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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政策概述

生态补偿政策概述

生态补偿政策概述

我国的生态补偿政策仍很不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没有得到重视,现有的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缺乏对生态补偿的明确规定,国家重要生态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不足,生态税费制度尚未建立,扶贫工作与生态补偿脱节等。生态补偿涉及到公共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关系复杂,头绪繁多,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基础薄弱,需要深化认识。如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技术方法;生态环境税费政策制订和实践;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财政体制;生态保护的市场化政策和产业化政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补偿机制;自然资源核算和绿色GDP核算等。要特别注意结合我国国情,分地区、分类型进行研究。国家环保总局指出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整体,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近几年的事实已经说明,大范围生态补偿机制不可能由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建立起来,只有建立部门联系、下上联动的综合机制,生态补偿政策才能奏效。要加强国际合作。世界银行、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在扶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区域环境保护、自然灾害控制、生态保护的公共参与、生态建设补偿政策评估等方面开展了很多项目,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为我们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们应该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增加合作项目,改进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促进我国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发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第—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统称为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381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闽委[20xx]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闽政文[20xx]3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闽政文[20xx]417号)等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各级政府依法设立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省级财政补偿基金和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用于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各市、县(区)政府应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相应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公益林是指经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20xx]214号)和《福建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认定的、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其脆弱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林地。 第四条省级公益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实行相同的补偿标准。 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含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下同)为每年每亩12元。 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2元。其中:中央财政每年每亩补助10元和省级财政每年每亩补助2元。 第五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支出分为两部分,其中:11.75元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补偿性支出(包含每亩0.3元用于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森林综合保险保费支出,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 (一)补偿性支出使用范围包括:重点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费、直接管护费、村级组织监管费。对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根据重点公益林不同权属,补偿性支出执行以下标准: 1.国有单位管理的重点公益林 ⑴山权、林权同属于国有的,补偿性支出全部用于国有单位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支出; (2)山权属村集体、林权属国有的,国有单位应将不低于30%的补偿性支出支付给山权

《生态系统概述》教案1

《生态系统概述》教案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生态系统的概念。 2、理解生态系统的组成以及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等概念。 3、通过对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分析,理解各种组成成分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能力目标: 通过指导学生归纳生态系统的概念,培养学生分析综合的思维能力;通过指导学生归纳主要生态类型的分布和特点,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及对比判断的思维能力。 ▲情感目标: 通过了解生态类型的分布与特点,渗透生物与环境相适应的生物学观点以及生物与环境相统一的辩证观点的教育;通过归纳生态系统概念、了解不同生态类型的分布与特点的教学,渗透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辩证观点。 二、教学重点、难点分析 1、生态系统的概念和组成是本小节的学习重点,对于初中学生,生态系统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为了帮助学生理解这一概念,教师可以与学生共同分析一个具体生态系统中各类生物的相互关系。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然后总结生态系统的概念。对于生态系统的概念特别要强调生态系统中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生态系统是生物与环境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环境包括所有生态因素,即生物因素与非生物因素。教学中要强调生物因素以及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但对于生态系统中的无机环境所包含的非生物因素及其作用也不能忽略。关于生态系统的组成,仍然可以以教材生活在凯巴森林中的各种生物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例,对各种生物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认识生态系统的各种成分和建立在营养关系基础上生物之间的联系——食物链、食物网。 2、生态系统中各种组成成分的作用是本节中的另一个重点内容,重点在于说明生产者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为其他各种生物的生存提供物质和能量。消费者则直接或间接地以绿色植物为食。分解者分解动植物的尸体,促进物质的循环和能量的流动。 三、课时安排: 1课时 四、教学流程: (一)引入新课 老师:在前面我们已经学习了有关生物的基本特征,初步了解了生命活动的规律。从今天起

国际生态补偿政策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生态系统保护是国际社会非常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它一方面对那些提供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地区进行保护,另一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引发的生态系统退化问题。在解决生态系统退化的过程中,对由于保持某种生态服务所引发的额外成本或经济损失,以及资源开发给当地带来的损失所给予的补偿,也就成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内容。国际上解决生态系统保护中的补偿问题一般采取两大类政策手段:⑴ 包含补偿内容的直接管理措施,如建立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等;⑵ 利用市场手段来调节人类的资源开发活动,以促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保护。 国外生态补偿政策 目前各国并没有专门的有关生态补偿的法律和政策,与生态补偿概念类似的相关规定大都包含在与生态系统保护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和政策之中,如农业政策、林业政策、自然资源开发政策等。 农业政策中生态补偿的相关规定 农田的开垦不可避免地要改变原有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过度的开垦还会造成土地盐渍化、土壤退化、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为了在发展农业的同时防止生态系统退化,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在其农业政策中,都加入了生态系统保护及生态补偿的相关规定。 瑞士农业政策 1992年瑞士修订了《联邦农业法》,对3种农业发展类型分别提供了财政补偿:⑴支持保护特定的物种;⑵ 支持更高生态标准的保护性农业活动;⑶ 支持有机农业。具体体现在生态补偿区域计划和生态税改革计划之中。生态补偿区域计划包括3个部分:⑴ 自1999年起农民因保护性农业活动获得相关的生产补助;⑵ 自1993年开始,政府为那些自愿遵守环境保护措施的农民给予直接付费补偿;⑶ 自2002年起,政府对因参与保护生物群落计划并取得成绩的农民给予奖励性的补助。此外,瑞士支持将生态保护的费用支付问题综合纳入全面的税收改革计划,包括激励性税收应该与财政和公共开支的规定相一致;重要的环境目标应该被这些税收措施所支持;各类新旧补贴都不得与生态系统保护目标相冲突。 美国农业政策 1956年美国政府推行保护性退耕计划,又称土壤银行计划,即鼓励农场主短期或长期退耕一部分土地,“存入”土壤银行,银行付给一定的补助,对按照计划退耕的农场主给予农产品价格补贴,引导农场主把退耕土地用于土壤保护。1961年又制定了紧急饲料谷物计划,为减少饲 国际生态补偿政策 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高彤 杨姝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以创建生态、美丽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有计划地对重点公益林实施补偿,促进重点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构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二、补偿原则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应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 (三)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四)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督权责界定清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 (五)坚持保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

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三、补偿范围 根据我镇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和国家核定下达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全镇应落实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含纳入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国有林),省级生态公益林。本方案所指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是经林权所有者同意纳入公益林范围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四、管护形式 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补助,公益林的管护由林权所有者负责,按照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管护合同,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将生态效益补偿金和管护费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组建专业管护队,通过群众“一事一议”将公益林交由专业管护队管护,统一签订管护合同,统一筹集管护费。 五、实施步骤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共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镇公益林管护模式、工作经费筹措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公益林界定协议书、公益林管护合同和兑现花名册、面积确认表等文本资料,完成前期批准的公益林区划图、补偿政策文件和必要的工作用具的准备,落实林业站联系联村干部和10个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动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摘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重点讨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基金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保障措施。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要性;可行性;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S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 0107-01 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 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严重。所以,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与我国的可持 续发展方针相适应,有利于中国未来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森林生态效 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 之急。更是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调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一 个重要里程碑,它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 生产力。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 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为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 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国家投资、向森林生态效益受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 费用等途径设立的森林生态效益保持基金,它是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修改制定了《森林法》,首次提出了构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体制 的初步设想。认为目前应由国家担任资金拨付主体,凭借细化的林业部门预算这 一载体,引入民营机制。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资金制度。2001年,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央财政选择了11个省区的685个县和24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森林生态效益保持资金的试点单位。这是我国探索建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良好开端。 2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必要性 2.1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开垦了许多荒地,加上森林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 致使野生动物资源锐减,生存环境严重恶化,水土流失严重。 2.2 生态公益林它不是以生产木材和林副产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空气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农田牧场保护、护岸固堤、护路、护渠、美化 环境,以及以国防、科研服务为主要目的。其本身的价值很难直接用经济效益指 标来衡量。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是以活立木群落的整体形式发挥作用的,活立 木本身是其生态效益的载体。 2.3 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盈。我国广大的生态公益林区大多是贫困地区,贫穷依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生态公益林区居民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面临着生 存危机。通过国家运用财政补偿的手段扶持为贫困地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也 标志着我国长期无偿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历史已经结束,开始进入一个有偿 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新阶段。 2.4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弥补我国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已严重制约了森林生态建设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首先,造林初期投入受到限制。其次,是森林管护费用投入错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科才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政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乡的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草原和牲畜基本情况 全乡土地总面积1063平方公里,拥有天然草原145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45万亩。截至目前,全乡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74.5万亩,共有各类牲畜12万头(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动态监测和技术推广为支撑,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牧区人、畜、草的关系和牧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牧民收入增长,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牧民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明确农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3.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制定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大落实和执法监督力度,构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补奖政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平,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补奖标准。参照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保底。 5.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主要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加强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三、实施任务和要求 (一)实施禁牧补助。 1.划定禁牧区域。按照国家“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对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天然草原实行了禁牧封育,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74.5万亩。并按照《甘肃省禁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2.兑付禁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规定,青藏高原禁牧区补助标准为20元/亩,对实施禁牧的农牧户给予补助。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财农[2001]190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4年10月21日实施日期:2004年10月21日)废止【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11.26 【实施日期】2001.11.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2001年11月26日财农[2001]1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是用于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和管理的专项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款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是指由地方政府与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签字确认,并经国家林业局核查认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的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单位、集体和个人。 第五条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规定,禁止商业性采伐。 第二章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承担重点防护林及特种用途林保护和管理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包括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补助资金用于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和管理费用支出,主要包括:

《生态系统概述》教案

第2节生态系统概述 教案设计 课标要求:概述生态系统的组成.列举不同的生态系统.阐明生物圈是最大的生态系统.确立保护生物圈的意识. 教材分析:本节教材通过介绍北美凯巴森林的自然状况来了解生态系统的概念、生态系统的组成以及生态系统中各种组成成分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学情分析:生态系统的概念和组成是本小节的学习重点,对于初中学生,生态系统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及辨析这一概念,教师可以与学生共同分析一个具体生态系统及其中各类生物的相互关系.多举例帮助学生认识生态系统及其组成.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1.了解生态系统的概念. 2.理解生态系统的组成以及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等概念. 3.通过对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分析,理解各种组成成分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过程与方法 通过指导学生归纳生态系统的概念,培养学生分析综合的思维能力;通过指导学生归纳主要生态类型的分布和特点,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及对比判断的思维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了解生态类型的分布与特点,渗透生物与环境相适应的生物学观点以及生物与环境相统一的辩证观点的教育;通过归纳生态系统概念、了解不同生态类型的分布与特点的教学,渗透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辩证观点. 重难点及突破方法: 重点 1.生态系统的概念 2.生态系统中不同组成成分的作用 难点 1.分析森林中的生物及其生活环境 2.生态系统中各种组成成分的作用

突破方法: 利用分析生态系统活动,引导学生理解生态系统概念;多引导学生分析各类图片进而突破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法及学法指导: 教师点拨引导,自主阅读与合作探究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 提前准备不同生态系统的教学图片、不同类群的动植物与相关的视频资料. 学生准备: 搜集不同生态系统的图片及资料 课时安排 一课时 教学过程 利用凯巴森林图片导入新课 思考问题:什么是生态系统? 一、生态系统概念: 对学生问题进行总结得出结论的同时,分析下列实例中哪些属于生态系统?思 导问题,上节内容,概 结 及时应用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内蒙古、龙江森工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4〕169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简称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来源,用于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公益林是指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印发的《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核查认定的,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其脆弱的公益林林地。 第二章补偿标准 第四条中央财政补偿基金平均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2012年涨到20元/亩),其中4.75元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管护等开支;0.25元由省级财政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下同)列支,用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下同)组织开展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跨重点公益林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森林火灾预防、以及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第五条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支付给个人,由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管护责任。 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林业单位或村集体、集体林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管护开支范围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购买劳务、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第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管护任务、经营状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国有林业单位和集体的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委派标准、开支水平。 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在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内,明确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具体开支范围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另行安排,不得在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中列支。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的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林建设,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和林业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正确评价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情况去年7月,我省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组织完成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全省区划界定公益林面积4783.3万亩,向国家申报重点公益林面积1969.74万亩。经国家林业局审核,沙河、汝河因不属于淮河一级支流,蟒河因长度不足150公里,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因尚处在待批阶段,合计面积135.56万亩,均未列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范围。在国家认定的1834.18万亩重点公益林中,天保工程区757.22万亩,非天保工程区1076.96万亩。去年11月,国家安排我省第一批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550万亩。我省各级林业部门为扎实管好重点公益林,充分发挥补偿基金的使用效益,在分配和落实补偿面积的过程中,按照国家下达的不同生态区域类型控制面积及有关要求,一手抓补偿面积的落实、将分配的补偿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一手抓管护责任制的落实、签订护林合同、制定管理办法,为开展重点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奠定了基础。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合理布局,认真落实补偿面积为了扎实做好这一补偿制度实施的基础工作,我们依据各地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资源情况,首先制定了我省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面积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的基本要求,确保补偿面积落实到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 二是优先满足国有林地中有林地管护的需要,较好地解决山区国有林场的贫困问题; 三是集体林和其他所有制的林地纳入补偿范围时,必须坚持林权者自愿的原则; 四是不论何种权属,纳入补偿范围的林地要优先安排有林地,其次是疏林地和灌木林;五是以县为单位,当分配面积不能满足区划界定的面积时,应适当集中安排,但不准超越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范围。经过全省林业系统自上而下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补偿面积落实任务。据统计,全省各类生态区域第一批重点公益林的补偿面积是: 江河源头77.5万亩、江河两岸197.2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5.3万亩、大型水库周围140.4万亩、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地区9.6万亩。共涉及10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13个自然保护区实施单位、22个国有林场、27个集体林场,共计1608个林班、18379个小班,涉及乡(镇)170个、村1286个、林农61936户,初定护林员3350名。 (二)建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公益林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省林业厅成立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全省第一批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所涉及的10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管护单位都确定了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部分重点县在林业局内设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选调技术人员,专门负责重点公益林的管理工作。

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现状及未来

生态补偿的生态服务理论基础和生态补偿模式 国际上,与生态补偿相对应的概念是环境服务付费或生态系统服务付费(Krausmann F,2009)。在国内,生态补偿被普遍认为是以保护生态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运用财政、税费、市场等手段,调节生态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王金南等,2006;庄国泰等,1995;刘兴元,201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服务提供者给予合理补偿,无疑对于生态资产的保护和生态服务有效供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态补偿的生态服务理论基础 作为生态补偿理论基础的生态服务理论要点可以归纳为: 1.作为自然资源的生态系统确定了产权以后,转变为自然资产。 2.作为自然资产的生态系统具有物质转换、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等功能,在生态循环过程中,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生态服务。 3.生态服务对人类具有复杂而多样化的价值。其中一部分价值通过现有经济关系得到实现,一部分价值由于没有市场或市场发育不完善而没有得到实现或补偿。 4.生态服务的价值应该得到全面的实现。需要进行生态补偿的那部分价值主要是未付费的外溢到其他区域的生态服务价值。 (二)生态补偿模式 上述理论框架虽然在解释生态补偿在逻辑上是清楚的,但是在解决问题的实践中,由于生态服务外溢比例、外溢生态服务价值中已被市场机制实现的比例的确定目前还难以准确度量,只能采取较为简单可操作方案,因此,也形成了不同的生态补偿模式。不同视角下,人们对生态补偿的类型划分内容不同。按补偿规模,生态补偿可分为全球性补偿、区际补偿、地区性补偿和项目性补偿等模式。按补偿层次,生态补偿可分为国家补偿、地区补偿、部门补偿和产业补偿等模式。按补偿付费形式,生态补偿可分为生态补偿费、生态补偿税、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财政补贴制度、优惠信贷、交易体系和国内外基金等模式。按补偿运作模式,生态补偿可分为政府主导模式、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及二者混合的模式。这也是

林业经济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摘要】:森林资源补偿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近年来,森林生态功能的退化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逐渐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森林资源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现状,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对策探析等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效益,生态公平,BOT模式 【正文】: 一、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 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全新理解《环境科学大词典》曾将自然生态系统补偿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式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这一概念强调的是生态系统自身的补偿,不包括环境法学所说的对环境资源保护付出代价者的经济补偿。环境法学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是指,环境资源受益人、国家、社会、其他组织对因生态保护而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结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可以定义为:为缓和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其所生长的自然环境所受到的干扰,国家、社会、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受益人及其他组织以资金方式给予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付出经济代价的人适当的经济补偿,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资源自我调节的法律制度。此种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定义将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扩大到社会和其他组织,有利于拓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与筹措途径;同时,这一概念将森林资源作为一个生态有机体看待,强调森林资源自身的生态补偿和自我调节的功能,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从被动走向主动。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 1.公共产品价值补偿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而纯粹的公共产品具有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的特征。共享性决定了生态物品消费领域的“公地悲剧”问题的出现,非排他性决定了“搭便车”问题的存在。森林资源所产生的生态产品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其价值很难通过市场交换得以实现。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受益方必须给予森林经营者补偿。同时国家和地方可以通过经济补偿、财政转移、征收生态补偿税等方式给予生态建设者补偿,避免“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现象的出现。 2.经济外部性理论 当某种活动所产生私人成本或收益与总的社会成本或收益不一致的时候,就会出现经济外部性问题。森林的管理经营一般具有正的经济外部性,因此需要将其内部化进行补偿,来弥补市场价格未能反映生态服务的价值。一般有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公共财政补贴与市场化工具支付。在现实中,消费者与生产者在决定需求或供给时,很少考虑其行为的外部效应,使得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常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利用公共财政对森林管理外部性进行补偿是必要的。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摘要: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0 引言 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严重。所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方针相适应,有利于中国未来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森林生态效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之急。更是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调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

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为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国家投资、向森林生态效益受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费用等途径设立 的森林生态效益保持资金,它是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制定了《森林法》,首次提出了构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体制的初步设想。认为目前应由国家担任资金拨付主体,凭借细化的林业部门预算这一载体,引入民营机制。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2001年,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央财政选择了11个省区的685个县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森林生态效益保持基金的试点单位。这是我国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良好开端。 2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必要性 2.1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开垦了许多荒地,加上森林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致使野生动物资源锐减,生存环境严重恶化,水土流失严重。

生态系统概述

《生态系统概述》 水冶镇一中户玉兵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学生知道生态系统的概念; 2.学生能概述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及各成分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二)能力目标 通过对课本图的观察、思考,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及归纳能力; (三)情感目标: 通过对有关实例的分析,使学生认识到人类的各种活动必须尊重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 教学重点 1.生态系统的概念。 2.生态平衡中各组成成分的作用。 教学难点 生态系统中各组成成分的作用。 课前准备 1.录象短片。 教学过程 (一)引入:一段关于海底风光的录像引出课题:生态系统概述 (二)新课: 1、生态系统概念: 播放视频,看后回答: 1)从视频中你看到了那些生物? 2)除了这些生物以外,你还看到了什么? 3)着两者之间有联系吗? 4)那么一个生态系统要包括哪两个方面的因素? 引导学生总结出生态系统的概念:

在一定自然区域内,所有生物及其生活的环境共同构成的一个整体称之为生态系统。 问题:下列哪些不属于生态系统,为什么? (1)一池纯净水;(2)一块农田;(3)5000棵树; (4)一片森林;(5)一群羊。 2、生态系统类型: (1)学生观看一段视频,认识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 陆地生态系统(如草原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如凯巴森林、荒莫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 (2)判断下列图片中的生态系统分部属于什么类型的生态系统? 3、生态系统的组成:播放视频回答 (1)生态系统包括哪几部分? (2)书上P71页最后一段里提到的各种生物和非生物各属于生态系统的那种组成成分? (3)练习:寻找下图中的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 (4)读书上P72页第二段,分析生态系统各成分之间是通过什么联系在一起的?他们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 生态系统中各成分间的关系: 生产者物质、能量消费者 (物质和能量) 光 合 作 用 分解者(物质和能量) 无机环境

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稿

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和省生态补偿有关部署,落实《中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府〔2018〕1号)的具体要求,指导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饮用水源保护的受益者需要承担补偿责任。同时,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并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生态服务的行为主体应该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补偿。 (二)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原则。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纳入全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根据生态公益林、耕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确定镇区生态补偿责任,受益大于付出的地区作出补偿,付出大于受益的地区接受补偿。

(三)动态调整原则。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与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五年后根据生态补偿政策评估调整,确保生态补偿政策契合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四)比例分担原则。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与耕地、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共同纳入全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市、镇区财政按比例分担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 第二章生态补偿范围、对象和标准 第三条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范围包括全市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市属国有林场林地除外)。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和各镇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由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小组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现行有效的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确定。 第四条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对象,即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造成合法权益受损和因履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属地管理责任付出额外成本的镇区、村(社区)、所在地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2018年启动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2018年至2022年,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生态补偿分别执行500、250元/年·亩标准。 第三章生态补偿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 第六条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筹集规定如下:

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项目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评价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组织方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单位(盖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上报时间:2017年9月30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0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0 (二)项目背景 0 (三)项目依据 0 (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 0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分析 (1) (二)项目的完成情况分析 (1)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3)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3)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3)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3) (一)社会效益分析 (3) (二)环境效益分析 (3) (三)经济效益分析 (4) (四)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件) (5)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 (一)主要经验及作法 (6) (二)存在问题 (6) (三)建议 (6)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 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7)

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的函》要求,我们接受委托,现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的“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以下简称“保亭林业局”)隶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林政股、营林股、森林植物病虫害检疫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工作总站、种苗站等10个股级机构,核定财政预算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具体负责全县造林绿化、林业事业发展以及森林资源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等工作。 (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建设,加大生态效益补偿,优化林业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和增加森林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和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翻番为目标,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在此背景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推进低碳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县建设,保护和巩固森林生态环境指标居全省前列,同时,使森林生态受到保护,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真正使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三)项目依据 本项目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为实施依据。 (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 1、项目性质:本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1、支付意愿法(WTP)支付意愿法,又称条件价值法是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调查,了解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或者他们对产品或服务的数量选择愿望来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往往会低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最大支付意愿的补偿标准是利用实地调查获得的各类受水区最大支付意愿与该区人口相乘得到,估算公式为: P=WTP u×POP 式中:P为补偿的数值,WTP为最大支付意愿, POP 为各类人口, u表示各类受水区。 意愿调查评估法直接评价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理论上应该最接近边际外部成本的数值,但结果存在着产生各种偏倚的可能性,如不进行细致足量的问卷调查,则可能出现重大偏差。 2、机会成本法(OC)机会成本法是指水源保护区(投入主体)为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而放弃一部分产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获得相应效益的机会,即财政税收损失。我们把放弃产业发展所可能失去的最大经济效益称为机会成本,作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公式为: P=(G O -G)*N。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G0为参照地区的人均GDP(元/人);G为保护区人均GDP(元/人);N 为保护区的总人口(万人)。 或者:P=(R O -R)*N t+(S O -S)*N f。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R0为参照地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R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t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口(万人);S0为参照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S为保护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f为保护区农业人口(万人)。 当流域水生态的社会经济效益不能直接估算时,可以利用反映水资源最佳用途价值的机会成本来计算环境质量变化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或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但机会成本法所计算出来的标准往往会高于补偿者的支付意愿,甚至超出他们的支付能力,且水源保护区损失的效益全部被受水区承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水源保护区在保护过程中也获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 3、收入损失法:该方法主要利用流域水生态变化对健康的影响及其相关货币损失来测算流域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从流域水源区居民角度来看,因保护水资源投入的成本以及限制高耗水、高排污企业的设立而使其发展权受到限制,会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 TC=DC+IC, DC=TDC+FDC+XDC+SDC+JDC+WDC, IC=TIC+GIC。 式中:TC为总成本, DC为直接成本, IC为间接成本, TDC为退耕还林直接成本, FDC为封山育林直接成本, XDC为新造林投入, SDC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JDC为水质监测站的投入,WDC为水质改善的污水处理场建设投入,TIC为退耕地损失的机会成本,GIC为限制工业发展损失的机会成本。 从受益区的角度来考虑,考虑其支付水平、取水量以及排放污水量的情况,并得出补偿分配系数。补偿分配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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