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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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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程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在总结历年员工招聘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外、系统内跨分子公司之间的在职员工招聘和各分子公司的毕业生招聘。

二、遵循原则

(一)按需招聘,逢进必考

适应“电为基础、多元经营,七大板块、协调发展”战略,根据发展需要,企业缺员、员工跨分子公司流动必须组织公开招聘,履行考试、考核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依据计划,专业对口

在确保不超定员编制的基础上,坚持以企业年度全员劳动计划为依据,以应聘岗位专业技术和技能要求为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关。

(三)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根据考试考核合格者的成绩排序择

优录用,确保招聘质量。

(四)先内后外,盘活资源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员工,充分利用内部人才市场配置人力资源。

三、职责分工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审核批复各分子公司上报的招聘方案,指导分子公司履行公开招聘程序;负责在集团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启事;负责协调、指导在京企业招聘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年度重点院校的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审核批复公开招聘录用人员。

(二)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制订上报分子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招聘方案并统一组织本部和协调、指导所属企业的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子公司也可以统一组织所属企业的招聘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在有关院校的年度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上报拟录用人员请示文件;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相关手续。

(三)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并上报招聘需求计划;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在分子公司的协调指导下具体主办招聘工作;参加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统一组织的年度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上报拟录用人员请示文件;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入职手续。

四、实施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的年度全员劳动计划。包括:

企业定员、现有人员分布及结构、年度自然减员数量、员工补充、新增、储备数量等;

(二)企业应首先通过转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充分挖潜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实施内部竞聘上岗,努力盘活企业内部人力资源,仍不能满足劳动计划的方可提出对外招聘需求;

(三)为新建(包括非电产业)、扩建项目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为企业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技能类的关键性、急需紧缺型人才以及新增和储备人才;

(四)各分子公司本部不直接招聘毕业生。

五、公开招聘工作具体要求

(一)在职员工招聘

1.应聘者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与原单位不存在经济及其他纠纷,无违法违规行为;

(2)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专业工作年限至少应2年及以上;

(3)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集团公司系统内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5年;

(4)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应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生产技术技能岗位应聘者原则上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2.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1)确定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和劳动定员,确定公开招聘岗位范围和招聘数量,根据岗位说明书要求拟订招聘岗位的具体应聘条件,报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2)发布招聘启事

根据职责范围,由集团公司统一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启事,应聘者报名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需要在其他媒体转载招聘启事的,可在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招聘启事后进行转载。未经上级审核的招聘启事,不得发布。

(3)受理应聘申请

用人单位通过审阅应聘者个人申请资料,筛选确定应聘人员。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最终招聘录用人数比例不得小于3:1,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需降低条件的,经集团公司同意后另行组织招聘。

(4)组织招聘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等成绩权重根据招聘岗位的类型确定;招聘试题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命题。只单独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内的公开招聘,可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笔试或面试一种形式组织选聘员工。

(5)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合格者的成绩排序,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意见,并到应聘者所在单位考核无异议后(集团公司系统内跨分子公司的招聘,用人单位要征得应聘者原单位的同意)报分子

公司党组(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6)拟聘用人员公示

由分子公司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和拟聘用岗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7)履行审批程序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上报拟聘用人员的请示文件及相关书面材料(见附件)。集团公司自收到分子公司请示文件20个工作日内批复。

(8)办理录用手续

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批复文件,组织或指导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二)毕业生招聘

1.应聘者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2)专业要求:以七大产业板块所需主专业为主,满足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需求。

(3)学历要求:在京单位以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主;京外单位原则上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偏远地区或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招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回国一年内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归国留学生。

3.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1)确定招聘专业和数量

各分子公司根据所属企业现有岗位设置、劳动定员及企业未来发展需要,每年三季度编制下年度全员劳动计划,明确毕业生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2)发布招聘启事

根据下年度全员劳动计划中所明确的毕业生需求计划,每年九月末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门户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下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受理应聘申请

各分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数量适时筛选应聘毕业生申请资料(包括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校园供需见面会上所受理的申请资料),根据专业分类确定应聘毕业生数量。

(4)组织招聘考试

各分子公司根据筛选合格的应聘毕业生数量可分批组织公开招聘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招聘试题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分子公司统一组织命题。在京企业的公开招聘考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

(5)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合格者的成绩排序,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意见,经分子公司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6)履行审核确认程序

集团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提交的招聘工作总结、应聘毕业生考试成绩及录用意见等相关书面资料,一周内回复审核确认意见。

(7)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集团公司审核确认意见,各分子公司(或所属用人单位)组织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8)办理入职手续

每年9月1日前,各分子公司组织或指导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用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监督。各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招聘纪律,保证录用人员的质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分子公司范围内的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由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三)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调入)员工工作管理程序》(人劳〔2007〕256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调入)员工工作管理程序(修订)》(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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