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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汽油标准

车用汽油标准
车用汽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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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160.20 E 31 备案号: DB

车用汽油

Gasoline for motor vehicle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3、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欧盟标准EN 228-2004《车用汽油》制定。

本标准与EN 228-2004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是:

一一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均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根据上海地区实际情况,按照研究法辛烷值划分为3个牌号;

——未设马达法辛烷值、VLI指数等项目;

——增加了抗爆指数、铁含量、锰含量、硫醇、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项目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密度按20℃进行规定;

——烯烃指标规定为“不大于 25%(体积分数)”,芳烃修改为“芳烃+烯烃”,指标为“不大于 60%(体积分数)”;

——氧化物只规定甲醇,指标为“不大于 0.3%(质量分数)”;

——馏程指标与GB 17930-2006《车用汽油》国家标准一致。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川、林荣兴、陈洪德、缪文泉、叶志良、沈伟云、唐德寿、黄成。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

车用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和试

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作点燃式发动机的燃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503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马达法)

GB/T 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1792 馏份燃料中硫醇硫测定法(电位滴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GB/T 1884-2000, eqv ISO 3675:1998)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GB/T 1885-1998,eqv ISO 912:1991)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1998,neq ISO 3170:1988)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5487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研究法)

GB/T 653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

GB/T 8018 汽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诱导期法)

GB/T 8019 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喷射蒸发法

GB/T 8020 汽油铅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113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 17930-2006 车用汽油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4 芳烃和轻质石油产品硫醇定性试验法(博士试验法)

SH/T 0253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型振动管法)

SH/T 0663 汽油中某些醇类和醚类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3 汽油中芳烃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711 汽油中锰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2 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3 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SH/T 0741 汽油中烃族组成测定法(多维气相色谱法)

SH/T 0794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微量法

ASTM D7039 用单色波长X荧光光谱法测定汽油和柴油中硫的试验方法3 分类和标记

3.1 产品分类

车用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97号三个牌号。

3.2 产品标记

车用汽油加油机的醒目位置应标注:标准号+空格+牌号+车用汽油。

示例:DB31/ XXX 93号车用汽油。

4 要求和试验方法

车用汽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车用汽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表1(续)

5 取样

按GB/T 4756进行,取4 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如车用汽油中含锰,取样时应避光。

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运及交货验收按SH 0164进行。如车用汽油中含锰,运输和贮运时应避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六排放标准 China VI vehicle emission standards

国六排放标准China VI vehicle emission standards Sales and registrations of new vehicles in regions including Beijing, Shanghai, Tianjin, Hebei province and Guangdong province now have to comply with the "China VI" vehicle emission standards, which is believed to be one of the world's strictest rules on automobile pollutants. 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广东等地区销售和登记注册的新车都需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该标准被认为是全世界最严格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之一。 【知识点】 国六排放标准(China VI vehicle emission standards)全称为“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China's stage 6 vehicle emission standards)”,分为对轻型车以及重型柴油车两类标准,全称分别为《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Stage 6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以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Stage 6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heavy-duty diesel vehicles)》。由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于2016年12月23日、2018年6月22日发布。其中,轻型汽车(light-duty vehicles)指包括轻型汽油车(light-duty gasoline vehicles)、轻型燃气车(light-duty natural gas vehicles)、轻型柴油车(light-duty diesel vehicles)和轻型两

《车用汽油》国家标准标准

《车用汽油》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国标委综合[2012]25号“关于下达《车用汽油》等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负责对修订《车用汽油》国家标准。项目编号:20120002-Q-469。 2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根据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汽车的产量达到1826万辆,占到世界汽车总产量的23.5%。汽车的大量使用,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大气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分担率不断上升,为此,为了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污染物数量,改善大气环境,中国目前正在制定我国未来第V阶段的汽车排放法规。为了满足这一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需要高质量的车用汽油与之相配套。 本标准在GB 17930-2011《车用汽油》附录A的基础上,参考了2012年北京市制定第V阶段地方标准时所做的一些研究工作,对某些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 3 标准的编制过程及强制理由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年4月27日下发的国标委综合[2012]25号“关于下达《车用汽油》等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GB 17930-2011《车用汽油》国家标准。 2012年5-6月,接到任务后,课题组首先对国内相关标准的变化情况和国外标准的现状以及目前国内炼厂的状况开展调研。由于本次标准制定的时间要求非常急迫,难于遵循过去在GB 17930-2006和GB 17930-2011起草中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为此经课题组研究,本标准在GB 17930-2011《车用汽油》附录A的基础上,参考北京地方标准研究的相关数据。编写《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向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及有关单位发送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工作。

国五车用汽油标准

国五车用汽油标准于2013年12月1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过渡期至2017年底,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供应国五车用汽油标准车用汽油。 该标准是在参考欧洲标准基础上,经专家反复试验验证,并在征求环保、汽车和石化行业意见以及网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商国务院有关部委最终确定。

与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相比较,国五车用汽油标准最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三减、二调、一增加”。“三减”是指将硫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50ppm降为10ppm,降低了80%;将锰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8mg/L降低为2mg/L,禁止人为加入含锰添加剂; 将烯烃含量由第四阶段的28%降低到24%。 “二调”是指调整蒸汽压和牌号。其中,冬季蒸气压下限由第四阶段的42kpa提高到 45kpa,夏季蒸气压上限由第四阶段的68kpa降低为65kpa,并规定广东、广西和海南全年执行夏季蒸气压。同时,考虑到第五阶段车用汽油由于降硫、禁锰引起的辛烷值减少,以及我国高辛烷值资源不足情况,结合我国炼油工业实际,该标准将国五车用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并在标准附录中增加了98号车用汽油的指标要求。 国五车用汽油标准还首次规定了密度指标,其值为20℃时720~775kg/m3,以进一步保证车辆燃油经济性相对稳定。 据测算,国五车用汽油标准实施后将大幅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量,预计在用车每年可 减排氮氧化物约30万吨,新车5年累计可减排氮氧化物约9万吨。 国五车用汽油标准发布 根据2013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油品质量升级工作的要求,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了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供应第五阶段车用汽油。 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制定既考虑了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和 空气质量改善的迫切要求,也考虑了我国车用汽油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的现状,以及油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汽车排放控制技术的需求,有助于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硫含量是车用汽油中最关键的环保指标,为进一步提高汽车尾气净化系统的能力,减 少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将硫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50ppm降为10ppm,降低了80%。

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我国已实施的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1. 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04是我国第一项旨在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限值要求 GB 19578-2004采用按质量分组的单车燃料消耗量评价体系,按照车辆整车整备质量将车辆分为16个不同的质量段,并对每个质量段内的车辆设定统一的单车最高燃料消耗量限值。同时考虑某些特殊技术和结构对燃料 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允许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结构特征的车辆采用略为宽松的燃料消耗量限值:(1)装有自动变速器(AT注:不包括手自一体式变速器(AM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等;(2)具有 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注:主要包括微型客车和商务用车;(3)符合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中3.5.1规定条件的M1G类汽车注:即通常所说的越野车,但并非所有SUV都属于该类车辆。 乘用车限值要求见表1。表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实施日期 标准的限值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 2. 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限值要求 GB 20997-2007以“最大设计总质量 +发动机排量”作为 M2和N1类车辆限值的基本参数,综合考虑吨以下 的商用车辆在 结构、功能、燃料方面有多样性的特征,按汽油和柴油分别设定限值要求,并适当放宽柴油车的限 值;并根据车辆特定结构和特殊用途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将 N1类全封闭厢式车辆、N1类罐式车辆、装有 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全轮驱动的车辆等特殊结构车辆的限值放宽 5%即表2、表3、表4、表5中的普通车辆限 值乘以,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表2 N1类汽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1) 月1日。 2) 月1日。 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 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 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 2008年1 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 2009年1

2021年国内外汽油标准对比

我国汽油标准与国外汽油标准的对 比 欧阳光明(2021.03.07) 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汽油质量标准分为美、欧、日、《世界燃油规范》四大标准体系。其中,欧盟汽油标准和《世界燃油规范》最具影响力,被许多国家引用。 1.欧盟汽油标准 EN 228汽油质量标准是欧洲统一实施的汽油标准。EN 228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限定了密度、辛烷值以及硫含量、苯含量等指标的最大值。第二部分根据气候和季节将汽油的挥发性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执行。由于欧洲国家较多,具体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在满足欧洲统一法规的大前提下,又制定了符合自己国情的实施标准。 为了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的排放, EN 228-2002汽油质量标准(与欧Ⅲ排放法规相对应),将汽油硫含量降到150μg/g、芳烃含量降到42%、要求苯含量不大于1.0%,铅含量不大于5 mg/L,并对各种氧化物的含量加以限制。2005年,欧洲将开始执行欧Ⅳ排放标准,将清洁汽油中的硫含量降为50μg/g,芳烃、苯、烯烃含量分别降为35%、1.0% 和18%。2007年10月1日起推行无硫汽油(欧Ⅴ排放标准),使硫含量低于10μg/g,并出台了EN 228-2008汽油质量标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标准为最新的欧盟汽油标准。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见表1。 表1 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

《世界燃油规范》是美国汽车制造商协会(AAMA)、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根据所属的30个汽车公司的研究成果联合发表的,主要是汽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针对环保要求,对汽车燃料提出的基本要求。世界燃油规范要求清洁汽油降低硫含量,减少尾气中SO x的排放,抑制尾气转化器中催化剂中毒;降低烯烃含量,避免发动机进油系统和喷嘴堵塞,减少发动机进气阀和燃烧室中生成沉积物,减少汽车尾气中1,3-丁二烯的排放,避免汽油辛烷值分布不均;降低苯和芳烃含量,减少致癌物;降低蒸汽压和T90,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毒物(TOX)的排放;提高辛烷值,提高汽车动力性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006年9月,世界燃油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将无铅汽油标准划分为四类: 1类:汽车市场对排放污染控制没有或极少要求,主要考虑汽车或发动机本身的技术状况。 2类:市场上有严格的排放控制和其它要求。 3类:市场上有超前的排放控制要求和其它要求。 4类:市场上有更超前的排放控制要求,满足最新汽车复杂的NOX排放后处理控制技术,实现超低排放。 《世界燃油规范》不允许汽油中加入含有锰、铅等金属的添加剂,可加入无灰的汽油清净剂,并根据不同的类别对硫、烯烃、芳烃和苯的含量分别加以限制,其中硫含量的下降幅度最大。《世界燃油规范》不仅对汽油的组分有限制指标外,还对汽油的性能评定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世界燃油规范》指标见表2。

国内外汽油质量标准对比

国内外汽油质量标准对比 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汽油质量标准分为美、欧、日、《世界燃油规范》四大标准体系。其中,欧盟汽油标准和《世界燃油规范》最具影响力,被许多国家引用。 1.欧盟汽油标准 EN 228汽油质量标准是欧洲统一实施的汽油标准。EN 228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限定了密度、辛烷值以及硫含量、苯含量等指标的最大值。第二部分根据气候和季节将汽油的挥发性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执行。由于欧洲国家较多,具体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在满足欧洲统一法规的大前提下,又制定了符合自己国情的实施标准。 为了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的排放,EN 228-2002汽油质量标准(与欧Ⅲ排放法规相对应),将汽油硫含量降到150μg/g、芳烃含量降到42%、要求苯含量不大于1.0%,铅含量不大于5 mg/L,并对各种氧化物的含量加以限制。2005年,欧洲将开始执行欧Ⅳ排放标准,将清洁汽油中的硫含量降为50μg/g,芳烃、苯、烯烃含量分别降为35%、1.0% 和18%。2007年10月1日起推行无硫汽油(欧Ⅴ排放标准),使硫含量低于10μg/g,并出台了EN 228-2008汽油质量标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标准为最新的欧盟汽油标准。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见表1。

表1 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 2.《世界燃油规范》 《世界燃油规范》是美国汽车制造商协会(AAMA)、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根据所属的30个汽车公司的研究成果联合发表的,主要是汽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针对环保要求,对汽车燃料提出的基本要求。世界燃油规范要求清洁汽油降低硫含量,减少尾气中SO x的排放,抑制尾气转化器中催化剂中毒;降低烯烃含量,避免发动机进油系统和喷嘴堵塞,减少发动机进气阀和燃烧室中生成沉积物,减少汽车尾气中1,3-丁二烯的排放,避免汽油辛烷值分布不均;降低苯和芳烃含量,减少致癌物;降低蒸汽

0汽油国家标准

车用汽油国家标准 2014.10.01 项目 国三 国四 国五/京四 粤四 抗爆性 研究法辛烷值(RON) 不小于 抗爆指数 不小于 93# 93# 92# 93# 93 93 92 93 88 88 87 88 铅含量 % 不大于 0.005 0.005 0.005 0.005 馏程 10%蒸发温度 ℃ 不高于 50%蒸发温度 ℃ 不高于 90%蒸发温度 ℃ 不高于 终馏点温度 ℃ 不高于 残留量 ml 不大于 70 120 190 205 2 蒸气压11月1日—4月30日 KPa 不大于 5月1日—年10月31日 KPa 不大于 88 72 42-85 40-68 45-85 42-65 40-65 40-65 溶剂洗后胶质 mg/100ml 不大于 5 5 5 5 未洗胶质 mg/100ml 不大于 -- 30 30 --- 诱导期 min 不小于 480 480 480 480 硫含量 %(m ) 不大于 0.015 0.005 0.001 0.005 硫醇(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博士实验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硫醇硫含量 %(m )不大于 0.001 0.001 0.001 0.001 铜片腐蚀(50 ℃ 3h) 级 不大于 1 1 1 1 水溶性酸碱 无 无 无 无 机械杂质及水分 无 无 无 无 苯含量 % (m) 不大于 1.0 1.0 1.0 1.0 氧含量% (m) 不大于 2.7 2.7 2.7 2.7 甲醇含量% (m) 不大于 0.3 0.3 0.3 0.3 烯烃含量%(v/v) 不大于 30 28 25 25 芳烃含量 % (v) 不大于 40 40 --- --- 芳烃+烯烃含量 % (v) 不大于 -- -- 60 60 锰含量/(g/L ) 不大于 0.016 0.008 0.002 0.008 铁含量/(g/L ) 不大于 0.01 0.01 0.01 0.01 密度(20℃)kg/m 3 --- 0.72-0.775 0.72-0.775 0.72-0.775

“京六汽油”标准

“京VI汽油”标准及历年指标变化情况对比 [摘要]本文回顾了我国汽油变迁历史,分析了指标变化的原因,给出了新标准实施后可能预计的减排效果和环境改善参数,详细列出了“京VI”汽油指标,文章最后给出了从我国开始实施汽油标准起,至“京VI”汽油标准止共计六个阶段的指标变化对比,各个阶段指标变化一目了然。 北京市将在2017年1月开始实施“京VI油品”地方标准。5月31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第六阶段油品征求意见稿。第六阶段油品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硫含量维持不变,烯烃、芳烃、苯等多项环保指标更严格。油品标准升级后,能使在用车的碳氢化合物减排5%左右。讨论过程中,曾经有段时间明确北京不再实行“京六”,而是直接实行“国六”,但是接近2016年底,11月初,经过各方讨论最终确定,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的要求,明确北京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 北京汽油使用变迁史: 1997年,率先在全国使用无铅汽油; 2004年,实施严于当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第二阶段地方标准; 2005年,出台第三阶段油品地方标准; 2008年,出台第四阶段油品地方标准; 2012年,出台第五阶段油品地方标准; 2017年1月,全国范围将实施“国V”标准,北京将争取实施“京VI油”标准。 参照美欧标准,指标更加严格。 第六阶段《车用汽油》地方标准的技术指标参照了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车用燃油标准——主要参照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第III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欧洲VI车用燃油标准。硫含量维持不变,进一步加严汽油中的烯烃、芳烃、苯、蒸气压、馏程和柴油中的多环芳烃、密度、闪点、清净剂等主要环保指标。与北京第五阶段

车用汽油(GB-17930-2013)

车用汽油(GB-17930-2013)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 31/427—2009《车用汽油》。DB 31/427—2009《车用汽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与DB 31/427—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正文首页的“警告”内容; ——将“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 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修改为“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 ——将第4章产品分类修改为“车用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89号、92号和95号三个牌号”; ——增加 5.1 车用汽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 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汽

——将“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修改为第7章“包装、运输和贮存”,内容修改为“根据GB 13690,车用汽油属于易燃液体,产品的安全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 0164、GB 13690和GB 190进行。” ——增加第8章根据GB13690,车用汽油属于易燃液体,其危险性警示见GB 20581-2006中第8章的警示性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公司。

国内外汽油标准对比

我国汽油标准与国外汽油标准的对比 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汽油质量标准分为美、欧、日、《世界燃油规范》四大标准体系。其中,欧盟汽油标准和《世界燃油规范》最具影响力,被许多国家引用。 1.欧盟汽油标准 EN 228汽油质量标准是欧洲统一实施的汽油标准。EN 228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限定了密度、辛烷值以及硫含量、苯含量等指标的最大值。第二部分根据气候和季节将汽油的挥发性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执行。由于欧洲国家较多,具体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在满足欧洲统一法规的大前提下,又制定了符合自己国情的实施标准。 为了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的排放, EN 228-2002汽油质量标准(与欧Ⅲ排放法规相对应),将汽油硫含量降到150μg/g、芳烃含量降到42%、要求苯含量不大于1.0%,铅含量不大于5 mg/L,并对各种氧化物的含量加以限制。2005年,欧洲将开始执行欧Ⅳ排放标准,将清洁汽油中的硫含量降为50μg/g,芳烃、苯、烯烃含量分别降为35%、1.0% 和18%。2007年10月1日起推行无硫汽油(欧Ⅴ排放标准),使硫含量低于10μg/g,并出台了EN 228-2008汽油质量标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标准为最新的欧盟汽油标准。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见表1。 2. 《世界燃油规范》 《世界燃油规范》是美国汽车制造商协会(AAMA)、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根据所属的30个汽车公司的研究成果联合发表的,主要是汽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针对环保要求,对汽车燃料提出的基本要求。世界燃油规范要求清洁汽油降低硫含量,减少尾气中SO x的排放,抑制尾气转化器中催化剂中毒;降低烯烃含量,避免发动机进油系统和喷嘴堵塞,减少发动机进气阀和燃烧室中生成沉积物,减少汽车尾气中1,3-丁二烯的排放,避免汽油辛烷值分布不均;降低苯和芳烃含量,减少致癌物;降低蒸汽压和T90,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毒物(TOX)的排放;提高辛烷值,提高汽车动力性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006年9月,世界燃油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将无铅汽油标准划分为四类:

“国六(国VI)汽油”标准最新解读

“国六汽油(国VI)”标准解读及我国六阶段汽油标准 指标变化情况对比 [摘要]在“京六汽油”标准实施9个月后,已经在2+26城市开始实施“国六汽油”标准了,“京六汽油”标准就是为“国六汽油”标准的实施探路的。本文依据时间节点分阶段列出了我国汽油标准发展变迁历史,分析了本次标准升级指标变化的原因,给出了新标准实施后可能预计的减排效果和环境改善参数。国六汽油标准是在京六汽油标准基础上升级而成的,故本文也详细列出了“京VI”汽油指标,文章最后给出了从我国开始实施汽油标准起,至“国VI”汽油标准止共计六个阶段的指标变化进行了对比。 国VI依据烯烃含量的不同划分为“国VIA”和“国VIB”。 广西地区为乙醇汽油实施地区,故标准允许广西地区全年实施夏季蒸汽压要求指标。 北京已经从2017年1月开始实施“京VI油品”地方标准,该标准在蒸汽压阶段划分上严格于国六标准,采用四阶段分级,而国六汽油标准仍采用两阶段分级。北京市环保局5月31日公布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第六阶段油品征求意见稿。第六阶段油品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硫含量维持不变,烯烃、芳烃、苯等多项环保指标更严格。油品标准升级后,能使在用车的碳氢化合物减排5%左右。在是否实施京六标准的讨论过程中,曾经有段时间明确北京不再实行“京六”,而是直接实行“国六”,但是接近2016年底,11月初,经过各方讨论最终确定,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的要求,明确北京市于2017年1月1日起率先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在北京地区实施了京六标准9个月后,开始在京、津、河北的2+26城市率先实施国六汽油标准。全国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A汽油标准,2023年1月1日全面实施国六B汽油标准。 我国汽油使用变迁史: 1997年,北京地区率先使用无铅汽油; 2004年,北京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第二阶段地方标准;

车用汽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车用汽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 /427—2009 2009-10-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09-02-10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3、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欧盟标准EN 228-2004《车用汽油》制定。 本标准与EN 228-2004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是: 一一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均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根据上海地区实际情况,按照研究法辛烷值划分为3个牌号; ——未设马达法辛烷值、VLI指数等项目; ——增加了抗爆指数、铁含量、锰含量、硫醇、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项目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密度按20℃进行规定; ——烯烃指标规定为“不大于25%(体积分数)”,芳烃修改为“芳烃+烯烃”,指标为“不大于60%(体积分数)”; ——氧化物只规定甲醇,指标为“不大于0.3%(质量分数)”; ——馏程指标与GB 17930-2006《车用汽油》国家标准一致。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川、林荣兴、陈洪德、缪文泉、叶志良、沈伟云、唐德寿、黄成。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 车用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作点燃式发动机的燃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车用汽油GB 17930-2013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 31/427—2009《车用汽油》。DB 31/427—2009《车用汽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与DB 31/427—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正文首页的“警告”内容; ——将“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修改为“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 ——将第4章产品分类修改为“车用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89号、92号和95号三个牌号”; ——增加5.1 车用汽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汽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汽车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含氯、含磷、含硅的化合物;不应含有自塑料、橡胶、电路板裂解而来的组分; ——车用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7号”修改为89号,92号,95号; ——修改研究法辛烷值(RON)为“不小于89、92、95”; ——修改抗爆指数为“不小于84、87、90”; ——修改硫含量为“不大于10(mg/kg)”; ——修改锰含量为“不大于0.002(g/L)”; ——修改蒸气压为“45~85、42~65(kPa)”; ——将实际胶质修改为“溶剂洗胶质含量”,限值不变;

——增加“未洗胶质含量(加入清净剂前);mg/100mL不大于30”; ——硫含量分析方法删除ASTM D7039,增加NB/SH/T 0842; ——增加“氧含量允许用SH/T 0720方法测定,在有异议时,以SH/T 0663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将“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修改为第7章“包装、运输和贮存”,内容修改为“根据GB 13690,车用汽油属于易燃液体,产品的安全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 0164、GB 13690和GB 190进行。” ——增加第8章根据GB13690,车用汽油属于易燃液体,其危险性警示见GB 20581-2006中第8章的警示性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志良、林荣兴、陈洪德、全轶枫、施慧娟、黄成、沈贤、李新颖、李明亮、王川。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车用汽油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1 范围

汽油国标2013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车用汽油质量,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含国V要求的车用汽油国家标准GB 17930-2013《车用汽油》。这也是我国继2013年6月发布国V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后在燃油品质提升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我国车用汽油标准GB 17930最初发布于1999年,至今已进行四次修订。本次修订也是间隔最短的一次,仅为2年。修订提速主要是出于近年频频爆发的雾霭所引起的社会舆论压力。相比以往,本次标准修订的变化主要突出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最主要的当然是增加了车用汽油(V)的要求,通俗讲就是国V汽油。国V汽油与国VI汽油的显著区别,在于: 其一是车用汽油的硫含量从50PPM(即0.0050%,质量比)降至10PPM(即0.0010%,质量比),绝对值不大,但相对降幅达80%,这个幅度还是很大的。而且从炼油工艺来说,硫含量降得越低,对脱硫精练的要求更高,相应工艺改造投入会更大。 其二,就是辛烷值标号的降低,国V的标号改为89号、92号、95号、98号,常见的93、97号都没有了,主要原因是汽油加氢脱硫的同时,部分对辛烷值贡献大的烯烃被饱和变成烷烃,加上对含锰添加剂的限制,辛烷值标号相应降低了。增加98号油是为了满足未来汽车发展对高标号的需求,不过广州、深圳等城市通过制定地方标准一直都在供应98号油,北京在京IV阶段也有,但京V阶段由于原料等原因暂停了。

其三,锰含量从0.008%(g/L)降至0.002%,主要是含锰添加剂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风险,燃烧产物易沉积,对车辆排放控制系统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其四,烯烃含量从28%降低到24%,烯烃具有很强的化学活性,此举是为了进一步降低汽油蒸发排放造成的光化学污染,减少汽车发动机进气系统沉积物。 其五,首次增加了汽油密度的要求,其值为20℃时 720—775kg/m3,一是考虑贸易结算等经济性要求,二是对异常添加高分子量的添加物具有一定约束。 2、对车用汽油中异常添加物要求进行修改。要求“车用汽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汽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汽车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 由于近年各地频频爆发因汽油质量问题导致车辆被损坏事件,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4月以下发一号修改单的形式,对车用汽油质量增加了此要求。相比一号修改单,本次修改明确提出“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更具有针对性。显然已确认这些物质加入汽油后会对车辆造成危害,比如甲缩醛,早在2011年就被中石化列入外采汽油监控指标。2012年某省汽车集体抛锚,汽油中也怀疑有高含量的氯。当然,随着监测的加强,研究的深入,这个名单未来还会继续增加。

国六排放标准介绍

国六轻型车排放标准介绍 2017‐11‐10

国六标准历程 2015.1 标准启动2016.6 公开征求 意见 2016.10.3 WTO/TBT 通报 2016.10.18 部常务会 审议通过 2016.12 发布

国六标准控制重点 ?采用燃料中立的更严格的限值 ?蒸发排放控制要求 ?低温下的污染物排放 ?实际行驶状态下的排放控制(RDE) ?OBD要求 ?温室气体协同控制

国6标准定位 创新 国六排放标准 延续 欧盟排放标准 协调 全球技术法规 融合 美国排放标准

国6标准概要 5 国6排放标准 工况排放(WLTC,L+M+H+ExH): ◆燃油中性,不区分汽柴油 1、CN6a: EU6C限值(CO;700mg/km) 2、CN6b: PN不变, PM加严1/3, 气体污染物加严50% 蒸发排放 1、密闭室蒸发排放(加严测试规程)–LEV II 2、加油蒸发排放(ORVR) -LEV III (分别补充了耐久性劣化因子规定。) 实施日期:2020-7-1(6a) 2023-7-1(6b ) 适用范围:GVW≤3500kg M1,M2,N1, N2 -7度低温排放(WLTC 低速和中速段): CO,THC:相当于国5的2/3; 新增NOx限值0.25g/km 耐久性:16万公里 规定了乘法老化因子和加法老化因子 OBD:参考了CARB OBD II 2013版,OBD 阈值统一采用EU6-2汽油车限值,将NMHC +NOx 进行组合。 在用车符合性: 可检查排气污染、OBD系统、 蒸发污染物以及加油污染的符合性要求 生产一致性检查: 可检查I,II,III,IV,VI,VII 和OBD系统 RDE :参考EU 的RDE 的PEMS 测试要求,采用 移动平均窗口法评价。2023年强制引入NTE 限值要求(PN-CF 值为2.1;NOx-CF 值为2.1)

上海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标准》

` ICS 75.160.20 E 31 备案号: DB 车用汽油 Gasoline for motor vehicle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3、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欧盟标准EN 228-2004《车用汽油》制定。 本标准与EN 228-2004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是: 一一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均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根据上海地区实际情况,按照研究法辛烷值划分为3个牌号; ——未设马达法辛烷值、VLI指数等项目; ——增加了抗爆指数、铁含量、锰含量、硫醇、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项目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密度按20℃进行规定; ——烯烃指标规定为“不大于 25%(体积分数)”,芳烃修改为“芳烃+烯烃”,指标为“不大于 60%(体积分数)”; ——氧化物只规定甲醇,指标为“不大于 0.3%(质量分数)”; ——馏程指标与GB 17930-2006《车用汽油》国家标准一致。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川、林荣兴、陈洪德、缪文泉、叶志良、沈伟云、唐德寿、黄成。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

车用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和试 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作点燃式发动机的燃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503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马达法) GB/T 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1792 馏份燃料中硫醇硫测定法(电位滴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GB/T 1884-2000, eqv ISO 3675:1998)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GB/T 1885-1998,eqv ISO 912:1991)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1998,neq ISO 3170:1988)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5487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研究法) GB/T 653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 GB/T 8018 汽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诱导期法) GB/T 8019 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喷射蒸发法 GB/T 8020 汽油铅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113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 17930-2006 车用汽油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4 芳烃和轻质石油产品硫醇定性试验法(博士试验法) SH/T 0253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型振动管法) SH/T 0663 汽油中某些醇类和醚类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3 汽油中芳烃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711 汽油中锰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2 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国五车用汽油质量标准

国五车用汽油质量标准

对比国四、国五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存在以下差异: 1、抗爆性。衡量燃料燃烧性能,是否易于发生爆震的性质。抗爆性用辛烷值(简称ON)来表示,汽油的辛烷值越高,抗爆性就越好。 从国Ⅳ到国Ⅴ的汽油标号从90、93、97降为89、92、95。抗爆性降低,主要是由于加氢脱硫,烯烃含量减少,正构烷烃的增多导致辛烷值降低。 汽油的抗爆性与化学组成的关系为: 芳香烃>异构烷烃和异构烯烃>正构烯烃和环烷烃>正构烷烃。 2、蒸发性:反映蒸发性的主要指标是馏程和饱和蒸汽压。 从国Ⅳ到国Ⅴ的馏程没有变化,但是饱和蒸汽压11月1日至4月30日的42~85变至45~85,从5月1日至10月31日的40~68变至40~65。 这主要是由于汽油的蒸汽压越大,蒸发性越强,易于冷起动;同时产生气阻倾向增大,蒸发损失增大。所以冬季适当提高饱和蒸汽压,夏季适当降低饱和蒸汽压。 3、腐蚀性:评定汽油腐蚀性的指标:硫及含硫化合物、有机酸、水溶性酸或碱。 从国Ⅳ到国Ⅴ的汽油硫含量从50ppm降至10ppm。有机酸、水溶性酸

或碱、铜片腐蚀等没有变化。硫含量的降低不仅能减少汽油燃烧产物对金属的腐蚀。同时也能够减弱汽车对大气污染程度,降低pm2.5的含量。 4、安定性:汽油在常温和液相条件下,抵抗氧化的能力。 评定汽油安定性的指标:碘值、实际胶质、诱导期。 直馏汽油馏分安定性很好,二次加工生成的汽油馏分(如裂化汽油等)安定性较差。 汽油组成中的烯烃含量降低,硫酚及硫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实际胶质和诱导期没有变化。但通过烯烃及金属含量的降低,可以推知国Ⅴ汽油的安定性要优于国Ⅳ汽油。

0汽油国家标准

车用汽油国家标准 项目国三国四国五/京四粤四 抗爆性 研究法辛烷值(RON) 不小于抗爆指数不小于93# 93# 92# 93# 93 93 92 93 88 88 87 88 铅含量% 不大于0.005 0.005 0.005 0.005 馏程 10%蒸发温度℃不高于 50%蒸发温度℃不高于 90%蒸发温度℃不高于 终馏点温度℃不高于 残留量ml 不大于70 120 190 205 2 蒸气压11月1日—4月30日KPa 不大于5月1日—年10月31日KPa 不大于88 72 42-85 40-68 45-85 42-65 40-65 40-65 溶剂洗后胶质mg/100ml 不大于 5 5 5 5 未洗胶质mg/100ml 不大于-- 30 30 --- 诱导期min 不小于480 480 480 480 硫含量%(m)不大于0.015 0.005 0.001 0.005 硫醇(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博士实验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硫醇硫含量%(m)不大于0.001 0.001 0.001 0.001 铜片腐蚀(50 ℃3h) 级不大于 1 1 1 1 水溶性酸碱无无无无 机械杂质及水分无无无无 苯含量% (m) 不大于 1.0 1.0 1.0 1.0 氧含量% (m) 不大于 2.7 2.7 2.7 2.7 甲醇含量% (m) 不大于0.3 0.3 0.3 0.3 烯烃含量%(v/v) 不大于30 28 25 25 芳烃含量% (v) 不大于40 40 --- --- 芳烃+烯烃含量% (v) 不大于-- -- 60 60 锰含量/(g/L)不大于0.016 0.008 0.002 0.008 铁含量/(g/L)不大于0.01 0.01 0.01 0.01 密度(20℃)kg/m3--- 0.72-0.775 0.72-0.775 0.72-0.775 1

国五汽油标准对比

国五汽油标准对比

国V车用汽油标准与之前标准对比 2013年12月18日,国家标准委对外发布我国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即“国Ⅴ汽油标准(GB 19730-201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供应国Ⅴ汽油。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表1为国Ⅴ新标准与之前标准的对比,从表中可以看出: (1)国V车用汽油标准在国Ⅳ车用汽油标准的基础上调低了三个指标,即硫含量、锰含量、烯烃含量的指标限值。其中,硫含量是车用汽油中最关键的环保指标。为进一步提高汽车尾气净化系统的能力,硫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50μg/g降为1050μg/g,即每千克硫含量不高于10mg,降低了80%;考虑到锰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潜在风险和对车辆排放控制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新标准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负责角度,制定预防措施,将锰含量指标限制由第四阶段的8mg/l降低为2mg/l,并禁止人为加入含锰添加剂;为进一步降低汽油蒸发排放造成的光化学污染,减少汽车发动机进气系统和燃烧室沉积物,烯烃含量(体积分数)由第四阶段的28%降低到24%。 (2)对蒸气压、牌号进行相应调整。冬季蒸气压下限由第四阶段的42kPa提高到45kPa。夏季蒸气压上限由第四阶段的68kPa降低为65kPa。国V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 (3)为进一步保证车辆燃油经济性的相对稳定,新标准中首次规定了密度指标,其值20℃时为720~775kg/m3。 并且,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生产更高牌号的车用汽油,以文件附录形式增加了98号车用汽油的技术要求。 为了更好地防止车用汽油对汽车发动机使用造成的危害,首次限制了在车用汽油中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同时也规定了车用汽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 2014年1月1日起国Ⅲ标准要求的技术规定废止,国Ⅳ要求的技术规定过渡期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起国Ⅳ标准要求的技术规定废止。 车用标准(Ⅴ)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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