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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书

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书

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书

朝阳区国税局CBD所:

我公司2012年1月1日被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110105801742039现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轩兴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3月22日

法人代表:刘力

经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5号楼1905室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销售,主要包括脑室镜,椎间盘镜,立体定向仪,超声仪等产品。

因我公司将来要成为一级代理商,以后要为下一级代理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批准。

北京轩兴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20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2006) 【法规类别】增值税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6]156号 【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 【部分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6.10.17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

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

开具增值税发票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开具增值税发票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1.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如工商登记或客户已经申请完成工商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以下简称“三证合一”)后的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有差异而造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进项认证或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据而造成的损失,由贵单位自行承担。 2.如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则“税务登记 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如尚未完成“三证合一”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则“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 3.公司地址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备 案信息。 4.联系电话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备 案信息。 5.开户银行全称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 的备案信息。 6.开户银行账号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 的备案信息。 7.公司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类 型发生变更的,请提供变更后的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明文件。 8.对于新增基本信息的客户,其应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为: a.对于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结果; b.对于尚未完成“三证合一”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 信息变更的,需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原 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发票领购申请表

3.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纳税人 识别号 申请日期 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 类型 申请人 申请理由 法定代表人(负责):申请人:年月日发票经办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发票名称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本/ 份) 每次购票最高数量 (本/份) 纳税人持票最高数量 (本/份) 购票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负责人:经办人:(公章) 年月日 注:1.购票方式:验旧供新、批量供应; 2.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证件。 3.2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表 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理由: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准购期限起准购期限止 受理税务机关: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 受理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3.3代开发票申请表 代开发票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开票类别:编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 率) 税额

价税合计(大写金额) 付款方纳税人名称联系电话付款方地址开户银行及帐号付款方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理由: (签章) 经办人: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代开发票种类: 代开发票名称: 代开发票号码: 税票号码: 经办人:代开发票日期: 3.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编号: 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我单位提供的开票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否则我单位将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填开日期:年月日 购货单位 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 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征收率税额 价税合计(大写)(小写)¥ 备注 销货单位 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 税收完税凭证号: (签字): 年月日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岗位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签字): 年月日 经核对,所开发票与申报单内容一 致。 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代开发票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 填写人(签字) 注:第一联:申请代开发票单位留存。第二联: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岗位留存。第三联,税务 机关税款征收岗位留存。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2018-07-24 09:05:17来源:xiaochenshuiwu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 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增值税发票领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的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防伪税控IC卡;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再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只需携带税控IC卡即可。 对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符合条件而又无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发票工本费,同时开具完税凭证交纳税人。 普通发票验旧、交旧的流程 纳税人普通发票使用完毕后,采取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方式购领发票,对使用发票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交旧、验旧。 (一)验旧购新 纳税人实行“验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领购发票时,需提供前次领购的发票存根联,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及版别、起止号码、填开起止日期、分月累计填开金额进行验旧审核,无误后发售发票。 (二)交旧购新 纳税人实行“交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领购发票时,需提供前期领购的发票存根联,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及版别、起止号码、填开起止日期、分月累计填开金额进行验旧审核,无误后,对已使用的发票存根联进行查验封存,重新发售发票。

普通发票领购的流程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一)初次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时,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购票手续,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二)第二次及以后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需验审的发票。 (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需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纳税人领购发票时,要按规定交纳发票工本费。 对发现的发票违章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

电子税务局网上领购发票操作手册

发票“网上领邮递送”业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打印收票单及签收发票——下载电子票号——完成! 如您需要网上领用发票,请先确认您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登录电子税务局,右上角可以查看); 2、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至少有一人已进行实名制认证; 3、没有被注销或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4、企业已进行纳税申报、抄报税及清卡; 5、没有欠税信息; 6、企业已经办理过票种核定,有相应发票的供票资格,且不是停供状态。 第一环节: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 【第一步】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6073268.html,。 【第二步】初次使用“发票领用申请”功能,需先在“应用中心”中添加该功能。点击右上角“应用中心”,在“申请类”页面下面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 点击“添加到我的应用”,将其添加到我的应用里。

【第三步】点击“我的应用”,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点击它,再选择“网上领用发票”, 点击“网上领用发票”,出现以下页面,

点击“我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国税专递使用协议》”,可以查看协议的具体内容,阅读该协议后,点击“我接受” 或者直接勾选该协议后,点击“办理”。 【第四步】填写“发票领用申请单”,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姓名、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购票人”一栏为必选项,选择购票人后,自动跳出购票人联系电话,选择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五步】发票验旧。点击左下方“发票验旧”按钮, 在“发票开具信息(待验旧)”一栏中,勾选要验旧的发票,点击“验旧”,

提示“验旧成功”后,点击“确定”,再“返回”。 【第六步】填写下方“发票领用信息”。其中,“发票名称”、“票种核定数量”、“发票结存数量”系统自动带入数据,无法更改; “已开具发票数量”为验旧发票数。“可领用发票数量”必须是5的倍数且大于5。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方“保存”。 保存之后,点击左上角“提交”,确认邮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提示“流程发起成功!”,点击“确定”。等待后台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感谢您的 配合和支持)

[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实务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会计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实务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首先先了解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 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 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的构成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蓝色存根联 ?第二联棕色发票联 ?第三联绿色抵扣联 ?第四联黑色记账联 认识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那么我们在工作中怎么领购呢?请往下看: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领购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管理页面,点击"发票领用"后,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在网上申领发票有"大厅领取、邮政快递和回单柜"三种取票模式,可以根据你的情况选择哪种领取方式。既然都选择了网上办税,那我们就以" 邮政快递",勾选"我已阅读并了解",麻烦快递小哥送票上门。 2.选择好了领取方式之后,点击"新增",选择申领的发票种类的数量。 3.因为我们选择的是邮寄方式,所以接下来需要填写收件地址。点击"使用 其他地址",进行地址添加后保存。这这里发票网上申领成功,到时候注意接听快递电话,以防错过发票收取。(不同地区的发票网上申领流程会有差异,具体以当地税务厅发布的为主) 注意:如果领取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还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读取发票信息后,才能开具发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次领购的发票未用完是不可以再次领购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量核定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量核定管理的意见 鲁国税函〔2010〕23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防范虚开虚抵专用发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等规定,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量核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及其经营情况同时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和专用发票领购量。 (一)对已开业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其最近6个月经营期内单月的最高应税销售额,以及最高开票限额核定月最大领购量。 对新开业和尚无销售额的已开业一般纳税人,提供销售合同的,按照合同金额以及最高开票限额核定本次领购量;无销售合同的,专用发票月领购量原则上不超过25份,不能满足需要的,按照第二条规定核定。 (二)对生产设备尚未到位或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工业类一般纳税人,暂不向其发售专用发票,待其生产设备到位、且具备生产能力,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后,按照本条第一款核定领购量。此前,因经营确需领购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其购销合同、进货发票等凭证,并按合同需要发售专用发票。 (三)对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商贸类一般纳税人,以及由工业变更为商业的一般纳税人,按照本条第一款关于新开业一般纳税人的规定核定领购量。 二、一般纳税人初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提出领购量增加核定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其最大开票限额、生产能力或经营规模、货物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与使用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手续应具备哪些条件? 纳税人首次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手续前应取得被税务机关确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条件。 二、一般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哪些办理程序? “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过以下办理程序; (1)纳税人须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票管员合格证》到主管分局办税大厅“发票购领窗口”领取“申请表”、《责任书》,并填写“申请表”,签订《责任书》。 (2)纳税人向“发票购领窗口”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写好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签订好的《责任书》(一式三份); ③《票管员合格证》; ④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⑤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⑥企业月销售额和月需专用发票面额、用量的报告。 (3)“发票购领窗口”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后,退回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员合格证》、《责任书》一份给纳税人。 (4)纳税人凭“申请表”、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责任书》到“发票购领窗口”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登记《发票领购簿》。 税务机关在发售专用发票时(电脑专用发票除外),必须监督纳税人在窗口完成专用发票所有联次的有关栏目中加盖戳记后,才交付纳税人领购回使用。戳记(蓝色印油)内容有:销售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等。 三、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再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 一般纳税人再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员合格证》、《责任书》,并报送上次领购已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经主管征收分局审核后,方可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可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五、有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非常有用)

大的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发票内容的构成要素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票面金额一分为二,勾稽关系为“金额+ 税额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管理规范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

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税率有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17%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4%(商业)和6%(工业)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各联的作用:

增值税发票通知函和申请表

2014年电信业营业税发票转增值税发票通知函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推进时间表,电信行业“营改增”预计将于2014年6月1日在全行业内试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称“我公司”)将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若贵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于2014年5月25日起持填妥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给您的客户经理或至指定受理营业厅办理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客户税务登记证 ?发票领购本(显示曾经领购过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税务局的证明文件 “营改增”后,贵公司由指定专人持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至指定营业点获取专票。 万分感谢您对我公司业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如您对以上函件内容有疑问,您可致电客户经理或10000号营改增咨询专线,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 提交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 专票联系人及电话 专票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邮箱: 服务短信接收手机号(用于信息反馈)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以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经办人: 申请单位签章: 日期: 受理窗口盖章: 受理人: 日期: 注:本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营业窗口保存,另一份由营业窗口盖业务章后退回用户备查。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数量审批的业务范围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数量审批的业务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领购数量的审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初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 (二)专用发票领购数量不能满足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纳税人申请办理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 (三)主管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需要核减纳税人专用发票领购数量。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数量审批权限 区、县(市)级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分局负责专用发票领购数量的审批。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数量审批办理时限 按主管税务机关公开承诺的工作时限。 四、纳税人应当提供的资料 (一)初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初次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以下简称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合并使用]; 2、纳税人出具的领购专用发票使用数量的书面申请(可与最高开票限额初次许可的申请合并,在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书面报告中注明申请领购的专用发票数量); 3、对新开业和尚无销售额的已开业一般纳税人,可根据需要提供销售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出具的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的书面申请; 3、临时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的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购进合同、货物购进发票等货物所有权证明(专用发票需认证通过)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合同等销售业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减少专用发票领购数量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四)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 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增值税发票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5.07.18 【实施日期】1995.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 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 (1995年7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保管专

用发票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国家税务局税收管辖范围的有关规定,凡属各区、县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管辖的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专用发票,由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负责销售和管理。 第四条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手续。 第二章发票领购 第五条纳税人申请领购专用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其购票资格,经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征管科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领购手续。经审核纳税人不具备领购专用发票资格的,应先责令其限期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有关税务事宜,再行批准购买专用发票。 第六条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新办税务登记的购票单位 1.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购领发票审批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发票手续并购买《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登记簿》。 2.主管税务机关专办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严格核定其领购专用发票的版式和本数,并在《发票领购簿》上填写,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招商银行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表

招商银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涉税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招商银行帐号 增值税涉税信息(下列内容需填写贵单位在国家税务局备案的信息) 1.国税登记证纳税人识别号 2.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3.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4.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5.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须提供的资料: 1.国税登记证复印件(需验原件,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若国税登记证上已有一般纳税人戳记则无需提供)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加盖预留印鉴): 年月日 银行栏: 审核经办:录入经办: 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 该信息登记表仅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填写,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无需填写。 二. “招商银行帐号”请填写贵公司于招商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若开立了多个账户,选择任一账 户填写即可),并至该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若未在我行开户,此栏无需填写。 三. 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 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四.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可为经国家税务局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资格登记表》、国家税务局颁发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批 复等各类形式的能证明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文件。 五. 若贵单位在我行开立多个账户,仅需至任一账户开户行进行涉税信息登记,所有账户共享此信息。 六. 请以碳素墨水手工正楷填写或于我行官网下载的涉税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内编辑并打印。打印时请 选择双面打印。 七. 若贵单位于我行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 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招商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否则,因贵单位未及时提 供更新信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招商银行将按照贵单位所填的涉税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确保相关信息填写 正确,避免开票错误。

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 1.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联 NO. 开票日期:年月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

2.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联 NO. 开票日期:年月日 收款人: 开票单位(未盖章无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

3.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联 NO. 开票日期:年月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 4.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联 NO. 开票日期:年月日 收款人: 开票单位(未盖章无效)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20.12.1012.10.202000:0300:03:58Dec-2000:03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00:0312.10.202000:0312.10.202000:0300:03:5812.10.202000:0312.10.2020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12.10.202012.10.202000:0300:0300:03:5800:03:58 感谢各位阅读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Thursday, December 10, 2020December 20Thursday, December 10, 202012/10/2020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12时3分12时3分10-Dec-2012.10.2020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20.12.1020.12.1020.12.10。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00:0300:03:5812.10.2020Thursday, December 10, 2020 9、眼泪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悲伤不是一场幻觉。12.10.202012.10.202000:0300:0300:03:5800:03:58 10、要纠正别人之前,先反省自己有没有犯错。Thursday, December 10, 2020December 20Thursday, December 10, 202012/10/2020 11、没有口水与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12时3分12时3分10-Dec-2012.10.2020 12、这个世界最脆弱的是生命,身体健康,很重要。20.12.1020.12.1020.12.10。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13、每一天都是一个阶梯,是向既定目标迈进的新的一步。00:0300:03:5812.10.2020Thursday, December 10, 2020 14、目标并非举世宏伟的业绩,有时就是我们所陶治的美德。20.12.1020.12.1020.12.10。

9 个增值税发票问题

9 个增值税发票问题 一、如何申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需要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印模,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填《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国税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 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增值税发票不够用了怎么办? 纳税人申请重新核定其使用的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的,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填《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办理发票领用手

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重新核定其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填《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申请重新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在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增值税发票有几种?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有: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开具。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可以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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