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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NCA/CTS0007-20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QC3127-2013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Criteria

For LED Products for Street Lighting

& Tunnel Lighting

(申请备案稿)

2013-xx-xx发布2013-xx-xx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我国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生产和使用的现状制定。

本技术规范代替CQC 3127-2010《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与CQC 3127-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早期失效”;

——根据技术发展,提高初始光效最低要求;

——删除10000h光通维持率要求;

——增加早期失效要求;

——增加初始相关色温要求;

——增加标称功率因数要求,标称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华树明、陈松、张伟、郑雪生、李锴、刘倩。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主要针对道路和隧道照明,规定了LED道路和隧道照明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其中包括产品的规格分类、光电性能要求、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AC 220V、频率50Hz交流供电的用于次干道和支路的LED道路照明产品以及LED隧道照明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000.1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GB/T 7002 投光照明灯具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GB/T 946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8595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 20145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GB/T 29293 LED筒灯性能测试方法

GB/T 29293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测试方法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JTJ 026.1 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CIE 127 LED测试方法(Measurement of LEDs)

3.术语和定义

3.1

LED道路照明产品 LED street lighting product

满足道路照明要求的组合式LED照明装置,除了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发光外,还包括其他部件,例如光学、机械、电气和电子部件,并将这些部件组合成一个整体(LED控制装置和发光模块可为分离式结构)。

3.2

LED隧道照明产品 LED tunnel lighting product

1

满足隧道照明要求的组合式LED照明装置,除了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发光外,还包括其他部件,例如光学、机械、电气和电子部件,并将这些部件组合成一个整体(LED控制装置和发光模块可为分离式结构)。

3.3

额定值rated values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在规定的工作状态下的参数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4

额定光通量rated luminous flux

初始光通量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是划分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规格的依据。

3.5

额定相关色温rated correlated color temperature

相关色温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6

早期失效early failure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在1000 h老炼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出光、肉眼可观测闪烁、肉眼可观测光通量明显降低等的失效情况。

3.7

初始值initial value

老炼1000小时的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稳定工作时的光电参数值,初始值用于评价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初始性能。

3.8

初始光通量initial luminous flux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初始值,单位为流明(lm)。

3.9

初始光效 initial efficacy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光效的初始值,是评定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是初始光通量与系统实测总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

3.10

初始相关色温initial correlated color temperature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相关色温的初始值,单位为开尔文(K)。

3.11

光通维持率lumen maintenance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燃点达到一特定时间时所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3.12

单只产品的寿命Life(of individual product)

2

标准测试条件下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保持正常燃点,在燃点过程中光通维持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光通维持率衰减到70%时的累积燃点时间。

3.13

平均寿命(50%的产品失效时的寿命)Average life (life to 50% failures)

标准测试条件下,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光通维持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能继续燃点至50%的产品达到单只产品寿命时的累积燃点时间。

3.14

额定寿命

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的产品的寿命称为产品的额定寿命。

4.规格

按照额定光通量,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可划分为3000lm、5400lm、9000lm和14000lm四种规格。

按照额定相关色温,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可划分为低色温产品(额定相关色温≤3500K)、中色温产品(3500K﹤额定相关色温≤5000K)和高色温产品(5000K﹤额定相关色温≤6500K)。

5.技术要求

5.1光电性能要求

5.1.1 早期失效

大批量采样测试时的早期失效率应不高于5%。

小样本采样测试时不应出现早期失效。

5.1.1 初始光通量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0%。

5.1.2 初始光效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

5.1.3 光通维持率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3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6%,6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

5.1.4 初始相关色温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初始相关色温应不超过6500K,且应与宣称色调规格一致,初始相关色温和额定相关色温(T)的最大偏差(ΔT)满足如下条件:

ΔT=0.0000108×T2+0.0262×T+8

3

5.1.5 光分布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生产商应给出产品的配光曲线和设计使用环境,包括道路照明产品设计使用灯杆高度和安装要求等。产品的配光曲线应与标称相一致。

LED道路照明产品按预定设计要求使用时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照明设计要求,LED隧道照明产品按预定设计要求使用时应符合《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 026.1照明设计要求。

5.1.6 功率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功率应不大于额定功率的110%。

5.1.7 功率因数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标称功率因数和实际功率因数均应不低于0.95。

5.1.8 寿命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额定寿命应不低于30000h。

5.2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5.2.1标记

除应符合GB7000.5-2005第5章的要求以外,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应该清晰耐久地标有下述标志:

a)型号、规格(额定光通量和额定相关色温);

b)额定电源电压和电源频率;电源电流;额定功率;功率因数

c)安装角度可调节的产品,应有相应的角度标记;

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以外,必要时还应将下述适用的内容标在产品上,或标在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的说明书中:

a)适用的电源电压范围;

b)外形尺寸和重量;

c)可使用的控制装置的型号规格及其制造商;

d)如果安装角度可以调节,产品上相应标记的含义;

e)安装条件,包括道路类别、道路宽度、车道数、道路表面材料、布置方式、安装高度、灯杆安装间

距、悬挑长度和仰角等。

5.2.2重量

针对不同规格,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重量不应超过表2中限定值。

5.2.3外形尺寸

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5.2.4结构

应符合GB7000.5-2005第6章的要求。

4

5.2.5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符合GB7000.5-2005第7章的要求。

5.2.6接地规定

应符合GB7000.5-2005第8章的要求。

5.2.7接线端子

应符合GB7000.5-2005第9章的要求。

5.2.8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符合GB7000.5-2005第10章的要求。

5.2.9防触电保护

应符合GB7000.5-2005第11章的要求。

5.2.10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应符合GB7000.5-2005第12章的要求。

5.2.11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防护等级应为IP65或IP66,根据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不同结构类型,照明产品的发光部件和驱动控制装置的防护等级可分别标注。

5.2.12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应符合GB7000.5-2005第14章的要求。

5.2.13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应符合GB7000.5-2005第15章的要求。

5.2.14光生物安全

应符合GB/T 20145的要求。

5.3电磁兼容性能要求

5.3.1无线电骚扰特性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7743的要求。

5.3.2谐波电流限值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625.1的要求。

5.3.3电磁兼容抗扰度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要求。

5.4适用工作条件要求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在90%~110%额定电压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在-30℃~45℃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同时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尚应满足具体使用场合的环境温度要求、湿度和腐蚀性等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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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方法

6.1试验一般要求

6.1.1实验室环境条件

光电参数测量应在环境温度25℃±1℃的条件下进行。光通维持率试验环境温度为25℃±15℃,应该保证照明产品周围的气流是由该产品所造成的正常对流气流,不允许对照明产品有振动和冲击。光电参数测量和寿命试验的最大相对湿度为65%。

6.1.2电源电压要求

产品测试所用的电源应该在50Hz的额定工作频率下提供220V正弦波形的电压,并保证测试过程中谐波含量不超过3%。在稳定期间,电源电压应稳定在额定值的±0.5%范围内;测量时,电源电压应稳定在额定值的±0.2%范围内;光通维持率试验的电源电压应稳定在±2%以内。

6.1.3稳定判定条件

被测样品需要点亮足够长时间达到稳定,达到稳定所需时间取决于被测样品的类型,稳定时间一般为30min到2h或更长。每隔15min测量一次光输出和电功率,当30min内光输出和电功率中的各3个读数值的差异(最大-最小)小于3个读数平均值的0.5%时认为达到稳定。样品的稳定时间应在测试报告中说明。6.2早期失效

在老炼至1000 h的过程中,目视法观测并累计早期失效的数量,并通过累计早期失效的数量与总采样数量的比值计算早期失效率。

发生早期失效后的增补样品不计算在总采样数量内,举例,对12只样品进行1000 h老炼,老炼过程中1只样品发生突变失效后,补充1只新的样品进行老炼,该灯不计算在总采样数量内,即,总采样数量为12只(非13只)。

6.3老炼和寿命试验

在满负荷条件下进行老炼和寿命试验,试验中点灯时间为燃点11.5h,关闭0.5h,交替累计进行,关闭时间不计入老炼和寿命时间。

6.4电参数试验

在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老炼1000h后,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线路功率因数。

6.5初始光度性能试验

在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老炼1000h后,使用分布光度计测试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初始光度性能,测试在产品光电性能稳定后进行。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光强分布按照GB/T 9468进行测试, LED隧道照明产品的光强分布按照GB/T 9468或者GB/T 7002进行测试。

6.6光通维持率试验

使用分布光度计进行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光通量测试,光通维持率由特定时间的光通量和初始光通量计算得出。

6.7初始相关色温试验

在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老炼1000h后,使用积分球或者分布光度测试系统测试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初始相关色温,测试方法参照CIE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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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安全要求测试

按照GB7000.1和GB7000.5测试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安全要求。

6.9重量

产品的重量应采用适宜的通用量具检验。

6.10外形尺寸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采用适宜的通用量具或量规检验。

6.11光生物安全

按照GB/T 20145进行光生物安全测试。

6.12电磁兼容测试

按照GB17743测试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无线电骚扰特性;按照GB17625.1测试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谐波电流;按照GB/T17626.5进行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的电磁兼容抗扰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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