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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厂场现场验收审核标准

屠宰厂场现场验收审核标准
屠宰厂场现场验收审核标准

附件甘肃省家畜定点屠宰厂(场)现场验收审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符合,或者5项以上B项不符合,或者10项以上C项不符合,不得通过现场验收审核。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原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蔬菜类) 一、蔬菜质量类别: 1、合格的质量:进货渠道正规、稳定,蔬菜无病虫害,生理病害及污染,可通过视觉判断和实验分析等手段来确认。 2、外观质量:指颜色,大小,形状,外表,整齐度等,可通过视觉,触觉来进行判断。 3、口感质量:指新鲜,成熟度,多汁性,酸甜度,软硬度等,可通过视觉,味觉,触觉等进行判断 4、洁净质量:指商品清洁的程度。 二、蔬菜验收标准:

三、蔬菜验收方式

感观检验方法:视觉检验、味觉检验、听觉检验、触觉检验、嗅觉检验。 合格原料:经质检人员检验符合《原材料验收标准》并出具合格检验单,仓库人员才能接收入库备用。 不合格原料:经质检人员检验不符合《原材料验收标准》,出具不合格检验单,同时提出处理建议(退货和让步接收),由采购人员依据处理建议进行处理。 1、退货:不符合质量标准,对最终成品有质量隐患的。 2、让步接收:有轻微质量问题或部分有质量问题,经筛选不影 响生产使用的,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让步接收入库使用。 附表: 品名优质质量形态照片劣质质量形态照片 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 厚嫩、紧密,膛少,有一 定硬度。 压伤、烂斑、较软, 肉有空隙、水分 少、发糠。 胡萝卜颜色红色或橘黄色,表面 光滑、条直匀称、粗壮、 硬实不软,内质甜脆、中 心柱细小。 表皮皱缩,刀伤、 形裂、体软、褐斑, 肉质薄、发糠。

白萝卜颜色为洁白光亮,表面光 滑、细腻,形体完整、分 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 分大,肉嫩脆、味甜适中。 糠心、花心、灰心、 断裂、压伤、虫洞, 毛根、糙皮,泥土 多,表面有黄斑或 褐斑。 青萝卜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 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 分大,分量重 糠心、裂开、刀伤、 泥土多,局部腐 烂。 莲藕表皮颜色白中微黄,藕节 肥大、无叉,水分充足, 肉洁白、脆嫩。 有外伤、断裂、褐 色斑、干萎,颜色 发黄。 生姜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 体硬脆、肥大,有辛香味。烂斑、干硬、碰伤、毛根。 蒜头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 燥,蒜瓣结实,有硬度。发芽、散瓣、烂瓣、瘪瓣、虫孔、须根。 大葱葱叶为管状、绿色、葱白 长、紧实、挺直,无根, 长约50厘米。 花皮,枯萎、霉叶 黄叶,有泥土,葱 白松空、弯曲。

201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01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4月19日,农业部拟组织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曾提出的废除生猪定点屠、实施许可制或将实现。 我国是生猪大国,每年人均猪肉消费42公斤。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小屠宰厂15000家以上,而美国仅有约70家屠宰企业,因此导致监管困难,私屠滥宰屡禁不止,病害肉、注水肉等食品安全问题长期不能解决。 此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万隆建议,过去老百姓有句俗话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头猪,应废除生猪定点屠宰,参照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与其他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一样,实行许可制度。 此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生猪屠宰管理多方面进行修订,包括生猪屠宰的流程、技术和管理,以及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立、监管等。其中,生猪屠宰厂(场)设立的章程中指出:国家对生猪屠宰实行许可制度。从事生猪屠宰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农村地区自宰自食的除外。 修订条例指出,设立生猪屠宰厂(场)应当符合生猪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列出了需要具备的多个条件。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发布, 2008年5月25日国务院令第525号第1次修订,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2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生猪定点屠宰 第五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厂(场)区的显著位置。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得出借、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格式.pd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XXXXX 第 XXX 号 项目名称:XXXXXX 建设单位:XXXXXX 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项目名称:XXXXXX 委托单位:XXXXXX 承担单位:XXXXXX

证书编号:X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XXXX 报告编写:XXX 审核:XXXX 审定:XXXX 现场监测负责人:XXXX 参加人员:XXXXXXXXXX XXXXXX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邮编:XXXX 地址:XXXX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XXXXXX 建设单位名称XXXXXX 建设地点XXXXXX XX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主要产品名称XXXXXX 设计生产能力360 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320 吨/年 环评时间XXXX 年 XX 月开工日期XXXX 年 XX 月试生产批准时间——现场监测时间XXXX 年 XX 月 环评报告表 XXXXXXXX 环评报告表 XXXXXX 审批部门编制单位 环保设施 XXXXX 环保设施 XXXXX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投资总概算100 环保投资总概算30 比例30% 实际总概算100 环保投资30 比例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 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 年 2 月 22 日; 3、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验收监测理办法》,2001 年 12 月 27 日; 依据4、XXXXXX《XXXXXX 环境影响报告表》,XXXX 年 XX 月 XX 日; 5、XXXXXXXX《XXXXXXXX 关于 XXXXXX 搬迁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XXXXXXXX),XXXX 年 XX 月 XX 日; 6、XXXXXX《XXXXXX》项目验收监测委托书;

如何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标准+验收监测内容

如何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标准+验收监 测内容 验收监测标准 验收监测报告标准参照监测方案中的标准。 一.验收监测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设计指标的选用的依据 (1)国家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涉及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标准的批复以及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经批准的环评报告书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敏感点质量标准对建设项目要求的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测值。 (4)如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做具体要求,应核实污染物排放受纳区域的环境区域类别环境保护敏感点所处地区的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套用相用的执行标准(包括级别或类别)。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保篇)中确定的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处理效率,处理能力,环保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废气排气筒高度,特征污染物引用的ISO标准或生产技术引进国标准。 (6)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选择与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相配套的方法标准,若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中未做明确规定,应首选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其次是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二.验收监测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设计指标的选用的原则 (1)按新颁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准时段划分的原则,分别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时间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时间项目建设成使用时间等确定相应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作为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 (2)国家和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污染因子限值严格执行。 (3)环境质量标准主要用于考核环境保护敏感点是否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质量标准要求。 (4)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如国家已经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5)建设项目为综合性工程,由不同行业项目组成,如果污染物分别由不同排放口排放,则应分别执行不同的行业标准。对于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应根据各类污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权重来计算排污口的混合排放浓度。( (6)对于既是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而且目前又无国家标准限定的,可引用环评或初设选用的ISO标准或生产技术引进国标准作为参考。 (7)对既是环保设施又是生产环节的装置,工程设计指标可作为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

现场安全验收标准

现场安全验收标准 办公区 1、室内门窗、玻璃无损坏,保持整洁、透明、不乱贴乱画,每周清洗一次。 2、窗台、楼梯扶手,踢脚线、吊顶、墙面上无灰尘,无损坏。 3、办公台、柜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安排有序,无杂乱现象。 4、灯具、风扇、饮水机、空调以及各种工作用电器设备(包括电脑、电话、传真等)要合理布置,整洁,表面无灰尘、污渍,外观完整并能正常使用。 5、个人生活用品,常用的要合理摆放,不常用的物品(如过季的衣物、鞋子)一律不准放在办公室内。 6、卫生洁具摆放合理、整齐,地面无垃圾,室内无卫生死角。 7、室内各种消防器材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外观完整无损坏,有有效期限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要保证在有效期内,过期要及时更换。 车间安全管理细则及检查标准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一、 作业环境 1、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2、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 3、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4、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5、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行人及手推流转车通道大于或等于1.8m;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6、车间地面导轨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7、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 50Lx。 8、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9、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紧急照明。 10、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紧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能开启的天窗应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2、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3、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14、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15、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6、装接和使用临时供电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7、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8、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9、临时线路如必须拖在地面上,在有车辆通过的地方必需用铁管、三

原料验收标准

原料虾类验收标准 YDF—Z001 1. 目的 确定企业采购的原料的验收标准,保证所购进的生产原料的卫生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进的水产品原料的验收和抽检。 3. 职责 品管部负责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抽查检验,验证原料是否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4. 验收标准

(2)理化指标 挥发性盐基氮(VBN)≤25mg/100g (3)微生物指标 (4)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5)药物残留限量

5.取样标准 每批原料取样不少于3个,每次不少于500克。 6.检验的项目 违禁药物残留、细菌、规格、感官。 7. 验收规程 按YDF—C010《产品质量检验规程》与YDF—J025《原料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办理。 7.1检验方法 依据国家规定的水产品检测标准方法进行。

原料带鱼验收标准 YDF—Z002 1. 目的 确定企业采购的原料的验收标准,保证所购进的生产原料的卫生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进的水产品原料的验收和抽检。 3. 职责 品管部负责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抽查检验,验证原料是否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4. 验收标准 (1)感官指标 (注:体表一项,热水带鱼一级品可允许有1.5cm以下机械破肚;二级品可允许有3cm以下机械破肚。) (2)理化指标 一级品:挥发性盐基氮 < 18(mg/100g) 二级品:挥发性盐基氮 < 25(mg/100g) (3)细菌指标 一级品:细菌总数 < 104(个/g)

二级品:细菌总数 < 106(个/g) 5. 取样标准 每批原料取样不少于3个,每次不少于500克。 6.检验的项目 违禁药物残留、细菌、规格、感官。 7. 验收规程 按YDF—C010《产品质量检验规程》与YDF—J025《原料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办理。 7.1检验方法 依据国家规定的水产品检测标准方法进行。

屠宰场设置标准

屠宰场设置标准 第 1 条本标准依据畜牧法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标准用辞定义如下:一检查人员:指依畜牧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执行屠宰卫生检查之屠宰卫生检查兽医师及畜牧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项所称之屠宰卫生检查助理。二杂碎:指家畜、家禽屠体于摘取内脏、剥皮、去肢、去头尾等屠体修整作业时所产生之内脏、皮、肢、头、尾及零碎肉等产物。 第 3 条屠宰场之场区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场区内环境应随时保持清洁,并设有完善之排水系统。空地应酌予铺设混凝土、柏油或绿化等,以减少灰尘产生。二场区周界应有适当之围篱或围墙。 第 4 条屠宰场建筑除系留栏 (场) 及本标准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应采用易于维修及维持干净,并应使用能防止屠体及内脏直接或间接遭受污染之结构及材质。 二地面采用不透水、防滑、耐重压且易于清洗之材料,并有适当斜度及排水系 统以利排水,无局部积水之虞。屠体吊挂经过之处,应设有足够宽度之沟道(槽) 以承接屠体所流滴之血水。 三应有完整畅通之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防止固体废弃物流入之设施。 四墙壁与支柱表面应为白色或浅色,离地面至少一公尺以内之部分应使用非吸 收性、不透水、易清洗之材料铺设,其表面应平滑无裂缝并经常保持清洁。 五屋顶或天花板应为白色或浅色、易清扫、可防止灰尘储积之构筑,且不得有 长霉或成片剥落等情形发生,屠体或内脏暴露之正上方楼板或天花板不得有结露现象,应保持清洁、维修良好之状态。 六照明设备应分布均匀,除本标准另有规定者外,工作枱面之照明光度应保持 二○○米烛光 (lux)以上,一般作业场所之照明光度应在一○○米烛光以上。 七出入口、门窗及其他孔道应以坚固、易清洗、不透水之材料制作。 八通风及排气良好。 九应设置防止病媒侵入之设施以防止病媒进入剥皮及烫毛后之作业区。 第 5 条屠宰场之一般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聊环科(建)字年第号 项目名称:年加工 3 万套汽车坐垫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2017年10月

承担单位: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主任:吴文虎 技术负责人:张学宽 质量负责人:王莎 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授权签字人: 项目名称:年加工3 万套汽车坐垫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电话:0635-8206890 传真:0635-8206890 邮编:252000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聊牛路环保科技园研发大厦

目录 表1 项目简介及验收监测依据 0 表2 项目概况 (1) 表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5) 表4 工况监测 (6) 表5 验收监测内容 (7) 表6 环境管理调查结果 (12) 表7 结论与建议 (15)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委托函 3、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聊东环审[2017]304号《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套汽车坐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08.24) 4、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5、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6、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7、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的证明

表1 项目简介及验收监测依据

表2 项目概况

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 称 规格型 号 环评台 (套) 实际台(套)备注 1缝纫机标准牌2020同环评2断布机/11同环评3验布机/11同环评 表2-3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项目 投资 (万元) 1废水治理0.5 2噪声治理1 3绿化0.5 5合计2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

推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精品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筠环监验字[20XX]第7号 项目名称:筠连县页岩气沐爱-巡司管线工程项目委托单位:筠连森泰页岩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二0一四年七月

报告编制说明 1、本报告按验收监测依据编制。 2、本报告的数据和检查结论来源于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3、本报告涂改无效。 4、本报告无本站公章、资质章、业务章、骑缝章无效。 5、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

承担单位:筠连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审核: 审定: 参加人员: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电话:(0831)7726156 传真:(0831)7728977 邮编:645250 地址:筠连县筠洲南路154号

目录 1、前言…………………………………………………………………………………5页 2 、验收监测依据……………………………………………………………………6页 3、建设工程概况………………………………………………………………………7页 4 、污染物排放及治理和环保设施……………………………………………………8页 5、环保设施试运行情…………………………………………………………………9页 6、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10页 7、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及方法…………………………………………………………11页 8、验收监测内容………………………………………………………………………11页 9、公众意见调查………………………………………………………………………17页 10、环境管理检查……………………………………………………………………19页 11、结论及建议…………………………………………………………………………20页 附件: 1、筠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筠连县森泰页岩气投资有限公司沐爱-巡司市政管线工程建设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筠环函〔20XX〕146号); 2、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筠连县森泰页岩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页岩气沐爱-巡司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市环函〔20XX〕370号)。 3、《筠连县页岩气沐爱-巡司管线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意见调查表》 附图: 1、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附图2-1 项目沐爱分输站外环境关系图; 3、附图2-2 项目巡司计量站外环境关系图; 4、附图3-1沐爱分输站监测点位图; 5、附图3-3巡司计量站监测点位图。

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标准

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标准 1、现场检查验收前期条件 1.1预验收问题整改情况 1.1.1表格见附件一(李) 1.2现场检查验收方案审核完毕 1.3建设单位提出现场检查验收申请 1.3.1验收申请见附件二(李) 2、现场验收检查工作安排 2.1填写工作安排表 2.1.1工作安排表必须经站领导审核 2.1.2工作安排表提前12小时报送综合科,提出用车申请 2.1.3现场检查验收完毕,必须在工作安排表上填写综合评定意见 2.1.4工作安排表见附件三 3、明确现场工作程序及工作重点 3.1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相关要求,认真确定现场监督检查的先后顺序 3.1.1现场工作程序必须结合工程技术特征,按照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组织 3.1.2验收程序由本工程监督工程师亲自编写,主任工程师重点审核 3.2根据工程的技术特征,提前确定工程检查验收重点

3.2.1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重点部位,编写检查验收重点,必须有针对性。 4、现场工作纪律要求 4.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集团公司及质监站的相关纪律要求 4.1.1现场检查人员着装得体,自行携带安全帽、工具袋、检查工具、文件、文具 4.2根据工程需要,必须在工作安排表中填写用车、就餐、休息等事项 4.3 现场会议减少会议程序,节省会议时间,抓住会议重点,完成会议内容,坚决做到“裸会”,鼓励召开现场办公会。 4.4 现场工作坚决杜绝施工单位的茶水饮料,争取做到自带茶水4.5 坚决做到工作餐不饮酒,会议室不吸烟。 4.6 远离“黄赌毒”,做廉洁、合格质监人员。

现场检查验收工作表

生猪屠宰规范标准化规章

标准化屠宰操作规程 为加强我厂生猪屠宰的监管,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制定屠宰厂标准化屠宰操作规程。 一、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1、入厂检验: 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 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 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7.1 尽可能除去体表内的污物;

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 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8.3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9.1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9.2 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9.3 放血时,操作人员一手抓住猪前脚,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1.0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和静脉,不得刺破心脏。 9.4 刺杀时不得使猪呛隔、淤血。(即不得刺破气管) 9.5 应配备两把放血刀,消毒后轮流使用。 11、浸烫。 11.1 放血后的猪屠体应用喷淋水或清洗机冲淋,清洗血污等污物。 11.2 按猪屠体的大小、品种和季节差异,控制浸烫池水温。一般为58—63℃,浸烫时间为3-6min。 11.3 浸烫时,不得使猪屠体沉底、烫老。 11.4 浸烫池应有溢水口和补充净水的装置。 11.5 浸烫池中的热水应及时更换,以保证烫池水的清洁。 12、打毛(脱毛)。 12.1 打毛应采用合适的打毛机进行。对于特大猪只,也可采用人工刮毛的方式。采用人工刮毛时,不得使猪只落地,可搭建适合人工操作的刮毛操作台。 12.2 经机械脱毛或人工刮毛后,应对猪只进行洗刷浮毛、污垢后,再将猪体提升悬挂、修割、冲淋。 12.3 猪只进行洗刷浮毛、污垢时,建议采用平板操作台或者吊挂洗刷,不建议采用清水池。 13、燎毛、刮黑。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表 德普环检字(2016)第493号 项目名称: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献县三龙铸造厂 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承担单位: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范桂如 质量负责人:顿朋 项目负责人:崔军飞 报告编写人: 审核: 签发: 监测人员:何晓飞董良博眭松亮李敏等 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电话:8 传真:6 邮编:05000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南大街181号3-501 网址:

前言 《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经献县环境保护局批准(献环表[2014]81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0]113号)的有关规定,受献县三龙铸造厂委托,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15日至08月16日组织本公司检测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依据监测结果编制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为其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0]113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 (5)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03.28。 (6)献环表[2014]81号《关于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4.05.26。 2、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概述 (1)建设项目名称: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名称:献县三龙铸造厂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5)建设地点:河北沧州市献县十五级乡小营村东460米处 (6)劳动定员与工作时制:劳动定员50人,每天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2.2主要生产设备 表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关于项目验收报告的范文

关于项目验收报告的范文 项目验收报告怎么写?小编能帮到你哦,下面准备了一些关于项目验收报告的范文,希望你们喜欢。 项目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本工程与原有工程的关系、环境敏感目标等。 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程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说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区域、污水量和污水性质,说明是否包括工业废水。 3.如果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敏感目标有新增以及是否有遗留问题、说明一期验收审批文件是否存在有关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以及处理措施 列表说明污染物种类、产生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处理处置措施、排放规律和排放去向等。 1.废气 (1)恶臭:原生污水、栅渣、污泥产生。nh3、h2s。无组织排放。 措施:进水泵房、粗格栅在地面以下,采取了封闭、结构; 污泥浓缩机、脱水机安装在室内,加盖密封; 沉砂池顶面采取密封结构; 减少原生污水停留时间;

对污泥进行密闭消化处理; 加强厂区绿化、修建绿化隔离带。 (2)沼气 消化池产生。用于锅炉燃烧加热消化污泥,剩余沼气通过燃烧塔燃烧,排放。 (3)沼气锅炉烟气 so2、nox 2. 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格栅机房排气风机噪声及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 生产、安装环节考虑防噪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在室内或水下,墙壁隔声或水体隔声;离心鼓风机选用紧扣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置减振底座。 4.固体废物 栅渣、沉砂和脱水后污泥。填埋。 三、验收监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1. 污水 生活污水:在处理单元进出口,每天采样4次,监测3天。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生物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nh3、h2s、臭气)及提升泵站(ch4);厂界、厂区最高浓度点。每天采样4次(7:00和19:00的特征时段),监测4天,包括2天晴天、2天阴天(逆温天

光接入网现场验收内容及标准

光接入网现场验收内容及标准

光接入网现场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光缆验收规范 1、管道光缆敷设 一)敷设管道光缆的孔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在孔径90mm 及以上的水泥管道、钢管或塑料管道内,应根据设计规定在两人(手)孔间一次性敷设三根或三根以上的子管。 三)子管不得跨人(手)孔敷设,子管在管道内不得有接头。 四)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长度一般为200~400mm;本期工程不用的管孔及子管管孔应及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封堵。 五)光缆敷设前应按“8”字盘放,管井边缘要做好保护,防止光缆外皮被刮破。 六)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照设计要求的A、B端敷设光缆。 (2)敷设光缆时的牵引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光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管材的内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 倍。 (4)光缆出管孔150mm 以内不得做弯曲处理。 (5)管道光缆根据接入需要按设计要求进行中间人孔预留。光缆余长应在人孔内盘放并固定。 (6)敷设后的管道光缆在人(手)孔内应排列、固定整齐。光缆在人(手)孔内子管外的部分应按设计要求保护。 (7)管孔及子管管孔均应按设计要求的材料进行堵塞。 (8)光缆在每个人孔内应按设计要求或建设单位的规定做好标志。 2、埋式光缆敷设 一)直埋光缆埋深应满足通信光缆线路工程设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具体埋设深度应符合上表的要求。光缆在沟底应自然平铺状态,不得有绷紧腾空现象。 二)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设施平行或交越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光缆可同其他通信光缆同沟敷设,同沟敷设时应平行排列,不得重叠或交叉,缆间的平行净距应≥100mm。 四)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充气的光缆在回填土前必须做好保气工作。 (2)先填细土,后填普通土,且不得损伤沟内光缆及其他管线。 (3)市区或市郊埋设的光缆在回填300mm细土后,盖红砖保护。每回填土约300mm处应夯实一次,并及时做好余土清理工作。 (4)回土夯实后的光缆沟,在车行路面或地砖人行道上应与路面平齐,回土在路面修复前不得有凹陷现象;土路可高出路面50~100mm,郊区大地可高出150mm左右。 3、架空光缆敷设 一)架空作业一定要注意好高空作业安全保护。 二)架空光缆敷设后应自然平直,并保持不受拉力、应力,无扭转,无机械损伤。 三)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光缆的挂钩程式。光缆挂钩的间距应为500mm,允许偏差±30mm。挂钩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应一致,挂钩托板应安装齐全、整

原材料验收标准

山东董店酒业有限公司原、辅材料质量检验标准 1、目的: 对本公司白酒所需原、辅材料进货检验、验证,以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 使用与本公司购入的原辅材料的检验、验证。 3、工作程序: 3.1原料进货检验 3.1.1取样检验: 对购入的原料:小麦、玉米、高粱、稻壳、大曲、原酒、酒精等,每次抽取样品不少于1.0公斤。 3.1.2检验方法: a.小麦、玉米的检验方法 颗粒完整饱满而均匀,无虫蛀、无霉烂,色泽、气味正常,杂质≤1.0%,水分≤13%。 b.高粱的检验方法: 高梁要求:颗粒饱满,外表光滑,色泽及气味正常,杂质≤1.5%,水分≤13%,无霉变、虫蛀现象,无杂质及土。颗粒采取抽包过筛来取得平均百分比。 c.稻壳的检验方法: 稻壳要求:片大整齐,均匀、色泽金黄,不带霉味和其它杂味,新鲜干燥,水分≤13%,杂质≤0.5%. d.大曲的验收方法: 1.优级曲:曲面平整,呈深褐色或棕色,发酵均匀。无干皮、裂缝现象,断面菌丝生长饱满,菌丝呈白色或淡黄色,无窝水或黑心现象,曲香浓郁,无其它杂味或邪味。水分在15%以下。 2.普通曲:曲面平整无变形,呈褐色,无光滑絮状菌丝,断面呈白色或浅黄色,无烧心现象,具有一定的曲香味,水分在15%以上。 3.劣质曲:曲面变形,发酵不均匀,断面成黑褐色或长有黑毛絮,有霉酸味或其它邪杂味,水分超过16%。 e.原酒的检验方法: 原酒的检验依据国家标准GB/T10781.1—2006要求检验。 f.酒精的检验方法: 酒精的检验依据国家标准GB/T10343---2008要求检验。 3.2原辅材料进货检验: 3.2.1取样标准: 对于购入的原辅材料:纸箱、纸盒、商标、瓶盖、胶带、酒瓶等,每次抽样不少于1袋(箱、捆) 3.2.2检验方法: a. 纸箱、纸盒检验方法 1.纸箱、纸盒检验方法 根据供销科所定样品的形状、色泽、字体、图案等要求为标准 2.纸箱、纸盒的标注内容要齐全,图案字迹要清晰,无污染,必须符合商标法食

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标准

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标准(试行)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外省市供沪生猪屠宰场、牛羊屠宰场、禽类屠宰场等大、中型屠宰加工企业。 二、基本要求 1、供沪企业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供沪企业须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检疫。 3、供沪企业为产、加、销一体化的企业,能对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实行标准化管理,有动物饲养的生产基地、标准化的屠宰加工流水线、分割包装车间、完整的冷链设施和产品配送车辆。其中加工车间、配送中心应符合HACCP要求,或通过企业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达到国家出口企业标准,或取得国家、省(市)级绿色食品认证及无公害畜禽产品认证。 三、选址、布局要求 1、选址合理,设置应符合交通、能源和环保的要求,且生产环境卫生良好。 2、屠宰场四周必须有围墙与外界隔离,设立门岗,畜禽收购和产品运输应分门进出,门口设有消毒池。 3、屠宰加工区与批发交易区及生活区必须分开。 4、有车辆清洗和消毒的场地及设施。 四、设施要求

1、必须具备机械化屠宰流水线,猪、牛、羊屠宰流水线应符合GB/T1723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禽类屠宰场采用挂钩输送带生产工艺流水线装置。 2、应设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验收间、隔离间、急宰间、待宰间、屠宰加工间、副产品整理间、有条件食用肉处理间、不可食用肉处理间。 3、应配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屠宰加工设备、产品专用容器、专用运载工具。 4、应设有化验室,配备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检验人员。 5、应设置疑似病畜禽吊轨叉道,用于运送病畜禽和需化制的头、蹄、尾、胴体、内脏等。 6、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高温、化制、销毁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规范。 7、作业场所的照明设备齐备,屠宰车间工作场所照度不应少于75LX,屠宰操作面照度不应少于150LX,检验操作面照度不应少于300LX。 8、应设置污水、污物和粪便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应符合GB13457《肉类加工工业水污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五、检疫要求 (一)检疫设备: 应设置检疫工作室,配备更衣柜、检疫工具存放柜和检疫工作台,配备刀、钩、锉、剪刀、镊子、瓷盘、放大镜、体温表、显微镜、应急灯、载玻片、冰箱等检疫工具和消毒

生猪屠宰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加工、销售、储存、运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生猪屠宰管理和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畜牧兽医、卫生、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行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经营,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定点 第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应当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规划。 省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畜牧兽医、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设置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选址,应当符合全省设置规划、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远离医院、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居民集中住宅区以及畜禽养殖场等场所。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域内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第九条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水源条件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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