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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综合防尘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综合防尘管理水平,提升矿井煤岩尘防治管理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煤(岩)尘防治专项检查省级检查的通知》(晋煤办明电(2014)第42号)及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全市开展煤(岩)尘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吕煤安明电(2014)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自身特点,经矿委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8月24至2014年8月31月进行为期一周的全矿防尘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活动,并制定了“自查自纠”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突出以“综合防尘”为安全工作核心,建立综合防尘工作的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深化到各个岗位和现场,强化广大职工的防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岗位操作程序,提高预防事故的警觉性,促进全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综合防尘专项整治目标

1、完善综合防尘措施,使井下煤尘得到有效的控制;

2、强化各工作面生产现场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3、真正从源头上治理煤尘,为井下工人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4、消除煤尘堆积,杜绝煤尘事故。

三、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一)成立领导组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我通风部门专门成立活动工作领导组,对本次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进行统指挥:组长:张焕芝(矿长)

副组长:王玉柱(通风矿长)杨凤喜(机电矿长)

刘建勋(技术矿长)郭柱才(生产矿长)

任选明(安全矿长)

成员:各职能科室科队级以上管理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通风科,办公室主任由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防尘自查自纠”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职责

1、组长: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

2、副组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矿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完善并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实施情况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各阶段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安排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任务。;

3、成员: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组织开展各自部门的综合防尘专项排查治理活动。

四、专项自查自纠互动的范围

全矿井各生产场所,工作面、回风巷、机电硐室等产尘点、煤尘仪堆积地点。

五、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阶段,时间从8月24日至8月25日。由通风科

牵头组织,安监科、机电科以及调度室一把手负责对井下各区域进行自查自检。并将查出来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发到各队组限期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复查整改阶段,时间从8月26日至8月29日。由通风科牵头,安检科、机电科、调度室配合,对照三定表进行复查。同时由通风科负责收集公司、煤炭局上级部门检查出来涉及综合防尘方面的问题,并对照问题逐条进行复查,对查出来未整改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六、专项整治引用标准

1、《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2、《煤矿安全规程》

3、《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

4、《作业规程》

七、专项整治标准及内容

(一)、工作面防尘标准:

(1)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必须安设一道全断面水幕,距掘进回风30m范围内安设一道全断面水幕,距回风压汇合风流处20-30m范围内安设一道全断面水幕,掘进回风顺槽每500m 安设一道全断面水幕。

(2)采掘工作面必须定期冲洗,不得有煤尘堆积,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回风巷道至少2天冲洗一次。

(3)炮掘工作面10-15m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放炮喷雾装置;迎头30米范围必须安设两道随工作面推进的全断面水幕,放炮时先打开喷雾装置,喷雾时间不得少于10min,炮前炮后煤头必须进行洒水。

(4)所有掘进巷道必须定期冲洗,不得存在有连续长度超过5m,厚

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现象。

(5)净化水幕以及转载点喷雾的设置标准:

①各巷道水幕的喷嘴方向要逆风流设置,且喷嘴方向要略向下;

②净化水幕的长度不得小于巷道宽度20cm;

③净化水幕要安装在距顶板不得超过30cm的位置;

④水幕上的喷嘴要均匀设置,要求巷道宽度小于3m时至少设置4个喷嘴,巷道宽度小于4m时至少设置5个喷嘴,巷道宽度小于5m时至少设置6个喷嘴;

⑤工作面净化水幕各转载点喷雾的设施操作阀必须设置或用高压胶管引接到人行道侧;

⑥净化水幕以及各转载点的喷雾上的喷嘴无堵塞现象,并全雾状与水幕、喷雾连接处不得有漏水现象;

⑦转载点喷雾喷嘴高度安在距转载点40-50cm的位置,而且喷嘴必须正对转载的煤点。

(二)主要大巷防尘:

1、下山皮带机头机尾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且喷雾的设置必须符合以上第(5)项标准。

2、井下各主要大巷必须定期冲洗煤尘,且不得有连续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现象。

3、管径选型为大巷主管直径不小于89mm,其他供水管道直径不得小于75mm。

4、管路的吊挂要求离地高度不得低于30cm,且管路过顺槽口时,连接拔管直径不得小于管路直径。

5、主运输大巷要求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6、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必须按装导向板。

(三)隔爆设施:

1、主要隔爆水棚的设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的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及专用拍瓦斯巷。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

(3)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3、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都要采区集中式布置方式。

(四)隔爆水棚设置位置及安装标准:

1、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需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需大于25m。

3、在采、掘工作面设置辅助隔爆棚的顺槽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得大于200m。

4、水棚水量按巷道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

5、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水棚排距1.2-3.0m,但每组水棚的架间距离必须均匀,误差不得大于30cm,水棚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水棚边

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道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6、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直径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大于或等于650,钩长2.5cm,相向吊挂。

7、水棚要挂牌管理,牌板要有巷道名称、断面、单个水棚容量、水棚数量、总水量等,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要经常保持水棚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并每半个月检查、添加补充一次。

(五)本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几项工作:

1、相对固定的转载喷雾必须用架固定,确保角度的一致。

2、采掘面的所有全断面喷雾必须按作业规定的数量设置。

3、对现有的隔爆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①位置不合理。

②隔爆水袋表面卫生差的需要清洗,若不能清洗的要更换新水包。

③杜绝空水袋或水量不足现象。

④每组水棚的水袋统一编号管理同一巷道号码大小保持一致。

4、对井下防尘管路生锈严重的进行防锈处理。

5、机电设备、线路、管路上的浮煤尘的清理。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通风科

2014年8月24日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综合防尘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瓦斯防治中心

编制时间:2014年8月24日

综合防尘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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