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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关注的九个增值税热点问题解答

企业最关注的九个增值税热点问题解答
企业最关注的九个增值税热点问题解答

如今税改的重头戏依然是“营改增”,随着“营改增”扩围不少企业被列入了营改增的行列。营改增企业的税务处理是否与之前一样呢,那么又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呢?下面阜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给大家带来企业一定会碰到的九个增值税热点问题解答!

1.生产企业为安全防火,购买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

站查询。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生产企业为安全防火,如果购买的消防设施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而生产企业购买的灭火器,只要其用途不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范围,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

2.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的小轿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因此,贵单位如果是近期购买的小轿车,建议具体查询消费税税目表,如果购买的小轿车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就不可以抵扣;但如果是8月1日以后购买的小轿车其用途不是专用于上述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那么不管其是否征收消费税,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企业提供房屋的租赁业务,请问在此次营改增的范围内吗?

答:《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而企业经常发生的有形动产营业性租赁,文件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业务不在此次营改增的范围之内,不征收增值税。

4.企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具体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予以了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是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的。

因此,您企业按上述文件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

5.物流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可以差额纳税,8月1日全国营改增后,还继续享受差额纳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规定:

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除上述融资租赁服务以外,目前营改增政策中无差额纳税的规定,因此,物流企业不能按差额纳税。

6.我们是从事车辆租赁的企业,是否属于此次营改增的范围?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均属于营改增范围。

因此,车辆租赁业务中:不提供司机只提供租赁车辆的,属于有形动产租凭,属于营改增范围;提供司机并提供租赁车辆的,属于交通运输业,也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7.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购买税控开票系统,是否可以享受抵减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因此,营改增企业初次购买税控开票系统可以享受增值税抵减的政策。

8.企业既有销售业务,又有软件维护业务,请问在一般纳税人认定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第七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四条规定,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款规定,《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因此,销售业务和提供软件维护业务需要分别核算,销售业务超过80万元标准或者提供软件维护业务超过500万元标准,即需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上述两项都未超过标准,但是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票证

9.企业在上月开具普通发票后,本月发生销货退回,应该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因此,企业应当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处理。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 1、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只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电子普通普通发票是什么样的? 答:(1)票样如图: (2)实际如图: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几位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4、什么类型的纳税人才符合条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答:适用于所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开具。较多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5、增值税电子发票使用什么系统开具? 答: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6、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如何实现开票数据的传递?和纳税人端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是什么关系?答:示意图如下: 7、如何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 答:(1)纳税人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填报的《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进行审核确认,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并进行税控盘(或金税盘)初始化发型手续。 (3)纳税人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来对接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 8、电子发票还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9、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时能作废或红冲吗? 答: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0、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同纸质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黑白彩色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营改增”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营改增”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一、“营改增”范围问题 1、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劳务派遣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2、为工厂提供包车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为工厂提供包车服务为陆路运输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3、工程监理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工程监理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4、咨询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咨询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专业知识咨询服务也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5、不动产的租赁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不动产(包括组成部分)的租赁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6、建筑安装劳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7、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净化工程设计为设计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净化工程施工为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8、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税率是多少? 答: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其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如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税款,征收率为3%)。 9、技术检测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吗? 答:技术检测服务为认证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10、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是否属于此次营改增的范围? 答: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二、差额征收问题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差额征收项目的,是按扣除之后的销售额计算吗?

增值税练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是()。 A、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自用的机器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自用小汽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D、收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 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人民币920万元,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 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万元。 A、75.4 B、100.9 C、119.6 D、137.7 3、下列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A、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B、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C、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D、出口的古旧图书 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大客车,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200万元,含境外负担 的税金13500美元,当月的外汇中间价为1美元=6.8元人民币,我国关税税额为700万元,则该公司应纳进口增值税为()。 A、323万元

B、350万元 C、395.79万元 D、340万元 5、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的是()。 A、建材商店在向甲销售建材,同时为乙提供装饰服务 B、宾馆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销售高档毛巾 C、塑钢门窗商店销售产品并负责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6、下列属于兼营增值税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是()。 A、某农机制造厂既生产销售农机,同时也承担农机修理业务 B、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 C、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香烟、酒水 7、某企业2012年1月进口童装一批,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代征进口环节 增值税30.6万元,支付国内运输企业的运输费用2万元(有税控货运发票并认证相符)。本月售出80%,取得含税销售额270万元。该企业本月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A、8.49 B、8.62 C、8.69 D、8.23 8、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9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 付金额120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经主管 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本月内销售货物取得

中税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析

中税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析 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视频课程全面营改增已有两月有余,很多试点纳税人遇到了不易解决的实务问题。在 此,我就常见的一些营改增疑难问题进行解析,以期帮助各位试点纳税人顺利解决疑难。当然,如果就相关问题,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解决办法,请遵照当地方法 办理。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问题 部分房地产企业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存在疑惑,不清楚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房地产业按项目管理是基本原则,这是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专门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类似于货物增值税可以对部分产品选择适用简易或一般的计税方法,是对房地产行业实实在在的利好。遵循这一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非取决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的。举例来说,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两个项目,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产品出租有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出租不动产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要根据取得不动产的时间来判定: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属于“老”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属于“新”的不动产,出租时适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对此问题,有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用于出租并没有进行明文规定。16号公告中明确,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属于自建取得,所以适用普遍规定。 三、关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的界定问题 统借统还中的“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 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四、关于人防车位计税问题

计算机科学前沿热点及发展趋势

计算机科学前沿热点及发展趋势 摘要:计算机科学围绕信息、知识、智能等主题发展迅速。文章系统地介绍了信息处理、文字与自然语言的理解、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知识科学;人工智能、人工神经网络的研究、遗传算法、逻辑学等领域研究中前沿的若干问题,并提出未来计算机科学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信息技术知识科学智能技术发展趋势 在短短的60年里,计算机科学发展至今,取得了巨人的成就。从观念上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将人类社会带入了信息时代。加速T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今天计算机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将越来越多影响人类社会的进步。 1 计算机科学前沿热点 近年来,计算机科学中前沿的问题主要围绕信息、知识、智能三大研究领域展开讨论。本文中所指的信息是指客观事物的属性。而知识不同于信息,它是人们对信息经过大脑的加工与处理后,形成的规律、规则、方法及认识。智能则是指大脑从历史信息、知识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对现有信息、知识的推理、演绎、判断的方法。 根据研究分析表明,在三大研究领域中,主要有以下前沿热点研究: (1)信息方面:信息处理、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生物信息学。 (2)知识方面:以知识科学与知识工程为主要研究的问题。 (3)智能方面:以人工神经网络的研究,机器证明,人工智能与专家系统,遗传算法,代数逻辑学形成了本研究领域的主要特色。 1.1 信息科学 1.1.1信息处理技术 信息处理技术是当今计算机科学发展的重点,目前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可分为符号和数据,因而一切要由计算机处理的对象首先是符号化和数字化。信息科学正在形成和迅速发展,现在主要的研究课题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1)信息源理论和信息的获取。主要研究自然信息源和社会信息源,以及从信息源提取信息的方法和技术。 (2)信息的传输、存储、检索、转化和处理。 (3)信号的测量、分析、处理及显示。 (4)模式信息处理。研究对文字、声音,图像等信息的处理、分类和识别,研制机器图像和语音识别系统。 (5)知识信息处理。研究知识的表示、获取和应用,建立具有推理和自动解决问题能力的知识信息处理系统,即专家系统。 (6)决策和控制。在对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识别和理解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决策或控制,从而建立各种控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 1.1.2数据挖掘技术 传统的数据库技术是单一的数据资源,即以数据库为中心,对事务处理、批处理到决策分析等各种类型的数据处理工作。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对数据库中数据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计算机能够更多的参与数据分析与决策的制定等领域。数据库处理可以大致划分为两大类:操作型处理和分析型处理(或信息型处理)。这种分离,划清了数据处理的分析型环境与操作型环境之间的界限,从而由原来的以单一数据库为中心的数据环境发展为一种体系化环境,因而产生了数据挖掘技术。在这方面目前主要解决的前沿问题有: (1)异构数据的接口机制;(2)数据仓库的体系结构问题;(3)数据仓库的数据优化问题;(4)

税务局12366上的热点问题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之前未开具发票的,5月之后按什么税率补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即财税政策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交纳增值税。 二、办理退房时,是否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的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三、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减低财税风险。因此,不需要单独做备案。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什么类型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

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五、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调整为: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六、企业购买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考试习题及答案

一、增值税习题 一、单选题 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额500 000元,当月购进货物4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34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其当月应纳税额为(A)元。 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原材料支付运杂费共计10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80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A )元。 3、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 900元,增值税征收率3%。其当月应纳税额为(A )元。 000 000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是(D )。 A.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在15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 B.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在2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 C.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为1 000万元的商业企业 D.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的商业企业 5、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为(C )。 A.收到货款的当天 B.货物移送的当天 C.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6、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表述不正确的是(B)。 A.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方式的为预收货款的当天 C.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D.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判断题】 1、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由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错) 2、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普通发票不允许扣除进项税额。(错) 【多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C )。 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B.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进口货物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海关申报纳税 【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某市罐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份的购销情况如下:(1)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达到850 000元; (2)填开普通发票销售应税货物,销售收入42 120元; (3)购进生产用原料的免税农业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580 000元; (4)购进辅助材料128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1 760元,支付运输货物的运费1 000元,并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发票; (5)该罐头厂用价值20 000元(不含增值税)的罐头换进某糖精厂一批糖精,换进糖精的价值是18 000元(不含增值税),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专用发票都通过了相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罐头厂2011年5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C )元。 500 120 020 620 (2)该罐头厂2011年5月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B )元。

纳税服务中心对于常见纳税热点问题的解答

12366纳税服务中心第10期 一、本期受理的热点问题分析 (一)纳税人广泛关注未达标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问题 近期,不少纳税人拨打12366热线,反映公司刚成立,以批发为主,咨询“该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等。12366热线咨询员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规定分别解答如下: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政治学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

政治学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 政治学是研究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社会主要政治现象和政治关系的科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理论服务。了解政治学研究的前沿与热点问题,有利于政治学研究工作者更好地思考中国政治学繁荣发展的思路,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学的健康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政治学的发展阶段 中国,政治学既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也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政治学方面的典籍,几千年的治国理念和治国实践,尤其是政治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创制和运作,曾经为中华文明的创立繁荣立下了汗马功劳。 伴随改革开放恢复和发展起来的中国政治学,坚守经世致用的学科本质,始终把握时代脉搏,紧随历史前进的步伐,服务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在30年的辉煌历程中,大致经历了以下4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恢复和重建阶段(1977-1985年)。改革开放伊始,面对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一系列的制度性疑惑和体制性缺陷,中国社会呼唤着政治学为中国的政治生活提供说明、解读和指引,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理论服务,使我们的政治建设更加合理、科学和优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需要政治学为其提供理论支撑和服务。 第二个阶段,飞速发展阶段(1986-1989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飞速发展,中国政治学政治学研究的学术视野迅速拓展,在社会大众中的影响不断扩大。尤其是在党的十三大前后,政治学研究开始出现政治体制改革研究热潮,并直接带动、强化了政治制度研究、反腐败研究和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等。 第三阶段,全面深刻反思阶段(1989-1991年)。1989年之后,中国政治学届的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恢

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123456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一)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文件规定以收到的然后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例如总包收到100万,分包款50万,购货方要求开具100万发票,纳税人实际缴纳50万的税款,如何开票? 答:可以全额开票,总包开具100万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1+3%),税额为100/(1+3%)*3%,下游企业全额抵扣。纳税人申报时,填写附表3,进行差额扣除,实际缴纳的税额为(100-50)/(1+3%)*3%。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规定:“第二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二次转租,自己没有取得该不动产,适用什么税率? 答: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

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5月1日之后开具的地税发票缴纳增值税时如何申报,是否如增值税发票一样先进行价税分离?如果申报时既有国税发票又有地税发票如何申报? 答:开具的地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纳税申报时,填入附表1“开具其他发票”中的第3列相应栏次。如果申报时既有国税发票又有地税发票,则合并申报。 4.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和电梯里面的广告位的出租是按什么行业核算? 答: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均属于现代服务业的租赁服务。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二) 1.我公司原来是销售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有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应如何判断?

增值税政策讲座及问题解答

增值税法律讲座 十分荣幸受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辛雪松律师的邀请,来跟大家探讨和学习有关增值税的税务知识。我本人从事税务工作多年,现在北京海淀区国税局稽查局从事稽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的问题和需要企业注意的事项也很希望与在座的各位企业主管人员进行交流。我先简单讲一些增值税方面的知识,如果各位有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二、增值税的优越性。 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方式来看,它具有许多优点:(1)税负公平,有利竞争。(2)税基广泛,收入稳定。(3)自动审计,征管严密。(4)有利于企业加强管理。(5)有利于国际贸易。 增值税因其固有的优越性,在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税种能像它那年在几

十年内传遍世界各地。增值税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随着欧洲各国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法国成功改革旧的营业税,创立增值税。在美洲,从1967年到1985年,巴西、乌拉圭、智利、秘鲁等13个国家相继实行了增值税。在非洲,从1955年到1959年,突尼斯、科特迪瓦等6个国家也实行了增值税。在亚洲,从1977年到1986年,菲律宾、韩国、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相继实行了增值税。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普遍实行了增值税,它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税种。 三、增值税的缺陷: (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问题。20世纪末中国的增值税仅对商品的生产、流通和进口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对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等劳务性行为实行营业税,对农业实行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是在这些特定领域仍然存在重复征税现象;二是存在行业税负不公平;三是征收管理困难多,在各种联结点都存在划分和区别问题。因此,应有步骤地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达到增值税的规范、统一和简化。 (2)增值税的类型选择问题。中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对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金不予扣除。这样一来,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企业税负就较重,不仅产生技术密集型产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之间的税负不公平,不利于再生产投资,不利于鼓励技术的更新和进步,而且产生重复征税问题,与国际惯例有差异。因此,在中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投资体制中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由“生

纳税服务中心关于常见纳税热点问题的解答

12366 纳税服务中心第10期 一、本期受理的热点问题分析 (一)纳税人广泛关注未达标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问题 近期,不少纳税人拨打12366热线,反映公司刚成立,以批发为主,咨询“该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等。 12366热线咨询员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规定分别解答如下: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

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另外,需提醒的是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3个月内对按照上述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金≤80万元、职工人数≤10人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二)丢失专用发票办理退税的问题成为外贸企业关注的热点

会计继续教育练习题——增值税新政落地关注热点及实操指南

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增值税新政落地关注热点及实操指南 一、单选题 1、2019年5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购进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月份领用时,确定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则在6月份再加计扣除()进项税额。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2019年5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购进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月份领用时,确定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则在6月份再加计扣除1%进项税额。 2、航空和铁路凭客票按()税率抵扣。 A、3% B、5% C、9% D、1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航空和铁路凭客票按9%税率抵扣。 3、视同销售无形资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A、不动产权属变更当天 B、无形资产转让完成当天 C、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时 D、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视同销售无形资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无形资产转让完成当天。 4、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A、10% B、30% C、50% D、80%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5、直接收款方式结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A、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不考虑货物是否发出 B、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考虑货物是否发出 C、收到预收款当天 D、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为准判断纳税义务和适用税率、不考虑货物是否发出。 6、租赁服务预售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A、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不考虑货物是否发出 B、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考虑货物是否发出 C、收到预收款当天 D、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租赁服务预售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到预收款当天,预收款这一天需要确认纳税义务和适用税率。 7、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A、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不考虑货物是否发出 B、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考虑货物是否发出 C、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当天 D、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如果一直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和适用税率。 8、下列选项中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A、贷款服务 B、用于集体福利的 C、购买农产品 D、居民日常服务

北京国税2017年11月12366解答营改增及企业所得税的12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北京国税2017年11月12366解答营改增及企业所得税的12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 的经验)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17年11月) 1.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如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按照零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申报时比照差额征税申报处理。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能否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或退还?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3.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开具了信息表交给销售方,但是销售方当月没有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开具了红字发票并没有及时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应当在哪个月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原蓝字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如果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对于已经交付购买方的专票,购买方需要将未用于申报抵扣的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给销售方;对于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情形,如果购买方已

增值税作业答案(一)

增值税作业答案 增值税作业: 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5月份发生有关生产经 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 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 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 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 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 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

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 5.85÷(1 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 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 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04÷(1 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 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 5×7%)×(1-20%)=3.4(万元)(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 4.25 3.74 0.1-10.62-3.4=8.52(万元) 二、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份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另支付运费500 元,货已入库。 (2)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列明金额10300元,货已入库。 (3)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金额30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元,货已入库。 (4)进口货物,到岸价10000美元,汇率1:7.0,关税10%,取得了完税凭证,货已入库。

增值税易错热点问题及节税筹划新思路练习题及答案

增值税易错热点问题及节税筹划新思路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A、一 B、二 C、三 D、四 【正确答案】C 2、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缴纳增值税。 A、提供劳务 B、其他现代服务 C、餐饮服务 D、交通运输服务 【正确答案】B 3、下列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某农村供销社销售化肥并负责运输 B、某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提供上门的安装的服务 C、某建筑公司为某单位盖房,同时提供自产料件 D、电信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

劳务服务 【正确答案】C 4、()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置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A、干租 B、湿租 C、光租 D、期租 【正确答案】A 5、()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置有机组工作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的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担的业务。 A、干租 B、湿租 C、光租 D、期租 【正确答案】B 6、下列各项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是()。 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B、宾馆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销售高档毛巾

C、餐饮业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酒水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正确答案】A 7、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A、15% B、10% C、20% D、25% 【正确答案】B 8、对月销售额未超过()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5 B、10 C、20 D、25 【正确答案】B 9、()是根据货物劳务服务的提供进度来确认收入的。 A、权责发生制 B、收付实现制 C、实质重于形式 D、先进先出法 【正确答案】A

云南国税12366营改增专题第16及17期解答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云南国税12366营改增专题第16及17期解答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营改增各地口径:云南国税12366营改增专题第16及17期解答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1.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差额征税的部分没差额扣除完,营改增后能不能继续扣除?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的第十三款规定:“(十三)试点前发生的业务。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一)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3.营改增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有房屋租赁业务,可否开一张租赁发票,再开一张物业服务费发票,以区别不同税率?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开具。但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增值税课后练习题答案解析

螆蚀莁羆莈艿节作业存在主要问题: 1、蒂薁蒄蒈肁蒁蚅销售额是否含税不能很好的区分清楚,有些同学视为全部都含税,结果把 所有销售额都除以(1+17%),清注意我们课堂专门针对销售额是否含税的辨认专门 知识点,见课件。 2、螁芆蚈蕿蚁蒇羆视同销售的计算方法存在改进,比如,组价的运用和计算。 3、螃袇莀袁肅荿羀出口时,完税价格计算存在错误,特别是对于佣金的处理。 增值税课后练习题答案解析 1.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当月以折扣方式销售产品,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注明的销售额380万元,另开红字专用发票折扣8万元。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150万元,发票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当月申请抵扣。 当月企业为装修产品展销厅还购进一批装饰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是1.3万元。 另外,发给外地一销售分公司账面价值160万元货物,不含税价款200万元。该企业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300+80-8)×17%-150×17%-1.3=63.24-25.5-1.3=36.44(万元) 请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企业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如何纠正,并计算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答案解析: (1)折扣销售若另开发票,不得抵扣;用于装修展销厅(在建工程)的材料不得抵扣进项;发给外地货物视同销售(统一核算,异地移送),要算销项税额。 (2)更正:应缴纳的增值税=(380+200)×17%-150×17%=73.1 2.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给A商场一批货物,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元,A商场尚未付款提货; (2)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00万元,税额17万元,已支付货款并已验收入库;支付运杂费3万元,其中运费金额2.5万元,保险费0.1万元,建设基金0.1万元,装卸费0.3万元; (3)为捐给灾区而定制一批救灾物资,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万元,税金0.34万元; (4)因质量问题客户退回上月从本厂购进的货物2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500元,客户通知已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单; (5)批发销售一批货物,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80万元。由于是协作单位所以给予10%的价格折扣,并已开具红字发票; (6)销售给商场(小规模纳税人)货物一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 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解析: (1)第1笔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开专用发票为准,本业务确认销项税额=300×17%=51万元。销售商品发出货物,无论是否收到货款,都应作为发生了纳税义务处理。 (2)第2笔业务购进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17万元,运输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2.5+0.1)×7%=0.182万元 (3)第3笔业务外购、自制、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捐赠,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没有同期价格,按组成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为2×(1+10%)×17%=0.374万 同时可抵扣相应进项,本业务取得专用发票,因而可抵扣进项税额0.34万。 (4)第4笔业务销货退回,本业务因销货方还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也未取得退货证明单,销货退回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此业务可扣减相应销项税额。如果在取得相关票证之后,销售方才可以就退回货物作当期销项减项处理,同时购买方也应作进项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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