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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与特有装潢权属可分归不同主体

同一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与特有装潢权属可分归不同主体
同一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与特有装潢权属可分归不同主体

同一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与特有装潢权属可分归不同主体

黄璞琳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保护对象,应落脚于“知名商品”,还是“知名而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借助文字注册商标取得知名度后,二者的商品来源识别功能能否相互独立体现?二者的权属能否分归不同主体?本文试图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背景以及相关终审案例予以探讨。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用语虽然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但该法条的保护对象实质上是“知名而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

据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蔡诚1993年8月25日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

“……擅自使用与有关公众知悉的他人特有立法草案相关条款的表述曾经是:

的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商标或者标记”。立法机关最终采用现行表述,只是为了和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相衔接。立法草案的前述表述,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条极为相似,后者表述为:“(事业就其营业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务,不得)以相关事业或消费者所普遍认知之他人姓名、商号或公司名称、商标、商品容器、包装、外观或其它显示他人商品之表征,为相同或类似之使用,致与他人商品混淆,或贩卖、运送、输出或输入使用该项表征之商品者。”

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背景资料来看,现行法条中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与立法草案中的“有关公众知悉的他人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其实质含义应当是一致的。不过,现行法条有关立法保护对象的表述更简洁,而立法草案的表述更准确、更不会引起歧义。因为具体的商品,必须借助特定的商业标识来指代、识别。某一商品知名,是该特定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特有名称、特有包装、特有装潢等能够指代、

识别该商品的商业标识知名。若无能够指代、识别特定商品的商业标识的知名,就不存在商品知名的问题。界定、保护知名商品,是通过界定、保护该商品上知名的商标、特有名称、特有包装、特有装潢等商业标识来实现。同一商品上使用了两件及以上商业标识的,A标识知名不能当然地推定B标识知名,更不能当然地将B标识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予以保护。本身不具有知名度且不属注册商标的商业标识,即使具备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即使与其他知名商业标识一同使用在同一商品上,也不能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予以保护。否则,与知名商标一同使用在同一商品上的未注册商标,即使不知名都能获得相当于注册商标或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这显然不符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的立法意图和价值取向。所以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保护对象实质上是“知名而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予以保护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不仅要特有,而且本身必须知名。

因现行立法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概念,故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实务中大多先界定知名商品,再界定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此论证路径,易导致错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对虽然特有但本身无知名度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予以保护,或者因未能证明意图保护的商品名称、包装或装潢“知名而特有”而使知名商品界定失去意义。其实,根据拟予保护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知名而特有”范围,界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保护的知名商品范围,才更为准确更能体现立法意图。

二、特有的包装装潢本身,就可指代、界定相关商品

有人不仅坚持只能先界定知名商品再界定特有包装装潢,还认为知名商品只能以文字商标或特有名称来指代、界定。其理由是,特有包装装潢,必须与文字商标或商品特有名称同时使用、形成特定联系,才可能被消费者识读,才可能与文字商标或商品特有名称一起取得知名度。其实,具有区别商品来源显著特征的特有包装装潢,以及其他纯图形商标或立体商标,虽不如文字商标好呼叫,但不影响其商品来源识别、指代功能,更不会导致其不能

取得市场知名度。在夏桑菊特有装潢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作出的(2008)民申字第983号民事裁定书就认为:“一种商品既可以通过商标与同类商品相区别,并通过广泛宣传和销售而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也可以通过企业名称、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或装潢等标识与同类商品相区别,并通过广泛宣传和销售而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所以说,特有的包装装潢本身,就可指代、界定相关商品,并非一定要以文字商标或特有名称来指代、界定。

三、商标标识作为商品包装装潢的一个组成部分时,该包装装潢中排除商标标识的其他构成要素的组合,仍可能单独取得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仍可能脱离该商标标识而单独作为知名而特有的包装装潢而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983号民事裁定书指出:“商标的使用与商品的知名度并无必然联系。……申请再审人关于离开具体的商标品牌就无所谓商品是否知名、星群药业公司的GPC图形商标和群健商标不是知名商标,因而使用该商标的夏桑菊颗粒不是知名商品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在该案中,原告方前身的“群星牌夏桑菊冲剂”早在1987年就荣获广东省优质产品等荣誉,所使用的“群星”商标1992年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原告方1999年改用涉案诉争的新包装装潢,该包装装潢正面左上角同时使用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群星”注册商标,原告方是该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原告方2003年将其夏桑菊颗粒产品正面包装装潢左上角的“群星”商标替换为“GPC”图形商标,2005年诉称被告方2004年开始生产销售的“无苦缘”夏桑菊颗粒产品侵犯原告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原审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方的知名特有装潢,是由深变浅的整体浅黄绿色、夏枯草、桑叶、菊花图案等要素按特定方式排列组合的装潢图案,并不包括该装潢中先后标注过的有较高知名度的“群星”商标和知名度不高的“GPC”图形商标。也就是说,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中认定,商品包装装潢中排除商标标识的其他构成要素的组合,单独取得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从而作为知名而特有的包装装潢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就福建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福州铅笔厂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作出的(1999)知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也有过此类认定:涉案的“燕子”牌7301、7302号铅笔上分别配套使用的熊猫图案和花与棱形组合图案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特有装潢(获评著名商标且配套使用的“燕子”商标,未列入该案特有装潢)。

一般来讲,形状构造类装潢要比由图案色彩和字色字体排列组合而成的图案案装潢,更难获得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更难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在晨光笔特有装潢一案中,上海高院(2008)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在认定原告方“晨光”注册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其晨光牌中性笔多次被评为制笔行业名牌产品,并认定原告方的K-35型按动式中性笔的装潢既包括印在笔套夹上的文字和不干胶贴上的“晨光”商标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也包括由笔套夹和装饰圈等要素组成的中性笔外观形状的基础上,最终认定原告方K-35型按动式中性笔笔套夹和装饰圈构成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不含该商品装潢上同时出现的“晨光”商标)。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对此认定予以认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就三水华力公司与加多宝公司知名商品装潢侵权纠纷上诉案,作出的(200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12号终审判决所认定的知名商品特有装潢,虽表述为“王老吉罐装凉茶饮料上的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上,设计独特,该装潢底色、图案与其名称融为一体”。但其最终认定被告罐装“二十四味”凉茶饮料的装潢(无“王老吉”字样),与罐装“王老吉”罐装凉茶饮料特有装潢风格相同,构成近似装潢易导致市场混淆。这一侵权认定,实际上还是认为去除了“王老吉”三个汉字本身的红罐包装装潢其他构成要素组合,具备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构成知名商品特有装潢。

四、同一商品上的文字商标与特有包装装潢,其知名度与商誉并非必然联动,即使相辅相成,也可单独体现商品来源标示和商誉彰显功能在夏桑菊特有装潢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983号民事裁定书指出:“商标的使用与商品的知名度并无必然联系。即使某种商标

并不知名,也不意味着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就必定不是知名商品。”“本案中星群药业公司和星群滋补营养品厂生产的夏桑菊颗粒使用何种商标不影响该产品的知名性及其装潢的特有性。”——此案的夏桑菊颗粒,是依托知名而特有的装潢而被认定为知名商品,原告后期使用的商标不知名。

在晨光笔特有装潢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进一步指出:“对于形状构造类装潢而言,不能基于使用该种形状构造的商品已经成为知名商品就当然认为该种形状构造已经起到了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更不能仅凭使用该种形状构造的商品已经成为知名商品就推定该种形状构造属于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此案一审和二审法院根据晨光商标知名度,认定涉案晨光K-35型按动式中性笔为知名商品,而最高法院指出不能因此而当然地推定该商品的形状构造类装潢也知名而特有。

最高人民法院在以上案例中,从两个角度分别论述了同一商品上的文字商标与包装装潢等商业标识,其显著性、知名度与商誉并非必然联动。当然,同一商品上同时使用的不同商业标识,其知名度和商誉也有可能相辅相成、相互推动。但即使这样,某一文字商标在先知名的,同一商品上的其他在后商标、非通用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商业标识要想获得或提升显著性、知名度,仍然要付出大量有效且有针对性的商业宣传与市场营销,在先文字商标的知名度只是帮助在后标识获得或提升知名度而非不可或缺的决定性因素。反之亦然。在后包装装潢等标识获得显著性和知名度后,就能够脱离在先知名的文字商标而单独体现商品来源标示与商誉彰显功能,除非该在后知名标识与在先标识之间构成相互唯一对应指代关系(等同关系而非包含关系),足以认定为混淆性近似标识关系(如相互唯一对应指代的翻译商标)。“燕子”牌铅笔特有装潢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在查明轻工公司与福州铅笔厂曾共同拥有“燕子”牌商标,双方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始分别在国内外市场销售的“燕子”牌7301、7302号铅笔上配套使用的熊猫图案和花与棱形组合图案装潢构成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且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经协调已将“燕子”商标划归福州铅笔厂一家的情况下,仍然于2001年判决该案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权益归争议双方共同所有,而未按照商标法有关相同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

图形商标注册的4大要点

图形商标注册的4大要点 图形商标(FIGUREMARK或DESIGNMARK),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它是商标的一种形式,是指用几何图形或其它事物图案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它有三大分类:(1)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2)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3)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 在21世纪,有很多的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不仅会注册文字商标,还会注册图形商标。那申请人在进行图形商标注册时需认真阅读这4大要点。 1、图形商标注册要求 (1).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该图形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作为商标注册。 (3).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图形商标注册需提供的材料 (1).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图形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2).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2年到2年半时间。 (3).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4).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能成功注册图形商标。

中国环保家装板材十大品牌_板材十大品牌

中国环保家装板材十大品牌_板材十大品牌对于刚买新房的家庭来说,装修房子所需材料还是一头雾水。分不清板材的种类,更加不能分辨板材的质量。下面公布一下2014年中国板材十大品牌排名,以供参考。 1、香港雪宝:首创儿童房专用板材,板材十大品牌。国际品牌,知名建材品牌信誉推介单位,中国建材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 2、金玉华:专为别墅装修,高档写字楼,星级宾馆,豪华装修特制无醛板材,板材十大品牌。 3、兔宝宝:中国名牌产品,浙江名牌,德华集团,板材十大品牌。 4、金鲁丽:鲁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板材十大品牌。 5、千年舟:千年舟集团,华海木业有限公司,中国驰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板材十大品牌。 6、湖南家湘美木业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盛产杉木著称的安化县,广茂的林业资源,造就了家湘美的卓越品质。板材十大品牌。

7、莫干山: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板材十大品牌 8、大王椰:杭州大王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中国驰名商标。 9、百强板材:中国著名品牌,中国装饰板材行业十大品牌,中国绿色环保产品 10、红团之家: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品牌,中国板材十大品牌。 一、实木板顾名思义,实木板就是采用完整的木材制成的木板材。这些板材坚固耐用、纹路自然,是装修中优中之选。但由于此类板材造价高,而且施工工艺要求高,在装修中使用反而并不多。实木板一般按照板材实质名称分类,没有统一的标准规格。目前除了地板和门扇会使用实木板外,一般我们所使用的板材都是人工加工出来的人造板。 二、夹板,也称胶合板、行内俗称细芯板。由三层或多层一毫米厚的单板或薄板胶贴热压制而成。是目前手工制作家具最为常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被许可人:_________(盖章)

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 商标许可人(甲方):商标被许可人(乙方):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公司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______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普通许可使用。 六、许可乙方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产品外观,产品显示上使用的说明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产品外观、产品显示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注册答辩证据注意事项

七、“撤销三年不使用”关于实际使用证据的分析 在“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中,商标注册人应就其商标在指定期间内、针对其注册的核定使用商品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负举证责任。在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中,可谓“证据为王”。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质量。形式和内容适格的证据材料,即使只有1组,其所能发挥的证据效力就可以保住其商标的注册。反之,形式和内容不适格,并且无法形成证据链条的材料,即使是其数量很多,也难以保住其商标的注册。 商标的实际使用应符合“公开、真实、合法”三个原则。证据(或证据链条)需要包含3种因素:商标的标志、商品或服务、时间标志。这三种因素应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以下结合《商标审理标准》第六部分之5.3.2“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逐一具体分析如下: (一)、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分析:这类证据,若为孤证,基本上无法被认定为构成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诸如“产品包装、标签、介绍手册”等,往往没有“时间标志”,或者其时间标志是由使用人自行印制,无法做到证明其生成的时间。其次,诸如“介绍手册、价目表”等,难以证明其使用的“公开性”。“介绍手册”等无法以其自身证明其果真已经被投入了市场、公开使用。 “商品包装”等这一组证据,若为孤证,难以发挥证明作为,但其本身的提交是有积极意义的,至少让判断者了解商标的产品种类以及确实可能有实际使用的事实。若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或者参与到证据链条中,更会使商标的使用样态呈现得更为具体、生动、清晰。 (二)、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分析:这类证据是应对撤三案件的“优良证据”,是企业提前固定相关证据或者应对三年不使用搜集证据,应重点搜集的方面。 1、发票:发票本身可以直接证明商品的被销售了——可以证明“公开”使用;发票本身有时间标志(税务部门印制发票的时间以及发票的开具日期)——可以证明使用的时间;发票上有销售产品的名称——可以证明使用的商品项目和商标。 但是,现实中,发票上存在的问题是: 1)发票上没有商标。发票上的品名一栏,可以写上商标的文字——尤其是纯文字商标。但是有极其众多的企业,甚至可以说大部分的企业,其开具的发票上都没有商标。一个原本优质的证据,就因为这么一个看似细节的因素,变得没有直接的证据价值:因为一张发票本身,若没有商标,无法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 对企业而言,一定要有“固定商标实际使用证据”的意识,即使不愿做到每张发票上都写明注册商标,也应每隔一段时间,就在发票上至少填写上一次商标。 如果是图形商标,难以用文字来形容,不妨考虑在发票上直接填写图形商标的注册号码。

装饰装修材料及品牌

装饰装修材料、家居家具、电器品牌 一、装饰材料 1、辅料 塑钢板:华之杰、欧斯龙、赛丽、特丽达、福兴、先锋 铝扣板:西飞、现代、华狮龙、欧斯龙、欧斯宝、西美伦、欧陆、华昱、特丽达 大芯板:鑫利、三利、华明、金秋、福津、大唐 耐火板(三聚氰胺板):美国富美家、德国爱家板、意大利锡莱板、吉林森工露水河、根河 石膏板:德国可耐福、澳大利亚博罗和西斯尔、法国拉法基、泰山、龙牌 石膏线:泰丽雅、泛太平洋 轻钢龙骨:可耐福、港星、东升、龙牌 人造石:蒙特利米兰石、杜邦可丽耐、华讯家丽石、康丽石、富美家色丽石、戴尔蒙德、赛丽 白乳胶:绿色家园、盛邦、白塔 万能胶:哥俩好、立时得、龙王 108/801胶:宏峰、汉港、天狗、哥俩好、汉高、美巢 木器油漆:来威、多乐士、立邦、菊花、长颈鹿、大宝、大师、经典、芬林、都芳 木器漆:来威、华润、立邦、经典、嘉宝莉、都芳、紫荆花、长颈鹿、长春滕、好彩乳胶漆:多乐士、立邦、来威、绿屋、大师、经典、华润、富亚、芬淋、都芳 腻子膏(墙衬):万荣、成嵘、美巢、鸿利 勾缝剂(美缝剂):汉高、西卡、美德兰、森戈、泥瓦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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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使用规范

公司商标使用规范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关于规范使用集团商标的说明 各分公司,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依法规范使用、科学使用商标,现将《关于规范使用中广集团商标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向广大商标使用员工宣传、普及,指导其规范、科学使用商标,提高运用商标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商标竞争力,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更好发展。 一、集团标志简介 标志的整体图案诠释“天”的名称,寓意为“中”。以汉字“中“为基本图形,图案由高耸的楼宇构成,表达了中广的行业特征,又表明了企业巨大的潜力和雄厚的实力,体现了企业脚踏实地、立足本土、面向全国,多元化,集团化的经营发展战略。中间的红色色块,表达了天正人热情高涨的工作劲头和如火般的激情和活力以及天正中广集团蓬勃发展的势头,外部黄色色块象征大地,喻示中广集团业务不断向外拓展,无比广阔。 二、注册商标的使用 注册商标使用人在楼盘、楼书、楼盘包装、地产说明、企业宣传册、广告媒体宣传等或者其他产品、应用物品附着物(名片、纸杯、工服等)上使用更新的集团公司商标。

三、规范使用商标标识 有利于企业的市场营销。有利于关系企业的长远发展。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各部门应当珍惜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标识。促进企业长远的发展。 四、认真落实“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的措施。 1、要提高认识。 商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领导要增强商标意识,充分认识商标的性质和作用,带头学好商标法规,重视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的认识和水平,并正确制定企业商标战略和策略。 2、要落实商标管理机构和人员。 商标工作专业性较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并明确职责,负责本企业商标的申请注册、日常管理,如商标标识的印制、保管、使用及商标档案的管理等,时时关注、切实维护本企业商标权益。 3、商标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使用、宣传商标,保证企业依法使用商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障。 1、建立商标使用管理档案: ⑴商标注册证。 ⑵注册商标图型标准。 ⑶未注册商标。

商标在线:商标使用授权书模板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成都通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类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月内撤出市场。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成都通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金三角601室 年月日 --------------------------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通鼎知识产权)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后的八大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后的八大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是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商标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但是很多企业对于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使用,怎么使用的问题依旧存在疑惑。以下时商标注册后的八大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了不用,也能卖钱 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留一些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及照片之类的)。 《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使用商标,别自行更改太多 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 提示:像把原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3、公司改名,要提前做商标变更 商标归属权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比如有的公司注销了,那商标可就转不走了。 4、商标的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拥有者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在此,掌柜提示: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督促商标拥有者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这是对自己使用商标许可的一层保护。 5、发现商标类似,尽早提出异议 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申请商标注册人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原来的合伙人去申请与你类似的商标,那你就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否则,他申请成功了,你的就难通过了。 注意: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否则过时不候。 6、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还必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7、第35类,注册就对了,绝不忽悠 如果企业在创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钱,而忽略了第35类的注册,则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请一定要追加注册。 因为35类商标综合性比较强,像现在盛行的电商、网络销售、网络服务等等都在35类里,所以即使不使用也要注册,若有他人恶意抢注就不好办了。 8、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各类装修材料一线品牌

各类装修材料一线品牌 一、瓷砖冠珠、东鹏、汇亚、金舵、亚细亚、蒙娜丽莎、鹰牌、诺贝尔、冠军、斯米克最新2010 年中国陶瓷行业瓷砖建筑陶瓷建陶抛光砖地砖瓷片十大品牌排名品牌排行榜 1、"冠珠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最具价值品牌500 强一线牌子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2、"东鹏中国驰名商标价值品牌500 强广东省著名商标一线牌子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3、"汇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陶瓷行业名牌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一线牌子广东汇亚陶瓷有限公司 4、"金舵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广东省著名商标一线牌子佛山市金舵陶瓷有限公司 5、"亚细亚中国名牌最具价值品牌500 强上海名牌产品一线牌子上海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 6、"蒙娜丽莎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广东省名牌一线牌子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 7、"鹰牌中国驰名商标最具价值品牌500 强广东省名牌一线牌子鹰牌控股有限公司 8、"诺贝尔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浙江省名牌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 9、"冠军广东著名商标中国陶瓷行业名牌冠军陶瓷有限公司 10、"斯米克中国名牌上海名牌产品一线牌子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陶瓷行业最具权威报纸对市场进行调查得出数据发布2010 年中国陶瓷品牌瓷砖类最新排行如下仅供参考一线品牌东鹏、新中源、汇亚、冠珠、鹰牌、蒙娜丽莎、马可波罗、金舵、斯米克、诺贝尔、冠军、惠达、亚细亚、宏宇、嘉俊、能强。 中上品牌奥米茄、金牌亚洲、嘉达、嘉俊、骏仕、简 一、"金意陶、罗马利奥、欧美、特地、维罗、唯美、银鲸、意利宝、中盛、钻

石、金舵、樵东、宏陶、金陶名家、蒙地卡罗、兴辉、萨米特、顺辉、王者、威尔斯、大将军、格莱斯、。 中下品牌博华、百度、贝嘉利、标牌、冠星、爱和陶、博德、长谷、凡第诺、皇冠、华鹏、恒福、皇冠新世纪、辉瑞、海棠、华莎驰、惠万家、红协、金贝、金龙、九凌、金西洲、建球、金兴、金朝阳、卡迪雅、鲁班、朗高、利华、露华浓、利家居、龙驹、乐可、路易摩登、马可贝里、美陶、梦特娇、诺克威尔、欧罗兰、皮尔卡丹、涪陵、圣保路、升华、喜利得、圣陶坊、石湾、双喜、上元、陶城、特高特、威廉顿、现代、喜来登、新里万、新中瓷、裕景、优璐莱、远方、雅士、欧文莱、荣高、圣德保、双菱、卡诺尔、罗马、高夫。 末流品牌爱佳、宝来、班力德、彩蝶、帝舵、迪凯门、登喜路、高的、个性、红灯笼、宏丰、华纳、恒诺、金怡、景业、康博、雷克、利维、麦德豪、名爵、迈克尔、玛拉兹、尼米奥、樵南、盛发、诗曼丽、圣罗兰、世外陶源、路易、华伦天奴、神韵、上意、天工、迅驰、新世域、小玉、皇帝女、意堡罗、亚洛斯、优诺、因特、雅陶典、卓丽、尊利、新南悦、紫砂。 排行榜说明 1、"本排行榜主要依据2010年1-3月份的市场抽样调查消费者、设计师及有关机构的评论和评价等方面内容进行 2、"调查抽样区域全国省会城市除了港澳台、西藏及宁波、北京、上海、西安、天津、郑州、武汉、南京、温州、大连、常州、临沂、佛山、深圳、厦门、青岛等 3、"排行榜内容仅供参考数据来源市场抽样调查、互联网调查和中国陶瓷行业评估机构。 二、强化木地板圣象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强化地板十大品牌上海圣象集团菲林格尔中国名牌复合-强化地板十大品牌上海菲林格尔木业德尔Der 中国驰 名商标中国名牌强化地板十大品牌苏州德尔集团世友中国驰名商标强化地板十大品牌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品丰中国驰名商标强化地板十大品牌国家康居工程江苏品丰木业有限公司升达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一线品牌四川升达林业集团大自然中国名牌复合地板-强化地板十大品牌广东盈然木业有限公司宏耐中国驰名商标强化地板十大品牌宏耐木业集团总部南京莱茵阳光复合地板-强化地板

注册商标应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 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商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注册商标应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下面来看看一则案例,使用自己的商标还受罚了。 某省一家经营房地产的乡镇企业。1997年11月,在不动产出租及住房代理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了“幸福”商标,此后,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广告宣传,使该商标在周边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1998年1月,邻省的一家生产食品的东胜公司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并注册了“幸福”商标,只是商标设计不同而已。1999年3月该乡镇企业拓宽经营范围,也办了一家食品厂,并在生产的食品上使用了图形、文字与自己的“幸福”商标相同的商标。5月份,工商局认定这家乡镇企业侵犯了东胜公司的商标权。该乡镇企业辩称:东胜公司在食品上使用“幸福”商标是侵权行为,我们使用自己的商标怎么是侵犯别人的商标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出:东胜公司在食品上使用“幸福”商标不构成侵权。因为这家乡镇企业所经营的服务范围是房地产,使用的“幸福”商标也只是在不动产出租、住房代理等服务项目上获得注册。而东胜公司所经营的是食品,其使用的商标“幸福”是在食品上注册的。食品与房地产服务没有联系,且商标设计也不相同,消费者不会因为购买食品而联想到房地产,产生误认、误购现象,从经营项目、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等方面看,两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属类似商品和服务。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认、误购的,应当是允许的,故东胜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与这家乡镇企业公司相同文字的商标并不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这家乡镇企业在食品上使用“幸福”商标是侵权行为。因为,东胜公司于1998年1月就已经在食品上注册了“幸福”商标,取得了商标专用权,而这家乡镇企业虽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但使用的商品超出了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在与东胜公司相同类的商品上使用“幸福”商标,虽然商标设计不同,但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误购。根据我国原《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据此,这家乡镇企业在食品上使用“幸福”商标侵犯了东胜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案例评析】 企业在使用和注册商标方面应有通盘考虑,根据自己的商标保护战略和市场运作需求,在适当的国家和适当的类别注册商标。本案所及的商标,从显著性和保护力的角度来说也并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授权使用在家商标如下: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18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定制产品并在市场上销售。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2016_年_7_月_1_日起至_2018_年_7_月_1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范围: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商标授权书范本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生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公司商标使用规范

关于规范使用集团商标的说明 各分公司,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依法规范使用、科学使用商标,现将《关于规范使用中广集团商标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向广大商标使用员工宣传、普及,指导其规范、科学使用商标,提高运用商标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商标竞争力,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更好发展。 一、集团标志简介 标志的整体图案诠释“天”的名称,寓意为“中”。以汉字“中“为基本图形,图案由高耸的楼宇构成,表达了中广的行业特征,又表明了企业巨大的潜力和雄厚的实力,体现了企业脚踏实地、立足本土、面向全国,多元化,集团化的经营发展战略。中间的红色色块,表达了天正人热情高涨的工作劲头和如火般的激情和活力以及天正中广集团蓬勃发展的势头,外部黄色色块象征大地,喻示中广集团业务不断向外拓展,无比广阔。 二、注册商标的使用 注册商标使用人在楼盘、楼书、楼盘包装、地产说明、企业宣传册、广告媒体宣传等或者其他产品、应用物品附着物(名片、纸杯、工服等)上使用更新的集团公司商标。 三、规范使用商标标识 有利于企业的市场营销。有利于关系企业的长远发展。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各部门应当珍惜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标识。促进企业长远的发展。

四、认真落实“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的措施。 1、要提高认识。 商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领导要增强商标意识,充分认识商标的性质和作用,带头学好商标法规,重视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的认识和水平,并正确制定企业商标战略和策略。 2、要落实商标管理机构和人员。 商标工作专业性较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并明确职责,负责本企业商标的申请注册、日常管理,如商标标识的印制、保管、使用及商标档案的管理等,时时关注、切实维护本企业商标权益。 3、商标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使用、宣传商标,保证企业依法使用商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障。 1、建立商标使用管理档案: ⑴商标注册证。 ⑵注册商标图型标准。 ⑶未注册商标。 ⑷商标使用许可资料。 ⑸商标权益纠纷的原始材料、记录及其他资料。 ⑹商标的广告宣传资料。 2、定点印制商标标识,维护注册商标的严肃性。

商标授权使用协议书(完整版)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第[ ]号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乙方系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第[ ]号注册商标(以下统称“相关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商标”)的许可事宜,双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及商标权人 1、第[ ]号注册商标 注册人: 地址: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限: 二、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内容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按照商标注册证书上核定的商品种类。

2、许可使用的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 许可使用的权力性质:独占性授权使用许可,即: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自身不得使用相关注册商标,也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相关注册商标。 乙方在商品及包装物、产品目录、报价单、说明书、企业名片、广告宣传、展览、电商平台、生产销售等有关的业务活动中使用相关注册商标。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及其费用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相关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许可商标的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在发现有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行为时,甲方保证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打击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个人或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向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查处、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在相关注册商标的权属发生争议或者乙方使用相关注册商标被诉侵权时,甲方保证及时参与争议或者诉讼的处理。 ③甲方应及时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维持注册商标效力的手续。 ④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不得收回许可使用商标,不得妨碍乙方使用相关注册商标。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保证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乙方责任:

如何规避商标注册遇到的问题,看完这些就够了

如何规避商标注册遇到的问题,看完这些就够了 01 图形成功率高还字母? 任何商标都有风险,图形主要看商标局审核人员的主观判断,具体的成功率也是看您商标的整体设计,和图形、字母是没有关系的。但是从查询精确度来说,文字查询会更加精准。 02 TM与R的区别 TM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R是注册的意思;用在商标上,表示此商标已经注册,享受法律的保护。商标业内对客户的解释通行做法为:如果提交了申请,拿到受理通知书,就可以标注TM了,如拿到最终的商标注册证,就可以标注圈R了。 03 怎样防止商标被抢注,被抢注以后怎么办? 商标防止被抢注的有效办法就是赶早注册自己的商标,因为一旦被别人抢先真,就夺回来会很难;万一商标被别人抢注,则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3个月的异议期,5年的争议期),利用《商标法》第31条,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注册此商标,属于不正当的恶意抢注,以次撤消对方的注册商标,同时提出自己的注册申请;但此法时间长,风险大。比较简单的做法是协商转让此商标。 04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和商标的冲突问题 企业名称是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在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其审查原则是不得与当地的企业重名;商标是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的,其审查原则是不得与申请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类似。所以企业名称所拥有的企业名称权(或称商号权)只在当地有效。而商标权则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保护。如果有企业名称和他人的商标

文字完全相同,则企业名称不得恶意使用;恶意使用指定招牌上、广告宣传上突出醒目地标志这些文字,这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专用权;反之,属于正当或善意使用自己的商号权,不属商标侵权。 05 申请在先和注册在先的原则 商标申请的日期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之日算起,即《报送清单》上商标局所盖的日期算起,在这一天后报送的同类别的相同商标即会被驳回,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所以这个日期对商标申请来说很重要。商标的法律保护按注册在先原则保护,即同样的两个商标,法律只保护注册的,对未注册的那个商标按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论处。但是如果是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的除外。 06 自然人与企业注册有什么区别? 根据2001年新商标法,自然人和企业事业单位一样,都能申请注册商标;对个 人拥有的小型私企,可建议以个人名义注册,好处是因为一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不会变的,个人注册的地址比较自由,无须填身份证上的地址,这样注册证不需要随着注册人所经营的企业和名称的变化而变更;而企业名义注册则必须按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来填写,一旦营业执照任何一项变化,就必须到商标局变更商标注册证。如果是合伙经营的企业,就建议以企业名义注册,因为商标是合伙恩共同拥有的财产。大型企业则除特殊情况外,按正规做法,以企业名义申请。 07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 商标的相同或相似问题是业内公认的难点,对商标的判断不仅有般的原则和规则,也有很大程度上带有个人的主观意志,近些年来大部分的商标异议案、商标争议案以至商标纠纷官司都来自于对商标相同或类似的不同判断。学习如何判断商标的近似除了掌握一些一般原则外(这些很多资料上都有,如公司存书中的《中 国商标注册与保护》就很详细,可自己找来看),就是要注重经验的积累,不懂 就问,判断不准可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共同提高,最终自己就能独立判断出要注册的被商标审查员判为近似的可能性有多高,评估出注册的风险有多大。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文

商标使用授权书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________月内撤出市场.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种方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5种方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商标取名有诀窍 众所周知,一个好的商标名称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有可能决定着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不是所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称都可以作为商标被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等条款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志,企业若是使用了国家名称、国徽、红十字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是将商品的通用名称、缺乏显著性的名称作为商标注册,那么将无法通过商标局审查,最终导致企业商标注册失败。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的时候,除了考虑到名字好听、好记、便于宣传等影响传播力的因素之外,更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独创性、近似性等专业问题, 近似查询需仔细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因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导致的商标注册失败是最常见的失败原因,因此,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 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登录商标局指定网站“八戒知识产权”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近似查询,

通过查询商标局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将会大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 组合商标分开注册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中,单纯的使用其中一种要素作为商标申请称之为单一商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称为组合商标,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等。组合商标综合了各种要素之间的不同特点,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势,加之组合商标大大节省了分开注册的费用,因此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广泛认可与使用。 但是,组合商标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素造成了相同或近似,那么整个商标都将被驳回,最终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将会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果要申请注册的组合商标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则可在分开注册的同时,也将整个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注册。 商标类别要准确 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是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我国采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及服务分为45个大类别和若干小项,企业及个人需要尽可能谨慎、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不仅商标无法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在商标注册时也有很大可能因此而造成商标近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驳回复审要及时 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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