行政法并列的部门法,也就是指一般意义的财政法。财政法和行政法共同构成财税行政法的基础。 财政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依法治国体现在财政分配领域,需要强化财政法制建设,规范国家在财政活动中与各方面产生的财政关系,做到依法聚财、依法用财、依法理财。 财政法或财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确认和调整国家在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财政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财税法调整对象 财税法的调整的对象是国家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即财政关系。包括财政经济关系、财政程序关系和财政权限关系三个方面。具体可分以下几类:(1)财政管理体制关系。(2)预算管理关系。(3)国家信用关系。(4)税收关系。(5)国有资产管理关系。(6)财务管理关系。(7)会计管理关系。(8)预算外资金管理关系。(9)财政监督关系。 二、财税法的地位 1、财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财税法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财税法所调整的并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而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财政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无偿转让的性质。(2)财税法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原则和调整方法。财税法在对财政关系调整时必须坚持财政收支平衡原则。财税法调整方法具有综合性,是运用行政的、刑事的、民事的等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调整。(3)财税法有独立且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2、财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1)财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与经济管理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财税法与经济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财税法所调整的是特殊意义上的经济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财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强制、无偿转移财产的性质。 (2)财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财税法与行政法有许多相同点,如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有不平等的一面,都采用命令和服从的办法来调整社会关系,但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财税法所调整的是国家财政活动中所发生的财政关系,而行政法所调整的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关系。前者发生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后者则不发生这种转移。 (3)财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税法与民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财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财政关系,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它产生并存在于国家财税活动中。而民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包括财产流转关系和财产所有关系,则是在商品流通中产生的;在财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财产转移,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在民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财产转移,则是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的。在财税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是一种命令和服从的关系,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3、财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 我国法律体系是一个以宪法为统帅的、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处于第一层次,它统帅着各个法律部门。财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与刑法、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一样,属于第二层次的法

英国的税收体制

英国的税收体制

浅析英国的税收体制 摘要:无论是哪个国家,其财政收入主要都是依靠税收,税收体制对国家的税收有重要影响。了解国家的税收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英国税收体制的特点及其演变历程,并分析了英国现行的税收体制的现状,这对我们了解英国的税收体制变化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英国,税收体制,特点,演变,现状 一、英国财政制度的发展 英国政府财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早期形成阶段(1215-1688)、中期发展阶段(1688-1852)、近期成熟阶段(1852至今),这三个阶段。英国政府财政制度从1215年开始,历经漫长的发展过程,议会在和君主集权的斗争中逐步获得对财政的控制权,从上世纪末开始,政府的财政决策权从议会转到政府手中。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继位后英国遭遇严重的通货膨胀,王室财政陷入困境,激化了国王和贵族的矛盾,1215年,贵族反叛,国王约翰被迫和贵族签订《大宪章》。这确立了议会制度的基础,并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把非赞同不纳税和没有代表权不纳税等原则确立下来,标志着应该政府预算制度的开始。英法百年战争推动了英国宪政的发展,也为议会权力的扩大创造了条件。战争带来的开支使君主要获得议会的支持,同时要扩大纳税,以此来获得经费。由此可见,英国每个阶段的财政政策的制定都涉及到税收,希望通过税收来增加财政收入。可见英国的财政政策与税收制度的演变具有密切的关系。 二、英国税制特点 (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在英国的税收体系中,其不仅有企业所得税,还有增值税、印花税等各个税种。其中最重要的是所得税,在所有的税收中占比达到6成以上。在上世纪末期英国的税收收入中,其直接税收贡献了近七成,间接税收占比33%左右,其

书法小故事

书法小故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书法历史小故事 汉字的起源 汉字渊源于象形,它是由图画发展而成的,故称象形文字。这是我国文字的一大特点,具有字形、字音、字义三个要素。最新研究结果表明,汉字的产生距今已有六千年左右历史,在上古社会,文字没有产生以前,我们的祖先就用“结绳”和“契刻”(就是用刀在木片以及陶器上刻符号)来记事。“结绳”的办法是文字的雏形,“契刻”则是萌芽状态的文字。汉字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之一,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自豪和骄傲。 功臣书法家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丞相李斯将六国文字收集起来,存其所同,去其各异,以秦国文字做基础加以综合整理,编写仓颉篇、爱厉篇、博学篇作为典范,为官方正式标准字体使用。这是汉字发展史上第一次统一文字的运动。秦朝以前的篆书统称为大篆,秦始皇时期通过对大篆删繁就简而创制的一种书体叫小篆。小篆对汉字的规范化起了很大的作用。小篆形体匀圆齐整,刚健流美。 “临池”的由来 我国东汉书法家张芝从小就爱写字。日日临写,从不间断。他每天在院中的池水里洗刷笔砚,日子久了,池子里的清水都被墨染黑了。后人用的“临池”一词就是指张芝刻苦练字的故事。 “行书”的来历 相传“行书”是东汉书法家刘德升创造的。刘德升少时读书,凡事都爱动脑筋。他感到写楷书太死板、又很慢,写草书虽快,可又太潦草不易辨认。经过多年的努力探索和实践,他终于把楷书与草书的笔法糅合在一起,创造出了用笔畅快、字形秀美、又易辨认的新书体——“行书”。 画龙点睛 传说南朝梁代画家僧繇在佛寺的墙上画了四条龙,当时看他作画的人很多,可他画的龙都不点眼睛,说要是点上眼睛龙就会飞上天。大家不信,一定要他点上,他刚把一条龙的眼睛点上,突然天空雷霆大作,墙壁被震破,这条龙便腾空飞起。 王羲之学书 有“书圣”之称的王羲之是我国东晋时的大书法家,从七岁起,就跟父亲学字。十二岁时,又游历名山大川,遍览前代大书法家的字,扩展了胸怀,开阔了眼界,书法意境也更高远了。他终于创造了“妍美流便”的新书体,被誉为“天下行书第一”。 东床快婿 东晋太尉郗鉴有个女儿,才貌双全,郗鉴对其疼爱有加,眼看到了

初级经济师财税第二章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2)

第四节购买性支出 知识点:购买性支出的一般性分析 财政购买性支出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一)政府消费性支出与经济运行 政府消费性支出是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耗性和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提供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而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等于它的经营性业务支出加上固定资产折旧;后者等于政府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用户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用户收取的报酬。 从整个社会来看,一定时期内对商品和劳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称为社会总消费,它包括居民消费、企业(单位和集团)消费和政府消费。因而,社会总消费构成了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而政府消费又构成社会总消费的一部分,所以政府消费性支出就成为社会总需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政府消费性支出的作用 1.政府消费性支出既是经济运行的结果,又是经济运行的前提 【提示】如何理解? 一方面政府作为需求方,对市场的供求变化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政府消费性支出扩张具有启动经济运行的功能,对刺激整个社会消费的扩大发挥巨大作用。 经济运行的结果: 政府消费只能是消费生产出来的商品和劳务,政府消费性支出取决于生产,生产规模决定政府消费性支出的规模,生产结构决定政府消费性支出结构。 经济运行的前提: 一方面政府作为需求方,对市场的供求变化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政府消费性支出扩张具有启动经济运行的功能,对刺激整个社会消费的扩大发挥巨大作用。 2.政府消费性支出是社会总需求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 政府消费性支出规模的扩大或缩小,对商品的供求关系会产生巨大影响: ①政府消费性支出规模扩大,会形成一股强大的购买力;

书法家练字的故事

王羲之与天鹅饺子 王羲之从小就喜爱练字,他7岁时跟书法家卫夫人习字。他集中心力刻苦勤练,日有长进,不到三年已经是笔力沉劲,顿挫生姿。在琅琊太守举办的书法赛会上,一举夺魁,震惊了方圆百里的书法名家。一时间,赞声不断,贺客盈门。刚满10岁的王羲之,在这种情况下,也不禁飘飘然地骄傲起来了。 一天,王羲之路过一个小巷,见一家饭店门口人声喧沸,热闹非常。尤其是店门上那副对联分外惹人注目。上面写着:味道美,有口皆碑,模样俊,无人不爱。 横匾上写着“天鹅饺子”。但是字却写得无生气,缺功夫,呆呆板板。 王羲之看罢,小嘴一撇,心中暗想:这缺少功夫的字儿,也只有配在这陋巷小店门口献丑罢了!但他又一琢磨:味道美,有口皆碑,模样俊,无人不爱。饺子有什么出奇?这是谁开的饺子店?竟敢如此狂傲! 王羲之走进店内一瞧,见店内有四口开水大铁锅,并排设在一道屏风下边,包好的饺子,好似一只只白色飞鸟,一个接一个地飞过屏风,不偏不倚,降落在各个滚沸的锅内。饺子店内的伙计,则忙前忙后地招呼着食客,每个伙计管一口锅,各自报着数:一号锅半斤,好,再来1斤。”“二号锅斤半。”“三号锅9两……。” 王羲之好奇,顺手掏出几个铜钱,要了半斤饺子,然后坐下。饺子不一会儿端上了桌。他仔细观看,这里的饺子果然与众不同,一个个玲珑精巧,好像浮水嬉戏的白天鹅,曲项向天歌,真是巧夺天工。他用筷子夹起一个饺子,送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呀,顿时鲜香盈盈,味美绝伦,不知不觉间,把那一盘饺子全吞到了肚里,真是饱餐之后,回味深长。 王羲之不由自言自语:“这天鹅饺子,果然名不虚传。”心中暗想:只是门口那副对联的拙笔劣迹,实难和这饺子相配。我王羲之何不乘此机会,为饭店另写一副对联,也好不辜负食此美味。想到此,他便问伙计:“请问店主人在哪里?” 店伙计用手指了指屏风说:“回相公,店主人就在屏风后。” 王羲之绕过屏风,见一白发老妪端坐在案板前,一个人一边擀面皮,一边包饺子。填好馅,飞快捏上几下,转瞬成了一只白天鹅,动作娴熟。更令他惊奇的是,饺子包好之后,白发老妪随手将饺子向屏风那边甩去。天鹅饺子便一个接一个越屏而过,降落在锅内。每两5只,按伙计报的数,每口锅下多少,斤两分毫不差。 白发老妪的高超绝艺,使王羲之惊叹不已。忙走上前施礼问道:“老人家,像你这样的功夫,多长时间才能练成?”白发老妪答道:“不瞒你说,熟练需40年,深练需一生。” 一听这话,王羲之不由沉默深思,仔细品尝这番话的滋味。然后又问:“您的手艺这样高超,为什么门口对子不请人写得好一点呢?它和这天鹅饺子很不般配!” 王羲之不问还好,一问倒使白发老妪生起气来,只见她气鼓鼓地说:“相公有所不知,并非老身不愿请,只是不好请啊!就拿那个刚露了点脸儿的王羲之来说吧,都让人捧上天了!说句实话,他写字所下的那点功夫,真不如我扔饺子的功夫深呢。你可别学他,常言说得好:学海无涯苦作舟,勤奋当桨争上游。一次划前就骄傲,终久要落人后头。” 白发老妪一席话,说得王羲之面红过耳,羞愧难当。他恭恭敬敬地给老妪写了一副对联。从此以后,这家天鹅饺子店,就挂上了王羲之写的对联,生意越发兴隆了。此事也改变了王羲之的一生,使他终生与鹅结缘。更虚心刻苦地练字,博采众长,精研体势,推陈出新,创出字势雄强而多变化、妍美的新体,名扬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书法名家。

第二章财政支出基本理论

第二章财政支出的基本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私人物品可以通过市场有效率地加以分配,而有效率的供给通常需要政府行动的是 () A. 公共物品 B. 私人物品 C. 消费品 D. 固定资产 2.为使某种物品或服务的效益最大化,其产量应达到使其()为零 A. 社会边际效益 B. 社会边际成本 C. 净边际效益 D. 社会总成本 3.如果学校是政府办的,但办学的成本全部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补偿,在这种情况下, 教育在提供方式和生产方式上采取了下述哪种组合?() A. 公共提供,公共生产 B. 公共提供,私人生产 C. 市场提供,公共生产 D. 市场提供,私人生产 4.在弥补外部效益时,可供政府选择的有效对策是() A. 征税 B. 补贴 C. 公共管制 D. 公共生产 5.如果政府与私人公司签定合同,由该公司提供城市的绿化服务,政府支付该公司费 用以补偿提供服务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绿化这项服务在提供和生产上采用的组合是() A. 公共提供,公共生产 B. 公共提供,私人生产 C. 市场提供,公共生产 D. 市场提供,私人生产 6.解决自然垄断的有效措施有() A. 征税 B. 采取反垄断措施 C. 公共定价 D. 收费 7.政府在为自然垄断产品定价时,会产生企业亏损问题的定价方法是() A. 边际成本定价 B. 二部定价 C. 平均成本定价 D. 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定价 8.在如下假设基础上,二部定价法相比平均成本定价法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经济福利 () A. 没有或极少有消费者退出 B. 没有收入再分配问题 C. 没有亏损问题 D. 有众多消费者退出 9.当产量从而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农产品供求弹性的不对称会形成如下市场() A. 垄断市场 B. 蛛网市场 C. 寡头市场 D. 完全竞争市场 10.竞争市场上以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的公共定价主要针对以下产品 () A. 奢侈品 B. 耐用消费品 C. 高档消费品 D. 生活必需品 11.下列项目中不属于规费的是() A. 过桥收费 B. 护照费 C. 商品检验费 D. 毕业证书费 12.下列项目中属于使用费的是() A. 律师执照费 B. 商标登记费 C. 出生登记费 D. 公园门票收费9 13.政府对产品实行收费,依据的是() A. 产品消费中的外部效益 B. 产品消费中的内部效益 C. 产品消费中的内部成本 D. A与B 14.下列有关政府收费表述正确的是() A. “拥挤”收费从本质上来说是对外部成本的一种弥补 B. 政府收费具有普遍性与强制性 C. 政府收费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一般性财政支出 D. 政府收费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确定的

销售旧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系列规定及其解读

销售旧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系列规定及其解读 2012-2-9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规定了两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该文件是财税[2009]9号文件的典型补丁文件,相关文件列示与解读分析如下: 一、先后系列税务文件(补丁之补丁) (一)财税[2002]29号文 该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什么是应税固定资产呢?国税函[1995]288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第11条规定了三个条件,凡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固定资产,为应税固定资产,反之为免税固定资产。三个条件即:第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29号文件的实质是,由于购进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税,但是如果一台固定资产使用过一段时间后,其销售价格居然超过了购进价格,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由于企业负担的增值税只是购进原价的进项税,如果超过购进原价,应该缴纳增值税,鉴于该项业务没有核算进、销项,因此给出了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计税方法。 虽然有超过原值按照4%减半征收的规定,但是29号文件本质上仍然是由于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税的规定,超原值征税只是原则之外的例外。 (二)财税[2008]170号文 该文件规定:第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第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该文件,以时间界限作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标准,显然是在撰写过程中犯了简单思维的错误,潜意识认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都已抵扣过进项税额,而未想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仍规定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之情形,例如:2009年1月某企业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自用,1年后该企业将小汽车销售,如果按照170号文件规定,由于该小汽车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应该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对该项业务按照17%征税,显然是重复纳税,不符合税法原理。

书法小故事

九月开学季,老师你们准备好了吗?幼教开学准备小学教师教案小学教师工作计...初中教师教案初中教师工作计... <三>、课堂小结: 今天我们学习了临、摹的方法,知道了临、摹是学习书法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要继承传统,只有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才能有所创新,所以我们要努力学好书法基本功。 书法家刻苦学习的故事 故事之一《智永和尚的“退笔冢”》 隋唐时代的著名书法家智永和尚,是王羲之的七世孙。据说他曾住在永欣寺楼上,刻苦学书三十年。他身边备有一个大竹篓,将写秃的笔扔进竹篓里,整整装满了五篓,后来将秃笔取来埋在一起,称为“退笔冢”。经他亲手临写的《千字文》有八百多本,分别散在江南各寺庙里。“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綉花针”,智永终于成为当时著名的书法家,每天来求他写字的人络绎不绝,把他家的门限都踏穿了,于是用铁皮包上,被人称为“铁门限”古人说:“水滴石穿,绳锯木断”,不正是智永和尚的写照吗? 故事之二《红叶作书,郑虔三绝》 郑虔是唐玄宗时代的著名学者,书法家,学问很渊博。他青年时代就爱好写字绘画,但令人心酸的是家境贫寒,穷得连纸张也买不起,用什么来练字呢?正好附近慈恩寺庙里存放有几间屋的柿叶,他便搬到寺庙里住下,每天取红色的柿叶当纸,刻苦学书。时间一长,把几间屋的柿叶都写完了。功夫不负有心人,郑虔终于艰难而玉成,他的书法、绘画和诗歌都取得很大成就,唐玄宗见了赞叹不已,称之为“郑虔三绝”。 前人说:“梅花香自苦寒来”,从郑虔学书的故事中,不是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吗? 故事之三《穷和尚成了大书法家》 唐代的大书法家怀素和尚,也是一位勤奋刻苦的典范。因为贫苦,买不起纸张,他每天取芭蕉叶来写字,后来把他种的一万多株芭蕉树叶都摘光了,于是又作了个木盘子,刷上漆,在上面练习写字,时间长了,笔尖竟把木盘也磨穿了。他写秃的笔,可能比智永还多,后来将秃笔埋成一座坟,名叫“笔冢”。怀素刻苦学书几十年,终于自成一家,他的草书是我国书法艺术中的珍品。 常言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学们,今天我们的学习条件,比智永、郑虔、怀素要好得多,难道不应该趁这大好时光,奋发自励吗? 故事之四《身残志坚的书法大师》 前面介绍的三位书法家,生活在离我们一千多年前的隋唐时代。现在,我再给大家介绍几位当代著名书法家的事迹。这几位书法家都有相同的美德:身残志坚,老当益壮,生命不息,勤奋不巳,堪为我们年轻一代的表率。他们的名字早已为国内外所知晓,那就是:邓散木、林散之、费新我三位老人。三老之中,邓老已于一九六三年去逝。费老、林老都已有八十多

税法原理复习题

单选题 1、税收的形式特征是()。 A、自愿性 B、强制性C灵活性D有偿性 答案:B 2、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来源的税种是()。 A、增值税 B、营业税C消费税D资源税 答案:C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属于纳税人权利的事项是()。 A、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B、依法办理税务申报 C、依法缴纳税款D依法申请减免税答案:D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 A、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B、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C、不含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的销售额D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答案:B 5、依据消费税立法规定,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商品是()。 A、竹制筷子 B、复合地板C卡车D汽车轮胎 答案:D 6、流转税法属于()。 A、税收实体法 B、税收程序法C税收权限法D、税收处罚法 答案:A 7、某皮件零售商场,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附设快餐厅提供就餐服务,该商场的业务依现行法律规定()

A、缴纳增值税 B、缴纳营业税 C、销售皮件缴纳增值税,附设快餐厅提供的就餐服 务缴纳营业税D、销售皮件缴纳营业税,附设快餐厅提供的就餐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案:A 8、根据消费税立法规定,采用从量定额方法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是()。 A、高档化妆品 B、宝石 C、啤酒D酒精 答案:C 9、我国现行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定价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是()。 A、卷烟 B、摩托车 C、豪华轿车D游艇 答案:A 10、某酒店除了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外,还附设外卖部对外销售酒店特色卤菜,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卤菜外卖业务收入()。 A、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B、按服务业劳务征收营业税C按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D、按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答案:D 11、依据增值税立法规定,以下单位收取的费用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公安机关按规定收取的护照工本费B、法院按规定收取的诉讼费C、家政服务公司收取的服务费D、中华全国总工会收取的会员费 答案:C 12、纳税人机构转让专利权缴纳增值税,其申报纳税地点为()。 A、纳税人居住地 B、转让专利权合同签订地 C、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D、专利权使用地答案:C

关于古代书法家故事5篇

关于古代书法家故事5篇 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符号的书 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 古代书法家故事一 师宜官卖字换酒 汉代(公元前206年到公元220年)前后共经历426年,这是汉字书法发展史上继 往开来、由不断变革而趋于定型的关键时期,至汉末,我国汉字书体已基本齐备。隶 书是汉代普遍使用的书体。汉代隶书又称分书或八分,笔法不但日臻纯熟,而且书体 风格多样。到东汉,隶书进入了书体成熟,流派纷呈的阶段,名家迭出。 东汉灵帝虽昏庸无能,却喜爱书法,一次征召天下擅长书法的人集会在鸿都门, 大约有几百人。汉灵帝仔细看了各人的作品以后,发现这些人中,南阳人师宜官的书 法如?鹏展翅,大开大阖,一派大家风范。而他的八分书法最为出色。大的,一个字的直径可以有一丈长;小的,在寸方的一片竹简上,可书写一千个字。汉灵帝大喜,便差 人召师宜官入宫。 此时的师宜官,并不知情,正口袋空空地在酒店里喝酒。喝足了,店家来要酒钱。恃才傲物的他,取出笔,在酒店的墙壁上挥书求售,招来许多人围观。师宜官的条件 很简单:若卖给他酒,就多出售给店家几个字;否则,就铲掉墙上的字。酒钱是付足了,但汉灵帝听说以后,召他为官的想法就此打消。 师宜官曾为袁术立的钜鹿耿球碑书写文字,这也是他唯一见于史书记载的作品, 但是历史久远,碑也不见踪迹了。 古代书法家故事二 王次仲弱冠创“八分书” 王次仲,上谷(今河北省怀来县东南)人,秦代书法家。他小时候聪明伶俐,志气 很高,博览群书而又善于独立思考。他十多岁时,学识已达到成熟的阶段。当时,人 们普遍使用结构修长,笔画之间空距非常匀均的秦篆。这种字体既繁复又难写,不必 说民间使用,单是官府书吏就为公文山积、批覆缓慢而叹苦。年近弱冠的王次仲深知 文字改革的必要,就把各种钟鼎器皿以及诏版文字广泛搜集在一起,勾摹出来,按文

书法家故事

故事之一《智永和尚的“退笔冢”》 隋唐时代的著名书法家智永和尚,是王羲之的七世孙。据说他曾住在永欣寺楼上,刻苦学书三十年。他身边备有一个大竹篓,将写秃的笔扔进竹篓里,整整装满了五篓,后来将秃笔取来埋在一起,称为“退笔冢”。经他亲手临写的《千字文》有八百多本,分别散在江南各寺庙里。“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智永终于成为当时著名的书法家,每天来求他写字的人络绎不绝,把他家的门限都踏穿了,于是用铁皮包上,被人称为“铁门限”古人说:“水滴石穿,绳锯木断”,不正是智永和尚的写照吗? 故事之二《红叶作书,郑虔三绝》 郑虔是唐玄宗时代的著名学者,书法家,学问很渊博。他青年时代就爱好写字绘画,但令人心酸的是家境贫寒,穷得连纸张也买不起,用什么来练字呢?正好附近慈恩寺庙里存放有几间屋的柿叶,他便搬到寺庙里住下,每天取红色的柿叶当纸,刻苦学书。时间一长,把几间屋的柿叶都写完了。功夫不负有心人,郑虔终于艰难而玉成,他的书法、绘画和诗歌都取得很大成就,唐玄宗见了赞叹不已,称之为“郑虔三绝”。前人说:“梅花香自苦寒来”,从郑虔学书的故事中,不是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吗? 故事之三《穷和尚成了大书法家》

唐代的大书法家怀素和尚,也是一位勤奋刻苦的典范。因为贫苦,买不起纸张,他每天取芭蕉叶来写字,后来把他种的一万多株芭蕉树叶都摘光了,于是又作了个木盘子,刷上漆,在上面练习写字,时间长了,笔尖竟把木盘也磨穿了。他写秃的笔,可能比智永还多,后来将秃笔埋成一座坟,名叫“笔冢”。怀素刻苦学书几十年,终于自成一家,他的草书是我国书法艺术中的珍品。常言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学们,今天我们的学习条件,比智永、郑虔、怀素要好得多,难道不应该趁这大好时光,奋发自励吗 柳公权故事 有一天,柳公权和几个小伙伴举行“书会”。这时,一个卖豆腐的老人看到他写的几个字“会写飞凤家,敢在人前夸”,觉得这孩子太骄傲了,便皱皱眉头,说:“这字写得并不好,好像我的豆腐一样,软塌塌的,没筋没骨,还值得在人前夸吗?”小公权一听,很不高兴地说:“有本事,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老人爽朗地笑了笑,说:“不敢,不敢,我是一个粗人,写不好字。可是,人家有人用脚都写得比你好得多呢!不信,你到华京城看看去吧。” 第二天,小公权起了个五更,独自去了华京城。一进华京城,他就看见一棵大槐树下围了许多人。他挤进人群,只见一个没胡双臂的黑瘦老头赤着双脚,坐在地上,左脚压纸,右脚夹笔,正在挥洒自如地写对联,笔下的字迹似群马奔腾、龙飞凤舞,博得围观的人们阵阵喝彩。

财税法-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模板) 《财税法》教学大纲(二号黑体) 课程编号:100422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 学分:2 适用对象:(专业名称)法学 先修课程:宪法、经济法、民法、行政法 (以上标题为黑体,四号字;内容为宋体,四号字) 一、教学目标(黑体,小四号字) 说明本课程的性质以及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明确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在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以及对后续课程的影响。 目标1:深入理解财税法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强化纳税人权利保护理念。 目标2:较为全面地了解财税法体系,理解财税法基本概念和理论。 目标3:初步了解财税法常规实务,逐渐培养学生财税法操作技能。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黑体,小四号字) 教学内容讲授上的要求:重点讲授财税法基本原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债法、转移支付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税

收征收管理法等,特别是对于预算法和所得税法应精讲,一些小的税种法有选择地讲授,其他财政管理与支出方面的内容可粗粗讲或不讲。 对拟实现的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理论讲解和法规精解为基础,以案例分析为支撑,辅之以一定的访谈、现场考察等其他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环节的重点在于提高学生分析财税法案例的能力和计算税额、剖析征纳程序等基本业务能力。 本课程要求学生课前和课后开展一定的自学,特别是查阅案例、了解日常生活中的涉税情形等。 中央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以及法治中国建设的理念贯穿全课程,以强化学生对此理念及相关知识的理解,有助于健全学生的法科知识体系,契合国家财税法治的战略需求。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黑体,小四号字) 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 教学课时分配

财税法专业方向

财税法专业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 (1)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2) 第三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高级课介绍 (3) 第四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师资介绍 (5) 第五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选拔办法 (8) 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培养计划 (9)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 University Fiscal Law Research Center)是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机构”,是法学类唯一连续三次获此殊荣的优秀科研机构。 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 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研究人员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等国家(地区)的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的立体化研

究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财税法学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智库。 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在北京大学和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北京大学财税法专业,是法学院最早在法律硕士(非法本法硕、法本法硕)设立的专业方向之一,现依托于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面向所有有志于从事财税法事业的同学。 法律硕士专业设置,其培养目标的定位在于通过对具备其他专业基础知识人才的法律职业培训,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法律硕士是一种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能够掌握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思维特征和职业能力,并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管理、科技、外语、计算机或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有关管理工作。 本方向注重为税法实务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高级税法专业人才,重视学生法律与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的双重知识构架的形成,并重视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和税法职业技术操作的双重培训,以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

中国古代著名书法家故事

中国古代著名书法家故事 篇一 一、王羲之(书圣《兰亭集序》) 王羲之(303—361年),汉族,字逸少,号澹斋,原籍琅琊临沂(今属山东),后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是东晋伟大的书法家,被后人尊为“书圣”。代表作品有:楷书《乐毅论》、《黄庭经》、草书《十七帖》、行书《姨母帖》、《快雪时晴帖》、《丧乱帖》、行楷《兰亭序》等。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冶于一炉,创造出“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行书。 王羲之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书法家,其行书《兰亭集序》被历代书法家推崇为“天下第一行书”,被天下人尊为“书圣”。王羲之一名中的“羲”内容很丰富。“羲”字常作为古时对贤人用字,如上古的伏羲,尧时掌管天文的官吏羲仲、羲叔以及传说中的太阳神羲和等。“羲”又专指太阳。如唐韩愈《石鼓歌》:“孔子西行不到秦,掎摭星宿遗羲娥。”可以看出,“羲”在古人心目中是一个十分神圣的字。王羲之的父亲在他的名字中使用这个字,包括了以上几层意思,希望他日后能够成为一个类似于伏羲的圣人、贤人。至于“之”字,为一助词,没有实际意义。不过在古人尤其是两晋人看来,名字后加一个“之”字是高雅的。两晋时期,一些地位高、权力大的人,特别是当时一些显宦、士人的名字中不乏“之”字。在两晋琅王牙王氏家族中,一连几代人都喜欢用这个字。如王羲之的5个儿子

分别名为王玄之、王凝之、王徽之、王操之及王献之,王羲之的孙子辈以至10代之后的后人,名字中还有用“之”字的。 据学者考证,取名避讳的风俗开始于东周,下至清末。王羲之家族几代人都打破了避讳的规矩,多用“之”字的原因大概与五斗米道有关。五斗米道为东汉人张陵所创,该教对道徒规定名字中要用“之”字作为暗记。王羲之一家信奉五斗米道,所以家族中人多用“之”字。 有人认为,王羲之名字中带“之”的另一个原因是,两晋及南北朝时,名字避讳这一习俗逐渐严格起来。取名时,皇帝、父母及祖父母、圣人的名字都要避讳,要取个好名字很不容易。而“道”和“之”两字不在家讳之列,所以文人名士都喜欢用“之”字。如王羲之七个儿子,每一个名字里都有一个“之”字,依次是:王玄之、王凝之、王焕之、王肃之、王徽之、王操之、王献之。七子都擅书法,但以老七王献之最出名。 王羲之从小练字,7岁的时候,已经写得很不错了。继续练了四五年,总感到进步不大。有一天,在父亲的枕头里发现一本名叫《笔谈》的书,里面讲的都是有关写字的方法,他高兴得如获至宝,偷偷地阅读起来。 正当读得起劲的时候,父亲来了,问道:“为什么偷我枕中秘书?”羲之笑而不答。母亲想给他打圆场,从旁插了一句:“你是在揣摩用笔的方法吗?”父亲认为他年纪太小,未必能够读懂,就把书收了回去,对他说:“等你长大了再教你读。”王羲之不高兴地说:“如果等高兴地说:“如果等我长大了才讲究笔法,那我这几年的时光不就白白浪费了吗?还是

《财政学》习题、答案

第一章财政概念和财政职能 三、简答题 1、简述公共需求的特征。 2、简述财政是如何产生的。 3、简述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 四、论述题 1、试述政府干预经济理论产生的背景及依据。 2、试述财政的三大职能。 参考答案 三、简答题 1、(1)公共需求满足的受益外在性;(2)公共需求的整体性;(3)公共需求一般 通过公共机制来满足。 2、(1)财政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2)为了维持国家机构的存在并保证实现其职能,国家必须从社会分配中占有一部分国民收入,这就产生了财政这一特殊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 3、(1)垄断(2)不能有效解决外在性问题;(3)不能有效提供公共商品;(4)市场信息不充分;(5)收入分配不公平;(6)宏观经济波动 四、论述题 1、(1)背景:在进入20世纪30年代后,西方经济学发生的一个重大转变就是经济自由思想转入低潮,市场失灵理论以及以此为依据的政府干预理论成为主流理论。出现这种转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西方国家的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第三,政府计划体制的成就。 (2)依据:市场失败理论,其核心是对市场缺陷的分析。由于在某种状态下,市场在合理配置资源方面会失败,政府政策的基本作用就是针对这种现实的失败或可能出现的失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这是政府进行经济干预的逻辑起点。但市场失败仅仅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2、(1)资源配置职能。资源配置指通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使各种资源都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财政配置资源职能的主要内容有:(1)预算安排;(2)制度安排,包括环境性制度,制约性制度和引导性制度。 (2)收入分配职能。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A、通过税收对收入水平进行调节,缩小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B、通过转移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改善低收入阶层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及其子女的生活、保健或教育状况,提高或维持其实际收入与福利水平,维护社会的安定。C、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国家兴建公共福利设施、开展社会服务以及举办种种福利事业,增进社会成员利益,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广大群众提供生活质量保障,这也使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D、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实际上,打破人口流动壁垒,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足投票”获得最大效用,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3)经济稳定职能。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是指政府运用财政工具和政策保障宏观经济稳定运行与增长的职责与功能,而这一功能的产生是基于市场机制自身调节功能的失败。A、

我国税法的立法现状、问题和完善对策分析.docx

我国税法的立法现状、问题和完善对策分析 摘要:在我国,随着税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起以流转税、所 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体系,并随之颁布了一些税收法律法规,税法体系得到初 步确立。但是,依据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衡量标准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完整 的税法体系也尚未完全建立。而对中国税法基础理论研究重视不够、研究 方法尚显单一、研究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增加了困难。并且,在税法的执行过程当中,也存在地方行政干预过多,纳税人纳税意识差,法制观念仍较淡薄等问题。为此,应当加强税法学界的研究合作,发挥中 国税法学研究会的主体作用;其次应当重点培养税法学教学和科研的高 级专门人才,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和运用,为税法学的发展壮大夯实必 要的基础;税法执行方面应当采取强化依法治税,确保税务机关独立执法;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法制观念等措施。 关键词:税法体系;立法现状;问题;对策研究 正文: 一、我国税法的立法现状 要分析一个法律部门的立法现状,是否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首先必须明 确一个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而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是这一标 准的重要体现,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内容完备,要求法律门类齐全,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如果法规零 零星星,支离破碎,一些最基本的法律都没有制定出来,或者虽然制定了,但 规定的内容很不完善,与现实不相适应,就不能说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第二,结构严谨。要求各种法律法规成龙配套,做到上下左右相互配合, 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相配套而建立的,各法律部门之间,上位法与下 位法之间,其界限分明而又相互衔接。 第三,内部和谐。各种法律规范之间,既不能相互重复,也不能相互矛盾。所有的立法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并且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要克服从 部门利益保护主义和地方利益保护主义的立场出发来立法的倾向。 第四,形式科学和统一。从法的不同称谓上就能比较清楚地看出一个法的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效力层次及适用范围。 第五,协调发展。法不是一种孤立现象,在法的体系的发展变化中,要在 宏观上和微观上做到与外部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适时地进行法的立、改、废 活动。 上述法律体系的特征,作为衡量法的体系是否建立的标准,对于法的次级 体系,例如税法体系,也是适用的。“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税收活动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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