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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1)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为了不失去商标专用权,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续展注册时应填写的表格,就是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事宜时应当注意的事项:①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②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申请。③每一个续展申请应当将商标图样5份、填好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寄给商标局,同时还要寄交《商标注册证》,并交纳费用经商标局核准后,再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④注册商标续展申请日期和续展申请号一栏由商标局填写。注册商标续展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日期为准。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或填写有误退回的申请书限期补送或改正。时限为两个月,并保留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要另交纳续展迟延费,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或填写有误退回的申请书限期补送或改正。时限为两个月,保留申请日期及申请号。超过上述两个月限期的,视为新申请,原保留的申请日期、申请号取消,另外编定。超过上述两个月限期,且过宽展期的,视为放弃续展,其商标予以注销。⑤商品类别的填写。注册商标续展,其指定商品类别一律按国际商品分类的类别续展。1988年10月31日以前注册商标指定商品使用的是原国内1-78分类,1988年11月

1日起注册商标指定商品实行商标注册用国际1-34分类,1988年10月31日以前申请注册的商标续展的其指定类别均按商品国际分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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