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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卫应急[2012]4号(巩义市反恐怖卫生应急预案

巩卫应急[2012]4号

关于印发《巩义市卫生局防恐怖

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巩义市卫生局防恐怖卫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巩义市卫生局防恐怖卫生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强化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有效管控危险物品、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提高卫生系统应对恐怖袭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恐怖事件对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与健康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恐怖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反恐怖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卫密电[2012]3号)和《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当前防恐怖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郑卫应[2012]16号)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处置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市区域范围内利用生物制剂、化学毒剂、核与辐射、水污染、爆炸、劫持人质等手段进行恐怖袭击,给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财产造成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及发生恐怖事件后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组的组织指挥

下,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医疗救援及卫生防疫工作。

(二)及时处置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的原则,做到处置工作的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三)条块结合原则。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服从市卫生局的统一调度。

四、防范、监测与报告

(一)防范

1、大力加强重点目标、重点部位、敏感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尤其是水、电、气、热、油、危险化学品以及仪器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敏感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从严部署,严密防范,明确安全职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不给恐怖分子可乘之机。

2、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向其提供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建筑平面图、功能图、现有安保制度、力量和措施等基本信息,形成合力,保障安全。

3、各单位要明确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定位,履行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反恐防范工作,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监测

市疾控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1、在认真做好现有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监测鼠疫、炭疽、禽流感等传染病疫情和化学毒素、生物毒素等引发的中毒事件。

2、重点监测敏感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出现的不明原因疾病、常见病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增多等异常现象,并及时分析报告有关情况。

3、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的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排除或确认生物、化学、核和辐射、水污染恐怖袭击事件。

4、协同有关部门,对储存、使用和运输生物制剂、化学危险品、放射源的有关单位以及易造成环境污染、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三)报告

恐怖事件发生并造成人员伤病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巩义市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市卫生局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现场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启动预案

当发生恐怖事件并造成人员伤病,巩义市人民政府防恐怖

工作领导组启动相关反恐怖应急预案时,市卫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终止预案

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恐怖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市卫生局适时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卫生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终止。

六、组织体系

成立巩义市卫生局防恐怖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应预案,负责本区域内的防恐怖卫生应急工作。

(一)巩义市卫生局防恐怖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石曾

副组长:张红旭周西来魏现营丁立新

刘绪歌张海峰

成员:吴秀峰郜银卿张沛丽张显良

孙兵张晓红王玲玲张晓聪

许亚玲宋丽萍王耀杰韩晓东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恐怖事件期间的卫生应急组织协调、现场急救、临床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统一安排、调用医疗物资、设备和人员;向市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吴秀峰兼任

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组织预案制定及各项应急准备的检查工作;组织进行防恐怖卫生应急演练;

2、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局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在恐怖事件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和报告卫生应急工作情况;

3、与现场各专业组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有关决定和指示。

(三)各专业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由市直医疗单位及各镇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恐怖事件伤病人员,立即实施救治并报告;

(2)积极救治病人,组织专家对疑难病人进行会诊,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2、卫生防疫组

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组建防控应急队伍,安排应急防疫物资;

(2)开展恐怖事件期间的疫病监测,及时准确报告疫情;

(3)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是否为生物或生化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4)开展恐怖事件期间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5)负责恐怖事件期间所发生疾病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评价和分析工作,为政府制定各项防控策略提供科学参考;

(6)负责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和相关部门的消毒技术指导以及消毒效果的检测工作;对各级医疗机构的院内感染进行监督监测,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7)及时准确地预测、分析疫情及流行趋势,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8)负责恐怖事件相应疫苗的储备和供应;

(9)负责恐怖事件期间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0)协助临床救治专业组开展防控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做好恐怖事件伤员救治的有关药品、

设备、器械、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置所需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人员保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防恐怖卫生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尤其是水、电、气、热、油、危险化学品以及仪器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敏感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在反恐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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