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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家庭承包与规模化经营的矛盾及可能的解决方式

土地家庭承包与规模化经营的矛盾及可能的解决方式
土地家庭承包与规模化经营的矛盾及可能的解决方式

摘要: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实行了三十几年,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调动了中国社会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是随着我国现代农业化的带来,特别是十八大中明确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现代农业的用地需求急剧攀升。一方面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的零散化,另一方面是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规模土地,两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集中。本文从目前农业现代化的视角出发,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之间存在的矛盾,并对这些矛盾产生的原因及较为成功的解决模式做出一个总结。在最后,针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解决之路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家庭承包制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矛盾土地集约利用模式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工业化进程获得了飞速的提升,服务业伴随着工业化也获得了质和量的增长。但是综观我国的农业生产,许多地区的农业还是非常传统,产量低,费人力的现象并不少见。一方面,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和地理位置不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另一方面,我国长期实行的土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的扩张和发展。这种现象已经在许多东部沿海地区获得了证明,因此梳理现代农村的土地制度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很有必要。

二、土地家庭承包与规模化利用矛盾

2.1 土地家庭承包概念及优缺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上世纪80年代“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在当时从公社模式解脱出来初期,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受到了人民的欢迎。其主要的优缺点体现在:

(1)调动了人民生产的积极性。除了上交国家和集体的粮食之外,所有的土地收益和使用权都归属农民所有,这一点足以让许多农民梦寐以求。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更好的收成,付出与回报成了正比,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增加了社会财富。

(2)生产形式更加灵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显然打破公社实行的农业管理政策,农民受到的约束更少,对于土地的利用也提高许多,农业生产的方式更加灵活。

(3)制约了土地的规模化利用。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开展,规模用地指标一直不断上升,然而受制于联产成本责任制下的土地使用权流转障碍,制约了我国的规模用地,也客观影响了土地的最大化利用价值。

2.2 土地规模化利用概念及优缺点

土地规模化利用是指通过对分散土地的整理,将土地进行集中或者实行片区利用。这种利用有时候并不改变农业用地的性质,但是有时候会改变土地性质例如农业用地转变成工业用地进行集约利用。土地规模化利用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体现。土地规模化的优点主要是通过土地的集约能产生更为强大的社会经济效应,有助于提升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必然受到政府的监管,因此发展规模用地,减少土地浪费也是地方政府所乐意看到的。但是土地规模化利用必然会涉及到失地农民的利益问题,因此要平衡利用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是需要一定的勇气和智慧的。

2.3 现行土地承包模式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矛盾

现行的土地承包模式中按承包家庭的人口分配土地,这样带来的一个现状是农村或城郊土地的块状化、分散化。而且地区内的诸多承包户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这又加剧了集约用地的难度,这是发展现代农业与现行土地承包模式矛盾之一。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也往往呈现分散的趋势,农业作业方式的效率相对较低,这种生产方式与农业现代化所要求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存在较大差距。这是内在矛盾之二。此外,现代农业化生产需要依靠各项资本运作与支持,这是个体农户无法承担的,因此通过发展农业现代化,能激活农业片区的经济发展,这是内在矛盾之三。

2.4 目前的一些解决模式

就目前的土地制约瓶颈来看,为了发展地区的现代农业,许多地方进行了土地使用模式的创新。第一种模式就是将家庭的土地使用权以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出让,家庭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得到了较为合理的补偿,同时政府在政策就业层面上给予照顾;第二种模式是实行农户+土地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下农户虽然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但却保留了土地的收益权,成为了开发企业的股东。这种模式既能照顾农户利益,还能兼顾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因此得到了许多地区的推广和运用。

三、破解现代农业用地难题的建议

3.1 进行土地确权改革

为了进一步规范目前土地归集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需要对联产承包的土地进一步确权,明确土地所有权人、自由流转原则、要素参考定价规范,最终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样本2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样本2篇 Sample of rural land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 transfer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样本2篇 前言:企业经营是指企业在物质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活动中,搞好市场调查与预测,选定产品发展方向,制定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科学决策,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的过程。本文档根据经营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2、篇章2: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章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县简称]土让字第[年份]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 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 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 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范本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编号:FS-DY-62617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将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

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文.doc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立法者的立法技术选择的成果,而是国家所有权在法律上的创制,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经营合同,欢迎大家来收藏哦有关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加快农业综合生态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团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项目:耕地 二、承包土地方位: 三、承包土地面积:亩。 四、承包合同期限:年,(200 年月日—20 年月日止)。 五、承包经营形式:自主经营、费用自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六、土地种植经营用途:生态经济林 七、有关政策规定 (一)合同期内乙方免交土地利费。合同期满,由甲乙双方续签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上交利费按团当年同类土地等级上交标准和方式交纳。

(二)乙方灌溉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调配。灌溉用水实行配水到田,乙方按实际用量和团当年水费结算单价、结算方式支付应交水费。 (三)乙方自种植年起第三年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种植经营用途和甲 方统一规划定植生态经济林,定植管理应达到甲方管理技术要求。对不按团规定定植生态经济林的,则按师团生态治理政策规定扣减合同免交利费年限三年。 (四)乙方种植粮棉产品由甲方统一收购,交售产品按定单合同约定的产品结算方式和单价执行。 (五)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划要求负责条田防护林定植和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条田防护林苗木当年由甲方提供,林权归乙方所有。林带和道路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六)年度内排灌系统维护清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斗渠、斗排(不含斗渠、斗排)以上的排灌系统清淤工作由甲方统一施工,费用按各条田土地面积分摊。斗渠、斗排以下由乙方负责完成,费用自理。凡因乙方灌溉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排灌系统和设施损坏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期内,乙方如退休、调离或病故,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转让的,必须报请甲方批准后依法转让,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剩余出让期限。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期内,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按规定限期整改,如制止无效或乙方无故拒绝和延期整改,甲

(完整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

__(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__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全面实施,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民现在纷纷要求耕种原来多年撂荒弃耕的土地,由于此前土地流转方式不规范,土地承包过程中的一些矛盾逐渐凸现,导致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逐年攀升。黄冈市法院受理的一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003年为57件,2004年为73件,2005年上升到105件,当年二审案件分别为9件、16件和22件,且群体诉讼案件增多,有的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行为不规范或单方毁约而引起的纠纷超过一半。由于村民委员会或村小组的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其在土地发包过程中行为违法或违约,从而引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表现为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发包过程中违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民主议定原则的规定,将应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改由少数人定断;有些集体经济组织不与农户签订书面承包合同,而采取口头方式发包;某些合同的责、权、利不明,不便于实际履行,从而引发纷争;有些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新官不理旧事,以调整经济结构或提高承包金的方式单方收回或变更承包合同。以上纠纷一旦农户起诉到法院,集体经济组织败诉的多。如黄州区某村委会未经民主议定,由村委会少数干部将集体所有的40亩耕地发包给本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修建鱼池,承包不到一年,本村村民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其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村委会则由此担责。 二、土地证册不全、经营权属不清而导致农户争包、抢包土地的案件处理难度大。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自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多数政府部门未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些土地证册登记较为混乱。目前,农村人多地少、土地负担普遍减轻,为农户争包土地提供了条件。1988年,武穴市某村委会与本村以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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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 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__(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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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东辽县泉太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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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7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

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能够是承包农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内容简介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讲述:在生活中面对农村法律纠纷,能否快速找到解决纠纷的方法?在处理纠纷的时候,首先要知道的是,法律对这个纠纷有什么规定?这些法律资料在争端的解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有无数的法律规定。你真正需要的是哪一个? 为了让您迅速查找到所需要解决法律问题的准确法律规定,也即解决问题的答案,我们精心编辑了此套“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即查即用”丛书。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列出农村常见的各种纠纷或难题,力求覆盖相关领域可能发生的所有纠纷,以备您对号入座进行检索。 2.针对问题,以准确的法律规定直接作解答,免去您在纷繁复杂法律规定中的寻找之苦。 3.收录纠纷常用法律规定,以及纠纷常用法律文书,助您轻松应对纠纷。 图书目录 一般规定 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哪些人可以作为发包主体? 3.哪些人可以作为承包主体? 4.发包方有哪些权利? 5.发包方有哪些义务?

6.农业承包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7.如何确认是个人承包、家庭部分成员共同承包还是家庭承包? 8.结婚或离婚会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婚姻关系消灭而消失吗?可否继承? 9.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形式有哪些? 10.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哪些内容? 11.农村妇女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 12.外出务工农民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13.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应如何认定? 14.村委会能否将属于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发包给该小组村民? 15.确定自留山承包协议期限合法与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6.承包方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将承包地交给他人耕种的,是否还享有承包经营权? 17.外出务工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18.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的主体是否适格? 承包权属与登记纠纷 1.实行家庭承包的,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随着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全面实施,农民种田的主动性大大提升,农民现在纷纷要求耕种原先多年撂荒弃耕的土地,由于此前土地流转方式不规范,土地承包过程中的一些矛盾逐步凸现,导致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逐年攀升。黄冈市法院受理的一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003年为57件,2004年为73件,2005年上升到105件,当年二审案件分别为9件、16件和22件,且群体诉讼案件增多,有的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行为不规范或单方毁约而引起的纠纷超过一半。由于村民委员会或村小组的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其在土地发包过程中行为违法或违约,从而引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表现为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发包过程中违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民主议定原则的规定,将应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改由少数人定断;有些集体经济组织不与农户签订书面承包合同,而采取口头方式发包;某些合同的责、权、利不明,不便于实际履行,从而引发纷争;有些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新官不理旧事,以调整经济结构或提升承包金的方式单方收回或变更承包合同。以上纠纷一旦农户起诉到法院,集体经济组织败诉的多。如黄州区某村委会未经民主议定,由村委会少数干部将集体所有的40亩耕地发包给本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修建鱼池,承包不到一年,本村村民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其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村委会则由此担责。 二、土地证册不全、经营权属不清而导致农户争包、抢包土地的案件处理难度大。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自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多数政府部门未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些土地证册登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阿克苏天海雪原农庄农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方:李联洪(简称乙方)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阿克苏天海雪原农庄农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李联洪(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天海公司荒漠治理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经营年限为30年,即2011年1月1日到2040年12月31日 第二条:乙方承包的净耕地面积为970亩,按净耕地面积每亩支付100元人民币公用设施建设费,总金额为97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的地块位于三支渠八斗渠,地号编号为5号---13号。 第四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地块种植面积为970亩,按规定生态防风林的面积不少于耕地面积的10%. 注:种植面积即为实际缴纳土地租金的面积。 第五条:乙方根据本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地下资源、埋藏物属国家。 第六条: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发展林(果)业,为保证苗木成活率,可以种植粮棉作物以改良土壤,达到种植要求后果树中可以套种、间种其他经济作物。

第七条:免费期限到期后,乙方应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租金。缴纳方式:按照净耕地面积以实物量或货币上交。缴费标准和时间为: 1、免交租金年限为10年,即2011年至2021年。 2、土地租金的起交年为2021年1月1日;从2021年1月1日至 2031年12月30日每亩每年上交15公斤棉花;从2031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0日每亩每年上交35公斤棉花。 3、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前交清当年租金。 第八条:所有产品乙方可自行销售,但在甲方需要的情况下,按当地市场价优先提供给甲方,即同质同价优先提供甲方。 第九条:土地承包期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由甲方无偿收回。地上附着物和不动产,由甲方按市场价有偿收回。乙方有优先续签该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承包合同,办理新的登记手续,但必须提前6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放弃。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蓄意弃耕、破坏土地、污染土地、 违反土地使用规划、破坏或改种防护林等行为,有权予以监督并制止,制止无效,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不干扰 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种植或有连续两年不投资经营的,甲方有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住所: 乙方(承租方):,住所: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从事使用。该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经实际丈量总面积亩,经实际丈量东西宽度约米。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按土地现状(土地平整,适宜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谷子等农作物)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三、租金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元( 元),每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整( 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后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年度的租金。收取租金后,甲方开具普通收款收据(或者收条)给乙方作为收款凭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交付约定出租的土地。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出租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不属甲方违约,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在出租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在承租的土地上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所发生各项生产经营收益、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不得用承租的土地抵偿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流转给第三人,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5、在租赁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乙方应该积极配合,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

2018年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书-范文模板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书 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起诉状 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起诉状 时间:201X-03-10 10:28来源:栉风沐雨作者:老憨郑州律师点击:11 1017次民事起诉状 原告杨威(化名):男,53岁,身份证,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村民。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 被告村委会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村委会。 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 法定代表人:邓福长,村长。 被告李明珠(化名):男,48岁,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村民。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村委会违反法律、法规的收回承包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确认被告村委会将原告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的土地承包协议无效; 3、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元; 4、被告李明珠(化名)赔偿原告201X元医疗费; 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为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的村民,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 杨威(化名)分得承包地0.84公顷,因计划生育等多种原因,1986年至今一

直未直接耕种该地,二轮土地延包时,杨威(化名)与林福合在同一房屋居住,村委会将杨威(化名)承包的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被告非法剥夺了 原告拥有的合法承包经营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 一、被告村委会剥夺和非法限制了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 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之规定,原告有权承包本集体经 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承包土地的权利。但是,相比看离婚上诉状范本。原告自1986年至今丧失了其合法享有的0.84 公顷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二轮土地延包时,村委会非法将原告应该继续承包的 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导致原告多年丧失土地经营承包权,给原告 带来巨大损失。原告经多次到村、乡、县上访,但是始终没有解决土地经营权 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 电 [201X]21号)明确提出,“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 整和收回承包地,听说糖尿病食疗。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 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要认真落实二轮延包政策。没有开展二轮延包或者二轮 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必须及时认真组织完成延包工作,依法确权、确地到户。”在仲裁裁决中提及,“因计划生育等多种原因,1986年至今没有直接耕 种该地。”相关行政部门并没有查明原告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原因,被 告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该行为是行 政不作为,没有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沙河镇礼义村村民杨威(化名)与李明珠(化名)土地权属纠纷的 裁定》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1、被告村委会不能以原告与李明珠(化名)在同一房屋居住为借口,事实上行政上诉状。将原告拥有的合法权利非法的转让给李明珠(化名) 201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东丰县信访局、东非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东非县 沙河镇人民政府联名作出了《关于沙河镇礼义村村民杨威(化名)与李明珠 (化名)土地权属纠纷的裁定》。裁定中载明“自1986年至今一直未直接耕种该地,二轮土地延包时,杨威(化名)与李明珠(化名)在同一个房屋居住, 未能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未获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将该地签至李 明珠(化名)名下。”因为家庭联产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不是以农民个 人为单位进行的承包,所以不能因为杨威(化名)与李明珠(化名)居住在一 个房屋内,就非法剥夺杨威(化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因为李明珠

论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善意取得

论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善意取得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论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善意取得,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据以研究的案例及问题 2008年,某村集体与该村村民甲签定一份山岭承包合同:将该村周围的一处山岭发包与甲。合同履行期问,政府希望对此山进行绿化,发现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山并无所有权。于是,政府以此为由要求将山收回。与甲协商无果。法院处理意见:一种认为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与村民甲签订的山岭承包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真正的权利人国家如果不追认,合同成为无效合同,村民应将山岭返还给所有权人;另一种意见认为集体经济组织将国家所有的山岭发包给村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国家所有权,损害了国家利益,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还有一种看法是集体经济组织在误认为自己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与村民甲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法院变更或撤销。 本案涉及三方法律关系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村民甲承包方和承包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即政府所代表的权利人国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国家是否可依所有权收回山岭,村民甲是否要将山岭交回?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没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与甲签订的承包合同行为的性质。明确此行为是否属于合同法第五十条所指无权处分行为?村民甲能否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山

岭的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形下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具有对抗性等等。本文拟对诸多问题做出一一探讨与回应。 善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判断之片无权处分 发包方对无所有权的土地实施的发包行为是否为《合同法》第五十条所指无权处分行为?否认的观点认为《合同法》五十条所指处分仅指涉及所有权变动的买卖及赠与,发包行为不涉及所有权变动,因此不属于处分行为。本文对此展开探讨: 我国民事立法中的无权处分行为。立法上,无权处分行为的规定首次出现于《合同法》第五十条。该条自起草之日起就争议不断,学者纷纷著书立说对其进行评判。其中讨论最多的是无权处分合同的适用范围。对于抵押、出租、承包等行为是否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涉不多,而这正是本案之关键。 梁慧星教授认为:合同法第五十条所指处分,仅指有偿转让(出卖)和无偿转让(赠与),不包括设立担保权、使用权。由此看出,无权处分仅限于所有权转让一种类型,发包人把农村土地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不属于对土地的处分行为,因此也不涉及是否有权处分的问题。土利明教授主编的民法教材观点是:所谓处分权,就是指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对财产的消费(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两者都会导致所有权的绝对或相对消灭。所以,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随着物权法的颁布,第二种观点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下面,笔者就承包行为属于处分行为做一基本的论证。

—案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案例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案情】 1993年6月1日,李某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某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耕地4亩,承包期限为十年。后来,李某进城务工。1996年,该村村委会响应乡政府号召发展蔬菜种植,蔬菜基地安排到村东头公路两侧,李某有1.5亩土地在蔬菜基地范围内。因李某考虑到种植蔬菜比较麻烦,就委托当时的村支书找愿意种菜的人种这块地,相关的费用则由种菜的人承担。 该轮合同到期后,该村村委会没有同村民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该村也未进行土地调整,各家庭仍然种着原来的土地。2008年7月6日,该村村委会擅自将李某所承包的上述土地中的1.5亩以机动地的名义发包给了张某。李某因此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审判】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该村村委会主张李某在1996年已经自愿退回了该1.5亩土地,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已以书面形式表示其退地,因此法院对村委会的该主张不予采信。法院

认为,李某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期限为十年,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耕地的承包期限三十年。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某村委会于1993年6月1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期限十年延长为三十年。 【评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物权,而遵循物权法的原理,对于承包期限必须法定化,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承包期限的规定是将承包期限法定化。这种规定具有强行性,任何人不得通过合同加以改变。所以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耕地30年的承包期限为法定期限。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承包的土地。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交回承包地必须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案中,法院对村委会的主张并没有采信也是依据此条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法院判决结果是正确的。 【启发】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协议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 (发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将 (流转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 (经营项目名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为一带,东至为界,南至为界,西至为界,北至为界。总面积为亩,其中:田亩,土亩。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按田元/亩,土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土地租赁费,用人民币支付。乙方每年月日前付次年租赁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和账号,转帐支付给甲方。土地租赁费按实物支付,明确折价的时间和标准。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照协议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①不按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⑴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协议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解用路,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⑵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杂木,劣杂果树及附作物的处理办法。⑶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由主人在改土动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后若确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坟不能占两个台面,所损失的作价赔偿,所占土地面积按实减除租金。所有的坟墓在烧香,管理时不得损害台面,果树,设施等,否则加数倍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义务。 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出租费,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乙方将承租的土地采用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的,应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除应由农户个人直接享有的以外归,明确归谁。 2.承包期届满后,园内的建筑物,设施,果树处理办法要写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设计书

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 技术设计书 xxxxx 二○一四年x月

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项目 技术设计书 编写单位:长春伟业测绘有限公司 网址: 总经理:xx 总工程师: 编写者:王彪 审查者: 编写日期: 二○一四年x月

目录 一、概述 (66) (一)项目区概况 (66) (二)主要工作内容 (66) 二、作业依据 (66) (一)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据 (66) (二)技术依据 (77) 三、主要技术要求 (88) (一)数学基础 (88) (二)主要精度要求 (99) 四、设计方案 (1010) (一)工艺流程 (1010) (二)前期工作准备及人员准备 (1010) (三)调查底图与调查表的制作 (1111) (四)外业入户权属调查 (1212) 1.调查内容 (1212) 2.实地权属调查 (1515) 3.调查成果确认 (1515) 4.调查成果移交 (1616) (五)内业矢量化及属性信息上图 (1616) 1.图形矢量化及调查属性上图 (1616) 2.外业权属调查表录入 (1616) 3.调查图、表排错 (1616) 4.入库前的准备 (1616) (六)成果审核公示 (1717)

1.初步调查成果审核 (1717) 2.制作公示成果 (1717) 3.成果公示确认 (1717) 4.成果修正 (1717) 5.第二次公示 (1717) (七)制作宗地图并颁证 (1818) 1.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1818) 2.申请 (1818) 3.制作承包地宗地图 (1818) 4.建立登记薄,制作经营权证书 (1818) 5.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818) (八)建立数据库及面积汇总 (1818) 1.与周边各标段数据的接边 (1818) 2.再入库 (1919) 3.检查完善数据库 (1919) 4.量算面积及面积汇总 (1919) (九)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 (2020) (十)验收 (2020) (十一)资料归档 (2121) 五、质量管理 (2121) (一)质量目标 (2121) (二)质量保证措施 (2121) 六、人员设备配置及工作计划 (2424) (一)建立项目部 (2424) (二)人员配置及职能 (2424) (三)设备配置 (2525) (四)分阶段工作安排及工期 (2525) 七、安全措施 (2626) 八、成果资料 (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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