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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

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验收单位: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焦作市众森环境工程评估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9年9月

建设单位: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联合

编制单位:焦作市众森环境工程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巫海波

项目负责人:秦卫民

建设单位: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焦作市众森环境工程评估有限公司电话: 137******** 电话: 0391-*******

邮编: 454950 邮编: 454000

地址: 武陟县詹店镇车站街17号地址: 焦作市山阳区利安花园32号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

1、《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2、《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陟县环境保护局,武环评表[2017]157号,2017年11月7日;

3、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资质及检测报告;

附图: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二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四项目检测点位示意图

一、验收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武陟县詹店镇车站街17号,租赁武陟县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闲置场地进行建设。厂址南临车站街,北侧、东侧为木材仓库,西侧为武陟县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闲置场地。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东南侧310m处的小马营村居民。

该公司建设的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7年9月编制,并于2017年11月通过武陟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评表[2017]157号。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产品软床的生产规模为750套/年,沙发的生产规模为750套/年。项目于2018年开工,受资金和市场影响,一直未完全达产,于2019年9月全部建成并开始调试。

1.2验收工作由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12月1日修订)的相关要求,项目需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焦作市众森环境工程评估有限公司承担了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项目从事软床、沙发的生产,属于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1.3验收工作的组织及启动时间

2019年8月20日,焦作市众森环境工程评估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工程及其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了有关技术资料,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及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定,编制了《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结合现场验收监测数据以及现场收集资料等,焦作市众森环境工程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施行)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

(2)《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原环境保护部)

(3)《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6】16号,2016年2月)

(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2005年9月)

(5)《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豫环办【2018】95号,2018年7月10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2017年9月;

(2)《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武陟县环境保护局,武环评表[2017]157号,2017年11月7日;

2.4其他相关文件

(1)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软床及沙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2)《武陟县和胜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报告》(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9.9.10)

三、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武陟县詹店镇车站街17号,租赁武陟县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闲置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2400m2。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5.035623,东经113.590195。与环评及批复相一致。厂址南临车站街,北侧、东侧为木材仓库,西侧为武陟县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闲置场地。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东南侧310m处的小马营村居民。

3.2建设内容

(1)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软床的生产规模为750套/年,沙发的生产规模为750套/年。产品方案、规模与环评及批复相一致。

(2)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3座生产车间和1座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7300m2。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主要有3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现有化粪池(2m3)+暂存池(20m3)”和一般固废仓库。

项目生产车间设置于厂区北部、东部和中部,办公楼位于厂区西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建筑物名称

原环评及批复实际建设

是否相

符数量

建筑面积

(m2)

数量

建筑面积

(m2)

主体工程木材加工车间1座2000 1座2000 相符软床车间1座3000 1座3000 相符沙发车间1座2500 1座2500 相符

辅助

工程

办公楼1座800 1座800 相符

环保工程

袋式除尘器1套/ 3套/

优于环

化粪池+暂存

1个

化粪池(2m3)+

暂存池(20m3)

(20m3)

1个

化粪池(2m3)+

暂存池(20m3)

(20m3)

相符一般固废仓库1间20 1间20 相符

(3)生产设备

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品质,淘汰了一批老旧设备,换了精度更高、体积更小的设备,增加了部分设备。虽设备做了较大调整,但产能未增加。

项目设备主要包括精密锯、刨床、空压机、冷压机等,与环评生产设备相比增加了7台精密锯、3台空压机、1台单片锯、1台带锯、3台冷压机、1台雕刻机和1台钻孔机,减少了2台微型锯、1台圆盘锯、1台钻床和10台电动缝纫机。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详见表2。

表2 生产设备情况与环评报告批复对比一览表

原环评实际建设

是否相符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精密锯/ 2 精密锯/ 9

微型锯/ 2 微型锯/ 0

圆盘锯/ 1 圆盘锯/ 0

钻床/ 1 钻床/ 0

刨床ML96165M 1 刨床ML96165M 1

电动缝纫机15 电动缝纫机/ 5

空压机 2 空压机/ 5

单片锯/ 1

带锯/ 1

冷压机YJ989-9 3

雕刻机/ 1

钻孔机/ 1

3.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木材、布料、皮革、海绵、丝绵、合页、铆钉、卷钉等,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原辅材料和能源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不得使用本报告未明确列出的原辅材料。

项目原辅材料情况详见表3。

表3 主要生产原辅料、能源及动力供应

原环评实际建设

是否相符原料名称年消耗量原料名称年消耗量

原辅材料木材100m3/年木材100m3/年相符布料15000m2/年布料15000m2/年相符皮革15000m2/年皮革15000m2/年相符海绵225m3/年海绵225m3/年相符丝绵100卷/年丝绵100卷/年相符弹簧1吨/年弹簧1吨/年相符合页0.5吨/年合页0.5吨/年相符铆钉0.2吨/年铆钉0.2吨/年相符卷钉0.2万卷/年卷钉0.2万卷/年相符

能源消耗电3万kwh/年电3万kwh/年相符水180吨/年水180吨/年相符

3.4 职工人数和工作制度

工程劳动定员为15人,实行单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有效工作日为240天。 3.5供排水情况

给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约180m 3/a ,由厂区自备井供给。

排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6生产工艺

项目产品为软床、沙发,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3.7 项目变动情况

原环评中项目使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现在因不满足当前环保要求,项目使用三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生产设备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项目其他方面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局的批复意见一致,无变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不属于

成品

皮革

裁剪

固废

废气、固废、

噪声 噪声

锯、钻、刨

木材

组装

扪皮

布料

裁剪缝制

固废、噪声

海绵

裁剪

固废 合页、钉

检验 图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流程图

该《暂行办法》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九条内容”范畴。具体对比情况详见表4。

表4 项目验收相符性一览表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中第八条中规定备注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本项目环保设施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要求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经计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审批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审批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

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能够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受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处罚。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本项目验收报告基础数据详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明确、合理。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本项目建设不存在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4.1.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和暂存池暂存后用于农田施肥。

4.1.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产生的废气,其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由于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1.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精密锯、刨床、空压机、冷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80~95dB(A)。

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加强车间密闭,仅留出入口;设备加装减振基础、消声器等措施降噪;在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1.4 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皮革、布料及海绵边角料、刨花以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锯屑,均属于一般固废。

固废在一般固废仓库内分区存放,定期外售,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

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各产污环节及治理情况详见表5

表5 项目各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

类别污染源环评治理措施实际建设是否满足当前环保要求

废气木材加工风管+袋式除尘器+

15m排气筒(1套)

风管+袋式除尘器+

15m排气筒(3套)

满足

废水办公、生活设施化粪池(2m3)+暂

存池(20m3)

现有化粪池(2m3)+暂存池

(20m3)

满足

固废生产过程外售外售满足

噪声精密锯、电动缝

纫机、空压机等

室内布置、设减振

基础、绿化

室内布置、设减振基础、绿

满足

4.2“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环保投资

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6%。工程环保投资估算见表6。

表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类别产污环节评价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

数量

(套)

环保投

资估算

(万元)

废气生产过程风管+袋式除尘器+

15m排气筒

3 20

废水办公、生活设施暂存池(20m3) 1 2 固废生产过程一般固废仓库 1 2

噪声精密锯、电动缝纫机、空

压机等

室内布置、设减振基础、绿化、合

理布局生产厂房内各生产功能区。

- 2

环保投资估算合计26

项目总投资100

占总投资比例26% 上述两表可知,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均已按照环评批复及要求进行落实,实际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6%。

五、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1)环评主要结论

1、工程对所有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声环境质量较好;固废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同时评价建议加强环保设施运行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的达标排放。

2、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工程选取颗粒物为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控制指标为0.09t/a。

3、项目环保投资

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26%,在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

(2)环评建议

1、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的达标排放。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该项目位丁詹店镇车站街17号,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武陟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项目备案、土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以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为准,手续不全不得建设。

四、项目建设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暂存池处理后用于园区绿化或周边农民肥田。

2、固体废物、边角废料、生产废料固废库分类规范堆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坏卫部门清运。

3、废气治理:生产废气采取风管+袋式除尘器+15米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取车间密闭(仅留出入口)、设置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定时清扫车间;合理设计风量,加强集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噪声治理:采取加装减振基础车间隔音、门窗封闭距离衰减等措施。

五、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单位:吨/年)颗粒物0.09t/a。

六、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期及运营期必须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新的环保法自觉自主做好该项目的试生产及环保验收工作。

七、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辖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验收执行标准及总量指标

1.验收执行标准按照目前环保要求和原环评及批复确定,具体情况见表7。

表7 验收执行标准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执行标准及级别项目限值

废气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焦作

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方案(焦环攻坚办[2019]76号)

颗粒物30mg/m3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类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2.总量指标

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9t/a。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废气验收监测设置情况见表8。

表8 废气检测内容一览表

检测点位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1#车间1#处理设施进口、

颗粒物3次/天,检测2天排气筒出口

2#和3#生产车间2#处理设施进口、

颗粒物3次/天,检测2天排气筒出口

4#和5#生产车间3#处理设施进口、排

颗粒物3次/天,检测2天气筒出口

厂界无组织(上风向1#、下风向2#、

颗粒物3次/天,检测2天下风向3#、下风向4#)

7.1.2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精密锯、电动缝纫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检测内容见表9。

表9 噪声检测内容一览表

检测点位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厂界外东1m、厂界外南1m、

噪声昼夜各1次,检测2天厂界外西1m、厂界外北1m

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分析方法及检测仪器

验收监测过程中采用的分析方法及检测仪器见表10。

表10 检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检测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及编号主要仪器检出限

废气颗粒物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T16157-1996)

电子天平/

颗粒物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T15432-1995)

电子天平0.001mg/m3

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AWA5680型多功

能声级计

/

8.2检测质量保证

1、本次采样和检测分析均采用国家颁发的相关标准(或推荐)方法。

2、所有检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噪声和废气检测质量保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过程中采取平行样等质控措施,质控结果全部合格。

4、采样和检测人员均经培训持证上岗,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九、验收监测结果

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运行负荷在80%,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污染物监测结果及分析

(1)噪声检测结果见表11。

表11 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置

坐标检测日期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昼间dB(A)夜间dB(A)

东厂界35.021286 N

113.350608E

2019.09.04

51 46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南厂界35.021046N

113.350632E 50 47

西厂界35.021088N

113.350179E 51 48

北厂界35.021354N

113.350345E 55 48

东厂界35.021286 N

113.350608E

2019.09.05

51 48

南厂界35.021046N

113.350632E 51 49

西厂界35.021088N

113.350179E 53 48

北厂界35.021354N

113.350345E 52 45

由表11可以看出,项目生产昼间产生的噪声值范围为50dB~55dB,夜间范围为45dB ~49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对于噪声限值的要求。

(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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